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一时,气氛有点剑拔弩张。
胖春看向宋宋,厉声问,“宋宋,这人是你请来的吗?”
应该不是宋宋请来的,她的请客名单我们都讨论过,我怕宋宋为难,应付不来,毕竟她还是小学妹,就道,“胖春,你胡闹什么?不管谁请来的,都是我们同学,都是要和睦相处的。”
这时,宋宋张了张嘴,正准备说话,就听到陈三娇在那起哄架秧子,她刚听说了子岚和谭琳琳的八卦,就开玩笑似说道,“怎么会是宋宋?肯定是子岚呀!”
子岚摆摆手,也不知道算不算他请的,毕竟他写了信给,邀请“林儿”和他一起过生日,但是没有收到回信。谭琳琳或许不是“林儿”?一时他也拿不准。
他应该是喝酒上脸,双颊已经有些泛红了,歪着脑袋,嘴角微微上扬,望向宋宋和谭琳琳的眼神有些迷离。许是刚刚跳舞累了,他走回座位时,利索地解开了衬衫解四颗扣子,袒露出健硕的胸膛,蜜色的肌肤上几颗汗珠晶莹剔透……
“啧啧……学霸又秀肌肉!”王嘉禾也在一旁起哄。
众人又嘘声一片,交头接耳起来。
不知道,谁又提起子岚的信,我也偷偷抿了几口啤酒,有点醉了,隐隐约约觉得好像还是王嘉禾。他打趣道,“学霸,你都喜欢啥样子的女生?”
子岚眼角微微上挑,唇瓣勾出好看的弧度,笑道,“想知道?”
众人点点头,“索里吧嗦!别卖关子,快说。”
我抬头看了一样宋宋,她稳稳地坐在那里,神情虽然有些紧张,但正在啃鸡翅膀的吃相,倒是看起来毫不在意、事不关己。不过,身体倒是很诚实,向子岚这边倾斜了下,耳朵也竖了起来。
“快说!”
“对呀!磨蹭什么呀!”
“就是呀!急死了!”
子岚环视了四周,沉吟片刻,道,“那种说起话来,就像水一样能流到人家心坎里的,温温柔柔的,最得朕心。”子岚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跳舞又分泌了太多荷尔蒙,他一时有点上头,话有点多,也有点贫,摊摊手,“好了,如君所愿,我说完了。”
“就这?”众人有些愣。
胖春拿眼角撇了一眼谭琳琳,一言道出我们的心声:“看你平时还看时尚杂志,喜欢打扮得很时髦,我们还以为你喜欢美艳的?”
美艳?陈三娇听到这里“噗哧”一声笑了,就像石子投进池水里,脸上漾着欢乐的波纹,问道,“那你是喜欢小学妹类型的啦?邻家女孩那样?”
看大家都玩儿似地在扯闲篇,宋宋也鼓起勇气,看似漫不经心跟着起哄,问了句,“那性格好的小学妹,不是得我这样的吗?”
“谁敢喜欢你呀?你这么生猛,谁惹上你,还不让你给扒了皮?”子岚的话,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胖春赶忙制止,“哎!宋宋的柔情你不懂。”
“你懂?”子岚反诘。
“我们是上下楼邻居,自然是比你懂一些。”胖春也不甘示弱。
……
一晚上,心情犹如坐过山车,一会上一会下,反复横跳,先是甜蜜激动,心如小鹿,再到刚才一番试探,宋宋大失所望。
自此,信的事,宋宋更不让我说,还“威胁”我,如果说了,就和我绝交。我也纠结得很。
怎么说呢?谭琳琳确实很漂亮,大眼睛,面如桃花,肤若凝脂,她的睫毛出奇的长,像一把扇子似的,美中不足的是眼睛下面有几颗小雀斑,但瑕不掩瑜,是远近闻名的校花。
整天都有一群男生围着她转,替她打饭、打水、写作业。
所以,风评不太好,尤其是女孩子,很多对其意见都很大,这其中有嫉妒的成分在,但也有谭琳琳自己的问题。
她太“恃靓行凶”了!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隔壁班的路遥,在宿舍楼的公共洗漱间,不小心打翻了谭琳琳刚洗好的衣服,看四周无人,非但没有及时给捡起来,还狠狠地踩了一脚,一边踩、一边咒骂谭琳琳是“交际花”,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恰在这时,谭琳琳从旁边的厕所里走了出来,看此情景,怒火中烧,杏目圆睁,指着路遥的鼻子,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等着!”
