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魂入世
白骨精刚重新穿上“外衣”,便感觉自己浑身骨头邦邦响。
啧啧,这位姑娘生前风湿病还挺重,毫不夸张地说,她都能听见骨头里风在倒灌。
这小丫头片子,年纪轻轻就骨质疏松,一看就缺乏锻炼!
天呐,她就知道现代都市丽人都这副德行!不听老人言!
好吧。长话短说。她年纪大了,前期提要已经懒得讲。
自从被那该死的猴子一棍敲得嗝屁后,她就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个阴冷潮湿的城市——哥谭。
她以魂飘的状态游荡了周遭后,眨眼间就被吸入这副尸体当中。
行吧,恭喜自己,重获新生。漂亮的死人小姐,谢谢你。她懒懒地想道。
行走在夜间生雾的幽暗街道,白骨精掰扯了一下新脖子,镜子似的一滩水映射出她的新外衣。
金发碧眼,人间尤物,只可惜后脑是一片血肉模糊的豆腐花,看起来有点惊悚。
没关系,都是小事儿。
对于一只游魂来说,白骨精并没有痛感,只是有着一点点审美追求,总体而言,这位尸体小姐,并不算太糟糕的选择。
她细致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颇具耐心地将皮肤上的血渍一一擦去,把破碎的颅骨复原,轻轻拨弄发丝,掩盖了伤口。
几分钟后,白骨精扶着墙,歪歪斜斜地往暗巷深处走去,脚步虚浮,饿得眼冒金星。
她得四处转转,给自己整点吃的。
这不,说曹操曹操到,猎物主动送上门来了。
“嘿,美女,一起来玩玩嘛。”
有位满身酒气的男人颤颤巍巍地向她走来,肥头大耳,眼中闪着色咪咪的油光,看起来很饿。好巧,她也很饿。
一起玩玩吗?太好了。那么你是想玩剥皮游戏呢,还是想选剔骨套餐?
白骨精舔舔唇,黑暗掩盖了她面上一闪而过的喜悦。她摆出一副胆怯不已的神态,配合着抽泣声,她颤抖地向身后墙壁退去,尖叫连连。
“啊!走开!你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啊!”
那人果然变得更加兴奋,面目激动地靠近了她,从裤兜里掏出了小刀,“小宝贝,你叫吧。叫大声点,反正叫破喉咙也没用。”
噢!原来你喜欢割喉手法!白骨精了然地点点头。
快来吧,快过来吧,投入我的陷阱,让我吃掉你。
你这件衣服,虽然糟糕透顶,但可以凑合着吃一顿,再披上它再去吃一顿。看着那家伙步步逼近的模样,白骨精眼中愈发兴奋起来。自从来到哥谭成为阿飘后,她已经太久没进食了。
唉,总之她上一顿就不该想着忙活半天吃顿好的,惦记上那唐僧肉。这不,好奇害死猫,好吃害死妖。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当然,如果能重来,她还照干。
一点,一点,她就快要得手了。
看着猎物笨拙地向她靠近,白骨精欣慰极了,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
去他的唐僧!被人罩很了不起吗?!去他的火眼金睛孙悟空!
然而就在她刚预备伸爪划开那只肥猪的脖颈时,那人却突然吃痛叫出声来,瘫倒在地,捂着脖颈处彻底昏迷。过程之快,令白骨精措手不及。
嗯?明明她还没有开始动手啊?
白骨精蹲坐在一旁,短暂停止了思考。她先是低头看看自己正常态的指尖,再看看猎物身上那只反射着月光的金属镖直发愁。
那这还能吃吗?
