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思这几天一直在做一个梦,梦里她是个小孩子的模样,和一对夫妻正在逃荒的路上。
一路虽然坎坷,但在梦的最后他们终于搭上了火车。
这天夜里胡思思害怕还做那个梦,就买了一瓶褪黑素,吃了几粒后,可能是因为心理作用,所以安心地睡了过去。
而且她感觉这场觉睡得很沉。
胡思思是被痛醒的,腿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眼睛一睁,突然发现这不是她的房间,而是一个又破又旧,堆满稻草的帐篷。
此时,她正躺在其中一个草堆上,身上脏兮兮的要命,而且腿一动就疼,根本站不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胡思思心里特别恐慌,她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没想到小区的治安这么差劲,一个好好的大活人被悄无声息地绑架了,都没发现?
她心下一沉,可当她伸起手后,却发现这双手特别稚嫩,怎么可能会是一个二十多岁人的手?
摸了摸自己的脸,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直觉告诉她,她现在应该是遇上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正想着,帐篷的帘子被掀开,走进来一个风尘仆仆的灰衣女人。
女人见她醒过来,兴冲冲地坐到她身旁:“闺女,你可算醒了!”
胡思思两眼一懵,呆呆地看着来人:“啊?你是?”
“咋了这是?吓傻了?哎呦!”见她神情不对劲,女人瞬间一惊,呜呜囔囔哭个不停。
“不哭,不哭。”胡思思一时呆滞,是因为就在刚才突然有记忆涌进她的脑海,还没来得及吸收,面前的女人就进来了。
这个女人正是她这副身体的母亲,回过神来,她伸手擦了擦女人的脸,奈何手太脏,所以女人的脸被抹上一道又黑又长的印记。
女人面上还算干净,所以被她脏手碰过的地方很显眼,不过身上却有好几个泥点子。
“娘,你去哪儿了?我们这是在哪儿?爹呢?”胡思思下意识问她,因为根据记忆来看,他们一家人不应该是在去往广州的火车上吗?为什么现在会在这烂帐篷里?
陈翠芳见女儿问她,便道:“我们现在在安民救济处,你爹背着你和娘一路逃过来的,你腿受了伤,这几日不能动弹,得好好休息,娘刚是去给你爹送了点吃的,他这会在民工团会忙着训练里。”
“民工团会?”胡思思猜测自己现在是在乡下,她爹所在的民工团会应该是民国时期各地农民工人组成的民兵团体。
根据记忆,她现在所处的时间应该是民国九年,这个时期动荡不定,自从袁大总统身死,北洋junfa群龙无首,只有几个嫡系将领维持表面的平稳,实则各系junfa私下混战,占据通关要口,私自扩兵,私征税收,惹得各地民不聊生,民怨四起。
她接着问:“娘,现在是民国几年?”
“九年,怎么了?”陈翠芳一愣。
果然,1920年。
“没事,就是腿有点不舒服。”胡思思指了指自个的小腿。
陈翠芳听了急忙去看,掀起裤腿,只见白嫩的小腿上有一道长长的红口子,虽然结了一点痂,还那红口子看着实在恐怖,而且那小脸还是煞白煞白的。
“你先歇着,娘出去找找大夫。”陈翠芳看着这伤不知该怎么办好,急急忙忙给倒了点半凉的水递给她,然后跑了出去。
等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戴眼镜的黑长衫先生。
“宋先生,麻烦您了。”
“不麻烦,这是若平作为医者应该的。”男人相貌普通,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令人不由心生好感。
若平?宋若平?好熟悉的名字。
突然,胡思思想起她看过的一个纪录片,《黄埔风云》里的一个人物。
也叫作宋若平,不过若平是他的字,全名叫宋樘,是一个留洋回来的医官。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处这个时代的缘故,如此奇遇背景下的她总会下意识地对身边出现的名字,以及相对应的人物变得极其敏感。
陈翠芳对胡思思道:“愣着干啥?快让宋大夫看看。”
“嗯,谢谢宋大夫。”胡思思连忙嘴角一绽,看向宋若平。
宋若平让她掀开裤腿看眼她的伤口,然后又把了把脉,告诉陈翠芳她恢复的不错,只要度过危险期就没事了。
然后叮嘱了胡思思几句,胡思思都一一应下。
待到人走,娘俩个才在帐篷里休息。
胡思思和陈翠芳刚刚随便聊了几句,这会子陈翠芳已经呼呼大睡了。
而她则慢慢闭上眼睛,整理脑海中的记忆。
老天爷既然把她送了过来,那一定是有它的道理,无论如何,她会在这个时代和她的父母都活下去。
上辈子的胡思思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刚实习完毕业的大学生,护理专业,既不是救死扶伤的大夫,也不是能力强横的学者,要说自己有点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从小到大她妈给她报的舞蹈班和她爸给她报的武术班,这些东西她从懂事起一直学到了高中毕业,原本父母想让她以艺术生的身份考取一个不错的学校,因为她的文化课分数不行,属于中下水平,如果考大学只能上一所差不多的专科院校,但她不愿意听父母的意见,最后自己强烈要求选择了一所离家不远的专科院校去上,护理专业。
在校期间,她一扫从前的懒散,一点也不敢浪费时间地努力学习,在班主任和各大教学老师面前刷足了脸,得亏她脸皮厚,不然一般人真干不出她死皮赖脸问题的样子。
同学中总有人问她为什么这么努力,再努力也不就是个护士吗?
