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大漠风沙洗礼后,明时南几人顶着一头沙子抬头仰望王都城门。
可算来到整个安国人民心中的圣地了!
摸了摸圆滚滚的荷包,她带着巫言三人径直走向城门口。
城门口驻守的士兵高大英武,和他们那个小县城一点都不一样。
只能说:王都就是王都。
“欲入城者,一人缴纳一百文。”士兵严肃扫视着每一个即将入城的百姓。
“这么贵!”林铮一下没控制住自己的声音。
惹得排队的其他人侧身围观他们这群新来的土包子。就连守城士兵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
“怎么?你有异议?”士兵沉声问着,并抬了一下身侧的武器。
他不等林铮反应,环视周围所有想要入城的人,微微扬声:“入城缴纳一百文,有钱者入,没钱的,别在这里浪费时间。”
说完,他站回原位,不再搭理林铮。
拉住还想要理论几句的林铮,明时南不顾心在滴血,看看自己可怜的钱包,咬牙数好钱放进士兵手中。
一入城,各种聊天声、叫卖声哄然闯入他们耳畔。
城里的人口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多。人挤人,人推人,他们活这么久从来都没和别人靠这么近过。大家互相为彼此挡着陌生人的身体,不禁注意到自己的穿着与这里格格不入。
不似他们身穿麻衣破布,王都百姓衣着体面大方,有些人身上的布料还闪闪发光呢!
就连王都的吃食,他们之前见都没见过。
明时南四人站在小吃摊前,暗自咽着嘴里分泌过多的口水。
注意到老板小心看了他们好几眼,她果断带着众人转移到旁边小木桌就座。
“几位客人,吃点什么?”小摊老板快步跑来点单。
瞄了几眼附近桌子,大部分桌子上都摆放肉丸汤和几种面点。
明时南指着旁边那桌说:“就和他们一样好了。”
“好嘞,麻烦稍等片刻。”老板麻利离开。
老板离开后,赵越出声询问:“我们吃完饭去哪里呀?”
“王都这么大,也不知道哪里会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美食固然很值得期待,可是接下来该怎么走,一切都是未知。
没来王都之前,一心想来到王都。
结果到了这里,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咱们先租一个小院子好了,毕竟我们要长期呆在这里。”
明时南不断在心里盘算着。
“然后再慢慢找之后的出路。”
正说着,他们点的吃食就上桌了。
等不及想要尝到美味,林铮很快将一颗烫烫的肉丸放入嘴中。
“嘶”他眼泪哗啦捂着被肉丸烫到的嘴巴,胡乱咀嚼几下就吞了下去。
“好好吃!不愧是王都。”
“你说这里的人,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多幸福啊。”
明时南笑着塞了一口肉丸,是挺好吃的。
只是王都的百姓越幸福,她就越想到净果村的人们,他们连最普通的米面都吃不起。
还有林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林大哥,该怎么告诉他林婶的消息。
想着想着,嘴里的肉丸都不香了,不好剩下,只好草草吃完。
饭后,他们起身在街上逛着。
吃饱喝足之后,首先要解决的是大家的衣着问题。
明时南看到一家布庄,眼睛一亮,就带着赵越冲了过去。
布庄里摆满了各色布料,布料按照不同颜色层层叠叠整齐堆放在一起。
她拿起一块碎花布料在赵越身上比划着,眼睛却找向其他布料。
在这些布料旁边精心摆放着一块块颜色花纹都很单一的编织毯,位置很是醒目,明时南一眼就能看见。
她不自主走到编织毯前,用手轻轻抚摸。
“姑娘好眼光!这是王都最流行的毯子。有身份的人家都要买一块回去摆到屋子里。”
“看看这颜色,看看这纹路,就连贵人们都很喜欢的。”
布庄老板没有在意他们着装简陋,非常热心走过来为他们介绍王都的流行风向。
“这毯子,买的人真有那么多?”明时南觉得这毯子没什么特别之处。
“那当然,这可是紧俏货,就连辽国的商人都会特意赶来咱们王都运几块回国呢。”
老板看她不信,擦干净手,举起一块毯子,全方位向她展示起来。
仔仔细细观察这块毯子,明时南还是没发现这个毯子有什么特别之处,不知道做工很粗糙算不算特别之处。
但老板沉浸式介绍这块毯子,还抓起她的手,让她好好感受一下,她也只好微笑着配合。
摸着这块毯子,她倒是想到了一个赚钱点子。
既然王都这么流行这种毯子,那她也借一借这股东风。
她倒是知道一种织布机,可以混合多种颜色,编织复杂华丽的花纹。
