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无名极有悟性,这是归云山仙长们的共识。
一套剑法,普通弟子光剑招剑形就要练上一年半载,而她只是托着腮坐在旁边看弟子们操练一遍,就能用树枝分毫不差地舞出来。
繁复的阵法,她只消看上一眼,就能点出其中破绽。
归云山有好些个仙长想收她做真传弟子,但奈何胡无名是个跑两步就喘,丹田一丝法力也没有的。
用仙长们的话来说,像是一匹千里马拉着没轮子的车,哪怕这马再好,车也难动半分。
凌长风也曾想教她一些剑法,用以自保。
他自小就是被被练大的,李微言对他向来是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所以他惯性地认为自己那套练法稍微减减强度就可以给别人用了。
结果胡无名刚练没多久就直接昏倒过去,高烧烧了三天,一周没下床,灵药针灸轮番上,才将将缓过来。自那以后凌长风再也不提教什么剑法的事情了。
对这副身体,胡无名也不是没想过办法。
以前那个叫洛小小的姑娘曾搞出过不用法力也能引动法术的手环。
之前胡无名去谢秋贤的洞府找寻,但找了一天,一点洛小小的东西也没找到,想来应该是都被谢秋贤带走了。
谢秋贤一云游就是十年五载,怕是找不到人。
嗨呀……洛小小那些奇思妙想,什么不用法力也能日行千里的车,凡人也可飞天的机关,不用日晷也能判断时辰的手镯,胡无名只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多听听。
既来之则安之。胡无名病在床上的时候终于也认命了,这副躯壳弱柳扶风的,一动就散架,连锻体都没可能了。
她病着的这段时日,慈遥元君一直衣不解带地照顾着,胡无名窝在她怀里的时候,会难得完全放松下来,把头埋进元君的臂弯里哼哼唧唧地撒娇,就好像真的是个五六岁的孩子似的。
慈遥元君很喜欢孩子,但从来也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于是她对待每一个孩子,都好像是自己的孩子。
胡无名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又动弹不得的时候,便嚼着凌长风送来的点心,望着房梁琢磨。
在山上这些时日里,凌长风与她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剑侠的模样相去甚远。
以前那个少年游侠无论在哪都好像闪闪发光,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可如今的凌长风,总是沉默寡言,明珠蒙尘,好似已泯然众人矣。
可凌长风的剑意,她见过,锋芒不输当年半分,甚至练剑的刻苦也未曾松懈。这般的名剑,当真要在这山中蹉跎一生,任由剑身锈蚀了不成?
更何况这还是她亲自磨出来的剑!
于是她病一好,就跑去后山,与云鹤阴谋商量,想着要不随意寻个借口,将他轰下山去。
云鹤道人无奈笑道:“你可曾问过他自己愿不愿意?”
『我是他师父。』
“呵呵。”云鹤捋须。“胡无名是胡无名,李微言是李微言。况且,你也不该总替他做主。”
胡无名哑然。
是夜,胡无名从万里那借了一点神通,打算摸黑翻进凌长风卧房,但窗槛对目前的她来说有点太高了,她环顾四周,从花坛里搬来几块砖垫脚,然后扒拉着窗框,笨拙地爬上去,
等到好不容易翻进去了,另一边的高度又摔了她一个屁股墩,胡无名爬起来,一抬头就看见凌长风披着一件外衣站在她面前,眉眼间有几分疑惑,几分担忧。
胡无名尴尬地咳了两声,掸了掸衣摆。
凌长风点上灯,想看清她的手语,同时也是为了让她也看清自己。“这么晚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他说的同时也打着手语。
烛火摇曳,映着黑暗中她亮起的诡异金眸,瞳孔扩得极大,直到金色的眸子变成一圈金环。
随着几声风铃响起,金环开始重影,凌长风逐渐有些恍惚。
凌长很久不做噩梦了。
当他再次置身在那片被血染红的荻花洲时,他有些慌乱。上一刻他还能意识到这是做梦,但下一刻便又忘记。
独步江湖的剑侠消失不见,他又变回了那个无能为力的五岁孩子,被恐惧和无助驱使着在荻花丛中逃命。
荻草叶子和花穗刮得他脸上胳膊上都是细小的伤口,很疼,但他不敢停。
他觉得跑到这荻花洲的尽头,就会有人救他。
可没有。
那里本该有人的。
凌长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想,也不知道自己看到空荡荡的荻花丛时为什么会失落。
一晃神的功夫,追兵已至。
