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融融,街边嫩绿的柳丝低垂,间或有一树桃花热热闹闹地探出宅院。

    承平日久,京城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有挑担的、骑驴的、拉车的、坐轿的……各色商铺门前布招子迎风招展。

    不远处驶来一辆青布马车。

    车中,何暮云斜斜地倚在车壁上,莹白如玉的脸上挂着一层薄薄的红云。她拿手帕半遮了脸,心中泛着一丝甜意。

    小丫头翠儿坐在一旁,促狭问她,未来姑爷胡公子送的蜜糕是要现吃,还是回家再吃。

    何暮云将帕子往下拉了拉,瞪了翠儿一眼,一双桃花眼盼盼生辉。

    翠儿有些看呆了,心想,自己家小姐可真好看。

    “知道了,知道了,回家吃,回家吃。” 翠儿抿嘴笑道。

    家?何暮云眼神黯然了一下,那个家,哪里算是她的家?

    不过,很快她就释然了,到了明年春天,就能离开那里了。

    何暮云生在一个小官之家。

    出生时,父亲在一个偏远小县做县丞,她上面还有一个大她四岁的哥哥。她六个月时,哥哥出天花,没救过来。

    母亲觉得是她克的。

    只因当时她先几日生了病,有一个老道人路过,说她以后有一场大难,送给了她一块月牙形的玉佩。

    她病好了没多久,哥哥就出起了花。

    母亲本就只喜儿子,不喜女儿,这下更是将哥哥的死归到了她身上,觉得是她抢了哥哥的福气。从此厌了她。

    两年后,弟弟出生,父亲想法子谋到了一个京官。

    回京时,顺路回越州看祖父母。

    因在路上婆子照看不周,何暮云着了凉,发起了高热。而父亲回京的日子又不能拖延,于是,父母就将她留在了越州老家。说是等她好了,再来接她。

    这一等就是十年。

    在越州,祖母老了,再者也并不疼惜她,叔叔自家好几个孩子,更是嫌她麻烦,索性借口让她静养,将她送到了乡下庄子上。

    那时她才刚刚3岁,多亏得奶娘把她当亲女儿似的照顾,有时父母送钱不及时,还得靠奶娘做活贴补,她才能平安长大。

    奶娘是一个死了丈夫,无儿无女的人,早年因为夜间油灯烧到了帐子,脸上被烧了一块大疤。

    当时何暮云被扔在了老家,她原先的乳母见跟着她没前途,就想法子去了婶婶院中伺候。祖母就在庄子附近随意给她寻了这位烧坏了脸的奶娘。

    10岁那年,祖母过世,父亲丁忧,才第一次见到她,有些惊诧于她绝好的容色,将她叫回了府中,还请了女先生教她识字、琴棋书画。

    父亲本以为她从小在庄子上长大,没开过蒙,想要学好这些,必是不容易。谁知她不但字大多都认得,画也画得不错。

    原来奶娘本是县里秀才公家的小姐,失火后脸上留了疤,破了相,不得已这才嫁到了村子里,闲暇时,就教何暮云认字、画画。

    父亲惊喜不已,对何暮云大大称赞,奖了她一本书,一匣子墨,还摸了摸她的头,要她跟着夫子好好学。

    母亲也笑着叫人给她裁了新衣,打了新钗。

    何暮云高兴得简直快要蹦起来,为父母的那些赞赏,那些温情,以为父母终于看到自己的好了。

    以后自己也是有爹娘疼的孩子了。

    以前在庄子上,总有孩子骂她,说她爹娘不要她了,奶娘安慰她说,父母只是太忙了,京城路又远,没工夫来接她,其实心里一直都是惦记着她的。哪有父母不爱孩子的。

    她当时半信半疑,如今才觉得奶娘说的不错。

    十三岁那年,她跟着父母回了京城,父亲花银子将她送去了南乔书院。

    南乔书院是京城有名的女子书院,束脩高昂,在里面读书的人非富即贵,只要在里面顺利毕业,说亲的时候,也是一个大大的优点。

    这更是让何暮云产生了一种错觉:父母平日虽然待她冷淡了些,但那是因为她从小不在他们身边长大的原因,他们心中是很疼爱自己的。

    她在书院里努力学习,功课优异,还得了个才女之名。

    要不是那天,奶娘无意中听到,父亲想把她许给吏部侍郎家的小儿子,她还一直蒙在鼓里。

    那位侍郎家的公子不但纨绔不堪,整日流连勾栏、赌坊,性情还暴虐无常,据说他前头的妻子就是被他喝醉后一拳打在头上,又磕在桌角上没了的。

    她恍然惊觉,原来父母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向上爬的梯子罢了,哪有一丝丝的情意在?

    送她到书院读书,不过是想要在她容貌上再镀一层金粉,好换来更大的好处罢了。

    如果她真嫁了那个人,只怕活不了几年,而父亲只要能成为吏部侍郎的亲家,官位能上升,死一个女儿又值什么?

