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着实想了一阵才想起那约定是什么:你不谈,我不谈。
她想了想,慢慢点头。
“好,你去吧。注意安全。”他只丢下这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待谭千渝收拾好心情,再见到段江城时,下午也已过去大半。彼时他戴着墨镜站在酒店门口晒太阳,见她出来,只微笑不语,一副置身事外的云淡风轻。
“走吧,时间不早了,带你去山下转转。”他说着,再自然不过地扶着她下台阶,“小心地滑。”
显然在她忙碌的时候,段江城已经将一切安排妥当。因此她也没再操心,只跟着坐上包车,10分钟后轿车从白雪皑皑的山林间驶出,转入一处房子密集低矮的边陲小镇,二道白河镇。
这镇子很是有趣,没有红绿灯。路上车少,又被冰雪冻住,司机们都走得极其缓慢又客气。
两人下了车,在小镇上穿街走巷。
此时天已经开始渐黑,日落自高耸入云的针叶林密密的枝桠中偶尔投射在地面上,斜斜的光,只能给大地带来一丝聊胜于无的暖意。
谭千渝不由地将手抄进口袋里。
“其实没跟你说,这里我很早就想来了。”段江城笑着解释道,“虽然没什么名气,但据说二道白河镇的地下矿泉水资源十分丰富,这里可以跟阿尔卑斯山和高加索山并称世界三大矿泉水产地,很神奇。”
“就是有点冷。”她低声抱怨了句。
他闻言默默替她挡住风口,想了想,又将她的风衣领子竖了起来,仔细扣到最上面一粒纽扣:“确实,不过已经比山上好多了。而且这里森林覆盖率达到9成以上,在我看来,远比山上的谷底公园更适合作为天然氧吧使用。”
奇怪,明明他穿的比自己还少,却丝毫不见冷。可见男人和女人的体质真的有天壤之别。
他带她直奔长白山自然博物馆,紧接着又去了东北亚动植物园。
两人安静地伫立在玻璃墙外,看了好一阵的蝴蝶标本。又仔细分辨了一棵蒙古?的年轮——那树桩的外圈已有241年高龄,就这样一圈又一圈耐心地长成,莫名令人生出敬意。
她因此着实偷看了他一眼,被段江城捉住目光,才讪讪道:“身边很少有人跟我的爱好一样。”
段江城笑:“彼此彼此。”
进入植物园后,两人沿着木栈道向前走,他指着一旁道:“你可以关注一下这里的美人松,是长白山独有的,很漂亮。”
她抬眼望去,那树形笔直挺拔,高大威武,简直像是不会弯腰的巨人,很有风骨。一大片连在一起,郁郁葱葱藏在白雪之下,呼吸之间,只感觉清冷又通透。
这种感觉非常美妙,仿佛忽然一下子自己就变得渺小,好像一切繁杂琐事都被置之度外,心旷神怡。
“我突然理解你的意思了。”她回头对他说,“在宏大的视角下看,我们不过都是一粒尘埃,这样看来,什么样的烦恼好像都可以释怀了。”
段江城走上来,微笑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哈哈,你这么说话,好像那些寺庙里的大和尚啊。”
“有吗?”
“很有,非常有。”她乐,“我就不一样了,我还是大俗人一个,不能免俗。”
“大俗即大雅。”他看看她,眼里充满宠溺,“怎么样,有开心点吗?”