用这种织布机编织出来的毯子,想来卖得不会差。
想罢,她心下大定。总算是找到了能长久留在王都的生钱之道。
“对了,老板,我们是来城里找工作的,请问去哪里可以找到便宜又好住的房子。”她打断老板滔滔不绝的赞美。
“房子啊,问我就算问对了!”老板没有被打断的不悦,反而好声好气回答她。
“让我想想啊。”老板在原地转了转。
“你们从我家布庄出门,左拐有一个柳家粮铺,柳家小哥手里有不少好房子,价格也公道。”
听完布庄老板的介绍,他们不再耽搁时间,简单挑了几身衣裳,快速换好。
从试衣间出来,每个人都人模人样,变得更加像城里人。
明时南又另外挑选了各色丝线,打包带走。
一通吃穿消费,大家的钱包一下子变扁了许多,走路都没有之前欢快了。
粮铺里,柳家小哥正在清点粮食,听到他们的要求,二话没说就走了出来。
“我就不说那些虚话,诸位看起来也不是有钱的贵人,我直接带你们去枣花巷。”
“那里虽然没什么有钱人,但好在民风不错。”小哥边走边介绍。
“也有些穷书生住在巷子里,让巷子也沾了点文气儿。”他笑了笑。
不一会,一个小巷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巷口种着一颗光秃秃的枣树,巷子看起来有些年纪了。好在还算干净。
因为是上午,巷子比较安静,可能人们都出门工作了。
柳家小哥带他们走到了一个破旧的小门面前。
“就是这里了,里面有两间小屋,一个厨房,一个院子。”小哥简单介绍。
明时南跟随小哥走进小院里仔细观察。
看得出来前主人是个细致人,把小院保养得很好。
“租的话五百文每月,买的话一口价七十两。”
等他们参观结束,小哥报了个实在价。
几人一合计,出钱将院子买了下来。
他们要在王都闯一番事业,需要一个长期落脚的地方,也需要一个新家。
送走柳家小哥,他们花费了一下午的时间,把屋子好好清理了一遍。
看着眼前这个打扫干净的小屋,明时南知道自己是真的又有了一个新家。
提上菜篮子,晚上让巫言好好做一顿饭,庆祝他们在王都落户。
明时南走在街上,步伐轻快。
远处一声惊呼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她提紧篮子,慢步靠近。
这块区域背靠繁华街道,没什么人会过来。明时南绷紧神经,不确定自己等一下会看到什么凄惨画面。
到达惊呼声附近,她小心探出头。
出乎意料,眼前不是她想象种强抢民女的戏码。而是在强抢民男!
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包围着一个清瘦的白衣书生。
书生后背死死抵在墙上,白皙的面庞憋得通红。
“我...我...我真的没钱。”
“小子,哄谁呢?我可是观察你好几天了。”
流氓轻敲手里的木棍。
“眼瞅着你天天往书店跑,那能是穷人去得起的地方?”
他一把揪住书生的衣领:“少废话,快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揍你!”
明时南看不下去了,真是世风日下,他们没看到书生的衣服上还打着补丁吗?
这些日子里,跟着林铮练了不少拳脚功夫。
现在就是检验成果的时刻了。
这几个混混看起来手脚虚弱,想来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她“哐”地一下,将篮子丢到一个混混地头上,将对方砸了个眼冒金星。
趁他晕着不注意,夺走了他手上的木棍,打在了另一个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
出手狠辣,看得在场男性脸色一青。
剩下最后一个混混眼看自己不是她的对手,扶起倒地同伴,连滚带爬逃走了。
危险解除,小书生拍净身上泥土,红着脸给明时南庄重行礼。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小生无以为报。”
“千万别说以身相许啊。”明时南开了个玩笑。
小书生听了这话,脸更加红了,仿佛要冒起了烟。
“没...怎敢冒犯姑娘...”
“哈哈哈,逗你的,小事一桩,以后出门要注意财不外露啊。”
明时南不敢再逗看起来可怜巴巴的小书生。
“你住在哪里啊?我送你回家。”
“小生就住在前方的枣花巷。”小书生认真回答。
“啊,我也住在那里,真巧啊,我们可以一起走。”
“不对,糟了,我还没有买好菜,等下大家吃什么?”
明时南本欲和小书生一起回家,奈何她为了救小书生差点忘了出门买菜的正事。
匆匆道别,她提起篮子远去。
“我还有要紧的事,咱们下回再聊~”
“诶?姑娘...”
