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开放。

    天还没亮,贝暖玉便起床梳妆,换上宽袖窄口,便利行动的素衣,外罩梅花纹纱袍。头上简单扎个髻。

    互市卯时便开,她从不误时,生物钟准得能打点。

    琥金比她起得稍晚,也不耽误立即去厨房生火,边关的厨房里用的火炉,馕与羊肉是常见的早餐,一壶清茶用来去火。

    主仆两人正吃着,房门被笃笃笃敲响。

    屋外未点灯,天际只有薄得像蝉翼的晨光,宁明月细细的声音透过木门传来:“贝姐姐,醒了吗?”

    贝暖玉二人为了赶互市,起的很早,但宁明月竟也早起。

    想来是为了......那件事吧。

    “进来吧,一起吃点!”

    贝暖玉招呼她进屋,三人围坐一张桌,除却精神满满的贝暖玉,另外两人看起来,一个琥金睡眼惺忪,另一个宁明月满怀心事。

    “没睡好?”贝暖玉关切地问,拿出茶盏,递过烤馕给宁明月。

    “昨夜,燕王殿下受了箭伤。”

    宁明月是个藏不住事的。

    一盏茶过后,她犹犹豫豫昨夜之事诉说。虽然殿下身边那位再三要求她不许讲出,但贝姐姐不是外人,她信得过。

    “竟然有这种事!”

    贝暖玉装作吃惊,停下手中筷子,凝目细听。

    原来昨日燕王受的箭伤,并不是普通的箭伤,看似无毒。实则箭尖涂抹了一种生长在大漠中的毒草汁液,中之顺血液流遍全身,使人高烧不退,逐渐昏沉。

    此毒只有一种草药可解,名为地骨皮,同样生长在大漠西域之中。

    贝暖玉念头在脑海里转了转,打定主意:

    “为了殿下的安危,和你,我们都必须去找解药。”

    “为何?”

    “昨日殿下回来时,尚且无恙。你离开之后,殿下方才昏睡不醒,无论事实如何,你必然逃脱不了责任啊。”

    宁明月瑟缩了一下。

    一腔热恋中想救情人的心思,被这番话轻轻点了一下,清醒了点。是啊,如果不救,那殿下若是有恙,会不会怪罪到她头上?

    “而你一大早便来找我们,若是唐寒知晓,恐怕连我们也要被牵连,毒谋亲王,可不是小罪。”

    “互市......互市上可能有解药。”宁明月说。

    琥金疑惑:“你怎么知道,你来过互市?”

    宁明月沉默着不说话了。

    “正巧我们今日也要去互市。”贝暖玉表态邀约,“一起去吧。”

    宁明月感激地笑了笑。

    三人吃罢早饭,便坐上马车来到互市。

    互市设立在边关与大漠的交界处,大漠中有许多部族与国度。有的繁荣,有的贫瘠,每年这个时候,便会通过互市交换物资。

    贝暖玉前几日来探过路,熟悉地带她们挨个打听所有的卖草药的商人,都没听过有地骨皮这种药草,或有听说过的,却没见过。

    三人找了半响一无所获。

    路过一处凉棚,宁明月提出想进去歇歇脚。

    贝暖玉道:“好。”

    凉棚里,多是一些行商,店家摆了几张木桌与木椅,点上一碗凉茶便能解乏小坐片刻。一条街的距离,坐落一家供往来客商居住的旅店,足有三层楼高。

    三碗凉茶端上,暂解三人心头火气。

    “若再找不到,恐怕殿下性命难保了。”宁明月不禁落下泪。

    贝暖玉揽住宁明月瘦弱的肩膀,借她肩膀靠住哭泣。

    她知道宁明月心善,此时是真心实意为了燕王会死这个可能而悲伤。只因在短短几日内,他们便已经产生情愫,心意相牵了。

    琥金莫名烦躁:“有什么好哭的,你与殿下才认识几日啊?”

    贝暖玉制止:“琥金,别乱说。”

    琥金撇撇嘴,有些委屈。

    贝暖玉并没有干扰原文男女主相恋的打算,因为原文里的贝暖玉,就是在干扰阻挠原男女主相恋的路上,不断作死,直到成功把自己作死。

    她不会蠢到继续走这条重复的路。

    世间有人沉溺情爱,有人沉溺赚钱,各人都有各人的路,她不喜干涉。这本书内有自己的规则,有自己的运行方式。

    而贝暖玉,善于利用规则。

    宁明月是个言语不多的,吃了这一骂,眼眶更红,伏到贝暖玉肩头,羞于露面。

    贝暖玉拍拍她的背,低声安慰。似是察觉到有人在注视她们,四周环顾一圈,如有所感,又抬眼向旅店望去。

    与凉棚隔着一条街道的旅店里,旅店内室铺满华丽的地毯与锦缎抱枕,从房梁上高高垂下红地曲水杂宝纹的缎子,不为遮光,只为装点。

    软塌上,一个年轻男子半支起手臂,满头黑发滑过他高挺的鼻梁,艳而上挑的眼,落到绸缎之上。

    他乃是西域大单于之长子,赫连琅,此番低调出行,来到边关互市,只为散心。

    赫连琅微微着歪头,居高临下地看着窗外凉棚里,凝望着落泪的宁明月。

    宁明月正被琥金一番话羞得低头掩面,赫连琅的目光,便自然而然落到抱着宁明月的贝暖玉身上。

    一刹那间,两人目光遥遥对上,贝暖玉眼神轻轻划过他,又落到别处去。

    赫连琅招招手唤来侍从,手上黄金戒指在阳光下划出一道耀眼的光芒。

    大胡子侍从弯腰低眉,道:“大王子。”