那天晚自习,我们班的男生几乎倾巢出动,为谭琳琳打抱不平,他们站在隔壁班的教室门口,吼的那三声,“路遥,你给我滚出来!”气势如虹,几乎整栋教学楼的人都听见了。
路遥吓坏了,哆哆嗦嗦地躲到桌子底下。于闯看她不出来,直接走了进去,把她硬拽出了教室,一群人去了楼顶。
晚自习放学后,就看见路遥围着教学楼跑圈,边哭边喊,“谭琳琳,对不起!我错了!”
那时候,我觉得谭琳琳气焰太盛,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个坏女孩。我以为子岚和她谣言会慢慢止息,毕竟他们俩各个方面都天差地别,从成绩、个性到成长环境、兴趣爱好没有一点相同的,两个人就像是两条永远都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一样。
毕竟,还有宋宋,她那么单纯地喜欢着子岚,而且子岚也说,“林儿,文笔这么好,每次跟她说心里事,她的回信,有时候只有短短几行字,就能平复自己内心的波涛汹涌。”
子岚的回信有些我也看到过,宋宋忍不住总会那给我看,跟我分享她的喜悦。子岚文笔很好,字里行间的情感是稚嫩的,也是赤忱。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班野餐,他也写了信给“林儿”。
宋宋给我读了那封信,里面详细地描述了我们那次出游的点点滴滴,他写了爷爷生病期间,他每每出入医院,总感觉生命流逝的无情。他也分享了,从小带他姑姑和姑父青梅竹马,却因为钱分道扬镳,也让他质疑到底有没有情比金坚这么回事。他告诉“林儿”最近的苦恼,像是一个孤独的少年,希望能得到一丝丝慰藉。
他在信里这样写道:“山野万里,你是我藏在微风里的欢喜。”
这种情愫,真的太美好了。
所以,子岚公开说的人,应该是宋宋才对呀!
奈何他们对面相见不相识啊!
我以为子岚和谭琳琳之间的谣言,过段时间就没有人传了。
一直到那天下暴雨,学校大停电,他俩竟然又传出一点“绯闻”。
高中每次烦闷不想学习时,我总是盼望学校能够停电,因为自己不想学习时却不敢不学,怕落后于人,但是停电不一样,所有人都学不了,内心便没有什么愧疚感,可以放心大胆地玩。
教室里忽然漆黑一片,同学们愣了几秒钟后,都欢呼起来,开始三五成堆,叽叽喳喳地聊天。胖春提议,乘此机会,组织联欢,鼓动同学自告奋勇献歌一曲,结果无人响应。
谭琳琳说:“不如我们玩笔仙吧?”
“笔仙”是一种招灵游戏,或许因为青春迷茫,不知前程,当时很多同学喜欢玩,那时候我最喜欢问自己能不能考上北大。胖春鼓了鼓掌,喊了一声“好”,又道:“你选个人一起玩呗,如果实在没有人,我毛遂自荐,哦……不对,林儿……要玩笔仙,应该和子岚玩。”
好事的男生又开始起哄。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洒进了教室里,像是笼上了一层洁白的银纱,子岚坐在那里,默不作声,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但是我看见他的脸红彤彤的,耳后根都红了。
倒是谭琳琳不惧,咯咯笑了起来,“好呀!”
