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梦见她了,孤零零地站在阳台,披一身月光织就的白羽衣。庭院里红玫瑰开到盛大,她的手上是一朵风干的茉莉。
他唤她的小名宁宁,窗台旁静止如雕塑的人转过身,银样的月华照亮她恬静的脸庞,娉婷的身段,鬈发乌黑浓密,脸颊不施粉黛,美丽沉静的黑玉眼睛看着他并不说话。
宁宁,过来,他又唤了一声。咬字清晰的中文发音里藏着轻快甜蜜的温情。
她动了一下,提起过长的裙子,裙摆下裸露的双足晶莹雪白,温吞缓慢的脚步落在黑镜质感的大理石地板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像是一团穿行在大海深处的柔软水母。她最终停在他面前,泛着水光的双眸让他想起清泉里的宁芙①。
宁芙的身体是冰冷的,套上脖颈的锁链却是炽热的;水母没有移速,随波逐流的一生都携带浪漫毒素。他吻上她玫瑰花色的唇,像是在吻一朵致命罂粟,最极致的爱往往与死亡有关。
***
保镖总共八个。
两个去过叙利亚,四个上过阿富汗,还有两个是从雇佣兵公司出来的——威尔曼怎么也没想到,八个退役军人配置的保镖团居然菜到连他弟弟都看不住,他弟弟住进医院前在画室里饿了两天两夜,现在是纯靠补液延续生命的病人。
“我现在明白你们为什么会退役了,”他冷冷地说,“能被伏特加放倒的士兵,枪毙都是在浪费子弹。”
“伏特加里混了安眠药。”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攥着他松松垮垮的裤子满脸愤慨,“否则我不可能在巷子里睡过一整天!”
醒来还发现自己的皮带不翼而飞。当他气冲冲地闯进警局要求查看监控并找出那个偷皮带的罪犯时,他尴尬地发现了自己醉酒以后不慎暴露的第二性取向。
“这不是你从红灯区里姗姗来迟的理由。”威尔曼不耐烦地皱眉,眼神快速掠过剩下七个面如土色的保镖,“你们都被解雇了,这几天的薪酬会按时给付,现在全部给我滚蛋。”
脚步声消失,门被合上,房间陷入沉寂。威尔曼靠上椅背,紧皱的眉头没有舒展,点了香烟,也并不去抽。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时钟嘀嗒嘀嗒流淌而过的声音,老式的古典机械座钟,发条操控着它永不停歇地往前走。
相比于现代化的电子钟表,威尔曼更偏爱古典钟表。这是一种需要上发条才能正常转动的钟表,外表是昂贵的镀金木材,内部充斥复杂的机括和齿轮,转动起来的每分每秒都让人清醒意识到时间无法被掌控。
钟表养护不周就会停滞,时间积攒灰尘也会带来问题。威尔曼非常热衷于照料他的钟表,他本人也活得像是一座精确无比的机械钟表:严苛周密,完美主义,爱发脾气,还有严重的洁癖。
他姓兰格。四百年前,在德国,在他所在的这座城市里,兰格这个寓意时间的姓氏属于一位从远方流浪到此的钟表匠人,他在这里娶了一位画家的女儿做妻子,他们的孩子继承了钟表商铺,却并不只局限于做钟表,他们有的研究瓷器,有的设计玩具,有的成为骑士……他们将血脉绵延赓续至今,一代人接着一代人的生活纵然不同,骨子里却继承了同一种无法改变的痕迹,把自己活成钟表,要么是极端疯狂的钟表,要么是极端冷酷的钟表。
月亮升起来了,形状像一柄苍白的镰刀。秘书处的电话被转进来,负责调查的助理逐字逐句地汇报出他弟弟的去处。光线幽暗的房间里,香烟云雾丝丝缕缕地向上飘去,他那双暗绿色的眼睛却一点点沉了下去。
***
艺术馆下午五点钟闭馆,四点半的时候就不允许游客进来了。那个游客是踩着四点二十九分的时间进来的。
他到接待处的时候,宁芙正在跟一个水果罐头做持久的消灭战斗——她单方面地消灭水果罐头。
还没消灭到最后,游客就来了。
戴着墨镜,鼻梁很高,肤色冷白,目测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衬衫是宽松款式,但不难看出身材高大,喉结和锁骨长得非常性感,金灿灿的头发像闪耀的黄金,黑漆漆的墨镜更衬出其唇红齿白,骨相立体的异族特征。
毫无疑问这是个外国人,还是个挺富有的外国人。那副墨镜宁芙在Gucci专柜见过,价格容易引人哭泣。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浪漫病态的艺术家气质,不知是天生自带还是因为金钱太多以至于深夜常常独自emo的哲学效应。
“我来晚了吗?”他来到前台,出示护照,没有摘下墨镜,用的是标准中文。
“没有,你来的刚好。”宁芙合上水果罐头的盖子,关注到他递来护照的手指干净修长。
护照上的肖像照是俊美立体的西式长相,宁芙只惊艳了一瞬,那五官就像一阵烟似的,在她的脑海消失得无影无踪,确认过身份信息,她将护照还给他。
“我是第一次来,你能带我参观一下吗?”
