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扬听到这话,微微一怔,看着趴在椅子上的溪月,蹙眉问道:“这种话不一般是男人说吗?”

    “这种话还分男人女人?” 溪月疑惑。

    “一般来说,男人这时什么话都能说的出,反正不能相信就对了。我还挺理智的,你怎么就迷糊了?”

    溪月又气又好笑,宋之扬的性格反差实在过于可爱,若不是与他相处久了,还真以为他是装的。

    “我是认真的,我怕不结婚你被人抢走了。比如说你们公司那些女偶像,哪个不比我肤白貌美,年轻漂亮?我自卑行不行啊?”

    她明显是在说笑话,眼角眉梢哪有点谈婚论嫁时该有的严肃,反而更像是小情侣之间固定的打闹节目,宋之扬脸一沉:“周溪月,你就不能正经一点?”

    “是是是,全天下就你宋之扬最正经!最正经的宋之扬逼着我全神贯注,目不转睛的看镜子。最正经的宋之扬寸缕不着像一条无家可归的野狗,嗯那股蛮劲与野狗也挺像。话说,野狗在那方面是不是挺随便的?”

    现在只有两人,溪月自然肆无忌惮什么话都敢说出。宋之扬则不同,一件事结束那就要投入到另一件事的状态上,她再说这些风月相关的荤话,也不怕马上付出代价?

    “周溪月,你要跟我谈结婚就认认真真的,现在衣服都不肯穿像什么样子?”

    溪月拉过一条紫色的床单罩住自己。这衣帽间无比凌乱,说是刚才遭了抢/劫都有人信。

    “穿好衣服,我要拉窗帘了。”

    宋之扬确定她包裹严实后,才将衣帽间厚厚的窗帘拉开,阳光照进,裹着星星点点的细小灰尘。

    自从有了上次的经验教训,宋之扬就在溪月家里放了点自己的衣服。今天周一他要去训练班继续上课,这几天有随堂测试,他就算名气再大也不能免试。

    溪月看着镜子中的宋之扬,简单到乏味的装扮挂在他这里却是风度翩翩,能被女偶像含情凝眸的贵公子。真难以想象,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还是寸缕不着,活像一头捕猎的豹子,不含情绪的双眼如水晶石一般冷酷。

    “你还没回答我呢!”

    “你说结婚?” 宋之扬一边套上外套一边说:“我说了这个要坐下来好好商量。”

    “我昨晚也是坐下来,只是没跟你商量。” 溪月一脸的无辜。

    宋之扬感觉他的忍耐已到了限度,不得不深呼吸将愤怒与情/欲都压下去:“你正经点。”

    “前几天是谁急吼吼的,是谁吃醋,我告诉你,你过了这村就没这店!”

    “那你为什么那么急?”

    “因为我怕那么好的你,突然被人抢走了。我说的是哪方面的好你心里清楚。” 她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说。

    宋之扬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他努力摈弃脑海里涌起的幻象,他还想做的更过分,也完全可以做的更过分,溪月无止境的挑衅带给他难以呼吸的压迫感。或许他必须承认,他一直都是禽.兽,一个随时随地想扑倒周溪月的衣冠禽.兽。

    她却在这时收起了所有的玩笑,笑说:“我去洗漱了,上课愉快!”

    宋之扬一把拉过她的手腕,将她抵在门上,冷声道:“不急,我还有点时间。”

    中秋前一天晚上,溪月正跟大洋彼岸那边的梁晨通电话,李莎莎的母亲却在这时打了过来。

    溪月跟梁晨说了一声就接起了李伯母的电话。

    “小月!你在琴洲吗?”

    成日乐呵呵的李伯母居然说话带了哭腔。

    “我在琴洲,怎么了这是?你慢慢说。”

    “莎莎受了好重的伤!你,你有空到金沙岛来吗?她在这里,到了我再跟你解释。”

    “我马上就去!您等着!” 溪月一掀被子,挂下电话后立即查询前往港城的航班,然后再由港城坐最后一班渡轮前往金沙岛。

    金沙岛属于港城,是港城离岛里最远的一座岛屿,对内并无陆上交通工具,要往返该岛只能靠船只。岛上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各种设施设备也在逐步完善。溪月记得上次莎莎说,这次去金沙岛就是想跟当地的海产行业合作,想开几家海鲜大排档,跟着旅游业赚一波。