夜雾茫茫,逆着稀薄的光线,白骨精茫然地抬头望去,果然,那位穿着黑色紧身漆面皮衣、戴着半幅冷酷黑面具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
是他,蝙蝠侠。
好吧,她投降,今晚减肥,节食。在这位哥谭保护者的眼皮子底下,她可不想自讨没趣,表现得太过火。更何况……她早就想,吃掉他了。
关于蝙蝠侠的传说,白骨精早就有所耳闻。今日百闻不如一见,果然,果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性感。不是,咳,是那么美味。
作为东方妖界驰名潮流美食家,白骨精向来就有看透所谓“天选之子”的眼力见。
无论是软绵绵的唐僧,还是眼前的神秘性感小蝙蝠,殊途同归,都是这类美味仙品——口感丰富,味道鲜美,得之得永生。只是难搞,就像人类非法搞野味一样。所以要有耐心蹲守,花心思下圈套,舍得动血本。
想当年她还在白虎岭混的时候,她可是等了五百年才等来唐僧这道绝世食材。每每想到那次失败的狩猎经历,白骨精就忍不住痛心疾首,仰天长啸。
五百年!你掰着指头数数!妖怪有多少个五百年!结果——还没吃到一口!她就彻底魂飘归西了……不合时宜的,白骨精想起那该死石猴下棍前对她说的话,“妖孽,看俺老孙送你上西天!”
嗯。好一个“送你上西天”,难道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来到哥谭的原因吗?
不过古人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这可不是否极泰来了吗?那么快这只小蝙蝠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沉思之际,白骨精听见那个低沉好听的声音由头顶上方传来,侵入耳边。
“邦……需要帮忙吗?晚上好?小姐?你还好吧?”
还好?她当然不好。
任凭哪位仁慈菩萨吃饭时刚上前菜还没动筷就被人端开盘子拿去洗了,还假惺惺地问你有没有吃饱,吃得好吗,都会想给那不知好歹的人梆梆来一拳。
但她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对于没到手的美味,她一向有耐心。
另一边,眼见差点遇害的年轻女士一直瘫坐地上,面色凝固却又幻化莫测,蝙蝠侠犹疑了一下,还是俯下身来,体贴地向她伸出右手来。
“谢谢,我没事。”
白骨精抬起头,唇角扯起一个坚强又脆弱的笑,将利爪收起,眉目含情。
她怯怯地将手递至蝙蝠侠的掌心,暗暗揣摩着他指尖的骨相。雾色缭绕,黑暗完美遮掩了她眼中杀欲与食欲交织的兴奋感。
现在唯一的问题在于,要如何引诱一位黑暗义警?这很简单,先吻上他的嘴唇。
借着起身的惯性,白骨精靠入他的怀中,双颊含羞,她抬头微微看向他,向他耳边吐了口蛊惑,将这件“新衣服”的魅力发挥至最大值。此情此景,蝙蝠侠面具之下冷峻的神情不禁有所波动,他伸手向她脸侧抚去。
成功。
白骨精耐心地等待着这只新猎物初步上钩。
他凑近她,那天选之子独特的香气蔓延至她的胸腔,洒在她的颈椎骨,鲜活,浓郁,天然,带着一点点勾魂魅力,令她又饿又痒,她忍不住再主动贴他更近些。
一滴液体从他额角滚落,砸中她的眼窝,缓缓滑入唇边。白骨精微微眨眼,舔了舔唇,细细品味着这溢满血腥味的小小前菜。暗巷内野猫叫春声凄艳绵长,预兆着大吉。
然而下一瞬,白骨精感到耳边传来利器滑破空气的疾鸣,与之相随,她的头骨隐隐吃痛。她连忙捂住后脑勺的窟窿,推开了他,接着抬头怒嗔了眼前男人一眼。
不是吧?他也有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来她只是副白骨?还是一具想要吃掉他的白骨?
白骨精内心惴惴不安地回忆着自己的言行举止,猛然想起这件“衣服”破碎的后脑勺好像还没长好,内心一惊。
另一边,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有点过火,蝙蝠侠无辜地摊开了手,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解释道:
“抱歉,小姐,刚刚你的头发粘了块口香糖。”
这不识风情的家伙继续接着说,“额……天色不早,年轻女士不该独自走夜路。我送你回去吧。”
就这?就这?好吧,来日方长。想当年,她吃唐僧,不也设了好多次圈套才差点得手吗?可回哪儿?
