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皓星是荀归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最喜欢的人。

    自从小时候被他分过一次包子皮之后,

    荀归和他的关系好像就变成了“包子至交”。

    虽然当时他是怀揣着坏心思的,是有善心但是不多的。

    但是荀归还是对他充满了感激。

    总觉得能够在那一天认识他,遇见他真的太好了!

    也是自从那天之后,

    两个人就还变成了像包子皮和包子馅儿一般不可分割的关系。

    没有肉馅的包子就是馒头,还是空心的馒头,

    没有皮的肉馅就是肉圆,还是孤单的肉圆。

    反正就是少了彼此人生就会截然不同的那种关系。

    尤其是朗皓星对于她而言。

    荀归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两个人会分开。

    从来没有想过分开他们的会是情感变了和生死这两个理由。

    这两个最可怕的理由,竟然还是一起都来了的!

    在好好吃完了烤红薯之后,两个人就是真的要说再见了。

    出去走走吧,趁还有精神的时候多去看看这个世界吧,

    和你更喜欢的人呆在一起吧!

    保持着一个更好的心态,好好活着。

    我会为你找到办法的,请等等我,我或许就是为了这个才存在的。

    荀归在心里一遍一遍默念着这些她不好意思说出口的祝福。

    虽然情况已然变得有些麻烦,

    但毕竟或许也还是有转还的余地的,

    她也依然怀揣着一丝微末的希望,

    觉得自己一定要力挽狂澜。

    荀归和朗皓星是一起长大的,

    从差不多的地方一起长大的,

    从都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

    从认识到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杨过和小龙女都能重逢了,

    而他们俩却要分开了。

    一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虽然荀归还是很担心,

    但即便聪明如她,此刻也想不出一个让他不要走的理由。

    也不能说出我陪你一起去吧!这样任性的话来。

    当然,她硬要去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

    只是…那么谁要来想办法呢?

    荀归还是固执地觉得自己很重要,非常非常重要。

    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医学界有所建树,做出什么惊天的创举来,

    自己也一定能够救他。

    她得留在原地,留在校门之内。

    得想出办法来,得继续成为这个故事的关键人物才可以。

    得配得上他叫了这么久的“学神”的名号才可以。

    荀归最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就是在那一刻,

    她要让他活下去,好好活下去,改变那个或许是必死的结局。

    两个人一起往回走。

    虽然是在往回走。

    可是那个“回”的尽头,不是相伴而是分别。

    荀归知道注定要有什么在今天迎来终结的。

    那个她最害怕的最不敢想的日子还是要来了。

    两个人都默契地和彼此保持着一段距离。

    就这么走着,

    朗皓星步子大但是特意走得慢了一点。

    荀归步子小但是特意走得快了点。

    所以还是肩并肩地,一起出发也一起到达了目的地。

    从网吧回学校的路不远,就一百多米。

    对于荀归而言是两个多五十米,

    对于朗皓星而言是四百分之一个四十二公里的距离。

    可是两个人还是磨磨蹭蹭走了很久很久,

    那条明明一眼就望得到尽头的路。

    荀归知道自己已经劝不住他了,

    他们的生活也应该就此展开一个新的篇章了。

    他的梦想是一定要实现的,要快乐,即便要死了也要快乐。

    而自己也要为他创出一个奇迹来。

    是时候该放手了,他们的故事到这里真的要告一段落了。

    之后的路,就真的分道扬镳吧。

    等再见的时候,都会成为更厉害的样子吧!

    他饱览了风光,而自己想出了办法。

    嗯,没错,分道扬镳之后,

    说不定才能迎来H E(解释:美好结局)吧!

