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瑾望着人山人海的梅林盛景,紧了紧身上褴褛的衣衫。
隆冬时节,连轻轻吹过的风都足以把人冻僵。他裸露在外的皮肤,甚至已成了青紫色。
可他却无心怕冷,只是不断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今日,是广元一年一度的长河诗会。
广元城是天下皆知的百花圣地,春有桃李,夏有荷花,秋日赏菊,凛冬看梅。
在现任知府沈怀书上任后,为了更将广元百花之城的名声打出去,还开办了四季诗会。
而今,这五湖四海的文人墨客,便是为了十里红梅的盛开而来。
裴瑾,自然也不例外。
穿到这本书中,已经三天了。他今天才终于找到了机会,能见到自己的攻略目标。
也就是这本古早虐文的女主角——洛伞。
不过,裴瑾却更愿意将她称之为“东郭小姐”。
因为作为一本狗血虐文的女主,洛伞几乎拥有最可悲的经历。
她自小父母双亡,五岁那年在街边行乞,得书生沈怀书收养,自此兄妹相依为命。
后来,沈怀书高中探花,将义妹从老家接走,她才慢慢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若不是后来遇见男主这只狼,她应当会过完平静幸福的一生。
可十五岁那年,沈怀书却自外面带回一个小乞丐,名叫裴瑾。
初次见他时,洛伞只觉这少年枯瘦可怜,于是平日也多加照拂。他人话不多,却很机敏。进了府衙,跟在沈怀书身边,没多久就升了捕头。
当时,谁都没想到的,是一年后,裴瑾会凭空消失。
而几乎在他消失后的没多久,敌国大楚便忽然对靖宣战,太子更是挂帅亲征。
面对大楚铁骑的势如破竹,广元很快城破。
在血流成河,尸骨遍地的战场硝烟中,出逃而来的洛伞,亲眼看见,那个用长枪挑着她兄长人头的敌军主帅,正是昔年被捡回的小乞丐。
国破家亡的女主,自此沦为禁脔。
裴瑾折磨她,却又不让她死,被囚禁的那几年,她承受着裴瑾对她身心的折辱,生不如死。
最终,耗到了油尽灯枯。
裴瑾将她的尸体被以皇后之礼下葬,她就这样永生永世被困在了仇人身边。
而男主角裴瑾,在原书结局依旧坐拥万里江山。只是书评区,不乏痛骂他为“裴狗”的评论。
现在,他就是这个裴狗。
如果不是先前欠了Anna一个人情,他是怎么也不会同意接这个任务。
这时,脑海中系统的声音,冷不丁传来:“宿主,长河诗会为关键节点,请您按照原书情节进行任务。”
裴瑾漫不经心地瞧着别处,并不太想搭理它。
正想敷衍着应一声时,经过的公子哥却裹着狐裘,嫌弃地上下瞥他,回头和同伴嬉笑,“怎么这乞丐都来赛诗会了?”
裴瑾阴阴地看了他一眼。
“知道了。”散漫的应了声后,他顶着周遭异样的目光,站在了人群最外圈。
最中心处,几名穿着华贵的年轻公子正比拼着诗文。
裴瑾看着他们,刻意忽视了那几个因为他的到来,而嫌弃地捂鼻子走开的人。
尽管他身上其实并没有味道。
从刚穿来时,他就注意到,这身体的冻伤处比其他乞丐都要多。加上身上没什么味道,他猜测,原主会定期去河边凿冰,用冷水擦洗身体。
这是太子殿下沦为乞丐的底线。
裴瑾回头看了一下周围,注意着沈怀书的身影。
待会儿,他要做的,就是上前和那几位如今正得意的公子哥赛诗,再一举将他们击败,被他们污蔑,以此得到路过的沈怀书的帮助。
这样,他才能进入沈家,认识洛伞。
凉凉的眼神扫过雪色中谈笑的人群,裴瑾正欲回头,却在这时,从不远处看见了一道匆匆走来的身影。
那身影清瘦,分明出现在人山人海中,却带着遗世独立的气质。
就像心的牵引,上天的暗示,他在那一刻微微怔住,第六感本能地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洛伞。
可按照原本的剧情,她现在不应出现在长河。
裴瑾不知她为何提前来此,再想去寻她时,却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
他只得低声询问系统。
而系统回答似乎比他更茫然:“原书情节因不可抗力发生变动,宿主请灵活应对。”
“……”
好一个不可抗力。
裴瑾语气沉了下去:“你在和我开玩笑?来之前你们没说还有这样的情况。”
系统:“宿主,生活总是充满意外的。”
意外?
