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readsmall style=color:#009900>
作者有话要说:</br>随便看看得了啊,本人知道文笔不好大家见谅<hr size=1 />
</div> 你知道吗?有时候你特别伤心的时候,是感觉不到痛苦的。
眼泪甚至都挤不出来,连哭这个动作都甚是困难。
脑子里全是他。
他说:
“你告诉我,x方y和2x方y是不是同类项?”
“你说话啊,看着我干嘛。”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像还是那么坚定,好像什么事都有百分百把握似的。“老申~什么时候回来?”
他说:“很快,睡一觉我就回来了。”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烟雾里了。
有时候,第二天早上,我就会在身旁看到他,很明显是刚回来,眼圈都是青紫色的。我用手抚摸着他布满伤痕的脸,我怕吵醒他,所以动作很轻——但他还是发现了,他看到我的脸,把我一把捞过来,头枕在我的颈窝。
他的手臂环着我的腰,我感觉全身都是暖的。
“不是刚回来吗?多休息一会。”我像小猫一样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照在眼睫毛上的感觉,迷迷糊糊地说。
“不累。”他的嗓子是哑的。我心疼的蹭蹭他的脖子,他怕把汗味染到我身上,所以在上床之前洗了澡。
随即我又亲到他的唇上。他突然躲开。
“别,我嘴唇有伤,脏。”
我不高兴了:“哪里脏了?”我又轻轻覆上他的唇角,双臂搂着他的脖子,他呆住了,静静等我的动作,我紧紧依偎着他,这好像就是我一天之中最幸福的时光。
我俩是初中同学,我对他一见钟情。有时候感情这个东西是很微妙的,理智告诉我不能在这个关键的时期喜欢上任何人,但我还是在初一就执迷不悟的喜欢上了他。
他的眼睛好像有世间一切温柔。
虽然我知道我的暗恋不会迎来任何结果,但是我却不想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事实证明,我对他的爱慕不是没有原因的,他成绩不是最好的,但我喜欢的是他认真做题的样子,他长得不是最好看的,但我喜欢他单纯干净的眼睛,他体育不是最好的,但我喜欢的是他笑着从篮球场上擦着汗走过来时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于是我把这份感情深深的藏在心底,连最亲近的朋友都没有告诉。初一的时候我们是同桌,我说:“加个微信呗帅哥。”
他迟疑的看着我,过了一会说:“好。”
可能是我是男生缘故,他没什么防备,他性格腼腆,不爱说话,比较内向。
他爱打篮球,有时候我也会上场,我打的比他好。
只有在打篮球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最纯粹的笑容,额角和鼻尖上的汗水衬得他更加富有少年的味道。
“申哥,厉害啊,压哨啊。”
“那不得是你申哥。”他被所有球员围在中间,所有人都往他身上冲。
我跑得最快,我是第一个抱到他的人。
随后有了第二双手,第三双手……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拥抱,那时已经初三了。
我只和他短短的抱了一下,但这就够了。他跟我差不多高,我的心在看不到的地方跳的比谁都兴奋。
接着,我竟然听到了观众席的尖叫声。我回头看,只看见了一群女生捂着嘴红着脸不知道说着什么——难道她们看到我乱跳的心脏了?
有几个词语我听得甚是清楚:“在一起!”“卧槽磕到了!”
