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划开薄雾,缓升而起,遥落在阳台,拉开了新一天的帷幕。
阳台上泥润微颓的绿植,逐渐舒展着恢复了生机。
叶尖上那点晨露,也开始散形消失,只留下淡淡的润意。
来自初夏雨夜的寒意,在今晨尽数消散。
姜沂微微俯身,给那几盆由姐弟俩合资培育的盆栽绿植,依次处理着底部托盘的积水。
晨光微落间,正好将女孩恣肆张扬的轮廓,显露地恰如其分。
阳台外,浓绿树冠斜逸而出,淡黄色的木槿花,葱茏渐放。
洗完手,女孩才抬手,轻拨落在微凉的绿意间,眉梢微动,像是在挑选着什么。
接着,便只见其顺手拿过一个放在架子上的编篮。
就摘下了仅剩不多的草莓和小番茄,便径直朝室内走去。
而因为浴室里有烘干机,所以男生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物。
侧身立在厨台的男生,身形高挑修长,却带着股运动员才有的那股意气与锐利。
晨光沿着男生线条好看的侧颈,斜落进锁骨。
从姜沂的角度看去,就是一副静默又乖巧的模样。
却仍旧像是那种被驯服后,才会勉为其难,乖巧收爪的大型犬科动物。
而非本性乖巧。
毕竟这张脸,怎么都透着股桀骜难驯的味道。
但运动员,总该是要带着点意气,才能走得更远。
蓦地,姜沂才突然想起,至今为止,她好像都忘了问,男生到底是练什么项目的。
不过,好像也没必要问。
总归,彼此都不过是匆匆过客而已。
男生侧眸凌厉漂亮,眉骨深邃,却被前额的漆黑半遮住了风景。
握着瓷柄的腕骨,劲瘦分明。
正在耐心熬着白粥,身后就响起了女孩的声音。
“程奇,布林饼做甜口怎么样?”
姜沂嗓音带着恰到好处的询问。
程祈闻言手中微滞,转身过去。
尽管他知道,女孩不过是刚好叫了个程祈的同音。
但他没法否认,偏偏就像是被什么在心里轻点了一下。轻触即离,快要几乎要让人抓不住踪迹。
女孩杏眼微抬,笑望着,但神色间,露出的却是再坦然不过的期盼。
或许是因为穿着居家睡衣的缘故。
女孩本生得夺目张扬的五官,却在静谧的清晨里,无端多了几分甜意。
耳发微垂,落在莹润颊侧,干净清透。
程祈指尖松了松,对上那双清明坦荡的眼,凌厉淡眉微敛,点头应了句好。
姜沂弯了弯唇角,眉梢淡扬,兴致很高的样子:“那,我帮你把它们洗切好?”
姜沂爷爷曾在北俄国留的学,因此也常喜欢给家里人做些简单的北俄小食。
而其中,姜沂爷爷做得最拿手的,就是布林饼。
布林饼本身不难做,只是要做得又薄又韧,对姜沂来说,很难。
不过姜家的其他父辈,对此却是兴致缺缺,或者说在他们眼里,那其实就是一种煎饼,并没有什么特别。
至于姚夏女士……还是不进厨房比较好。
因此,自姜沂爷爷去世后,姜沂便再也没吃过新鲜出锅的布林饼了。
虽然布林饼本身,其实算不上多美味。
但它对姜沂来说,就像是一把打开记忆的钥匙。
钥匙的那端,被锁上的,是那种糖块被晒在暖阳下,再被浇淋在草木上的味道。
绵甜,清冽。
而在她的记忆里,那是老人带给她的,一往无前的勇气。
但令她意外的是,眼前这个男生对着面粉鸡蛋那些食材,想出的第一道菜,居然会是布林饼。
不过她转念一想,男生似乎是东北人,那接触来往边境的北俄人,也很正常。
女孩兴致很高地洗切着食材,张扬漂亮的眉眼,似乎都被软化了轮廓。
碎发轻遮前额,男生神情安静地握着瓷柄,指腹处传来了白粥升腾的烫意。
他知道。
姜沂的开心,一向很简单。
和她这个人,一样简单。
而布林饼,也是程祈记忆里一把钥匙。
不过,钥匙的那端,锁上的,却是并不算太愉快的记忆。
生时,无人问他来处。
自他有印象起,就只有那个名义上的父亲。
那个哪怕给人上门再婚,和程祈已经再无瓜葛了。却也要把他视作灾星,对他鄙弃嫌恶至深的父亲。
嗜赌酗酒,游手好闲。