她回答:“行行出状元嘛,我也想当个状元。”这句话一语惊人,把舍友包括同班同学劈了个外焦里嫩,到最后他们班成为了整个学校有史以来最努力学习的班级,学习氛闻浓厚到影响到他们这一级的学生。
画面一转,也不知道她父母如何了,原主会不会也穿到她的身体里了?胡思思心想。
这副身体原主也叫胡思思,自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老老实实跟着奶奶在乡下老家,后来袁大总统进京,民国成立,胡父的母亲病逝,胡氏夫妻才把她从乡下接到京里,他们家本在北平开着一个小饭馆,生意还行,勉强糊口。
可自从袁大总统一死,那些junfa势力又打起了仗,加上连逢旱灾,一家人才决定逃到南方去。
幸亏一些护国军将领呼吁保护难民,所以他们一家人路上还算安全。
不过,就快到广州的时候,有两伙junfa势力在火车站附近打了起来。
一些士兵难免擦枪走火,不少人遭了难,胡思思就是其中之一,被刺刀挂了小腿,但万幸没吃枪子。
直到后来被当地的一伙民兵安置在广州城附近的安民救济处。
现在是夜里,听娘说爹一来加入了当地的民工团会,每天夜里都在训练,也不知道是有什么事要发生?
胡思思不解,但也懒得多想,此时她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陈翠芳已经不在她身边了。
她现在不能动弹,只能安安分分地躺在帐篷里。
过了会儿,陈翠芳提着一小罐东西走进帐篷,把手里的东西往胡思思跟前一放说:“闺女,这是娘在安民救济处领的饭,快点趁热吃。”
胡思思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是一碗豆糊糊,她的身体实在太弱了,而且一路上也没吃顿饱饭,所以哪怕是个糊糊,对此时的胡思思来说简直堪比人间美味。
吃完糊糊,陈翠芳帮她上了点草药,然后把罐子一拿,离开了。
就这样来来回回,持续了一周多的时间。
由于陈翠芳的精心照顾,胡思思总算可以走出帐篷。
一大早出来,她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这下才打心底接受了自己穿越到民国的事实。
胡思思活动了一会儿筋骨,等回头,发现身后站着几个小孩。
“呀,是难民!”其中一个叫了句。
另外几个一听,好奇地盯着她看。
声音不是很大,只要胡思思不是聋子,她就能很清楚地听到,郁闷地看了眼自己身上。
裤腿被刺刀划了几溜,两三条半长的破布在身后拖着,泥点子在衣服上还沾了一圈。
脸上不用她看也知道,肯定脏的不成样子。
其实说这里是安民救济处,其实也就是后世的难民营,得亏是在这里,不然人指定以为她是哪儿来的叫花子。
想到之前陈翠芳说给她擦洗时,却因为一些心理方面的原因被她给拒绝了,不由很是懊恼。
一是因为自己确实太脏的缘故,二是为自己给陈翠芳造成的困扰而感到心虚。
毕竟这几天,陈翠芳天天和自己住在一起,也不嫌自己脏,为此她很是感激。
所以立马一溜烟回到帐篷,把脏了的床单衣服用其中一块脏床单包了起来。
再把破裤子换成一条脏裤子后,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帐篷。
她从附近找人问了下,说是距这几里外有条河。
接着,她就背着包袱,一路走到河那边。
等到了地方,把脏包袱往石堆一扔,坐了下去。
因为没有皂角,胡思思只能从一边找了一块宽大的木头敲打。
等洗完衣物,粗略地洗了把脸,带着略重的衣物往回走。
刚到地方,就见陈翠芳满脸焦急地跑了出来,等看到胡思思,才放松了神情:“咋一个人跑去洗衣服了?”陈翠芳一边接过胡思思手里的衣物,一边责怪道。
胡思思怕她担心,也就没多说,反而道:“娘,你这几天辛苦了,我现在好了,帮你干点活应该的。”
听闺女这么说,累了好些天的陈翠芳心里甜甜的。
想到丈夫给她说的事,随口道“你爹在广州城租的地方马上就谈妥当了,再过几天我们就能进城了。”
“能进城了?”胡思思想到外面不少的难民,她疑惑广州城真得会一下子接收这么多难民吗?