然后就被“啊啊啊啊!”尖叫声盖过了。
我不明所以,只是没再看她们,和球员们一起庆祝着胜利。
后来我们竟然上了同一个高中,不过我们不在一个班,我也发现他有了自己的朋友,不来找我了,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跟他搭话,每次擦肩而过我却只能独自回头,有时候我们都不回头,但他不知道,我带着口罩低着头玩手机,就是为了遮住我微红的脸颊。
因为我知道,我长达三年的暗恋就要这么无疾而终了。
我成了校草,我自从到了高中,开始不愿意跟别人交流,我开始把整个心思放在学习上,我觉得,既然我活着,那么必定是要争个第一的。
现在想起来太中二了,但是这确实是当时我激励自己学习的原因。我甚至做的比他还好,终于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年级第一,从此以后我成了霸榜的大佬。他的成绩还是那样,在年级前一百名兜兜转转。
我继续努力着,之前是为了赶上他,但现在是为了给我自己看,为了给所有人看。
但我逐渐发现我变得内向了起来。我不再愿意跟这个世界交流,我多想拥抱这个世界啊,但我触到的却是紧紧围着我的四面墙。
原因应该要追溯到那次吃晚饭。
“琛琛啊,那天你在看什么呢?”妈妈说。
我知道我喜欢男的,那天我在浏览一个同性恋up主的动态。我妈突然走过来,我知道她忌讳这东西,于是我急忙把手机关了。
我妈的想法没错,只是和我观点不同而已。
“琛琛啊,我给你讲啊,这种的人啊,都是有心理疾病的,可不敢整天看啊。”
她以为我不懂,我并不想挑起什么矛盾:“我就是突然刷到了,我不看这种东西的。”
“那就好,少看点手机,不想要眼睛了?”她给我夹了一块肉,我咽了下去。
我好叛逆。
我越是陷入自我怀疑,这些人却说我装高冷。
我得了轻微抑郁症。
几个月后,我接到了一所985的录取通知书。
两个月后,我离开了家,独自一人前往距离家几千公里的地方上大学。
接下来的生活正常极了,我每天窝在被子里不想出来,要是没课,能睡一整天。
接着,读研。那个时候我们宿舍四个人在外面租了套小房子。
结果还没到二十五岁就进了人生第一次局子。
原因简单极了,我陪室友和他相亲对象相亲,我们仨去看了晚上十点场的电影,结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租的房子离这近,我们先送那个女孩回家,然后我俩走回去。
“琛哥,你说她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同宿舍的小李开心地说。
“你指的是你请人家吃猪蹄的时候你自己吃的满嘴流油的样子?”我插着兜,低头刷着手机。
“但是她笑了诶。”
“你就是个笑话。你可别了,就你这样子,别耽误人家女孩。”
“你好好说……?”他突然没声了。
因为我们听到了一声尖叫。
“啊——滚开——滚开!!”
我朝着声源看去,那是一条小巷。因为我们没什么钱,所以租的房子在城中村。环境不是很好,人也杂,还好我们是四个男的,所以没那么担心。
这明显是个女生的声音。
“唔——!”整个小巷静极了,只有她的声音格外明显。
“……琛哥?”
完了。心里说。
“救人去啊,快点!”我手机往兜里随便一揣,脚一蹬地就往前跑去。
“哦哦哦。”他后知后觉,跟在我后面。
路灯下,映着两个影子。
一个是男人,另一个是女人。
男人对着女人就是一个耳光。
“你这婊子!就是欠揍!!”
“唔……”她的眼泪只能就这么落下来。
接下来是沉重的拳击声。
我学过拳击,小李则是体育生,那男的看见我们过来,扯着那女人的领子就要往门口拉。
我上前一个使劲拉过女人,那男的倒也强壮,我大喊:“你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小心老子揍人!!”
说完直接上前给了我左脸一拳。
我的口腔里全是血,剧痛不过是一瞬间,我把血吐到地上,看着他:“试试看。”
我让小李带着女人先走,此刻我的眼里只有火光,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在干嘛,我的脑子是空的。
他一脚踹在我肚子上,我感觉到我的肋骨断了。我看着他,余光瞟到旁边的钢棍。
我脱了上衣,捡起钢棍,整个过程不过零点几秒,他看我似乎什么事都没有,还这么健壮,于是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我颠了颠钢棍。
我初中的时候被称为校霸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把嘴里残留的血全吐到他脸上。
……
我擦了擦脸上的血,漠然地看着路口的青年。
是他。那个姓申的。
他考的是首都公安大学,此刻他穿着警服,身后还有几个同样穿着警服的警察。
我光着上身,满身腱子肉,嘴角还挂着血,满眼都是凶狠。
但是我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的理智突然就回来了。
“陈琛!!!”那是他第一次第一次喊我的全名。
他竟然还记得我叫什么。
“我录音了。这是录音。”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小李在一旁看我面色惨白,不禁问:“琛哥,你……”
我眼前终于从模糊变得全黑。
“琛哥!”
