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八年九月
○丙寅朔。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杨茂元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南京太仆寺·卿于凤喈为南京大理寺卿,河南布政司·右参政臧凤为按察司按察使。
○丁卯升福建布政司·左布政使陈珂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以隆庆左卫指挥·佥事 □□守备四海治堡地方。
○传旨:“发太仆寺马价银一万两于镇国府,买补马匹。”
○命:“锦衣卫指挥·佥事 李全南,镇抚司管事。”初,全从东厂太监张雄办事得官。至是乞管事,许之。
○戊辰荫南京吏部·尚书 张澯子概为国子生。
○己巳孝恭章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命驸马·都尉崔元祭景陵。
○升广东·布政司·右布政使胡韶为福建·左布政使。
○庚午升宁国府·知府 刘寅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户部会议漕运事宜:“一 漕运四百万石,或有地方被灾停免,准于附近之处代补。候有灾处幸收,照数徵还。如附近之处亦灾,准于水次曰仓照数拨补,毋失原额。一 运军漂损运粮,例将京米改上通仓,每石省脚米一斗,又免晒并耗米每石复得一斗二升,以此补数,免陪近多虚诈,无以示惩。请自今该上京仓者,方准改拨通仓,该上通仓者,方准免晒。漂流万石以上,参奏定夺。一 正德三年,坐派水次四仓秋粮七十三万四千四百石,淮安府二十九万八千一百石,徐州一十九万六千三百石,临清一十万五千石,德州一十三万五千石,后屡变更,不足原数。九年以后,会派水次仓粮,宜俱照三年。山东布政司除纳附近临清仓者,三万四千四百石其七十万石,听漕运衙门拨兑载入议单,永为遵守。一 正统十四年,宣府粮道阻滞,户部于山西借粮二十七万三千六百石,以济宣府,后遂为例。弘治十一年,山西巡抚奏准将数内本色折色各存一半,本处供给。户部于年例银内加五万两,仍令河东运司送盐价银五万两共十万两,以补前数。后刘瑾查革,以致岁用不足,今宜改正。但各边粮每石折银一两,通前十万两,计之实少粮三万余石,亦请自正德九年为始,河东运司运送盐价八万两于宣府。”议入,从之。
○辛未改南京国子监·祭酒王王□赞为国子监祭酒,升应天府·府尹欧阳旦 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壬申升广东布政司·右参政方良节为本司右布政使。
○癸酉狭西洛南县火,毁民居百五十家。
○甲戌初,江西姚源洞贼首胡浩三等既听抚复叛,参政吴廷举入抚之为所执,留数月始出。都御史俞谏、总兵官李鋐等督廷举及参政王子言、副使汤沐、李情、佥事 李嘉言 等会剿,适贼党自相忿斗,浩三杀其兄浩二举等,兵进遂擒浩三等,前后俘斩四百余人,获被虏妇女一百四十三人。会徽州知府 熊桂等亦败贼于婺源、休宁。谏、鋐以捷闻,赐敕奖励,奏捷者升赏如例。
○丙子升山东布政司·左布政使白圻为应天府府尹。
○命:“九月十二日,复开经筵。”
○丁丑刑部主事 陈良翰妻程氏杖杀奴婢,解其尸置木柜中,他日复杀一婢,欲刃其胸,婢脱走得免。东厂廉得其事,并良翰俱下锦衣卫狱,拷讯得实。都察院覆议:“程氏穷凶极惨,比拟故杀律斩,良翰纵妻为恶,谪戍边卫。”上从其议。
○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刘恺奏:“河决黄陵冈,率众祭告。越二日,河南徙山川之效,灵祚我国家如此。”工部·尚书 李鐩因请:“遣恺祭河伯之神,而恺亦宜奖励。”诏:“赐恺羊酒。”恺于修河之役,束手无策,乃归功于神。鐩从而献谀,皆可罪云。