正当他以为自己要命丧刀下时,千钧一发之际,剑光闪烁,鲜血四溅,眼前追兵登时四分五裂。
凌长风转身看去,来者是一位鬓边几缕白发的中年人,双目如电,面如刀削,手中长剑拭血,已然入鞘。
凌长风像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跪下磕头,几乎要将头磕破了,央求剑客救人。
剑客叹息一声,摇了摇头。最后只带走了他。
凌长风拜了剑客为师,苦练剑法,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从不喊一声苦。好在他也算有天分,十几年里学到了几分剑客的精髓。
十八岁那年,剑客送他一把剑,让他去闯荡江湖,报仇雪恨。
年轻的少年接过剑,叩谢了剑客的恩情,策马向江湖而去。
少年杀伐果断,剑下败者无数,连天下第一剑客也与他打得平分秋色,自此少年名声大噪,成了许多人的座上宾。
他一路查到苏州,手刃了几位世伯,又查出长生楼在苏州的阴谋,长生楼打算借英雄大会杀尽少年英才。而凌长风挫败长生楼刺客,出尽风头。
凌长风颜貌出众,又剑法超群力挫群雄,自是引得红颜侧目。孟大小姐本就与他幼时有故,如今更是一见倾心,非他不嫁。
少年人正是血气方刚时,孟大小姐几声“长风哥哥”几乎能叫人的骨都酥了。
最后自然是郎有情妾有意,二人互诉真心,私定了终身。后来凌长风行走江湖时,孟菡兮始终伴在身侧,留下了江南侠侣的美名。
凌长风挽着佳人,街边匆匆路过一个额上系着红绳的女方士,念叨着“应该来得及……”,随后擦肩而过,只留下一缕清风。
他不知为何回了头,而那系着红绳的女子却已匆匆忙忙地走远了。
“长风哥哥在看什么?”孟菡兮问道。
“……没什么。”
有孟家的势力相帮,凌长风在江湖上更是如虎添翼,查起旧案来也毫无阻塞。最后查出当年飞云庄的惨案,竟是因几位世伯嫉妒天下第一庄的地位,才勾结了杀手组织灭了飞云庄的门,意欲取而代之。
凌长风如愿斩了当初杀害了他父母的贼首,报了家仇后,与孟菡兮成了婚。
孟家大小姐出嫁,排场自然大得吓人,红妆几乎铺了半城。
在婚宴上,凌长风又看到那个头上系着红绳的方士,在众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的时候,她在吃东西,在众人迎上来贺喜的时候,她还在吃东西。
直到他与新娘子对拜行礼,那方士才从饭桌上勉为其难地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吃东西。
行完礼,新娘子回了婚房,凌长风留在前堂与客人们敬酒,可他走到刚刚那方士所在的角落时,这里除了满桌的空盘子之外,什么也没有。
之后他查了一下礼册,没找到这个人。
果然是个没有交礼金就混进来蹭饭的家伙。
不过这点无关紧要的小插曲,他很快就忘到了脑后。
后来他听说北方出了一件大事,说是几百年前的天师重现人间,斩除了邪佞,拯救了天下苍生。他只是笑笑,这般离奇的神话故事,听听也就罢了。
大婚之后,凌长风决定回到家乡,重振飞云庄。孟菡兮善商贾,又有厚实的嫁妆,凌长风有名望,有武功,二人相互扶持,几年时间竟真的将飞云庄重建起来。
天下第一庄时隔多年再次回到了江湖之上。
旧仇已报,家门复兴,凌长风所求之事皆已了结。可他总觉得心里有何处空落落的,似乎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或许是树大招风,又加之早年间剑下恩怨不少,凌长风总能遇到刺杀或是挑战,不过他的武功是江湖一流,这点麻烦自然不在话下。
可世上没有百战百胜的将军,寻仇者前赴后继,而他只消败一次,就够了。杀人者,人恒杀之。那一次总会到来,无非早晚罢了。这是江湖人的宿命。
那一次到来的时候,正值风雨交加,大雨迷了他的眼睛,他的剑慢了半分,就被对方的剑穿透了胸腔。这一剑虽未立刻取了他性命,但也只是多苟活一会儿罢了。
手下侍卫慌乱地把他背到最近的破庙,尝试着止血,可始终徒劳。
凌长风并不畏死,他只是觉得惋惜,死在异乡,不能回去再见妻儿最后一面。
破庙里宿着一个女方士,方士被侍卫的声音吵醒,睡眼朦胧地从角落里爬起来,凑上来看了两眼,随后摇了摇头。“没救了。”
侍卫要跟她动手,被凌长风厉声喝止。“住手。”
“可是庄主……”侍卫恨恨地瞪了那方士一眼,收回了刀。
方士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并没有把侍卫的敌意放在眼里,转而问躺在干草堆上的凌长风:“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这一生可有何遗憾?”
