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孤儿,是丁府的一名家丁。

    俗称杂役。

    小杂役自然是被老杂役收养的。

    他的生活自然很平淡。

    老杂役待他很好。

    生活虽不富裕,但他很开心,没心没肺的开心。

    他生性乐观。

    如果,没遇到她,他或许这辈子就这么下去了吧。

    她,正是豆蔻年华,却被悲伤缠绕。

    右腿天生残疾,从小就藏身于高阁,性格孤僻。

    她不愿与人交际,甚至是丫鬟仆人。

    她喜欢一人、一案、一橱书。

    两人本是天与地,是从无交接的点。

    但缘分偏偏无道理,没理由来了。

    这东西它很奇妙,同时,它也很混账。

    他在老杂役的坟边遇到了一只小猫。

    才睁眼,刚出生不久。

    还只会软软的喵喵叫。

    他天生心善,手下蝼蚁都不肯杀。

    怀着众多佛家弟子都无的这份慈悲心。

    自然地,他弯腰跪下用衣服捧起,把它带了回去。

    它很聪明,聪明的不像普通的猫。

    他私下猜想或许有妖族或者灵兽的血脉。

    它很能吃,吃得比他还要多。

    它的肚皮总是圆滚滚的,就像西瓜一样,却又是软绵绵的。

    因此,在下房院中你常常能看到这样一幅滑稽的画面。

    一个瘦小的他肩上扛着胖胖的它。

    从此,他有了新的家人——胖球。

    胖球仗着它的可爱与机智,游走于丁府食堂,众多下人仆役对它是又爱又恨。

    它很调皮,很爱玩,很爱爬高上低。

    下院杂役居住的的小小区域很快便满足不了它。

    它盯上了与下院相隔的一间常年孤寂的高阁。

    这个高阁与热闹的下院格格不入。

    突兀兀的、孤零零的。

    只有在雨天和沉闷的阴天才显得那么应景,人们才会注意到。

    胖球在摇着尾巴攀登于高阁之上,优哉游哉。

    兴起的时候哪能注意到雨云的聚合。

    须臾,倾盆大雨顺势而下。

    也只有雨天,这高阁处那偏西的窗户才会打开。

    胖球弓着身子弹射了进去。

    “呀!”

    第一次见面的感觉,恐怕更多的是惊吓。

    但很快,胖球凭着它的“猫色”,又虏获了一位猫奴。

    自此,一人一猫成了伙伴。

    她与它常常在一起聊天。

    虽然大多是她在自怨自艾,胖球只负责偶尔应付的“喵喵喵~”

    但不妨碍这对伙伴的友谊快速增长,愈发弥厚。

    虽然只有半年,却建立了一辈子的情谊。

    胖球作为她首要的也是唯一的闺中密友,却突然连续三天没有来找她。

    她坚忍的心不免出现了担忧害怕。

    它给她带来了多年不曾有的欢乐与暖意。

    因此,即使这日,天很晴、很明、很暖。

    小阁的西窗却破天荒的推开了。

    可惜,窗户对着的下院没人注意。

    谁会在晴好的天气里关注这一扇小窗呢。

    隐隐约约,她听到了它的叫声。

    熟悉却又陌生。

    这猫叫声有撒娇的意味,与和她在一起充满温柔知性的叫声完全不同。

    她的心被勾起了,带着她的脚走下了小阁。

    一瘸一拐的朝猫叫声走去。

    说实话,她走路的姿态并不雅观。

    ...........

    胖球生病了,三天才好。

    他很担心,这是胖球的第一次生病。

    好在现在看它又活蹦乱跳的样子,他便放心了。

    玩得正开心时,胖球突然喵的一声,迅速从他肩上窜了出去。

    “胖球!你去哪?”

    他喊道,拔腿就去追。

    前面的小阁可是他们下人的禁区!

    追了几步,远远的,他看见胖球熟练地从她的腿脚爬上肩膀。

    “胖~”他到口的话语截住,一时怔了。

    柳眼迷离,条条牵绊,翠绿的衣袂不决,正翩翩起舞。

    扫过心湖,痒痒的、酥酥的、麻麻的......

    清风不问明月,我又何须问你,问你是否与我前世曾相遇。

    她看到胖球绽放的笑意停住了。

    你看啊,那少年呵,痴痴的、呆呆的,他的嘴角半张着,他的心翻滚回旋。

    他眼眸中,那亮晶晶的,是我吗?

    那一抹绿色、那荡漾的心悸。

    一束斜光破了这霾,洒下了漫天的虹光。

    从此,我将挣脱了这孤独的锁链,扎身于爱意的海洋。

    ..........

    他与她成了伙伴,成了最好的伙伴。

    他们此时还不懂,这与和胖球的感情并不同。

    他只知道她是他的命。

    她只知道他是她的魂。

    这是一段最纯粹、最青春、最懵懂、最炽烈,当然也是最美好的时光。

    他们把彼此的兴趣培养成了共同的兴趣。

    她教他识字、读书。

    她从小就嗜书如命,而她的家里最多的就是兵书。

    说也奇怪,一女娃儿竟也看得进去。

    或许冥冥之中,就已经定下了今日。

    他教她怎么听鸟儿唱歌,怎么种向阳的花,怎么捉夜吟的促织。

    他很聪明,她教的兵法他学得很快。

    她很灵慧,他捉的促织都没有她多。

    他喜欢看她笑靥嫣然。

    她最爱见他灿烂千阳。

    但可惜.......

    快乐的日子从来不会一直下去,痛苦的时光却常常没有尽头。

    造物主才不会考虑到小小人类的喜怒哀乐。

    对它来说,耍是天性,是它最大的乐趣。

    耍谁呢?当然是耍这世间的痴男怨女。

    很不幸,他们如今也成了这其中的一对。

    总有人要做这恶人呐!

    位高权重的丁大人当然不会同意千金的她和这下等杂役身份的他在一起。

    阶级嘛!万恶的封建社会必然有的。

    棒打鸳鸯接踵而来,或者说如期而至。

    锁门、闭户、封阁.....

    对了,最重要的还有撵人。

    他再也不能进丁府了,他与她又成了天与地。

    好在有胖球可以偶尔传信。

    毕竟天地之间也有殷勤的青鸟。

    有人告诉他,要想得到丁大人的首肯,和丁小姐在一起,在这个社会,你需要相匹配的身份才行。

    他听懂了。

    从此,他再也不能没心没肺的笑了。

    他痛苦、伤心,几要沉沦。

    他不理解,人与人之间不是只要相爱就好了吗?

    动物都懂得的道理,为何到了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不行了?

    他痛定思痛,终于离了这暂别的苦难。

    他告诉她,他要去从军,他要在军队里出人头地。

    他要有一天,在她爹的面前,披着绣衣金甲、骑着高头大马,来迎娶她!

    她同意了,她不同意又能如何?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

    他走了,走得那么坚决。

    虽然心里一步三回头。

    他入伍后,因为是寒门,从小兵做起,他吃了很多苦。

    但他不怕,他还有希望,他还有动力,他还有在等着做他妻子的她。

    如今,他成了武义郎,全身上下他数过,二十五处伤痕。

    这是他的荣耀!是他能够聘娶他的彩礼!

    他满怀希望的让人传去消息,收到的却是已故的噩耗。

    那一刻,他什么都没有了,三魂七魄仿佛俱已散尽。

    他想死,他只想死。

    但是,他答应过她,如果有一天战死沙场,大丈夫当马革裹尸!

    他在等,等这个机会。

    在等这个可以让他慷然赴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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