○戊寅升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秦金为本司左布政使。
○升南京·监察御史郑锡文为云南按察司佥事。
○辛巳南京六科·给事中徐文溥等劾:“南京刑部·尚书 刘缨奸贪无厌,廉耻不存。右都御史李士实名行俱亡,风纪不振。南京·兵部·侍郎吕献、龙钟太甚昏庸,无补。南京大理寺·卿茆钦 精力既耗,尸素莫惭,所宜亟去者也。致仕·户部·尚书 孙交谨厚忠勤,足司国计。致仕礼部·尚书 传圭刚方正大,犹在壮年,所宜召还者也。今曰郊多垒,方切用人,进退人才,诚宜如慎。”下所司知之。
○升通政司·左通政罗钦忠为南京太仆寺·卿,贵州按察司·按察使陈恪为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
○壬午升翰林院·侍讲·学士吴一鹏为南京国子监祭酒。
○癸未以旱灾免大同州县卫所夏税之半。
○以旱灾免河南开封府等府睢阳等卫夏税有差。
○升山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潘浩为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宁夏地方。
○命:“逮镇守四川总兵官都督·佥事 陈珣、协守狭西副总兵都指挥·同知蓝海等,至京治之。”初,珣追喻老人于富村,贼伪降因得逸去,北走阳平。都指挥朱鳌、指挥高昇,各退保,贼遂渡江。于时珣及指挥赵文等军米仓关,分遣都指挥姚震、百户周增追贼于沙坝,贼夜袭杀之,趋东西乡入巴山。巴山,贼故巢也。寻出走大安镇,珣军不敢前,海、鳌留军宁羗城。会狭兵与贼战而溃贼,遂越宁羌犯略阳,击海军,屯于柳池寺。珣、海及指挥苏澍、千户高载等驻兵,皆相近,乃大鼓噪以恐贼,贼夜走。珣且追且止,海、鳌及都指挥把琮还保宁羌,百户周辅御贼黄坝,兵败,千户何定亦不救,贼度广元,为指挥袁珠所遏,还趋通巴,复招蓝鄢余党以自益。是时,总兵时源病驻西乡,游击将军阎勋 率都指挥任玺等历竹溪大昌诸县,不遇贼而返。诸将率称病,民兵复假贼名肆掠。总制纪功等官相继以闻,并劾都御史蓝章、马昊、参议苏乾、副使边亿、佥事 郭东山、知府 杨一钧等罪。兵部议覆,诏:“珣、海、鳌、昇俱逮系鞫问,勋、琮等革冠带,并乾等俱停俸,章、昊 降敕切责,震赠都指挥同知,其子及增子各袭升一级,仍敕总制彭泽及 源刻期殄贼。凡有诈病者,文职罢,武职调广西边卫。畏缩失事者,如前旨即斩以徇。”
○甲申升锦衣卫·署都指挥·佥事 湛臣、指挥·佥事 丘成各一级。以从太监谷大用出征冒功也。
○升福建布政司·右参政孙燧为贵州按察司按察使。
○宁夏卫地震。
○辽府·长垣王 恩钾薨。王,靖王第四子,母妃余氏,天顺庚辰生。初封镇国将军,成化丁酉封长垣王。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恭顺”。
○乙酉巡抚江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哲卒。哲,字思德,直隶吴江人。弘治庚戌进士,由监察御史,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整饬临清兵备。未几,升广东按察使。正德四年,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管理操江。明年,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视江西,寻改巡抚。又明年,以疾乞归。至是卒,赐祭如例。哲,为御史颇有风裁。巡按江西时,镇守·太监董让怙势骄纵,至隐盗贼不以闻,哲首劾之。其为副使于临清也,外夷来朝贡者,私市盐事觉,哲请没入之,而返其直人,称得柔远体后。为江西巡抚,病不能事事。时逆藩宸濠常以计去守臣不附已者,哲自濠所宴,饮归而病,或谓濠中以毒云。
