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归》。

    这是一部发生在八十年代的故事,它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对人物心理的细腻刻画。也是作者八年辛勤耕耘之作。

    长篇小说《归》。

    体裁:家庭情感类

    内容: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故事。

    篇幅:长篇小说  字数:281100

    读者群:已婚男女

    故事简介:这是发生在八十年代的故事。任其怀惴着美好的人生理想,加入到向城市涌进的农民工行列之中。然而,在这个被金钱异化的城池里,他和有夫之妇白莎莎发生了婚外恋,面对着野蛮对自己美好家园的践踏及正常家庭生活秩序的破坏,面对着新的爱情出现,任其的妻子维卡和白莎莎的丈夫安芬仁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他们的孩子又将面临着怎样的命运?作者倾其真诚和悲悯的人文关怀,用饱蘸深情而细腻隽永的笔触,通过对复杂的个体人性化淋漓尽致的心理刻画,无疑会激起我们对生命价值及意义的深思和追问:在当今社会大变革的年代,当传统的、文化的、道德的理念受到极大的冲击时,是奋起?是迷茫?还是沉沦?……该小说是当代极强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作者用了八年的心血,数易其稿,用魂铸成的一部现代文学作品。

    序

    二零零一年九月,记者阳光抵达任其家不到一个小时,就知道任其是杀人凶手,因为他看到了女主人留在家里的唯一一件属于她自己的东西,那就是墙上的一张签名为阳光的一幅儿童画——那幅充满稚气和极富想象力的邀游太空的绘画,那是他留给维妈妈的纪念品。也是在任其家看到的女主人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

    阳光长叹一声:唉,我的维妈妈是个有爱、有责任心的好人,那个到报社把维妈妈说得一无是处的男人该是多么的冷酷、多么地践踏维妈妈的心啊!妈妈诀别的是那么的干净。

    阳光从卧室里出来,单刀直入地问:“她永远不会回来了,为什么呢?你要杀你妻子?”

    任其毫无表情的眼睛里透着冷漠:“我吗?我只是一个残疾人,怎么可能?她死了吗?你怎么知道?是她抛弃有病的丈夫和奸夫双栖双飞,哈哈,真是老天助我,像这种不守妇道的女人真是死有余辜!”

    杨光犀利的目光和这个杀人犯对视了片刻,起身离去。

    月明人稀的夜晚,夜深人静,沙发上蜷缩着一样东西,他慢慢的站起,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猫。它悄悄地从屋里溜出去,咣当一声,屋门被重重的关上。

    它在街上走啊,走啊,它又饿又累,不停地在叫。路灯下,一个拎着塑料袋的人走过来,它想劫住他的食物,它喵喵叫着,来人停下脚步,但并没有给它食物的意思,它向塑料袋扑上去,那人狠狠地踢它一下。它被四脚朝天的踢倒在地,它艰难的爬起,刚想走,一身素白的长发白毛人站在它面前,它“嗷”的一声吓死了。

    任其从不安的噩梦中醒来,摸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定了定神:“啊,又是噩梦,梦见我变成了一只猫。我是不是真的病了?怎么老做噩梦,屋子里这么黑,这是几点了?”

    他光着脚从沙发上下来,打开了客厅的灯,看看墙上的挂钟自言自语道:“已经七点了,该吃晚饭了,下楼买点吃的。”他穿上衣服,无意间看到了穿衣镜中满脸胡茬的自己,不由感叹:“唉,才四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就像六十一样。”

    初秋的夜,凉爽爽的,华灯初上,任其拄着拐杖走着。

    他长叹一口气:“本想着到报社控诉无情无义的老婆,没想记者却不相信,非要跟我到家见我老婆,到家里转了一圈,又说是我谋杀了自己的老婆,他怎么这么肯定?他和我老婆是啥关系?为什么他那么向着我老婆?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唉,我好孤独啊。”

    一位憨厚的操着一口陕西口音的人走上前问:“大哥 ,俺想问问,这一片哪有最便宜的旅社?”

    正在聚精会神想心事的任其,冷不丁的被吓了一跳:“啊,呃,你是从陕西来的吧?”

    农民工惊奇的问:“你是咋知道的?”

    任其说:“从你的口音听出来的。你是陕西那个地方?”

    农民工:“偏远的穷山沟里。”

    任其:“抛妻弃子来的吧?”

    农民工说:“俺没有抛弃老婆。俺俩感情好着呢。”

    迎面走过来一个人,他一把抓住农民工的肩膀:“哎呀,可算找着你了,你头一回进城,如果真摸丢了,俺咋向弟妹交代啊。”

    农民工高兴的:“哈,狗剩,我正打算找旅馆呢。”

    狗剩:“找什么旅馆,你表哥我现在已经是小包工头了。。。。”

    俩人兴奋地边谈边走。

    任其望着他们渐去渐远的背影,回忆慢慢袭来。

    第二章

    (1)

    1987年8月的一个傍晚,背着行囊的任其来到了华中地区的某繁华都市。

    一出火车站,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马路对面那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他欣喜的一层层地往上数着:“一、二、三、十五——,哎呦,头晕眼花了,还是没有数完。”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揉揉眼睛,活动一下仰酸的脖子。抬头望一眼天空,夜是静谧的,夜雾弥漫着似镰刀状的弯月上,给人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遥望远方,人流如海潮般闹猛:人们不断地从商场、酒吧、咖啡屋、歌舞厅走出来,个个都是兴高采烈;他审视着四周,由霓虹灯组成的路灯、广告标牌、酒吧、大厦名,红、黄、青、蓝、紫,宛如色彩缤纷的河流。呈现在任其眼前斑斓瑰丽的图景,使他仿佛穿越了时光隧道,心也随之兴奋地跳动着:“我是现代农民,火红的太阳照耀着我,五彩的世界在恭候着我,此时的我正唱着希望的歌,陶醉在欢乐之中;我来了,美丽的都市,张开您那热情好客的双臂,把我这个新农民拥入您的怀抱吧。”

    任其走进一家小客栈投宿,下了几层台阶,到了地下室,这是一个可容纳几十人的通铺大客房,四周凉嗖嗖、冷清清的,只有两个乡下人在低头打点着行装,任其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他们的在意。任其把行囊放好,凑上前给两人递烟,搭讪着话儿:“老乡,你们是打哪儿来?这儿的工作好找吗?”一个浓眉黑皮肤的粗壮汉子猛吸了一口烟,然后,长吁短叹道:“兄弟呀,不瞒你说,我们是从西边穷山区里来,本想着到这儿出点儿苦力,挣点辛苦钱,给家里贴补一下,没想到来这儿半个月了,工作的事儿一点儿都没有着落,唉,四处碰壁呀,这城市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啊,我们只有打道回府。”任其默默地走到自己床边思忖道:“我的运气不会像他们那样差,我一定能在这个城市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也会向人们证明,我在这个城市存在的价值。”他带着那颗善良、纯正和渴望的心,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一觉醒来,环顾四周,静寂无声:“那俩乡下人已经走了?!他们是应该回去,能者留;钝者走。符合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他野兔般敏捷地从床上跳了起来,疾风般穿衣、洗漱,然后,直奔劳务市场。