后来听人说我是被他送过去的。是他抱过去的。
我两根肋骨骨折,牙被打掉了两颗,那男的肋骨断了三根,脖子扭了,大腿也断了——嗯,值了。
我是正当防卫,所以没我什么事。
我一醒来就看到他了。他坐在我床边,睡着了,在我的被子上,竟然有一块泪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他第一次哭。
当他醒来,用憔悴的眼睛看着我说:“对不起。”的时候,我不争气的哭了。
哭屁啊。我想扇自己两巴掌。
我承认,我就是没忘。但是没想到,他也没忘。
我这个大情种啊。真是该死。
他的出现好像破了我的最后一道防线,我的世界好像又有了四季。我不是恋爱脑,所以一开始他开始追我的时候,我还没那么想答应他,虽然我知道我就是动心了。
至于为什么我会认为他也喜欢我,因为他在那句“对不起”后加了一句“我来晚了,我爱你”。
他的表白太过直白,我当时神经很脆弱,所以迟迟说不出一句话。
他给了我考虑的时间,我因为受伤休了假,闲来无事我就会写些东西,一来二去的就成了网络小说作者,我爸妈也从别的城市搬过来住。
他没什么事的时候会来看我,我总是一句都不想说,但他会用那双干净的眸子看着我,给我讲他的事,试图逗我笑,我要是实在憋不住了就会望着窗外笑,有一次他竟然用手碰了碰我的脸颊,我吃惊的看着他。
“那我先走啦,还有事。”他径直走了出去。
我的脸颊暖暖的,泛着粉。
一个大男人,脸红像什么样子!
有一次看到新闻说“一位申姓警官在抓捕逃犯的过程中不幸连中二十刀,当场死亡”,我当时就愣了,整整十分钟都坐在凳子上,手都抬不动,只会傻傻的看着屏幕,连眼泪什么时候掉下来的都不知道。
我抹了眼泪,在室友的搀扶下走了两步,然后一下子靠在了墙上,仿佛要用墙面的冰冷冷静下来,我大口地喘气,好像闷得让人窒息。
我支撑着自己不让我昏过去,小李他们知道原因,看着我这个样子也不禁泪上眼眶。
我呆在房子里没吃没喝整整五天。
后来在我妈的开导下我终于肯出门了,只不过给我妈说的是我的好兄弟死了。
我失魂的走在街上,一天晚上,我站在路灯下,抬头看着洒落在天空的星星,好像哪一颗就是他。
突然我看到有个人朝我走来。
身影高大,像极了他。
是他??
他走到我跟前,吃惊的看着我已经十分憔悴的面容:“陈琛?”
我扇了他一个耳光。
我大喊:“你他妈跑哪去了!!”
他也不说话了,过了一会他说:“琛琛,我错了,我不应该不来看你,你会原谅我吗?”
