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霄小时候给兰玉取了个外号,叫“美女老虎”。
不开口是个美女,开了口就是只老虎。
纯纯的女汉子!
这会儿陆霄刚下飞机,取完行李刚出来就看见不远处站着个穿着时髦身形妖娆的时髦女郎,正是兰玉没错了。
陆霄一个激灵,刚想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从旁边溜过去,就感觉一阵香风朝他扑了过来,脖子就被人紧紧搂住了。
更准确地说,是“箍”住了。
“你个臭小子!见我就想跑啊!看老娘收拾你!”兰玉一边夹着陆霄的脑袋一边拥着他往前走。
机场大厅人来人往,不过兰玉通常是不在乎那些的,这是他们惯常的相处模式。等兰玉松开了陆霄,他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表姐,幽幽开口:“我亲爱的姐姐,请你对得起你这一身名贵的淑女装扮行么?”
兰玉可不管,也不生气,“我!乐!意!”
她伸手想替陆霄拿过行李箱,却没夺过来,笑得揶揄,“哟喂!我们家小弟也学会绅士风度啦?”
陆霄白了她一眼,“那种东西我从小就有,用得着学?”
完全忘记小时候为了跟兰玉抢一块草莓蛋糕,俩人差点没打到桌子底下去的事了。
兰玉是高中才来北市上学的,成绩不算特别好但也不算坏,高中那会儿每天疯疯张张的,兰海丰夫妇甚至已经做好了她考不上大学的准备,结果没想到高三的时候这疯丫头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忽然开始用起功来,居然还给她考上个211大学。
夫妇俩太知足了,高兴地立马给女儿买了台车,哪知让她们高兴的日子还在后头,兰玉竟然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考上了北市的公务员,过上了正儿八经的朝八晚五的生活。至此,兰海丰夫妇已经觉得自己上辈子烧了高香了,一个从小到大都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的姑娘,忽然就开了窍了,简直给他们省了老心了,结果刚高兴没一会儿,兰玉考上工作的第二天就跟俩人宣布了自己要丁克的想法。
整了半天在这等着呢。
兰玉表示自己这么用功这么努力地过上了他们认可的稳定生活,就是希望父母可以不要插手她的婚姻和感情生活,别无他求。
不过兰海丰夫妇俩听过之后,也没太当回事,他们认为毕竟人生的路还长着呢,往后的日子保不齐兰玉会遇见什么人,他们不信她永远不想结婚,所以也便暂时听之任之了。
所以兰玉现在的状态就是,有车有房有工资,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美哉。
兰玉的住处刚好距离陆霄竞赛的考点比较近,两人到家后,兰玉给兰静柔打电话报了平安,就带陆霄吃东西去了。
陆霄觉得兰玉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个个性张扬的美女老虎。然而兰玉却觉得陆霄这个弟弟变了许多,更高,更帅,也更有男性魅力了,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只会跟在她屁股后面求她带着玩儿的小屁孩了。
“今天先吃点清淡的,等你明天参加完比赛,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哈!”兰玉一边给陆霄夹菜,一边说道。
其实陆霄满打满算也就两天的时间,第二天一上午参加完比赛,下午四点的飞机就得飞回海市。
兰玉埋怨他怎么不多玩几天,陆霄说还要回去上课,兰玉嗤笑了声,“就你,我还不知道你?脑子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学习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嘛,这几年我可没少听我妈说你的光荣事迹,少上几天课,对你这种非正常人类能有什么影响。”
听了这话,陆霄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冲兰玉笑了笑,“说到非正常人类,我哪能比得过我亲爱的姐姐,高中时期打架泡吧早恋样样不落,高三仅用了一年时间就能考上重点大学,我想采访一下,当时你受什么刺激了?”