子岚和谭琳琳左右手交错,相互握紧,中间夹着一只铅笔,放在一张白纸上,笔垂直于纸面,谭琳琳看了子岚一眼,小声念道,“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和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笔杆像是微微动了,谭琳琳又问,“你是笔仙吗?如果是,请打勾,如果不是,请打叉!”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同学,看着那支笔动了起来,一下子静了,打着手电筒照着他俩的手,只见铅笔在纸上飞速地划来划去,打了一个勾。
谭琳琳看着子岚,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巧笑倩兮,问他,“你想问什么?男士优先。”
子岚用一只手托着额头,想了半天,“我还没有想起来问什么,你先来吧。”
只听见谭琳琳说道:“笔仙,笔仙,如果你在,请你告诉我此生会有什么缺憾。”
“这是什么问题?”胖春在一旁嘟囔,“估计是缺德。”
谭琳琳瞪了他一眼,嘘了一声,铅笔又在纸上慢慢地动起来,大家屏住了呼吸,时间似乎凝固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他俩手中的铅笔才停了下来,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字,很潦草,同学们辨认了半天,没有统一意见,有人说是一个“爱”字,有人说是一个“受”,有人说是一个“友”。
缺“爱”?对谭琳琳来说,怎么可能?她那么漂亮,从小到大被无数男生追求,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缺“受”?字面上讲不通,不知道什么意思;“缺”友?倒是有几分可能,她的好朋友几乎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愿意和她做朋友。
“这有什么好讨论的,”谭琳琳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轮到你了,子岚。”
子岚点了点头,笑得有些僵硬,“那我也问同一个问题吧!”
谭琳琳愣了愣,猛地抽出了两个人手中的铅笔,一把握着子岚的手,朝他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在故意捉弄他,“这还用问?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别问为什么,你手心里的汗就是原因。”
这是调情的话吧?她居然可以脱口而出!她怎么都不脸红,也不羞怯,怎么可以这么轻佻?
我惊呆了!同学们也都惊呆了!教室里一片哗然和起哄声。
胖春看向宋宋,厉声问,“宋宋,这人是你请来的吗?”
应该不是宋宋请来的,她的请客名单我们都讨论过,我怕宋宋为难,应付不来,毕竟她还是小学妹,就道,“胖春,你胡闹什么?不管谁请来的,都是我们同学,都是要和睦相处的。”
这时,宋宋张了张嘴,正准备说话,就听到陈三娇在那起哄架秧子,她刚听说了子岚和谭琳琳的八卦,就开玩笑似说道,“怎么会是宋宋?肯定是子岚呀!”
子岚摆摆手,也不知道算不算他请的,毕竟他写了信给,邀请“林儿”和他一起过生日,但是没有收到回信。谭琳琳或许不是“林儿”?一时他也拿不准。
他应该是喝酒上脸,双颊已经有些泛红了,歪着脑袋,嘴角微微上扬,望向宋宋和谭琳琳的眼神有些迷离。许是刚刚跳舞累了,他走回座位时,利索地解开了衬衫解四颗扣子,袒露出健硕的胸膛,蜜色的肌肤上几颗汗珠晶莹剔透……
“啧啧……学霸又秀肌肉!”王嘉禾也在一旁起哄。
众人又嘘声一片,交头接耳起来。
不知道,谁又提起子岚的信,我也偷偷抿了几口啤酒,有点醉了,隐隐约约觉得好像还是王嘉禾。他打趣道,“学霸,你都喜欢啥样子的女生?”
子岚眼角微微上挑,唇瓣勾出好看的弧度,笑道,“想知道?”
众人点点头,“索里吧嗦!别卖关子,快说。”
我抬头看了一样宋宋,她稳稳地坐在那里,神情虽然有些紧张,但正在啃鸡翅膀的吃相,倒是看起来毫不在意、事不关己。不过,身体倒是很诚实,向子岚这边倾斜了下,耳朵也竖了起来。
“快说!”
