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八年五月

    ○戊辰朔。广信府·知府 朱嘉会奏:“本府各县被贼残害,乞蠲免该年钱粮,以苏民困。户部议:行抚按官通查,随宜宽免。该用军饷,仍如原拟,以停免耗米并钞关银支用。”报:“可。”

    ○革庆成王 奇浈子镇国将军表杜 禄米三之一。王奏其不遵训戒,故也。

    ○姚源洞贼之入开化也,江西·副使胡世宁、佥事 高宾以听抚贼 艾茹七等二百人,号为新兵往击之。茹七所过纵兵虏掠,执安仁县官氏二女欲污之,不屈俱赴水死。给事中黎奭以世宁、宾不能约束,奏劾之,且言:“参议王泰、参政吴廷举、佥事 李嘉言、知府 陈策、朱嘉会浙江·都指挥李隆、参议叚敏、佥事 储珊、知府 宋毓及巡抚·都御史任汉。俱宜究治。”兵部覆议:“廷举为贼拘留未出,嘉言 策近有功,俱可原。宾已停俸,余宜量罚。”得旨:“世宁、敏、珊、毓各停俸。泰、隆、嘉会姑贷之,俱令戴罪击贼。汉亦停俸,降敕切责。新兵即散遣,首恶仍逮治以闻。官氏二女,令旌表其门。”既而,汉复奏:“茹七等听抚,愿为良民。”兵部谓:“与奭奏异,请令提督·都御史俞谏议处。”从之。

    ○庚午降御史贺泰为处州府推官,泰言义子赐姓之非。故得罪。

    ○虏酋 亦卜剌次于讨来川,遣使阿卜都等至肃州,乞赐蟒衣锦绢,复遣把巴歹等速之,仍乞边地驻牧修贡,且称与哈密都督奄克孛剌和亲,辞多不逊。都御史张翼犒遣其使者,而以币帛与之,谕使效顺,移营荒野,虏遂西入乌思藏屯据。事闻,兵部议:“亦卜剌窜伏边陲,苟延性命,乃敢阴怀谲诈,非分妄求。镇巡等官,略无制御,乃欲以利羁之,是纳侮也。宜令总制都御史张泰等审计预防,喻以利害。若入境侵犯,则相机剿杀,毋或误事。”从之。

    ○辛未以春夏少雨,遣英国公张懋 祭告天地,成国公朱辅祭告社稷,新宁伯谭佑告山川,尚书 傅圭告城隍之神,仍命文武群臣同加修省。

    ○升江西布政司·右参议林长繁 为贵州按察司·副使。

    ○实授南京江西道·试监察御史屠垚为监察御史。

    ○太监萧通为故太监李璋 弟侄副千户李进等十七人乞升秩。既得旨,兵部言:“进先以贿结杨玉调卫,不宜复注锦衣卫。”从之。

    ○准纳级都指指·同知白埈注锦衣卫。埈,故刑部尚书昂之子,冒功升世袭副千户,复纳级至指挥同知。至是,以父昂有剿贼功,乞加录荫并注锦衣卫。内批:“特许之,不为例。”

    ○赏右都督刘晖所部官军王恺等银一千两,以获贼首刘七功也。

    ○怀来卫地震。

    ○壬申端午节,赐百官宴于午门。

    ○命山西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崔玺掌印管事。

    ○癸酉调狭西布政司·右参政方璘为江西左参政,湖广·右参议白金为江西右参议。

    ○狭西好地平等族番人弄班受等来朝贡马及盔刀等物,赐宴并赏彩叚绢钞如例。

    ○升义勇左卫署指挥·同知陈谨为署都指挥佥事,山西都司佥书。

    ○驸马·都尉樊凯卒。凯,字大振,河南安阳人。成化八年,选尚广德长公主。宪庙宠异之,尝命领宿卫军,册封辽蜀二府。二十年,公主薨。正德初,解任家居,至是卒。讣闻,辍朝一日,赐祭葬及斋粮麻布如例。凯虽贵,颇能以礼自守,粗晓词翰。子琦、瑶、琮俱荫锦衣职,女一为黔国夫人,皆公主所出云。

