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溪月噗嗤地笑了一下,宋之扬有点气恼又有点羞涩,这有什么好笑的?
“你笑什么?!”
“啊,没什么,我头发干了吗?”
宋之扬冷冷地说:“你是油性发质吧?淋雨了不及时吹干会很塌的。”
溪月:“不会吧?我昨天早上才刚洗的!”
“昨天早上?我还以为你头发三天没洗了。”
他不是故意埋汰溪月,只是习惯了实话实说。但话一说就有些懊悔。这就是毫无恋爱经验的劣势,他并不知道如何讨好女朋友。说得好听点,是直男思维,说得难听些就是低情商。
“你不用上护发素。” 他挤出这么一句话。
溪月倒没介意。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用手指抓了一把头发,然后凑到鼻子边闻了下,确实有一股气味,并不臭,像是洗发水过期变粘稠的样子。
“你今晚住哪?” 宋之扬将吹风筒放到一边,又拿起梳子帮她梳头。
“你们酒店好像住满了,我打算在附近随便找个将就一下,我明天回去。”
宋之扬手顿了下,说道:“你还没见过我工作的样子吧?我需要一个人帮忙拍vlog。”
“你不是已经有工作人员了吗?” 溪月可不信他还需要人手,她看过他赴巴黎时装周那阵仗。
宋之扬一边整理着吹风筒的线,一只手抚摸着她光洁漂亮的后颈,缓缓说道:“因为我想你多在我身边留一下。我们刚彼此告白,那算是男女朋友了?我不想那么快跟你分开。”
溪月感觉腰间一紧,随即后脖处落下一个柔软的东西。她愣了一下,才意识到是宋之扬吻了她,吻在她的后脖颈处。
他靠在溪月的肩膀上,绯红的脸印在她的脖子处,将溪月弄的心口也发烫起来。
“你留下来吧。”
“我怕我拍不好。”
“没关系的。vlog主要是生活化的方式,你就把我当成李莎莎就好。而且我说的留下来不只是这个意思。”
溪月忽然意识到他的呼吸节奏开始混乱,她的脑子里也浑浑噩噩的一片。她怎么能忘记了,宋之扬再冷也是个男人,是个直男。
那又怎么样?她也是个直女。
宋之扬接下来的话被溪月堵在了唇.齿之间。时隔数年,她再次主动将唇贴到了宋之扬的唇上,这次他没有喝醉,柔软的嘴唇因为突如其来的吻弄的有些僵硬。
溪月看到他清亮的瞳仁近在咫尺。宋之扬的眼睛很黑,如墨水一般晕开,像夜晚的薄雾,他身/上的气味包裹住了她,让她感到温暖的同时又有些轻微的战栗。
他很温柔,绅士,优雅,像情窦初开不知所措的男孩子。
溪月觉得很好,符合她想象里宋之扬的样子。她不习惯在这之前有点急切的,咄咄逼人的他,这样就好,点到为止。
她在思索的时候,没意识到宋之扬的唇已游离到了脸颊,最终落到了她圆润的耳珠上。只那么轻轻一含,溪月低低地叫了一声。
“你喜欢吗?”
溪月涨红了脸,他的声音低沉柔和,但不掩饰喷薄而出的欲,望。
两人正安静的厮磨,溪月那刺耳的手机铃声又响起了。他们心有默契的不去理会,但吻起来的力度温度已不如之前的自然。那铃声断了一阵又继续响了起来,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溪月觉得无比尴尬,就连宋之扬的撩,拨也有点不专心起来。
最终溪月将他轻轻推开,低声说:“我还接一下电话吧,万一是编辑给我打的呢。”
宋之扬的样子有点气急败坏,像一条狗狗刚被人从嘴巴边抢走了骨头,可他到底涵养好,只轻轻点头就起身走开,将小客厅留给溪月。
给溪月电话的不是编辑,是李莎莎。
“小月!你总算是接我电话了!”
溪月被她这么一吼,马上从风花雪月的状态里走出,那蚀骨销魂的酥.麻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发生什么事了?” 溪月有点不高兴。
莎莎那边沉默了一下,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下可将溪月吓了一跳。李莎莎一向是女儿有泪不轻弹,能让她都哭出来,一定发生了大事。
“莎莎,你在哪?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被人打了!”
“怎么会?!”
