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二十三点整。
这是秦烟提着保温桶在学校生物实验楼下等陆延的第七个钟头。
十月末的天气带着寒意,更何况是深夜。
不仅是实验楼下光秃的树梢上结了霜,她睫毛上都染上了薄薄的一层。
轻轻一眨,冰冷的霜花携着寒意侵入眼里,让本来昏昏欲睡的她清醒不少。
秦烟抬眼看了下空荡的实验楼,陆延八成为了躲她又悄悄翻窗溜走了。
只是可惜她买的玉米虾仁馄饨,保温桶里捂这么久,估计都成片汤了。
陆延经常因为实验而忘了吃饭,也不知道今晚的他到底吃没吃,千万别把身体给饿坏了。
秦烟轻叹了口气。
唉,真令人揪心。
眼看着人是等不到了,她也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从花坛边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正准备走,余光就瞄到一个身影,刚从实验楼里往外走。
正是自己等了许久的陆延。
没想到竟然还给自己等到了。
秦烟欣喜,迈步就迎了上去,“好巧啊陆延,居然在这里遇到。”
真是糟糕的开场白。
这句话脱口而出后她就后悔了。
深更半夜她一个学计算机的出现在生物实验楼的门口,怎么能说巧呢?
一看就是刻意而为之。
意识到这一点,秦烟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赶紧转移话题。
“你还没有吃晚饭吧?”
“给,玉米虾仁馄饨。”
说着就将手上的保温桶递了过去,还不忘扯出一个和煦的微笑。
秦烟平时性格较冷,不怎么爱笑,就这简单的一笑,还是她之前对着镜子联系好久的。
不过显然是练砸了。
被拦住的陆延嫌弃往后退了半步,绕过她离开了。
已经不是一次被忽视的秦烟也不气馁,提着步伐又跟了上去。
“做了这么久的实验你饿不饿?”
“我买了馄饨,薛记的,就是你最喜欢的那家。”
在接近陆延之前,秦烟早就做足功。
陆延,生物系学神,脑子好使,国内外各种竞赛,没输过。
麦色肌肤,长相硬朗俊俏,在学校颇受女生欢迎。
但他本人却是个枯燥乏味,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的男生。
永远都是寝室——食堂——实验室。
除了专业课,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他,却意外的喜欢薛记家的馄饨。
据相关人士透露,陆延每个月都会专门坐地铁从城南到城北,算上排队,历时四小时,只为吃一碗他们家的小馄饨。
薛记是家开了二十多年的老字号,秦烟是本地人,那家店离她家不远,她以前也经常吃。
不过上大学后,因为校区在城南郊区,离得太远,所以她就很少再去了。
这次为了讨好陆延,她才特意跑回去买了馄饨。
果然,听到保温桶里装的是薛记的馄饨,陆延的脚步停了下来。
秦烟看着他,眼神期待。
可陆延并未伸手去接保温桶,而是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喜欢......”
陆延打断她,“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秦烟垂下手,唇角也因为假笑太久有些僵硬。
是的,她知道陆延问的到底是什么,但她只能装傻。
“你为什么要追我?”
见她不说话,陆延将话彻底挑明。
秦烟没说话,定在原地,似是逃避,她将目光转向天空。
今晚难得有月亮,还挺圆的。
因为发生很多事,她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过月亮了。
真怀念小时候在乡下和秦致露天躺在凉席上看月亮的日子啊。
可惜,那种美好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从上个月五号开始,你突然开始向我献殷勤,送饭、送伞、送甜点。”
“表面上看似在追我,可你的眼睛里却看不到爱意,甚至冷静的连一丝温度都没有。”
“机械的做着这些事情,像是在完成任务。”
陆延的话打断了秦烟关于月亮的怀念,她收回眼神,平静的看向陆延。
这一次,她再次无话可说。
因为陆延,好像误会了自己。
好吧,也许这是她的错。
她的这些举动的确容易让人误会是在追陆延。
但她并没有这个想法,她只是想要陆延帮一个忙,一件对她而言非常重要的忙。
可她怕贸然说出来会被拒绝,只能先接近陆延,试图和他做朋友。
“怎么会,你一定弄错了。”秦烟被盯的不自在,轻声地解释道。
“是吗?”陆延讥笑。
“若你不喜欢这种方式,我可以换一种。”
“不要白费心思了。”
丢下这句话后,陆延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之前几次一样,留下的又是一抹决绝的背影。
秦烟很烦躁,该怎么办?
