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又落起了雨,绵延不绝的雨,像要下到时间尽头,整个城市笼罩在潮湿雨丝织成的大网中,昏昏入梦。

    叶鑫躺在床上,迷蒙中听到外面门锁响动,有人走了进来,顺手打开了客厅的大灯。

    她下床去看,透过门缝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那人正把上身的警服脱下,又拿在手上抖了抖雨水,挂在了衣架上。

    “爸爸……”叶鑫轻轻呼喊了一声,便打开门,飞到了男人身边。

    男人转过脸来,正是叶长安。叶长安摸了摸叶鑫的头发,嗓音沉而哑,“作业写完了吗?”叶鑫惘惘地点头。

    叶长安又说,“你妈让我早点回家,说今天包饺子吃。走,我们去厨房看看。”

    厨房的门拉开,沈霞果然在里面,正忙着擀面皮,馅料已经调好了,盛在碗里,是叶鑫爱吃的鸡蛋豆腐馅儿。浑圆紧实的饺子皮,从沈霞灵巧的手下冒出来,一张张摊在了案板上,

    沈霞笑道“你们进来做什么?”叶长安撸起袖管,殷勤道“今天我帮你包饺子。”沈霞笑他那双拿枪抓人的糙汉手,怎么做得来这种精细活。

    叶长安不甘示弱,非要露一手,只见他右手揭起一张面皮,左手挖了一勺饺子馅,然后把面皮一合,两只手有模有样地捏起来,一套动作下来,一只饺子总算成形了,但是张牙舞爪,模样怪异。

    叶鑫格格地笑,学起叶长安,抓起一张面皮包起来,沈霞拦不住,又是气又是笑,絮叨着“你们俩净给我添乱!”

    一只毛绒绒的小狗一颠一颠跑来,蹭到叶鑫脚下,叶鑫蹲下来看,是豆豆。

    豆豆张着乌黑湿润的眼睛,歪起脑袋看她,叶鑫牵起它的一只爪子,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问道“豆豆,豆豆,怎么是你?”

    她从豆豆透亮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脸,一张稚嫩的,十三四岁的少女脸庞。眼泪倏然从眼角滑落,濡湿了头发。她惊惶地抬头,看向父亲,然而叶长安已不见了身影。眼前只有一片空洞的白,那是房间的屋顶。

    是一场梦,又像时光旅行,带她重温了一次小团圆。

    她用手抹去眼角的潮湿,转头望向窗外,天色微明,雨水已经停了,偶尔有树上的水滴滑落,啪嗒一声打在地上。

    初春的天气,风已经不再凛冽,有阳光的时还能嗅到大地回暖的气息,可是春天并没有真正降临,一场风雨之后,空气顷刻变得阴冷,仿佛冬天又回来了。

    如同这世间的生离死别,漫长的时间能驱散它带来的伤痛,但在寂静无人的某一刻,又会重新回到伤痛中。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叶鑫第一次经历的离别,是和小狗豆豆。豆豆是一只雪白的博美犬。十三岁那年,在她的软磨硬泡以及叶长安的助攻下,沈霞才同意了叶鑫养狗的想法。

    叶鑫非常喜欢豆豆,每天傍晚都牵到楼下遛一遛。豆豆跑丢过一次,沈霞母女花了一天时间寻找,还好找到了,叶鑫抱着失而复得的豆豆,激动不已。但没过多久,豆豆还是走了。那天,叶鑫放学回到家,照例去找豆豆,唤了半天没有动静。叶鑫问母亲,豆豆去哪了。沈霞脸色难看,说又走丢了,叶鑫放下书包就要去找,被沈霞拦住了,她劝阻半天没有用,终于松口说道,“豆豆死了,你找不回来了。”死了?叶鑫哭着问怎么死的,沈霞不看她,低声说,狗得了急病,抱去兽医院看,没治好,直接埋了。

