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月已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落泪了,眼睛痒的厉害,不必拿镜子也知道肯定红彤彤,跟兔子一样。

    直到这部音乐剧落幕,所有演员在掌声中鱼贯而出,齐齐在舞台最前边站在一排,手拉着手,朝观众们再次鞠躬。

    身边的人悉数站了起来,这显得不肯挪屁股的溪月特别突出。可她固执的不肯站起来,是出于与林未泉置气,也有哀伤这段感情走到无可挽回的终点,总之很难过。可这场气是毫无用处的,因为他们的缘分已走到了尽头,今天是最后一场约会,从这个剧场走出去,在门口分别,两人的关系就会跟死了一样清楚明了,再也回不去了。

    思及此处,她再一次泪盈于睫。整场下来,她只顾着哭,根本不知道演了什么剧情。

    这一幕被当时在台子正中央偏左的宋之扬捕捉到。彼时的宋之扬只是在小剧场里唱音乐剧的十八线小演员。纵然如此,在网络发达的时代,他还是有了一小批忠心粉丝。

    “走吧。”

    结束了,林未泉转过头对溪月说。

    他刻意不去看女友脸上的泪痕。他何尝不知道,分手对二十岁的溪月的打击实在太大。

    溪月仰头去看林未泉。与林未泉相恋一年多,每一秒每一分她都十分珍视。在那时,林未泉是她的一切,是她天神一样的存在。同样,她在林未泉的眼里也是天使。可是他还是残忍的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他要去追逐梦想,谈恋爱会阻拦事业的发展。

    对于两人的分手,溪月最好的朋友李莎莎倒不吃惊,用她的话来说,门不当户不对那分手是迟早的事。林未泉家境贫寒,连大学也没读,高中毕业后考上了一所三流学校。他自幼丧父,母亲小学毕业,还有个聋哑人妹妹。他有一张好样貌,桃花眼很是动人,每次看向溪月都含情专注。

    他毕业之后在琴洲的酒吧唱歌,一边唱歌一边等待出名的机会,期间也去过不少公司应征练习生,奈何总是欠缺运气,到了二十四岁也没有哪家像样的经纪公司肯签他。

    作为世界最顶尖的城市之一,琴洲最不缺的就是林未泉这样的追梦人。有人曾刻薄过他,说他倒也不用太过努力,反正未来岳父家大业大,随便去做个会计,拿个万把块的工资不是件难事。只是没房没车的,在女朋友面前难免抬不起头来,未来说不定还得改姓周。

    这话林未泉往心里去了,所以他们最终走向了分手的局面。

    剧场里暖洋洋的,让人忘记外面还是湿冷的冬季。琴洲所处的地带很少有漫天大雪,今年冬季雨水多,但不是瓢盆大雨。无形的浮云笼罩着城市,气压很低,天空竟然坠着黄梅时节那种细雨丝,令人心烦意乱。

    分手总是在雨天,溪月拉着林未泉的手,低声说:“阿泉,我——”

    “你想吃冰激凌吗?我看到你的童年记忆了,富豪冰激凌。” 林未泉打断了她的话头。

    溪月捣蒜一般点头,心里窃喜,林未泉终究是对她有感情的。

    “外面下雨了,我不想你淋湿,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

    溪月用力点点头,乖巧地坐在大厅的椅子上,林未泉朝她摆了摆手,

    她和林未泉当时都没有想到,这一对视之后,下一次再四目相接,就已是五年之后。

    溪月不蠢,等了二十分钟就明白林未泉真正的意思了。他采取的方式是溪月意想不到的。大概是明白她对初恋会有藕断丝连的情结,所以才会选择这样决绝的方式。

    溪月安静地坐在那里,像电影里被定格的画面,除了她,周围都是流动的景象。大厅里人来人往,演员们带妆出来做最后一场演出的签售,导演感谢大家赠送的鲜花。人流如织,很快所有周边都被卖完了。后来,工作人员收走了所有的鲜花,直到一盏又一盏灯熄灭,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来,对溪月说道:“小姑娘,你还没走啊?”