陆霄能这么问,是因为这其中缘由只有他知道。
说到兰玉上高中的时候,确实是个混不吝,校规里明令禁止的事儿她就像放在了愿望清单上似的,挨个干个遍。
那会儿她在北市的一所重点高中上学,本来只是外向了一点,后来认识了个外校的校霸,对人家一见倾心了,成天跟着人家上天入地的不务正业。她主动追人家,结果没想到那个校霸两天就答应了,高一高二两年时间,兰玉彻底从能考上重点高中的好学生退步成了个女混混,当时差点没把兰海丰气死,所以才对她想过放弃。
年少无知,分不清真心与假意,错把玩弄利用当作对她的喜欢,直到有一次不小心听见那个校霸和他的狐朋狗友们聊天的时候提到她,“那个傻子,人傻钱多,我根本就不喜欢她,玩玩罢了!”她第一次尝到心碎的滋味。
回家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烟熏妆,脏辫,好好的一个高中生变成了现在这副流里流气的样子,她气得抄起旁边的手机砸碎了镜子。
那之后,兰玉删掉了一切关于那个男生的痕迹,没有信誓旦旦的宣告,也没有大张旗鼓的说要重新做人,但她的改头换面却是父母和老师都看在眼里的。
虽然她改变的平静,但那段错付的情感终究是给她愚蠢的青春上了一课,最终在她心底深处买下了一根刺,一根不愿相信爱情的刺。所以她立志改变自己,做回长辈眼中的好女儿,但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爱情不要婚姻。
而知道这整件事的人,只有陆霄。因为当时兰玉成天和外校的人混在一起,几乎没什么女生朋友,但她出事后特别需要一个出口,而陆霄就是当时最好的也最牢靠的“垃圾桶”。
时过境迁了,兰玉不介意陆霄拿她伤疤揶揄她,陆霄也知道她现在很好,那种儿时的丢人事也不会再牵动她任何情绪了。
所以结论就是,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正常人类,谁也别讽刺谁。
竞赛的赛场定在北市的一所高中。
当天一大早,兰玉开车把陆霄送到考场,目送他背影进去,又看了看附近相继进场的参赛学生们。说来也奇怪,不是她有什么偏见,能参加这种需要极强脑力竞赛的学生,真的大部分看起来都是那种中规中矩的“书呆子”形象,倒不是她瞧不起书呆子,只不过是完全想不到陆霄这样外形条件如此优越的竟也在此列。
老天到底给他关上了哪扇门?
整场考试持续两个小时,陆霄用了一个半小时答完所有题目,又等了半小时统一交卷才出考场。
有个同考场的考生在监考老师收卷时看到了陆霄的卷子,最后三道非人类难度的大题他竟然写得满满当当,所以一出考场他急忙收好东西追了上去,拍了拍陆霄肩膀,“同学,你最后三题是蒙的吗?”
陆霄闻声回头看了他一眼,脚步没停,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哦,是啊。”
听到这个回答,那个考生放心了,他不再跟着陆霄,自己在后面自言自语:“我就说嘛,那三道题简直难出天际,要是都能解出来,那就能拿金奖了!”
陆霄在约定好的位置上了兰玉的车,两人一起去了兰玉定好的餐厅。
“怎么样啊?金奖到手了没?”兰玉一边开车一边笑着问陆霄。
解题解了老半天,陆霄把座椅调低半躺在车里,双手捏着太阳穴,毫无波澜地开口:“也就那样吧,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
兰玉嘴巴张成了O型,她就是那他打趣随便一问,没成想人家直接给了肯定回答。
这个弟弟她还是有些了解的,没把握的事他可从不会如此笃定。
“行啊!小孩儿真厉害!”
说话间兰玉把车开到了一家川菜馆门口停下,招呼陆霄下车。
服务生把人带到提前定好的位置入座,兰玉拿起平板开始点菜。
菜点好后,从后厨出来一个穿着西装套装的男人,直直向兰玉这一桌走过来,“兰大小姐终于肯赏脸来吃我一顿了?”
男人相貌不错,看起来是兰玉熟识,陆霄挑起眉梢瞅了一眼。
兰玉站都没站,瞪了西装男一眼,“我冲着王大厨来的,可不是冲你!”语气散漫,毫不客气。
西装男也不生气,笑了笑之后眼神示意问她:“这位是?”