陈翠芳自然听出她语气中的疑惑,笑道:“这得感谢团会张会长,各地的民工团会都在招揽人参军,也包括我们这些难民,你爹正好被招揽进去,我们在城里也分到了一个住处,虽然要交钱但不多。”
听到陈翠芳的话,胡思思很是高兴。
“太好了,娘!”胡思思的笑很灿烂,好似暖阳下的红柿子。
陈翠芳被笑容感染到,不禁摸了摸女儿的头,温和道:“思思啊,你都十四了,等到了城里,娘一定找户好人家把你嫁了。”
胡思思嘴角一扯,怎么办?她才十四,该怎么和娘从这个话题绕过去?
东拉西扯半天,胡思思总算把这个话题绕了过去,并且两个人将衣服床单在树干上也搭好了。
母女俩搭好衣服后,把帐篷也收拾了个干净,并透了透气。
在这期间,胡思思有一搭没一搭地向陈翠芳套了不少信息。
比如她爹胡志刚参加的民工团会好像被一个姓陈的junfa盯上了,说是要和谈,也不知道对方打的什么鬼主意。
又听说张会长是孙先生的学生,护国运动的重要参与军官,所以姓陈的不敢轻举妄动,怕引起当地民愤。
“那些做junfa的,都是为了权势嘚,哪里管咱老百姓的死活,说一套做一套的,老百姓早就不上他们的当了!”陈翠芳提起junfa就火大,一连呸了好几口,好似对方是她的生死仇敌。
听陈翠芳骂junfa,胡思思也来了劲,一连骂了好几句。
虽然每个时代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但胡思思就是过不了心里那最后一关,那是她的底线,因为干好事不一定非要往死地夸,但干坏事必须往死里地揍,比如窃取革命的果实□□。
“毫无大局观念的丧家之犬。”
陈翠芳听了挺是诧异,心道为什么越听越是解气:“咋文绉绉的,都听不懂了。”
正说着,打北边来了个身形高大,面相憨厚的中年男人。
男人看到胡思思,面色一喜,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哎呀,这可太好嘞!”
被拍地闷哼一声的胡思思,尴尬地笑了笑,并叫了声:“嗯…爹。”
陈翠芳急忙拍了下丈夫的背,叫到:“干啥呢,闺女刚好。”
胡思思倒没什么,只是见到第二个亲人,难免有些拘谨,便道:“娘,我没事,爹也是看我好了高兴,你别怪他了。”
胡志刚见闺女这么说,心中有些歉疚,就温和地问了自家闺女几句。
“好的咋样了?”
“头还疼不疼?”
“腿上的疤你等着,爹给你想办法看看有什么老方子去掉。”
“哎呀闺女!你前几天那烧得可真是把我和你娘吓死了。”
原主正是因为高热离开的,倒是便宜了她这个异世的孤魂。
仔细想想,在这个时代受了伤,被感染了,哪有活的机会,胡思思不由心疼起原主,看着眼前的父母,她暗暗发誓,一定要照顾家人,在这乱世活下去。
就算以后天塌下来,也要那个……苟活下去!
由于被胡志刚的热情感染到,父女俩就坐在帐篷外说了会儿话。
聊着聊着,胡思思问起父亲以后在广州城的打算:“爹,我们要一直住在广州城吗?”