    溪月抬起头,大颗大颗的泪珠再次顺着她的脸颊落下。此时,宋之扬一行演员已卸了妆,推着行李箱从后台出来。

    男一号江源对宋之扬挤挤眼,笑说:“行啊,还有那么固执的粉丝在等呢?怎么哭的梨花带雨的?” 他这是在暗讽宋之扬的粉丝大多是疯狂的梦女,私生饭。

    宋之扬蹙了蹙眉,说道:“她不是我的粉丝。”

    女主演岚姿点了点头:“她应该是跟男朋友分手了,我看到她和一个很俊秀的男孩子一起来的。”

    “哎呦,不愧是岚姐,是帅哥就多看几眼是吧?” 江源半开玩笑半讥讽道。

    岚姐横了江源一眼,走上前去,对溪月温声说:“小姑娘,你怎么了?我们要收工回去了。”

    溪月哽咽道:“我等我男朋友给我买冰激凌。”

    剧场外只有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还在营业,哪有什么冰激凌车的影子。

    岚姐看不得小姑娘难过,低声道:“妹子,听我一句劝,天下何处无芳草,好马不吃回头草,不就是个男人嘛,多大的事?来,擦擦眼泪。”

    她想从包里掏纸巾,却发现已经告罄。岚姐记得宋之扬有轻微洁癖,这种东西他应该有,便问道:“宋之扬,你有纸巾或手帕吗?帮帮忙。”

    宋之扬一直很敬佩岚姐,她一声令下,没有不贡献手帕纸巾的道理,包里正好有一块他洗的干净的,姐姐给他缝制的手帕。可毕竟是姐姐给的东西,宋之扬稍稍犹豫了一下才拿出来。

    溪月颤抖着手接过了手帕,那上面有洁净的橘子香水味,像一只拨开的橘子被捧在手心里。

    想到林未泉最喜欢吃橘子,溪月悲从中来,捂着手帕痛哭了起来。

    周围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面面相觑,均无奈地摇了摇头。

    岚姐只好说:“小姑娘,也别为难他们工作人员了,他们也想回家了。”

    溪月这才察觉自己实在是失礼了,站起身来朝工作人员鞠躬致歉,捂着手帕匆匆离去。

    宋之扬看了一眼岚姐,心想自己那手帕估计是要不回来了。一想到被那姑娘的鼻涕眼泪光顾过,罢了,不拿回也好。

    **

    失恋给溪月的第一重打击不仅是心灵上,还有身体上的。

    回家后,她就病倒了。好在期末考试已结束,她自嘲自己这病倒也来的恰是时候。

    溪月担心父母为她操心,索性撒谎说今年春节不回港城也不去澳洲,她已大二了,应该出去找点实习做。原本周文统是不答应的,但今年公司里有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他人在美国,分/身乏术,管不了女儿。而母亲梁晨则感叹女儿终于有出息了,知道要工作赚钱了。

    溪月的父母在她八岁那年离婚,她选择跟父亲周文统一起生活,是因为无法接受母亲的新丈夫,一个姓秦的澳洲华裔。

    随着年岁渐长,溪月接受了如今的处境。父母离婚她是有伤心的,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果他们还在一起,整日吵的鸡犬不宁,才是对溪月最大的伤害。

    母亲梁晨与秦叔叔结婚之后移民澳洲。秦叔叔起初只会说老派的上海话,为了溪月他苦练了普通话。他膝下无子,暗恋梁晨多年,人到中年后才得偿所愿。

    平日里,周文统与梁晨互不往来,但一到了春节,就是两人交锋的时刻。平心而论,溪月更愿意去澳洲与母亲过节,可她又不想父亲难过,于是每年都通过抓阄来决定去谁那边,今年她索性哪也不去,独自舔舐失恋带来的痛苦。