穿书业务员之所以能在陌生世界完成任务,和提前知道原书情节脱不开关系。
可现在原书情节发生改变,那就代表了,未来的一切都有可能改变。
蝴蝶轻轻扇动翅膀,或许就能让地球另一端掀起飓风。
“这件事我会报告总部。”裴瑾沉吟片刻,冷声道:“这是你们的失误。”
系统说:“当然,这是您的自由。”
“……”
裴瑾懒得再和一个机器争执,眼角的余光,竟在此时再度在人群中,瞧见那少女看向另一名男子的身影。
梅影成红云,少女着绿裳,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她和梅花是分外惹眼的那抹特别。
裴瑾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复而扭头望向身后。
那年轻的公子,正为自己的诗文沾沾自喜。
但很快,他就要失去笑容了。
少年敛去眼底精光,复而挤进了人群。
…
“哥哥。”
一声清脆女声响起时,与老友叙旧的沈怀书顿了一下。
回过头,便见妹妹洛伞站在梅树下,红梅映衬着她明媚的笑容,像冬日的骄阳。
“珠珠?”沈怀书笑着向她招了招手,“你怎么来了,不是说怕冷,不愿意跟我一起来的吗。”
注视着沈怀书温暖的目光,洛伞的神情有些恍惚。在原地呆愣了顷刻,勉强露出一个微笑后,小步走到了他身边。
“我……我在家,也没什么事。所以,就过来看看哥哥办得如何。”她愣愣地解释。
沈怀书笑了,倾身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尖,“还担心哥哥弄砸呢?我们珠珠,跟个小大人一样。”
洛伞小声:“哥哥,我十五岁了。”
似乎兄长还是总喜欢把她当成八九岁的样子。
没等沈怀书说什么,方才身边同他交谈的男子,便好奇地问道:“这位就是沈大人之妹吧。素闻二小姐才华出众,不知今日在诗会,在下能否有幸一观?”
洛伞微微垂首,轻声道:“公子谬赞,小女子不通诗书,实难献丑。”
说罢,便转而看向沈怀书,虚弱道:“哥哥,我身子不大舒服,你能不能陪同我一起去医馆?”
“不大舒服?”沈怀书眉眼浮现一丝担忧,有些不解地问:“那怎么还出来呢,这大冷天的,若加重了可怎么好。”
说着,就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见果真有些滚烫,便皱眉道:“先叫夏枝陪你一起去可好,等哥哥忙完这诗会,便去陪你。”
洛伞柳眉一拧:“可我想要哥哥陪同……”
沈怀书顿了一下,为难道:“珠珠,这诗会我不能不在场。你且先去,我会尽快赶回。”
这时,不远处有人高呼着沈怀书的名字。
沈怀书回眸一看,正是多年老友,正欲应声时,便感到有人拉住了他的衣袖。
回过头,少女已眼眶通红,活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沈怀书瞬间慌乱,“怎么了珠珠?”