“当然可以。”
她不是第一次做引导游览的工作,她在这家艺术馆实习了三个月,头两个星期每天都被安排做引导。她是会展专业毕业的,长相也足够惊艳,解说效果自认为很不错,领导却说她木愣愣的,只会解说,不会推销,白长了这么一张漂亮脸蛋。
来艺术馆参观的游客并不是人人都能欣赏艺术,人人都能欣赏的是美人。游客们听她解说的时候常常只顾欣赏她的脸而忽略了艺术的存在,她的语言天赋也达不到舌灿莲花扭转乾坤的程度,她只知道讲解艺术,不知道如何推销艺术。这家艺术馆毕竟是商业性质的,展品是为了出售才被展出,不会推销的解说员只是个花瓶。
这位外国友人对雕塑和油画的兴趣比较浓厚。观察到这一点,每每经过雕塑和油画,宁芙都尽量放慢脚步任由他360?观赏展品。
一幅名为‘Mit Rose’的人物油画引起了这位外国友人的注意。
油画中的主角是一位休憩在午后花园的年轻女子,身披酒红色睡袍坐在藤椅上喝茶,脖颈裸露的曲线天鹅般修长,玫瑰环绕身旁。画面整体是三角构造,人物微微倾斜,光从另一端倾洒,给整个画面披上一层淡金色的朦胧薄纱。画家创作它的时候应该参考了最经典的黄金分割律,将观者的视觉中心集中到画像中央部分,也就是女主角的眼睛上。她的眼睛没有深邃的西式眼窝和欧式大双,内眼角微微朝里收,外眼角微微往上翘,中间部分像慵懒的桃花,眼底泛着盈盈水光,是一双看狗都深情的雾水桃花眼。
“先生很喜欢这幅画嘛?”宁芙上前,“这幅画是复刻作品,价格本身不贵,您需要的话可以带走。”
她口中的不贵,仅仅是相对而言不贵,实际到手也要七十万左右。这幅画的原作价值千万英镑,还是十年前的价格,换到现在不知道要翻多少倍,不过它貌似没什么机会再翻倍了。
十年前在苏富比拍卖行里,这幅画的原作昙花一现,最后被非常低调地买下,买下它的人没有透露姓名。这幅画的收藏价值没有很高,因为创作者佚名,但也不至于低到人人都买得起,它毕竟是诞生在二战前夕的作品,时间价值高于艺术价值。
人类自己不常活过一百年,所以常常将可以活过一百年的东西捧得高高在上。艺术品的创作年代越久远,价格也就越高;艺术家坟头的青草长得越旺,名气也就越大。究竟是时间赋予了艺术无可比拟的价值还是艺术赋予了时间永恒经典的魅力,哲学家也找不到答案。
这副画的原作者佚名,一说是找不到创作者,二说是创作者被刻意抹去。因为这幅画是从二战时期的军火商府邸里被搜出来的,它身后是一整个消失的兰格。
关于画中人的身份,外界有诸多猜测,有人说她是军火商的情人,有人说她是个间谍,还有人说她不是世俗存在的任何人。她只是画家仿中世纪古典画派风格创作而出的花神芙洛拉。“Mit Rose”是德语里“以玫瑰装饰”的意思,神话中的花神芙洛拉就是以“缀满玫瑰之姿”出现的。
传说这样描述,西风之神泽费罗斯邂逅了美丽的大地仙女克罗丽丝,臣服于她纯洁的魅力将她强占娶为妻子,并为她打造了一座永恒盛开的春日花园,赋予她无数姹紫嫣红的浪漫鲜花,从此大地仙女克罗丽丝改称花神芙洛拉。
花神芙洛拉本就是古典主义画派热衷描绘的青春女神之一。
将近一个世纪过去,画中人的身份不可能会有真正的盖棺定论,鉴赏界最热衷讨论的主题是将画中人与当年兰格财阀解体的原因联系到一起。兰格财阀由钟表工业起家,追随近代德国统一的脚步转型为军火重工,他们的崛起同战争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解体的原因也同样是因为战争。他们在二战结束以后赔付了大量的战争赔款,从此销声匿迹。
“你喜欢这幅画吗?”外国友人忽然问她。
“我?我挺喜欢的。”出于客套,宁芙笑了笑,没说实话。
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这副画,因为人人都说她跟画里的人样貌相似,像是同一个人。可她并不希望自己像谁,她只想做她自己。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长得很像画里的她?”