    叶鑫气得转身回到房间,把门砰地关上了。半夜里她起身去卫生间,刚一开门,便看到客厅阳台的灯还亮着,母亲坐在阳台上发呆,客厅的电话突然响起,沈霞忙接了,接了之后就恨声道“你终于有时间回电话了,我还以为你也死了呢!”沈霞的声音听上去忽高忽低,听得出她在努力压低嗓音,但愤怒的情绪又会突然间把她的音量顶上去。

    “你最近是不是又招惹什么人了?”她的声音一顿,克制着渐渐低下去,但叶鑫还是听到了,“今天豆豆跑出去后被人打死了,肚皮上一个碗口大的血洞,身子下还掖了一张纸,你知道上面写的什么吗,——莫管闲事!我都没敢跟女儿说。”

    “你现在不要说什么不是闲事,是警察职责,你先想想我,想想女儿,我们每天过得提心吊胆,凭什么?”

    那天之后,叶鑫再也没提过要养小动物。沈霞以为她忘不掉豆豆,其实叶鑫是害怕,不想再枉送一条生命。

    叶长安停职在家的那段时间,叶鑫对叶长安的态度很冷淡,她信了报纸上对父亲的指控,同时想起豆豆的死和他有些干系,更不想同他如往日般亲近。

    即便后来她偷听到段磊与叶长安的对话,了解到父亲有可能是冤枉的,一时间却还是别别扭扭,不愿意跟叶长安好好说话。

    叶长安去新吉县的那天早上,叶鑫朦胧中看到父亲的身影,他立在门边注视了一会自己,然后阖上房间门,走了。

    叶鑫有些怅然,翻了个身,小声叨咕着“算了,等你回来以后再和好吧。”

    但是命运并没有给他们“和好”的机会,在一个平常的清晨,叶长安死在了赶回家的路上。

    揭开白色殓布的刹那,叶鑫感到自己的身体,也被呼啸而来的卡车撞得四分五裂。

    追悼会那天,天空铺满密云,风吹过来,像一只冰凉的手摸在脸上,摸到了冷透的泪痕。

    叶鑫曾经和严许聊起过,如果真的有时光机,他们会选择去什么时候。叶鑫选择回到过去,严许问,回到过去做什么呢?

    叶鑫说,要回到父亲去新吉县之前,想尽办法阻止他去那个地方,但其实,她心里也没把握,也许生死之事根本不是她能干预的。但她还是要选择回到那时候,至少可以跟他多相处一刻,多说几句话,告诉父亲,她知道他是个好人。

    段磊在父亲去世两个月后,登门看望了叶鑫母女。那场车祸把他伤得很重,好在性命保住了,他在医院里足足待了两个月。

    一出院他就去了墓园,看完叶长安,又来了叶家。

    家里的墙面挂上了叶长安的遗像,他不敢多看,怕看多了会说不出话来。

    “这里能修复吗?”沈霞用手指了指额头的位置——段磊的额头多了一道长疤,这让他的脸看起来有些颓废。

    “等它自己恢复吧。”段磊回答。

    三年后,叶鑫上考上了大学,段磊前来祝贺。

    趁沈霞去厨房泡茶时,叶鑫看着自己的脚尖,低声问段磊,“我爸的死,是不是跟他当时查的案子有关?是不是有人故意害死他的?”

    段磊愣了片刻,才说,“我之前也跟你有一样的想法。但这几年,我调查了很多线索,结果证明,那就是一场交通意外。”

    叶鑫抬头看他的眼睛,希望从他的眼神中找出他撒谎的证据。但段磊别过脸去,不和她对视,“好了,你马上就是大学生了,开心一点,没事多陪妈妈说说话。”

    叶鑫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光霁社,对于这件事,叶鑫还是没有放弃追问,“我爸的死,真的只是意外?”

    段磊点头,看住了她的眼睛,“是的,只是意外。我知道你无法释怀,想把痛苦转化成仇恨,但事实终究是事实。”

    事实终究是事实——就像死亡一样,只能接受,或者说忍受。别的什么也做不了,也不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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