凌长风咳出一口血,笑着应道:“我这一生,快意恩仇,死得其所,并无遗憾。”
方士垂眸看他,又闭上眼睛,喃喃道:“是啊,快意恩仇……本应如此。”
“不……”凌长风又道。“……憾事…确有一件,我似乎忘记了什么东西,始终想不起来……”
“既然想不起来,那就说明不是什么重要之事。”她摆了摆手,扭头看了看破落木门外瓢泼的大雨。
雨声淅沥不停,凌长风只觉得四肢越来越冷,侍卫用银子买下方士身上的干净衣服盖在他身上,可依然冷极了,雨水的寒意趁着他虚弱刺入他的骨髓里。
方士摇了摇头,转身走入雨中。凌长风只看见她的身影在雨中越发模糊,最后消失不见。不知怎的,两行清泪顺着眼角躺下来,他甚至不知自己为何流泪。
再醒来时,他躺在归云山的卧房中,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
“真是……做了好长一个梦……”凌长风揉了揉眉头,他想不起来昨夜他是怎么睡着的了,正准备起身,却发现床边露出半个脑袋,一双眼睛,一只灰,一只墨蓝,滴溜溜地盯着他。
凌长风无奈地笑笑:“你的病全好了?”
胡无名点了点头。
『你说梦话,做梦了?』她抬手问道。
“是啊。”凌长风点头。
『是好梦,还是噩梦?』
“……都不算。”凌长风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更像是……在梦里度过另一种人生,仗剑天涯,快意恩仇,还成了有钱有势的天下第一庄的庄主。”
『你想过那样的人生吗?』
凌长风的目光落到床边挂着的灵钧剑和一柄剑,轻笑着摇了摇头。“不,现在这样就很好。”
床前的狐狸崽子突然激动地跳起来,手舞足蹈地比着『没出息!』
“你还小……这世上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对或不对来判断的,等你长大就知道了。”凌长风叹了口气。“那样的人生固然很好,可若代价是我与她相逢却不识,我宁愿不要。”
胡无名呆愣片刻,神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又比了一句『没出息』,然后跳着拨开门栓跑出门去了。
凌长风实在是个不争气的徒儿,一身武艺,干嘛不回去做天下第一庄的庄主,却要在这山门蹉跎一生,这不是枉费了她那么多年的教导。真是倔驴一头。
她一边走一边踢石子解气,走到池边,看到水中如今自己的模样,念头突然通达了。看着水中倒影,她咯咯地笑出声来。
诸天群神里,她是顶没出息的那一个了。现在倒是望徒成龙了,她怎么好意思的。
正入神,身后不知被谁推了一把,胡无名直接栽进水池里,好在她会游泳,扑腾半天爬上岸来,又打了几个喷嚏。
『这帮小孩真是越来越过分了。』胡无名拧着袖子,走到刚刚的位置,比了一下地上的脚印。『又是那几个……没完没了的。』
万里落到她身边,看她这副落汤鸡的模样就知道她又遭欺负了。“谁动的手?我去揍他。”
胡无名上下打量他一遍,然后点点头,带他揍人去了。
『事不过三,也该让他们吃点苦头了。』
堂堂的上神,带着小弟去揍小孩,众神里应该也找不到比这更没出息的了。最后还勉强打了个平手,这就更没出息了。
等到慈遥元君和木冬雪来领人的时候,被揍的几个臭小子满脸青紫,憋着气在一边罚站,而哭得最厉害的狐狸崽子脸上干干净净,连道划痕都没有,只是湿漉漉的,显得十分可怜。
慈遥元君心疼极了,抱着狐狸就回了洞府,万里被木冬雪罚去扫地,至于那几个小子,被罚到思过崖关两个月禁闭。
睚眦必报是狐狸的美德。
胡无名回去又病了几天,出来的时候人瘦了一圈,脸色苍白,很是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只要见了她这副模样的人,都为她感到不公,觉得欺负她的人实在太过分了。
只有来归云山拜访的游吴游道长,瞥见她这副弱柳扶风的样子,险些没有当场笑出来。
『你也有今天啊,李微言。』