    劳务市场上,人头攒动,劳工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相互打探着情况。任其随着人流涌向雇主,可一次又一次的被拒绝,眼瞅着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身边的劳工们也走得差不多了,他只好收起一双焦虑失望的眼神,舔着干裂的嘴唇,拖着沉重困乏的双腿,向客栈走去。“咕噜噜”,一个胖子像皮球一样,在他旁边滚来滚去,他正纳闷,一个粗哑的声音从似棉花包式的中年妇女的嗓子里蹦出来:“兄弟,是要找工作吗?先掏一百元服务费,我可以帮你介绍。”任其心中  窃喜,他顾不得多想,忙不迭得翻着所有的口袋:“大婶,给您,这是我所有的钱,我家里穷,老人又多病,东拼西凑的,好不容易才积点儿盘缠到这儿。大婶啊,求您高抬贵手,家乡的妻儿老小都眼巴巴地指望着我呢。”胖女人瞟了一眼任其全翻在外的口袋,知道从这个农民身上也榨不出什么油水了,就顺水推舟地说:“看你挺可怜的,我也发一回慈悲,跟我走吧。”

    任其双手把钱奉上,躬腰致谢:“大婶啊,真是太谢谢您了,您的大恩大德,我们全家一辈子不忘啊。您稍等一会儿,我去客栈拿我的行李。”

    “省着你的东西吧,吃、穿、盖,人家那儿的单位不仅全包了,而且每个月还给你发一千元工资,你先到那儿干几天,感觉不合适,还可以再回来。”

    “合适,合适。这样的好事儿,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咱们现在就快走吧。”任其的嘴里像含个蜜饯似的,他甜滋滋地咂着嘴:“真是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我是最幸运的男人啊。”他快乐地哼着小曲,昂首阔步地跟着胖女人上路了。

    宽敞平坦的马路上,一位怀抱大约四、五岁孩子的少妇正在赶路,她长着圆圆的苹果脸,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梳得很光,用红色的发卡在后脑勺上挽了一个发髻,露出那洁白光滑的额头。她那红润的双唇带着微笑,一双明亮的眼睛闪耀着天真无邪的光芒。一件红色毛衣勾勒出她丰满的腰身。她气喘吁吁地停下了脚步,把孩子放在地上,又把背上背的,肩上挎的都卸在地上,把挂在中指上装有孩子用品的塑料袋打开,拿出一个水瓶:“来,宝贝儿子,喝点儿水。”

    前面不远处,站着一个五短身材的胖子,他的脸又白又圆,肥突的肚皮像鼓足气的大皮球。他望着突然停在那里的少妇,心中不觉来气,他不耐烦地把夹在胳膊下的公文包拿在手上,轻轻的用手指弹着,阴沉、黯淡的眼睛望了一下手腕上的表,像吹球似的鼓起了腮帮子,显然,他愤怒了,只听他威严地向少妇大吼一声:“巴拉拉,你快一点儿行不行?”

    “来了!”巴拉拉清脆地答应着,并以最快的速度把几个包裹连背带挎到身上,抱起孩子,风风火火地追赶丈夫,挂在手指上来回晃悠的塑料袋“叮咚叮咚”直响。突然,她的脚下被绊了一下,她踉跄了几步,“对不起,我刚才睡着了,没摔着您吧?”巴拉拉被这似乎从地缝里传出来的微弱声音吓了一跳,低头一看,一个散工模样的人坐在地上,他须发蓬乱,颧骨突露,面色蜡黄,深陷的眼窝里流露出忧伤的神情。他上身穿一件褴褛的短衣,袒露的胸部积着厚厚的污垢,腰束一根草绳,下身穿一件沾着斑斑血迹的短裤,红肿的小腿不停的向外渗着黄水。面对如此落魄的男人,巴拉拉不觉动了恻隐之心,她温和地说:“老乡,您这是从哪儿来的?瞧,您的腿已经发炎了,可不敢耽误了,赶快让家人陪您看医生去吧。”

    任其长吁短叹:“唉,我的家人都在乡下。我本想到城里找一份工作,谁料想却被人贩子拐卖到私人窑厂做苦力,那地方可真是人间地狱啊,每天只给一个馍,一碗水,却逼着我们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儿,老板对我们非打即骂,这还不算,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用铁链子把我们都锁起来,以防止我们逃跑。我实在忍受不了这非人的折磨,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砸断了锁链,逃了出来。善良的好人,请您看一眼这美丽的刺绣,它真的和您非常相配,您就随意给个价,买下它吧,只要够我买一张回家乡的车票就行啊。我现在只想早点儿回家,早点儿见到年迈的奶奶、病弱的母亲和娇妻爱子,我非常地思念他们啊。”听着他那凄凉伤感的话语,巴拉拉的眼眶里充满了同情的泪水,她不由自主地拿起摆在地上的刺绣,细细观赏,赞叹不绝:“您妻子的手可真是巧啊,这刺绣真是太美了,针法严谨,色彩明快,绣的这些花虫鸟鱼、人物山水,形神兼备、栩栩如生啊。”

    “您真是好眼力,我老婆不仅心灵手巧,而且长相也是百里挑一。哎哟——”一阵疼痛,任其不觉低声呻吟着。他紧紧咬着嘴唇,额头上不断冒出冷汗,看着他痛苦难受的样子,一股正义之火在巴拉拉胸中燃烧:“这位农民兄弟,你不要怕,跟我一起到有关部门去反映情况,我一定为你讨回个公道,让那些黑心的老板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决不能让你就这么两手空空,带着满身的伤痕离开这座城市。”

    任其漠然地摇摇头:“算了,我们这些身在异乡的打工者是话软身子贱哪,没必要自讨没趣。只求您行个好,把这些东西给买了去,就已经算是帮我大忙了。”

    “巴拉拉——”一个炸雷般的声音传过来。

    巴拉拉慌慌张张地边给他掏钱,边紧张地说:“对不起,我得赶紧走,我老公已经等急了。这些钱您拿着,先去看一下医生,然后就买一张车票回家和亲人团聚吧。”

    任其忙不迭地把刺绣呈上:“好心的夫人,请您把它收好,我祝福您这样的好人一生幸福平安。”

    “这是您妻子送您的爱情信物,我怎能趁人之危,夺人所爱呢?”巴拉拉说完,风驰电掣般地奔向丈夫。

    任其抬起头,茫茫人海中已不见了那善良女人的踪影,他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滴在他手中的钞票上。他小心翼翼地把刺绣包好,缓缓地站了起来,木然地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车辆,仰天长叹:“罢了!罢了!回转家中,继续我那农民的生活吧。”

