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宜出门。
顾鹰素衣骑马,林安生乘着马车紧随其后。
“你东西都带够了吗?”
林安生掀起车帘,望着顾鹰问道。
右侧的顾鹰丝毫没有犹豫,“该带的都带了。”
“可你的东西也太少了吧。”
马车里,顾鹰的一小包行李,里面就塞了三套衣服以及日常用品。而林安生的行李,是五六大包,堆积起来好似小山丘,占据了马车的一半。幸好顾鹰是骑马的,不然还真的不够两个人坐马车。
林安生还从未见过,如此洒脱的女子。
顾鹰也没有见过如此娘娘腔的男子。
数日后。
他们总算是顺利抵达边疆。
——【大窑村】——
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枣树,红红的果儿挂满枝头。本该是喜庆的画面,却掩面而来的血腥味。
顾鹰手里握剑,迅速下马探路。
当目睹到眼前的景象,她心里慌了神,仍旧是挥手示意林安生止步。
“等我回来。”
“不,我要和你一起。”
顾鹰头一次严肃道,“没和你开玩笑。你必须留下。现在不是讲义气的时候,你别掺和。不然我还得保护你。”说完,她头也不回,冲进枣树林里,与那伙贼人厮杀。
林安生还是没有听话。
追着顾鹰,就冲了过去。
他保持理智,爬到最高的树上,取出包裹里的暗器。早在出发前,家中老母亲嘱咐他的,遇到危险就使用的暗器。这间暗器,很简单,经过能工巧匠调整过,使用者只需要按住末端,手段便能对准敌人射毒箭。
树林的叶子,勉强将他的身形遮挡。
故而,他屡次都成功。甚至在顾鹰躲闪不及的时候,都能帮上忙。
原本是十来个强盗屠村。
顾鹰一刀砍下一个强盗的头颅,不过半刻,手里已经砍死十二个强盗。在林安生的配合下,两个人将所有的强盗都剿灭。
“林安生,你做的很棒。我承认你的确优秀!”
“那,咱们算是过命的交情了?”
“对,生死之交。你这个兄弟,我认了。”
“生死之交,你过来一下。”
林安生招招手。
顾鹰屁颠屁颠跑过去,昂着头,“咋了?”
林安生略带羞涩,声音柔柔:“我恐高,不敢直接跳下去。你接住我。”
顾鹰:······
虽然是一脸无语,却还是乖乖张开双臂,稳稳接住了林安生。
抱住的刹那。
顾鹰还是后退了半步,想不到林安生看着瘦弱,抱起来是真的沉重。
“谢谢。”
“不客气。”
顾鹰弯腰拾起地上的人头,塞进包裹里,血液没有流干,还湿漉漉的。
林安生是又恶心又无奈地问道:“你怎么还有收藏人头的癖好?这也太变态了。”他不忍直视,眼皮跳了几下。
“你不懂。我毕竟是女子,马上进入军营,肯定有人不服我。我需要这些人头,证明我的实力。陛下抬举我,准我特例进入军营,可大众都是不认可我的。和你不一样。我需要用数倍的努力去证明自己。”
顾鹰也不喜欢,奈何,她需要些东西来证明自己。
闻言。
林安生变了变神色,强忍恶心,翘着兰花指,捡起一颗满是血污的人头,塞到顾鹰的包裹里。
朋友,就是一边嫌弃你,一边帮着你。
在这一天。
顾鹰和林安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从共同奋战开始。他们的故事,还很长,无法用一两句概括。却,能一眼看到他们的结局,就是永不分离。
从村子,走到军营。
到达时刚好是傍晚,昏黄色的霞光搅弄风云,天空宛如稀碎的蛋花汤。
消息,从皇城传到军营,不过两日。
所有人都注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私下里的窃窃私语,从来没有停止过。
直到。
他们走到中央。
“我知道你们,是来军营体验几日。放心,陛下特意交代关照你们。那边,是你们的住处。每日会有专门的吃食,送到你们的营帐。”
说话者,满是鄙夷和不屑。
要知道军营里素来是以实力取得众人的崇拜。就连花自香当初,都是从最底层的小士兵,一步步走上来的。不然,光凭着将军之子,是难以服众。
呼啸的风,疾驰而过。
军营里四面八方,涌来一阵阵寒意。
那一双双陌生的眼神里,饱含深意,或是不屑,或是嫉妒······
顾鹰噌的一下将满是血污的包裹往地上一丢,里面的人头滚出来,“强盗屠村,我与林安生共同镇压。共十二个人。这里,是十二个人头。你数数。可有遗漏。”
参将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清明。
他俯身望着地上的人头,再抬头望着顾鹰和林安生,眼神变得肃穆与敬佩,语气也变得正经而严肃:“不错,真是十二个人头。你们做得不错。漂亮!来人呐!顾鹰和林安生击杀强盗,为民除害,今晚,设下宴会,专门庆贺!顺便庆祝新人来到,宰猪一头!”