眼前的中年男人听了缓缓道来:“爹也不知道,你爹啥也不懂,不过却知道这世道变了,咱这些做老百姓的以后难活唉。可闺女,你不一样,你年轻,有太多的可能,你得好好活下去,你好了,我和你娘才能放心。”
声音很轻,也很平静,却字字坠在胡思思心上,让她为之动容。
“话说回来也亏这的民兵团招人,要不然光凭爹,咱一家人连顿热乎饭都马上没得吃了。”
胡思思嘴角一扬:“所以说,爹你真厉害!”
女儿的夸赞扑面而来,胡志刚飘飘然地大笑起来,惹得附近经过的人都往这边瞅。
陈翠芳在简易的小灶台前正做饭,菜是野菜,没有米面,只有半罐子豆糊糊,因此很快就做好了。
民兵团会和正经的军队不一样,大多成员来自普通民众,不具备打仗经验,平时只负责当地治安问题,所以成员也不需要回回都在团会吃饭什么的,解散后可以自行回家吃饭,而且在团会吃饭还会从军饷里扣钱,并且迟到违反纪律也会扣钱。
团会今天中午这会子不训练,所以大家都回去的早,等吃完了饭,时间一过,胡志刚就急忙离开了帐篷。
“你娘俩慢慢吃,我先走了。”
“行,你去吧。”陈翠芳应道。
胡思思捧着豆糊糊小口小口地喝着,等吃完了饭,她连忙把瓶瓶罐罐一收,拿到水边开始清洗。
期间,陈翠芳不让她干,但拧不过她,只能坐在帐篷里歇了会子。
等胡思思洗完进了帐篷,陈翠芳一只手揉了揉眼睛说:“我带你去找宋先生看看,人家可是上海来的大医生,过段时间就要回上海了。咱平民百姓能给人家看看,可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好。”胡思思表面应道,心里却在想此时的沪上应该已经成立了陆军军医大学,宋先生应该是被请去教书了。
因为历史上,宋若平最初是在沪上的军医大学教书,后来听闻孙先生组建黄埔军校,才决定去广州。
至于这个时候为什么来广州,胡思思并不知道。
一路虽然坎坷,但在梦的最后他们终于搭上了火车。
这天夜里胡思思害怕还做那个梦,就买了一瓶褪黑素,吃了几粒后,可能是因为心理作用,所以安心地睡了过去。
而且她感觉这场觉睡得很沉。
胡思思是被痛醒的,腿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眼睛一睁,突然发现这不是她的房间,而是一个又破又旧,堆满稻草的帐篷。
此时,她正躺在其中一个草堆上,身上脏兮兮的要命,而且腿一动就疼,根本站不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胡思思心里特别恐慌,她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没想到小区的治安这么差劲,一个好好的大活人被悄无声息地绑架了,都没发现?
她心下一沉,可当她伸起手后,却发现这双手特别稚嫩,怎么可能会是一个二十多岁人的手?
摸了摸自己的脸,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直觉告诉她,她现在应该是遇上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正想着,帐篷的帘子被掀开,走进来一个风尘仆仆的灰衣女人。
女人见她醒过来,兴冲冲地坐到她身旁:“闺女,你可算醒了!”
胡思思两眼一懵,呆呆地看着来人:“啊?你是?”
“咋了这是?吓傻了?哎呦!”见她神情不对劲,女人瞬间一惊,呜呜囔囔哭个不停。
“不哭,不哭。”胡思思一时呆滞,是因为就在刚才突然有记忆涌进她的脑海,还没来得及吸收,面前的女人就进来了。
这个女人正是她这副身体的母亲,回过神来,她伸手擦了擦女人的脸,奈何手太脏,所以女人的脸被抹上一道又黑又长的印记。
女人面上还算干净,所以被她脏手碰过的地方很显眼,不过身上却有好几个泥点子。
“娘,你去哪儿了?我们这是在哪儿?爹呢?”胡思思下意识问她,因为根据记忆来看,他们一家人不应该是在去往广州的火车上吗?为什么现在会在这烂帐篷里?