    第一关就差点过不去。

    溪月一回来就发起了高烧。当天晚上温度飙升到了三十八度五,距离上次这么发烧已是十年前,吞了几颗布洛芬,汗水一阵阵,将被单都浸出了人字形。

    溪月是个懒惰性子,向来不喜欢收拾东西,但前阵子她还给保姆放了假,自己不收也不行。

    她挣扎着起来,撑着病弱的身体洗床单,又给自己熬了粥,只觉得每动一下,都有人在用棒球棍打她的身体,到得后来痛哭起来。

    好友李莎莎来了电话,她现在人在瑞士滑雪,过得潇洒极了,一听好友失恋了,居然连说恭喜,然后发来了一张票,笑说:“失恋不是好事吗?终于放弃那颗破树了。来来,姐请你去看帅哥。”

    李莎莎只比溪月大一岁,却总是自称姐。初中时李莎莎和溪月是比邻而居。李家父母早年是做包工头的,后来成了房地产开发商,在卧虎藏龙的琴洲也混出了名堂。

    李家父母因为没文化,一心想把独生女栽培成文化人。这两夫妻特喜欢溪月一家。溪月的外祖父是琴洲大学的语言学教授,精通五门语言,其中还包括梵语。溪月的父母也是当年港城大学的学生,所以李家父母一听隔壁家住进了这么个文化人,高兴的眼睛放光,一直撺掇李莎莎和溪月交朋友。

    李莎莎是北方人,个子很高,穿平底鞋也有一米七五,溪月却是南方人,小个子,一米五五左右。但两人都是豪爽的性子,有话说话,相处起来特别舒服。李莎莎的性子粗俗了点,投资的眼光却是一流的,与溪月正好形成鲜明对比。溪月碰过的股票全部直线下跌,在朋友圈里被称之为股票杀手。

    李莎莎是那种定不下来的人。她生得美艳,凤眼狭长,颧骨微高,红唇扁扁,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只有生性凉薄的人才生这样的嘴唇。她就是凉薄的,喜欢在万花丛里混,今天喜欢的帅哥和明天的不重样。

    溪月性子豪爽乐观,天塌下来了也能当棉被盖,可唯独在情之一字上却是洒脱不起来。

    李莎莎发来的是一张下星期四晚演出的,是一只叫Magic Tree的乐队Live Show.

    “现在这乐队有点名气了,一票难求啊妹妹,我是因为在瑞士回不来才让给你的呀。”

    溪月兴致缺缺,倒在枕头上,转了个身,又疼的连连叫。

    那边李莎莎忍不住说:“去嘛!我出钱请你跟帅哥合影好不?”

    琴洲这种地下乐团,组合什么的多如牛毛。琴洲有三大娱乐公司,分别是DCT,JS和星河联盟。这三家公司不仅是琴洲最知名的娱乐经纪公司,放眼全世界的娱乐圈也有一席之地,每年培养出来的偶像组合,歌手,制作人,演员数不胜数。

    它们的甄选标准极其严格,据说比琴洲艺术大学的表演系还要严格,那些进不来大公司的人只能选择一些中型公司,运气更差一些的,就只能进一些小公司。而这些小公司就是这些个地下乐团的经纪公司了。若是正规公司还好,就怕遇到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明面上是做偶像,助你实现明星梦,实际上游走在灰色地带,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也不知从何时起,这些个小公司除了定期的演出以外,还会售卖周边,以及合影券,握手券,举办些个签售会一类的,估计是向日韩学习。琴洲最不缺人,所以不管多小的团体,只要能举办得起活动的,都能引来一大批粉丝。

    合影?没兴趣。

    溪月躺到了晚上,随便吃了点皮蛋瘦肉粥填肚子,又吃了几颗布洛芬睡了过去。这一觉真是很长很长,梦到了她与林未泉的人生初见。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溪月刚高考结束,与同学们来酒吧大喇喇的喝酒。她有钱,接连点了好几首歌,台上的一位女歌手谢了她无数次,让溪月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台上有四位歌手,其中一个穿了一件白衬衫,下身是黑裤子,简单的纯色黑发,眼角有一颗泪痣,他转过头来看溪月,溪月的心跳像漏了一拍。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只这一眼,她就知自己在劫难逃。

    梦里林未泉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含情脉脉,他笑着对溪月张开双臂,喊道:“小月,抱一下。”

    溪月大喊了一声:“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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