“遵命!”
两名士卒站出来,大声回应。
与此同时。
军营里那些人的目光,从不同变成相同,都是敬佩与服气,心里无不赞许,都在感叹陛下英明。
其实。
有些时候。
去反驳,用实际的例子证明,好过大嗓子吵嚷。
顾鹰心里压着的巨石算是落了地。
“报!有敌军偷袭!”
参将立刻反应:“全军戒严,第一列出,随我去探路。”
顾鹰道:“我也去。”
林安生不言语,但是眼神都写满了要去。
参将犹豫:“你们跋山涉水,此前已经与强盗交手,急需修养。不如,在军营里休息两日。以后,作战的机会多的是。”
顾鹰坚定要去,参将也不好拒绝。
边疆,位于南夏和北夏的中间。一旦,有敌情,就是第一个开战的地方。多年的和平中,不妨偶尔的小偷袭。尤其是前不久,北夏拿失踪的士兵当借口,小偷袭变成大动作。动作频率提高,死亡的人数也急剧增加。
顾鹰和林安生是初来乍到,还没有熟悉,也不敢冲在最前面。
参加比较细心,带着他们的同时,不怕麻烦,在一一讲述有关于北夏敌军的事情。他是花大雨一手带出来的兵,算是花大雨的亲信,为人正直。在军营里,他有着一定的威望。
天色渐晚。
飞驰而来的毒箭,是一点没有少。
“小心!”
林安生不会武功,视力却很好,能看到数千米之外的东西。这算是,他入伍最大的优点。
顾鹰背上箭袋,林安生默契地站在她的身后,报告具体的敌军位置。在林安生的“千里眼”把控下,加上顾鹰的百发百中箭术,两个人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射杀十来个敌军。吓得敌军暂停动作。
“我有个想法,在你的箭上涂上易燃的棉布,点上火,再射出去。”
“现在哪有···”
顾鹰的话还没说话,参将补充道:“有的,有的。我们有戴着,只是他们太远而我们的弓箭手射不中,就想最后冲锋的时候再使用。来,都给你们。”
步骤简单。
士兵在箭头上缠绕易燃的棉布,递给下一个士兵点燃,然后交到顾鹰手里,再通过视力极佳的林安生告诉具体位置,顾鹰射箭。
整个步骤不超过一分钟。
越往后,越熟练。
对面士兵中箭倒下,火势一跃而起,点燃地上的枯草,瞬间就连绵千里,成为燎原之势。
不多久。
敌军退散。
此番。
大获全胜。
还是头一次,我方士兵没有一个人伤亡的,甚至流血的都没有。
“今晚。你们太厉害了。”
“谢谢夸奖。”
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
参将就是将顾鹰和林安生从普通列兵,提拔到兵长。
“我投身军营,是想要保卫南夏。并不是贪图荣华富贵。参将,还是不要提拔我。我不想当兵长。”
来军营第一日。
就连立两功。
照这个趋势当上将军,估计就是三五个月的事情。别人穷极一生,都到不了副将的位置。而他们一天,就一天从普通列兵升级为兵长。
参将娓娓道来:“你们很出色,提拔你们,不是将军的意思,也不是陛下的意思。是我们所有的士兵的意思。这是第一。其次,要知道,军营里很多机密很多任务,是普通列兵无法知晓无法去执行的。你们既然这么优秀,就应该去挑战难度更高的任务,不是吗?”