“敢问姑娘芳名...”小书生收回前伸的手,面色失落。
可算来到整个安国人民心中的圣地了!
摸了摸圆滚滚的荷包,她带着巫言三人径直走向城门口。
城门口驻守的士兵高大英武,和他们那个小县城一点都不一样。
只能说:王都就是王都。
“欲入城者,一人缴纳一百文。”士兵严肃扫视着每一个即将入城的百姓。
“这么贵!”林铮一下没控制住自己的声音。
惹得排队的其他人侧身围观他们这群新来的土包子。就连守城士兵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
“怎么?你有异议?”士兵沉声问着,并抬了一下身侧的武器。
他不等林铮反应,环视周围所有想要入城的人,微微扬声:“入城缴纳一百文,有钱者入,没钱的,别在这里浪费时间。”
说完,他站回原位,不再搭理林铮。
拉住还想要理论几句的林铮,明时南不顾心在滴血,看看自己可怜的钱包,咬牙数好钱放进士兵手中。
一入城,各种聊天声、叫卖声哄然闯入他们耳畔。
城里的人口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多。人挤人,人推人,他们活这么久从来都没和别人靠这么近过。大家互相为彼此挡着陌生人的身体,不禁注意到自己的穿着与这里格格不入。
不似他们身穿麻衣破布,王都百姓衣着体面大方,有些人身上的布料还闪闪发光呢!
就连王都的吃食,他们之前见都没见过。
明时南四人站在小吃摊前,暗自咽着嘴里分泌过多的口水。
注意到老板小心看了他们好几眼,她果断带着众人转移到旁边小木桌就座。
“几位客人,吃点什么?”小摊老板快步跑来点单。
瞄了几眼附近桌子,大部分桌子上都摆放肉丸汤和几种面点。
明时南指着旁边那桌说:“就和他们一样好了。”
“好嘞,麻烦稍等片刻。”老板麻利离开。
老板离开后,赵越出声询问:“我们吃完饭去哪里呀?”
“王都这么大,也不知道哪里会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美食固然很值得期待,可是接下来该怎么走,一切都是未知。
没来王都之前,一心想来到王都。
结果到了这里,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咱们先租一个小院子好了,毕竟我们要长期呆在这里。”
明时南不断在心里盘算着。
“然后再慢慢找之后的出路。”
正说着,他们点的吃食就上桌了。
等不及想要尝到美味,林铮很快将一颗烫烫的肉丸放入嘴中。
“嘶”他眼泪哗啦捂着被肉丸烫到的嘴巴,胡乱咀嚼几下就吞了下去。
“好好吃!不愧是王都。”
“你说这里的人,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多幸福啊。”
明时南笑着塞了一口肉丸,是挺好吃的。
只是王都的百姓越幸福,她就越想到净果村的人们,他们连最普通的米面都吃不起。
还有林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林大哥,该怎么告诉他林婶的消息。
想着想着,嘴里的肉丸都不香了,不好剩下,只好草草吃完。
饭后,他们起身在街上逛着。
吃饱喝足之后,首先要解决的是大家的衣着问题。
明时南看到一家布庄,眼睛一亮,就带着赵越冲了过去。
布庄里摆满了各色布料,布料按照不同颜色层层叠叠整齐堆放在一起。
她拿起一块碎花布料在赵越身上比划着,眼睛却找向其他布料。
在这些布料旁边精心摆放着一块块颜色花纹都很单一的编织毯,位置很是醒目,明时南一眼就能看见。
她不自主走到编织毯前,用手轻轻抚摸。
“姑娘好眼光!这是王都最流行的毯子。有身份的人家都要买一块回去摆到屋子里。”
“看看这颜色,看看这纹路,就连贵人们都很喜欢的。”
布庄老板没有在意他们着装简陋,非常热心走过来为他们介绍王都的流行风向。
“这毯子,买的人真有那么多?”明时南觉得这毯子没什么特别之处。
“那当然,这可是紧俏货,就连辽国的商人都会特意赶来咱们王都运几块回国呢。”
老板看她不信,擦干净手,举起一块毯子,全方位向她展示起来。
仔仔细细观察这块毯子,明时南还是没发现这个毯子有什么特别之处,不知道做工很粗糙算不算特别之处。
但老板沉浸式介绍这块毯子,还抓起她的手,让她好好感受一下,她也只好微笑着配合。
摸着这块毯子,她倒是想到了一个赚钱点子。
既然王都这么流行这种毯子,那她也借一借这股东风。
她倒是知道一种织布机,可以混合多种颜色,编织复杂华丽的花纹。
用这种织布机编织出来的毯子,想来卖得不会差。
想罢,她心下大定。总算是找到了能长久留在王都的生钱之道。