    溪月在码头叫了辆三轮车往唯一的综合性医院去,下车时也没要对方找钱,将一大张钞票塞到了司机手里。

    莎莎刚从ICU转出来,隔着透明的玻璃,溪月简直认不出在床上被各种绷带缠绕动弹不得的是她最好的朋友,美艳,健康,活泼的莎莎。

    李伯母哭晕在溪月的怀里,李伯父在走廊尽头大声与警察争执着,从他们的对话听来还没有找到行凶者,岛上监控设备缺少落后,又是夜晚,给了行凶者很大的机会可趁。

    莎莎是被晚归的渔民发现的,她就摊到在一个堆满垃圾的小巷里,浑身是血。在医生全力救治后,莎莎脱离危险,但伤势仍然较重。她至今昏迷不醒是因为脑子遭到重击,醒来后是否会丢失记忆还不好说。

    溪月听完就哭了,决心与李伯父一起走街串巷,去寻找有用的线索。

    金沙岛虽是港城的附属岛屿,但并不是弹丸之地,摸排下来,溪月发现还是相当耗时间的。与李伯父走了两天,问了无数居民,游客,其中有耐心解答的,也有恶言相向的,但统一特点就是没人提供真正有用的线索。

    她头一次感受到,原来警方查案要付出多大的努力,而且结果还可能是一无所获。

    现在她每天都会和李伯母轮班去看莎莎,她们有钱可以请护工,但两人都心照不宣的想亲自照顾莎莎。

    宋之扬询问他是否可以探望一下,溪月觉得他来了不仅帮不上忙,还可能引起围观,对破案没什么好处,便拒绝了。

    这天溪月正抱着电脑在莎莎病床前工作,有人敲了敲门。

    来人叶雪安。

    溪月对叶雪安的印象大多来自莎莎。她知道好友追了这男人许久。莎莎这辈子除了对钱,就只执着过叶雪安。

    “我来看看她。” 叶雪安指了指手上的果篮。

    溪月赶忙站起身接过篮子:“有心了,我给你倒杯水吧。”

    “谢谢。” 叶雪安拉了个凳子坐在病床的另一侧,溪月将电脑合上去倒水。

    “我来是想看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 叶雪安说。

    溪月:“那您有了解到什么情况吗?”

    “就目前为止,我了解到的东西不会比你多。听起来像是抢劫,如果是这样那就麻烦了。金沙岛现在的游客量不得了,临近中秋时更是翻了好几倍。每天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有些民宿不按法规行事,不登记身份证。听说这里最近也发生了很多盗窃案?”

    溪月本指望叶雪安给一点提示,想不到他也跟自己一样陷入了无边无际的茫然。

    两人东拉西扯了一会,始终都绕不开莎莎这话题。溪月聊了很多莎莎小时的事,她这个朋友是如何的仗义,如何在自己被欺负时挺身而出,因此还得罪过社区里的一些小男生。

    聊得累了,两人又陷入了长长的沉默里。溪月给叶雪安的杯子续了水,这时他忽然说。

    “周小姐,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寻仇?”

    溪月一怔,她对莎莎的了解,好友是有些心直口快,但人品端正,从不去主动挑事,更何况做生意的,谁不知道和气生财的道理。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只是随口一说。她的钱包手表项链手机都很值钱,行凶者是聪明的,知道要抢这些。但这些值钱的玩意到手了是不是应该销赃?可是警方和我的同行都表示,这段时间都没查出李老板的东西卖到哪去了。”

    溪月赞同:“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也发动了同学朋友,尤其是在二手奢侈品,当铺工作的,他们目前还没提供什么可靠消息。光是莎莎的手表就能卖十五万到二十万左右!可是他可能会到任何一个地方销赃,范围还是太广了。”

    “警方有他们的办法可以查到,过去不少案件就是这么解决的。” 叶雪安安慰:“你不必太心急。我想如果一直没有销赃,有没有可能是寻仇呢?就是他用抢劫作为一个掩盖事实的手段。”

    溪月:“如果是外来人,那金沙岛每天有那么多船只,光是普通游客的航班就数不胜数,其他什么渔船私自带人的也不少。”

    叶雪安点头,赞许地说:“您的分析能力还是不错。但如果是寻仇,排查起来就会稍微轻松一些。”

    现实里真正艰难的案件并不是设下复杂的陷阱,那样只会留下更多的线索给警方。用一位名侦探的话说,真正艰难的案件是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叫到小巷子里,然后一枪击毙。

    “我注意到莎莎没有被性侵。” 溪月沉声说:“莎莎什么话都跟我说,她要是有敌人我一定知晓。”

    “有没有可能是李伯父李伯母有仇人?”