“对呀!磨蹭什么呀!”
“就是呀!急死了!”
子岚环视了四周,沉吟片刻,道,“那种说起话来,就像水一样能流到人家心坎里的,温温柔柔的,最得朕心。”子岚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跳舞又分泌了太多荷尔蒙,他一时有点上头,话有点多,也有点贫,摊摊手,“好了,如君所愿,我说完了。”
“就这?”众人有些愣。
胖春拿眼角撇了一眼谭琳琳,一言道出我们的心声:“看你平时还看时尚杂志,喜欢打扮得很时髦,我们还以为你喜欢美艳的?”
美艳?陈三娇听到这里“噗哧”一声笑了,就像石子投进池水里,脸上漾着欢乐的波纹,问道,“那你是喜欢小学妹类型的啦?邻家女孩那样?”
看大家都玩儿似地在扯闲篇,宋宋也鼓起勇气,看似漫不经心跟着起哄,问了句,“那性格好的小学妹,不是得我这样的吗?”
“谁敢喜欢你呀?你这么生猛,谁惹上你,还不让你给扒了皮?”子岚的话,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胖春赶忙制止,“哎!宋宋的柔情你不懂。”
“你懂?”子岚反诘。
“我们是上下楼邻居,自然是比你懂一些。”胖春也不甘示弱。
……
一晚上,心情犹如坐过山车,一会上一会下,反复横跳,先是甜蜜激动,心如小鹿,再到刚才一番试探,宋宋大失所望。
自此,信的事,宋宋更不让我说,还“威胁”我,如果说了,就和我绝交。我也纠结得很。
怎么说呢?谭琳琳确实很漂亮,大眼睛,面如桃花,肤若凝脂,她的睫毛出奇的长,像一把扇子似的,美中不足的是眼睛下面有几颗小雀斑,但瑕不掩瑜,是远近闻名的校花。
整天都有一群男生围着她转,替她打饭、打水、写作业。
所以,风评不太好,尤其是女孩子,很多对其意见都很大,这其中有嫉妒的成分在,但也有谭琳琳自己的问题。
她太“恃靓行凶”了!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隔壁班的路遥,在宿舍楼的公共洗漱间,不小心打翻了谭琳琳刚洗好的衣服,看四周无人,非但没有及时给捡起来,还狠狠地踩了一脚,一边踩、一边咒骂谭琳琳是“交际花”,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恰在这时,谭琳琳从旁边的厕所里走了出来,看此情景,怒火中烧,杏目圆睁,指着路遥的鼻子,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等着!”
那天晚自习,我们班的男生几乎倾巢出动,为谭琳琳打抱不平,他们站在隔壁班的教室门口,吼的那三声,“路遥,你给我滚出来!”气势如虹,几乎整栋教学楼的人都听见了。
路遥吓坏了,哆哆嗦嗦地躲到桌子底下。于闯看她不出来,直接走了进去,把她硬拽出了教室,一群人去了楼顶。
晚自习放学后,就看见路遥围着教学楼跑圈,边哭边喊,“谭琳琳,对不起!我错了!”
那时候,我觉得谭琳琳气焰太盛,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个坏女孩。我以为子岚和她谣言会慢慢止息,毕竟他们俩各个方面都天差地别,从成绩、个性到成长环境、兴趣爱好没有一点相同的,两个人就像是两条永远都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一样。
毕竟,还有宋宋,她那么单纯地喜欢着子岚,而且子岚也说,“林儿,文笔这么好,每次跟她说心里事,她的回信,有时候只有短短几行字,就能平复自己内心的波涛汹涌。”
子岚的回信有些我也看到过,宋宋忍不住总会那给我看,跟我分享她的喜悦。子岚文笔很好,字里行间的情感是稚嫩的,也是赤忱。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班野餐,他也写了信给“林儿”。
宋宋给我读了那封信,里面详细地描述了我们那次出游的点点滴滴,他写了爷爷生病期间,他每每出入医院,总感觉生命流逝的无情。他也分享了,从小带他姑姑和姑父青梅竹马,却因为钱分道扬镳,也让他质疑到底有没有情比金坚这么回事。他告诉“林儿”最近的苦恼,像是一个孤独的少年,希望能得到一丝丝慰藉。
他在信里这样写道:“山野万里,你是我藏在微风里的欢喜。”
这种情愫,真的太美好了。
所以,子岚公开说的人,应该是宋宋才对呀!