李莎莎做生意的,最深谙和气生财的道理。即便是对家找上门来砸店,她都不会轻易生气。莎莎的脾气大多发在她的前男友们和溪月的初恋,林未泉身.上。
那边抽抽搭搭的解释了一通,溪月听的有些费力,五分钟后终于梳理清楚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这事与林莞还有些关系。溪月记得之前莎莎与她提过,林莞好像遇到了些让她不痛快的事。溪月在港城度假的时候曾问过她,但林莞不肯交代,溪月只好暂时作罢。
这次李莎莎总算是弄清楚林莞因何不痛快。
她今天去找林莞吃饭,看到一辆兰博基尼停在咖啡厅的门前。
林莞工作的地方是大学生宿舍聚集区。大学生大多走低调路子,豪车也不是没有,不过最多是奔驰宝马,还不是顶级档。莎莎推测眼前的兰博基尼urus落地大概要四百万左右,停在这做什么?这里可没高档餐厅,公寓之类的。
她从后门去找林莞,用手语问道:
【你们店门口停了辆兰博基尼,谁买的?】
她本意是打趣,想不到林莞神色一变,缩了缩脖子,问道:
【那人走了吗?】
莎莎立即了然,敢情是来追林莞的男人!
林莞虽不是明艳动人的大美人一挂,但胜在清纯可人,白衬衫牛仔裤,简简单单这么一搭,是现在流行的纯欲风,让男人蠢蠢欲动也不奇怪。
【没呢,还在外面。有人追你了,怎么不跟我们说?小月知道吗?】
林莞将包往肩上一搭,比划道:
【他追我是他的事,可我不同意。我之前已拒绝过很多次了,可他就是执迷不悟,天天来缠着我。这人难道没有工作吗?成天游手好闲,浪荡子!】
莎莎见林莞神色严肃,满脸的苦恼,应该不是故意装的羞涩,便说:
【没事,我帮你把他给打发了。】
两人从正门出去,那车上果然下来一个男人,修.长白皙的手指上夹了一根烟。即便是以莎莎挑剔的眼光来看,眼前的男人也能被归入帅哥行列。他约莫一米七五左右,侧脸轮廓硬朗,眉眼深邃,见到林莞过来。几个路过的女大学生目光毫不掩饰的往他身上看去,露出一副心痒痒的模样。可不知怎么,莎莎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古怪,一时半会又说不清是哪里。
看到林莞走过来,男人嘴角勾起一丝痞笑,右手食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敲打在车身.上,另一只空闲手对林莞招了招:“总算肯来了?爷今天换了车,带你去兜风?”
莎莎立即明白林莞为何不喜欢眼前男了。诚然,他的模样和车可能会迷惑不少女孩子,可这人不能深究,因为他居然连林莞是个聋哑人都忘记了。
林莞走上前去,用手比划了一下,然后看向李莎莎。
莎莎翻译:“她说不喜欢男的,请你不要白费心机了。”
男人扬了扬眉,随即又笑了起来,一脸的纨绔,狭长的丹凤眼带着点睥睨之意:“这个借口太烂了,不如你之前用的那个好。说吧,到底要怎么样?不喜欢上次我送的东西?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满足你。”
林莞看完翻译后,脸色逐渐难看,又说:“你的东西我放在店里了,你有空去拿一下,我一样都没有用。我话就说到这里,请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还有,我最讨厌人家抽烟!”
莎莎与林莞接触也有好几年了,头一次看到温婉柔顺的姑娘大发雷霆。这男人要是追了林莞有段时间,怎么连手语也不会,怎么还当着她的面抽烟?想来他是有钱又有模样,都是被女孩子上赶着追,所以根本不会放低姿.态。林莞看起来温柔,其实跟溪月一样,骨子里傲气十足。
两个姑娘准备离开,那男人往前跨了一步,挡住她们,冷声道:“真不给爷面子?”
“你谁啊到底?” 莎莎忍不住吼道:“人家都叫你不要纠缠了,你听不懂人话啊!张口爷,闭嘴爷,你他吗多大啊就在人面前装X!”
男人的语气里透着不容置疑的霸道:“我只想跟林莞说话,你又是谁?”
“你也知道她是聋哑人吧?你至少把手语学了吧?” 莎莎骂道:“好狗不挡道,我数到三你退开,不然今晚警察局就是你家!”