士兵们都围在外圈,高呼顾鹰和林安生的名字。
在呐喊声中。
顾鹰接受了提拔。
林安生随着顾鹰去做,也接受。
篝火通明,照亮夜空。
辉煌的星河与地面的篝火形成鲜明的对比。
夜的帷幕下。
士兵们载歌载舞。
时隔已久。
他们终于扳回一成,在对战中把北夏的军队击溃。那是洋溢在脸上的自豪。保护边疆,就是保卫南夏。这里是南夏的第一道屏障。是万万不能被攻破的。自从花大雨和花自香去了皇都,他们心里总归是有些害怕。
现在好了。
顾鹰和林安生来了,他们就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终于不用提心吊胆,想着北夏的队伍什么时候打过来。
举起酒杯。
顾鹰对着林安生一饮而尽,“兄弟,咱们能站稳脚了。”平日不善喝酒的林安生,也一股脑喝完酒,“对,我早说了,我天生适合当兵。算命的也说了,我是个大将军的命。”
她笑笑,又狂饮几杯下肚。
原想着女子进入军营,会比男子艰难地很。没想到,这么简单。她就是解决了几个强盗,杀了几个敌军,就能得到全军营的尊敬。在军营赢得尊重,可比在皇都里赢得尊重容易得多。军营里的士兵,想的很简单,谁厉害就佩服谁。
在这里,没有身份鸿沟,只要你足够有实力,就是胜者。
没有高低贵贱,没有男尊女卑,有的只是强者和弱者。
她笑着笑着,眼睛不经意间滑落一滴泪,是喜极而泣,心里想着,我算是来对地方了。
我要成为南夏第一女将军!
顾鹰素衣骑马,林安生乘着马车紧随其后。
“你东西都带够了吗?”
林安生掀起车帘,望着顾鹰问道。
右侧的顾鹰丝毫没有犹豫,“该带的都带了。”
“可你的东西也太少了吧。”
马车里,顾鹰的一小包行李,里面就塞了三套衣服以及日常用品。而林安生的行李,是五六大包,堆积起来好似小山丘,占据了马车的一半。幸好顾鹰是骑马的,不然还真的不够两个人坐马车。
林安生还从未见过,如此洒脱的女子。
顾鹰也没有见过如此娘娘腔的男子。
数日后。
他们总算是顺利抵达边疆。
——【大窑村】——
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枣树,红红的果儿挂满枝头。本该是喜庆的画面,却掩面而来的血腥味。
顾鹰手里握剑,迅速下马探路。
当目睹到眼前的景象,她心里慌了神,仍旧是挥手示意林安生止步。
“等我回来。”
“不,我要和你一起。”
顾鹰头一次严肃道,“没和你开玩笑。你必须留下。现在不是讲义气的时候,你别掺和。不然我还得保护你。”说完,她头也不回,冲进枣树林里,与那伙贼人厮杀。
林安生还是没有听话。
追着顾鹰,就冲了过去。
他保持理智,爬到最高的树上,取出包裹里的暗器。早在出发前,家中老母亲嘱咐他的,遇到危险就使用的暗器。这间暗器,很简单,经过能工巧匠调整过,使用者只需要按住末端,手段便能对准敌人射毒箭。
树林的叶子,勉强将他的身形遮挡。
故而,他屡次都成功。甚至在顾鹰躲闪不及的时候,都能帮上忙。
原本是十来个强盗屠村。
顾鹰一刀砍下一个强盗的头颅,不过半刻,手里已经砍死十二个强盗。在林安生的配合下,两个人将所有的强盗都剿灭。
“林安生,你做的很棒。我承认你的确优秀!”