○丙戌给故交城·荣端王母妃安氏养赡米,岁百石。
○补荫故南京兵部·尚书 原杰孙 应聘为国子生。
○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林宽充左副总兵,协守大同地方。
○命辽东都司·都指挥·佥事 张椿三千营坐司管操。
○丁亥鲁府·邹平王 阳鎕子当凉既革王爵,犹与当潩争袭,奏诉不已。复命司礼·太监赖义、刑部·侍郎黄珂、锦衣·指挥陆宣往勘,还奏:“当潩、当凉皆庶子,而当潩为长。礼部·尚书 费宏等前议以当潩袭封,革当凉封号,其事已明法已正矣。而当凉争犹未已者,由其父阳鎕徇私溺爱,为其母子请封。鲁王 阳铸,亦依违为之代奏。而先任礼部·尚书 周洪谟、倪岳等,皆为所惑,不能据礼以折之,使得冒长子继妃之封已二十余年。故当凉得藉以为辞,群下 包庆等利其复立,实从臾之。请置庆等于法,逮问长史审理纪善以下。鲁王及 洪谟、岳等已物故者,惟上裁之。”诏:“当凉累强辩,有违祖训,当重治,姑从轻,令以齐民巾服习礼,满三载以闻,仍夺其母原封金册。鲁王既引咎举正,停禄两月。洪谟、岳已故者,宥之。长史审理纪善以下,俱逮治。庆等五人,谪戍边卫。”时当凉怨主议者,奏词微侵宏,欲以□□惑之,宏不为动。至是,争遂息。
○升通政司·右通政刘达为左通政,左参议任良弼 为右通政。
○升广东·按察司·副使方溢、兵科·都给事中艾洪、户部·郎中胡濂为右参政。溢广东,洪福建,濂贵州。
○山东布政司·右参议徐永乞致仕,许之。
○戊子以明日万寿圣节,遣驸马·都尉蔡震、崔元、林岳祭告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
○遣仪宾杨淳告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告恭让章皇后陵寝。
○命大同前卫都指挥·佥事 麻循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
○己丑万寿圣节。上诣奉先殿、奉慈殿,太皇太后、皇太后宫,行礼毕,出御奉天殿,文武群臣行庆贺礼。
○免群臣宴赐以节钱钞。
○朝鲜国王 李怿差陪臣户曹、参判柳湄等贺万寿圣节,赐宴并赏金织衣彩币等有差。
○总督京通等仓太监蔡用等奏:“弘治十六年,每月支放米止二十八万石。自正德七年以后,每月支放三十三万石。乞将漕运岁额遇灾蠲免者,拨补足数,俱运本色。”户部谓:“此由冗食增多所致,宜查革。”诏:“姑免革,嗣今各衙门,毋得妄奏升职,滥收军匠等役。总督等官严督所属,务革冒支重领之弊。”然其禁卒不行,冗食者日益多云。
○辛卯升刑部郎中黄天爵为广东·按察司·副使,户部署郎中李鋐为山东布政司右参议。
○命蔚州卫·都指挥·佥事 章杰山西行都司佥书管事。
○传旨:“赐宣府蔚州卫都指挥·佥事 江彬姓为朱氏。”同时赐姓者,前卫右所·正千户杨瑄、大同右卫·指挥使焦睿,前所·试百户焦椿、舍人焦桂,辽东前屯卫·百户张天祐、舍人张廷亦□鸟。更瑄名璋,椿名棕,桂名松,天祐曰海廷,亦□鸟曰璧,俱改锦衣卫,带俸食粮。
○壬辰虏入蓟州大青山口,守臣以闻。兵部议:“把总指挥吕昇、守备·奉御陈璋、分守·参将陈勋,俱宜逮问。”且劾:镇守蓟州·总兵官马澄、分守马兰谷·参将芮锡之罪。得旨:“璋、勋 姑宥之,昇等令巡按御史逮问。澄以衰老,锡以贪懦,俱罢。”