“……说过,我想这是我的荣幸。”见鬼的荣幸。
外国友人一直没摘墨镜,宁芙感觉到,那道隐藏在墨镜后的灼灼视线注视她良久,最后他说话了,声音听起来像是冰湖破碎,“你撒谎了,你并不喜欢它。”
宁芙的笑僵了一下。
外国友人最终没有买下那副复刻作品。宁芙感觉她这个月的KPI又达不成了——要不是为了实习……这个破班她真是一天都不想上了。
五点钟,准时下班。
宁芙成功消灭了甜津津的水果罐头,决定明天屯上一整箱。她走路回家,住的地方在市中心,一百多平的高层奢华公寓,她一个人住,父母去世十五年,她是宁家名义上的大小姐。
刚回到家。
收到消息。
是发小发来的链接。
#余城集团掌权人与孟姓女星出入酒店#
宁芙:——巧了嘛这不是!余城集团掌权人就是她那卖鱼子酱的未婚夫!
他唤她的小名宁宁,窗台旁静止如雕塑的人转过身,银样的月华照亮她恬静的脸庞,娉婷的身段,鬈发乌黑浓密,脸颊不施粉黛,美丽沉静的黑玉眼睛看着他并不说话。
宁宁,过来,他又唤了一声。咬字清晰的中文发音里藏着轻快甜蜜的温情。
她动了一下,提起过长的裙子,裙摆下裸露的双足晶莹雪白,温吞缓慢的脚步落在黑镜质感的大理石地板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像是一团穿行在大海深处的柔软水母。她最终停在他面前,泛着水光的双眸让他想起清泉里的宁芙①。
宁芙的身体是冰冷的,套上脖颈的锁链却是炽热的;水母没有移速,随波逐流的一生都携带浪漫毒素。他吻上她玫瑰花色的唇,像是在吻一朵致命罂粟,最极致的爱往往与死亡有关。
***
保镖总共八个。
两个去过叙利亚,四个上过阿富汗,还有两个是从雇佣兵公司出来的——威尔曼怎么也没想到,八个退役军人配置的保镖团居然菜到连他弟弟都看不住,他弟弟住进医院前在画室里饿了两天两夜,现在是纯靠补液延续生命的病人。
“我现在明白你们为什么会退役了,”他冷冷地说,“能被伏特加放倒的士兵,枪毙都是在浪费子弹。”
“伏特加里混了安眠药。”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攥着他松松垮垮的裤子满脸愤慨,“否则我不可能在巷子里睡过一整天!”