他慢慢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眼泪就这么不要钱一样落。
真他母亲丢脸。
他慢慢试图环着我的腰,我也不再抗拒,只是破罐子破摔似的放声大哭。我像个找不到妈妈的孩子,我知道我现在特别狼狈,但是我已经没脸了。
“陈琛,我……喜欢你很久了,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他的脸在路灯下不知是冻得还是害羞的,通红通红的。
他像个害羞的大男孩,一脸纯情。我不再哭了,我知道,此刻,我就是世界上那个最幸福的人——不管我之前是否坠落过深渊,是否陷入无尽的绝望,但是他把我捞起来了——我不想用什么高大上的“救赎”,因为我们的故事连微小都算不上,可能只是渺小到没有人看得到的,两个普通男生之间的故事。
头慢慢落到他肩膀上,手慢慢环住他的腰。那一刻,我有了依靠,我好像拥抱着整个春天。
我们不是世界的主角,但我是我生命的主角,今后,应该也会成为他生命的主角吧。
“我希望我的生活里面充满你的元素
不是说我真可以完全喜欢你的全部
可我能活下去大概是因为你的缘故”
——姜云升《浪漫主义》
我们在一起了。我妈知道后,整整一年没理过我。她把我删了,我也没说什么,我知道这需要慢慢适应,比起一再失去,陷入抑郁,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我已经经历过更深的深渊,所以我很渴望,也很珍惜现在仅有的这一份幸福。
这不是病,我也不会去治。
这么好的人,怎么能轻易错过呢。
他们都说我恋爱脑,他们都说我为了追求不实际的东西痴狂了,他们说我有病。
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的故事。
随便他喽,我又不会因为他们改变自己。
人,只有一辈子,就是要自由地活。不为任何人活。
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这就是我想过的人生。
他是警察,经常出任务,我伤好了后回学校修完了研究生和博士,经常在家办公。有时候他从不给我说他到底去干嘛了就跑出去,以至于我俩聚少离多,但是还好我们的感情完全没有受任何影响,像正常情侣一样过日子。
有时候我也特别担心他的安危,有时候看到哪个警察牺牲了都会害怕到做噩梦,但他总会把我抱在怀里,然后温柔地说:“别怕,我不会死的。”
每个晚上他跑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我都彻夜难眠,心在疼,肉也在疼,我想把所有歹徒全部杀了,这些十恶不赦的伤害警察的该死的傻逼玩意。
他保护世界,我也多想保护他啊。
他这次已经出任务整整一个周没回来了。我给他打了几千通电话,多么想听到他笑着说:“我没事,你别担心了。”
可是没有。整整一个周。什么消息都没有。
我给他的同事打电话,也没人接。
我去警局找他,没人告诉我她去哪了。
我安慰自己,不会有事的。他那么勇敢,怎么会死了呢。我这是想什么呢。
我试图不去想这件事,也因为工作有些繁忙,没什么时间操心了。
过了几天,他们给我打电话叫我去领遗物。
遗物。
他执行任务,为了救一个人质,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的家属只有我,我甚至都是恍惚的,不知道我在干嘛。
我去了。连手机都烧没了。他的遗物只有一枚戒指,那是我们的订婚戒指。
然后我在警局昏倒了好几次。
然后我进了医院。
我笑着说:“绝对不可能,你们别骗我了,好不好?”
我笑着笑着就又昏了过去。
我看着站在病床边的警察,他们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我的心裂了。
生生被撕开的。
我出院了。我看着床头柜里,我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对戒指,还有一条领带。我再也忍不住了,他才二十八岁啊。我在床上哭的几乎窒息,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裂开了,我手里紧紧攥着他的那枚戒指——这辈子,我再也没办法给他了。我幻想过好多未来,我们去环游世界,我们坐在船上看余晖落下山脉,我们在山顶,伴着火红的,炽热的太阳相拥。
我还等着那一天,我们可以在人潮拥挤中相拥。我还等着那一天,我可以在阳光下牵起你的手。
能不能再站在我面前,只要一次就好。只要一会就好。
别告诉我,你真的抛下我了。
不要留我一个人。你在哪?
冬日的叶已从火红褪向蜡黄,一片片掉下来。我站在树下,拾起那片干瘦的叶子,抬头看着那颗树,还有叶子在上面一直坚强着没有掉下来。我静静地欣赏着,周围空无一人,好像这世上只有我发现了这地方似的,一阵来自冬日的风轻轻踏着脚步走过来,我额前的碎发也跟着飘动,我等着,等着我们再也等不到的重逢。
你看到了吗,它好像你,永远那么坚韧,永远那么挺拔。
我知道,你在,永远不会走,永远在我心里。
人潮汹涌,那仅有的一丝新鲜空气就是你。
他的葬礼,我连走都走不动,只要提到他泪腺就好像不受控制一样往外流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但那是我的爱人啊,那是我把一辈子都托付给的人。
我妈也来了,许是想明白了,抱着我说:“娃啊别伤心了,人生无常啊。”说着也低头去抹眼泪。
……
听说前世千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相遇。
那我们的爱算不算刻骨铭心啊。
你说,我们是有多幸运。
“我爱你。”
“我也不会走。”
申哥。
作者有话要说:</br>随便看看得了啊,本人知道文笔不好大家见谅<hr size=1 />
</div> 你知道吗?有时候你特别伤心的时候,是感觉不到痛苦的。
眼泪甚至都挤不出来,连哭这个动作都甚是困难。
脑子里全是他。
他说:
“你告诉我,x方y和2x方y是不是同类项?”