○甲午以明日十月朔,遣驸马·都尉蔡震、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遣仪宾周钺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丙寅朔。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杨茂元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南京太仆寺·卿于凤喈为南京大理寺卿,河南布政司·右参政臧凤为按察司按察使。
○丁卯升福建布政司·左布政使陈珂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以隆庆左卫指挥·佥事 □□守备四海治堡地方。
○传旨:“发太仆寺马价银一万两于镇国府,买补马匹。”
○命:“锦衣卫指挥·佥事 李全南,镇抚司管事。”初,全从东厂太监张雄办事得官。至是乞管事,许之。
○戊辰荫南京吏部·尚书 张澯子概为国子生。
○己巳孝恭章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命驸马·都尉崔元祭景陵。
○升广东·布政司·右布政使胡韶为福建·左布政使。
○庚午升宁国府·知府 刘寅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户部会议漕运事宜:“一 漕运四百万石,或有地方被灾停免,准于附近之处代补。候有灾处幸收,照数徵还。如附近之处亦灾,准于水次曰仓照数拨补,毋失原额。一 运军漂损运粮,例将京米改上通仓,每石省脚米一斗,又免晒并耗米每石复得一斗二升,以此补数,免陪近多虚诈,无以示惩。请自今该上京仓者,方准改拨通仓,该上通仓者,方准免晒。漂流万石以上,参奏定夺。一 正德三年,坐派水次四仓秋粮七十三万四千四百石,淮安府二十九万八千一百石,徐州一十九万六千三百石,临清一十万五千石,德州一十三万五千石,后屡变更,不足原数。九年以后,会派水次仓粮,宜俱照三年。山东布政司除纳附近临清仓者,三万四千四百石其七十万石,听漕运衙门拨兑载入议单,永为遵守。一 正统十四年,宣府粮道阻滞,户部于山西借粮二十七万三千六百石,以济宣府,后遂为例。弘治十一年,山西巡抚奏准将数内本色折色各存一半,本处供给。户部于年例银内加五万两,仍令河东运司送盐价银五万两共十万两,以补前数。后刘瑾查革,以致岁用不足,今宜改正。但各边粮每石折银一两,通前十万两,计之实少粮三万余石,亦请自正德九年为始,河东运司运送盐价八万两于宣府。”议入,从之。
○辛未改南京国子监·祭酒王王□赞为国子监祭酒,升应天府·府尹欧阳旦 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壬申升广东布政司·右参政方良节为本司右布政使。
○癸酉狭西洛南县火,毁民居百五十家。
○甲戌初,江西姚源洞贼首胡浩三等既听抚复叛,参政吴廷举入抚之为所执,留数月始出。都御史俞谏、总兵官李鋐等督廷举及参政王子言、副使汤沐、李情、佥事 李嘉言 等会剿,适贼党自相忿斗,浩三杀其兄浩二举等,兵进遂擒浩三等,前后俘斩四百余人,获被虏妇女一百四十三人。会徽州知府 熊桂等亦败贼于婺源、休宁。谏、鋐以捷闻,赐敕奖励,奏捷者升赏如例。
○丙子升山东布政司·左布政使白圻为应天府府尹。
○命:“九月十二日,复开经筵。”
○丁丑刑部主事 陈良翰妻程氏杖杀奴婢,解其尸置木柜中,他日复杀一婢,欲刃其胸,婢脱走得免。东厂廉得其事,并良翰俱下锦衣卫狱,拷讯得实。都察院覆议:“程氏穷凶极惨,比拟故杀律斩,良翰纵妻为恶,谪戍边卫。”上从其议。
○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刘恺奏:“河决黄陵冈,率众祭告。越二日,河南徙山川之效,灵祚我国家如此。”工部·尚书 李鐩因请:“遣恺祭河伯之神,而恺亦宜奖励。”诏:“赐恺羊酒。”恺于修河之役,束手无策,乃归功于神。鐩从而献谀,皆可罪云。