胡无名脸上保持礼貌的微笑,回头就在招待游吴的饭菜里撒了半罐盐。
游吴被齁得半死,也不恼,很平静地跟长老反馈饭菜极难吃,这是刻意排挤,严重影响了仙门间的友谊交往,最后的结果是连累整个厨房一起挨罚,扣了一个月的月钱。
凌长风困惑地检查食材和调料时,胡无名在一旁目光游移。
他对扣钱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是搞不明白饭菜究竟是哪个环节变难吃的,他亲自选的食材,下的厨,装的盘,期间厨房里的大家各忙各的,只有胡无名在逛……
凌长风转头看向目光游移的胡无名。
“是不是你干的?”
胡无名也转头,不看他说什么。
“胡,无,名,别想蒙混过关。”
『因为他讨厌!』胡无名拔腿开溜。
游吴这套反击打得从容不迫,胡无名把正在扫地的万里抓过来,让他去无名殿递个话,胡无名在纸上奋笔疾书:
『雀儿你去趟无名殿,跟司务说以后库房锁上,千面神君要是来,让他一个石子儿都别想拿走。』
“啊?无名殿?我,我飞不到天界……”
胡无名低头又写:『从江林竹庐的仓库走。』
“江林竹庐……诶,等等你怎么知……大人?!!”万里的眼睛瞪得溜圆。
胡无名点点头,塞给他一块从厨房顺来的蜜饯,还有无名星君的印信。
『好雀儿,快去吧。』
一套剑法,普通弟子光剑招剑形就要练上一年半载,而她只是托着腮坐在旁边看弟子们操练一遍,就能用树枝分毫不差地舞出来。
繁复的阵法,她只消看上一眼,就能点出其中破绽。
归云山有好些个仙长想收她做真传弟子,但奈何胡无名是个跑两步就喘,丹田一丝法力也没有的。
用仙长们的话来说,像是一匹千里马拉着没轮子的车,哪怕这马再好,车也难动半分。
凌长风也曾想教她一些剑法,用以自保。
他自小就是被被练大的,李微言对他向来是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所以他惯性地认为自己那套练法稍微减减强度就可以给别人用了。
结果胡无名刚练没多久就直接昏倒过去,高烧烧了三天,一周没下床,灵药针灸轮番上,才将将缓过来。自那以后凌长风再也不提教什么剑法的事情了。
对这副身体,胡无名也不是没想过办法。
以前那个叫洛小小的姑娘曾搞出过不用法力也能引动法术的手环。
之前胡无名去谢秋贤的洞府找寻,但找了一天,一点洛小小的东西也没找到,想来应该是都被谢秋贤带走了。
谢秋贤一云游就是十年五载,怕是找不到人。
嗨呀……洛小小那些奇思妙想,什么不用法力也能日行千里的车,凡人也可飞天的机关,不用日晷也能判断时辰的手镯,胡无名只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多听听。
既来之则安之。胡无名病在床上的时候终于也认命了,这副躯壳弱柳扶风的,一动就散架,连锻体都没可能了。
她病着的这段时日,慈遥元君一直衣不解带地照顾着,胡无名窝在她怀里的时候,会难得完全放松下来,把头埋进元君的臂弯里哼哼唧唧地撒娇,就好像真的是个五六岁的孩子似的。
慈遥元君很喜欢孩子,但从来也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于是她对待每一个孩子,都好像是自己的孩子。
胡无名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又动弹不得的时候,便嚼着凌长风送来的点心,望着房梁琢磨。
在山上这些时日里,凌长风与她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剑侠的模样相去甚远。
以前那个少年游侠无论在哪都好像闪闪发光,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可如今的凌长风,总是沉默寡言,明珠蒙尘,好似已泯然众人矣。
可凌长风的剑意,她见过,锋芒不输当年半分,甚至练剑的刻苦也未曾松懈。这般的名剑,当真要在这山中蹉跎一生,任由剑身锈蚀了不成?