白骨精搜罗着这具身体的大脑,记忆里却布满了雪花点,模糊不清程度就和她后脑的血肉一样。她记得公寓布局,门牌号,可完全不认得回去的路。
然而蝙蝠侠似乎有自己的计划,他很冷静地与她并肩走着。
不过作为哥谭义警,他能知悉一个普通市民的住所也不是什么难事。白骨精想起来此前听过的传闻,了然地点点头,可还是好饿。
一路上,白骨精隐忍着食欲,明面上神色冷漠矜持,暗地里拼命咽口水。她太害怕对方一时兴起,问起她些什么,一不小心露了馅,自己再次死于非命。
不谈别的破绽,如今她后脑勺那块窟窿就已经够她头疼了。
万幸,似乎是刚才的情况太尴尬,蝙蝠侠也一直保持着沉默。
白骨精不断催眠着自己,面对美味大餐,首先要克制,要步步为营,要精心算计,要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绝对不可重蹈当初白虎岭被敲死之覆辙。
可他们实在是凑得太近了。白骨精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游离至他那漆黑皮套下勾勒出腹部、胸肌、胳膊、大腿漂亮的肌肉线条。实在是太赏心悦目,色香味俱全。
不行,她不能再看他。
她忍不住将利爪伸出又收回,边咽口水便低头脑补她吃掉他的模样:她将顺着他的皮衣线条,如同庖丁解牛般沿着缝隙下滑,撕开,割喉,吞噬。
嘶——救命,她就快馋哭了。听着肚子咕咕叫的声音,观察着周边越发熟悉的街道,白骨精渐渐加快脚步,疯狂盘算着下一步计划。
千等万等,终于轮到设陷阱之际,她下定决心。公寓前,白骨精边掏钥匙开门,边恳切地对她的猎物说道:
“真的很感谢你,先生。你能上来喝杯茶吗?当然,你放心,我只是想聊表谢意。”
嗯,准确的表述应该是聊表杀意。白骨精已经在脑子演练过一百遍毒晕他后再撕碎熬汤的场景。
美滋滋。
然而回复她的却是身后一片雪花般的寂静。
白骨精眨眨眼,疑惑地将头颅扭到后背,终于发现那只小蝙蝠不知何时已经飞走了,她难得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啊啊啊啊啊啊啊!去他的步步为营精心设计!
她就应该霸王硬上弓!先下手为强!
啧啧,这位姑娘生前风湿病还挺重,毫不夸张地说,她都能听见骨头里风在倒灌。
这小丫头片子,年纪轻轻就骨质疏松,一看就缺乏锻炼!
天呐,她就知道现代都市丽人都这副德行!不听老人言!
好吧。长话短说。她年纪大了,前期提要已经懒得讲。
自从被那该死的猴子一棍敲得嗝屁后,她就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个阴冷潮湿的城市——哥谭。
她以魂飘的状态游荡了周遭后,眨眼间就被吸入这副尸体当中。
行吧,恭喜自己,重获新生。漂亮的死人小姐,谢谢你。她懒懒地想道。
行走在夜间生雾的幽暗街道,白骨精掰扯了一下新脖子,镜子似的一滩水映射出她的新外衣。
金发碧眼,人间尤物,只可惜后脑是一片血肉模糊的豆腐花,看起来有点惊悚。
没关系,都是小事儿。
对于一只游魂来说,白骨精并没有痛感,只是有着一点点审美追求,总体而言,这位尸体小姐,并不算太糟糕的选择。
她细致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颇具耐心地将皮肤上的血渍一一擦去,把破碎的颅骨复原,轻轻拨弄发丝,掩盖了伤口。
几分钟后,白骨精扶着墙,歪歪斜斜地往暗巷深处走去,脚步虚浮,饿得眼冒金星。
她得四处转转,给自己整点吃的。
这不,说曹操曹操到,猎物主动送上门来了。
“嘿,美女,一起来玩玩嘛。”
有位满身酒气的男人颤颤巍巍地向她走来,肥头大耳,眼中闪着色咪咪的油光,看起来很饿。好巧,她也很饿。
一起玩玩吗?太好了。那么你是想玩剥皮游戏呢,还是想选剔骨套餐?
白骨精舔舔唇,黑暗掩盖了她面上一闪而过的喜悦。她摆出一副胆怯不已的神态,配合着抽泣声,她颤抖地向身后墙壁退去,尖叫连连。
“啊!走开!你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啊!”