“在哥哥心里,我再也不是最重要的了是不是?”洛伞梨花带雨,每说几个字,就要委屈地吸一下鼻子。
晶莹的眼泪如同珍珠般滑落在她脸上,通红的眼圈像极了枝头上的梅花颜色。
“……你啊。”沈怀书有些无奈,却又纵容地擦去她的泪,“怎么还和幼时一般耍性子,好好好,哥哥陪你同去。”
洛伞这才破涕为笑,顺势抱住沈怀书的手臂,就拉着他往人群外走去。
经过层层人群,洛伞的步伐便愈发快速,像是怕人追一般。
这让沈怀书都茫然了几分,只任由她拉着自己,有些哭笑不得,“珠珠,你慢点走,哥哥要摔倒了。”
可洛伞置若罔闻,只是有些奇怪地低声道:“马上就好了哥哥,你再等一下,你再等一下……”
沈怀书恍然间愣住。
“珠珠?”他有些凝重地叫她的名字。
今日的洛伞,让他感觉有些奇怪。但她又好好的站在这儿,没什么不寻常。
沈怀书有些担心,正想要拉住她好好询问一番,身后,却忽然发出一声躁动。
接下来,“砰”地一声,似乎是重物落地的响动。
两人的脚步顿住。
随之,隔着人群,一道男人的声音带着鄙夷地大骂:“也不看看这是何处,竟敢偷他人诗文来赛诗会,你这乞丐真是胆大包天!”
乞丐……
这两个字,像一根针一般骤然刺进了她的脑海。
洛伞心脏狂跳,只觉背后发凉,整个人的身躯如同被冰山覆盖般寒冷。
“哥哥,我们快走,快走!”她声音都在颤抖。
沈怀书被她掐得紧了,更觉不对,忙拉住她,担忧道:“珠珠,你到底怎么了?”
洛伞摇着头,只是着急地喊道:“哥哥,你快跟我走!”
发觉此时她的异常,沈怀书担心地按住她的肩膀,“珠珠,到底发生什么了,你快告诉我……”
话音刚落,未等洛伞出声,却从人群中再度传出一道稚嫩,却无比坚毅的声音。
“我没有偷,是你输了便诬赖我!”
而后,又是那道恶狠狠的男声:“呸!还敢反咬樊公子,你的酸诗烂词,也配和樊公子比?来啊,给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乞丐丢出诗会!”
只是听这声音,便知是一群公子哥来仗势欺人来了。
素来了解沈怀书,洛伞几乎是与此同时,就想拦住他。
“住手!”然而下一刻,沈怀书大喝一声。
未等洛伞反应过来,他已然撇开她,转身毅然走向人群中。
“哥哥!”洛伞心下一急,匆忙追过去。
可沈怀书步伐极快,不等洛伞跟上他的身影,他就已拨开层层人群,站在了最中央。
因为他的到来,众人面面相觑,没再继续下一步的动作。
“今日是本官主办的诗会,还望诸位略赏薄面,莫要喧闹。”沈怀书掷地有声。
继而,在众人的注视下,他走到那衣衫褴褛的乞丐身边,缓缓伸出了一只手。
“先起来吧。”他温声。
周围的人无不轻声嗔奇,惊讶于他们的这位知府大人,竟会如此心无芥蒂的对一个肮脏的乞丐伸以援手。
而那倒在雪地上,蓬头垢面的小乞丐,直到确定那只干净的手并非幻觉,才敢微微抬起头来。
隐藏在杂乱如草的头发下的,是一双好看的眸子。
他用怯生生的目光盯着沈怀书,然后,颤抖着握住了他的手。
沈怀书将他扶起。
“别怕,有本官在此,无人敢将你赶走。”他安慰道。
因为衣衫单薄,小乞丐不停颤抖着,如同受到惊吓的动物幼崽。
从上到下的看了沈怀书后,似乎确定了他的不同寻常,他才敢轻轻地点了点头。
沈怀书解开自己的大氅,披到了小乞丐身上。
而后回头,对那几名公子道:“诸位,敢问方才为何喧哗?”