    ○甲戌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蔡震祭泰陵。

    ○翰林院·侍读顾清居优时,升侍读学士。至是服阕,乃拜命。

    ○宣府守臣奏:“缺军需。”命:“户部运折粮银八万两,给之。”

    ○先是,总制·都御史彭泽奏:“四川军饷缺乏。”诏:“发湖广折粮银五万五千两给之。”未至,而廖贼就擒。泽请裁减,户部议:“以三万五千输狭西准甘肃年例之数,其二万仍留备四川军饷。”从之。

    ○乙亥复给晋府义宁王印,以失于盗也。

    ○山东东平州及东阿县,各地震有声。

    ○丙子升狭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徐翊 为布政司右参政。

    ○南京提督机房·太监吴经等奏:“织造缺银。”户工二部议:“以机房岁造动至数万,及内官冬衣并赏赐各项衣叚折银不止十余万两。即今内外修造浩繁,各省剿贼未已。若非节用公私,必致匮乏。宜令经等以前所支盐价并扬州钞关银辏用,仍乞暂罢织造以宽民力。”有旨:“令计所需,以三分为率户部给其二,工部给其一。”

    ○朝鲜国王 李怿遣陪臣工曹·参判李长生等来朝贡方物,赐宴并赏金织衣叚有差。

    ○丁丑升赏汉土官军锦衣卫纳粟指挥·佥事 汪玺等八百二十一人有差,以破贼首刘六功也。

    ○巡按·云南御史张璞奏:“金齿腾冲蕞尔一隅,既添参将,又遣内官镇守,供费不赀。乞将太监崔和、指挥沐崧裁革,专责兵备官管理,以苏边民之困。”诏:“不许,惟令和、崧用心抚恤,军民不得贪纵扰害。”

    ○戊寅升南阳府·知府 王宣为狭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鲁府思同县主·仪宾赵璠奏:“旧制,凡王府设内官、内使,惟以传命不预外事。近者,各府内使窃弄威福,交结官司,党恶害众,不可胜言。乞申严禁例,惩其党与。如其不悛,听被害者径诉镇巡官,以伸冤滥。”又言:“鲁府自亲郡等王及镇抚将军,雕朱红金字,令旨牌面印刷龙凤,勘合威胁。有司抑买商货,亦宜禁。”下都察院议:“以璠所言二事,祖训例皆有禁,但日久弊生,宜通谕各王府。鲁府牌面,令巡抚官启王改革,不从者举奏。”从之。

    ○顺天府霸州、山东登州府,各地震有声。

    ○己卯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马诚祭献陵。

    ○巡视居庸等关·侍郎丛兰奏:“虏五万骑寇大同,乞选调真定、保定等卫京营下班官军,防守紫荆、倒马、龙泉、居庸及浮图峪、插箭岭、白羊口等处关隘,仍择骁勇指挥等官七员,统领各协守操练。”兵部议:“如所请,且发辽东买马余银及太仆常盈库银共十五万两,买马寄牧于畿内州县,以备宣府大同调用。”皆从之。