“嗯,非常感谢你的邀请,我很喜欢这里。”
“不客气,是我乐意之至。也荣幸之至。”
当晚谭千渝没有回来,而是与段江城在二道白河镇上住下。他选了家极富魅力的别墅酒店,独栋别墅,造型是别具一格的三角型,外接一面整幅的落地玻璃,从屋内直接能看到窗外雪景。她与他在小厅共坐饮了会儿茶,便各自回房睡下。
作为旅行搭子,段江城极为绅士,始终与她保持着恰当的距离,这令她倍感放松。以至于在某个瞬间她都开始认真思索,如果后面的人生都有这么一个妙人陪伴,似乎也是件不错的选择。
然后同样在这个瞬间,她脑海里莫名又冒出姜也哭得发红的眼眶,瞬间又打消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这其中细枝末节,姜也无从得知。他只知道,谭千渝一直未归。因他在隔壁一夜失眠,也不曾听到她的开门声。
这夜有多么难熬,只有他自己知道。
睡不着,吃不下,反复回想的都是下午谭千渝拒绝自己的画面。意识似不受控的飞鸟,不停地幻想着她跟段江城在外面会发生的各种可能性,心猿意马之间,难受成倍放大,大到他几乎扛不住,几乎要自暴自弃。
最后只能麻痹自己,不如早点不醒人事。
于是凌晨1点半,他如溺水之人求生一般突然挣扎着浮起来,打了个酒店客服电话,想点些酒水。
“不好意思啊先生,这个点送餐服务已经停止了。建议您点外卖试试呢。”客服态度很好,还附赠解决方案。
于是凌晨2点10分,外卖掐着点到了。他下去前台拿,不巧碰上刚收工回来的梁清念。她刚迈进酒店大门,姜也索性装作没看见她,提着袋子往回走。
电梯门还未关上,就被她白生生的一只手挡住,又打开。
他抬眼看来,她捋了捋长发,笑着睨他一眼:“大半夜的偷吃啊?不怕被公司逮到。”
姜也不吭声,只朝后退了退,后背贴到电梯壁上。
她仔细看了眼他手里的塑料袋,突然啧了一声:“哦哟,一个人要喝闷酒啊?怎么了这是?”
不由得望他一眼,压低了声音:“听说谭总过来跟你聊了,都说什么了?有提到我么?”
电梯是在此时发出了叮咚声。
“你到了。”姜也避开她目光。
梁清念双眼如探照灯,审视他一眼,刚迈出电梯一步,又退进来:“不对,你不开心,我陪你喝点吧。”
姜也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她将一侧头发别在耳后,暧昧地轻笑:“偶尔放纵一下没事的,相信我,你会很开心的。”
“清念姐,这里可是有录像的。”他坚持按着电梯开门键。
“你不请我喝,我就告诉公司。”
没想到姜也只是瞥她一眼,淡淡道:“随你。”
这一眼里的厌烦之意非常明显,梁清念饶是再馋他的身子,也不至于在这种情况下还倒贴,只冷哼一声转身走了。
回房后,姜也将门链拴上,又将门锁好,才从外卖袋中取出两瓶葡萄酒来。他不懂酒,只随便选了价格适中的,又要了开瓶器。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木塞取出,既无郁金香杯,也无醒酒器,就这么坐在沙发上对着瓶口痛饮了起来。
片刻后,小半瓶灌下去,感觉开始有些上头,才停下来。
房间里只开着一盏小小的夜灯,窗帘紧闭,周围安静得不像话。他扶着头,盯着地毯上的花纹,直到它们开始慢慢转圈,变形,舞动起来。
借着这种晕眩的催眠,他终于长呼一口气,按开手机,点开相册,往上翻。
里面密密麻麻全都是一个人的照片。
他像是着了魔了。又或者,变成了他演过的那个变态。
早在参演《水仙》时,他为了琢磨姚俊锋的心理,拍了好些张谭千渝的照片,借研究人物的名义看了又看。这个事儿他干得很心虚,因为这种行径于他而言有些过火。但莫名的,他从中得到了些许隐秘的快感,那照片里装着她的一颦一笑,都不是平日里他敢希冀的。
然而在手机里,变成了照片,变成了拍戏的道具,他却可以心安理得地看,反复看,细细看,毫无顾忌地看。
他就这么一边喝着酒,一边描摹着照片里的人。时而感到□□交织,时而又感到一阵灭顶的绝望。不知不觉间,他终于得逞,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谭千渝贵人事忙,并未在长白山多做逗留。又待了一天,便和段江城一起打道回府。
后来天气渐暖,姜也随剧组去了横店,谭千渝与他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生活逐渐变的规律,并且她开始适应这样的生活,运营公司,拉业务,找资源,挑演员,看本子,以及闲暇时接受段江城的邀请,约会,或者一起出去玩。
段江城最经常带她去周边玩,借着自己考察一些楼盘选址的工作之便。四月份,郊区田埂上的麦子开始抽穗,刮在皮肤上生疼。她的丝袜脆弱,他便走在她前头,用手替她拨开麦穗。
很奇异地,谭千渝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至少在他之前,从男人身上,她是从未收获过这种感受。向来除了心动,就是厌恶。两种感情泾渭分明,极端又毫无意外。
因此她对段江城颇有些刮目相看。
某个诸事皆宜的日子里,他挑了个不错的餐厅与她一道吃饭。在那个顺当的日子,在她心情很不错的当口,段江城提议:“既然做朋友做得很顺遂,不如试试在一起?”
