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追溯至一百年前的西北,大概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

    水深火热。

    那时的西北,正处于极其暴虐的犬戎王庭的统治下。在那之前,伊卢单于弑父自立,建立了奴隶制的单于国,首次统一了北方草原。

    然而这位来自中亚大陆的征服者似乎并不认为自己统治下的老百姓是人。生性残暴的他甚至经常考虑把这些占地方的家伙都杀掉,然后把土地用来放牧和练兵。

    直到上梁的兵马来到了这片美丽的土地。

    可以说,当年都护府的重建,不止是宋征的愿望,更是上梁皇室和西北百姓的夙愿。这个道理从如今云中郡的歌舞升平中就可窥见。

    不过,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之外,城南的云中都护府内却在上演着一出鸡飞狗跳的闹剧。

    “高炜!你成心找死啊?”宋涔气急败坏地将肩上的土蚕抖落。

    她是最不喜这样的蚕虫近身的,偏偏高炜这家伙最爱用这样的方式捉弄她。

    宋涔猛地转身,那人则熟练地闪身从她肘弯下躲开:“欸,我说你下次能不能换个招儿啊,这招早没用啦!”

    捏着嗓子挑衅之人,便是戊己校尉高良之子,高炜。

    宋涔自认,这样欠揍的人,除了高炜,她长这么大没再遇见第二个。她闭眼强自忍耐了一下,实在忍不了,弯腰捡起块石头朝他砸过去。

    这两人从小到大便不对付。宋涔瞧不上高炜胸无点墨,高炜也觉得宋涔狂妄自大。

    可以说,只要有这二位同时在,都护府里就从没有消停的时候。

    “伯父!高炜他又欺负我!”高炜打闹之时背身撞上闻声赶来的高良,宋涔先他一步看见高良,于是立即使出惯用的手段先发制人。

    在高良面前装乖,向来是她对付高炜最有力的武器。

    果不其然,她话音未落,高炜背上就已挨上高良结结实实的一棍子。他拔腿就跑,还没走出两步,腿上就又挨了一下,沉闷的声响吓得宋涔都后退了两步。

    “你再给我跑!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腿?”这一声用力的怒吼让高良脖子上的青筋都骤然暴起。平心而论,高良的脾气其实并不差,但他的怒火却总是能被高炜瞬间点燃。对于自己这个儿子,怒其不争,恨其不志,用在高良身上恐怕最贴切不过。

    高炜这个典型的轻浮纨绔,平日里除了会些舞刀弄枪的小把戏,最常做的事,便是寻花觅柳,纵情声色。这让戎马一生、兢兢业业的高良常常头疼不已,可是试尽了所有办法,他也无法扭转这样一块朽木。

    想必这也是他尤其喜爱宋涔的原因,观别家子女,大多是要比自家好的。

    宋涔幸灾乐祸地朝高炜做个鬼脸,任由他一人面对高良的疾风骤雨,自己则绕过前厅转而往后院方向去。

    适才回府署的路上,宋涔特意绕去津轩阁买了份高芙最爱的杏仁浆。

    自从上次踏雪宴回来之后,不知怎地,一连小半个月之久,高芙都不愿和她说句话。今日她便是特意来向高芙示好的。

    如果说宋涔和高炜是一对欢喜冤家,那么她和高芙,则是实打实的闺中密友。二人的相处总是如此,高芙待事惯于瞻前顾后,而宋涔则时常顾头不顾尾,是以每每小姑娘间闹了口角,最后定是宋涔最先服软。这样看起来,这两人待在一起,也算是互为补充、取长剂短。

    “伯母,今日有午膳可蹭吗?”经过庖厨时,宋涔调皮地往里探出半个身子。

    庖厨内的妇人看见宋涔,脸上立时笑开了花,手中忙碌的动作还未停,嘴上已热情地招呼道:“有有有——,想吃什么伯母这儿都有!”