    赫连琅吩咐了一番。

    大胡子侍从奉命下楼去,过了不多时,上楼来,恭敬地将在街上打听到有关这三位姑娘的消息禀告。

    “地骨皮......呵,去,请她们上来。”

    “我家主子有请。”大胡子侍从对凉棚里的三人仔细打量,认出这三个中原女子领头的是贝暖玉,对她说,“我家主人有你们要的地骨皮。”

    贝暖玉反问:“你家主子是谁?”

    “我家主子,姓赫连。”

    大胡子侍从昂首挺胸。无他,在边关,只要有些常识,便知道赫连乃是西域的王族姓氏,尊贵无比。

    机会就在眼前,贝暖玉却不慌不忙,宁明月急得摇摇她的衣袖,小声贴耳说:“他有地骨皮呢。”

    贝暖玉按住她的手,无奈地对大胡子说:“劳烦了。”

    她本来还想再在这侍从口中谈听些消息,罢罢罢。

    待他们走后,坐在凉棚里饮茶的“行商”,互相给了个眼神。

    一行人跟着大胡子上去。

    掀开门帘,贝暖玉便闻到满室的熏香,满室奢华,富丽堂皇。从楼下看去,是一栋普通的土楼,显然这些都是暂居此地的人另外装潢一番。

    只是暂且歇脚,便如此奢靡。

    软塌上的人并未起身,隔着纱帘,看得影影绰绰。

    大胡子从一旁拿出漆盒,将盒子打开,递于贝暖玉看。盒中放着干枯枝杈,药材如弓状弯曲,纵条纹。

    宁明月认出是地骨皮,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

    贝暖玉道:“多谢公子,不知酬金多少合适?”

    “谈金银未免庸俗。”

    赫连琅从飘荡的纱帘后走出。

    近了看,才知道他身形挺拔,异域人生的高大而健美,比贝暖玉高出不少,居高临下看着她时,深邃的眼眸即使并未特意摆出姿态,也别有一番压迫感。

    然而这压迫感很快便被他轻佻风流的举动冲散。

    赫连琅的手,伸向贝暖玉——越过她,捏住她身后宁明月的下巴:“躲在旁人身后做什么,见不得人吗?”

    他的举动迫使宁明月抬起头来,微红的眼角,白皙的面庞,都在诉说她的惊慌。

    “啧,果然美人......”赫连琅的话没说完,便被贝暖玉打断。

    ——她伸出手,拽住赫连琅越过她的胳膊,一把将其甩了回去。

    贝暖玉脸虽微笑着,心中已有火气了。

    当初看原文的时候,就觉得这小子把宁明月当小猫小狗逗,就是不当个人,虽然后面追妻火葬场吧,前期也不像话,令人生气。

    她用的力气并不大,但赫连琅生平头一次被人用这么粗暴方式打断,一时没反应过来,仔细端详她。

    贝暖玉将宁明月护在身后,像母鸡护小鸡似的。

    变故就发生在这一瞬间。

    在屋里的人,谁也没注意窗台上不知何时多了几个钩子,三个行商打扮的刺客就势攀上窗台,跃入屋中,抽出匕首,冲赫连琅而去!

    大胡子首先反应过来,拿出武器缠斗住两个刺客,余下一人无心力去应付。刺客手脚利落,直奔向赫连琅!

    赫连琅身无长物,急忙后撤。

    匕首尖已经逼近赫连琅!

    突然,一道人影闪过,站在他身前,替他挡住这一刀!

    赫连琅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宁明月的背影。

    匕首锋利无比,闪着寒光,尖端刺入削薄的身躯。一只绣鞋横空踢来,准确无误踢中刺客持匕首的手,匕首落地。

    刺客恼怒,看向始作俑者贝暖玉,突然,两眼一翻,倒地不醒。

    他的身躯倒下,露出身后的琥金。

    原来是琥金拿着装地骨皮的木匣,敲了刺客的脑袋。

    “女郎,你没事吧!”

    贝暖玉摇了摇头,刚才她见形势危急,急忙出脚相助,踢飞匕首。不然,宁明月真的要扎扎实实捱上一刀,虽不至于丧命,但也要在床上躺一段时间。

    可见当年为了锻炼身体,适应高强度工作,报的拳击班还是有用的。

    门外守卫听到打斗的动静匆匆赶来,合力将刺客全部制服。

    赫连琅扶住脱力的宁明月,让她躺在地上,她受了伤,脖颈处流出鲜血,一张小脸更显苍白。

    “她这是......要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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