陈翠芳见女儿问她,便道:“我们现在在安民救济处,你爹背着你和娘一路逃过来的,你腿受了伤,这几日不能动弹,得好好休息,娘刚是去给你爹送了点吃的,他这会在民工团会忙着训练里。”
“民工团会?”胡思思猜测自己现在是在乡下,她爹所在的民工团会应该是民国时期各地农民工人组成的民兵团体。
根据记忆,她现在所处的时间应该是民国九年,这个时期动荡不定,自从袁大总统身死,北洋junfa群龙无首,只有几个嫡系将领维持表面的平稳,实则各系junfa私下混战,占据通关要口,私自扩兵,私征税收,惹得各地民不聊生,民怨四起。
她接着问:“娘,现在是民国几年?”
“九年,怎么了?”陈翠芳一愣。
果然,1920年。
“没事,就是腿有点不舒服。”胡思思指了指自个的小腿。
陈翠芳听了急忙去看,掀起裤腿,只见白嫩的小腿上有一道长长的红口子,虽然结了一点痂,还那红口子看着实在恐怖,而且那小脸还是煞白煞白的。
“你先歇着,娘出去找找大夫。”陈翠芳看着这伤不知该怎么办好,急急忙忙给倒了点半凉的水递给她,然后跑了出去。
等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戴眼镜的黑长衫先生。
“宋先生,麻烦您了。”
“不麻烦,这是若平作为医者应该的。”男人相貌普通,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令人不由心生好感。
若平?宋若平?好熟悉的名字。
突然,胡思思想起她看过的一个纪录片,《黄埔风云》里的一个人物。
也叫作宋若平,不过若平是他的字,全名叫宋樘,是一个留洋回来的医官。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处这个时代的缘故,如此奇遇背景下的她总会下意识地对身边出现的名字,以及相对应的人物变得极其敏感。
陈翠芳对胡思思道:“愣着干啥?快让宋大夫看看。”
“嗯,谢谢宋大夫。”胡思思连忙嘴角一绽,看向宋若平。
宋若平让她掀开裤腿看眼她的伤口,然后又把了把脉,告诉陈翠芳她恢复的不错,只要度过危险期就没事了。
然后叮嘱了胡思思几句,胡思思都一一应下。
待到人走,娘俩个才在帐篷里休息。
胡思思和陈翠芳刚刚随便聊了几句,这会子陈翠芳已经呼呼大睡了。
而她则慢慢闭上眼睛,整理脑海中的记忆。
老天爷既然把她送了过来,那一定是有它的道理,无论如何,她会在这个时代和她的父母都活下去。
上辈子的胡思思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刚实习完毕业的大学生,护理专业,既不是救死扶伤的大夫,也不是能力强横的学者,要说自己有点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从小到大她妈给她报的舞蹈班和她爸给她报的武术班,这些东西她从懂事起一直学到了高中毕业,原本父母想让她以艺术生的身份考取一个不错的学校,因为她的文化课分数不行,属于中下水平,如果考大学只能上一所差不多的专科院校,但她不愿意听父母的意见,最后自己强烈要求选择了一所离家不远的专科院校去上,护理专业。
在校期间,她一扫从前的懒散,一点也不敢浪费时间地努力学习,在班主任和各大教学老师面前刷足了脸,得亏她脸皮厚,不然一般人真干不出她死皮赖脸问题的样子。
同学中总有人问她为什么这么努力,再努力也不就是个护士吗?
她回答:“行行出状元嘛,我也想当个状元。”这句话一语惊人,把舍友包括同班同学劈了个外焦里嫩,到最后他们班成为了整个学校有史以来最努力学习的班级,学习氛闻浓厚到影响到他们这一级的学生。
画面一转,也不知道她父母如何了,原主会不会也穿到她的身体里了?胡思思心想。
这副身体原主也叫胡思思,自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老老实实跟着奶奶在乡下老家,后来袁大总统进京,民国成立,胡父的母亲病逝,胡氏夫妻才把她从乡下接到京里,他们家本在北平开着一个小饭馆,生意还行,勉强糊口。
可自从袁大总统一死,那些junfa势力又打起了仗,加上连逢旱灾,一家人才决定逃到南方去。
幸亏一些护国军将领呼吁保护难民,所以他们一家人路上还算安全。
不过,就快到广州的时候,有两伙junfa势力在火车站附近打了起来。
一些士兵难免擦枪走火,不少人遭了难,胡思思就是其中之一,被刺刀挂了小腿,但万幸没吃枪子。
直到后来被当地的一伙民兵安置在广州城附近的安民救济处。
现在是夜里,听娘说爹一来加入了当地的民工团会,每天夜里都在训练,也不知道是有什么事要发生?
