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点整。

    这是秦烟提着保温桶在学校生物实验楼下等陆延的第七个钟头。

    十月末的天气带着寒意,更何况是深夜。

    不仅是实验楼下光秃的树梢上结了霜,她睫毛上都染上了薄薄的一层。

    轻轻一眨,冰冷的霜花携着寒意侵入眼里,让本来昏昏欲睡的她清醒不少。

    秦烟抬眼看了下空荡的实验楼,陆延八成为了躲她又悄悄翻窗溜走了。

    只是可惜她买的玉米虾仁馄饨,保温桶里捂这么久,估计都成片汤了。

    陆延经常因为实验而忘了吃饭,也不知道今晚的他到底吃没吃,千万别把身体给饿坏了。

    秦烟轻叹了口气。

    唉,真令人揪心。

    眼看着人是等不到了,她也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从花坛边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正准备走,余光就瞄到一个身影,刚从实验楼里往外走。

    正是自己等了许久的陆延。

    没想到竟然还给自己等到了。

    秦烟欣喜,迈步就迎了上去,“好巧啊陆延,居然在这里遇到。”

    真是糟糕的开场白。

    这句话脱口而出后她就后悔了。

    深更半夜她一个学计算机的出现在生物实验楼的门口,怎么能说巧呢?

    一看就是刻意而为之。

    意识到这一点,秦烟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赶紧转移话题。

    “你还没有吃晚饭吧?”

    “给,玉米虾仁馄饨。”

    说着就将手上的保温桶递了过去,还不忘扯出一个和煦的微笑。

    秦烟平时性格较冷,不怎么爱笑,就这简单的一笑,还是她之前对着镜子联系好久的。

    不过显然是练砸了。

    被拦住的陆延嫌弃往后退了半步,绕过她离开了。

    已经不是一次被忽视的秦烟也不气馁,提着步伐又跟了上去。

    “做了这么久的实验你饿不饿?”

    “我买了馄饨,薛记的,就是你最喜欢的那家。”

    在接近陆延之前,秦烟早就做足功。

    陆延,生物系学神,脑子好使,国内外各种竞赛,没输过。

    麦色肌肤,长相硬朗俊俏,在学校颇受女生欢迎。

    但他本人却是个枯燥乏味,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的男生。

    永远都是寝室——食堂——实验室。

    除了专业课,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他,却意外的喜欢薛记家的馄饨。

    据相关人士透露,陆延每个月都会专门坐地铁从城南到城北,算上排队,历时四小时,只为吃一碗他们家的小馄饨。

    薛记是家开了二十多年的老字号,秦烟是本地人,那家店离她家不远,她以前也经常吃。

    不过上大学后,因为校区在城南郊区,离得太远,所以她就很少再去了。

    这次为了讨好陆延,她才特意跑回去买了馄饨。

    果然,听到保温桶里装的是薛记的馄饨,陆延的脚步停了下来。

    秦烟看着他,眼神期待。

    可陆延并未伸手去接保温桶,而是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喜欢......”

    陆延打断她,“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秦烟垂下手,唇角也因为假笑太久有些僵硬。

    是的,她知道陆延问的到底是什么,但她只能装傻。

    “你为什么要追我?”

    见她不说话,陆延将话彻底挑明。

    秦烟没说话,定在原地,似是逃避,她将目光转向天空。

    今晚难得有月亮,还挺圆的。

    因为发生很多事,她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过月亮了。

    真怀念小时候在乡下和秦致露天躺在凉席上看月亮的日子啊。

    可惜,那种美好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从上个月五号开始,你突然开始向我献殷勤,送饭、送伞、送甜点。”

    “表面上看似在追我,可你的眼睛里却看不到爱意,甚至冷静的连一丝温度都没有。”

    “机械的做着这些事情,像是在完成任务。”

    陆延的话打断了秦烟关于月亮的怀念,她收回眼神,平静的看向陆延。

    这一次,她再次无话可说。

    因为陆延,好像误会了自己。

    好吧,也许这是她的错。

    她的这些举动的确容易让人误会是在追陆延。

    但她并没有这个想法,她只是想要陆延帮一个忙,一件对她而言非常重要的忙。

    可她怕贸然说出来会被拒绝,只能先接近陆延,试图和他做朋友。

    “怎么会,你一定弄错了。”秦烟被盯的不自在,轻声地解释道。

    “是吗?”陆延讥笑。

    “若你不喜欢这种方式,我可以换一种。”

    “不要白费心思了。”

    丢下这句话后,陆延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之前几次一样,留下的又是一抹决绝的背影。

    秦烟很烦躁,该怎么办?

    平时独来独往,一个人习惯了,她真的不知道如何与别人打交道,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与别人做朋友。

    但找陆延帮忙的事情又很急,拖不得。

    秦烟咬咬牙,再难也要上。

    可当她再想去追陆延时,发现他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了。

    秦烟看了眼腕表,现在这个点,宿舍是回不去了,只能先回公寓。

    这套公寓是她半年前租的。

    那时候秦致刚住院,她要频繁往返于学校和医院之间,经常半夜才回来,宿舍都锁门了。

    所以她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公寓。

    一切都是为了秦致,就连接近陆延,也是为了他。

    秦致是她爷爷捡回来的孩子。

    她爷爷是农大教授,十五年前带着学生在乡下做研究时捡到个六岁的小男孩。

    那时候他浑身是伤,头部也受了重创,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山里。

    后来男孩醒了,什么都不记得,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十几年前的警力有限,即使报了警也很难查到男孩的真实身份。

    最后秦家便收养了她,取名秦致。

    秦致比秦烟大两岁,两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甚笃。

    秦致秦致爱秦烟,爱到即使恢复了记忆也不愿离开秦家,离开她。

    秦烟也爱秦致,在外性格冷清的她,面对秦致却会任性、撒娇,粘人。

    对于两人的感情,秦家长辈也并未阻拦。

    秦烟憧憬着未来,可是这一切美好和平静的生活却被病魔的突降打破。

    半年前秦致突然被查出白血病,病情来势汹汹,需要立刻骨髓移植。

    可却一直没有合适的配型,看着病床上一天天衰弱的秦致,秦烟觉得自己要疯了。

    身处绝境的她突然想到,秦致的家人,和他有着血肉至亲的家人。

    秦致不愿意说,他表示当初既然没有选择回去,那么现在生病了也不想再拖累他们。

    可秦烟不赞同,在她看来,只要秦致能活,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所以她私下调查,也终于寻到了他的家人。

    A市富商之首的陆家,新闻曾报道过十五年前陆家有一个被绑架后撕票的大儿子。

    那个大儿子正是秦致,只不过他并未被撕票。

    当年秦致趁绑匪不注意偷偷逃了出来,后来晕倒被她爷爷捡到。

    而陆家还有一个小儿子,他就是秦烟锁定的捐献对象,陆延。

    她接近陆延,就是为了劝他给秦致捐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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