    “那就更没有了。” 溪月摇头:“他们都是很和气的人,从不惹是生非,而且要寻仇这么多年上哪去了?非要等到他们女儿人高马大再来,如果我来寻仇我就杀了他的女儿,这么打一顿倒是有点像出气。”

    溪月愣住,脑子却开始飞快的转起来。虽说都是猜测,但任何破案都是从蛛丝马迹开始猜测的。也许莎莎没将那人得罪到要被致死的地步,但那人就是想给她一点苦头尝尝。再和气的人,也保不准生活里遇见一两个心胸狭隘的变态。

    “叶先生,你让我想想……”

    “莎莎是九月初到港城的,她主要是看望父母,拜访以前餐厅退休的老厨师,然后计划着开新店。父母和老厨师她当然不会得罪,至于开新店要接触到的人以后可能是合作伙伴,莎莎更不会傻到最得罪。可能是更久远一点的人,可是什么仇隔了那么多年才来报?有没有可能是近期得罪过的人呢?”

    **

    溪月睡在李伯母租下的小屋里,中秋之后天气骤然转凉,她忘记关窗,海风将湿意送来,一场细雨悄然而至。

    溪月感觉额头被人轻柔的抚摸,她慢慢睁开眼睛,看到宋之扬正在用手试探她的体温。

    “不关窗又穿那么少,是铁了心想感冒?” 他的语气里是少有的威严。

    溪月睁大眼睛看着他,也不说话,宋之扬越看越担忧。训练营的课程刚结束,他就马不停蹄的来岛上看她,还与导演请了明天的假。

    溪月忍受不住,扑进宋之扬的怀里痛哭起来。她在李伯母面前不敢哭,她必须要表现出非常镇定坚强的一面,因为老人家已够伤心了。

    宋之扬也不说话,只是拥紧她,安静的让她宣泄。

    “去洗澡吗?”

    溪月点点头。

    “好,洗完澡之后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如果有人围观怎么办?”

    “那就让他们看。我跟我女朋友吃饭没有违反天理。”

    可一个小时候,溪月扒拉着盘子的咖喱蟹肉饭,没有吃的胃口。

    “连莎莎都在打葡萄糖呢,你不吃不行?” 宋之扬将勺子塞到溪月的手里:“用勺子吃快一些。”

    “我们吃完再去那个巷子看看吗?”

    宋之扬叹气:“连警察都检查过的地方,难道你能发现什么他们找不到的线索?”

    “群众有协助警方破案的义务!就这么定了!” 溪月迅速扒拉完毕,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巴,拉起宋之扬就往案发现场去。

    夜色已深,在外游玩的孩子三五成群的回家。从身上脏兮兮的泥巴来看,他们应是去海边了。

    溪月步履匆匆,宋之扬跟上去却完全不是问题,两人路过孩子们,他们的话语不经意的飘进耳朵里

    “明明是我找到的,凭什么给你啊!”

    “你是在我爸爸的船旁边找到的,所以算是我家的财产!”

    “你放屁!还给我!”

    两个孩子一言不合闹了起来,其余孩子起着哄,一场架看起来在所难免,溪月就这么被其中一个撞到了臀部。

    “喂!你们几个小屁孩,走路不看路吗?万一撞伤别人怎么办!” 她转过头去,怒气冲冲地抓住了那孩子的两个手腕。一般来说她不会发那么大的脾气,但莎莎人事不省,溪月调整不了心情。

    孩子挣扎了好一会,才从溪月的桎梏里挣脱,他准备跑走,溪月忽大喊:“站住!”

    那些孩子以为溪月是要找家长,个个跑得贼快,宋之扬跑上前去,很快追上刚才撞到溪月的那个孩子。

    “对不起姐姐哥哥!我错了!”

    溪月捂着下腹,气喘吁吁的说:“我不是找你算账的,你手上那东西给我看看。”

    小孩将手上的东西递了过去,嘴上还说:“这可是我找到的,不能送给你。”

    宋之扬发现那就是个普通的吊坠,看起来是手工所做,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这是我大概十四五岁的时候做的,那时莎莎和我互相交换圣诞礼物,我们都做了手串,每一颗珠子都是自己去市场淘的。我的那串后来在S国时被人扯坏了,莎莎将她的手链改成了手机吊坠。”

    宋之扬问:“有没有可能恰巧一样?”

    “不,不会的。” 溪月的声音都在微微颤抖,将吊坠转动:“上面的李莎莎三个字,是我亲手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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