胡思思不解,但也懒得多想,此时她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陈翠芳已经不在她身边了。
她现在不能动弹,只能安安分分地躺在帐篷里。
过了会儿,陈翠芳提着一小罐东西走进帐篷,把手里的东西往胡思思跟前一放说:“闺女,这是娘在安民救济处领的饭,快点趁热吃。”
胡思思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是一碗豆糊糊,她的身体实在太弱了,而且一路上也没吃顿饱饭,所以哪怕是个糊糊,对此时的胡思思来说简直堪比人间美味。
吃完糊糊,陈翠芳帮她上了点草药,然后把罐子一拿,离开了。
就这样来来回回,持续了一周多的时间。
由于陈翠芳的精心照顾,胡思思总算可以走出帐篷。
一大早出来,她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这下才打心底接受了自己穿越到民国的事实。
胡思思活动了一会儿筋骨,等回头,发现身后站着几个小孩。
“呀,是难民!”其中一个叫了句。
另外几个一听,好奇地盯着她看。
声音不是很大,只要胡思思不是聋子,她就能很清楚地听到,郁闷地看了眼自己身上。
裤腿被刺刀划了几溜,两三条半长的破布在身后拖着,泥点子在衣服上还沾了一圈。
脸上不用她看也知道,肯定脏的不成样子。
其实说这里是安民救济处,其实也就是后世的难民营,得亏是在这里,不然人指定以为她是哪儿来的叫花子。
想到之前陈翠芳说给她擦洗时,却因为一些心理方面的原因被她给拒绝了,不由很是懊恼。
一是因为自己确实太脏的缘故,二是为自己给陈翠芳造成的困扰而感到心虚。
毕竟这几天,陈翠芳天天和自己住在一起,也不嫌自己脏,为此她很是感激。
所以立马一溜烟回到帐篷,把脏了的床单衣服用其中一块脏床单包了起来。
再把破裤子换成一条脏裤子后,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帐篷。
她从附近找人问了下,说是距这几里外有条河。
接着,她就背着包袱,一路走到河那边。
等到了地方,把脏包袱往石堆一扔,坐了下去。
因为没有皂角,胡思思只能从一边找了一块宽大的木头敲打。
等洗完衣物,粗略地洗了把脸,带着略重的衣物往回走。
刚到地方,就见陈翠芳满脸焦急地跑了出来,等看到胡思思,才放松了神情:“咋一个人跑去洗衣服了?”陈翠芳一边接过胡思思手里的衣物,一边责怪道。
胡思思怕她担心,也就没多说,反而道:“娘,你这几天辛苦了,我现在好了,帮你干点活应该的。”
听闺女这么说,累了好些天的陈翠芳心里甜甜的。
想到丈夫给她说的事,随口道“你爹在广州城租的地方马上就谈妥当了,再过几天我们就能进城了。”
“能进城了?”胡思思想到外面不少的难民,她疑惑广州城真得会一下子接收这么多难民吗?
陈翠芳自然听出她语气中的疑惑,笑道:“这得感谢团会张会长,各地的民工团会都在招揽人参军,也包括我们这些难民,你爹正好被招揽进去,我们在城里也分到了一个住处,虽然要交钱但不多。”
听到陈翠芳的话,胡思思很是高兴。
“太好了,娘!”胡思思的笑很灿烂,好似暖阳下的红柿子。
陈翠芳被笑容感染到,不禁摸了摸女儿的头,温和道:“思思啊,你都十四了,等到了城里,娘一定找户好人家把你嫁了。”
胡思思嘴角一扯,怎么办?她才十四,该怎么和娘从这个话题绕过去?
