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空蒙缓缓拉上背包拉链,催促道:“爸,我和姨父有事要说。”

    宋乘风擦干眼泪,合上笔记本,点了点头说:“你们说,我先走了,林宝玉还等着我回去烧饭……”

    林宝玉是宋空蒙的母亲,宋淮英死后,她已经好几天提不起精神了,要不是有宋乘风陪着,她也想跟着宋淮英去了。

    她始终不相信是她唯一的妹妹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宋乘风也是不相信的。

    等宋乘风乘坐的电梯缓缓下降,宋空蒙终于按耐不住爆发积压已久的情绪,从裤兜里甩出一张张陆安安被人偷拍的照片。

    有几张因为角度的问题,甚是露骨。

    他眼圈有些泛红,直呼沈离的大名道:“沈离!这就是你说的不伤害!”

    可能是屋子有些闷,沈离松了松领带,全然不觉得自己有错,他并不在意偷拍的照片,会不会让姑娘家清誉受损,只见他一脸无辜瞪着宋空蒙说:“怎么拍几张照片就是伤害了?好侄子,我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怎么会只拍几张照片。”

    “你上次说的交易还算数吗?”宋空蒙努力克制住怒火,紧握的双拳指甲印明显,甚至有一处渗出了血,再加上前天和贩卖照片的人打架,伤还没好,旧伤再添新伤,已经数不清他全身上下到底有多少处伤口了。

    沈离面无表情,从抽屉里捡出一块芝麻糕,他熟练地解开包着芝麻糕的糖纸,掰开糖纸中一小块芝麻糕放进嘴里。

    芝麻糕在嘴中溶化,顷刻间,让他只记得甜不记得苦了。

    好像很多年以前,有人和他说过,日子太苦,吃点甜的,心里也就甜了。

    他一直记得。

    他记得,他从来都不会骗人,除了那一句:阿离啊,以后做我的女婿。

    沈离伤感着,突然甜滋滋地笑了起来,不同于刚才一副假惺惺的模样,他大方地说:“当然,只要你配合我把陆家拉下水,我就答应你,放过宋家,放过陆安安。”

    见宋空蒙还在犹豫,沈离继而又说:“我给你两个月时间考虑。”

    话毕,沈离端起他的保温杯,背对过身去,往身后落地窗外的风景望去,楼底下的风景很美,高楼大厦,绿野葱葱。

    可能站得太高,高到能看清云层厚度,是阴天却也觉得是晴空万里。

    不过四下太安静了,静到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沈离感慨,世事无常,他突然怀念以前,和三两个朋友结伴同行,可现在,却早就不记得朋友们的长相,也记不得和朋友们是如何玩耍喧闹。

    日子过去太久,很多事都忘了。

    宋空蒙捏紧拳头,显得有些无力,他这个姨父,总能利用好身边所有能利用的资源,而他也只是姨父手中的一枚棋子,“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陆家?你和陆家有仇?是和小姨一样,是因为嫉妒?嫉妒陆家比你有钱?”

    沈离不自觉地扬起嘴角,被他的话逗笑,“乖侄儿,收起你的想象力。其实在我眼里,这件事交给谁做都一样,不一样的只不过是最终的好处落在谁那的问题。陆家丫头不是喜欢你?前段时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事儿,不是你特意谋划让我看见的?呵呵,我看也是缘分。你这小子,没继承你爸的实心眼,倒继承了你小姨子的八百个心眼,表面上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其实心思多着呢。”

    被拆穿了,宋空蒙没有恼,也没有反驳。只是说:“你在官圈要混不下去了吗?我听说你最怕的那个人坐牢要出来了。你就不怕我反水和他联手,将你一军。”

    “可以啊,我等着你打败我。”沈离继而笑开,“我要是活不了,死前也会拉你们宋家出来做垫背。”

    宋空蒙眼底充满血丝,“你要是动宋家……大不了来个鱼死网破。”

    宋家是宋空蒙的逆鳞,别人动不得,要是家人遇到危险,他会拼上性命保护自己的家人。

    沈离像是意识到了这一点,真怕他这个侄儿会做出一些让他招架不住的事,他要是真和自己打架,这老胳膊老腿的肯定无力招架,保不准就被打进医院了。

    他半开玩笑说:“乖侄儿,要不做我干儿子?我这偌大的家业还需要人继承,以后多历练历练,定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沈离说这话的时候,到底没有考虑过刚刚离世的沈焰,他那无所谓的模样,冷血到令人发指。