“那,咱们算是过命的交情了?”
“对,生死之交。你这个兄弟,我认了。”
“生死之交,你过来一下。”
林安生招招手。
顾鹰屁颠屁颠跑过去,昂着头,“咋了?”
林安生略带羞涩,声音柔柔:“我恐高,不敢直接跳下去。你接住我。”
顾鹰:······
虽然是一脸无语,却还是乖乖张开双臂,稳稳接住了林安生。
抱住的刹那。
顾鹰还是后退了半步,想不到林安生看着瘦弱,抱起来是真的沉重。
“谢谢。”
“不客气。”
顾鹰弯腰拾起地上的人头,塞进包裹里,血液没有流干,还湿漉漉的。
林安生是又恶心又无奈地问道:“你怎么还有收藏人头的癖好?这也太变态了。”他不忍直视,眼皮跳了几下。
“你不懂。我毕竟是女子,马上进入军营,肯定有人不服我。我需要这些人头,证明我的实力。陛下抬举我,准我特例进入军营,可大众都是不认可我的。和你不一样。我需要用数倍的努力去证明自己。”
顾鹰也不喜欢,奈何,她需要些东西来证明自己。
闻言。
林安生变了变神色,强忍恶心,翘着兰花指,捡起一颗满是血污的人头,塞到顾鹰的包裹里。
朋友,就是一边嫌弃你,一边帮着你。
在这一天。
顾鹰和林安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从共同奋战开始。他们的故事,还很长,无法用一两句概括。却,能一眼看到他们的结局,就是永不分离。
从村子,走到军营。
到达时刚好是傍晚,昏黄色的霞光搅弄风云,天空宛如稀碎的蛋花汤。
消息,从皇城传到军营,不过两日。
所有人都注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私下里的窃窃私语,从来没有停止过。
直到。
他们走到中央。
“我知道你们,是来军营体验几日。放心,陛下特意交代关照你们。那边,是你们的住处。每日会有专门的吃食,送到你们的营帐。”
说话者,满是鄙夷和不屑。
要知道军营里素来是以实力取得众人的崇拜。就连花自香当初,都是从最底层的小士兵,一步步走上来的。不然,光凭着将军之子,是难以服众。
呼啸的风,疾驰而过。
军营里四面八方,涌来一阵阵寒意。
那一双双陌生的眼神里,饱含深意,或是不屑,或是嫉妒······
顾鹰噌的一下将满是血污的包裹往地上一丢,里面的人头滚出来,“强盗屠村,我与林安生共同镇压。共十二个人。这里,是十二个人头。你数数。可有遗漏。”
参将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清明。
他俯身望着地上的人头,再抬头望着顾鹰和林安生,眼神变得肃穆与敬佩,语气也变得正经而严肃:“不错,真是十二个人头。你们做得不错。漂亮!来人呐!顾鹰和林安生击杀强盗,为民除害,今晚,设下宴会,专门庆贺!顺便庆祝新人来到,宰猪一头!”
“遵命!”
两名士卒站出来,大声回应。
与此同时。
军营里那些人的目光,从不同变成相同,都是敬佩与服气,心里无不赞许,都在感叹陛下英明。
其实。
有些时候。
去反驳,用实际的例子证明,好过大嗓子吵嚷。
顾鹰心里压着的巨石算是落了地。
“报!有敌军偷袭!”
参将立刻反应:“全军戒严,第一列出,随我去探路。”
顾鹰道:“我也去。”
林安生不言语,但是眼神都写满了要去。
参将犹豫:“你们跋山涉水,此前已经与强盗交手,急需修养。不如,在军营里休息两日。以后,作战的机会多的是。”
顾鹰坚定要去,参将也不好拒绝。
边疆,位于南夏和北夏的中间。一旦,有敌情,就是第一个开战的地方。多年的和平中,不妨偶尔的小偷袭。尤其是前不久,北夏拿失踪的士兵当借口,小偷袭变成大动作。动作频率提高,死亡的人数也急剧增加。
顾鹰和林安生是初来乍到,还没有熟悉,也不敢冲在最前面。
参加比较细心,带着他们的同时,不怕麻烦,在一一讲述有关于北夏敌军的事情。他是花大雨一手带出来的兵,算是花大雨的亲信,为人正直。在军营里,他有着一定的威望。
天色渐晚。
飞驰而来的毒箭,是一点没有少。
“小心!”