更何况这还是她亲自磨出来的剑!
于是她病一好,就跑去后山,与云鹤阴谋商量,想着要不随意寻个借口,将他轰下山去。
云鹤道人无奈笑道:“你可曾问过他自己愿不愿意?”
『我是他师父。』
“呵呵。”云鹤捋须。“胡无名是胡无名,李微言是李微言。况且,你也不该总替他做主。”
胡无名哑然。
是夜,胡无名从万里那借了一点神通,打算摸黑翻进凌长风卧房,但窗槛对目前的她来说有点太高了,她环顾四周,从花坛里搬来几块砖垫脚,然后扒拉着窗框,笨拙地爬上去,
等到好不容易翻进去了,另一边的高度又摔了她一个屁股墩,胡无名爬起来,一抬头就看见凌长风披着一件外衣站在她面前,眉眼间有几分疑惑,几分担忧。
胡无名尴尬地咳了两声,掸了掸衣摆。
凌长风点上灯,想看清她的手语,同时也是为了让她也看清自己。“这么晚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他说的同时也打着手语。
烛火摇曳,映着黑暗中她亮起的诡异金眸,瞳孔扩得极大,直到金色的眸子变成一圈金环。
随着几声风铃响起,金环开始重影,凌长风逐渐有些恍惚。
凌长很久不做噩梦了。
当他再次置身在那片被血染红的荻花洲时,他有些慌乱。上一刻他还能意识到这是做梦,但下一刻便又忘记。
独步江湖的剑侠消失不见,他又变回了那个无能为力的五岁孩子,被恐惧和无助驱使着在荻花丛中逃命。
荻草叶子和花穗刮得他脸上胳膊上都是细小的伤口,很疼,但他不敢停。
他觉得跑到这荻花洲的尽头,就会有人救他。
可没有。
那里本该有人的。
凌长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想,也不知道自己看到空荡荡的荻花丛时为什么会失落。
一晃神的功夫,追兵已至。
正当他以为自己要命丧刀下时,千钧一发之际,剑光闪烁,鲜血四溅,眼前追兵登时四分五裂。
凌长风转身看去,来者是一位鬓边几缕白发的中年人,双目如电,面如刀削,手中长剑拭血,已然入鞘。
凌长风像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跪下磕头,几乎要将头磕破了,央求剑客救人。
剑客叹息一声,摇了摇头。最后只带走了他。
凌长风拜了剑客为师,苦练剑法,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从不喊一声苦。好在他也算有天分,十几年里学到了几分剑客的精髓。
十八岁那年,剑客送他一把剑,让他去闯荡江湖,报仇雪恨。
年轻的少年接过剑,叩谢了剑客的恩情,策马向江湖而去。
少年杀伐果断,剑下败者无数,连天下第一剑客也与他打得平分秋色,自此少年名声大噪,成了许多人的座上宾。
他一路查到苏州,手刃了几位世伯,又查出长生楼在苏州的阴谋,长生楼打算借英雄大会杀尽少年英才。而凌长风挫败长生楼刺客,出尽风头。
凌长风颜貌出众,又剑法超群力挫群雄,自是引得红颜侧目。孟大小姐本就与他幼时有故,如今更是一见倾心,非他不嫁。
少年人正是血气方刚时,孟大小姐几声“长风哥哥”几乎能叫人的骨都酥了。
最后自然是郎有情妾有意,二人互诉真心,私定了终身。后来凌长风行走江湖时,孟菡兮始终伴在身侧,留下了江南侠侣的美名。
凌长风挽着佳人,街边匆匆路过一个额上系着红绳的女方士,念叨着“应该来得及……”,随后擦肩而过,只留下一缕清风。
他不知为何回了头,而那系着红绳的女子却已匆匆忙忙地走远了。
“长风哥哥在看什么?”孟菡兮问道。
“……没什么。”
有孟家的势力相帮,凌长风在江湖上更是如虎添翼,查起旧案来也毫无阻塞。最后查出当年飞云庄的惨案,竟是因几位世伯嫉妒天下第一庄的地位,才勾结了杀手组织灭了飞云庄的门,意欲取而代之。
凌长风如愿斩了当初杀害了他父母的贼首,报了家仇后,与孟菡兮成了婚。