    “阿芙在屋里呢,你去寻她说会儿话,摆膳时我让子如去叫你们。”

    “欸,好!”宋涔在门外大声回应。

    在高家,不仅高良喜欢宋涔,他的夫人魏氏更是总爱念叨起她。宋涔和高芙从小玩儿到大,和高炜则是从小闹到大。宋涔性子直率天真,总是很讨人喜欢,在他们眼里,宋涔就像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另一个孩子,怎能不时常挂念。

    惊蛰刚过,扶青院的胡杨树就迫不及待地抽了芽,宋涔绕过一座假山石走进高芙的寝屋。

    榻上之人闻声抬头:“你怎么来了?”虽然是疑问的语气,但是高芙面上的表情却没有一丝诧异。

    宋涔殷勤地将食盒举到她眼前:“给你带了津轩阁的杏仁浆,还热着呢!”

    “我现下不爱吃杏仁浆了,你拿走吧。”

    “小五,帮你家姑娘摆好。”宋涔厚着脸皮,对高芙语气里故作的冷淡恍若未闻。她是最了解高芙的,刀子嘴豆腐心,面冷心热,实际比谁都要好哄。

    小五颔首,乖乖接过食盏,惹得高芙立马瞪过去:“你到底听谁的?”被她这么一说,小五的脸霎时红了,讪讪低下头。宋涔被这情景逗笑了,走过去拍拍她肩膀安抚道:“小五别理她,去吧。”

    小五是宋涔见过最易害羞的姑娘,一逗她便脸红,这脸只要一红起来手脚都不知要放在哪里。

    见高芙故意将脸撇开,宋涔坐过去撞撞她肩膀,“听说晚上东市有骆驼建鼓表演,想不想去看?”

    “不想。”宋涔凑过去,继续不依不饶:“可是我想看嘛,那你你陪我去行不行?”

    高芙仍旧不为所动,宋涔只能机灵一笑,使出杀手锏:“我今日去坞堡可是听小九子说了一乐事儿,你想不想听?准保你听了,小脸再也板不起来。”她故意抬高尾音留个悬念,余光瞥见高芙似乎有了兴趣,便站起来一边绘声绘色讲起故事,一边在屋内来回踱步:

    “且说这城北的幕府里啊,有一军侯昨儿督阵时发现个逃兵。”

    “要知这逃兵可是军中大忌,稍不留神就可能泄露了重要军情。于是军侯顿时怒不可遏,他叫来纸笔准备当场写下判决手谕。”

    “谁知写到‘以杖毙论‘的‘毙‘字儿时却忽然停下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起这‘毙‘字儿该如何落笔。”

    “于是军侯灵机一动,转了话锋,对周围的士卒说,要改打军棍。”

    “可是这‘棍‘字儿也不容易写啊,大伙儿等了许久,结果你猜怎么着——”

    “那逃兵惊慌失措地等待发落,最后那军侯竟然转头对他说:‘去吧,今天算是便宜你小子了!’”

    宋涔这厢刚眉飞色舞地讲完,那厢门口立着的女使们就个个抬袖掩起了唇。高芙极力抿唇压下笑意,一旁竖着耳朵听得聚精会神的小五却先她笑出了声儿:“那逃兵最后真的什么事儿没有?军侯怎么这样傻,他随意捏个字出来充数,难道还有人敢不执行吗?”

    这下高芙可终于绷不住了,她转脸嗔视宋涔,作势要打她:“你尽会哄我吧,也不知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个不成文的,什么军侯逃兵的,一水儿是你方才现编的罢。”

    眉间的薄怒尚未尽消,她又转而向小五数落过去:“你也是,成天就跟着她学坏了,叫你摆个点心,你尽顾着和她耍。”小五吐了吐舌头,手上识趣儿地忙了起来。

    瞧着小五可爱得紧,宋涔忍不住朝她脸蛋上捏了一把。趁着小五忙碌的功夫,她又凑到高芙身边,拉起她胳膊使劲儿晃了晃:“好阿芙,你就原谅我吧,大人不记小人过,别生我的气了,嗯?”话落她又撒娇似的朝高芙眨了眨眼。

    高芙不为所动:“那你且说说,我为何生气?”宋涔立马用求救的眼神看向小五:“小五,你们姑娘为何生气?”