醒来还发现自己的皮带不翼而飞。当他气冲冲地闯进警局要求查看监控并找出那个偷皮带的罪犯时,他尴尬地发现了自己醉酒以后不慎暴露的第二性取向。
“这不是你从红灯区里姗姗来迟的理由。”威尔曼不耐烦地皱眉,眼神快速掠过剩下七个面如土色的保镖,“你们都被解雇了,这几天的薪酬会按时给付,现在全部给我滚蛋。”
脚步声消失,门被合上,房间陷入沉寂。威尔曼靠上椅背,紧皱的眉头没有舒展,点了香烟,也并不去抽。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时钟嘀嗒嘀嗒流淌而过的声音,老式的古典机械座钟,发条操控着它永不停歇地往前走。
相比于现代化的电子钟表,威尔曼更偏爱古典钟表。这是一种需要上发条才能正常转动的钟表,外表是昂贵的镀金木材,内部充斥复杂的机括和齿轮,转动起来的每分每秒都让人清醒意识到时间无法被掌控。
钟表养护不周就会停滞,时间积攒灰尘也会带来问题。威尔曼非常热衷于照料他的钟表,他本人也活得像是一座精确无比的机械钟表:严苛周密,完美主义,爱发脾气,还有严重的洁癖。
他姓兰格。四百年前,在德国,在他所在的这座城市里,兰格这个寓意时间的姓氏属于一位从远方流浪到此的钟表匠人,他在这里娶了一位画家的女儿做妻子,他们的孩子继承了钟表商铺,却并不只局限于做钟表,他们有的研究瓷器,有的设计玩具,有的成为骑士……他们将血脉绵延赓续至今,一代人接着一代人的生活纵然不同,骨子里却继承了同一种无法改变的痕迹,把自己活成钟表,要么是极端疯狂的钟表,要么是极端冷酷的钟表。
月亮升起来了,形状像一柄苍白的镰刀。秘书处的电话被转进来,负责调查的助理逐字逐句地汇报出他弟弟的去处。光线幽暗的房间里,香烟云雾丝丝缕缕地向上飘去,他那双暗绿色的眼睛却一点点沉了下去。
***
艺术馆下午五点钟闭馆,四点半的时候就不允许游客进来了。那个游客是踩着四点二十九分的时间进来的。
他到接待处的时候,宁芙正在跟一个水果罐头做持久的消灭战斗——她单方面地消灭水果罐头。
还没消灭到最后,游客就来了。
戴着墨镜,鼻梁很高,肤色冷白,目测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衬衫是宽松款式,但不难看出身材高大,喉结和锁骨长得非常性感,金灿灿的头发像闪耀的黄金,黑漆漆的墨镜更衬出其唇红齿白,骨相立体的异族特征。
毫无疑问这是个外国人,还是个挺富有的外国人。那副墨镜宁芙在Gucci专柜见过,价格容易引人哭泣。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浪漫病态的艺术家气质,不知是天生自带还是因为金钱太多以至于深夜常常独自emo的哲学效应。
“我来晚了吗?”他来到前台,出示护照,没有摘下墨镜,用的是标准中文。
“没有,你来的刚好。”宁芙合上水果罐头的盖子,关注到他递来护照的手指干净修长。
护照上的肖像照是俊美立体的西式长相,宁芙只惊艳了一瞬,那五官就像一阵烟似的,在她的脑海消失得无影无踪,确认过身份信息,她将护照还给他。
“我是第一次来,你能带我参观一下吗?”