奈何他们对面相见不相识啊!
我以为子岚和谭琳琳之间的谣言,过段时间就没有人传了。
一直到那天下暴雨,学校大停电,他俩竟然又传出一点“绯闻”。
高中每次烦闷不想学习时,我总是盼望学校能够停电,因为自己不想学习时却不敢不学,怕落后于人,但是停电不一样,所有人都学不了,内心便没有什么愧疚感,可以放心大胆地玩。
教室里忽然漆黑一片,同学们愣了几秒钟后,都欢呼起来,开始三五成堆,叽叽喳喳地聊天。胖春提议,乘此机会,组织联欢,鼓动同学自告奋勇献歌一曲,结果无人响应。
谭琳琳说:“不如我们玩笔仙吧?”
“笔仙”是一种招灵游戏,或许因为青春迷茫,不知前程,当时很多同学喜欢玩,那时候我最喜欢问自己能不能考上北大。胖春鼓了鼓掌,喊了一声“好”,又道:“你选个人一起玩呗,如果实在没有人,我毛遂自荐,哦……不对,林儿……要玩笔仙,应该和子岚玩。”
好事的男生又开始起哄。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洒进了教室里,像是笼上了一层洁白的银纱,子岚坐在那里,默不作声,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但是我看见他的脸红彤彤的,耳后根都红了。
倒是谭琳琳不惧,咯咯笑了起来,“好呀!”
子岚和谭琳琳左右手交错,相互握紧,中间夹着一只铅笔,放在一张白纸上,笔垂直于纸面,谭琳琳看了子岚一眼,小声念道,“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和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笔杆像是微微动了,谭琳琳又问,“你是笔仙吗?如果是,请打勾,如果不是,请打叉!”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同学,看着那支笔动了起来,一下子静了,打着手电筒照着他俩的手,只见铅笔在纸上飞速地划来划去,打了一个勾。
谭琳琳看着子岚,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巧笑倩兮,问他,“你想问什么?男士优先。”
子岚用一只手托着额头,想了半天,“我还没有想起来问什么,你先来吧。”
只听见谭琳琳说道:“笔仙,笔仙,如果你在,请你告诉我此生会有什么缺憾。”
“这是什么问题?”胖春在一旁嘟囔,“估计是缺德。”
谭琳琳瞪了他一眼,嘘了一声,铅笔又在纸上慢慢地动起来,大家屏住了呼吸,时间似乎凝固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他俩手中的铅笔才停了下来,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字,很潦草,同学们辨认了半天,没有统一意见,有人说是一个“爱”字,有人说是一个“受”,有人说是一个“友”。
缺“爱”?对谭琳琳来说,怎么可能?她那么漂亮,从小到大被无数男生追求,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缺“受”?字面上讲不通,不知道什么意思;“缺”友?倒是有几分可能,她的好朋友几乎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愿意和她做朋友。
“这有什么好讨论的,”谭琳琳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轮到你了,子岚。”
子岚点了点头,笑得有些僵硬,“那我也问同一个问题吧!”
谭琳琳愣了愣,猛地抽出了两个人手中的铅笔,一把握着子岚的手,朝他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在故意捉弄他,“这还用问?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别问为什么,你手心里的汗就是原因。”
这是调情的话吧?她居然可以脱口而出!她怎么都不脸红,也不羞怯,怎么可以这么轻佻?
我惊呆了!同学们也都惊呆了!教室里一片哗然和起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