“你说话啊,看着我干嘛。”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像还是那么坚定,好像什么事都有百分百把握似的。“老申~什么时候回来?”
他说:“很快,睡一觉我就回来了。”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烟雾里了。
有时候,第二天早上,我就会在身旁看到他,很明显是刚回来,眼圈都是青紫色的。我用手抚摸着他布满伤痕的脸,我怕吵醒他,所以动作很轻——但他还是发现了,他看到我的脸,把我一把捞过来,头枕在我的颈窝。
他的手臂环着我的腰,我感觉全身都是暖的。
“不是刚回来吗?多休息一会。”我像小猫一样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照在眼睫毛上的感觉,迷迷糊糊地说。
“不累。”他的嗓子是哑的。我心疼的蹭蹭他的脖子,他怕把汗味染到我身上,所以在上床之前洗了澡。
随即我又亲到他的唇上。他突然躲开。
“别,我嘴唇有伤,脏。”
我不高兴了:“哪里脏了?”我又轻轻覆上他的唇角,双臂搂着他的脖子,他呆住了,静静等我的动作,我紧紧依偎着他,这好像就是我一天之中最幸福的时光。
我俩是初中同学,我对他一见钟情。有时候感情这个东西是很微妙的,理智告诉我不能在这个关键的时期喜欢上任何人,但我还是在初一就执迷不悟的喜欢上了他。
他的眼睛好像有世间一切温柔。
虽然我知道我的暗恋不会迎来任何结果,但是我却不想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事实证明,我对他的爱慕不是没有原因的,他成绩不是最好的,但我喜欢的是他认真做题的样子,他长得不是最好看的,但我喜欢他单纯干净的眼睛,他体育不是最好的,但我喜欢的是他笑着从篮球场上擦着汗走过来时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于是我把这份感情深深的藏在心底,连最亲近的朋友都没有告诉。初一的时候我们是同桌,我说:“加个微信呗帅哥。”
他迟疑的看着我,过了一会说:“好。”
可能是我是男生缘故,他没什么防备,他性格腼腆,不爱说话,比较内向。
他爱打篮球,有时候我也会上场,我打的比他好。
只有在打篮球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最纯粹的笑容,额角和鼻尖上的汗水衬得他更加富有少年的味道。
“申哥,厉害啊,压哨啊。”
“那不得是你申哥。”他被所有球员围在中间,所有人都往他身上冲。
我跑得最快,我是第一个抱到他的人。
随后有了第二双手,第三双手……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拥抱,那时已经初三了。
我只和他短短的抱了一下,但这就够了。他跟我差不多高,我的心在看不到的地方跳的比谁都兴奋。
接着,我竟然听到了观众席的尖叫声。我回头看,只看见了一群女生捂着嘴红着脸不知道说着什么——难道她们看到我乱跳的心脏了?
有几个词语我听得甚是清楚:“在一起!”“卧槽磕到了!”