    “嘿!不许问小五!”高芙愤愤拍了她一下。

    宋涔状作委屈地撇了撇嘴,“昨日你不肯帮我,我可硬生生抄完了三遍礼记,今晨起来的时候手还是抖着的。”说着她将手举到高芙面前给她瞧。昨日因为堂上和郭坤顶嘴,宋涔被留下来罚抄了三遍《礼记》。高芙却有些意外: “你不是惯会蒙混过关吗,怎么昨儿竟安安分分抄完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昨日我阿兄回来了。听司马先生说,这次办差一路上不顺得很,这节骨眼儿我哪敢触他霉头啊,老郭一个不高兴跑去告状,我可就要遭殃了。”

    “好了好了,我那不是忘了这回事儿嘛,这次就先原谅你吧。”

    “就知道阿芙对我最好了,今日无宵禁,晚上一起去东市看表演!”

    “我还没见过真的骆驼呢,你见过没有?”

    “我也只在话本里见过……”

    -

    酉时三刻,云中城东西两市大开,盛大的表演陆续开场,欢迎着远道而来的游人商客。

    这是上梁一年间唯一没有夜禁的一日,每年万福节的这一天,各街各道皆升起璀璨华灯,人群熙攘,夜色迷离,热闹之景便是除夕也比之不及。

    说起来这万福节本是中原汉人的节日。自从西域的部分国家被归附上梁后,中原和西域的联系便愈加紧密。不同民族间的民俗相互交融,西域的一些地方甚至也过上了中原的节日。

    每年云中的万福灯会,便是胡汉文化碰撞交融的体现。

    相貌和打扮各异的人们在这里汇聚一堂。他们用着相互听不懂的语言自然地交流、互市,构成了整个上梁最为独特的节日景象。

    “等等我阿涔!”

    宋涔素来最爱凑热闹,这样的街市是她和高芙每年必来的场所,今日听说有骆驼建鼓的表演,为了抢占先机,二人到得比往年还要更早一些。

    宋涔拉着高芙在台下正中间的地方落了座。时辰一到,果然便有几匹健壮的骆驼被人用绳索牵来,在场地上沿同一方向缓步行进。

    下面的观者多数像她们一样,都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骆驼,纷纷捧场呼叫,宋涔也跟着激动地拍手欢呼。

    不多时,伎人们陆续上了场,待他们各自登上骆驼,表演就正式开始了。

    用于表演的骆驼每一匹身上都置有座鞍,前后各系缰绳,驼峰间竖置羽葆建鼓,分为两节垂于前后,建鼓两旁则各有一人,二人对坐于驼峰之上,昂首举臂,两手各执一根鼓桴,且鼓且舞。

    装饰华丽的骆驼随着鼓乐的节拍扬蹄摇头,甩尾起舞,慢步绕场,一时间整个东市热火朝天,场面颇为壮观。

    然而在伎人鼓到一半时,宋涔的注意力就全被一抹熟悉的身影吸引过去。

    她不自知地站起来,没听到高芙喊她的声音,跟着那道背影一路穿过人群。

    在经过一个狭窄的巷子后,她确切地瞧见了,刚刚那人,定是刘义从没错。可他明明前不久才在信中交代自己去了北岭,又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眼看着那身影拐进一座华灯高照的楼宇,宋涔若有所思地停下脚步,他好似是往环仙院的方向去了。