那骂得最凶的黑衣男子向前一步,说道:“这小子偷窃他人的诗文来比赛,被戳破了还骂樊公子输不起。”
“我没有偷!”又是一声倔强呐喊。
隆冬时节,连轻轻吹过的风都足以把人冻僵。他裸露在外的皮肤,甚至已成了青紫色。
可他却无心怕冷,只是不断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今日,是广元一年一度的长河诗会。
广元城是天下皆知的百花圣地,春有桃李,夏有荷花,秋日赏菊,凛冬看梅。
在现任知府沈怀书上任后,为了更将广元百花之城的名声打出去,还开办了四季诗会。
而今,这五湖四海的文人墨客,便是为了十里红梅的盛开而来。
裴瑾,自然也不例外。
穿到这本书中,已经三天了。他今天才终于找到了机会,能见到自己的攻略目标。
也就是这本古早虐文的女主角——洛伞。
不过,裴瑾却更愿意将她称之为“东郭小姐”。
因为作为一本狗血虐文的女主,洛伞几乎拥有最可悲的经历。
她自小父母双亡,五岁那年在街边行乞,得书生沈怀书收养,自此兄妹相依为命。
后来,沈怀书高中探花,将义妹从老家接走,她才慢慢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若不是后来遇见男主这只狼,她应当会过完平静幸福的一生。
可十五岁那年,沈怀书却自外面带回一个小乞丐,名叫裴瑾。
初次见他时,洛伞只觉这少年枯瘦可怜,于是平日也多加照拂。他人话不多,却很机敏。进了府衙,跟在沈怀书身边,没多久就升了捕头。
当时,谁都没想到的,是一年后,裴瑾会凭空消失。
而几乎在他消失后的没多久,敌国大楚便忽然对靖宣战,太子更是挂帅亲征。
面对大楚铁骑的势如破竹,广元很快城破。
在血流成河,尸骨遍地的战场硝烟中,出逃而来的洛伞,亲眼看见,那个用长枪挑着她兄长人头的敌军主帅,正是昔年被捡回的小乞丐。
国破家亡的女主,自此沦为禁脔。
裴瑾折磨她,却又不让她死,被囚禁的那几年,她承受着裴瑾对她身心的折辱,生不如死。
最终,耗到了油尽灯枯。
裴瑾将她的尸体被以皇后之礼下葬,她就这样永生永世被困在了仇人身边。
而男主角裴瑾,在原书结局依旧坐拥万里江山。只是书评区,不乏痛骂他为“裴狗”的评论。
现在,他就是这个裴狗。
如果不是先前欠了Anna一个人情,他是怎么也不会同意接这个任务。
这时,脑海中系统的声音,冷不丁传来:“宿主,长河诗会为关键节点,请您按照原书情节进行任务。”
裴瑾漫不经心地瞧着别处,并不太想搭理它。
正想敷衍着应一声时,经过的公子哥却裹着狐裘,嫌弃地上下瞥他,回头和同伴嬉笑,“怎么这乞丐都来赛诗会了?”
裴瑾阴阴地看了他一眼。
“知道了。”散漫的应了声后,他顶着周遭异样的目光,站在了人群最外圈。
最中心处,几名穿着华贵的年轻公子正比拼着诗文。
裴瑾看着他们,刻意忽视了那几个因为他的到来,而嫌弃地捂鼻子走开的人。
尽管他身上其实并没有味道。
从刚穿来时,他就注意到,这身体的冻伤处比其他乞丐都要多。加上身上没什么味道,他猜测,原主会定期去河边凿冰,用冷水擦洗身体。
这是太子殿下沦为乞丐的底线。
裴瑾回头看了一下周围,注意着沈怀书的身影。
待会儿,他要做的,就是上前和那几位如今正得意的公子哥赛诗,再一举将他们击败,被他们污蔑,以此得到路过的沈怀书的帮助。
这样,他才能进入沈家,认识洛伞。
凉凉的眼神扫过雪色中谈笑的人群,裴瑾正欲回头,却在这时,从不远处看见了一道匆匆走来的身影。
那身影清瘦,分明出现在人山人海中,却带着遗世独立的气质。
就像心的牵引,上天的暗示,他在那一刻微微怔住,第六感本能地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洛伞。
可按照原本的剧情,她现在不应出现在长河。
裴瑾不知她为何提前来此,再想去寻她时,却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
他只得低声询问系统。
而系统回答似乎比他更茫然:“原书情节因不可抗力发生变动,宿主请灵活应对。”
“……”
好一个不可抗力。
裴瑾语气沉了下去:“你在和我开玩笑?来之前你们没说还有这样的情况。”
系统:“宿主,生活总是充满意外的。”
意外?