然后就被“啊啊啊啊!”尖叫声盖过了。
我不明所以,只是没再看她们,和球员们一起庆祝着胜利。
后来我们竟然上了同一个高中,不过我们不在一个班,我也发现他有了自己的朋友,不来找我了,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跟他搭话,每次擦肩而过我却只能独自回头,有时候我们都不回头,但他不知道,我带着口罩低着头玩手机,就是为了遮住我微红的脸颊。
因为我知道,我长达三年的暗恋就要这么无疾而终了。
我成了校草,我自从到了高中,开始不愿意跟别人交流,我开始把整个心思放在学习上,我觉得,既然我活着,那么必定是要争个第一的。
现在想起来太中二了,但是这确实是当时我激励自己学习的原因。我甚至做的比他还好,终于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年级第一,从此以后我成了霸榜的大佬。他的成绩还是那样,在年级前一百名兜兜转转。
我继续努力着,之前是为了赶上他,但现在是为了给我自己看,为了给所有人看。
但我逐渐发现我变得内向了起来。我不再愿意跟这个世界交流,我多想拥抱这个世界啊,但我触到的却是紧紧围着我的四面墙。
原因应该要追溯到那次吃晚饭。
“琛琛啊,那天你在看什么呢?”妈妈说。
我知道我喜欢男的,那天我在浏览一个同性恋up主的动态。我妈突然走过来,我知道她忌讳这东西,于是我急忙把手机关了。
我妈的想法没错,只是和我观点不同而已。
“琛琛啊,我给你讲啊,这种的人啊,都是有心理疾病的,可不敢整天看啊。”
她以为我不懂,我并不想挑起什么矛盾:“我就是突然刷到了,我不看这种东西的。”
“那就好,少看点手机,不想要眼睛了?”她给我夹了一块肉,我咽了下去。
我好叛逆。
我越是陷入自我怀疑,这些人却说我装高冷。
我得了轻微抑郁症。
几个月后,我接到了一所985的录取通知书。
两个月后,我离开了家,独自一人前往距离家几千公里的地方上大学。
接下来的生活正常极了,我每天窝在被子里不想出来,要是没课,能睡一整天。
接着,读研。那个时候我们宿舍四个人在外面租了套小房子。
结果还没到二十五岁就进了人生第一次局子。
原因简单极了,我陪室友和他相亲对象相亲,我们仨去看了晚上十点场的电影,结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租的房子离这近,我们先送那个女孩回家,然后我俩走回去。
“琛哥,你说她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同宿舍的小李开心地说。
“你指的是你请人家吃猪蹄的时候你自己吃的满嘴流油的样子?”我插着兜,低头刷着手机。
“但是她笑了诶。”
“你就是个笑话。你可别了,就你这样子,别耽误人家女孩。”
“你好好说……?”他突然没声了。
因为我们听到了一声尖叫。
“啊——滚开——滚开!!”
我朝着声源看去,那是一条小巷。因为我们没什么钱,所以租的房子在城中村。环境不是很好,人也杂,还好我们是四个男的,所以没那么担心。
这明显是个女生的声音。
“唔——!”整个小巷静极了,只有她的声音格外明显。
“……琛哥?”
完了。心里说。
“救人去啊,快点!”我手机往兜里随便一揣,脚一蹬地就往前跑去。
“哦哦哦。”他后知后觉,跟在我后面。
路灯下,映着两个影子。
一个是男人,另一个是女人。
男人对着女人就是一个耳光。
“你这婊子!就是欠揍!!”
“唔……”她的眼泪只能就这么落下来。
接下来是沉重的拳击声。
我学过拳击,小李则是体育生,那男的看见我们过来,扯着那女人的领子就要往门口拉。
我上前一个使劲拉过女人,那男的倒也强壮,我大喊:“你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小心老子揍人!!”
说完直接上前给了我左脸一拳。
我的口腔里全是血,剧痛不过是一瞬间,我把血吐到地上,看着他:“试试看。”
我让小李带着女人先走,此刻我的眼里只有火光,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在干嘛,我的脑子是空的。
他一脚踹在我肚子上,我感觉到我的肋骨断了。我看着他,余光瞟到旁边的钢棍。
我脱了上衣,捡起钢棍,整个过程不过零点几秒,他看我似乎什么事都没有,还这么健壮,于是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我颠了颠钢棍。
我初中的时候被称为校霸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把嘴里残留的血全吐到他脸上。
……
我擦了擦脸上的血,漠然地看着路口的青年。
是他。那个姓申的。
他考的是首都公安大学,此刻他穿着警服,身后还有几个同样穿着警服的警察。
我光着上身,满身腱子肉,嘴角还挂着血,满眼都是凶狠。
但是我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的理智突然就回来了。
“陈琛!!!”那是他第一次第一次喊我的全名。
他竟然还记得我叫什么。
“我录音了。这是录音。”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小李在一旁看我面色惨白,不禁问:“琛哥,你……”
我眼前终于从模糊变得全黑。
“琛哥!”
