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宋之扬的这个新年过的很忙碌,元旦当天剧组所有人一起吃了大锅饭。沈知宁虽是其中最知名的演员,但也不敢在众多敬业的前辈面前搞任何特殊。
女一号的扮演者许芳菲给所有人都发了红包,并且写了贺卡。
到得宋之扬手里,贵重的不是钱,而是前辈挥笔写下的四个大字:
前途无量。
他捏在手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了句:“宋之扬,一定要不负众望。”
许芳菲是著名音乐剧演员,同时琴洲艺术大学任教,在圈内地位极高,能与她同台演戏,宋之扬不敢有半点懈怠,台词和唱段早已熟记于心,每天几乎是第一个到达剧院,又是最晚离开的那一波。许芳菲一向喜欢提携新人,宋之扬的努力她看在眼里,便在记者面前多次提到宋之扬的敬业态度。
虽有前辈提携,宋之扬依然不敢掉以轻心。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娱乐圈人最信命,不然人才济济的,为何机会偏偏落到你的头上?难道只有他宋之扬出类拔萃,其他都是野草么。好在宋之扬之前就是个严于律己的人,现在更是随时敲打自己,认真工作,别给他人腹诽的机会。
经纪人红姐截图了些超话上的评价给宋之扬,不过他忙的没空去看,只听说正面评价较多,一颗心才放回了肚子里。
三号晚上结束夜场演出,宋之扬接到哥哥的电话,是嫂子在A国产下第三个小宝宝,宋子谦在电话里喜极而泣,将取名字这任务交给宋之扬。哥俩已经很久没聊天,这一聊就忘了时间,宋之扬挂电话才发现时间已跳到了十二点。
他打算回剧场后台的洗浴室简单地冲个澡,这一身汗味不去心里总是不舒服。
他正在隔间冲澡时,听到剧组里两个群演走了进来。
“那个宋之扬现在真火,听说本来是轮不到他来演的,是不是有后台啊?”
“你小点声!”
“没事,宋之扬走了,我看到他离开的。”
“现在谁没有后台?沈知宁的后台没塌下来之前比谁都硬。” 那人放心下来,嗓门也大了起来,不一会儿,宋之扬就听到花洒被扭开的声音。
其中一个又说:“我听说宋之扬本来是要被换掉的,因为他拒绝了某个老板抛出的橄榄枝,但后来有人帮他说了话。大人物就是不一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怪不得总说演员是很被动的,哪怕是混到沈知宁那样的,也不可能事事如意,剧本随便挑。”
“那么说宋之扬现在已经有后台了?谁啊?”
宋之扬进圈之后才知道成名已久的明星也是会聊八卦的,人的本性并不因为地位和身份有所变化。
但现在居然就有人开始议论他了,宋之扬还是微感诧异,头一次有了即将走红之感。
宋之扬之前拒绝了江源的“邀约”时,两人吵的很激烈,他对这位前辈非常失望,言辞之间犀利难掩。闹翻之后,他就收到了经纪人的电话,直言他已丢掉角色。可没想到不久后,副导演亲自打电话来通知了他排练的时间。
宋之扬并不蠢,他知道这背后一定有人相助,不然江源这小心眼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他等待那神秘人出现邀功,没想到小半年过去,压根没有任何人领功。就连他自己都越来越好奇,背后那人是谁,为何出手相助,又为何不肯出现。
“他的后台不会是黄丽娟吧?” 那个小年轻问。
江源的金主黄丽娟是百花剧团最大的赞助商之一,与剧团合作十年有余,据说不少年轻的男演员都遭过她的毒手。
“不是!我哥哥在黄丽娟办公室里工作,他听说是个年轻的小姑娘,长得很高,穿上高跟鞋得有一米八,染了粉色头发,口音是北方的。”
“年轻小姑娘看上宋之扬了?这也能理解,长得帅就是命好,可惜我爸妈不够争气。” 这人语气渐渐酸起来。
宋之扬回去便和沈述聊到了这事。他问:“你说那人为什么帮我?在我认识的女孩子里,并没有哪个身高那么高的,更没有染粉色头发,北方口音的。”
沈述笑说:“可能是做好事不留名吧。”
宋之扬点头:“如果能遇见,我希望能当面谢谢她。”
“以身相许?”