兰玉这才慢吞吞开口,“这是我弟弟,”说完又给陆霄介绍西装男,“这位是廖总,开餐馆的,这家店老板。”
陆霄站起身,跟廖时元握了手。
这个廖总他知道,之前他在陆宅的时候,听见陆显文在家里和他的助理谈过这个人,北市廖氏集团的大公子,才三十岁就把廖氏集团旗下的好几个趴窝子公司拯救的起死回生,非常有商业头脑的一个人,背景深厚,极为不简单。
没想到背景不简单的廖时元到了兰玉这里变成了个“开餐馆的”。
廖时元也不生气,只叫来服务生低声吩咐了几句,叫兰玉和陆霄吃好,随后深深看了兰玉两眼就先离开了。
那两眼兰玉没看见,陆霄却看见了。
怕是不简单。
后来菜上来了,不但有兰玉自己点的,还多上了很多其它菜品,都是菜单上并没有的。
陆霄饱了口福,兰玉只淡淡“切”了一声,不用想,肯定是廖时元的吩咐。
一餐用完,兰玉又带陆霄去买了好些特产,叫他带回去,陆霄想拒绝,兰玉却不由分说在机场直接给他办了托运,“不是给你的!给我姑姑姑父的!”
-
周五这天,阮黎看着左边空空的座位,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不知道他竞赛考得怎么样,不知道他要哪天才能回来。
万一他真的得了金奖,他会不会接受保送直接不念了?
如果他接受了保送,那么他就会去北市的最高等学府——华商大学。
那自己呢?
阮黎手里转着的笔不小心掉在了英语习题册上,笔尖戳到了完形填空的其中一个选项——over,结束。
期末考试在即,阮黎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训,最近不再一味单纯地刷题,而是反复巩固重要知识点和公式,再去专门攻克自己容易丢分的区块。
只不过陆霄不在,好多不懂的题目她只能自己去网上查,实在难以理解的还要去问老师。
这时候她忽然发现,陆霄的存在对她来讲是那么重要。
她有点想他了。
不,是很想。
不开口是个美女,开了口就是只老虎。
纯纯的女汉子!
这会儿陆霄刚下飞机,取完行李刚出来就看见不远处站着个穿着时髦身形妖娆的时髦女郎,正是兰玉没错了。
陆霄一个激灵,刚想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从旁边溜过去,就感觉一阵香风朝他扑了过来,脖子就被人紧紧搂住了。
更准确地说,是“箍”住了。
“你个臭小子!见我就想跑啊!看老娘收拾你!”兰玉一边夹着陆霄的脑袋一边拥着他往前走。
机场大厅人来人往,不过兰玉通常是不在乎那些的,这是他们惯常的相处模式。等兰玉松开了陆霄,他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表姐,幽幽开口:“我亲爱的姐姐,请你对得起你这一身名贵的淑女装扮行么?”
兰玉可不管,也不生气,“我!乐!意!”
她伸手想替陆霄拿过行李箱,却没夺过来,笑得揶揄,“哟喂!我们家小弟也学会绅士风度啦?”
陆霄白了她一眼,“那种东西我从小就有,用得着学?”
