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零八米高的明松大厦,自两年前竣工并投入使用,便成了云溪的地标,拔高了整座城市的天际线,宋泽文的办公室便位于这栋摩天大厦的88层。

    他没进办公室,直接去了会议室。此次美国之行给他极大震动,在登机前,他指示秦牧召集了这次高管会议,讨论明松集团加大基础研发投入的可行性方案。

    诸多反对声音:

    “把这三百个亿作为激励员工的年终奖,会比投入基础研发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成倍成倍的价值,而且是立竿见影的。”

    “砸水里,还能起个泡……”

    “这种投入强周期,重资产,长期不看好。”

    “不如多拿几块地。”

    宋泽文举手打断会议室的不满意见,他站起来,沉声道:“美国为什么能称霸世界?”

    他目光灼灼环视四周,自己给出了答案:“因为它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大批大批高精尖的科学家。商业变化风起云涌,我们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不断成长,才能应对未来不确定的变数,成为一家强大的公司,比如微软,比如苹果,比如高通。我们要坚定信心,敢于投入,敢于前进,敢于拥抱人才,敢于拥抱时代,敢于拥抱更长远的未来。”

    会议从下午三点钟一直持续到晚十一点才结束。在宋泽文的强势主导下,明松集团加大研发投入一锤定音,从今年起之后的每一年,每年至少拿出三百亿投入半导体芯片研究开发。

    回到办公室,宋泽文解开一粒领口的扣子,将衬衫袖子再往胳膊上撸了撸,双手叉腰,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漫无目的打量城市夜景,借此舒缓一下情绪。

    徐语冰的影子在斑斓的灯光里,渐渐浮上他的眼帘。

    小丫头片子长大了,而长大的小丫头片子竟是这般模样,深领子纯白T恤,牛仔裤,背只缀补丁的化缘包,硬是凹出了比许多明星强几十倍的机场造型。

    曾以为,她会一直胖下去,变成一只球,滚着走。

    初见她,他10岁,她4岁。那年,父亲找徐伯伯有事,顺便带上了他。再见,是在机场,他28,她22。他没有认出她,她没有看见他。但他记得她,他居然记得她。想到这里,宋泽文的唇角不禁勾起一抹连自己都无法言喻的玄妙的笑。

    那时恰好也是夏天,盛夏,绿树浓荫,林深日长。爸爸和徐伯伯谈完事,下起了象棋,他在旁观了会战,觉得没劲,想同徐语海玩,但徐语海看得津津有味,不搭理他。他百无聊赖,出了客厅,来到游廊上,游廊真凉快,风一阵接一阵吹过来,吹得人舒服极了。他看见了一个肉嘟嘟的小女孩,穿粉色蓬蓬裙,靠墙坐地上,光脚,不远处扔一只凉鞋,至于另一只在哪里,估计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可真胖啊,肉滚滚的,粉嫩的胳膊,一节一节莲藕似的,正美滋滋地玩一个有着天蓝色眼睛,金黄头发的芭比娃娃。肉嘟嘟的小手忙不停,一会给娃娃穿上大摆的粉色连衣裙,一会给娃娃穿上蓝色的连衣裙。一会给娃娃梳头发,一会给娃娃戴项链,穿高跟鞋。

    他偷偷靠近她,一把夺走她手中的芭比娃娃。她爬起来,肉嘟嘟的双手插住圆滚滚的腰,下巴仰起,用鼻孔跟他说话,“它是我的,把它还给我!”样子既嚣张又臭屁。

    他把娃娃举到她够不着的高度,一会扯扯它头发,一会拉拉它胳膊,逗她说:“不还,就是不还,你能怎样?”

    “你等着。”说完,她撒开肥肥的小脚丫,迈着胖嘟嘟的小短腿,用自以为很快其实很慢的速度跑了。不一会,她把她哥哥带来了。原来,是去搬救兵。在这一会的时间里,他把娃娃的裙子撕烂了,胳膊扯断了。手没轻重,不是存心弄坏的,看着小女孩玩得不亦乐乎,自己也想玩一玩,谁知,自己摆弄起来,并没多少乐趣。

    她看见变成一堆破烂的芭比娃娃,放声大哭,样子可怜极了。在她伤心的哭声里,徐语海和他打了起来。徐语海瘦削,他壮实,渐渐占了上风。小女孩见哥哥打架吃亏,抹一把眼泪,抢上来,抓起他的胳膊就咬。他痛得嗷叫了一声,摔开徐语海,一巴掌挥过去,直接把小女孩拍地上了。也不是存心的,只是出于本能的自卫。

    父亲和徐伯伯同时赶到。徐伯伯抱起鼻血汩汩流的小女孩,嘴里一叠声喊司机开车,来不及跟他父子两说一声,就冲走了。为这事,他挨了父亲平生的第一顿胖揍,也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被父亲揍,屁股被揍得开了花。

    他比她大那么多,当时,怎么好意思欺负她?