    任其拖着创巨痛深的身子,坐在了路边的一个小吃摊上。

    一个正在兴致勃勃品尝小吃的时髦女郎看到了形销骨立的他,她猛吃一惊,然后,惊惶失措地扔掉手中的食品,拔腿就跑。

    坐在任其对面的一个小女孩儿开了腔:“叔叔,你的头发乱蓬蓬的像鸡窝一样,为什么不梳理一下?为什么你穿那么破的衣服?为什么你身上那么脏也不洗一洗?为什么你身上那么多伤也不去看医生?你是穷人吗?你的孩子也是穷人吗?”任其望着小姑娘那对纯净明亮的眼睛,不知该如何解释。

    这时,一个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划破天空,接踵而来的是扑鼻的浓香,一个用花手帕捂着鼻子的女人闪电般地从他眼前晃过,她老鹰捉小鸡般地把小女孩儿从座位上拎起,狂怒地咆哮着:“安纯,怎么搞的?我就到对面橱窗看一会儿时装的工夫,你竟然就和一个乞丐搭上了腔,你这个克我命的小东西,存心想气死我啊!老板!老板!退钱!”一个胳膊上搭着条脏的见不着底色毛巾的伙计应声跑了出来,他满脸堆笑地对冷若冰霜的女人说:“白小姐,别生气,小的这就来为您服务。”

    “瞧瞧啊,你们这摊位上,竟然有一个乞丐堂而皇之地坐在那里,真是让人倒胃口,快退钱,我们走人。”白小姐冷嘲热讽地说。

    伙计撩起毛巾,哄赶着任其:“快滚!下次让我再看到你坐在这儿,影响我的生意,我就把你脱光了打,打死你!”

    安纯很认真地说:“叔叔,可是不能打,如果打死了,你是要赔命的。”

    伙计恶狠狠地说:“哼,就他那贱命,能值几个钱?”这时,有两个穿着米黄色套裙的女人走了过来,她们上下审视着眼前的白小姐:“咦,还真是白会计,刚才在远处,我们还以为是看走眼了呢。你怎么会在这种小地摊上吃饭?走吧,和我们一起去大酒店用餐。”“不用了,我和女儿刚从酒店里出来,吃得挺饱的。”说完,她煞有介事地边掏出纸巾边给女儿擦嘴,边和颜悦色地说:“乖孩子,看你这小嘴吃的,像个花猫似的。走吧,咱们该去钢琴老师那儿上课了。”

    安纯趁母亲不备,像只矫健的燕子,飞到任其跟前,弯腰附耳道:“叔叔,我妈妈是在骗她单位的同事,我还没有吃饭,我也从来没有学过钢琴。我当你是我的朋友才告诉你的,一定给我保密。叔叔,我送你一件礼物。”她拉过任其的手,往他的手心里放了一个东西。任其俯视掌中物品,原来是一把小红木梳,他激动地望着眼前这个纯洁美丽的小天使,一时竟说不出话来。安纯笑盈盈的向他摆摆手,转身蹦蹦跳跳地跑了。任其双手捧着红木梳子,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他自言自语地说:“善良的小安纯,如果将来有机会的话,叔叔一定回报你。”

    “喂,你这个讨人厌的乞丐,再不走的话,我这个打狗棍落下去,明年的今天,可就是你的忌日。”凶神恶煞的伙计顺手操起门旁一根有粗又长的木棍。

    “可我刚才是付过钱,才坐——”任其嗫嚅着。伙计拿着一打烧饼扔到他跟前:“给你,快走吧。”

    任其把烧饼捡起,一丝苦笑掠过他那惨白的唇上:“哼,嫌我脏,可那买烧饼的钱是经过我手的,钱就不脏?为什么留它不留我?看来,钱确实是个好东西呀,人人都喜欢。我要是有钱,还用到你这小地摊?”一路沉思的任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火车站附近,踯躅在摩天大楼下,他再没有了刚来时兴高采烈数楼层的雅兴。面对着这个没有任何感情及感觉的庞大物体,他突然有一种头晕、心寒和恐惧的感觉。他喃喃自语:“在这座象征着力量、威严和奇伟壮丽的巨物前,更显得自己的贫穷、弱小和落魄;只能更让那些世俗的城里人耻笑我,只会更加使我自惭形秽。”

    任其窥视了一下四周,却发现那些衣着华丽摩肩接踵的行人个个心猿意马,没有谁留意他,任其的心更觉失落:“我让他们如此不屑一顾,看来,他们城里人对像我这样的打工者早已麻木了。哼,这群没有灵魂的生物。”

    这时,一个穿着带补丁的、满是泥斑工作服的农民兄弟捂着不断渗血的额头走了过来,任其感觉他的形象能和自己融和在一起,便忍将不住地走上前,关心地问:“咋了?被人打了?”

    受伤者的眼里喷出愤怒的火焰:“不知是谁那么缺德,用一块儿薄板子代替窨井盖儿,还在薄板上面覆盖了一层花瓣,我一脚踏空,就掉了下去,你瞅瞅,我这惨不忍睹的样儿。哎哟,疼死我了。”

    目睹此情此景,任其犹如惊弓之鸟:“我也才刚刚解套,没想到还有玫瑰陷阱,这位难兄血的教训应该引为鉴戒啊。城里险恶,稍不留神,就会人仰马翻,吃完这些烧饼,再在城里逛一圈,然后,我就回家乡,继续充当我王者的角色。”

    任其身后一阵急刹车,一个硬绑绑的东西顶在了他的腰上,从车窗里伸出一个长着满脸横肉的脑袋,他张着河马似的大嘴,用凶狠的目光瞪着任其,大声喝斥道:“喂,要饭的,知道什么叫好狗不挡路吗?没点儿眼色的穷鬼,撞着你活该。”任其充满忿恨的两眼圆睁着:“这个狗东西,你撞了我,非但不赔礼道谦,反而这般污辱我,天下哪有这种道理。”他想大声和他争辩,可又觉得底气不足,只好敢怒不敢言地退到一边。

    这时,一个身穿红色制服的年青人跑了过来,他打开车门,曲背弯腰地向车里人问好,从车里款款地下来一个袒胸露臂浓妆艳抹的女人,她身上散发出的刺鼻香味使不远处的任其连打了几个喷嚏。妖女向发出声音的地方撇了撇嘴,高傲地仰着头,对走过来的河马嘴嗲声嗲气地说:“老何呀,瞧,那个啃烧饼的,简值就像一个骷髅,真是有碍市容。”

    老何蔑视地瞟了任其一眼:“是的,看着这些劣等人,真有一种想把他们蒸发的冲动。算了,亲爱的,没必要为这个有今儿没明儿的东西较真儿,咱现在的任务就是进到这金碧辉煌的大厦里逍遥快活去。”