后来听人说我是被他送过去的。是他抱过去的。
我两根肋骨骨折,牙被打掉了两颗,那男的肋骨断了三根,脖子扭了,大腿也断了——嗯,值了。
我是正当防卫,所以没我什么事。
我一醒来就看到他了。他坐在我床边,睡着了,在我的被子上,竟然有一块泪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他第一次哭。
当他醒来,用憔悴的眼睛看着我说:“对不起。”的时候,我不争气的哭了。
哭屁啊。我想扇自己两巴掌。
我承认,我就是没忘。但是没想到,他也没忘。
我这个大情种啊。真是该死。
他的出现好像破了我的最后一道防线,我的世界好像又有了四季。我不是恋爱脑,所以一开始他开始追我的时候,我还没那么想答应他,虽然我知道我就是动心了。
至于为什么我会认为他也喜欢我,因为他在那句“对不起”后加了一句“我来晚了,我爱你”。
他的表白太过直白,我当时神经很脆弱,所以迟迟说不出一句话。
他给了我考虑的时间,我因为受伤休了假,闲来无事我就会写些东西,一来二去的就成了网络小说作者,我爸妈也从别的城市搬过来住。
他没什么事的时候会来看我,我总是一句都不想说,但他会用那双干净的眸子看着我,给我讲他的事,试图逗我笑,我要是实在憋不住了就会望着窗外笑,有一次他竟然用手碰了碰我的脸颊,我吃惊的看着他。
“那我先走啦,还有事。”他径直走了出去。
我的脸颊暖暖的,泛着粉。
一个大男人,脸红像什么样子!
有一次看到新闻说“一位申姓警官在抓捕逃犯的过程中不幸连中二十刀,当场死亡”,我当时就愣了,整整十分钟都坐在凳子上,手都抬不动,只会傻傻的看着屏幕,连眼泪什么时候掉下来的都不知道。
我抹了眼泪,在室友的搀扶下走了两步,然后一下子靠在了墙上,仿佛要用墙面的冰冷冷静下来,我大口地喘气,好像闷得让人窒息。
我支撑着自己不让我昏过去,小李他们知道原因,看着我这个样子也不禁泪上眼眶。
我呆在房子里没吃没喝整整五天。
后来在我妈的开导下我终于肯出门了,只不过给我妈说的是我的好兄弟死了。
我失魂的走在街上,一天晚上,我站在路灯下,抬头看着洒落在天空的星星,好像哪一颗就是他。
突然我看到有个人朝我走来。
身影高大,像极了他。
是他??
他走到我跟前,吃惊的看着我已经十分憔悴的面容:“陈琛?”
我扇了他一个耳光。
我大喊:“你他妈跑哪去了!!”
他也不说话了,过了一会他说:“琛琛,我错了,我不应该不来看你,你会原谅我吗?”