    自此之后,他没有再见到过她。但是那段往事却像树根深扎于土壤一样,深深地扎根在他的记忆里。

    宋泽文摇摇头,似乎这样就能把童年里那段称不上愉快的回忆摇掉。徐-语-冰,他在唇舌间轻轻咬出这三个字,想,你变得比小时候更讨厌了。是徐伯伯和徐语海把你给宠坏了吧。

    飞机上,他就坐在她的斜后方,她小男友对她的那股殷勤劲,全落在他眼里,下飞机后,又碰见她干脆利落甩掉小男友,连句解释都懒得奉上,矫情任性到令人发指。如此女子……不消多说,多年后的重逢,宋泽文对徐语冰的印象很恶劣。

    “总裁,文小姐来了。”秦牧轻轻敲门进来。

    宋泽文微一颔首,秦牧便心领神会地离开,引着文元元进了总裁办公室,又贴心地替他们把门关上。

    对文元元也许会成为将来的总裁夫人这件事,秦牧乐见其成。

    文元元是文氏家族的长房长女,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大三全科通过ACCA,研一考过CPA,现在全球顶尖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工作。如此天之娇女,却没有一点骄纵之气,说话柔声细气,待人温和有礼,不仅是秦牧,就连明松的小前台,背地里对文小姐也是赞不绝口。

    “宋大哥。”文元元笑吟吟地唤宋泽文,穿真丝衬衫,黑色一步裙的她干练中透着婉约。她把手里的保温桶放桌子上拧开,扭头朝走近她的宋泽文说:“你爱喝的莲藕排骨汤。”

    事务所工作繁重,一个女人顶两个男人用,至于一个男人,她们这个项目组没有男人。她十点半到家,一听张嫂说给她留了莲藕排骨汤宵夜,甚至顾不上换套舒服点的衣服,要张嫂把汤打好包,急急开车赶到这里。

    她很想见见他,他们很久没见了。

    一方面是她的矜持,一方面是他的忙,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但不管前面有什么障碍,她都会努力一一克服。

    知道他今天从美国回,自然而然猜到近似工作狂的他,肯定会加班到深夜。她猜对了。

    宋泽文背靠桌弦,双手撑在桌面上,看她把保温桶里的汤一勺一勺盛到白瓷碗里。

    “最近工作怎样?”

    她双手捧起莹润的细白瓷碗递到他手上,指尖擦过他肌肤,心底不可抑制荡起层层涟漪,一圈圈散开去,风情旖旎。

    “很忙,很充实。”她想了想,继续说:“入职一个月彻底无视我的白骨精上司,开始要我每早给她买咖啡。”

    女上司四十岁,单身,毕业于麻省理工,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能力一流,作风强势。

    文元元后来想,她不待见自己的原因,只有一个,上班第一天,她穿了身迪奥当季的高定套装,在部门例行会议上,不小心把女上司的气场踩灭了几分。自那后,自己穿衣就特别注意了。

    “你买咖啡?大材小用。”

    文元元无奈笑一笑,“一次等电梯的时间长了点,咖啡送给她,只喝一口,便扔进垃圾桶。然后板着脸,冷冷训我,‘咖啡冲泡15分钟就会变味,这点常识你应该有。’”

    宋泽文听得哈哈大笑。

    “你还笑,宋大哥。”文元元娇嗔,“她还要我收快递。”

    “我笑你那位女上司,喜欢摆谱。”他顿一顿,用一种比较和缓的声音继续说:“如果你不愿意,要么当面拒绝她,语气委婉些,要么私下找她谈谈,这不是你的工作范围。而且也是对资源的浪费,公司花高价钱请你这位清华的高材生来上班,不是要你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替领导买咖啡和收快递上。”

    文元元轻咬嘴唇,点一点头,“我很珍惜这份工作的。”

    宋泽文有丝惊讶,但没有表现出来,喝完汤,他把碗筷搁回桌上说:“不打算回文昌?”

    “要回的,不是现在。我想在外面多积累些经验,看看那些做得厉害的公司是怎么做的,比如他们的工作流程,管理方式,还有企业文化,我要多学习别人创造出来的,优秀的东西。”

    “你能做到这份上,相当难得。”

    被喜欢的人夸奖,文元元显得有些害羞,她不自觉低下了头,“宋大哥,回家吗?”

    “走,我送你,你的车要秦牧开回去。”宋泽文说着,绕回办公桌前,关掉电脑,从抽屉里取出钥匙。

    文元元心思起伏,是不是代表他也有点喜欢她?

    “这个汤,以后别送了,太麻烦。”大步往前走的宋泽文,忽然回过头来补上一句。

    她差点冲口而出,一点都不麻烦,到底忍住了,只是习惯摇摇头,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久久挂在嘴边,刺得她难受,有距离才怕麻烦,一颗心,就那样一点一点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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