    宋空蒙低了低头,他捞起沙发上的双肩包,他浅笑着,恨也跟着转瞬即逝,“好,我知道了,我会认真考虑的。”

    离开某星光大厦。

    宋空蒙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一点多了,这个时间点,陆安安应该在比赛。以她昨天比赛成绩来看,她今天或许能拿前三。

    宋空蒙想了想,把刚要发给陆安安的消息全部删除,或许还要再等久一点,等差不多三点的时候再给她发消息,她才不会因为分心而影响比赛成绩。

    宋空蒙徒步走进一家超市,他买了包软红利群和一把打火机。

    他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坐在四下无人的长椅上,他从口袋里抽出香烟和打火机,他拍打了几下香烟的底板,干脆利索撕开香烟的外包装,只见他用指甲盖夹出一支烟,将烟点着,深深地吸了一口,缓缓地吐出……

    阴天,乌云密闭,却迟迟没下雨,树影摇曳,缭绕的烟云,淡薄地笼上了他忧郁神伤的眼睛。

    直到将一包的烟全部抽完,约莫到三点半,他想了想,还是有些不忍心,他给陆安安发去消息:我后悔了,我收回昨天说的话,我不喜欢你。

    陆安安几乎秒回:我们见一面。

    宋空蒙:没什么好见的。

    可陆安安执意要见面,宋空蒙答应了。

    宋空蒙点开电话簿,给备注为范一豪的男人打去电话,电话很快接通,“怎么了?亲爱的大外甥?”

    电话中男人的说话声音很是慵懒,像是刚睡醒。

    “在B市吗?出来喝酒,一会儿给你发去地址。”宋空蒙淡淡道。

    某比赛现场

    “第三届女子体育节木球比赛,在广大参赛者和志愿者的辛勤工作下,经过两天的紧张,激烈,精彩,公正的比赛,终于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落下帷幕。”

    A市代表队站列成一排,拍照留影。

    陆安安站在靠边的位置,她手拿三面奖状,脖子上还挂着一枚三等奖的铜牌。

    A市代表队每个人手上都拿着奖状,获奖的人很多,获奖的团队却只限前三,A市代表队男子总成绩是第二,女子是第八,总体成绩是第五,却例外被颁发了一块最佳表现团的奖杯。

    可能是在颁奖前,被王清波老师安排捡垃圾了,所以评委一致决定把最佳表现团的奖杯颁发给A市代表队。

    各个市区代表队分别排列成一列,等待第一名的获奖感言。

    “安安,我男朋友他说他现在在陪宋空蒙在KTV喝酒,和他……”吴淑珍向后看了看,突然支支吾吾。

    “和他前女友吗?”陆安安盲猜着。

    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说的,她也并不是不能接受别人不喜欢自己,再说,宋空蒙喜欢他前女友,是她一直知道的事。

    要说肤浅一点,宋空蒙长在她的审美上,她喜欢他的长相,喜欢他的身体,喜欢他所能看到碰到的一切,要说深刻一点,她一直觉得宋空蒙和她是一类人,喜欢当“救世主”,喜欢“扮猪吃老虎”。

    所以,就在刚才,宋空蒙给她发消息说后悔的时候,其实陆安安并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只是觉得是意料之中,他后悔了很正常,他那天之所以开口说要和自己在一起,也只不过是因为愧疚,愧疚爸爸借给他们家的50万,甚至更多,或许爷爷只知道爸爸借了五十万。

    习惯性接近,又习惯性推开,宋空蒙总是这样,就当是理性和感性之间的战争,感性最终战胜了理性。

    陆安安抬了抬头,出奇是个好天气,到了下午将近四点,更是出奇的出太阳了,让阴雨天里即将枯萎的小草,又开始嫩绿起来。

    吴淑珍愣了半晌,她为难地点了点头,她实在不想说自己的外甥愚蠢,送上门的漂亮富婆不要,非得去吃回头草!

