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山越身形迅速,几乎是轻点着窗沿在跳跃。

    “你是谁?”沈枫堂看着屠山越,“又是瑞王的人?”

    屠山越不接沈枫堂的话,指着祝千龄说道:“把她给我。”

    沈枫堂用脚尖踢了踢祝千龄,没有反应。

    “你看嘛,她不理你。”

    “是你把她伤成这样的?”屠山越冷冷地说道。

    窗外的月光洒进了房间里,倒映着窗外婆娑的树影,屠山越拿起了背在身上的大斗笠,将它稳稳地戴在头上。很奇怪,这屋内没有漏水,屋外也没有飘雨,屠山越戴着斗笠显得又臃肿又多余。

    沈枫堂站着没动,一脸轻蔑地看着屠山越的一举一动。屠山越此时说道:“你要干什么与我无关,但是——她,今天,我必须带走。”说罢,屠山越的食指紧紧握住了腰间的短剑,做出了随时要与沈枫堂一决高下的姿态。

    “可惜,你带不走。”沈枫堂先上前一步,双手作蛟爪状,向屠山越剜去。

    背着光,头戴斗笠,手握短刃的屠山越像是江湖侠客,浑身散发着孑然沉稳的气质。

    “呲——”屠山越的短剑快得像道光影,沈枫堂手上的力道还未散去,屠山越便闪至沈枫堂的身边,一剑将他的袍子割下了一大半。

    沈枫堂惊愕,心中怒火翻滚,反手想要钳制住屠山越,但屠山越往后一退,一把便抓住了沈枫堂的右手,一刃直下,毫无拖泥带水地将沈枫堂的右手钉在地板上,入木三分。

    “啊——”沈枫堂疯一般地尖叫,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屠山越的短剑制作粗糙,两把短剑的剑柄都不尽相同,好像是两把不同的短剑经过不太精细的加工而制作成。

    粗糙的钝剑就这样嵌进了沈枫堂的手掌里,钻心似的痛感使沈枫堂的面容都扭曲成了一团。

    屠山越拍了拍手,跨过地上倒得七荤八素的侍卫,转身将地上的祝千龄捞起,扛至肩头,留下一句:“今日你重伤她之仇,择日双倍讨回!”说罢便往窗外一跃,便消失在月色中。

    两个时辰之前。

    高元奇从柳青青的房间出来便一直在楼里闲逛,到云春阁之前,赵容疏特意嘱咐他,云春阁里有一本账本,里面详细记录了沈枫堂和乌莱交易的明细,只要拿到它,就能掌握沈枫堂通敌的确切证据。

    可是,这账本要上哪儿去找啊?沈枫堂会把账本藏在哪里?

    高元奇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偷偷摸摸地跑到后院去了。

    云春阁这么大一个酒楼,要想前厅热闹非凡,后院供给就得保证有条不紊。果不其然,高元奇一踏进后院,就见做饭的老厨师,端盘子的跑堂伙计,拿着菜单在热气腾腾的饭菜之间指指点点的管家······每个人都像上紧了发条的机器,一刻不停地忙着自己的活儿。当然,这是大体的情况,但总有些例外,比如围在厨房角落里斗着鸡的“闲汉”们。

    能来云春阁工作,有些是在云春阁一直任劳任怨的老伙计,而有些则是云春阁高层管理员的一些远房亲戚,靠着在云春阁有点子人脉和靠山,进了后院也只晓得整日吃喝玩乐,斗鸡斗狗的。当然,也没人敢说他们什么,毕竟大家都这么忙,你不给我添乱,谁管你整日里干些什么。

    于是,后院为了给这些“闲汉”们一块容身的地方,便将一处角落拱手让给了他们,这地方既不耽误厨师拿送食材,又不耽误跑堂伙计端送餐盘,各不相扰。

    高元奇朝角落走去,一旁的厨娘睨了他一眼,眼神有些瞧不起,也许习惯劳动付出的底层人民终生奉着“劳动最光荣”的真理,自然对此等游手好闲,贪图玩乐之徒没有好脸色

    角落里,五六个穿着粗布麻衣的汉子颠着手里为数不多的铜板,满脸笑嘻嘻地喊着:“天哥儿!给我咬它!”

    “咬!咬!”

    “哎哟,今天可要赢死我了!”

    汉子们围着两只鸡,一只通身黑色的羽毛,眼睛小而圆,两只几脚用劲地扒着地面,看起来精神气十足,而另一只,通身黄毛,看起来瘦弱一些,羽毛掉了一地。

    高元奇半挤半推地融入他们的团体,一旁的汉子瞧见了,开口问道:“你谁啊!新来的?”

    大家闻声都朝高元奇看去,高元奇尴尬地笑了两声,说道:“新来的,外面的活儿太苦了,我吃不消,这不来消遣一下么。”

    说完,还作势捏了捏腰。蹲在对面的汉子蹲得脚有些麻了,顺势坐在了地上。

    “带钱了么?”汉子说道。

    ”带了。”高元奇从腰带里掏出了几枚铜钱,放在手心里,给大伙儿瞧。

    “就这么几个啊?”汉子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你有几个啊?”高元奇抬高下巴,故意刺激汉子。

    汉子“切”了一声,抓了一把铜钱撒在地上,说道:“你数数有几个?”