    ○镇守延绥都督·同知侯勋 以被劾辞任,许之。

    ○庚辰以虫灾免彭城卫正德七年分屯田子粒十分之四,从巡按御史奏也。

    ○辛巳升监察·御史周谟为广西按察司佥事。

    ○畿甸军民佃种各马房草场地土,每亩减租银一分,被灾者免徵。从户部奏也。

    ○开中两淮运司正德九年盐课二十五万引,于大同召商上纳粮草,以备急用。从守臣请也。

    ○虏犯大同,由白羊口入掠平虏、井坪、乾河等处,围总兵官叶椿、潘浩于黄土岭、高山城。俄解去,遂趋朔州,犯焦邑。巡抚·都御史高友玑奏言:“本镇地方广阔,各卫所堪调马队官军不满三万,众寡不敌,乞增调奇游兵,分布按伏于天城阳和平虏威远左卫等处城堡,相机策应,庶几三路可守。今延宣各称有警,不发奇兵,又欲掣回游兵。事势危迫,乞敕兵部责令二镇守臣无分彼此,速行应援。更乞命将出师,以彰天讨。”兵部议:“宣大二镇,为京师襟喉,而与偏头、延绥境辅车相依。奇游兵马,专为应援而设。故一方有警,诸镇策应。近因盗贼窃发,延绥兵马调征河南、四川,宣府兵马先调一千戍河间,又兑三千入京师,故兵力寡弱,不能相援。为今之计,宜以停征四川兵守延绥,其游奇兵调于大同西路,以京操兵守宣府。其游奇兵调于大同东路,以大同偏头兵扼其中路。仍令巡视提督官严备宁武、鴈门、倒马、紫荆等关。如兵更不足量,发各州县民快义勇军余救援。仍乞于团营总兵内简命一人,统率原选听征官军六千人,分布截杀余一万四千人,待报启行。”上命:“咸宁侯仇钺充总兵官,提督军务,统京营军六千人,往会各镇巡官协同操守。户部议处粮饷以闻,宣府兑操军留不遣,余如议。”寻命:“钺挂征虏将军印,节制宣大、山西、延偏各镇巡。以下所统官军,人赏银二两,给马匹器械以行。”复命:“侍郎丛兰以巡视兼督军饷,运太仓银五万两给之都御史林廷玉,发易州粮草助用。”

    ○壬午四川纪功·给事中王萱等奏:“内江、荣昌等县盗贼 骆崧祥、龚时达、郑朝阳等复啸聚横行劫掠,今欲用兵则民力不堪,欲招抚则覆辙可鉴,乞下兵部议处。”因劾:“知县屈釴等,知府 孟醇、刘思贤等,巡守参政胡宗道等,不能安民弭盗,宜治其罪。”诏:“奏内首恶及廖麻子余党,令总制等官严督将领设策擒捕,毋事姑息。釴等革冠带,宗道等俱停俸。事宁之日,通查功罪奏处。”

    ○时女直鞑靼入贡,奏进番文,有为中国书者审为被掠边民,冒名来朝,遂为同类代书。礼部议:“宜并治伴送指挥王经、通事 刘恩等罪。”诏:“诈冒情弊,所当究问。但念远夷,并伴送通事等,俱从宽宥之。令镇巡官善为宣谕。今后朝贡者姓名,务验实名,毋仍诈冒。恩等,夺俸粮各一月。”

    ○原任兵备·佥事 李晟复上兵书五种:曰法象变通、曰军礼要括、曰春秋安攘论、曰重定事要、曰附录兵图。自谓:“谈兵四十余年,始成此书。平虏之计,无出于此。”兵部议覆:“晟所上书,亦有志用世者,但兵无常形,难拘法制,宜颁布内外统兵等官,听其采择去取。”许之。晟在先朝,屡进兵书,坐无验屡黜,盖狂士云。

    ○降镇守山西副总兵都督·同知神周三级。初,达贼数千骑,自榆皮窑入寇。周所部指挥贾彪兵七百余人,浦英兵二百余人,各大败。周闻之,率指挥周镛等,以兵七百余人至炸子火□焉,与贼战,复大败。指挥尚文别将三百余人,避入草垛山堡。前后之败,镛及千户杨芳、百户沈英、潘隆等死者二百余人,丧失马匹器械不可胜数。周与彪及 浦、英等各溃围走,贼遂大掠。后数日,贼二十骑出柳树堡,周收散卒及调指挥李钦 等合七百余人,要之又败。百户周柰等,中伤死。周以其事闻,尽掩败状,为镇巡等官所劾。诏:“降周三级。诸失事者,令巡按御史逮问。”