那人果然变得更加兴奋,面目激动地靠近了她,从裤兜里掏出了小刀,“小宝贝,你叫吧。叫大声点,反正叫破喉咙也没用。”
噢!原来你喜欢割喉手法!白骨精了然地点点头。
快来吧,快过来吧,投入我的陷阱,让我吃掉你。
你这件衣服,虽然糟糕透顶,但可以凑合着吃一顿,再披上它再去吃一顿。看着那家伙步步逼近的模样,白骨精眼中愈发兴奋起来。自从来到哥谭成为阿飘后,她已经太久没进食了。
唉,总之她上一顿就不该想着忙活半天吃顿好的,惦记上那唐僧肉。这不,好奇害死猫,好吃害死妖。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当然,如果能重来,她还照干。
一点,一点,她就快要得手了。
看着猎物笨拙地向她靠近,白骨精欣慰极了,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
去他的唐僧!被人罩很了不起吗?!去他的火眼金睛孙悟空!
然而就在她刚预备伸爪划开那只肥猪的脖颈时,那人却突然吃痛叫出声来,瘫倒在地,捂着脖颈处彻底昏迷。过程之快,令白骨精措手不及。
嗯?明明她还没有开始动手啊?
白骨精蹲坐在一旁,短暂停止了思考。她先是低头看看自己正常态的指尖,再看看猎物身上那只反射着月光的金属镖直发愁。
那这还能吃吗?
夜雾茫茫,逆着稀薄的光线,白骨精茫然地抬头望去,果然,那位穿着黑色紧身漆面皮衣、戴着半幅冷酷黑面具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
是他,蝙蝠侠。
好吧,她投降,今晚减肥,节食。在这位哥谭保护者的眼皮子底下,她可不想自讨没趣,表现得太过火。更何况……她早就想,吃掉他了。
关于蝙蝠侠的传说,白骨精早就有所耳闻。今日百闻不如一见,果然,果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性感。不是,咳,是那么美味。
作为东方妖界驰名潮流美食家,白骨精向来就有看透所谓“天选之子”的眼力见。
无论是软绵绵的唐僧,还是眼前的神秘性感小蝙蝠,殊途同归,都是这类美味仙品——口感丰富,味道鲜美,得之得永生。只是难搞,就像人类非法搞野味一样。所以要有耐心蹲守,花心思下圈套,舍得动血本。
想当年她还在白虎岭混的时候,她可是等了五百年才等来唐僧这道绝世食材。每每想到那次失败的狩猎经历,白骨精就忍不住痛心疾首,仰天长啸。
五百年!你掰着指头数数!妖怪有多少个五百年!结果——还没吃到一口!她就彻底魂飘归西了……不合时宜的,白骨精想起那该死石猴下棍前对她说的话,“妖孽,看俺老孙送你上西天!”
嗯。好一个“送你上西天”,难道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来到哥谭的原因吗?
不过古人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这可不是否极泰来了吗?那么快这只小蝙蝠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沉思之际,白骨精听见那个低沉好听的声音由头顶上方传来,侵入耳边。
“邦……需要帮忙吗?晚上好?小姐?你还好吧?”