她伸手推了一下那男人。莎莎本意是想叫那男人闪开,这一推也没用多少劲,那男人双眉微蹙,眼底闪过一丝戾气,竟然一把抓住莎莎的手,将她往后一推。
其实男人也没用太大力气,但当天莎莎穿的是新高跟鞋,足足有八厘米,她还没穿习惯。这被人推的往后一仰,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摔倒在了地上,落地时她听到腕骨传来卡的一声,知道自己扭到脚了。
林莞立即蹲下将莎莎扶起。她是个聋哑人,不能说话,但能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听起来满是愤懑。男人蹙了蹙眉,说道:“谁叫你朋友先动手的?”
林莞抓起路边的一块石头,狠狠地朝那男人砸去,他侧身躲开了。林莞接连抓起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因愤怒,她已气得整张脸通红,红晕疯狂蔓延,最终连耳朵也不能幸免。
**
“你家林莞那样子估计是把那男人给吓坏了,他害怕的退了几步,说下次我再来找你,然后就上车走了。”
溪月松了口气:“我还真以为你被人打了呢!搞半天就是被人推了一把!去医院了吗?脚好了没?”
莎莎说话喜欢带点虚头,还嘴硬道:“不就跟被人打了差不多!我李莎莎纵横江湖多年,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还是在大街上,来来往往多少大学生看到啊!”
溪月噗嗤一笑,敢情莎莎是害怕年轻英俊的男大学生看到自己出洋相。
“对了,你知道那男是谁吗?”
“谁啊?” 溪月可没兴趣,不管他是谁,她都当他是个流氓。
“他说他叫司空煜成!姓司空的可不多,像他那么狂傲张扬,说话带了点粤语的口音,我估摸是港城的司空家吧。”
港城四大家族,许,苏,司空和叶。其中的叶就是叶可心的姓氏。溪月淡淡一笑,说道:“他姓司空又怎么?就算姓爱新觉罗,那也早被人民给推下台去了。连皇族都没了,他一个豪门世家子弟算得上什么东西?张口闭口都是爷,真没素质!人家风予安先生都不喜欢别人喊他风四爷,每次都说我有那么老吗?”
两人在电话里聊了一会,溪月想到宋之扬还在隔壁,这么没完没了下去对他不尊重,便找了个借口挂断了电话。
宋之扬听到外面动静没了,这才走过来。他已简单冲了澡,还是裹着浴衣,漂着沐浴露淡淡的香气。这家酒店是与百瑞德联名的,溪月凑上去,像一只小狗一样嗅了嗅他的脖颈,然后发出痴痴傻傻的笑。
“傻子。”
宋之扬揉了揉她的头发,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溪月将刚才电话里的事说了一通,宋之扬说道:“那男人真是没素质。”
“那是!估计是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加上模样过得去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吧?” 溪月不屑道:“林莞从来都不是那种人,她要真的是那种人,她早就投奔她哥去了!”
她顿住了话头,抬眼看了下宋之扬。
“对不起,我不应该在你面前提初恋男友吧?第二次谈恋爱,没什么经验。”
她刚说完这句就恨不得把自己舌头给割了。第二次谈恋爱是什么骄傲的事?
“没关系。” 宋之扬淡淡一笑:“毕竟是你的初恋,你想到他也很正常。”
“我先去酒店了,你别送我,被人看到不好。”
溪月再次将高跟鞋套好,提起行李袋,稍微整理了下衣服,回过头去,拢了下宋之扬的浴袍,笑说:“不要趁我不在的时候春.光外泄给别人看!” 拢好之后还不忘记拍了下他的胸肌。
宋之扬顺势抓住了她的手,凑到唇边轻轻蹭了一下。溪月浑身颤栗,她觉得自己必须要走开了,不然他们很可能会发生点什么。她并不是抗拒,而是觉得太快,怕那激.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她更喜欢细水长流。
知道她急着要走,宋之扬作势咬了下她的手指,比之前溪月养的猫阿宝咬的还要轻,挂在手指上的温热的潮.湿让溪月一颗心砰砰狂跳。她真不想走了,想疾风骤雨一般撕开宋之扬的衣襟。
溪月坚持不要宋之扬送,他在窗口目送她离开,心下有一种怅然若失的伤感。倒不是因为两人没能成功进一步,他们迟早会的,他不急于一时。只是方才她提到林未泉,让他心里有点难受。
林未泉毕竟是她的初恋,也是她最好朋友的亲哥,总有那么一天,他们还是会再度重逢的。
宋之扬没告诉溪月,明天的时装秀,林未泉也会来,他今年年初官宣了品牌挚友的身份,如果过了考察期,很可能会成为继宋之扬之后第二个亚裔的全球品牌代言人。
“你笑什么?!”