    河马嘴搂着她细柳般的腰肢大摇大摆地往里走。没能把怨恨发泄出来的任其对着他们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然后,从内心深处发出一声哀叹:“唉,此时的我还在狗延残喘,明天的我就将成为一具僵尸倒在这座大厦下,而刚才那些人则会毫不在意地踏着我前进,可怜的是我家中无助的妻儿老小,他们会在悲伤中倒在我的身上。不,我家的结局决不应该是如此的悲惨。我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但应该自己努力争取有一个体面的人生,还要让我的家里人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这富丽堂皇的建筑;这让人流连忘返的繁华街道;还有那些盛气凌人的上等人,他们不都是用钱来做支撑的吗?我也是带着城里遍地是黄金的美丽传说,心驰神往地奔向这里。可残酷的现实让我无立足之地。但我并不畏惧,更不会退缩,因为我是勇士,所以必须勇敢面对我的惨淡,必须大刀阔斧的向前、向前。”

    带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梦寐以求的理想,心潮澎湃的他又徜徉在花团锦簇的街道上。

    宁静的夜晚,圆月的光辉柔和地从天空流泻下来,银光让整个大地如同白昼,不远处,大学生悠扬的歌声随风飘入耳际,一直唱到任其的心里。仰望着十五的圆月,他的心被无尽的思念塞满,惆怅的脸上流露出想家的忧伤,他久久地伫立在草坪上,牵挂的泪水任由秋风吹落一地:“这是家乡的明月啊,怜我身在异乡,独自观赏。我的儿子,爸爸是多么地惦念你啊,真是非常地想你,可惜你还太小,不懂得思念;我贤慧的老婆,此时的你正在做什么?是在对月低吟,还是在灯下缝补衣裳?老婆呀,一想起你肩上的重担,我就心疼难过。虽然阵阵秋风给我增寒,但是柔和的月亮牵动着我对你的思恋,一想起你,我就温暖如春;一想起您,我的记忆就犹如饱满金色的麦粒,一颗颗的从滚烫的心里蹦跳出来。老婆,请你侧耳倾听,我的思恋之曲就要起飞了,飞向一轮满月,飞向你的枕旁,飞进你的梦乡。”

    他横起笛子,美妙的声音在空中飘荡,玉盘似的圆月似乎也在凝神屏息地静听着,并和吹笛人一起,沉浸在那深情优美的笛声中。

    月亮还挂在树梢,公鸡的啼声便惊醒了任其回家的美梦,环顾四周,才发觉自己仍在异乡的地上,心儿不由得感到凄凉。想着梦中与家人幸福团聚的情景,家中的老人、孩子、老婆,仿佛就在眼前晃动,老婆温柔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

    “他们一定在扳着指头计算着我的归期,我何尝不想早一点儿和他们团聚啊。唉 ——”他长叹一声,闭上了那双忧伤的眼睛。

    一个臂带红袖箍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用手中的棍棒使劲儿捣着任其的屁股:“喂,要饭的,赶快起来了,还在那儿闭着眼睛做美梦呢?快走,别在这儿影响市容。”任其木然的从地上爬起,提起行囊,边走边观赏着绿荫广场的风光:白鸽在他的前方自由飞翔着;枝丫上的小鸟正唱得嘹亮;长长的小路两旁开着热烈茂盛的菊花;绿丝垂柳随风飘拂在他的脸上;一群可爱的儿童嬉戏在五颜六色的喷泉下;身着白袍的老翁入神地打着拳;身后的锣鼓声敲得震响,回头看,一群头发斑白、身穿红衣绿裤的老太太随着鼓点儿,喜气洋洋地在扭秧歌;不远处,是中年人欢娱的地方,他们边歌边舞,手中挥舞的红绸犹如火的海洋,任其的激情被燃烧起来,他不由自主地加入到这欢乐的人群里,还没等他胳膊、腿活动开,一个又黑又胖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她紧锁双眉,眼睛里射出冰冷的光:“你,出去!”斩钉截铁的声音使你会不假思索地听命于她。任其灰溜溜地离开了原地。黑胖女人立即用极温柔的语调呼唤着:“我的哈利,快站过来,和我一起跳。”一只小哈巴狗摇着尾巴,开心地叫着,跑到黑胖女人跟前。它随着音乐不停地变换着各种动作,把黑胖女人逗得哈哈大笑。这笑声就像扔在任其身旁一串炸响的鞭炮,一丝苦涩挂在他的嘴角:“好一个无限风光,只可惜我却不能分享。”

    站在人行道上,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任其不觉感到惶恐:“真是奇怪,同样是这个空间,夜晚,当我一个人拥有时,是那么的宁静、安祥,给人以美丽的遐想;而天一亮却人声鼎沸,他们忽然间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瞧他们一个个箭步如飞、满脸通红、情绪冲动的模样,干什么去?我明白了,街上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此时的我就不能再呆呆地站在这儿孤芳自赏、鹤立鸡群了。”他犹如射出的利箭一般,闯进了人流。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飞快地从他身边经过,骑车人的车座后面拴着一个小童车,童车里的婴儿正在有滋有味地吃着饼干,任其紧跑两步,从他的童车里拿了一个面包,婴儿先是楞了一下,嘴唇颤动着,任其忙给他做了几个动物模仿动作,噙着泪水的婴儿立刻笑逐颜开,咯咯的笑声就像欢快的小溪。

    (2)

    向耷三步并做两步地上了楼,按响了自家的门铃。一进门,便火急火燎地对巴拉拉说:“赶快把我的黑西服找出来,然后再准备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我得赶上一个小时后的火车。”

    “什么重要事啊?这差出得这么急。”巴拉拉问。

    “刚刚得到消息,局长的母亲去世了,我得赶去为她老人家守灵。”

    “凭什么?守灵是孝子贤孙的事儿,而你与死者非亲非故,你去守灵,这不合情理嘛。”巴拉拉说。向耷耸了耸肩,眼里露出蔑视的神情,然后转身走向卧室。

    “哎呀,公主,快上马吧,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森林里,皇上找到你可真是不容易啊。”巴拉拉的身后传来5岁儿子清脆稚嫩的声音。他把□□的竹竿放在地上,伸出小手去搀扶公主。

    巴拉拉柔声细语地对儿子说:“嘘,小点儿声,真正的皇上回来了,我该去当宫女了。小王子,你先到躺椅上休息一下,待奴婢忙完活计,再来和你继续游戏。”

    “喂,我的柜子怎么是空的?”如雷贯耳的吼声让巴拉拉心惊肉跳,她慌慌张张地抱着一大堆脏衣服出现在丈夫面前,那张圆圆的脸堆在衣服堆里宛如一朵盛开的荷花:“都在这儿呢,我正准备大洗呢。”向耷生气地吼着:“大洗、大洗,你能不能早点儿就把这些衣服洗好、叠好,放进柜子里,看这屋子里乱的,不该有东西的地方到处都是,该有东西的地方却空空如也,一点儿理家的本事都没有。”巴拉拉一脸委屈:“我又不知道你今天要出差。”