    当时何暮云几乎绝望,因为父母之命,即便明知是火坑,她也无法违抗。

    好在那名纨绔因前妻的事在外面躲了一阵子,回京后又跟人争斗,碰上了硬茬儿,丢了性命,她才算躲过了一劫。

    那以后,何暮云开始迅速为自己找寻退路。

    她把奶娘的身契放了,又拿自己平日里攒下来的钱开了一间小店给奶娘。

    先时,平顺伯府小儿子胡峻在一次宴会上见了她,一直在向她示好,她从没给过他回应。

    知道了父母的真实意图,她开始留意仔细打听他的情况。

    胡峻比她大一岁,因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从小养得娇,不过性情却最是温顺,学业也还不错,去年中了秀才,虽名次是末等的,却也叫平顺伯夫人高兴坏了。

    平顺伯只在朝中任个散官,在京中已经是没落了,但好歹也算是勋贵。

    胡家对父亲的仕途没什么帮助,但父亲也不敢得罪。

    这么看来,胡峻倒是很不错的选择。

    何暮云还打听到,胡峻求过家里几次,但平顺伯夫人并不满意她,觉得她门户低了。

    何暮云决定争取一下。她打听到平顺伯夫人喜欢画,且喜欢画风细腻的,这正是她的强项。

    在一次宴会上,她画了一副逼真的花鸟画。不似当下的写意风格,画风写实,连鸟的羽毛都根根清晰,活灵活现,像是即刻就要活过来一样。

    平顺伯夫人看了,十分喜爱,觉得她倒有几分真本事。再加上胡峻一力地求告,终于同意了。

    平顺伯夫人为人最是讲究,好面子,虽说对何暮云并非特别满意,还是托了自己的好友,威远侯夫人上何家探口风。

    威远侯夫人娘家姓杜,为人热情、强势。其夫君在兵部任要职,姑母是如今朝中一手遮天的范家的老封君。

    何父一个光禄寺的小官,哪里敢得罪?所以即便不太满意平顺伯府这门亲事,也只得勉强答应了。

    两家的亲事定了以后,何暮云很少出门,一心在家备嫁。

    今日是她最好的朋友李青绫的生辰,她也没想到,宴席结束后,出门时遇到了胡峻。

    胡峻知她爱吃玉斋楼的桂花蜜糕,特意排队买了,给她送了来,其实也是为了寻个机会见她一面。

    李青绫嗤嗤地偷笑,将她轻轻推向胡峻。当时大门口人来人往的,何暮云羞红了脸,接过蜜糕,匆匆上了马车……

    何暮云掀开帘子望了望车外,唇角微微上扬,胡公子性情温和,婚后应能和睦相处。

    西垣街临街的归垣酒楼,二楼雅间,一名男子临窗而坐,不时地看一眼楼下。

    男子年约二十五六,看其打扮,家中必是富贵之极,长相算得上俊俏,却是恣意骄横,浑似不把京城大小人等看在眼里。

    两名美貌丫鬟侍立一旁,一人为其布菜,一人素手执壶,斟酒了一杯酒,递到男子唇边,声音柔媚:“二爷……”

    男子却不耐烦地将其斥退,又拿扇子敲了敲桌子:“怎么还不来?”

    小厮忙躬身回禀道:“回二爷,快了。朱忠在下面候着呢,只要那位小姐的车过来,定能叫爷得得偿所愿。”

    男子脸上浮现出兴奋的神色,将酒杯捏在手中,一仰脖喝了。

    男子名叫范裕,是当朝首辅的孙子,太后的亲侄儿,为人最是风流,家中姬妾甚多。

    他最近过得很顺,新升任了吏部员外郎,祖父对他也很满意。只是后院的女人都有些腻了,看着让人意兴阑珊。

    一次无意中听到一少年与人争吵,说自己的姐姐比当年的京城第一美人儿还美,与胡家结亲不是高攀,反而是低嫁了。

    当年的第一美人戚如瑜,原是秦王未过门的正妃,后来叫先太子看上了,使了手段弄到了东宫。

    当年他也见过的,可惜如今已经香消玉殒了。

    他当即来了兴趣,叫人查清了是哪家女子,又打听了行踪,今日是特意来“偶遇”的。

    “爷,来了!”小厮叫道。

    范裕探身往楼下看,只见朱忠拦在一辆青布马车前,指着地上碎裂的玉佩道:“他娘的,怎么赶车的?看把爷的玉佩都撞碎了!”

    车夫下车理论,道是朱忠自己撞上来的。朱忠横眉立目,问莫非是不想赔他的玉佩,又叫嚷着要车主人下来,又招手叫了几个青衣汉子堵在了车前。

    范裕眯眼细看,只见那车帘子一掀,一个小丫头扶出来一位身形纤纤的小姐。体态绰约,粉面樱唇,一双桃花眼默默含情,果然是难得的绝色。

    一阵口干舌燥,范裕摇着扇子下了楼,拨开围观的人群,开始扮“好人”。

    “哟,这么娇滴滴的小娘子,怎么舍得她为难?”他一边不转睛地拿眼睇着何暮云,一边笑道,“不如我替小娘子赔了这玉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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