“啊,没什么,我头发干了吗?”
宋之扬冷冷地说:“你是油性发质吧?淋雨了不及时吹干会很塌的。”
溪月:“不会吧?我昨天早上才刚洗的!”
“昨天早上?我还以为你头发三天没洗了。”
他不是故意埋汰溪月,只是习惯了实话实说。但话一说就有些懊悔。这就是毫无恋爱经验的劣势,他并不知道如何讨好女朋友。说得好听点,是直男思维,说得难听些就是低情商。
“你不用上护发素。” 他挤出这么一句话。
溪月倒没介意。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用手指抓了一把头发,然后凑到鼻子边闻了下,确实有一股气味,并不臭,像是洗发水过期变粘稠的样子。
“你今晚住哪?” 宋之扬将吹风筒放到一边,又拿起梳子帮她梳头。
“你们酒店好像住满了,我打算在附近随便找个将就一下,我明天回去。”
宋之扬手顿了下,说道:“你还没见过我工作的样子吧?我需要一个人帮忙拍vlog。”
“你不是已经有工作人员了吗?” 溪月可不信他还需要人手,她看过他赴巴黎时装周那阵仗。
宋之扬一边整理着吹风筒的线,一只手抚摸着她光洁漂亮的后颈,缓缓说道:“因为我想你多在我身边留一下。我们刚彼此告白,那算是男女朋友了?我不想那么快跟你分开。”
溪月感觉腰间一紧,随即后脖处落下一个柔软的东西。她愣了一下,才意识到是宋之扬吻了她,吻在她的后脖颈处。
他靠在溪月的肩膀上,绯红的脸印在她的脖子处,将溪月弄的心口也发烫起来。
“你留下来吧。”
“我怕我拍不好。”
“没关系的。vlog主要是生活化的方式,你就把我当成李莎莎就好。而且我说的留下来不只是这个意思。”
溪月忽然意识到他的呼吸节奏开始混乱,她的脑子里也浑浑噩噩的一片。她怎么能忘记了,宋之扬再冷也是个男人,是个直男。
那又怎么样?她也是个直女。
宋之扬接下来的话被溪月堵在了唇.齿之间。时隔数年,她再次主动将唇贴到了宋之扬的唇上,这次他没有喝醉,柔软的嘴唇因为突如其来的吻弄的有些僵硬。
溪月看到他清亮的瞳仁近在咫尺。宋之扬的眼睛很黑,如墨水一般晕开,像夜晚的薄雾,他身/上的气味包裹住了她,让她感到温暖的同时又有些轻微的战栗。
他很温柔,绅士,优雅,像情窦初开不知所措的男孩子。
溪月觉得很好,符合她想象里宋之扬的样子。她不习惯在这之前有点急切的,咄咄逼人的他,这样就好,点到为止。
她在思索的时候,没意识到宋之扬的唇已游离到了脸颊,最终落到了她圆润的耳珠上。只那么轻轻一含,溪月低低地叫了一声。
“你喜欢吗?”
溪月涨红了脸,他的声音低沉柔和,但不掩饰喷薄而出的欲,望。
两人正安静的厮磨,溪月那刺耳的手机铃声又响起了。他们心有默契的不去理会,但吻起来的力度温度已不如之前的自然。那铃声断了一阵又继续响了起来,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溪月觉得无比尴尬,就连宋之扬的撩,拨也有点不专心起来。
最终溪月将他轻轻推开,低声说:“我还接一下电话吧,万一是编辑给我打的呢。”
宋之扬的样子有点气急败坏,像一条狗狗刚被人从嘴巴边抢走了骨头,可他到底涵养好,只轻轻点头就起身走开,将小客厅留给溪月。
给溪月电话的不是编辑,是李莎莎。
“小月!你总算是接我电话了!”
溪月被她这么一吼,马上从风花雪月的状态里走出,那蚀骨销魂的酥.麻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发生什么事了?” 溪月有点不高兴。
莎莎那边沉默了一下,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下可将溪月吓了一跳。李莎莎一向是女儿有泪不轻弹,能让她都哭出来,一定发生了大事。
“莎莎,你在哪?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被人打了!”
“怎么会?!”