孟家大小姐出嫁,排场自然大得吓人,红妆几乎铺了半城。
在婚宴上,凌长风又看到那个头上系着红绳的方士,在众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的时候,她在吃东西,在众人迎上来贺喜的时候,她还在吃东西。
直到他与新娘子对拜行礼,那方士才从饭桌上勉为其难地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吃东西。
行完礼,新娘子回了婚房,凌长风留在前堂与客人们敬酒,可他走到刚刚那方士所在的角落时,这里除了满桌的空盘子之外,什么也没有。
之后他查了一下礼册,没找到这个人。
果然是个没有交礼金就混进来蹭饭的家伙。
不过这点无关紧要的小插曲,他很快就忘到了脑后。
后来他听说北方出了一件大事,说是几百年前的天师重现人间,斩除了邪佞,拯救了天下苍生。他只是笑笑,这般离奇的神话故事,听听也就罢了。
大婚之后,凌长风决定回到家乡,重振飞云庄。孟菡兮善商贾,又有厚实的嫁妆,凌长风有名望,有武功,二人相互扶持,几年时间竟真的将飞云庄重建起来。
天下第一庄时隔多年再次回到了江湖之上。
旧仇已报,家门复兴,凌长风所求之事皆已了结。可他总觉得心里有何处空落落的,似乎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或许是树大招风,又加之早年间剑下恩怨不少,凌长风总能遇到刺杀或是挑战,不过他的武功是江湖一流,这点麻烦自然不在话下。
可世上没有百战百胜的将军,寻仇者前赴后继,而他只消败一次,就够了。杀人者,人恒杀之。那一次总会到来,无非早晚罢了。这是江湖人的宿命。
那一次到来的时候,正值风雨交加,大雨迷了他的眼睛,他的剑慢了半分,就被对方的剑穿透了胸腔。这一剑虽未立刻取了他性命,但也只是多苟活一会儿罢了。
手下侍卫慌乱地把他背到最近的破庙,尝试着止血,可始终徒劳。
凌长风并不畏死,他只是觉得惋惜,死在异乡,不能回去再见妻儿最后一面。
破庙里宿着一个女方士,方士被侍卫的声音吵醒,睡眼朦胧地从角落里爬起来,凑上来看了两眼,随后摇了摇头。“没救了。”
侍卫要跟她动手,被凌长风厉声喝止。“住手。”
“可是庄主……”侍卫恨恨地瞪了那方士一眼,收回了刀。
方士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并没有把侍卫的敌意放在眼里,转而问躺在干草堆上的凌长风:“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这一生可有何遗憾?”
凌长风咳出一口血,笑着应道:“我这一生,快意恩仇,死得其所,并无遗憾。”
方士垂眸看他,又闭上眼睛,喃喃道:“是啊,快意恩仇……本应如此。”
“不……”凌长风又道。“……憾事…确有一件,我似乎忘记了什么东西,始终想不起来……”
“既然想不起来,那就说明不是什么重要之事。”她摆了摆手,扭头看了看破落木门外瓢泼的大雨。
雨声淅沥不停,凌长风只觉得四肢越来越冷,侍卫用银子买下方士身上的干净衣服盖在他身上,可依然冷极了,雨水的寒意趁着他虚弱刺入他的骨髓里。
方士摇了摇头,转身走入雨中。凌长风只看见她的身影在雨中越发模糊,最后消失不见。不知怎的,两行清泪顺着眼角躺下来,他甚至不知自己为何流泪。
再醒来时,他躺在归云山的卧房中,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
“真是……做了好长一个梦……”凌长风揉了揉眉头,他想不起来昨夜他是怎么睡着的了,正准备起身,却发现床边露出半个脑袋,一双眼睛,一只灰,一只墨蓝,滴溜溜地盯着他。
凌长风无奈地笑笑:“你的病全好了?”