林安生不会武功,视力却很好,能看到数千米之外的东西。这算是,他入伍最大的优点。
顾鹰背上箭袋,林安生默契地站在她的身后,报告具体的敌军位置。在林安生的“千里眼”把控下,加上顾鹰的百发百中箭术,两个人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射杀十来个敌军。吓得敌军暂停动作。
“我有个想法,在你的箭上涂上易燃的棉布,点上火,再射出去。”
“现在哪有···”
顾鹰的话还没说话,参将补充道:“有的,有的。我们有戴着,只是他们太远而我们的弓箭手射不中,就想最后冲锋的时候再使用。来,都给你们。”
步骤简单。
士兵在箭头上缠绕易燃的棉布,递给下一个士兵点燃,然后交到顾鹰手里,再通过视力极佳的林安生告诉具体位置,顾鹰射箭。
整个步骤不超过一分钟。
越往后,越熟练。
对面士兵中箭倒下,火势一跃而起,点燃地上的枯草,瞬间就连绵千里,成为燎原之势。
不多久。
敌军退散。
此番。
大获全胜。
还是头一次,我方士兵没有一个人伤亡的,甚至流血的都没有。
“今晚。你们太厉害了。”
“谢谢夸奖。”
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
参将就是将顾鹰和林安生从普通列兵,提拔到兵长。
“我投身军营,是想要保卫南夏。并不是贪图荣华富贵。参将,还是不要提拔我。我不想当兵长。”
来军营第一日。
就连立两功。
照这个趋势当上将军,估计就是三五个月的事情。别人穷极一生,都到不了副将的位置。而他们一天,就一天从普通列兵升级为兵长。
参将娓娓道来:“你们很出色,提拔你们,不是将军的意思,也不是陛下的意思。是我们所有的士兵的意思。这是第一。其次,要知道,军营里很多机密很多任务,是普通列兵无法知晓无法去执行的。你们既然这么优秀,就应该去挑战难度更高的任务,不是吗?”
士兵们都围在外圈,高呼顾鹰和林安生的名字。
在呐喊声中。
顾鹰接受了提拔。
林安生随着顾鹰去做,也接受。
篝火通明,照亮夜空。
辉煌的星河与地面的篝火形成鲜明的对比。
夜的帷幕下。
士兵们载歌载舞。
时隔已久。
他们终于扳回一成,在对战中把北夏的军队击溃。那是洋溢在脸上的自豪。保护边疆,就是保卫南夏。这里是南夏的第一道屏障。是万万不能被攻破的。自从花大雨和花自香去了皇都,他们心里总归是有些害怕。
现在好了。
顾鹰和林安生来了,他们就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终于不用提心吊胆,想着北夏的队伍什么时候打过来。
举起酒杯。
顾鹰对着林安生一饮而尽,“兄弟,咱们能站稳脚了。”平日不善喝酒的林安生,也一股脑喝完酒,“对,我早说了,我天生适合当兵。算命的也说了,我是个大将军的命。”
她笑笑,又狂饮几杯下肚。
原想着女子进入军营,会比男子艰难地很。没想到,这么简单。她就是解决了几个强盗,杀了几个敌军,就能得到全军营的尊敬。在军营赢得尊重,可比在皇都里赢得尊重容易得多。军营里的士兵,想的很简单,谁厉害就佩服谁。
在这里,没有身份鸿沟,只要你足够有实力,就是胜者。
没有高低贵贱,没有男尊女卑,有的只是强者和弱者。
她笑着笑着,眼睛不经意间滑落一滴泪,是喜极而泣,心里想着,我算是来对地方了。
我要成为南夏第一女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