李莎莎做生意的,最深谙和气生财的道理。即便是对家找上门来砸店,她都不会轻易生气。莎莎的脾气大多发在她的前男友们和溪月的初恋,林未泉身.上。
那边抽抽搭搭的解释了一通,溪月听的有些费力,五分钟后终于梳理清楚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这事与林莞还有些关系。溪月记得之前莎莎与她提过,林莞好像遇到了些让她不痛快的事。溪月在港城度假的时候曾问过她,但林莞不肯交代,溪月只好暂时作罢。
这次李莎莎总算是弄清楚林莞因何不痛快。
她今天去找林莞吃饭,看到一辆兰博基尼停在咖啡厅的门前。
林莞工作的地方是大学生宿舍聚集区。大学生大多走低调路子,豪车也不是没有,不过最多是奔驰宝马,还不是顶级档。莎莎推测眼前的兰博基尼urus落地大概要四百万左右,停在这做什么?这里可没高档餐厅,公寓之类的。
她从后门去找林莞,用手语问道:
【你们店门口停了辆兰博基尼,谁买的?】
她本意是打趣,想不到林莞神色一变,缩了缩脖子,问道:
【那人走了吗?】
莎莎立即了然,敢情是来追林莞的男人!
林莞虽不是明艳动人的大美人一挂,但胜在清纯可人,白衬衫牛仔裤,简简单单这么一搭,是现在流行的纯欲风,让男人蠢蠢欲动也不奇怪。
【没呢,还在外面。有人追你了,怎么不跟我们说?小月知道吗?】
林莞将包往肩上一搭,比划道:
【他追我是他的事,可我不同意。我之前已拒绝过很多次了,可他就是执迷不悟,天天来缠着我。这人难道没有工作吗?成天游手好闲,浪荡子!】
莎莎见林莞神色严肃,满脸的苦恼,应该不是故意装的羞涩,便说:
【没事,我帮你把他给打发了。】
两人从正门出去,那车上果然下来一个男人,修.长白皙的手指上夹了一根烟。即便是以莎莎挑剔的眼光来看,眼前的男人也能被归入帅哥行列。他约莫一米七五左右,侧脸轮廓硬朗,眉眼深邃,见到林莞过来。几个路过的女大学生目光毫不掩饰的往他身上看去,露出一副心痒痒的模样。可不知怎么,莎莎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古怪,一时半会又说不清是哪里。
看到林莞走过来,男人嘴角勾起一丝痞笑,右手食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敲打在车身.上,另一只空闲手对林莞招了招:“总算肯来了?爷今天换了车,带你去兜风?”
莎莎立即明白林莞为何不喜欢眼前男了。诚然,他的模样和车可能会迷惑不少女孩子,可这人不能深究,因为他居然连林莞是个聋哑人都忘记了。
林莞走上前去,用手比划了一下,然后看向李莎莎。
莎莎翻译:“她说不喜欢男的,请你不要白费心机了。”
男人扬了扬眉,随即又笑了起来,一脸的纨绔,狭长的丹凤眼带着点睥睨之意:“这个借口太烂了,不如你之前用的那个好。说吧,到底要怎么样?不喜欢上次我送的东西?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满足你。”
林莞看完翻译后,脸色逐渐难看,又说:“你的东西我放在店里了,你有空去拿一下,我一样都没有用。我话就说到这里,请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还有,我最讨厌人家抽烟!”
莎莎与林莞接触也有好几年了,头一次看到温婉柔顺的姑娘大发雷霆。这男人要是追了林莞有段时间,怎么连手语也不会,怎么还当着她的面抽烟?想来他是有钱又有模样,都是被女孩子上赶着追,所以根本不会放低姿.态。林莞看起来温柔,其实跟溪月一样,骨子里傲气十足。
两个姑娘准备离开,那男人往前跨了一步,挡住她们,冷声道:“真不给爷面子?”
“你谁啊到底?” 莎莎忍不住吼道:“人家都叫你不要纠缠了,你听不懂人话啊!张口爷,闭嘴爷,你他吗多大啊就在人面前装X!”
男人的语气里透着不容置疑的霸道:“我只想跟林莞说话,你又是谁?”
“你也知道她是聋哑人吧?你至少把手语学了吧?” 莎莎骂道:“好狗不挡道,我数到三你退开,不然今晚警察局就是你家!”