是全村上下,避之不及的烂人。
但在村口程老头嘴里那个用来骗小孩私房钱的故事里。
那个人是——
考出的第一个大学生。
十里八乡的俊生。
孤儿寡母被可怜拉扯大的人。
本该前途光明的人。
这是村口的程老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用来骗村里小孩私房钱的一个故事。
几乎翻来覆去地,掰碎又整合了地讲。
但流着一半血的程祈知道,他本就该是那样一个懦弱、丑陋、一击即垮的人。
程祈其实从未吃过那个人一口饭。幼时,是邻居老人看不过眼,把他从雪地里捡回,省下一口饭,把他养到了四岁。
在四岁后,程祈就过上了吃百家饭的日子。
但偏偏在那年的冬天,村子里陆续走了不少的老人。于是村人便几乎一致认为,是他克亲。
所以自五岁起,程祈就断了吃百家饭的日子。
而那时的他,也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和气性,就只干脆一个人,径直往山林深处走去。
毕竟山里,是饿不死人的。
于是那时才五岁的程祈,就过上了住在山里,吃在山里的日子。
每晚就只能数着天上的星星入睡。
山里的动物,是他的玩伴,却也是他的食物。
但就当包括那个人在内的人,都以为他应当被山兽啃食了,尸骨无存的时候。
下山偷火柴的程祈,却遇上了县里的扫盲大队。
而后,村人才几乎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向那个在他们心里,已经死去两年的人。
但最后,村长不得不在公务人员的眼皮下,带着男孩去上了户,入了学。
可程祈不喜欢学校,只觉得被关着烦。
于是他便三天两头地逃课逃学,一心只想回山林里呆。
他不在乎同龄人像看怪物一样看他。
他也不在乎老师怎么厉声训诫。
不在乎的人,为什么要在乎。
这是小程祈的逻辑。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两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外国老头。
就住在这座山的背面。
他不知道外国人为什么要住到华国来。
何况,两个老头看上去,就像是老得快要入土了一样。
即便他们眼睛依然矍铄,但已经没法去回避那变得佝偻的脊背,和变得颤巍的动作。
小程祈问他们从哪儿来。
这么老了,为什么不呆在自己的国家。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当时的小程祈觉得,给人收尸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而这两个老头,或许是想要赖上他。
但那两个老头在听到小程祈的问,瞬间就愣住了。
脸上表情也很奇怪,像是哭,又像是愤,还像是哀戚和沉重。
而小程祈因为怕老头情绪太激动,导致自己当真被赖上收尸。
就打破气氛,很不耐烦地又重新问了一遍,到底从哪儿来。
他们说,从喜欢向日葵的国家来。
小程祈说,不知道。
他们又说,从插赤旗的地方来。
小程祈拧了拧眉,继续说不知道。
最后,他们才说,从唱喀秋莎的地方来。
听到喀秋莎。
小程祈蹙起好看的眉,想了想说,那他知道了。
毕竟,村里那个程老头,老唱那首歌,用来哄蠢小孩的糖吃。
唱得很难听。
就这样,程祈过上了,帮他们采买食物,而他们,则会给程祈一些华国币当作跑路费的小学生活。
长脸老头有一杆很漂亮的枪和很多徽章。没事就喜欢拿来臭摆弄。但却从来都只会给小程祈看,而不会让他有上手的机会。
圆脸老头,则喜欢做吃的,还喜欢喝酒。所以他每次,都能把小程祈辛辛苦苦搬上山的东西,几顿就给折腾完了。
再后来,可能是他们觉得自己真的快要老了。