宋之扬白了沈述一眼:“你别开玩笑。”
“我估计这个姑娘很快就会出现了。你想想,这次《溯月》本身就是大ip巨作,你又引起了一定的轰动,她帮了你,一定会来观看你的表演。对了,明天我们开始恢复定期演出,说不准她也会来看。她的特征那么显眼,你想见到她不是很容易吗?而且说不定她以前就来过,只是你没注意到。”
宋之扬的记性还可以,琴洲的姑娘超过一米七的不多,如果有这么高的女孩子,他应该是有印象的,但既然沈述这么说了,他觉得也有一定的道理。
“啧啧,不会上演一出以身相许的戏码吧,那我家可怜的周溪月怎么办?”
沈述故意抽了下鼻子,做一个哭哭啼啼的动作。
“我家可怜的周溪月呀,爱你爱的那么深!”
“闭嘴!”
沈述的话头陡然停住了,宋之扬的语气与以往不同,听起来是真的生了气。
“别拿人家女孩子开玩笑,她至今还是喜欢前男友的,她还在照顾前男友的聋哑人妹妹你懂吗?” 宋之扬冷道。
沈述做了个鬼脸,脸上的神色却依然是有点被吓到了:“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干嘛那么生气呢?”
宋之扬冷声道:“那就别开了,早点休息吧。”
他叫沈述去睡,自己却来到阳台上吹冷风。今天是元旦假期的第三天,新年的氛围慢慢消退,出租屋在三层,楼下的水果摊和馄饨摊的油烟气搅在一起,袅袅的送上来,忽然就有些想念周溪月做的菜。
他是饿疯了吧。
宋之扬嘴角扯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
他忽然想来一支烟,可是他的成长历程里从没有吸过这玩意。一直以来,他都是个极度自制的人,很清楚明白什么年纪应该做什么事。大学毕业后他跟随前辈在职场实习,看到坐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人,意识到比起做一个普通平凡的记者,他更想成为一个名人。
宋之扬从来不避讳谈他的野心,他想成名,想要名与利。一位大明星说的好,我不虚荣为何来娱乐圈里混?为何敢接受大家的掌声和恭维。
他想那个帮助他的姑娘到底是谁。他没有什么攀附的心,只是想用更好的努力回报她。
会是周溪月吗?
宋之扬发出短促的笑声,周溪月与这些个形容词相差十万八千里,如果是她,以她活泼外向的个性,应会跳出来邀功才对。
**
《溯月》的巨大影响力也造福了乐队演出。宋之扬所在的AandH公司如今视他为一颗崭新的摇钱树,在他的要求下,公司给乐队换了一个更大的演出场所,终于不用担心楼上的印度菜馆投诉问题。
新场馆可以容纳的人数是之前的好几倍,演出时长为了配合宋之扬日渐繁忙的行程没有改变,因此票价也没有提升。
因为与沈述的表姐是朋友,溪月总是能拿到亲属票。一月中旬,《溯月》休演两个星期,宋之扬得回乐队做定期演出。这一次溪月带李莎莎去见他。
这次虽是定期live,但因为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在这日发布。
这一切当然是多亏了宋之扬。之前乐队一直无人问津,这次宋之扬一举成名,唱片公司就像猎犬一样嗅着肉味蹿了出来,争相恐后要与乐队合作,其实还是为了宋之扬。
溪月为了表示支持,买了三张专辑,一张自己留,另外两张分别送给李莎莎和远在澳洲的Leo。
李莎莎对音乐没什么兴趣,叨咕了一句:“也就宋之扬作曲的那一首还可以,这个沈述和K的都是口水歌啊。”
溪月笑笑,指了指好友的头:“头发又换颜色了?你染发太频繁我怕你秃哦。”
“我爸妈都不秃,基因好的很。” 李莎莎得意洋洋地拨了一下:“看到没,跟海藻似的!粉色是很好看,但是我突然想保守一点,来个褐色的。”
“奇怪了,你居然还会说保守这个词哦?”