“当然可以。”
她不是第一次做引导游览的工作,她在这家艺术馆实习了三个月,头两个星期每天都被安排做引导。她是会展专业毕业的,长相也足够惊艳,解说效果自认为很不错,领导却说她木愣愣的,只会解说,不会推销,白长了这么一张漂亮脸蛋。
来艺术馆参观的游客并不是人人都能欣赏艺术,人人都能欣赏的是美人。游客们听她解说的时候常常只顾欣赏她的脸而忽略了艺术的存在,她的语言天赋也达不到舌灿莲花扭转乾坤的程度,她只知道讲解艺术,不知道如何推销艺术。这家艺术馆毕竟是商业性质的,展品是为了出售才被展出,不会推销的解说员只是个花瓶。
这位外国友人对雕塑和油画的兴趣比较浓厚。观察到这一点,每每经过雕塑和油画,宁芙都尽量放慢脚步任由他360?观赏展品。
一幅名为‘Mit Rose’的人物油画引起了这位外国友人的注意。
油画中的主角是一位休憩在午后花园的年轻女子,身披酒红色睡袍坐在藤椅上喝茶,脖颈裸露的曲线天鹅般修长,玫瑰环绕身旁。画面整体是三角构造,人物微微倾斜,光从另一端倾洒,给整个画面披上一层淡金色的朦胧薄纱。画家创作它的时候应该参考了最经典的黄金分割律,将观者的视觉中心集中到画像中央部分,也就是女主角的眼睛上。她的眼睛没有深邃的西式眼窝和欧式大双,内眼角微微朝里收,外眼角微微往上翘,中间部分像慵懒的桃花,眼底泛着盈盈水光,是一双看狗都深情的雾水桃花眼。
“先生很喜欢这幅画嘛?”宁芙上前,“这幅画是复刻作品,价格本身不贵,您需要的话可以带走。”
她口中的不贵,仅仅是相对而言不贵,实际到手也要七十万左右。这幅画的原作价值千万英镑,还是十年前的价格,换到现在不知道要翻多少倍,不过它貌似没什么机会再翻倍了。
十年前在苏富比拍卖行里,这幅画的原作昙花一现,最后被非常低调地买下,买下它的人没有透露姓名。这幅画的收藏价值没有很高,因为创作者佚名,但也不至于低到人人都买得起,它毕竟是诞生在二战前夕的作品,时间价值高于艺术价值。
人类自己不常活过一百年,所以常常将可以活过一百年的东西捧得高高在上。艺术品的创作年代越久远,价格也就越高;艺术家坟头的青草长得越旺,名气也就越大。究竟是时间赋予了艺术无可比拟的价值还是艺术赋予了时间永恒经典的魅力,哲学家也找不到答案。
这副画的原作者佚名,一说是找不到创作者,二说是创作者被刻意抹去。因为这幅画是从二战时期的军火商府邸里被搜出来的,它身后是一整个消失的兰格。
关于画中人的身份,外界有诸多猜测,有人说她是军火商的情人,有人说她是个间谍,还有人说她不是世俗存在的任何人。她只是画家仿中世纪古典画派风格创作而出的花神芙洛拉。“Mit Rose”是德语里“以玫瑰装饰”的意思,神话中的花神芙洛拉就是以“缀满玫瑰之姿”出现的。
传说这样描述,西风之神泽费罗斯邂逅了美丽的大地仙女克罗丽丝,臣服于她纯洁的魅力将她强占娶为妻子,并为她打造了一座永恒盛开的春日花园,赋予她无数姹紫嫣红的浪漫鲜花,从此大地仙女克罗丽丝改称花神芙洛拉。
花神芙洛拉本就是古典主义画派热衷描绘的青春女神之一。
将近一个世纪过去,画中人的身份不可能会有真正的盖棺定论,鉴赏界最热衷讨论的主题是将画中人与当年兰格财阀解体的原因联系到一起。兰格财阀由钟表工业起家,追随近代德国统一的脚步转型为军火重工,他们的崛起同战争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解体的原因也同样是因为战争。他们在二战结束以后赔付了大量的战争赔款,从此销声匿迹。
“你喜欢这幅画吗?”外国友人忽然问她。
“我?我挺喜欢的。”出于客套,宁芙笑了笑,没说实话。
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这副画,因为人人都说她跟画里的人样貌相似,像是同一个人。可她并不希望自己像谁,她只想做她自己。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长得很像画里的她?”
“……说过,我想这是我的荣幸。”见鬼的荣幸。
外国友人一直没摘墨镜,宁芙感觉到,那道隐藏在墨镜后的灼灼视线注视她良久,最后他说话了,声音听起来像是冰湖破碎,“你撒谎了,你并不喜欢它。”
宁芙的笑僵了一下。
外国友人最终没有买下那副复刻作品。宁芙感觉她这个月的KPI又达不成了——要不是为了实习……这个破班她真是一天都不想上了。
五点钟,准时下班。
宁芙成功消灭了甜津津的水果罐头,决定明天屯上一整箱。她走路回家,住的地方在市中心,一百多平的高层奢华公寓,她一个人住,父母去世十五年,她是宁家名义上的大小姐。
刚回到家。
收到消息。
是发小发来的链接。
#余城集团掌权人与孟姓女星出入酒店#
宁芙:——巧了嘛这不是!余城集团掌权人就是她那卖鱼子酱的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