林逸起身观察了一下房间,终于弄清楚自己身在何方——

    原主家的卧室。

    【系统提示:宿主触发支线任务——在公司假装偶遇男主】

    【任务进度:0%】

    【望宿主尽快完成】

    系统突然诈尸般冒出声音,提醒林逸开始做任务,然后又闭嘴了。

    “麻烦系统大大下次出声之前能不能预个警,乍一出声很吓人的。要是把你亲爱的宿主吓死了,你可就没地哭了。”说完林逸又问,“偶遇男主吗?可是我现在都不知道公司在哪里唉。”

    【宿主不用担心,像这种事情系统会予以帮助的】

    “难道这里没有导航吗?”林逸睁大眼睛问。

    系统:……对唉,有导航。

    “好了,我要开始攻略美男了。对了,系统你不会看我换衣服吧?”说完还用手护了一下。

    【……我们是正经系统!请宿主不要对我们进行不正当的揣测,我们是不会、也没有权限的!】

    说实话,林逸觉得如果系统有实体的话,应该会非常想把自己爆揍一顿,毕竟听声音都感觉到系统的咬牙切齿了。

    “人家就是开个玩笑啦~不要生气嘛~阿~统~”

    系统:……更生气了怎么办?

    【请宿主好好说话,我们真的是正经系统!】

    “知道啦,不逗你了,我要换衣服了。”

    然后眨了眨眼,“再见阿统。”

    系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偷笑!

    林逸这边倒是老实下来,没在继续调戏系统,换完衣服就去洗漱了。

    卫生间里——

    林逸嘴里叼着根牙刷,一边刷牙,一边欣赏自己现在的这张脸。

    其实林逸现实里长的也属于长的很好看的类型,就是走路上都有人要联系方式的那种。但是在照镜子的时候,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感慨——这他娘的长的也太好看了吧,她一个女的都把持不住。

    镜子里的是一张精巧的脸,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光滑,白皙的皮肤却不显病态,长长的睫毛配着一双卡姿兰大眼,再加上恰到好处的唇——

    用现在的话来说,应该不是女娲甩出来的泥点子,而是亲手捏的。

    当然,按照林逸的话来说就是——不愧是我,就算穿书也要穿一个最好看的!

    在欣赏完这张“惊为天人”的脸之后,她飞快的完成了洗漱,而且非常期待她心心念念的男主——严昱的脸。

    严昱——原书中的男主,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公司总裁,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但人家非要靠实力。遇见女主后,在女主的强烈“攻势”下,爱上女主。但奈何自己嘴硬心软,明明和女主相爱,但非要把她往外推,最后只能追妻火葬场。

    林逸之前写这篇文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被别人骂,说她写的太烂,各种剧情不合理,男女主人设太假,还各种谜之操作,但林逸也没想过改——她乐意。

    不过后来这种风格也不流行了,她也没写过这种了。

    但是现在,她面临着要和这种男人谈恋爱的风险,她承认——她确实后悔了。

    她现在真的非常希望可以回到过去,把各种不合理操作全部改掉,再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听观众老爷的话,把各位观众老爷伺候的舒舒服服的,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人啊,果然还是得多听劝,你看,这时候不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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