长脸老头就开始整日拽着小程祈学枪,还说学好了就把那堆破铜烂铁都送给他。
圆脸老头说,他会的,小程祈在这儿学不了。就非要拉着男孩学做饭。
还说,他也有一堆徽章,也可以送给男孩,不比长脸老头的差。
再后来,就是十二岁的程祈,在林场遇到了一个弓拉得很差的大小姐。
至于故事的最后,就是十四岁的程祈,给两个老头收了尸。
他们说体谅程祈现在还去不了华国西边,就让程祈勉强给他们葬在山里。
葬在东北的山里。
十四岁的程祈,虽然觉得两人毛病忒多,烦。
但到底是废着力气,还掏出奖学金给买了棺材。最后干脆挖了一个大坑,把两人都埋了进去。
反正他是去不起殡仪馆请人。
至于那个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唢呐,程祈因为还是嫌不干净,就没给两人吹。
毕竟,外国人好像也不听唢呐,那他吹了也白吹。
就是如果他能早点想到的话,那也不用浪费钱了。
毕竟钱这个东西,无论是对七岁,十四岁还是二十岁的程祈而言,都很重要。
七岁的程祈,虽然只能买食堂低价窗口的菜,但并不想因为偷猎而被拎去教育,所以他需要精打细算地攒饭钱。
十四岁的程祈,是要攒钱去京市找人。
而二十岁的程祈,则是想站到她的身边。
因为,姜家的大小姐,那个老人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孙女。
和他,本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现在这仅有的交集,只是他无赖似的,强求来的。
阳台上泥润微颓的绿植,逐渐舒展着恢复了生机。
叶尖上那点晨露,也开始散形消失,只留下淡淡的润意。
来自初夏雨夜的寒意,在今晨尽数消散。
姜沂微微俯身,给那几盆由姐弟俩合资培育的盆栽绿植,依次处理着底部托盘的积水。
晨光微落间,正好将女孩恣肆张扬的轮廓,显露地恰如其分。
阳台外,浓绿树冠斜逸而出,淡黄色的木槿花,葱茏渐放。
洗完手,女孩才抬手,轻拨落在微凉的绿意间,眉梢微动,像是在挑选着什么。
接着,便只见其顺手拿过一个放在架子上的编篮。
就摘下了仅剩不多的草莓和小番茄,便径直朝室内走去。
而因为浴室里有烘干机,所以男生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物。
侧身立在厨台的男生,身形高挑修长,却带着股运动员才有的那股意气与锐利。
晨光沿着男生线条好看的侧颈,斜落进锁骨。
从姜沂的角度看去,就是一副静默又乖巧的模样。
却仍旧像是那种被驯服后,才会勉为其难,乖巧收爪的大型犬科动物。
而非本性乖巧。
毕竟这张脸,怎么都透着股桀骜难驯的味道。
但运动员,总该是要带着点意气,才能走得更远。
蓦地,姜沂才突然想起,至今为止,她好像都忘了问,男生到底是练什么项目的。
不过,好像也没必要问。
总归,彼此都不过是匆匆过客而已。
男生侧眸凌厉漂亮,眉骨深邃,却被前额的漆黑半遮住了风景。
握着瓷柄的腕骨,劲瘦分明。
正在耐心熬着白粥,身后就响起了女孩的声音。
“程奇,布林饼做甜口怎么样?”
姜沂嗓音带着恰到好处的询问。
程祈闻言手中微滞,转身过去。
尽管他知道,女孩不过是刚好叫了个程祈的同音。
但他没法否认,偏偏就像是被什么在心里轻点了一下。轻触即离,快要几乎要让人抓不住踪迹。
女孩杏眼微抬,笑望着,但神色间,露出的却是再坦然不过的期盼。
或许是因为穿着居家睡衣的缘故。
女孩本生得夺目张扬的五官,却在静谧的清晨里,无端多了几分甜意。
耳发微垂,落在莹润颊侧,干净清透。
程祈指尖松了松,对上那双清明坦荡的眼,凌厉淡眉微敛,点头应了句好。
姜沂弯了弯唇角,眉梢淡扬,兴致很高的样子:“那,我帮你把它们洗切好?”