    自己和他也都有点儿累了。

    荀归一遍遍在心里做着建设。

    安慰着自己只不过是接受一个一定会到来的发展罢了,没什么好难过的,

    脸上也渐渐露出了一个释怀的笑容,还显得难得轻松。

    可是脚步却沉重起来,怎么迈都迈不动了。

    只好暂时停下来,

    一直悄悄观察着她的朗皓星也跟着一起停下来。

    朗皓星已经习惯了一直盯着荀归看。

    从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习惯了一直盯着人群里最漂亮的那个小姑娘看。

    即便荀归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甚至就是很无聊地在专注地写写算算,

    朗皓星也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舍不得移开目光。

    小时候,刚认识她开始就这样了。

    到现在也还是这样。

    虽然算不上是喜欢,

    但是…因为已经算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已然改不掉了。

    她是他最好的最重要的朋友的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她也是他人生前十六年里最重要的回忆。

    那烤红薯的甜味还在荀归的嘴巴里荡漾着,

    但是也很快就要消散了。

    他好像也是…这可不行。

    于是,虽然依然有了与他相关的回忆,

    此刻的荀归还是想要让她留下些什么给她作为纪念。

    “给我样你的东西吧,等你旅行回来,我再还给你。”

    “这样也算是我们的约定。你也知道,我们约好的事情从小到大好像都是实现了的!”

    “所以,不管你在这一年半载遇到任何困难也一定都能克服。一定能平安回来的。”

    “好啊…不过…我可没有什么…”

    说完,朗皓星开始浑身上下每一个口袋…

    好家伙都是空空的。

    “戒指,无名指上的戒指给我吧!”

    荀归早就看好了,于是这么建议道。

    “哦,好啊。”

    还没等他自己动手,

    荀归轻轻把那枚素银戒指从他的无名指上摘下来。

    然后戴在了自己的右手的大拇指上。

    因为太大了,

    松松垮垮的,一甩手就会掉下来。

    即便是荀归五指中最粗壮的大拇指也是一样。

    于是她就紧紧攥着手,紧紧握住那枚戒指。

    因为…

    尺寸不合适的大了的鞋子垫一些纸也是可以穿的,

    尺寸不合适的大了的戒指小心着戴也还是戴得住的。

    所以…

    那个说是不合适自己的人,是不是只要自己不松手,他也跑不掉呢。

    虽然已经见识过了朗皓星对于华音的情真意切,

    但是荀归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忍不住想要延续那个已经不算数了的“娃娃亲”。

    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分开只会是暂时的,

    只是他们故事中的小插曲,不会是结局的,

    荀归坚定地这么认为着。

    “可以给我吗?这个!”她紧紧握着那枚戒指这么问他。

    “当然,真难得呀,荀大小姐还有从我这里抢走东西的时候。”

    “你要是想留着也行,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反正我欠你的也多,正好用这个还一点。”

    “你什么都不欠我的,都是我耽误了你才对。对不起,朗皓星。”

    “要是没有我的话,你一定会过得更好的…”

    “对不起,我太自以为是了。我其实真的也有很多很多不明白的、做得不对的地方…我也不是你印象里那个无所不能的样子…我…我…”

    “哪里,怎么会呢?我们荀归就是完美的,无懈可击的,是我太笨了,跟不上你的脚步,是你人太好,一直还把我这个累赘拴在你身边,你早就该扔下我了,所以,荀归,我没事的,我这病很快就好的,你不用太牵挂我,不用再为我做什么了,你已经做得够多更好了…”

    “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时光,现在是时候要暂时说再见了。”