还好?她当然不好。
任凭哪位仁慈菩萨吃饭时刚上前菜还没动筷就被人端开盘子拿去洗了,还假惺惺地问你有没有吃饱,吃得好吗,都会想给那不知好歹的人梆梆来一拳。
但她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对于没到手的美味,她一向有耐心。
另一边,眼见差点遇害的年轻女士一直瘫坐地上,面色凝固却又幻化莫测,蝙蝠侠犹疑了一下,还是俯下身来,体贴地向她伸出右手来。
“谢谢,我没事。”
白骨精抬起头,唇角扯起一个坚强又脆弱的笑,将利爪收起,眉目含情。
她怯怯地将手递至蝙蝠侠的掌心,暗暗揣摩着他指尖的骨相。雾色缭绕,黑暗完美遮掩了她眼中杀欲与食欲交织的兴奋感。
现在唯一的问题在于,要如何引诱一位黑暗义警?这很简单,先吻上他的嘴唇。
借着起身的惯性,白骨精靠入他的怀中,双颊含羞,她抬头微微看向他,向他耳边吐了口蛊惑,将这件“新衣服”的魅力发挥至最大值。此情此景,蝙蝠侠面具之下冷峻的神情不禁有所波动,他伸手向她脸侧抚去。
成功。
白骨精耐心地等待着这只新猎物初步上钩。
他凑近她,那天选之子独特的香气蔓延至她的胸腔,洒在她的颈椎骨,鲜活,浓郁,天然,带着一点点勾魂魅力,令她又饿又痒,她忍不住再主动贴他更近些。
一滴液体从他额角滚落,砸中她的眼窝,缓缓滑入唇边。白骨精微微眨眼,舔了舔唇,细细品味着这溢满血腥味的小小前菜。暗巷内野猫叫春声凄艳绵长,预兆着大吉。
然而下一瞬,白骨精感到耳边传来利器滑破空气的疾鸣,与之相随,她的头骨隐隐吃痛。她连忙捂住后脑勺的窟窿,推开了他,接着抬头怒嗔了眼前男人一眼。
不是吧?他也有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来她只是副白骨?还是一具想要吃掉他的白骨?
白骨精内心惴惴不安地回忆着自己的言行举止,猛然想起这件“衣服”破碎的后脑勺好像还没长好,内心一惊。
另一边,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有点过火,蝙蝠侠无辜地摊开了手,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解释道:
“抱歉,小姐,刚刚你的头发粘了块口香糖。”
这不识风情的家伙继续接着说,“额……天色不早,年轻女士不该独自走夜路。我送你回去吧。”
就这?就这?好吧,来日方长。想当年,她吃唐僧,不也设了好多次圈套才差点得手吗?可回哪儿?
白骨精搜罗着这具身体的大脑,记忆里却布满了雪花点,模糊不清程度就和她后脑的血肉一样。她记得公寓布局,门牌号,可完全不认得回去的路。
然而蝙蝠侠似乎有自己的计划,他很冷静地与她并肩走着。
不过作为哥谭义警,他能知悉一个普通市民的住所也不是什么难事。白骨精想起来此前听过的传闻,了然地点点头,可还是好饿。
一路上,白骨精隐忍着食欲,明面上神色冷漠矜持,暗地里拼命咽口水。她太害怕对方一时兴起,问起她些什么,一不小心露了馅,自己再次死于非命。
不谈别的破绽,如今她后脑勺那块窟窿就已经够她头疼了。
万幸,似乎是刚才的情况太尴尬,蝙蝠侠也一直保持着沉默。
白骨精不断催眠着自己,面对美味大餐,首先要克制,要步步为营,要精心算计,要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绝对不可重蹈当初白虎岭被敲死之覆辙。
可他们实在是凑得太近了。白骨精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游离至他那漆黑皮套下勾勒出腹部、胸肌、胳膊、大腿漂亮的肌肉线条。实在是太赏心悦目,色香味俱全。
不行,她不能再看他。
她忍不住将利爪伸出又收回,边咽口水便低头脑补她吃掉他的模样:她将顺着他的皮衣线条,如同庖丁解牛般沿着缝隙下滑,撕开,割喉,吞噬。
嘶——救命,她就快馋哭了。听着肚子咕咕叫的声音,观察着周边越发熟悉的街道,白骨精渐渐加快脚步,疯狂盘算着下一步计划。
千等万等,终于轮到设陷阱之际,她下定决心。公寓前,白骨精边掏钥匙开门,边恳切地对她的猎物说道:
“真的很感谢你,先生。你能上来喝杯茶吗?当然,你放心,我只是想聊表谢意。”
嗯,准确的表述应该是聊表杀意。白骨精已经在脑子演练过一百遍毒晕他后再撕碎熬汤的场景。
美滋滋。
然而回复她的却是身后一片雪花般的寂静。
白骨精眨眨眼,疑惑地将头颅扭到后背,终于发现那只小蝙蝠不知何时已经飞走了,她难得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啊啊啊啊啊啊啊!去他的步步为营精心设计!
她就应该霸王硬上弓!先下手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