    高元奇瘪了瘪嘴,自知财力比不赢人家,说道:“你厉害,我没你有钱,这鸡是你的?”高元奇用手指了指黑色的那只公鸡。汉子笑了笑,更加得意,说道:“是的,天哥儿。”

    天哥儿是那只黑色公鸡的名字,取得跟人名一样,高元奇心里想着。

    “看起来是比旁边那只厉害些——但不过,就是羽毛丰盛一些罢了,毛没了,估计还没旁边那只健硕。”有时候不得不承认,高元奇除了没皮没脸的功夫了得,满嘴打诳语的本事也了得。

    被高元奇这么一说,那汉子果然生气了,大声骂道:“你娘的狗/崽子,铜板都拿不出来几个的叫花子,在这里跟老子过嘴瘾?”

    高元奇不以为然,继续说道:“比一比,不就知道了?我赌那个黄色的鸡赢。”接着,便把仅剩的铜板摆在面前。

    汉子盯着高元奇,表情并不好看,随手抓了一把铜板丢在高元奇面前,大言不惭地说道:“给你输得裤衩子都不剩。”

    其余的人解开了两只的绳子,自觉地离场地远些,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赌局。

    天哥儿先向“黄毛”发起公子,天哥儿的嘴又硬又尖,生性又很暴躁,“黄毛”不胜攻击,败退连连。高元奇心道不妙,看天哥儿这架势,这“黄毛”真没什么胜算。但他又转念想了想,输了也没关系,破财不重要,只是为自己身上的裤衩子的命运所担忧。

    天哥儿还在对“黄毛”进行持续不断地攻击,高元奇觉得胜负已然明了,便不把目光放在两只鸡上,而是仔细地观察着眼前的几个“闲汉”身上。

    坐在他对面,也就是天哥儿的主人,长得肥头大耳,双目露出凶狠的神色,眼前两只鸡越是斗得凶狠,他便越是兴奋,人性的凶残在他身上,也是一目了然。

    高元奇失望地移开了视线,又看了看其余的人,个个面黄憔悴,想必平时纵欲不浅。他们身上没有钥匙,也没有牌子。这些人想必只是些游手好闲的伙计,跟库房、账房、内务也无关系。

    高元奇叹了口气,想着赶紧结束这场赌局,自己再去其他地方找线索。

    对面的汉子见高元奇在叹气,以为他提前认输,洋洋得意地说道:“瞧见天哥儿的厉害了吧?”

    面前的天哥儿像是战无不胜的常胜将军,一直保持最凶猛的姿态对“黄毛”进行最极致的攻击。“黄毛”的羽毛渐渐稀疏,就在即将倒地不起之时,“黄毛”扇动双翅,用劲挺起,鸡嘴狠狠地啄进天哥儿的左眼里。

    天哥儿只知道胜利的滋味,没有应对失败的经验,被“黄毛”突如其来的攻击所击倒,倒地不起。

    观斗的各位都惊呆了,“天哥儿”居然输了,输给了一个已经没几根毛的弱鸡。

    高元奇此时却兴奋不已,举手欢呼:“我赢了!我赢了!”随后,又对着汉子说道:“你看吧,无论是什么东西,被逼急了都厉害得很啊!”

    汉子有些无地自容,声音比刚刚小了不止五成,说道:“我认输,钱你都拿走。”

    高元奇摇了摇头,将铜钱推还至汉子面前,说道:“我不要你钱,有件事,想问你能不能帮忙。”

    “什么事儿。”汉子说道。

    “我小时候上过学,到这云春阁只能做些苦力,我不甘心,想去账房工作,不知道哥能不能给我引荐?”高元奇称呼汉子为“哥”,给足了诚意。

    汉子有些动容,说道:“那你真的找对了人,我叔就是管账房的,我可以带你去。”

    高元奇站起身,心想:太好了,果然来这儿是没错的。

    汉子赶紧将地上的铜板都搜罗进自己的荷包,包括高元奇的几个。

    “跟我走,从暗梯上去。”汉子将高元奇领到前厅,在进门的柜台旁边有个仅供一人行走的楼梯。汉子将高元奇引至楼梯处,便停住了脚步。

    高元奇问他:“你咋不走?”汉子支支吾吾半天,才说道:“我就不去了,我叔要吵我的,我不敢去。账房里就他一个人,你进去就跟他说,福喜让你来帮忙的。”

    高元奇“哦”了一声,便转身上了楼梯,走到楼梯的尽头,有位四肢扎着麻绳,背上背着大斗笠的老汉从他身旁经过。高元奇斜眼看了老汉一眼,只一瞬又撇开了目光。

    ——怎么感觉有些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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