完全忘记小时候为了跟兰玉抢一块草莓蛋糕,俩人差点没打到桌子底下去的事了。
兰玉是高中才来北市上学的,成绩不算特别好但也不算坏,高中那会儿每天疯疯张张的,兰海丰夫妇甚至已经做好了她考不上大学的准备,结果没想到高三的时候这疯丫头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忽然开始用起功来,居然还给她考上个211大学。
夫妇俩太知足了,高兴地立马给女儿买了台车,哪知让她们高兴的日子还在后头,兰玉竟然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考上了北市的公务员,过上了正儿八经的朝八晚五的生活。至此,兰海丰夫妇已经觉得自己上辈子烧了高香了,一个从小到大都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的姑娘,忽然就开了窍了,简直给他们省了老心了,结果刚高兴没一会儿,兰玉考上工作的第二天就跟俩人宣布了自己要丁克的想法。
整了半天在这等着呢。
兰玉表示自己这么用功这么努力地过上了他们认可的稳定生活,就是希望父母可以不要插手她的婚姻和感情生活,别无他求。
不过兰海丰夫妇俩听过之后,也没太当回事,他们认为毕竟人生的路还长着呢,往后的日子保不齐兰玉会遇见什么人,他们不信她永远不想结婚,所以也便暂时听之任之了。
所以兰玉现在的状态就是,有车有房有工资,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美哉。
兰玉的住处刚好距离陆霄竞赛的考点比较近,两人到家后,兰玉给兰静柔打电话报了平安,就带陆霄吃东西去了。
陆霄觉得兰玉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个个性张扬的美女老虎。然而兰玉却觉得陆霄这个弟弟变了许多,更高,更帅,也更有男性魅力了,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只会跟在她屁股后面求她带着玩儿的小屁孩了。
“今天先吃点清淡的,等你明天参加完比赛,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哈!”兰玉一边给陆霄夹菜,一边说道。
其实陆霄满打满算也就两天的时间,第二天一上午参加完比赛,下午四点的飞机就得飞回海市。
兰玉埋怨他怎么不多玩几天,陆霄说还要回去上课,兰玉嗤笑了声,“就你,我还不知道你?脑子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学习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嘛,这几年我可没少听我妈说你的光荣事迹,少上几天课,对你这种非正常人类能有什么影响。”
听了这话,陆霄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冲兰玉笑了笑,“说到非正常人类,我哪能比得过我亲爱的姐姐,高中时期打架泡吧早恋样样不落,高三仅用了一年时间就能考上重点大学,我想采访一下,当时你受什么刺激了?”
陆霄能这么问,是因为这其中缘由只有他知道。
说到兰玉上高中的时候,确实是个混不吝,校规里明令禁止的事儿她就像放在了愿望清单上似的,挨个干个遍。
那会儿她在北市的一所重点高中上学,本来只是外向了一点,后来认识了个外校的校霸,对人家一见倾心了,成天跟着人家上天入地的不务正业。她主动追人家,结果没想到那个校霸两天就答应了,高一高二两年时间,兰玉彻底从能考上重点高中的好学生退步成了个女混混,当时差点没把兰海丰气死,所以才对她想过放弃。
年少无知,分不清真心与假意,错把玩弄利用当作对她的喜欢,直到有一次不小心听见那个校霸和他的狐朋狗友们聊天的时候提到她,“那个傻子,人傻钱多,我根本就不喜欢她,玩玩罢了!”她第一次尝到心碎的滋味。
回家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烟熏妆,脏辫,好好的一个高中生变成了现在这副流里流气的样子,她气得抄起旁边的手机砸碎了镜子。
那之后,兰玉删掉了一切关于那个男生的痕迹,没有信誓旦旦的宣告,也没有大张旗鼓的说要重新做人,但她的改头换面却是父母和老师都看在眼里的。
虽然她改变的平静,但那段错付的情感终究是给她愚蠢的青春上了一课,最终在她心底深处买下了一根刺,一根不愿相信爱情的刺。所以她立志改变自己,做回长辈眼中的好女儿,但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爱情不要婚姻。
而知道这整件事的人,只有陆霄。因为当时兰玉成天和外校的人混在一起,几乎没什么女生朋友,但她出事后特别需要一个出口,而陆霄就是当时最好的也最牢靠的“垃圾桶”。
时过境迁了,兰玉不介意陆霄拿她伤疤揶揄她,陆霄也知道她现在很好,那种儿时的丢人事也不会再牵动她任何情绪了。
所以结论就是,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正常人类,谁也别讽刺谁。
竞赛的赛场定在北市的一所高中。
当天一大早,兰玉开车把陆霄送到考场,目送他背影进去,又看了看附近相继进场的参赛学生们。说来也奇怪,不是她有什么偏见,能参加这种需要极强脑力竞赛的学生,真的大部分看起来都是那种中规中矩的“书呆子”形象,倒不是她瞧不起书呆子,只不过是完全想不到陆霄这样外形条件如此优越的竟也在此列。
老天到底给他关上了哪扇门?