    “你更不会知道奔丧这事儿对我是多么的重要。还一脸苦瓜相的楞在这儿干什么?麻利点儿把黑西服给我洗出来。穿着又皱又脏的衣服出现在那种庄重场合,对死者是多么的不尊重。”

    巴拉拉不以为然道:“没关系,她是闭着眼睛的,看不见你。”

    “哼,这就是咱俩的差距。唉,我们总是没有心灵感应。”向耷长叹道。

    “要是你实在着急穿,就再买一件吧。”巴拉拉说。

    “没钱!”向耷回答。

    “我看你的衣柜里有一沓钱呢。”巴拉拉提醒丈夫。

    “那是为别人准备的。少罗嗦了,干活去吧。”向耷不耐烦地摆摆手。巴拉拉知趣地退下,向往手拿玩具跑到向耷跟前:“爸爸,您和我一起玩游戏,好吗?”“去,一边儿玩去,别挡着我看电视。”向耷一把推开儿子。

    “妈妈,那您和我玩吧。”向往来到母亲跟前。巴拉拉抬起满是肥皂泡沫的手,和蔼可亲地说:“乖儿子,你瞧,妈妈这会儿正忙着呢,等我洗完衣服再陪你玩,好吗?”

    “好的。”向往像只小白兔,蹦蹦跳跳地跑了。“洗完了没有?到点儿了!”向耷催促道。

    “完了,完了。”巴拉拉忙从洗衣机里拿出甩干的衣服。向耷一把抓过皱得像核桃似的衣服,匆匆而去。

    巴拉拉忽然想起了什么,忙拎个小包追了出去:“老向,老向,你的内裤!内裤我忘记塞进你旅行包里了。”迎面走来一个满头黄色卷发、穿着紫色超短套裙,领口开得很低的时髦女郎:“喂,巴老师,别扯着嗓子喊了,向科长已经打的走了。”

    巴拉拉对来者展眉微笑道:“萨莎,是你啊,走,上楼去!”她亲切地挽着女友的胳膊往楼上走去。一进屋,白萨莎便颠着脚尖找下脚的地方,巴拉拉连忙解释道:“不好意思,屋里乱得很,还没来得及收拾。”“你这儿我已经习惯了。哎,你家那位去哪儿了?匆匆忙忙的,手里还拎个湿衣服。”

    “去吊孝。”

    “哇,太好了,你翻身得解放了。你婆婆终于闭上了总是挑剔你的嘴巴。”

    “什么呀,他是给局长大人的母亲守灵,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卑躬屈膝的谄媚上司。”

    白萨莎露出一副心诚悦服的模样:“啊,你家老向真是让我肃然起敬。你可真有福,找了一个懂得生存之道的丈夫。我乃不幸啊,跟了一个胸无城府的傻瓜。”

    “你呀,不知足,人家安芬仁对你是嘘寒问暖,把你当神一样供着;而我呢,整天都要诚惶诚恐地伺候着我家那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老爷。”巴拉拉说。

    “我尊敬的历史老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心甘情愿地做男人的奴隶?这样吧,今晚我就住在你这儿,把你那古懂的脑子好好清洗一下,再帮你输送一些新鲜的事物。”白萨莎说。

    “行啊,我也正有一肚子话想和你聊呢。请稍等片刻,我得先把儿子哄睡了。”巴拉拉急三火四的把儿子安顿好,两个女人随即也宽衣上床说起了悄悄话:“萨莎,前几天,我从婆婆家回来的路上,遇见了一个乡下人,他本是充满着信心阔步迈进我们城里的,没想到却被人贩子给卖到了一家私人窑厂,受尽了苦难,唉,看着他那遍体鳞伤的身体,真是让人毛骨悚然。不知怎么搞的,只要他那可怜的形象一浮现在我的脑海,我的心里就特别难受。”

    白萨莎不以为然道:“不用说,你这菩萨心肠又做扶危济贫的义举了。这世上可怜的人多着呢,你施舍得过来吗?这些农民也真是的,城市企业倒闭,那么多人员闲置着,你们又一窝蜂地涌进城里,干吗来了?乡下人一瓶酒、一块肥肉就能打发的人生,到我们城里凑什么热闹?他们进城,我们城市的治安、环境、人群整体素质都在下降。我坐公交车的时候,身边就常常站着一些满身油污的民工,真让我受不了。唉,他们真认为城市遍地是黄金,弯腰就能拾到。哼,真是异想天开。农民兄弟们,赶快回家去吧,别让土地荒芜了才是正事儿。”

    “这民工潮也是特定时期的一个现象,能出来打工的群体肯定也是当地的精英、佼佼者,思想都是比较前卫的,这些农民朋友不易啊,故土难舍,可他们却要背井离乡,远离亲人,心中的寂寞和凄凉又有谁能知晓?他们是无可非议的,谁不想过好日子?谁愿意贫穷?我们应该对他们多一份理解。”巴拉拉说。“贫穷是可怕,这世上黄连、苦胆苦,贫穷就更苦。可惜,我们家那块朽木就不理解金钱的重要,不知道贫穷的土壤里是不可能产生永恒爱情的。他以为有个完整的家,平平淡淡过日子就行了,从来都没有设身处地的考虑过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自以为婚姻的枷锁就能把我给套牢,殊不知,这单调枯燥的家庭生活对我来说真是一种残酷的折磨,我根本不想再忍耐下去。我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一个自由王国,在那里,不需理性,只需尽情的享受生活,感受那欲醉欲仙的风情浪漫。”白萨莎说。

    巴拉拉反驳道:“萨莎,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认为,人需要理智,需要自我约束,这样,我们才会生活在和平、安宁、有序的生活当中,否则,人类和动物有何区别?”