她伸手推了一下那男人。莎莎本意是想叫那男人闪开,这一推也没用多少劲,那男人双眉微蹙,眼底闪过一丝戾气,竟然一把抓住莎莎的手,将她往后一推。
其实男人也没用太大力气,但当天莎莎穿的是新高跟鞋,足足有八厘米,她还没穿习惯。这被人推的往后一仰,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摔倒在了地上,落地时她听到腕骨传来卡的一声,知道自己扭到脚了。
林莞立即蹲下将莎莎扶起。她是个聋哑人,不能说话,但能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听起来满是愤懑。男人蹙了蹙眉,说道:“谁叫你朋友先动手的?”
林莞抓起路边的一块石头,狠狠地朝那男人砸去,他侧身躲开了。林莞接连抓起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因愤怒,她已气得整张脸通红,红晕疯狂蔓延,最终连耳朵也不能幸免。
**
“你家林莞那样子估计是把那男人给吓坏了,他害怕的退了几步,说下次我再来找你,然后就上车走了。”
溪月松了口气:“我还真以为你被人打了呢!搞半天就是被人推了一把!去医院了吗?脚好了没?”
莎莎说话喜欢带点虚头,还嘴硬道:“不就跟被人打了差不多!我李莎莎纵横江湖多年,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还是在大街上,来来往往多少大学生看到啊!”
溪月噗嗤一笑,敢情莎莎是害怕年轻英俊的男大学生看到自己出洋相。
“对了,你知道那男是谁吗?”
“谁啊?” 溪月可没兴趣,不管他是谁,她都当他是个流氓。
“他说他叫司空煜成!姓司空的可不多,像他那么狂傲张扬,说话带了点粤语的口音,我估摸是港城的司空家吧。”
港城四大家族,许,苏,司空和叶。其中的叶就是叶可心的姓氏。溪月淡淡一笑,说道:“他姓司空又怎么?就算姓爱新觉罗,那也早被人民给推下台去了。连皇族都没了,他一个豪门世家子弟算得上什么东西?张口闭口都是爷,真没素质!人家风予安先生都不喜欢别人喊他风四爷,每次都说我有那么老吗?”
两人在电话里聊了一会,溪月想到宋之扬还在隔壁,这么没完没了下去对他不尊重,便找了个借口挂断了电话。
宋之扬听到外面动静没了,这才走过来。他已简单冲了澡,还是裹着浴衣,漂着沐浴露淡淡的香气。这家酒店是与百瑞德联名的,溪月凑上去,像一只小狗一样嗅了嗅他的脖颈,然后发出痴痴傻傻的笑。
“傻子。”
宋之扬揉了揉她的头发,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溪月将刚才电话里的事说了一通,宋之扬说道:“那男人真是没素质。”
“那是!估计是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加上模样过得去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吧?” 溪月不屑道:“林莞从来都不是那种人,她要真的是那种人,她早就投奔她哥去了!”
她顿住了话头,抬眼看了下宋之扬。
“对不起,我不应该在你面前提初恋男友吧?第二次谈恋爱,没什么经验。”
她刚说完这句就恨不得把自己舌头给割了。第二次谈恋爱是什么骄傲的事?
“没关系。” 宋之扬淡淡一笑:“毕竟是你的初恋,你想到他也很正常。”
“我先去酒店了,你别送我,被人看到不好。”
溪月再次将高跟鞋套好,提起行李袋,稍微整理了下衣服,回过头去,拢了下宋之扬的浴袍,笑说:“不要趁我不在的时候春.光外泄给别人看!” 拢好之后还不忘记拍了下他的胸肌。
宋之扬顺势抓住了她的手,凑到唇边轻轻蹭了一下。溪月浑身颤栗,她觉得自己必须要走开了,不然他们很可能会发生点什么。她并不是抗拒,而是觉得太快,怕那激.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她更喜欢细水长流。
知道她急着要走,宋之扬作势咬了下她的手指,比之前溪月养的猫阿宝咬的还要轻,挂在手指上的温热的潮.湿让溪月一颗心砰砰狂跳。她真不想走了,想疾风骤雨一般撕开宋之扬的衣襟。
溪月坚持不要宋之扬送,他在窗口目送她离开,心下有一种怅然若失的伤感。倒不是因为两人没能成功进一步,他们迟早会的,他不急于一时。只是方才她提到林未泉,让他心里有点难受。
林未泉毕竟是她的初恋,也是她最好朋友的亲哥,总有那么一天,他们还是会再度重逢的。
宋之扬没告诉溪月,明天的时装秀,林未泉也会来,他今年年初官宣了品牌挚友的身份,如果过了考察期,很可能会成为继宋之扬之后第二个亚裔的全球品牌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