○戊寅升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秦金为本司左布政使。
○升南京·监察御史郑锡文为云南按察司佥事。
○辛巳南京六科·给事中徐文溥等劾:“南京刑部·尚书 刘缨奸贪无厌,廉耻不存。右都御史李士实名行俱亡,风纪不振。南京·兵部·侍郎吕献、龙钟太甚昏庸,无补。南京大理寺·卿茆钦 精力既耗,尸素莫惭,所宜亟去者也。致仕·户部·尚书 孙交谨厚忠勤,足司国计。致仕礼部·尚书 传圭刚方正大,犹在壮年,所宜召还者也。今曰郊多垒,方切用人,进退人才,诚宜如慎。”下所司知之。
○升通政司·左通政罗钦忠为南京太仆寺·卿,贵州按察司·按察使陈恪为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
○壬午升翰林院·侍讲·学士吴一鹏为南京国子监祭酒。
○癸未以旱灾免大同州县卫所夏税之半。
○以旱灾免河南开封府等府睢阳等卫夏税有差。
○升山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潘浩为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宁夏地方。
○命:“逮镇守四川总兵官都督·佥事 陈珣、协守狭西副总兵都指挥·同知蓝海等,至京治之。”初,珣追喻老人于富村,贼伪降因得逸去,北走阳平。都指挥朱鳌、指挥高昇,各退保,贼遂渡江。于时珣及指挥赵文等军米仓关,分遣都指挥姚震、百户周增追贼于沙坝,贼夜袭杀之,趋东西乡入巴山。巴山,贼故巢也。寻出走大安镇,珣军不敢前,海、鳌留军宁羗城。会狭兵与贼战而溃贼,遂越宁羌犯略阳,击海军,屯于柳池寺。珣、海及指挥苏澍、千户高载等驻兵,皆相近,乃大鼓噪以恐贼,贼夜走。珣且追且止,海、鳌及都指挥把琮还保宁羌,百户周辅御贼黄坝,兵败,千户何定亦不救,贼度广元,为指挥袁珠所遏,还趋通巴,复招蓝鄢余党以自益。是时,总兵时源病驻西乡,游击将军阎勋 率都指挥任玺等历竹溪大昌诸县,不遇贼而返。诸将率称病,民兵复假贼名肆掠。总制纪功等官相继以闻,并劾都御史蓝章、马昊、参议苏乾、副使边亿、佥事 郭东山、知府 杨一钧等罪。兵部议覆,诏:“珣、海、鳌、昇俱逮系鞫问,勋、琮等革冠带,并乾等俱停俸,章、昊 降敕切责,震赠都指挥同知,其子及增子各袭升一级,仍敕总制彭泽及 源刻期殄贼。凡有诈病者,文职罢,武职调广西边卫。畏缩失事者,如前旨即斩以徇。”
○甲申升锦衣卫·署都指挥·佥事 湛臣、指挥·佥事 丘成各一级。以从太监谷大用出征冒功也。
○升福建布政司·右参政孙燧为贵州按察司按察使。
○宁夏卫地震。
○辽府·长垣王 恩钾薨。王,靖王第四子,母妃余氏,天顺庚辰生。初封镇国将军,成化丁酉封长垣王。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恭顺”。
○乙酉巡抚江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哲卒。哲,字思德,直隶吴江人。弘治庚戌进士,由监察御史,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整饬临清兵备。未几,升广东按察使。正德四年,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管理操江。明年,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视江西,寻改巡抚。又明年,以疾乞归。至是卒,赐祭如例。哲,为御史颇有风裁。巡按江西时,镇守·太监董让怙势骄纵,至隐盗贼不以闻,哲首劾之。其为副使于临清也,外夷来朝贡者,私市盐事觉,哲请没入之,而返其直人,称得柔远体后。为江西巡抚,病不能事事。时逆藩宸濠常以计去守臣不附已者,哲自濠所宴,饮归而病,或谓濠中以毒云。