他慢慢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眼泪就这么不要钱一样落。
真他母亲丢脸。
他慢慢试图环着我的腰,我也不再抗拒,只是破罐子破摔似的放声大哭。我像个找不到妈妈的孩子,我知道我现在特别狼狈,但是我已经没脸了。
“陈琛,我……喜欢你很久了,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他的脸在路灯下不知是冻得还是害羞的,通红通红的。
他像个害羞的大男孩,一脸纯情。我不再哭了,我知道,此刻,我就是世界上那个最幸福的人——不管我之前是否坠落过深渊,是否陷入无尽的绝望,但是他把我捞起来了——我不想用什么高大上的“救赎”,因为我们的故事连微小都算不上,可能只是渺小到没有人看得到的,两个普通男生之间的故事。
头慢慢落到他肩膀上,手慢慢环住他的腰。那一刻,我有了依靠,我好像拥抱着整个春天。
我们不是世界的主角,但我是我生命的主角,今后,应该也会成为他生命的主角吧。
“我希望我的生活里面充满你的元素
不是说我真可以完全喜欢你的全部
可我能活下去大概是因为你的缘故”
——姜云升《浪漫主义》
我们在一起了。我妈知道后,整整一年没理过我。她把我删了,我也没说什么,我知道这需要慢慢适应,比起一再失去,陷入抑郁,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我已经经历过更深的深渊,所以我很渴望,也很珍惜现在仅有的这一份幸福。
这不是病,我也不会去治。
这么好的人,怎么能轻易错过呢。
他们都说我恋爱脑,他们都说我为了追求不实际的东西痴狂了,他们说我有病。
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的故事。
随便他喽,我又不会因为他们改变自己。
人,只有一辈子,就是要自由地活。不为任何人活。
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这就是我想过的人生。
他是警察,经常出任务,我伤好了后回学校修完了研究生和博士,经常在家办公。有时候他从不给我说他到底去干嘛了就跑出去,以至于我俩聚少离多,但是还好我们的感情完全没有受任何影响,像正常情侣一样过日子。
有时候我也特别担心他的安危,有时候看到哪个警察牺牲了都会害怕到做噩梦,但他总会把我抱在怀里,然后温柔地说:“别怕,我不会死的。”
每个晚上他跑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我都彻夜难眠,心在疼,肉也在疼,我想把所有歹徒全部杀了,这些十恶不赦的伤害警察的该死的傻逼玩意。
他保护世界,我也多想保护他啊。
他这次已经出任务整整一个周没回来了。我给他打了几千通电话,多么想听到他笑着说:“我没事,你别担心了。”
可是没有。整整一个周。什么消息都没有。
我给他的同事打电话,也没人接。
我去警局找他,没人告诉我她去哪了。
我安慰自己,不会有事的。他那么勇敢,怎么会死了呢。我这是想什么呢。
我试图不去想这件事,也因为工作有些繁忙,没什么时间操心了。
过了几天,他们给我打电话叫我去领遗物。
遗物。
他执行任务,为了救一个人质,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的家属只有我,我甚至都是恍惚的,不知道我在干嘛。
我去了。连手机都烧没了。他的遗物只有一枚戒指,那是我们的订婚戒指。
然后我在警局昏倒了好几次。
然后我进了医院。
我笑着说:“绝对不可能,你们别骗我了,好不好?”
我笑着笑着就又昏了过去。
我看着站在病床边的警察,他们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我的心裂了。
生生被撕开的。
我出院了。我看着床头柜里,我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对戒指,还有一条领带。我再也忍不住了,他才二十八岁啊。我在床上哭的几乎窒息,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裂开了,我手里紧紧攥着他的那枚戒指——这辈子,我再也没办法给他了。我幻想过好多未来,我们去环游世界,我们坐在船上看余晖落下山脉,我们在山顶,伴着火红的,炽热的太阳相拥。
我还等着那一天,我们可以在人潮拥挤中相拥。我还等着那一天,我可以在阳光下牵起你的手。
能不能再站在我面前,只要一次就好。只要一会就好。
别告诉我,你真的抛下我了。
不要留我一个人。你在哪?
冬日的叶已从火红褪向蜡黄,一片片掉下来。我站在树下,拾起那片干瘦的叶子,抬头看着那颗树,还有叶子在上面一直坚强着没有掉下来。我静静地欣赏着,周围空无一人,好像这世上只有我发现了这地方似的,一阵来自冬日的风轻轻踏着脚步走过来,我额前的碎发也跟着飘动,我等着,等着我们再也等不到的重逢。
你看到了吗,它好像你,永远那么坚韧,永远那么挺拔。
我知道,你在,永远不会走,永远在我心里。
人潮汹涌,那仅有的一丝新鲜空气就是你。
他的葬礼,我连走都走不动,只要提到他泪腺就好像不受控制一样往外流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但那是我的爱人啊,那是我把一辈子都托付给的人。
我妈也来了,许是想明白了,抱着我说:“娃啊别伤心了,人生无常啊。”说着也低头去抹眼泪。
……
听说前世千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相遇。
那我们的爱算不算刻骨铭心啊。
你说,我们是有多幸运。
“我爱你。”
“我也不会走。”
申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