平时独来独往,一个人习惯了,她真的不知道如何与别人打交道,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与别人做朋友。
但找陆延帮忙的事情又很急,拖不得。
秦烟咬咬牙,再难也要上。
可当她再想去追陆延时,发现他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了。
秦烟看了眼腕表,现在这个点,宿舍是回不去了,只能先回公寓。
这套公寓是她半年前租的。
那时候秦致刚住院,她要频繁往返于学校和医院之间,经常半夜才回来,宿舍都锁门了。
所以她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公寓。
一切都是为了秦致,就连接近陆延,也是为了他。
秦致是她爷爷捡回来的孩子。
她爷爷是农大教授,十五年前带着学生在乡下做研究时捡到个六岁的小男孩。
那时候他浑身是伤,头部也受了重创,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山里。
后来男孩醒了,什么都不记得,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十几年前的警力有限,即使报了警也很难查到男孩的真实身份。
最后秦家便收养了她,取名秦致。
秦致比秦烟大两岁,两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甚笃。
秦致秦致爱秦烟,爱到即使恢复了记忆也不愿离开秦家,离开她。
秦烟也爱秦致,在外性格冷清的她,面对秦致却会任性、撒娇,粘人。
对于两人的感情,秦家长辈也并未阻拦。
秦烟憧憬着未来,可是这一切美好和平静的生活却被病魔的突降打破。
半年前秦致突然被查出白血病,病情来势汹汹,需要立刻骨髓移植。
可却一直没有合适的配型,看着病床上一天天衰弱的秦致,秦烟觉得自己要疯了。
身处绝境的她突然想到,秦致的家人,和他有着血肉至亲的家人。
秦致不愿意说,他表示当初既然没有选择回去,那么现在生病了也不想再拖累他们。
可秦烟不赞同,在她看来,只要秦致能活,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所以她私下调查,也终于寻到了他的家人。
A市富商之首的陆家,新闻曾报道过十五年前陆家有一个被绑架后撕票的大儿子。
那个大儿子正是秦致,只不过他并未被撕票。
当年秦致趁绑匪不注意偷偷逃了出来,后来晕倒被她爷爷捡到。
而陆家还有一个小儿子,他就是秦烟锁定的捐献对象,陆延。
她接近陆延,就是为了劝他给秦致捐骨髓。
这是秦烟提着保温桶在学校生物实验楼下等陆延的第七个钟头。
十月末的天气带着寒意,更何况是深夜。
不仅是实验楼下光秃的树梢上结了霜,她睫毛上都染上了薄薄的一层。
轻轻一眨,冰冷的霜花携着寒意侵入眼里,让本来昏昏欲睡的她清醒不少。
秦烟抬眼看了下空荡的实验楼,陆延八成为了躲她又悄悄翻窗溜走了。
只是可惜她买的玉米虾仁馄饨,保温桶里捂这么久,估计都成片汤了。
陆延经常因为实验而忘了吃饭,也不知道今晚的他到底吃没吃,千万别把身体给饿坏了。
秦烟轻叹了口气。
唉,真令人揪心。
眼看着人是等不到了,她也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从花坛边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正准备走,余光就瞄到一个身影,刚从实验楼里往外走。
正是自己等了许久的陆延。
没想到竟然还给自己等到了。
秦烟欣喜,迈步就迎了上去,“好巧啊陆延,居然在这里遇到。”
真是糟糕的开场白。
这句话脱口而出后她就后悔了。
深更半夜她一个学计算机的出现在生物实验楼的门口,怎么能说巧呢?
一看就是刻意而为之。
意识到这一点,秦烟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赶紧转移话题。
“你还没有吃晚饭吧?”
“给,玉米虾仁馄饨。”
说着就将手上的保温桶递了过去,还不忘扯出一个和煦的微笑。
秦烟平时性格较冷,不怎么爱笑,就这简单的一笑,还是她之前对着镜子联系好久的。
不过显然是练砸了。
被拦住的陆延嫌弃往后退了半步,绕过她离开了。
已经不是一次被忽视的秦烟也不气馁,提着步伐又跟了上去。
“做了这么久的实验你饿不饿?”