穿书业务员之所以能在陌生世界完成任务,和提前知道原书情节脱不开关系。
可现在原书情节发生改变,那就代表了,未来的一切都有可能改变。
蝴蝶轻轻扇动翅膀,或许就能让地球另一端掀起飓风。
“这件事我会报告总部。”裴瑾沉吟片刻,冷声道:“这是你们的失误。”
系统说:“当然,这是您的自由。”
“……”
裴瑾懒得再和一个机器争执,眼角的余光,竟在此时再度在人群中,瞧见那少女看向另一名男子的身影。
梅影成红云,少女着绿裳,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她和梅花是分外惹眼的那抹特别。
裴瑾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复而扭头望向身后。
那年轻的公子,正为自己的诗文沾沾自喜。
但很快,他就要失去笑容了。
少年敛去眼底精光,复而挤进了人群。
…
“哥哥。”
一声清脆女声响起时,与老友叙旧的沈怀书顿了一下。
回过头,便见妹妹洛伞站在梅树下,红梅映衬着她明媚的笑容,像冬日的骄阳。
“珠珠?”沈怀书笑着向她招了招手,“你怎么来了,不是说怕冷,不愿意跟我一起来的吗。”
注视着沈怀书温暖的目光,洛伞的神情有些恍惚。在原地呆愣了顷刻,勉强露出一个微笑后,小步走到了他身边。
“我……我在家,也没什么事。所以,就过来看看哥哥办得如何。”她愣愣地解释。
沈怀书笑了,倾身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尖,“还担心哥哥弄砸呢?我们珠珠,跟个小大人一样。”
洛伞小声:“哥哥,我十五岁了。”
似乎兄长还是总喜欢把她当成八九岁的样子。
没等沈怀书说什么,方才身边同他交谈的男子,便好奇地问道:“这位就是沈大人之妹吧。素闻二小姐才华出众,不知今日在诗会,在下能否有幸一观?”
洛伞微微垂首,轻声道:“公子谬赞,小女子不通诗书,实难献丑。”
说罢,便转而看向沈怀书,虚弱道:“哥哥,我身子不大舒服,你能不能陪同我一起去医馆?”
“不大舒服?”沈怀书眉眼浮现一丝担忧,有些不解地问:“那怎么还出来呢,这大冷天的,若加重了可怎么好。”
说着,就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见果真有些滚烫,便皱眉道:“先叫夏枝陪你一起去可好,等哥哥忙完这诗会,便去陪你。”
洛伞柳眉一拧:“可我想要哥哥陪同……”
沈怀书顿了一下,为难道:“珠珠,这诗会我不能不在场。你且先去,我会尽快赶回。”
这时,不远处有人高呼着沈怀书的名字。
沈怀书回眸一看,正是多年老友,正欲应声时,便感到有人拉住了他的衣袖。
回过头,少女已眼眶通红,活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沈怀书瞬间慌乱,“怎么了珠珠?”