两人一路打趣到了会场。虽是亲属票,但位置也不靠前,里面早就是乌泱泱的一大片了。李莎莎的身高这时就显出了优势,在一众女孩里颇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
一米五五的溪月就可怜了,虽说是踩了双五厘米的马丁靴,但其他姑娘也穿了高跟,她身高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只能猛力踮起脚尖。
她看到场子里居然有个姑娘和李莎莎差不多身高,惊呼道:“莎莎,你的身高没优势了,你看,人家比你高。”
“她穿了高跟鞋,我可是平底的!” 李莎莎看了一眼,发现真的有人比她更高,马上去看那人脚下有没有穿高跟。
莎莎没说错,这个女孩穿了高跟,但饶是如此,那身高也着实让溪月羡慕了一把。轮到签售环节,溪月却看到那个高个子粉头发的女孩在跟人交易什么,很快她就拿到了十几张签售握手券。
有些姑娘想多跟偶像接触,会大量购买专辑,为的就是里面的签售券或者握手券一类的东西,有钱的会使用钞能力专门购买这些券。
那姑娘将券买好之后才去排队,巧的是她就在溪月前面。
轮到她了,姑娘上前将专辑给宋之扬,笑说:“宋之扬你好,我叫桑晓。”
“桑晓是吗?” 宋之扬笔下不停,一边签名一边说:“谢谢你来支持我。”
旁边的女生也不知和沈述在聊什么,突然爆发出一阵很大的笑声。室内本来就人声鼎沸,这样一来溪月听不清桑晓和宋之扬说什么,只有一些简单的只言片语钻进了她的耳朵里。
“嗯嗯,我有去看,真的很精彩。”
“希望你以后常来我们的live。”
溪月侧头看去,宋之扬勾起唇,暖暖的黄光照在他脸上,半明半暗里,他垂首敛目,唇角荡着一层笑意。
桑晓离开后,轮到溪月上前。她摊开海拔,低声道:“我只看了首场,虽然有点紧张,但演的很好,加油。”
环境太吵杂,宋之扬听的不是很清楚,他签完名,抬眼看了溪月一眼,说道:“今天怎么来挤了?不是准备期末了吗?”
“我期末考试稳的很。”
溪月有些落寞。宋之扬并没有像方才对桑晓那样热情,甚至没有将身子前来听她的话。诚然,对宋之扬来说,溪月是个熟人,不必在这种场合仔细聆听,反正有的是说话的机会。
宋之扬签完之后递给溪月,见她没有离开的意思,问道:“还有事?”
溪月说:“你不跟我说点什么?”
宋之扬发现他有个古怪的地方,他无法容忍溪月不笑的模样,蹙了蹙眉,说道:“以后再说嘛。”
他罕见的加了个语气助词,带了点“哄人”的意思。溪月她拿了专辑和海报离开,忘记身后还有个李莎莎。
李莎莎签完名出来,重重拍了下溪月的肩膀,笑说:“那宋之扬确实好看,怪不得你被他迷的神魂颠倒的。带我到后台认识下他们成员不?我才想起那个沈述是谁,之前我爸爸办派对他来——”
溪月没注意听她说话,因为她正在刷微博。
那个叫桑晓的姑娘方才聊天的时候手机放在敞开的口袋里,画面停留在了她的微博界面,溪月记住了她的id。
因为头像和id名都起的很特别,溪月一下子就查到了。桑晓并不是第一次见宋之扬,《溯月》她看了五次。《溯月》如今的票已被炒到了天价,桑晓能买五次绝对是下了本钱的,而且她之前在夏季音乐节见过宋之扬。
【又见到他了,我问他还记得我不,他看了我一下,忽然说好像有点印象。我说《溯月》我看了五次他笑得特别开心,原来也不像网上说的那么冷淡。】
又是一条:
【他看人的眼神超专注,我说话他听不到还侧耳朵过来,闻到香水味了,绝对是祖马龙,我跟他又多了个共同点。】
李莎莎见溪月表情不对,问道:“溪月,你怎么了?”