在谭千渝看来,这是她所认同的成熟都市男女的做派。不是脑子一热就上头,也不是动辄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可歌可泣,而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经过谨慎的考察后,发现二人三观契合,非常适合搭伙过日子。
它与爱情并无太强相关性,充其量可以称之为好感。
然而队友,搭档,伴侣,这些称谓更多凸显的,只是合作上的默契而已。
科学研究表明,爱情本身不过也只是一种荷尔蒙的作用,充其量只能保留某种爱欲激情大约一年。意乱情迷,并不意味着婚姻能够可靠,反而,可能会导致激情退却,后面几十年清醒后的痛苦。
而从心底来讲,她漂泊闯荡惯了,偶尔有了倚靠,感觉好像还不赖。
是以她赞同了他的提议。
于是姜也杀青后,回到公司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老板有男朋友了。
她想了想,慢慢点头。
“好,你去吧。注意安全。”他只丢下这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待谭千渝收拾好心情,再见到段江城时,下午也已过去大半。彼时他戴着墨镜站在酒店门口晒太阳,见她出来,只微笑不语,一副置身事外的云淡风轻。
“走吧,时间不早了,带你去山下转转。”他说着,再自然不过地扶着她下台阶,“小心地滑。”
显然在她忙碌的时候,段江城已经将一切安排妥当。因此她也没再操心,只跟着坐上包车,10分钟后轿车从白雪皑皑的山林间驶出,转入一处房子密集低矮的边陲小镇,二道白河镇。
这镇子很是有趣,没有红绿灯。路上车少,又被冰雪冻住,司机们都走得极其缓慢又客气。
两人下了车,在小镇上穿街走巷。
此时天已经开始渐黑,日落自高耸入云的针叶林密密的枝桠中偶尔投射在地面上,斜斜的光,只能给大地带来一丝聊胜于无的暖意。
谭千渝不由地将手抄进口袋里。
“其实没跟你说,这里我很早就想来了。”段江城笑着解释道,“虽然没什么名气,但据说二道白河镇的地下矿泉水资源十分丰富,这里可以跟阿尔卑斯山和高加索山并称世界三大矿泉水产地,很神奇。”
“就是有点冷。”她低声抱怨了句。
他闻言默默替她挡住风口,想了想,又将她的风衣领子竖了起来,仔细扣到最上面一粒纽扣:“确实,不过已经比山上好多了。而且这里森林覆盖率达到9成以上,在我看来,远比山上的谷底公园更适合作为天然氧吧使用。”
奇怪,明明他穿的比自己还少,却丝毫不见冷。可见男人和女人的体质真的有天壤之别。
他带她直奔长白山自然博物馆,紧接着又去了东北亚动植物园。
两人安静地伫立在玻璃墙外,看了好一阵的蝴蝶标本。又仔细分辨了一棵蒙古?的年轮——那树桩的外圈已有241年高龄,就这样一圈又一圈耐心地长成,莫名令人生出敬意。
她因此着实偷看了他一眼,被段江城捉住目光,才讪讪道:“身边很少有人跟我的爱好一样。”