    白萨莎聊以解嘲道:“拉拉,我们都是女人,只不过像你这种冰清玉洁女人的狂热激情是由那些偷偷的幻想来丰富自己对男性的渴望和满足。”

    巴拉拉忙打断她的话:“哎,可别拿你的人生哲学往我身上套,我的大脑是由传统的道德控制着,不像你那么新潮。”

    “我怎么了?你以为我像蝙蝠似的随意在男人身上飞来飞去?告诉你,至今我还没有红杏出墙呢,我正在等待着情投意合、风流倜傥人物的到来。哎,等到我将来找着了,也给你物色一个,怎么样?”白萨莎问道。

    “我怎么会让我的老公戴绿帽子?夫妻之间应该相敬如宾嘛。虽说我现在的生活很单一,可漂亮聪明的儿子是我最大的安慰,每天,我都会带着愉快的心情操持家务,耐心的处理各种繁琐的事情,说实话,跟我儿子在一起游戏,真有一种重返童年的感觉。”巴拉拉开心地说。

    白萨莎把嘴一撇:“我可不会像你,把孩子看得跟一个宝似的,小家伙们只是一个累赘,我可不会因为他们而留守在家里。到社会的大浪潮中去沉浮才是我的个性。”

    “我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人,自然就不会和你同流合污了。”巴拉拉正色道。

    “咂咂,像我这样百无聊赖的人竟如此得福交了你这么一个白璧无瑕的主儿,三生有幸啊。”白萨莎讥讽道。

    “过奖了,像我这样传统的女人,大街上比比皆是。”巴拉拉说。

    “给你个棒槌你还当真了。我问你,曾和你山盟海誓的那位初恋情人,这么多年你们就一直没有来往过?”白萨莎问道。

    “没有。既然我已经结婚了,身心就应该全部属于我丈夫。女人的贞洁应该和自己的生命同存亡。”巴拉拉一脸庄重。

    “你少在我面前树立什么贞节牌坊,我可不欣赏,哼,所谓的贞节,那是软弱和胆怯的象征,也是对我们女人残酷的桎梏。为什么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三妻四妾,而我们的激情却要被压抑着?这公平吗?”白萨莎愤然道。

    “好了,我们不要再争了,咱俩这对性格各异的女人能在一起做朋友,那就说明你我还是有缘的,相互理解,各行其是,好吧?更深夜静,不宜再吵,睡觉!”巴拉拉命令道。

    “行啊,不过在做梦前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你和初恋情人那么坚决地分手?据我所知,他是非常爱你的,且英俊潇洒,又喜欢绘画,是很适合你这种爱幻想的女人。你那么快就结婚了,一定是在和他赌气,对吗?”白萨莎问。

    “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一个秘密,我不能泄露天机;我结婚的目地嘛,自然也不能告诉你喽。”巴拉拉说。

    “我这人天生好奇,就喜欢探险,快说,不然的话,我就动武了!好嘛,坚如磐石啊,我就不信摧不垮你。”白萨莎用手不停地挠着巴拉拉,笑得喘不过气来的巴拉拉不停地求饶,俩人从床上翻到地上,又从地下爬到床上。

    起床小解的向往纯洁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眨巴着:“哇,妈妈们还打架。”

    绿树成荫,宽畅平坦的马路上,巴拉拉的自行车在路面上飞驰,她一边飞快地蹬着车子,一边不时地看着手腕上的表,向往坐在车后座上,开心地唱着歌:“金亮亮的太阳笑眯眯,看着我早早起,花儿醒,鸟儿笑,都夸我是个好宝宝。”

    “哥哥——”银铃般清脆的叫声从他背后传来。向往回头望,明亮的眸子里闪着兴奋的光彩:“啊,是安纯妹妹,妹妹早!”

    “哥哥早!爸爸,快点儿骑,追上哥哥他们。”安芬仁答应着,用力地蹬着自行车,很快就赶上了巴拉拉。

    “您早!巴老师。”

    巴拉拉微笑道:“您早!安编辑。小安纯,是谁给你梳得小辫子?真好看。”安纯把头一歪,骄傲地说:“是我爸爸,阿姨,您瞧,这条红纱巾也是爸爸给我买的,漂亮吗?”

    “美极了!哎呀,安编辑,您可真行,把女儿打扮得像个公主似的,一个男同志做成这样,不简单哪。”巴拉拉赞不绝口。

    安芬仁笑容可掬地说:“哪里,哪里,我常常向女同志求教。”坐在车后座的两个小伙伴也无拘无束地聊着天:“妹妹,你妈妈昨天晚上在我家住呢。”

    “是吗?我妈妈常常在外面住。”安纯说。

    “你爸爸不管她吗?”向往问。

    “爸爸不敢管,妈妈好厉害的,我和爸爸都怕她。”

    “我们家是爸爸厉害,我和妈妈怕爸爸。妹妹,今天中午要是有你最爱吃的排骨,我还给你留着。”“谢谢哥哥,那我的午点让给你吃。咦,前面就是幼儿园了,哥哥,我们下来跑吧。”

    “好的。”向往答应着。俩人从车座后面跳下来,像欢快的小鸟轻盈地向前飞翔。

    两位家长心里乐滋滋的,脸上都带着欣喜的微笑,目送着孩子们跑进了幼儿园,安芬仁这才毕恭毕敬地说:“巴老师,如果您今天见了萨莎,拜托您转告她一声,请她晚上务必回家吃个团圆饭,因为今天是安纯的生日。”

    巴拉拉爽快地说:“没问题。这样吧,今天下午您就别跑趟了,踏踏实实地给女儿准备生日宴会,我下班以后把孩子们一起接回去。哎哟,时间不早了,我得赶着去上班,安编辑,再见。”

    “再见!您慢一点儿,路上车多,注意安全。”安芬仁关切地叮嘱着。

    傍晚时分,闲情逸致的白萨莎在商场里转悠着,她是一名会计,每天踩着点儿上班,铃声一响,准时离开办公桌,决不在单位里多滞留一分钟。当然,下了班以后的她不会像巴拉拉那样赶着往幼儿园跑,那是丈夫要做的事情,她要去的是舞厅、咖啡屋、酒吧、电影院之类的地方,今晚原本约好和朋友一起去跳舞的,可朋友临时有事,取消了约会,她只好独自漫步在商场,她一边走,一边欣赏着柜台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金银手饰、古玩真宝、貂皮大衣,这些都是她乐此不疲、流连忘返的地方,虽入宝山,却无所得,空手而去,惆怅的她长吁短叹的走向精品服装部。如同往常一样,她取下模特身上的样品,正准备往自己身上套,一位穿着工作制服的女营业员走了过来,她彬彬有礼地说:“对不起,女士,这是高级时装,不能随便试穿。”

    “可以前你们并没有这项规定啊。”白萨莎说。

    另一个烫着满头浪花的服务员不由分说地从白萨莎手里夺过衣服,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小市侩,到这儿来过时装瘾了!没钱还想摆谱,真讨厌!”这犹如针锥戳进心窝的话白萨莎是一字不漏地全听到了,尴尬、自卑和气愤的情绪涌上了脑门,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嘴角竟不自主的抽搐起来,怒不可遏的她正想发作,几名营业员立刻满面春风地朝一位绰约多姿、花枝招展的妙龄女郎奔去,个个奴颜媚骨地讨好着她:“丹小姐,最近,我们这儿又从国外进了一批上等的时装,料子和式样都很适合您啊。”