“我买了馄饨,薛记的,就是你最喜欢的那家。”
在接近陆延之前,秦烟早就做足功。
陆延,生物系学神,脑子好使,国内外各种竞赛,没输过。
麦色肌肤,长相硬朗俊俏,在学校颇受女生欢迎。
但他本人却是个枯燥乏味,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的男生。
永远都是寝室——食堂——实验室。
除了专业课,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他,却意外的喜欢薛记家的馄饨。
据相关人士透露,陆延每个月都会专门坐地铁从城南到城北,算上排队,历时四小时,只为吃一碗他们家的小馄饨。
薛记是家开了二十多年的老字号,秦烟是本地人,那家店离她家不远,她以前也经常吃。
不过上大学后,因为校区在城南郊区,离得太远,所以她就很少再去了。
这次为了讨好陆延,她才特意跑回去买了馄饨。
果然,听到保温桶里装的是薛记的馄饨,陆延的脚步停了下来。
秦烟看着他,眼神期待。
可陆延并未伸手去接保温桶,而是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喜欢......”
陆延打断她,“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秦烟垂下手,唇角也因为假笑太久有些僵硬。
是的,她知道陆延问的到底是什么,但她只能装傻。
“你为什么要追我?”
见她不说话,陆延将话彻底挑明。
秦烟没说话,定在原地,似是逃避,她将目光转向天空。
今晚难得有月亮,还挺圆的。
因为发生很多事,她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过月亮了。
真怀念小时候在乡下和秦致露天躺在凉席上看月亮的日子啊。
可惜,那种美好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从上个月五号开始,你突然开始向我献殷勤,送饭、送伞、送甜点。”
“表面上看似在追我,可你的眼睛里却看不到爱意,甚至冷静的连一丝温度都没有。”
“机械的做着这些事情,像是在完成任务。”
陆延的话打断了秦烟关于月亮的怀念,她收回眼神,平静的看向陆延。
这一次,她再次无话可说。
因为陆延,好像误会了自己。
好吧,也许这是她的错。
她的这些举动的确容易让人误会是在追陆延。
但她并没有这个想法,她只是想要陆延帮一个忙,一件对她而言非常重要的忙。
可她怕贸然说出来会被拒绝,只能先接近陆延,试图和他做朋友。
“怎么会,你一定弄错了。”秦烟被盯的不自在,轻声地解释道。
“是吗?”陆延讥笑。
“若你不喜欢这种方式,我可以换一种。”
“不要白费心思了。”
丢下这句话后,陆延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之前几次一样,留下的又是一抹决绝的背影。
秦烟很烦躁,该怎么办?
平时独来独往,一个人习惯了,她真的不知道如何与别人打交道,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与别人做朋友。
但找陆延帮忙的事情又很急,拖不得。
秦烟咬咬牙,再难也要上。
可当她再想去追陆延时,发现他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了。
秦烟看了眼腕表,现在这个点,宿舍是回不去了,只能先回公寓。
这套公寓是她半年前租的。
那时候秦致刚住院,她要频繁往返于学校和医院之间,经常半夜才回来,宿舍都锁门了。
所以她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公寓。
一切都是为了秦致,就连接近陆延,也是为了他。
秦致是她爷爷捡回来的孩子。
她爷爷是农大教授,十五年前带着学生在乡下做研究时捡到个六岁的小男孩。
那时候他浑身是伤,头部也受了重创,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山里。
后来男孩醒了,什么都不记得,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十几年前的警力有限,即使报了警也很难查到男孩的真实身份。
最后秦家便收养了她,取名秦致。
秦致比秦烟大两岁,两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甚笃。
秦致秦致爱秦烟,爱到即使恢复了记忆也不愿离开秦家,离开她。
秦烟也爱秦致,在外性格冷清的她,面对秦致却会任性、撒娇,粘人。
对于两人的感情,秦家长辈也并未阻拦。
秦烟憧憬着未来,可是这一切美好和平静的生活却被病魔的突降打破。
半年前秦致突然被查出白血病,病情来势汹汹,需要立刻骨髓移植。
可却一直没有合适的配型,看着病床上一天天衰弱的秦致,秦烟觉得自己要疯了。
身处绝境的她突然想到,秦致的家人,和他有着血肉至亲的家人。
秦致不愿意说,他表示当初既然没有选择回去,那么现在生病了也不想再拖累他们。
可秦烟不赞同,在她看来,只要秦致能活,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所以她私下调查,也终于寻到了他的家人。
A市富商之首的陆家,新闻曾报道过十五年前陆家有一个被绑架后撕票的大儿子。
那个大儿子正是秦致,只不过他并未被撕票。
当年秦致趁绑匪不注意偷偷逃了出来,后来晕倒被她爷爷捡到。
而陆家还有一个小儿子,他就是秦烟锁定的捐献对象,陆延。
她接近陆延,就是为了劝他给秦致捐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