溪月阴沉着脸将手机塞给她看。
李莎莎扫了几眼,笑说:“你这还吃什么醋呢?女友粉不都这样吗?你也不能怪宋之扬,小伙长得精神,人姑娘馋她也没法子是不是?走吧,带我到后台去见见他。”
溪月想想也是,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心胸狭隘,可她的直觉一贯是很灵的。她没有在意别的粉丝,却偏偏在意这个桑晓,一定是敏锐的第六感察觉到了什么,而她的大脑还来不及反应。
此时活动已结束,按照惯例,乐队成员应该会在后台复盘一下今天的活动,总结下不足。溪月不方便听人开会,就站在门外寻了个偏僻角落等着,她却想不到桑晓被公司的老板张哥给带了进来。
溪月和李莎莎站在暗处,那两人并没有注意到她们,张哥开了门,侧了侧身,让桑晓先进去。
溪月脑子嗡的一下,粉丝是不能进后台的。
李莎莎心里暗自感叹溪月那敏锐的第六感,这个桑晓果然非同一般,与那些追星而来的粉丝不同。桑晓要接触宋之扬等人轻而易举,李莎莎又看了看那人的微博,找了几张照片,一拍脑袋:“溪月,我好像记得她是谁了!”
“谁?” 溪月立即问。
人的脑子有时便会在最关键的时刻宕机,李莎莎昨晚酒喝多了,这会被溪月的眼神一吓唬,竟忘了,讪讪地说:“我又给忘了。不过也没事,等他们开完会我们进去问呗。”
溪月沉声道:“不了,我不进去了。走吧,我请你喝酒去。”
“为什么啊?”
“地方小,太挤了。”
她落下了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拉着李莎莎走了。
女一号的扮演者许芳菲给所有人都发了红包,并且写了贺卡。
到得宋之扬手里,贵重的不是钱,而是前辈挥笔写下的四个大字:
前途无量。
他捏在手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了句:“宋之扬,一定要不负众望。”
许芳菲是著名音乐剧演员,同时琴洲艺术大学任教,在圈内地位极高,能与她同台演戏,宋之扬不敢有半点懈怠,台词和唱段早已熟记于心,每天几乎是第一个到达剧院,又是最晚离开的那一波。许芳菲一向喜欢提携新人,宋之扬的努力她看在眼里,便在记者面前多次提到宋之扬的敬业态度。
虽有前辈提携,宋之扬依然不敢掉以轻心。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娱乐圈人最信命,不然人才济济的,为何机会偏偏落到你的头上?难道只有他宋之扬出类拔萃,其他都是野草么。好在宋之扬之前就是个严于律己的人,现在更是随时敲打自己,认真工作,别给他人腹诽的机会。
经纪人红姐截图了些超话上的评价给宋之扬,不过他忙的没空去看,只听说正面评价较多,一颗心才放回了肚子里。
三号晚上结束夜场演出,宋之扬接到哥哥的电话,是嫂子在A国产下第三个小宝宝,宋子谦在电话里喜极而泣,将取名字这任务交给宋之扬。哥俩已经很久没聊天,这一聊就忘了时间,宋之扬挂电话才发现时间已跳到了十二点。
他打算回剧场后台的洗浴室简单地冲个澡,这一身汗味不去心里总是不舒服。
他正在隔间冲澡时,听到剧组里两个群演走了进来。
“那个宋之扬现在真火,听说本来是轮不到他来演的,是不是有后台啊?”
“你小点声!”