“在哥哥心里,我再也不是最重要的了是不是?”洛伞梨花带雨,每说几个字,就要委屈地吸一下鼻子。
晶莹的眼泪如同珍珠般滑落在她脸上,通红的眼圈像极了枝头上的梅花颜色。
“……你啊。”沈怀书有些无奈,却又纵容地擦去她的泪,“怎么还和幼时一般耍性子,好好好,哥哥陪你同去。”
洛伞这才破涕为笑,顺势抱住沈怀书的手臂,就拉着他往人群外走去。
经过层层人群,洛伞的步伐便愈发快速,像是怕人追一般。
这让沈怀书都茫然了几分,只任由她拉着自己,有些哭笑不得,“珠珠,你慢点走,哥哥要摔倒了。”
可洛伞置若罔闻,只是有些奇怪地低声道:“马上就好了哥哥,你再等一下,你再等一下……”
沈怀书恍然间愣住。
“珠珠?”他有些凝重地叫她的名字。
今日的洛伞,让他感觉有些奇怪。但她又好好的站在这儿,没什么不寻常。
沈怀书有些担心,正想要拉住她好好询问一番,身后,却忽然发出一声躁动。
接下来,“砰”地一声,似乎是重物落地的响动。
两人的脚步顿住。
随之,隔着人群,一道男人的声音带着鄙夷地大骂:“也不看看这是何处,竟敢偷他人诗文来赛诗会,你这乞丐真是胆大包天!”
乞丐……
这两个字,像一根针一般骤然刺进了她的脑海。
洛伞心脏狂跳,只觉背后发凉,整个人的身躯如同被冰山覆盖般寒冷。
“哥哥,我们快走,快走!”她声音都在颤抖。
沈怀书被她掐得紧了,更觉不对,忙拉住她,担忧道:“珠珠,你到底怎么了?”
洛伞摇着头,只是着急地喊道:“哥哥,你快跟我走!”
发觉此时她的异常,沈怀书担心地按住她的肩膀,“珠珠,到底发生什么了,你快告诉我……”
话音刚落,未等洛伞出声,却从人群中再度传出一道稚嫩,却无比坚毅的声音。
“我没有偷,是你输了便诬赖我!”
而后,又是那道恶狠狠的男声:“呸!还敢反咬樊公子,你的酸诗烂词,也配和樊公子比?来啊,给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乞丐丢出诗会!”
只是听这声音,便知是一群公子哥来仗势欺人来了。
素来了解沈怀书,洛伞几乎是与此同时,就想拦住他。
“住手!”然而下一刻,沈怀书大喝一声。
未等洛伞反应过来,他已然撇开她,转身毅然走向人群中。
“哥哥!”洛伞心下一急,匆忙追过去。
可沈怀书步伐极快,不等洛伞跟上他的身影,他就已拨开层层人群,站在了最中央。
因为他的到来,众人面面相觑,没再继续下一步的动作。
“今日是本官主办的诗会,还望诸位略赏薄面,莫要喧闹。”沈怀书掷地有声。
继而,在众人的注视下,他走到那衣衫褴褛的乞丐身边,缓缓伸出了一只手。
“先起来吧。”他温声。
周围的人无不轻声嗔奇,惊讶于他们的这位知府大人,竟会如此心无芥蒂的对一个肮脏的乞丐伸以援手。
而那倒在雪地上,蓬头垢面的小乞丐,直到确定那只干净的手并非幻觉,才敢微微抬起头来。
隐藏在杂乱如草的头发下的,是一双好看的眸子。
他用怯生生的目光盯着沈怀书,然后,颤抖着握住了他的手。
沈怀书将他扶起。
“别怕,有本官在此,无人敢将你赶走。”他安慰道。
因为衣衫单薄,小乞丐不停颤抖着,如同受到惊吓的动物幼崽。
从上到下的看了沈怀书后,似乎确定了他的不同寻常,他才敢轻轻地点了点头。
沈怀书解开自己的大氅,披到了小乞丐身上。
而后回头,对那几名公子道:“诸位,敢问方才为何喧哗?”
那骂得最凶的黑衣男子向前一步,说道:“这小子偷窃他人的诗文来比赛,被戳破了还骂樊公子输不起。”
“我没有偷!”又是一声倔强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