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汗曰:“杜度阿格之母,尔当以原本之礼款待尼堪阿格之母。倘忘我之前训,不将其视同如己,则过矣。勿思得与其同等之衣食。杜度阿格,将尼堪阿格之财产诸物合于尔处者,乃因恐当事者不知发放领取八家之诸物而间隔之,故令合并。然又虑尔在家中衣食用时将其财物作为共同之财物挥霍之,当共同监管之。”

章节目录

清初写作资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秦典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典并收藏清初写作资料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