整场考试持续两个小时,陆霄用了一个半小时答完所有题目,又等了半小时统一交卷才出考场。
有个同考场的考生在监考老师收卷时看到了陆霄的卷子,最后三道非人类难度的大题他竟然写得满满当当,所以一出考场他急忙收好东西追了上去,拍了拍陆霄肩膀,“同学,你最后三题是蒙的吗?”
陆霄闻声回头看了他一眼,脚步没停,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哦,是啊。”
听到这个回答,那个考生放心了,他不再跟着陆霄,自己在后面自言自语:“我就说嘛,那三道题简直难出天际,要是都能解出来,那就能拿金奖了!”
陆霄在约定好的位置上了兰玉的车,两人一起去了兰玉定好的餐厅。
“怎么样啊?金奖到手了没?”兰玉一边开车一边笑着问陆霄。
解题解了老半天,陆霄把座椅调低半躺在车里,双手捏着太阳穴,毫无波澜地开口:“也就那样吧,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
兰玉嘴巴张成了O型,她就是那他打趣随便一问,没成想人家直接给了肯定回答。
这个弟弟她还是有些了解的,没把握的事他可从不会如此笃定。
“行啊!小孩儿真厉害!”
说话间兰玉把车开到了一家川菜馆门口停下,招呼陆霄下车。
服务生把人带到提前定好的位置入座,兰玉拿起平板开始点菜。
菜点好后,从后厨出来一个穿着西装套装的男人,直直向兰玉这一桌走过来,“兰大小姐终于肯赏脸来吃我一顿了?”
男人相貌不错,看起来是兰玉熟识,陆霄挑起眉梢瞅了一眼。
兰玉站都没站,瞪了西装男一眼,“我冲着王大厨来的,可不是冲你!”语气散漫,毫不客气。
西装男也不生气,笑了笑之后眼神示意问她:“这位是?”
兰玉这才慢吞吞开口,“这是我弟弟,”说完又给陆霄介绍西装男,“这位是廖总,开餐馆的,这家店老板。”
陆霄站起身,跟廖时元握了手。
这个廖总他知道,之前他在陆宅的时候,听见陆显文在家里和他的助理谈过这个人,北市廖氏集团的大公子,才三十岁就把廖氏集团旗下的好几个趴窝子公司拯救的起死回生,非常有商业头脑的一个人,背景深厚,极为不简单。
没想到背景不简单的廖时元到了兰玉这里变成了个“开餐馆的”。
廖时元也不生气,只叫来服务生低声吩咐了几句,叫兰玉和陆霄吃好,随后深深看了兰玉两眼就先离开了。
那两眼兰玉没看见,陆霄却看见了。
怕是不简单。
后来菜上来了,不但有兰玉自己点的,还多上了很多其它菜品,都是菜单上并没有的。
陆霄饱了口福,兰玉只淡淡“切”了一声,不用想,肯定是廖时元的吩咐。
一餐用完,兰玉又带陆霄去买了好些特产,叫他带回去,陆霄想拒绝,兰玉却不由分说在机场直接给他办了托运,“不是给你的!给我姑姑姑父的!”
-
周五这天,阮黎看着左边空空的座位,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不知道他竞赛考得怎么样,不知道他要哪天才能回来。
万一他真的得了金奖,他会不会接受保送直接不念了?
如果他接受了保送,那么他就会去北市的最高等学府——华商大学。
那自己呢?
阮黎手里转着的笔不小心掉在了英语习题册上,笔尖戳到了完形填空的其中一个选项——over,结束。
期末考试在即,阮黎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训,最近不再一味单纯地刷题,而是反复巩固重要知识点和公式,再去专门攻克自己容易丢分的区块。
只不过陆霄不在,好多不懂的题目她只能自己去网上查,实在难以理解的还要去问老师。
这时候她忽然发现,陆霄的存在对她来讲是那么重要。
她有点想他了。
不,是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