    ○雷击南京光禄寺大烹门凉楼。

    ○癸未光禄寺·卿沈冬魁 等言:“近者,供应太繁。自正德七年十二月至八年正月两月之间,牲果等价费至二万一千五百余两。遇有缺乏,多于铺行賖贷,又不得以时给直,役重累深。其各处岁解钱粮,多因兵荒蠲免,而天财库应支钱钞,又七季不得关支。乞下户部议处,通融借办。”时冗食岁增,国用日屈,户部不能处。有旨:“令光禄寺撙节用度,不许浪费。”然竟不能有所损,铺户多逃亡者。

    ○刑部奉旨以天气暄热审录。徒流以下当枷号者  龙祥等三十五人,斩绞情可矜疑薛昇等三人奏上。诏:“枷号者免之,依所坐发遣。可矜疑者,免死发辽海卫,永远充军,家小随住。”

    ○甲申礼部·尚书 傅圭等列四方灾异,且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所书灾异不过六十九事。今自去年秋九月至夏四月,地震天鸣,雹降星陨,龙火出见,山崩地裂,共四十有二,而旱灾不与焉。顷虽两降诏旨,修省祭告,而雨泽未通,禾苗枯稿。民命国计,不可不忧。伏望励精更化,动由礼法。更敕内外文武群臣,省躬补过,勤恤民隐,爱餋军士。凡冤抑未伸、祈请太滥者,不分疏远贵近,一裁以法。再令择日斋戒祭告,上下交修,文实兼尽,如此而民心不安、天意不回、灾变不消、雨泽不降者,无是理也。”入,诏曰:“卿等所言,事在朝廷者,朕自有处。两京文武官员及在外镇巡等官,务各尽职业,一体交修,以回天意。仍择日斋戒,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山川及城隍之神。”于是,再遣英国公张懋、成国公朱辅、新宁伯谭祐及 圭祭告。

    ○乙酉升起用试监察·御史黄昭道为广西按察司佥事。

    ○荫都察院·右都御史林廷选子玉汝 为国子生。

    ○命永宁卫署都指挥·佥事 张勋 充宣府游击将军,升山西玉林卫·指挥使周政为署都指挥佥事,充大同游击将军。

    ○丙戌升赏湖广郴桂征剿蛮贼,获功官军副千户张仕文等九百九十八人有差。

    ○丁亥命发京营官军九千人守倒马、紫荆、居庸、龙泉、黄花镇、古北口诸关隘。以虏寇繁峙、灵丘诸墩,兵部请益兵豫防,仍选将训练,待报即行。

    ○海西兀失等卫都指挥·佥事 撒哈答 等,弗朵秃河等卫都指挥·佥事 申尧掜 等,木里吉等卫都指挥·佥事 失鲁等,兀失等卫都指挥·同知忽塔木等,随满河等卫女直都指挥·佥事 失哈等,劄真河卫头目塔卜等石门等卫都指挥·同知管迭等,各来朝贡马,赐宴并赏彩叚等物有差。