    虽然他故意把“暂时”和“再见”两个字提重了语气。

    表明他也是很想要好好活下去的,他也觉得与荀归的分别只会是暂时的。

    但是…他其实也没什么信心,自己能扛住“癌症晚期”四个如山般沉重的字,

    在再见面的时候,依然如今日这般,可以装出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

    朗皓星的想法有的时候真的是很简单很简单的。

    觉得只要自己想瞒着就能瞒得住,荀归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

    也觉得荀归那这个戒指只是觉得有意思,毕竟他知道,

    她是对这类的亮晶晶的小物件挺感兴趣的。

    他从未联想过,或者说是忽略了。

    这个戒指除了装饰作用的另一番意义。

    荀归之所以会和岳枫晴成为好朋友。

    或许也是因为两位少女都是“重度恋爱脑”的缘故。

    不用父母催婚呢,两个人就已经早早地想要嫁人了。

    对于“结婚”这一件事情有着特别的执念。

    都觉得眼前这个人是绝对不可以失去的,

    绝对绝对不可以。

    因为一旦失去,她们或许也就变得什么都不是了。

    荀归得到了那个戒指,就像是攥住了风筝的线,

    相信着他无论浪迹到天涯海角都会回到自己身边来。

    或者说,

    因为这其实也算是一个贵重物品,

    朗皓星向来不是什么太大方的人,

    或许之后有一天后悔了,会觉得回来请自己还给他的,

    那么自己就还可以和他见上一面的。

    小剧场一。生日礼物。

    朗皓星因为性格好,也爱社交,所以即便一直是个“坏学生”,

    也一直在班级里很受欢迎,有很多的好朋友。

    每年过生日的时候都会收到很多礼物。

    而荀归因为家里条件很好这一件事情,虽然她自己没有说过,

    但是同学们好像都知道,虽然也想送她礼物,

    不过好像送什么她应该都看不太上的吧,

    所以在她生日的时候,

    荀归的桌子肚里常常是只有一份礼物,是朗皓星送的,

    认为她会喜欢的一些可爱的小摆件。

    当然了,荀归也确实很喜欢。

    除此之外,就没有第二份了。

    当然荀归也不在乎,

    除了朗皓星之外的事情,

    她一向是不太在乎的。

    不过,每年生日时会收到很多礼物的朗皓星却还是会最期待荀归送的礼物。

    虽然她每年都送的是同一样东西,也是很便宜的。

    最初几年荀归也还精心准备礼物的,但是后来发现,

    别人的礼物似乎不是比她的更有新意,就是更贵,

    自己无论咋么用心,他的桌子上都会出现一个比自己准备的礼物更好的。

    所以…久而久之,她就放弃参与了这场竞争。

    但她当然也就不会这么认输,于是在十岁那年,她想出了一招“绝杀”,

    想出了一个可以瞬间“秒杀”所有礼物的最好的礼物来送给他。

    从此以后,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就变得千篇一律起来。

    不过,也确实是别出心裁,算得上是最好的礼物来着。

    所以…那个礼物就是一个大大的漂亮的袋子。

    可以让他把收到的所有礼物都好好装起来的袋子。

    让他不再为了收到了太多东西,不小心就会丢三落四,

    根本带不走的困境而烦恼。

    确实是一样他当时最需要的也最合适的礼物。

    看起来什么都不是,但当然也什么都是。

    也是他最喜欢最珍视的东西。

    即便只是一个不值钱的袋子,

    即便其他礼物很多都已经不见了,

    但是荀归的“别出心裁”,他每一个都好好珍藏着。

    因为它们和荀归一般都是最特别的存在。

    也是于他而言最重要的存在。

    小剧场二素银戒指。

    常乐:所以…那枚你从他手上薅下来的戒指就是…

    荀归:嗯,就是我一直带着的那个,其实是他的,是我抢过来的。

    常乐:为什么说是抢?我看他也愿意送给你的,不是吗?

    荀归:就是我抢来的…我不准备还回去,也不是他还我的人情…

    她突然这么说了一句,然后再次拿出那个戒指摆弄了一下。

    荀归:这样的话,我和他的联系这辈子都不会断了吧…

    常乐: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荀归:后来呀…那就请听我继续说下去吧…

    小剧场三素银戒指的来历。

    就像朗皓星已经潜移默化地浸润在了荀归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一样。

    荀归其实也已经变成了他生活里不可取少的一部分。

    即便心里已经有了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荀归的影子也还是无处不在的。

    那段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记忆也真的是完全不能被抹去的。

    荀归一直不太喜欢看电视剧,

    不过如果硬要对“你最喜欢看什么类型的电视剧”这个问题给出一个答案的话。

    她会回答“古装剧”。

    因为古代有很多很神奇的医学知识,荀归对于这一点儿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尤其是“银针试毒”的情节。

    对于银针碰到有毒物质就会变黑的情节非常非常感兴趣。

    所以她很难得地央求父母要买个银戒指亲自试试看。

    不过,父母觉得没有什么意义,就算给她买了,她这样的小朋友,小姑娘,

    在温室里长大,哪里能接触到什么可以让银制品发黑的毒物。

    也没什么用,她想想也是,于是就作罢了。

    反正了解原理就行了。

    但是因为荀归某一段时间总是念叨,朗皓星就记住了这件事情,

    虽然等他有能力得到一个戒指的时候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后了,

    但是买的时候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个材质的。

    本来就是为了她买的,所以虽然说好事暂时放在她那里,

    但是朗皓星压根儿没有想着要再要回去。

    这样或许才能算是”物归原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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