段江城笑:“彼此彼此。”
进入植物园后,两人沿着木栈道向前走,他指着一旁道:“你可以关注一下这里的美人松,是长白山独有的,很漂亮。”
她抬眼望去,那树形笔直挺拔,高大威武,简直像是不会弯腰的巨人,很有风骨。一大片连在一起,郁郁葱葱藏在白雪之下,呼吸之间,只感觉清冷又通透。
这种感觉非常美妙,仿佛忽然一下子自己就变得渺小,好像一切繁杂琐事都被置之度外,心旷神怡。
“我突然理解你的意思了。”她回头对他说,“在宏大的视角下看,我们不过都是一粒尘埃,这样看来,什么样的烦恼好像都可以释怀了。”
段江城走上来,微笑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哈哈,你这么说话,好像那些寺庙里的大和尚啊。”
“有吗?”
“很有,非常有。”她乐,“我就不一样了,我还是大俗人一个,不能免俗。”
“大俗即大雅。”他看看她,眼里充满宠溺,“怎么样,有开心点吗?”
“嗯,非常感谢你的邀请,我很喜欢这里。”
“不客气,是我乐意之至。也荣幸之至。”
当晚谭千渝没有回来,而是与段江城在二道白河镇上住下。他选了家极富魅力的别墅酒店,独栋别墅,造型是别具一格的三角型,外接一面整幅的落地玻璃,从屋内直接能看到窗外雪景。她与他在小厅共坐饮了会儿茶,便各自回房睡下。
作为旅行搭子,段江城极为绅士,始终与她保持着恰当的距离,这令她倍感放松。以至于在某个瞬间她都开始认真思索,如果后面的人生都有这么一个妙人陪伴,似乎也是件不错的选择。
然后同样在这个瞬间,她脑海里莫名又冒出姜也哭得发红的眼眶,瞬间又打消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这其中细枝末节,姜也无从得知。他只知道,谭千渝一直未归。因他在隔壁一夜失眠,也不曾听到她的开门声。
这夜有多么难熬,只有他自己知道。
睡不着,吃不下,反复回想的都是下午谭千渝拒绝自己的画面。意识似不受控的飞鸟,不停地幻想着她跟段江城在外面会发生的各种可能性,心猿意马之间,难受成倍放大,大到他几乎扛不住,几乎要自暴自弃。
最后只能麻痹自己,不如早点不醒人事。
于是凌晨1点半,他如溺水之人求生一般突然挣扎着浮起来,打了个酒店客服电话,想点些酒水。
“不好意思啊先生,这个点送餐服务已经停止了。建议您点外卖试试呢。”客服态度很好,还附赠解决方案。
于是凌晨2点10分,外卖掐着点到了。他下去前台拿,不巧碰上刚收工回来的梁清念。她刚迈进酒店大门,姜也索性装作没看见她,提着袋子往回走。
电梯门还未关上,就被她白生生的一只手挡住,又打开。
他抬眼看来,她捋了捋长发,笑着睨他一眼:“大半夜的偷吃啊?不怕被公司逮到。”
姜也不吭声,只朝后退了退,后背贴到电梯壁上。
她仔细看了眼他手里的塑料袋,突然啧了一声:“哦哟,一个人要喝闷酒啊?怎么了这是?”
不由得望他一眼,压低了声音:“听说谭总过来跟你聊了,都说什么了?有提到我么?”