“没事,宋之扬走了,我看到他离开的。”
“现在谁没有后台?沈知宁的后台没塌下来之前比谁都硬。” 那人放心下来,嗓门也大了起来,不一会儿,宋之扬就听到花洒被扭开的声音。
其中一个又说:“我听说宋之扬本来是要被换掉的,因为他拒绝了某个老板抛出的橄榄枝,但后来有人帮他说了话。大人物就是不一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怪不得总说演员是很被动的,哪怕是混到沈知宁那样的,也不可能事事如意,剧本随便挑。”
“那么说宋之扬现在已经有后台了?谁啊?”
宋之扬进圈之后才知道成名已久的明星也是会聊八卦的,人的本性并不因为地位和身份有所变化。
但现在居然就有人开始议论他了,宋之扬还是微感诧异,头一次有了即将走红之感。
宋之扬之前拒绝了江源的“邀约”时,两人吵的很激烈,他对这位前辈非常失望,言辞之间犀利难掩。闹翻之后,他就收到了经纪人的电话,直言他已丢掉角色。可没想到不久后,副导演亲自打电话来通知了他排练的时间。
宋之扬并不蠢,他知道这背后一定有人相助,不然江源这小心眼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他等待那神秘人出现邀功,没想到小半年过去,压根没有任何人领功。就连他自己都越来越好奇,背后那人是谁,为何出手相助,又为何不肯出现。
“他的后台不会是黄丽娟吧?” 那个小年轻问。
江源的金主黄丽娟是百花剧团最大的赞助商之一,与剧团合作十年有余,据说不少年轻的男演员都遭过她的毒手。
“不是!我哥哥在黄丽娟办公室里工作,他听说是个年轻的小姑娘,长得很高,穿上高跟鞋得有一米八,染了粉色头发,口音是北方的。”
“年轻小姑娘看上宋之扬了?这也能理解,长得帅就是命好,可惜我爸妈不够争气。” 这人语气渐渐酸起来。
宋之扬回去便和沈述聊到了这事。他问:“你说那人为什么帮我?在我认识的女孩子里,并没有哪个身高那么高的,更没有染粉色头发,北方口音的。”
沈述笑说:“可能是做好事不留名吧。”
宋之扬点头:“如果能遇见,我希望能当面谢谢她。”
“以身相许?”
宋之扬白了沈述一眼:“你别开玩笑。”
“我估计这个姑娘很快就会出现了。你想想,这次《溯月》本身就是大ip巨作,你又引起了一定的轰动,她帮了你,一定会来观看你的表演。对了,明天我们开始恢复定期演出,说不准她也会来看。她的特征那么显眼,你想见到她不是很容易吗?而且说不定她以前就来过,只是你没注意到。”
宋之扬的记性还可以,琴洲的姑娘超过一米七的不多,如果有这么高的女孩子,他应该是有印象的,但既然沈述这么说了,他觉得也有一定的道理。
“啧啧,不会上演一出以身相许的戏码吧,那我家可怜的周溪月怎么办?”
沈述故意抽了下鼻子,做一个哭哭啼啼的动作。
“我家可怜的周溪月呀,爱你爱的那么深!”
“闭嘴!”
沈述的话头陡然停住了,宋之扬的语气与以往不同,听起来是真的生了气。
“别拿人家女孩子开玩笑,她至今还是喜欢前男友的,她还在照顾前男友的聋哑人妹妹你懂吗?” 宋之扬冷道。
沈述做了个鬼脸,脸上的神色却依然是有点被吓到了:“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干嘛那么生气呢?”
宋之扬冷声道:“那就别开了,早点休息吧。”
他叫沈述去睡,自己却来到阳台上吹冷风。今天是元旦假期的第三天,新年的氛围慢慢消退,出租屋在三层,楼下的水果摊和馄饨摊的油烟气搅在一起,袅袅的送上来,忽然就有些想念周溪月做的菜。
他是饿疯了吧。
宋之扬嘴角扯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
他忽然想来一支烟,可是他的成长历程里从没有吸过这玩意。一直以来,他都是个极度自制的人,很清楚明白什么年纪应该做什么事。大学毕业后他跟随前辈在职场实习,看到坐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人,意识到比起做一个普通平凡的记者,他更想成为一个名人。
宋之扬从来不避讳谈他的野心,他想成名,想要名与利。一位大明星说的好,我不虚荣为何来娱乐圈里混?为何敢接受大家的掌声和恭维。
他想那个帮助他的姑娘到底是谁。他没有什么攀附的心,只是想用更好的努力回报她。
会是周溪月吗?