○丙戌给故交城·荣端王母妃安氏养赡米,岁百石。
○补荫故南京兵部·尚书 原杰孙 应聘为国子生。
○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林宽充左副总兵,协守大同地方。
○命辽东都司·都指挥·佥事 张椿三千营坐司管操。
○丁亥鲁府·邹平王 阳鎕子当凉既革王爵,犹与当潩争袭,奏诉不已。复命司礼·太监赖义、刑部·侍郎黄珂、锦衣·指挥陆宣往勘,还奏:“当潩、当凉皆庶子,而当潩为长。礼部·尚书 费宏等前议以当潩袭封,革当凉封号,其事已明法已正矣。而当凉争犹未已者,由其父阳鎕徇私溺爱,为其母子请封。鲁王 阳铸,亦依违为之代奏。而先任礼部·尚书 周洪谟、倪岳等,皆为所惑,不能据礼以折之,使得冒长子继妃之封已二十余年。故当凉得藉以为辞,群下 包庆等利其复立,实从臾之。请置庆等于法,逮问长史审理纪善以下。鲁王及 洪谟、岳等已物故者,惟上裁之。”诏:“当凉累强辩,有违祖训,当重治,姑从轻,令以齐民巾服习礼,满三载以闻,仍夺其母原封金册。鲁王既引咎举正,停禄两月。洪谟、岳已故者,宥之。长史审理纪善以下,俱逮治。庆等五人,谪戍边卫。”时当凉怨主议者,奏词微侵宏,欲以□□惑之,宏不为动。至是,争遂息。
○升通政司·右通政刘达为左通政,左参议任良弼 为右通政。
○升广东·按察司·副使方溢、兵科·都给事中艾洪、户部·郎中胡濂为右参政。溢广东,洪福建,濂贵州。
○山东布政司·右参议徐永乞致仕,许之。
○戊子以明日万寿圣节,遣驸马·都尉蔡震、崔元、林岳祭告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
○遣仪宾杨淳告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告恭让章皇后陵寝。
○命大同前卫都指挥·佥事 麻循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
○己丑万寿圣节。上诣奉先殿、奉慈殿,太皇太后、皇太后宫,行礼毕,出御奉天殿,文武群臣行庆贺礼。
○免群臣宴赐以节钱钞。
○朝鲜国王 李怿差陪臣户曹、参判柳湄等贺万寿圣节,赐宴并赏金织衣彩币等有差。
○总督京通等仓太监蔡用等奏:“弘治十六年,每月支放米止二十八万石。自正德七年以后,每月支放三十三万石。乞将漕运岁额遇灾蠲免者,拨补足数,俱运本色。”户部谓:“此由冗食增多所致,宜查革。”诏:“姑免革,嗣今各衙门,毋得妄奏升职,滥收军匠等役。总督等官严督所属,务革冒支重领之弊。”然其禁卒不行,冗食者日益多云。
○辛卯升刑部郎中黄天爵为广东·按察司·副使,户部署郎中李鋐为山东布政司右参议。
○命蔚州卫·都指挥·佥事 章杰山西行都司佥书管事。
○传旨:“赐宣府蔚州卫都指挥·佥事 江彬姓为朱氏。”同时赐姓者,前卫右所·正千户杨瑄、大同右卫·指挥使焦睿,前所·试百户焦椿、舍人焦桂,辽东前屯卫·百户张天祐、舍人张廷亦□鸟。更瑄名璋,椿名棕,桂名松,天祐曰海廷,亦□鸟曰璧,俱改锦衣卫,带俸食粮。
○壬辰虏入蓟州大青山口,守臣以闻。兵部议:“把总指挥吕昇、守备·奉御陈璋、分守·参将陈勋,俱宜逮问。”且劾:镇守蓟州·总兵官马澄、分守马兰谷·参将芮锡之罪。得旨:“璋、勋 姑宥之,昇等令巡按御史逮问。澄以衰老,锡以贪懦,俱罢。”
○甲午以明日十月朔,遣驸马·都尉蔡震、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遣仪宾周钺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