电梯是在此时发出了叮咚声。
“你到了。”姜也避开她目光。
梁清念双眼如探照灯,审视他一眼,刚迈出电梯一步,又退进来:“不对,你不开心,我陪你喝点吧。”
姜也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她将一侧头发别在耳后,暧昧地轻笑:“偶尔放纵一下没事的,相信我,你会很开心的。”
“清念姐,这里可是有录像的。”他坚持按着电梯开门键。
“你不请我喝,我就告诉公司。”
没想到姜也只是瞥她一眼,淡淡道:“随你。”
这一眼里的厌烦之意非常明显,梁清念饶是再馋他的身子,也不至于在这种情况下还倒贴,只冷哼一声转身走了。
回房后,姜也将门链拴上,又将门锁好,才从外卖袋中取出两瓶葡萄酒来。他不懂酒,只随便选了价格适中的,又要了开瓶器。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木塞取出,既无郁金香杯,也无醒酒器,就这么坐在沙发上对着瓶口痛饮了起来。
片刻后,小半瓶灌下去,感觉开始有些上头,才停下来。
房间里只开着一盏小小的夜灯,窗帘紧闭,周围安静得不像话。他扶着头,盯着地毯上的花纹,直到它们开始慢慢转圈,变形,舞动起来。
借着这种晕眩的催眠,他终于长呼一口气,按开手机,点开相册,往上翻。
里面密密麻麻全都是一个人的照片。
他像是着了魔了。又或者,变成了他演过的那个变态。
早在参演《水仙》时,他为了琢磨姚俊锋的心理,拍了好些张谭千渝的照片,借研究人物的名义看了又看。这个事儿他干得很心虚,因为这种行径于他而言有些过火。但莫名的,他从中得到了些许隐秘的快感,那照片里装着她的一颦一笑,都不是平日里他敢希冀的。
然而在手机里,变成了照片,变成了拍戏的道具,他却可以心安理得地看,反复看,细细看,毫无顾忌地看。
他就这么一边喝着酒,一边描摹着照片里的人。时而感到□□交织,时而又感到一阵灭顶的绝望。不知不觉间,他终于得逞,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谭千渝贵人事忙,并未在长白山多做逗留。又待了一天,便和段江城一起打道回府。
后来天气渐暖,姜也随剧组去了横店,谭千渝与他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生活逐渐变的规律,并且她开始适应这样的生活,运营公司,拉业务,找资源,挑演员,看本子,以及闲暇时接受段江城的邀请,约会,或者一起出去玩。
段江城最经常带她去周边玩,借着自己考察一些楼盘选址的工作之便。四月份,郊区田埂上的麦子开始抽穗,刮在皮肤上生疼。她的丝袜脆弱,他便走在她前头,用手替她拨开麦穗。
很奇异地,谭千渝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至少在他之前,从男人身上,她是从未收获过这种感受。向来除了心动,就是厌恶。两种感情泾渭分明,极端又毫无意外。
因此她对段江城颇有些刮目相看。
某个诸事皆宜的日子里,他挑了个不错的餐厅与她一道吃饭。在那个顺当的日子,在她心情很不错的当口,段江城提议:“既然做朋友做得很顺遂,不如试试在一起?”
在谭千渝看来,这是她所认同的成熟都市男女的做派。不是脑子一热就上头,也不是动辄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可歌可泣,而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经过谨慎的考察后,发现二人三观契合,非常适合搭伙过日子。
它与爱情并无太强相关性,充其量可以称之为好感。
然而队友,搭档,伴侣,这些称谓更多凸显的,只是合作上的默契而已。
科学研究表明,爱情本身不过也只是一种荷尔蒙的作用,充其量只能保留某种爱欲激情大约一年。意乱情迷,并不意味着婚姻能够可靠,反而,可能会导致激情退却,后面几十年清醒后的痛苦。
而从心底来讲,她漂泊闯荡惯了,偶尔有了倚靠,感觉好像还不赖。
是以她赞同了他的提议。
于是姜也杀青后,回到公司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老板有男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