    “这件衣服我能试穿吗?”这是丹小姐矫揉造作的声音。

    “当然可以了。”营业员们立即众星捧月地把丹小姐围了起来,不亦乐乎地为她忙碌着,啪的一声响,把白萨莎吓了一跳,睁眼望去,柜台上有一沓厚厚的钞票。她下意识地摸了一下斜挎在肩上的小坤包,里面除了口红、小镜子和纸巾外,再无其它值钱的东西。欢天喜地的营业员们在数钞票,白萨莎真希望自己那只摸着提包的手忽然间变成一根能点物成金的魔杖,然后再把变成的钱狠狠地摔在那些俗不可耐的店员脸上,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商场下班的铃声响了,满头卷发的营业员一边忙不迭地换衣服,一边冲着白萨莎大声吆喝着:“喂,站在那儿发呆的大嫂,我们该下班了,快走吧!”正在换衣服的营业员们刹那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眼光不约而同地全都集中在白萨莎身上,那种防范似的目光让白萨莎感到若有芒刺在背:“她们把我当成贼了,怕我在临走时顺手牵羊地拎走一件衣服。”无辜遭受这种不白之冤,白萨莎羞愧的恨不能钻进地缝里,她自己都搞不清是怎样仓促地在众目窥窥之下逃离那个出乖露丑的地方。走到电梯旁,她下意识地望了一眼镜子,镜子里的她整个一幅潦倒、悲戚饱受惊吓的小市民模样:头发有些凌乱,眼睛暗淡无神,苍白的面色透着绝望和憔悴。

    心神不定的白萨沙随着人流走出了商场。大滴的雨点噼噼啪啪地从天空上落下来,马路两边的路灯在雨帘中发出微弱的光,白萨莎茫然的在雨中走着,阴云似的忧愁把她那颗沮丧的心覆盖得严严实实,丹小姐甩钞票时的清脆声音不时地在她耳边回响。她凝滞的大脑又恢复了记忆,这才想起自行车还存在商场门口,她又转身往回走,一辆轿车风驰电掣地从她身边而过,飞起的车轮把泥浆喷了她一身:“唉,我要是有钱财,就自己开个豪华车,再不会在这雨天里被溅一身烂泥;可现在,暂时没钱财的我啊,还得不情愿地回到家里。”

    温文而雅的安芬仁是一个豁达之人,与家人相处,千方百计让她们快乐;与同事相处,将心比心,情同手足;与上司相处,理解其苦衷,决不给领导添麻烦;与朋友相处,忠诚效劳,决不对其背叛。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男人,拥有漂亮的妻子、乖巧伶俐的女儿和一份稳定的职业,尽管妻子交际广泛,无暇顾及家庭,可安芬仁是很能理解她的:现代女人聪明能干,不可能再被男人这块巨石压着了,我愿被这棵小苗拱裂,让她破石成材。当然了,结果并不重要,要紧的是她在这个过程中开心就好。这也是从结婚那天起他就有的信念:那就是自己今后的生活将是特定为她的。所以,他对妻子百般娇宠,心甘情愿地做她手里的面团——扁圆由她捏,只要她心情舒畅。

    “咚咚咚”,高跟鞋的铁掌声重重地在楼梯上响着,穿鞋的主人似乎在告诉所有的人:“是我回来了!”

    安芬仁已开门在恭候妻子,见妻子忽忽不乐,安芬仁心有余悸。

    妻就如同萧萧而过给人以哀愁的秋风,常常让他不知所措。小心谨慎的他给妻子换好拖鞋,然后跟着怒气冲冲的妻子进了卧室:“我来帮你脱掉外衣。”

    见坐在床边的妻子重重地把疲惫不堪的身躯垂下去,他蹑手蹑脚地拎着妻子的外套走出卧室。

    此时,辗转反侧的白萨莎正被仇恨的怒火燃烧着:她恨那些财迷心窍、曲意逢迎的女店员们;她恨那个傲气十足把钞票摔得阵响的时髦女郎;她恨办公室对面的那个同事,总是有意识地扬起戴钻戒的右手,满脸同情地望着自己脖子上的那串仿金项链,让她尴尬无比;她恨巴拉拉那个历史古懂,老是装出一副贤良淑德的模样让她效颦;当然,最让她痛恨的就是那没有生财之道的丈夫.想当初,一表人才的安编辑到贫困山区采风时,遇见了正在地里挥汗如雨干活的她,郎才女貌的他们一见钟情,很快就双双坠入爱河。这桩珠联璧合的婚姻曾让她的女伴们嫉妒的发狂.当犹如糖块般甜蜜的她溶进都市这杯咖啡里时,她是多么的亢奋!放开幻想的僵绳,任它在未来美好生活的跑道上奔驰吧:丈夫很快就会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别墅、轿车、时髦衣装、山珍海味、金银珠宝.为了实现这个幸福的梦想,她痴迷地收集着丈夫用过的笔芯;废笔头以及发表在报刊杂志上的文章,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丈夫成名以后要拍卖的重要物品啊,那该多值钱!她还积极筹措资金,为丈夫出版了一本纯文学诗集,并预算好了书籍全部卖出去时自己应该所得到的利润.大大出乎她预料的是她一向崇拜并寄与厚望的作家,书的卖点竟是如此的低!只卖出去三本,还得打折扣.剩下的三千册诗集像小山似的堆在并不宽敞的小屋里.亏了血本的白萨莎哪肯罢休,再三请求丈夫写一些适合市场需要的能有卖点的书,可安芬仁却坚决拒绝.唉,这个天天都让我处在失落中的男人,真看不出和这个自视清高,把金钱看作粪土的人在一起有什么人生价值和光辉前程.我不可能再跟着他过那种整天分角计算着过活的日子了。

    给老婆洗完外套的安芬仁边琢磨边走进卧室:我虽不能让老婆大富大贵,可让她开心惬意却是我做丈夫的责任。窗外的月光流泻在白萨莎苗条的身材上,望着老婆美人鱼般的睡姿,安芬仁体内喷涌的热浪扩散着,他焦躁不安,神经颤着,抖抖索索地伸出了爱的双手。

    “别碰我。”白萨莎一声炸雷般的吼声,把本来就有些恐惧,紧张的安芬仁吓了一跳,冲动、热血沸腾的他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立刻没了情绪,他沮丧地溜下了床,内心长叹:“唉,男人啊,为什么你的阳刚之美却偏偏掌握在女人手里?”

    安芬仁拧亮了书桌上的台灯,拿起一本书阅读起来。每次遇到老婆的冷落,他总会以这种方式来暂时忘却忧愁.心不在焉地看了一会儿,仰望着天花板思绪万千:“今天,本是女儿的生日,好不容易把老婆盼回来,可这股伤悲的秋风却令他断肠.我知道,只有钱能让哀怨的老婆眉开眼笑,可从哪儿弄来钞票呢.如果现在有人说翻过千条山,涉过万条河就能找到它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立刻前往,我何尝不想用自己的力量让家人充分享受物质文明的乐趣,可人间的事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然事与愿违,就不仿把眼前的境遇往好处想,俩人的工资虽然都不高,如果合理安排的话,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唯我独尊的老婆能对这平淡无奇的日子一笑置之吗?”