东拉西扯半天,胡思思总算把这个话题绕了过去,并且两个人将衣服床单在树干上也搭好了。
母女俩搭好衣服后,把帐篷也收拾了个干净,并透了透气。
在这期间,胡思思有一搭没一搭地向陈翠芳套了不少信息。
比如她爹胡志刚参加的民工团会好像被一个姓陈的junfa盯上了,说是要和谈,也不知道对方打的什么鬼主意。
又听说张会长是孙先生的学生,护国运动的重要参与军官,所以姓陈的不敢轻举妄动,怕引起当地民愤。
“那些做junfa的,都是为了权势嘚,哪里管咱老百姓的死活,说一套做一套的,老百姓早就不上他们的当了!”陈翠芳提起junfa就火大,一连呸了好几口,好似对方是她的生死仇敌。
听陈翠芳骂junfa,胡思思也来了劲,一连骂了好几句。
虽然每个时代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但胡思思就是过不了心里那最后一关,那是她的底线,因为干好事不一定非要往死地夸,但干坏事必须往死里地揍,比如窃取革命的果实□□。
“毫无大局观念的丧家之犬。”
陈翠芳听了挺是诧异,心道为什么越听越是解气:“咋文绉绉的,都听不懂了。”
正说着,打北边来了个身形高大,面相憨厚的中年男人。
男人看到胡思思,面色一喜,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哎呀,这可太好嘞!”
被拍地闷哼一声的胡思思,尴尬地笑了笑,并叫了声:“嗯…爹。”
陈翠芳急忙拍了下丈夫的背,叫到:“干啥呢,闺女刚好。”
胡思思倒没什么,只是见到第二个亲人,难免有些拘谨,便道:“娘,我没事,爹也是看我好了高兴,你别怪他了。”
胡志刚见闺女这么说,心中有些歉疚,就温和地问了自家闺女几句。
“好的咋样了?”
“头还疼不疼?”
“腿上的疤你等着,爹给你想办法看看有什么老方子去掉。”
“哎呀闺女!你前几天那烧得可真是把我和你娘吓死了。”
原主正是因为高热离开的,倒是便宜了她这个异世的孤魂。
仔细想想,在这个时代受了伤,被感染了,哪有活的机会,胡思思不由心疼起原主,看着眼前的父母,她暗暗发誓,一定要照顾家人,在这乱世活下去。
就算以后天塌下来,也要那个……苟活下去!
由于被胡志刚的热情感染到,父女俩就坐在帐篷外说了会儿话。
聊着聊着,胡思思问起父亲以后在广州城的打算:“爹,我们要一直住在广州城吗?”
眼前的中年男人听了缓缓道来:“爹也不知道,你爹啥也不懂,不过却知道这世道变了,咱这些做老百姓的以后难活唉。可闺女,你不一样,你年轻,有太多的可能,你得好好活下去,你好了,我和你娘才能放心。”
声音很轻,也很平静,却字字坠在胡思思心上,让她为之动容。
“话说回来也亏这的民兵团招人,要不然光凭爹,咱一家人连顿热乎饭都马上没得吃了。”
胡思思嘴角一扬:“所以说,爹你真厉害!”
女儿的夸赞扑面而来,胡志刚飘飘然地大笑起来,惹得附近经过的人都往这边瞅。
陈翠芳在简易的小灶台前正做饭,菜是野菜,没有米面,只有半罐子豆糊糊,因此很快就做好了。
民兵团会和正经的军队不一样,大多成员来自普通民众,不具备打仗经验,平时只负责当地治安问题,所以成员也不需要回回都在团会吃饭什么的,解散后可以自行回家吃饭,而且在团会吃饭还会从军饷里扣钱,并且迟到违反纪律也会扣钱。
团会今天中午这会子不训练,所以大家都回去的早,等吃完了饭,时间一过,胡志刚就急忙离开了帐篷。
“你娘俩慢慢吃,我先走了。”
“行,你去吧。”陈翠芳应道。
胡思思捧着豆糊糊小口小口地喝着,等吃完了饭,她连忙把瓶瓶罐罐一收,拿到水边开始清洗。
期间,陈翠芳不让她干,但拧不过她,只能坐在帐篷里歇了会子。
等胡思思洗完进了帐篷,陈翠芳一只手揉了揉眼睛说:“我带你去找宋先生看看,人家可是上海来的大医生,过段时间就要回上海了。咱平民百姓能给人家看看,可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好。”胡思思表面应道,心里却在想此时的沪上应该已经成立了陆军军医大学,宋先生应该是被请去教书了。
因为历史上,宋若平最初是在沪上的军医大学教书,后来听闻孙先生组建黄埔军校,才决定去广州。
至于这个时候为什么来广州,胡思思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