    ○周府要阳郡君·仪宾王环酗酒淫泆,为周王所奏,革职为民。

    ○戊子命保安卫·都指挥·佥事 朱寿守备西阳河堡,山西署都指挥·佥事 郑恭守备平虏城。

    ○荣王府灾,王奏请修建。命内官监·太监李文、工部·郎中林通往督之。

    ○己丑升湖广布政司·左参议乔恕为甘肃行太仆寺卿。

    ○诏以江西建昌府税课司课钞,仍充益王府用。从王请也。

    ○庚寅升狭西布政司·右参议王荩为湖广左参议。

    ○南京·给事中叶溥等奉旨查核守备操江,及沿江巡守等官功罪。劾奏:“把总管队指挥等官杜昂等一百九十七人,逗遛畏缩。守把江口指挥守备兵马掌印巡捕等官孙源等一百七十二人,逃窜避祸。内知府等官李嵩等五十二人,各有俘获。及守城劳其操江武靖伯赵弘泽、都御史陈世良、守备·太监黄伟芮、景贤、廖堂、魏国公徐俌、西宁侯宋恺、参赞尚书 刘机、南宁伯毛良、都督张海、巡抚都御史王缜、漕运都御史张缙、侍郎丛兰、巡江御史危行、杨凤、汪正,俱宜究治。参将金辅、游击将军却永虽败于土桥,卒成狼山之功。指挥王瑚等三人,力战被杀。指挥孙雄等十六人,与所部军横罹溺死,亦宜议处。”兵部覆奏:“昂、源等逮治,嵩等仍升赏,良、海尝奏辨,宜俟勘报。伟等请,上裁。阵亡溺死者四百九十四人,升级。退败而溺者二百二十八人,亦各给米优恤。”得旨:“弘、泽等多去任,或已立功升赏,并伟等俱宥之,余如议。”

    ○辛卯吏部·尚书 杨一清以久病乞休,且言:“嗣男绍芳远在江南,孱然病躯,孑处京邸。”上温旨慰留之,仍令有司起送其子来京侍餋。

    ○壬辰升赏凤阳、霍丘、寿州、六安截斩流贼官舍旗军汪檖等二百七十一人有差。

    ○癸巳海西兀者等卫女直都指挥·佥事 帖古山尚古等,各来朝贡马,赐宴并赏彩叚等物有差。

    ○姚源贼久屯开化。都指挥白弘、湖州知府 黄衷军马金镇,参将李隆、佥事 储珊、都指挥江洪、嘉兴·同知伍文定军华埠,以御之。贼党刘昌三、蔡六二率众万余冲马金破之,执弘军士,死者殆千人,衷仅以身免。王浩八、汪十三复冲华埠,洪、文定击败之,追至孔埠,斩汪十二及其党二十人。隆、珊 由昇口河追至池淮,捣其巢,斩首百七十二级,其胁从散遣者四千人,乃合兵夹攻于淫田。隆当其前,文定由后岭进,复斩首百余级。洪以奇兵深入,贼佯败走,以金帛掷地,众兵竞取之。洪及指挥张琳等五人渡溪,贼反攻之坠马,遂被执。隆等殿后,且战且却,暮还华埠。时贼势亦稍衰,乃踰壕岭,遁还江西德兴,屯于暖水,欲听抚,且以弘洪为质。都御史俞谏、纪功给事中黎奭奏:“文定、珊、隆、忠、勇状乞奖励,弘、洪、衷等辱身偾事,宜究治。”兵部议覆,诏:“谏等各赐敕褒励,仍令督将佐并力殄寇。隆、珊、文定以礼劳之,衷姑免逮,俟事宁并核功罪以闻。”

    ○甲午狭西按察司·副使李昆升为湖广·按察使。

    ○巡视·侍郎丛兰奏:“虏众千骑次浑源,又二万骑由马头山复入大同境。”诏:“以边报日至不闻,诸将领有防御应援者,下巡按御史按之。”

    ○乙未以武清县北汪庄官地七十余顷,给东厂管业。厂旧有庄地五十亩,岁收子粒为修理刑具等用。至是,太监张锐复请益,上特从之。

    ○丙申升河南府·知府 何天衢为狭西按察司副使。

    ○丁酉荫故刑部·左侍郎叶贽子筌为国子生。

    ○山西·镇守太监孙清、巡按·御史周伦 奏:“虏犯宁武、倒马等关,兵力寡弱。请增调延绥奇兵及大同所调宁武延绥游兵与宣府兑调官军,量还本镇,以济危急。”兵部议覆:“宁武三关,山西之捍蔽,而大同三路,又宁武之捍蔽也。守大同则藩篱固,而宁武亦安。若专守宁武、鴈门,则撤其藩篱,各关受敌,而山西不可保矣。请如初议,分兵大同三路,以保障山西。而量移腹里卫所守城军快,以戍宁武。镇巡等官,慎小防而忘大虑,宜令严督将领出兵截杀,毋令虏骑深入。有逗挠失事者,必罪之。”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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