宋之扬发出短促的笑声,周溪月与这些个形容词相差十万八千里,如果是她,以她活泼外向的个性,应会跳出来邀功才对。
**
《溯月》的巨大影响力也造福了乐队演出。宋之扬所在的AandH公司如今视他为一颗崭新的摇钱树,在他的要求下,公司给乐队换了一个更大的演出场所,终于不用担心楼上的印度菜馆投诉问题。
新场馆可以容纳的人数是之前的好几倍,演出时长为了配合宋之扬日渐繁忙的行程没有改变,因此票价也没有提升。
因为与沈述的表姐是朋友,溪月总是能拿到亲属票。一月中旬,《溯月》休演两个星期,宋之扬得回乐队做定期演出。这一次溪月带李莎莎去见他。
这次虽是定期live,但因为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在这日发布。
这一切当然是多亏了宋之扬。之前乐队一直无人问津,这次宋之扬一举成名,唱片公司就像猎犬一样嗅着肉味蹿了出来,争相恐后要与乐队合作,其实还是为了宋之扬。
溪月为了表示支持,买了三张专辑,一张自己留,另外两张分别送给李莎莎和远在澳洲的Leo。
李莎莎对音乐没什么兴趣,叨咕了一句:“也就宋之扬作曲的那一首还可以,这个沈述和K的都是口水歌啊。”
溪月笑笑,指了指好友的头:“头发又换颜色了?你染发太频繁我怕你秃哦。”
“我爸妈都不秃,基因好的很。” 李莎莎得意洋洋地拨了一下:“看到没,跟海藻似的!粉色是很好看,但是我突然想保守一点,来个褐色的。”
“奇怪了,你居然还会说保守这个词哦?”
两人一路打趣到了会场。虽是亲属票,但位置也不靠前,里面早就是乌泱泱的一大片了。李莎莎的身高这时就显出了优势,在一众女孩里颇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
一米五五的溪月就可怜了,虽说是踩了双五厘米的马丁靴,但其他姑娘也穿了高跟,她身高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只能猛力踮起脚尖。
她看到场子里居然有个姑娘和李莎莎差不多身高,惊呼道:“莎莎,你的身高没优势了,你看,人家比你高。”
“她穿了高跟鞋,我可是平底的!” 李莎莎看了一眼,发现真的有人比她更高,马上去看那人脚下有没有穿高跟。
莎莎没说错,这个女孩穿了高跟,但饶是如此,那身高也着实让溪月羡慕了一把。轮到签售环节,溪月却看到那个高个子粉头发的女孩在跟人交易什么,很快她就拿到了十几张签售握手券。
有些姑娘想多跟偶像接触,会大量购买专辑,为的就是里面的签售券或者握手券一类的东西,有钱的会使用钞能力专门购买这些券。
那姑娘将券买好之后才去排队,巧的是她就在溪月前面。
轮到她了,姑娘上前将专辑给宋之扬,笑说:“宋之扬你好,我叫桑晓。”
“桑晓是吗?” 宋之扬笔下不停,一边签名一边说:“谢谢你来支持我。”
旁边的女生也不知和沈述在聊什么,突然爆发出一阵很大的笑声。室内本来就人声鼎沸,这样一来溪月听不清桑晓和宋之扬说什么,只有一些简单的只言片语钻进了她的耳朵里。
“嗯嗯,我有去看,真的很精彩。”
“希望你以后常来我们的live。”
溪月侧头看去,宋之扬勾起唇,暖暖的黄光照在他脸上,半明半暗里,他垂首敛目,唇角荡着一层笑意。
桑晓离开后,轮到溪月上前。她摊开海拔,低声道:“我只看了首场,虽然有点紧张,但演的很好,加油。”
环境太吵杂,宋之扬听的不是很清楚,他签完名,抬眼看了溪月一眼,说道:“今天怎么来挤了?不是准备期末了吗?”