    真是有心灵感应,正念想着老婆,她就出现了。怀抱一大摞书的白萨莎几步走到丈夫跟前,哗啦一声,把书全堆到他面前,她觉得还不解气,便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本书,狠狠地摔在安芬仁的头上:“给,明天赶快把这些书卖掉,巴掌大的住处,你的书都占了一大半儿。哼,让你写一些能赚钱的书,你说什么不愿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不想玷污清白的名节,好啊,既然你是这么有尊严的人,就赶快把出书时借人家的钱还上,别老让债主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要钱,骂我不守信用。你呀,真是让我失望透顶,这么多年一直抱着所谓的清高坐在小职员的位子上纹丝不动,自我陶醉。和你一起参加工作的同事不是升官,就是发财,只有你,还整天把腰弓得像大虾似的,每天就这么不停地写,你是写出金子了?还是写出宝石了?光着屁股弹钢琴,装什么高雅?到最后,这些破稿子还不都得当废品卖掉。这每况愈下的生活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哼,嫁给你这个无能又无用的丈夫,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白萨莎气冲冲地离去。

    安芬仁却思绪万千:“是的,自己无能,老婆热爱名声,社会赞誉,喜爱华丽,渴望财富,但这些象征着人类高贵的东西他都无法提供给她。他没有能力填满老婆的欲壑,所能提供给她的只有爱。可这真挚的情感却恰恰是老婆不屑一顾的。既然如此,他就只能忍受着老婆的冷落、懈怠、谩骂及时常冷不丁地落在他身体上的物体。他是一个男人,这种痛苦向谁倾诉?同样,他也是一个文明人,决不会砸点儿什么东西来化解心中的郁闷。他只是期盼着开工资的那一天,能把钱如数交到老婆的手里,以博得她暂时的一笑,然后,他们就能过一次夫妻生活。可在房事的过程中,面对着愁眉苦脸,没有任何激情动作,只是四肢着床,僵尸般的直直躺着,不肯身心投入与自己协调配合的老婆,既使伏在其身,但心灵的隔膜和精神上的麻木深深刺激着做丈夫的尊严。他自觉没趣,几次都不得不中途败北,每到这时,白萨莎的冷嘲热讽总是不失时机地灌入耳内:“哼,无用的东西!”丧尽颜面的他真想钻进地缝里。不能把老婆领进那欲醉欲仙的灵肉境地,他倍感沮丧和懊恼:“事情为什么这样不如意?”刚结婚的时候,他们的夫妻关系真的是很协调,她的脸上总是乐滋滋的。他也是每天呵呵地笑,为自己能娶到一个如此活泼、漂亮,浑身上下都透着活力和朝气的媳妇而感到骄傲。可这几年,他们不再开心了,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大。都市的喧啸生活如同鲜花放在老婆这只蜜蜂面前,她兴奋,因为她是只漂亮的蜂王;她又凄凉,因为贫穷使她无缘吸吮鲜花,焦躁、烦恼、委屈在咬噬着她的心。

    “她一定非常痛苦;可我也并不快乐,她每天歇斯底里的发作;她不断对我形象的破坏;我渴望的和睦幸福家园的景象难以出现。唉,婚姻失和谐,都是金钱惹的祸,钱的魔力比他更能吸引住老婆,虽然,我是明智之人,能够理解恋爱和婚姻的关系:即爱情是百米赛跑,伴着冲劲儿,一会儿就到;而婚姻如同一场马拉松赛跑,靠的是耐力和韧劲儿。我自信能够携老婆圆满完成这个奔跑项目。现在看来,自己根本无权经营这条婚姻热线,他也无法和占据老婆心目中的金钱抗衡和较量,这是一个以钱论英雄、论成败的年代,我的婚姻是否破产得它说了算,自己不掌握主动权啊。钱啊钱,白天让你扰得心烦,晚上让你搅得睡不安,虽然是你让我在老婆的面前没了做男人的自尊,可你要想击垮我的意志还没那么容易,我会把痛苦当成一种奋起崛起的力量,我会把自己的灵魂浸泡在耐心、孤独和痛苦的大缸里腌制,深奥的哲人不都是有这么一颗五味俱全的心嘛。”想到这里,他的心态平衡了许多,弯腰拾起散落在地上的稿纸,奋笔疾书:“你对我一脸地鄙夷,十足地瞧不起,但我决不会放弃自己,挽不住幸运女神的手臂不是我的错,那是上天的事情!”他扔下手中的笔,靠在椅背上,满意地长舒了口气,能一气呵成的把由灵感而发的作品写出来,这是作家最开心的时刻。

    一阵门铃声把作家从自我陶醉中惊醒,他起身去开门,门口站着邻居袁大婶。安芬仁很客气地把来客请进屋里,刚一落坐,她的大嗓门便响了起来:“哎呀,安老师,在门外看着你家的灯亮着,就知道你还在忙着,你可真行,天天就这样熬夜地写,一定赚了很多稿费吧?什么时候你请大婶吃饭哪?”

    “哪里,大婶,我——”

    “别怕,大婶不借你的钱。不过,下一代的事儿你这个文化人可不能拒绝,是这样的,我那女儿今年没考上大学,我想请你给孩子补习一下,明年让她再考,你不会拒绝大婶吧。”安芬仁爽快地答应道:“没问题,我白天上班,晚上可以抽空给她补习。”

    “那敢情好,真是谢谢你了,你看这学费——”“不用交钱。大婶,我们是多年的邻居,帮忙是应该的。”

    “那就给你添麻烦了,明晚我就叫女儿过来补习。安老师,我就不耽误你休息了,回去了。”

    袁大婶走到门口,忽然想起了什么:“你老婆睡了?补课的事儿要不要给她商量一下?她不会不高兴吧?”

    “不会的,我老婆挺通情达理的。”袁大婶伸出了拇指:“哎呀,你们夫妻两个可都是大好人哪。”听到门“咣”的一声被带上,白萨莎愤怒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这个爱讨便宜的袁婆娘;这个被人欺负的愚钝男人,不去想办法挣钱,反而有心去管别人的闲事儿,看我呆会儿怎么收拾你。”她顺手操起了枕头等待着。

    此时的安芬仁正在小屋里踱来踱去:“能让别人登门拜师,说明自己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我要认真地备课,决不辜负人家的期望。”室里传来妻子轻轻的咳声。安芬仁那深色的眼睛里立刻没了光采:“唉,接踵而来的是急遽的暴风骤雨,烦! 可又不得不面对,这就是我,一会儿激动,一会儿苦恼,一身骄傲,不求人明了!毫不胆怯的向自己道一声:明天会好的。”他抓起桌子上的酒瓶,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昂首挺胸的向卧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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