“对了,老板,我们是来城里找工作的,请问去哪里可以找到便宜又好住的房子。”她打断老板滔滔不绝的赞美。
“房子啊,问我就算问对了!”老板没有被打断的不悦,反而好声好气回答她。
“让我想想啊。”老板在原地转了转。
“你们从我家布庄出门,左拐有一个柳家粮铺,柳家小哥手里有不少好房子,价格也公道。”
听完布庄老板的介绍,他们不再耽搁时间,简单挑了几身衣裳,快速换好。
从试衣间出来,每个人都人模人样,变得更加像城里人。
明时南又另外挑选了各色丝线,打包带走。
一通吃穿消费,大家的钱包一下子变扁了许多,走路都没有之前欢快了。
粮铺里,柳家小哥正在清点粮食,听到他们的要求,二话没说就走了出来。
“我就不说那些虚话,诸位看起来也不是有钱的贵人,我直接带你们去枣花巷。”
“那里虽然没什么有钱人,但好在民风不错。”小哥边走边介绍。
“也有些穷书生住在巷子里,让巷子也沾了点文气儿。”他笑了笑。
不一会,一个小巷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巷口种着一颗光秃秃的枣树,巷子看起来有些年纪了。好在还算干净。
因为是上午,巷子比较安静,可能人们都出门工作了。
柳家小哥带他们走到了一个破旧的小门面前。
“就是这里了,里面有两间小屋,一个厨房,一个院子。”小哥简单介绍。
明时南跟随小哥走进小院里仔细观察。
看得出来前主人是个细致人,把小院保养得很好。
“租的话五百文每月,买的话一口价七十两。”
等他们参观结束,小哥报了个实在价。
几人一合计,出钱将院子买了下来。
他们要在王都闯一番事业,需要一个长期落脚的地方,也需要一个新家。
送走柳家小哥,他们花费了一下午的时间,把屋子好好清理了一遍。
看着眼前这个打扫干净的小屋,明时南知道自己是真的又有了一个新家。
提上菜篮子,晚上让巫言好好做一顿饭,庆祝他们在王都落户。
明时南走在街上,步伐轻快。
远处一声惊呼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她提紧篮子,慢步靠近。
这块区域背靠繁华街道,没什么人会过来。明时南绷紧神经,不确定自己等一下会看到什么凄惨画面。
到达惊呼声附近,她小心探出头。
出乎意料,眼前不是她想象种强抢民女的戏码。而是在强抢民男!
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包围着一个清瘦的白衣书生。
书生后背死死抵在墙上,白皙的面庞憋得通红。
“我...我...我真的没钱。”
“小子,哄谁呢?我可是观察你好几天了。”
流氓轻敲手里的木棍。
“眼瞅着你天天往书店跑,那能是穷人去得起的地方?”
他一把揪住书生的衣领:“少废话,快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揍你!”
明时南看不下去了,真是世风日下,他们没看到书生的衣服上还打着补丁吗?
这些日子里,跟着林铮练了不少拳脚功夫。
现在就是检验成果的时刻了。
这几个混混看起来手脚虚弱,想来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她“哐”地一下,将篮子丢到一个混混地头上,将对方砸了个眼冒金星。
趁他晕着不注意,夺走了他手上的木棍,打在了另一个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
出手狠辣,看得在场男性脸色一青。
剩下最后一个混混眼看自己不是她的对手,扶起倒地同伴,连滚带爬逃走了。
危险解除,小书生拍净身上泥土,红着脸给明时南庄重行礼。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小生无以为报。”
“千万别说以身相许啊。”明时南开了个玩笑。
小书生听了这话,脸更加红了,仿佛要冒起了烟。
“没...怎敢冒犯姑娘...”
“哈哈哈,逗你的,小事一桩,以后出门要注意财不外露啊。”
明时南不敢再逗看起来可怜巴巴的小书生。
“你住在哪里啊?我送你回家。”
“小生就住在前方的枣花巷。”小书生认真回答。
“啊,我也住在那里,真巧啊,我们可以一起走。”
“不对,糟了,我还没有买好菜,等下大家吃什么?”
明时南本欲和小书生一起回家,奈何她为了救小书生差点忘了出门买菜的正事。
匆匆道别,她提起篮子远去。
“我还有要紧的事,咱们下回再聊~”
“诶?姑娘...”
“敢问姑娘芳名...”小书生收回前伸的手,面色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