“我期末考试稳的很。”
溪月有些落寞。宋之扬并没有像方才对桑晓那样热情,甚至没有将身子前来听她的话。诚然,对宋之扬来说,溪月是个熟人,不必在这种场合仔细聆听,反正有的是说话的机会。
宋之扬签完之后递给溪月,见她没有离开的意思,问道:“还有事?”
溪月说:“你不跟我说点什么?”
宋之扬发现他有个古怪的地方,他无法容忍溪月不笑的模样,蹙了蹙眉,说道:“以后再说嘛。”
他罕见的加了个语气助词,带了点“哄人”的意思。溪月她拿了专辑和海报离开,忘记身后还有个李莎莎。
李莎莎签完名出来,重重拍了下溪月的肩膀,笑说:“那宋之扬确实好看,怪不得你被他迷的神魂颠倒的。带我到后台认识下他们成员不?我才想起那个沈述是谁,之前我爸爸办派对他来——”
溪月没注意听她说话,因为她正在刷微博。
那个叫桑晓的姑娘方才聊天的时候手机放在敞开的口袋里,画面停留在了她的微博界面,溪月记住了她的id。
因为头像和id名都起的很特别,溪月一下子就查到了。桑晓并不是第一次见宋之扬,《溯月》她看了五次。《溯月》如今的票已被炒到了天价,桑晓能买五次绝对是下了本钱的,而且她之前在夏季音乐节见过宋之扬。
【又见到他了,我问他还记得我不,他看了我一下,忽然说好像有点印象。我说《溯月》我看了五次他笑得特别开心,原来也不像网上说的那么冷淡。】
又是一条:
【他看人的眼神超专注,我说话他听不到还侧耳朵过来,闻到香水味了,绝对是祖马龙,我跟他又多了个共同点。】
李莎莎见溪月表情不对,问道:“溪月,你怎么了?”
溪月阴沉着脸将手机塞给她看。
李莎莎扫了几眼,笑说:“你这还吃什么醋呢?女友粉不都这样吗?你也不能怪宋之扬,小伙长得精神,人姑娘馋她也没法子是不是?走吧,带我到后台去见见他。”
溪月想想也是,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心胸狭隘,可她的直觉一贯是很灵的。她没有在意别的粉丝,却偏偏在意这个桑晓,一定是敏锐的第六感察觉到了什么,而她的大脑还来不及反应。
此时活动已结束,按照惯例,乐队成员应该会在后台复盘一下今天的活动,总结下不足。溪月不方便听人开会,就站在门外寻了个偏僻角落等着,她却想不到桑晓被公司的老板张哥给带了进来。
溪月和李莎莎站在暗处,那两人并没有注意到她们,张哥开了门,侧了侧身,让桑晓先进去。
溪月脑子嗡的一下,粉丝是不能进后台的。
李莎莎心里暗自感叹溪月那敏锐的第六感,这个桑晓果然非同一般,与那些追星而来的粉丝不同。桑晓要接触宋之扬等人轻而易举,李莎莎又看了看那人的微博,找了几张照片,一拍脑袋:“溪月,我好像记得她是谁了!”
“谁?” 溪月立即问。
人的脑子有时便会在最关键的时刻宕机,李莎莎昨晚酒喝多了,这会被溪月的眼神一吓唬,竟忘了,讪讪地说:“我又给忘了。不过也没事,等他们开完会我们进去问呗。”
溪月沉声道:“不了,我不进去了。走吧,我请你喝酒去。”
“为什么啊?”
“地方小,太挤了。”
她落下了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拉着李莎莎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