    吴淑珍将男朋友给她发的定位转发给她。

    陆安安看了一眼定位:爱上玫瑰花KTV酒吧,下面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美女陪酒的照片。

    她冷笑着,突然觉得好没劲。

    宋空蒙反悔的时候,她似乎已经很难有明显的情绪波动了。

    她觉得自己种的那棵树还没有发芽,就枯萎了。

    而树的枯萎,让她的心也跟着快死了,现在的她只剩下恋爱脑后的理智清醒。

    却还不够彻底,似乎还差一点猛药,或许只要见到他,一剂猛药,药到病除。

    断了念想,将枯死的树连根拔起自然是最好的,让树再也没有重新发芽的机会。

    陆安安突然感叹了句,真好。

    以前看电视剧,总在好奇,爱而不得是什么感受,这下终于让她体会了一把,就是可怜至极,自欺欺人……她喜欢刻骨铭心的事,却没想到喜欢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就当是写小说需要灵感,而灵感来源于生活,生活多半是悲剧。

    能触及灵魂的事,刻骨铭心,也多半是悲剧。

    要是幸福了,谁还会呻.吟与众不同的苦难,谁还会有绚丽多彩的诗篇,有的只不过是吃吃喝喝睡睡,行尸走肉般,滋养心中懒惰害虫。

    她喜欢痛苦,并不觉得那是痛苦,只是一种经历。

    她喜欢安安静静码字,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那是煎熬是痛苦,但对她来说不是,她会认真思考故事带来的感悟,那些能触及灵魂深处的句子,并为之哗然。

    得到就会失去,失去才会得到。

    她觉得做人可以贪心,但唯独对爱情这件事,顺其自然是最好的,顺其自然放低对宋空蒙的期待。

    直到现在

    她所享受的只是喜欢他时,自信明媚的感觉,同时她也享受被拒绝时,想要坚持不懈的奋发感,像是好久没有认真记住一件事,可现在,她正在深刻地记录着她和他的故事。

    她想,他任何行为都不能影响到她清醒着甘愿沉沦这件事,她承认自己的一厢情愿,并一直清楚自己的位置,她不曾拥有他,在他那,她也没有任何的身份要求他不可以找小姐。

    在见面前,她习惯性做好最坏的打算。

    她叹了口气,最坏的打算无非就是连朋友都做不了,可她并不缺朋友,她缺的……她也说不上来什么,她似乎什么都不缺。

    就当是一句玩笑:不成功便成仁。

    她从来不是傻子,只是喜欢当个傻子。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自己所有的作为和经历,她所做的一些行为,像是早就被设计好似的,她享受其中,并果断继续游戏。

    人总喜欢做一些不能控制的游戏,不然一成不变的生活,太枯燥乏味,人生总要经历悲欢离合,宋空蒙总能给她带来不一样的惊喜,或许她应该保留些期待。

    陆安安和吴淑珍又续了一个晚上的酒店。

    回酒店后,王清波老师带领着一群人收拾完东西,已经走了。

    吴淑珍和陆安安换了套干净的衣服,陆安安穿了那套米白色长裙,听说白裙是男生眼里约会最好看的裙子,可惜的是,陆安安并不是去约会。

    宋空蒙没回消息,陆安安跟着吴淑珍去他男朋友所在的位置。

    在去的路上,陆安安有些忐忑,虽然宋空蒙刚才答应好见面,但她从别人口中知道他在哪,在干什么,总有一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就另说了,陆安安并不喜欢这种感觉,她像是去抓奸的,但却不是,她没有任何的身份能让她去实行抓奸这一场活动。

    陆安安想了想,索性就当是宋空蒙邀请一众好友唱歌,而自己也是好友中的一员。

    爱上玫瑰花KTV酒吧

    金麦是宋空蒙的高中同学,也是宋空蒙的前女友,放暑假了,她在这里上班。

    某包厢

    男男女女说说笑笑,声音有些嘈杂。

    唯独坐在角落中的男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略显愁容,喝了一杯又一杯。

    他暗暗想着,酒精真是个好东西,他喜欢醉酒时,飘飘欲仙的感觉。

    金麦到的时候,有人在k歌狂欢,有人在和姑娘玩游戏,可他已经烂醉如泥了。

    金麦给包厢里的人又拿来两瓶酒,价格都不菲。

    酒放在桌子上,发出砰当的响声。

    有人客气道:“没想到啊,金麦才大三就已经是一家娱乐场所的老板了!”

    见金麦没有理会,那人尴尬地闭上了嘴。

    金麦全程的关注点,都在喝醉酒的男人身上。

    好一会儿,坐在角落默默无闻的男人,反应慢半拍似地抬起眼,他对上金麦的目光笑了笑说:“帮我最后一个忙。”

    金麦问:“什么忙?”

    他又说:“帮我再扯一个谎,最后一个。”

    金麦又问:“你又要骗谁?”

    “她……”男人顿了顿,不知道怎么形容,半晌,男人嘴角荡起,突然笑开,眼中带着迷恋说:“宋空蒙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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