胡无名点了点头。
『你说梦话,做梦了?』她抬手问道。
“是啊。”凌长风点头。
『是好梦,还是噩梦?』
“……都不算。”凌长风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更像是……在梦里度过另一种人生,仗剑天涯,快意恩仇,还成了有钱有势的天下第一庄的庄主。”
『你想过那样的人生吗?』
凌长风的目光落到床边挂着的灵钧剑和一柄剑,轻笑着摇了摇头。“不,现在这样就很好。”
床前的狐狸崽子突然激动地跳起来,手舞足蹈地比着『没出息!』
“你还小……这世上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对或不对来判断的,等你长大就知道了。”凌长风叹了口气。“那样的人生固然很好,可若代价是我与她相逢却不识,我宁愿不要。”
胡无名呆愣片刻,神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又比了一句『没出息』,然后跳着拨开门栓跑出门去了。
凌长风实在是个不争气的徒儿,一身武艺,干嘛不回去做天下第一庄的庄主,却要在这山门蹉跎一生,这不是枉费了她那么多年的教导。真是倔驴一头。
她一边走一边踢石子解气,走到池边,看到水中如今自己的模样,念头突然通达了。看着水中倒影,她咯咯地笑出声来。
诸天群神里,她是顶没出息的那一个了。现在倒是望徒成龙了,她怎么好意思的。
正入神,身后不知被谁推了一把,胡无名直接栽进水池里,好在她会游泳,扑腾半天爬上岸来,又打了几个喷嚏。
『这帮小孩真是越来越过分了。』胡无名拧着袖子,走到刚刚的位置,比了一下地上的脚印。『又是那几个……没完没了的。』
万里落到她身边,看她这副落汤鸡的模样就知道她又遭欺负了。“谁动的手?我去揍他。”
胡无名上下打量他一遍,然后点点头,带他揍人去了。
『事不过三,也该让他们吃点苦头了。』
堂堂的上神,带着小弟去揍小孩,众神里应该也找不到比这更没出息的了。最后还勉强打了个平手,这就更没出息了。
等到慈遥元君和木冬雪来领人的时候,被揍的几个臭小子满脸青紫,憋着气在一边罚站,而哭得最厉害的狐狸崽子脸上干干净净,连道划痕都没有,只是湿漉漉的,显得十分可怜。
慈遥元君心疼极了,抱着狐狸就回了洞府,万里被木冬雪罚去扫地,至于那几个小子,被罚到思过崖关两个月禁闭。
睚眦必报是狐狸的美德。
胡无名回去又病了几天,出来的时候人瘦了一圈,脸色苍白,很是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只要见了她这副模样的人,都为她感到不公,觉得欺负她的人实在太过分了。
只有来归云山拜访的游吴游道长,瞥见她这副弱柳扶风的样子,险些没有当场笑出来。
『你也有今天啊,李微言。』
胡无名脸上保持礼貌的微笑,回头就在招待游吴的饭菜里撒了半罐盐。
游吴被齁得半死,也不恼,很平静地跟长老反馈饭菜极难吃,这是刻意排挤,严重影响了仙门间的友谊交往,最后的结果是连累整个厨房一起挨罚,扣了一个月的月钱。
凌长风困惑地检查食材和调料时,胡无名在一旁目光游移。
他对扣钱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是搞不明白饭菜究竟是哪个环节变难吃的,他亲自选的食材,下的厨,装的盘,期间厨房里的大家各忙各的,只有胡无名在逛……
凌长风转头看向目光游移的胡无名。
“是不是你干的?”
胡无名也转头,不看他说什么。
“胡,无,名,别想蒙混过关。”
『因为他讨厌!』胡无名拔腿开溜。
游吴这套反击打得从容不迫,胡无名把正在扫地的万里抓过来,让他去无名殿递个话,胡无名在纸上奋笔疾书:
『雀儿你去趟无名殿,跟司务说以后库房锁上,千面神君要是来,让他一个石子儿都别想拿走。』
“啊?无名殿?我,我飞不到天界……”
胡无名低头又写:『从江林竹庐的仓库走。』
“江林竹庐……诶,等等你怎么知……大人?!!”万里的眼睛瞪得溜圆。
胡无名点点头,塞给他一块从厨房顺来的蜜饯,还有无名星君的印信。
『好雀儿,快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