    疾行了几条最拥挤的街道,宋涔已累得有些接不上气,倚在墙壁休息时,她转头看向巷口那座挂满了鲜艳灯笼的楼宇。

    方才跑得太快,她全然忘记高芙还没跟上来。毫无疑问,她一个女子单独出入这样的风月场所,显然是大为不妥。但也仅仅迟疑了片刻,宋涔就果断从衣襟内取出随身的面纱在脑后系好,转身再次没入人潮中。

    然而,在她并未注意的巷角,一个黑影也随之一闪而过。

    -

    与此同时,环仙院二楼的月台上,一个身着骑装的男子正一言不发地凭栏俯视下面繁华的街市。

    即便是暗色的骑装,却也制得极为精细。滚边的暗纹刺绣精致大气,将他疏淡的气质全然衬出。

    此人名为伏班危北。

    伏班危北其人,可以称得上是商业上的一位奇才。

    据传他曾出身于中原的贵族,家道中落后才来到西北经商,还给自己起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没人知道他这名字的用意何在,但人人却都知道这是个了不起的名号,起码在云中是这样的。

    此时若从环仙院内往月台处望去,就会看见这位伏班公子正摩挲把玩着手中盛茶的空耳杯。

    他眉目低垂着,安静而专注。在他身边还站着一个褐衣男子,正垂首汇报些什么。

    这一隅不寻常的寂静和楼下喧闹的街市俨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多时,一个红衣的姑娘蓦地闯入了他的视线。

    那姑娘面戴红纱,穿梭于人群之中。身披的白狐大氅下是绛赤色的百褶罗裙,将她的皓齿鲜唇和眉目间隐隐绰绰的清冷之气衬得有些惑人,发髻之上用白玉银簪点缀。

    许是跑得太急,几缕发丝不小心从发髻上散落。即便是伏班危北这样的人,视线也不免为她而停留。

    “公子,都准备好了。”一道声音将他的思绪从别处拉回。在注视着宋涔跑进他身处的环仙院时,伏班终于从她身上收回了视线。

    他点点头,手指轻敲栏杆。铁质的栏杆在暗夜中留下沉闷的一声清响,和他的声音一同划过宁静。

    “吩咐青文,动手吧。”

    -

    宋涔像一个不速之客突兀地闯进这个热闹纷繁的香艳之地。

    花萼般的楼宇内外,虽是同样的人声鼎沸,却宛如两个被强行割裂开的世界。

    厅内随着舞妓的长袖一起翻飞的,是一双双因为欲望而迷离疯犴的眼睛,仿佛这便是男人们挥别现实的极乐之界。

    宋涔于灯红酒绿间环视了一圈,在二楼连廊的方向瞧见了刘义从。她正欲抬脚时,一个捏着耳杯、身形魁梧的醉汉同时也注意到这边。

    几丈之外的黑影本欲上前,看到那醉汉却又退后了几步,重新隐入人群中。

    “这位姑娘…是新来的小娘子?”醉汉的手不自觉地搭到宋涔肩上,随之传来的是他身上散发出的一股浓浓的恶臭。

    宋涔皱了皱眉头,不耐烦地推开他,随手拦住一个路过的女妓,指向二楼某处: “姑娘,请问那边那个,是你们这儿的常客吗?”

    女妓瞥了眼不远处跟着她进来的黑衣男子,奇怪地打量了几眼,心下已有了思量。她先是叫来一个小厮叮嘱了几句,然后才答她:“你是哪家的姑娘,怕不是来错地方了吧。”

    “你无须问我是谁,只管答我。”宋涔从衣裳里取出一锭银子给她,让她没料到的是,这位女妓居然不为所动。

    “姑娘,咱这地方实不是你来的,况且你问的这话,教我如何答你?生客常客,不过都是咱环仙院的客人罢了。”

    有意思。宋涔莞尔,越过她径直向二楼走去。“姑娘慎行。”那女妓好心提醒她,宋涔却并未回头。

    “男客女客,都是环仙院的客人。既是客人,别人去得,我也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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