姜沂爷爷曾在北俄国留的学,因此也常喜欢给家里人做些简单的北俄小食。
而其中,姜沂爷爷做得最拿手的,就是布林饼。
布林饼本身不难做,只是要做得又薄又韧,对姜沂来说,很难。
不过姜家的其他父辈,对此却是兴致缺缺,或者说在他们眼里,那其实就是一种煎饼,并没有什么特别。
至于姚夏女士……还是不进厨房比较好。
因此,自姜沂爷爷去世后,姜沂便再也没吃过新鲜出锅的布林饼了。
虽然布林饼本身,其实算不上多美味。
但它对姜沂来说,就像是一把打开记忆的钥匙。
钥匙的那端,被锁上的,是那种糖块被晒在暖阳下,再被浇淋在草木上的味道。
绵甜,清冽。
而在她的记忆里,那是老人带给她的,一往无前的勇气。
但令她意外的是,眼前这个男生对着面粉鸡蛋那些食材,想出的第一道菜,居然会是布林饼。
不过她转念一想,男生似乎是东北人,那接触来往边境的北俄人,也很正常。
女孩兴致很高地洗切着食材,张扬漂亮的眉眼,似乎都被软化了轮廓。
碎发轻遮前额,男生神情安静地握着瓷柄,指腹处传来了白粥升腾的烫意。
他知道。
姜沂的开心,一向很简单。
和她这个人,一样简单。
而布林饼,也是程祈记忆里一把钥匙。
不过,钥匙的那端,锁上的,却是并不算太愉快的记忆。
生时,无人问他来处。
自他有印象起,就只有那个名义上的父亲。
那个哪怕给人上门再婚,和程祈已经再无瓜葛了。却也要把他视作灾星,对他鄙弃嫌恶至深的父亲。
嗜赌酗酒,游手好闲。
是全村上下,避之不及的烂人。
但在村口程老头嘴里那个用来骗小孩私房钱的故事里。
那个人是——
考出的第一个大学生。
十里八乡的俊生。
孤儿寡母被可怜拉扯大的人。
本该前途光明的人。
这是村口的程老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用来骗村里小孩私房钱的一个故事。
几乎翻来覆去地,掰碎又整合了地讲。
但流着一半血的程祈知道,他本就该是那样一个懦弱、丑陋、一击即垮的人。
程祈其实从未吃过那个人一口饭。幼时,是邻居老人看不过眼,把他从雪地里捡回,省下一口饭,把他养到了四岁。
在四岁后,程祈就过上了吃百家饭的日子。
但偏偏在那年的冬天,村子里陆续走了不少的老人。于是村人便几乎一致认为,是他克亲。
所以自五岁起,程祈就断了吃百家饭的日子。
而那时的他,也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和气性,就只干脆一个人,径直往山林深处走去。
毕竟山里,是饿不死人的。
于是那时才五岁的程祈,就过上了住在山里,吃在山里的日子。
每晚就只能数着天上的星星入睡。
山里的动物,是他的玩伴,却也是他的食物。
但就当包括那个人在内的人,都以为他应当被山兽啃食了,尸骨无存的时候。
下山偷火柴的程祈,却遇上了县里的扫盲大队。
而后,村人才几乎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向那个在他们心里,已经死去两年的人。
但最后,村长不得不在公务人员的眼皮下,带着男孩去上了户,入了学。
可程祈不喜欢学校,只觉得被关着烦。
于是他便三天两头地逃课逃学,一心只想回山林里呆。
他不在乎同龄人像看怪物一样看他。
他也不在乎老师怎么厉声训诫。
不在乎的人,为什么要在乎。
这是小程祈的逻辑。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两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外国老头。
就住在这座山的背面。
他不知道外国人为什么要住到华国来。
何况,两个老头看上去,就像是老得快要入土了一样。
即便他们眼睛依然矍铄,但已经没法去回避那变得佝偻的脊背,和变得颤巍的动作。
小程祈问他们从哪儿来。
这么老了,为什么不呆在自己的国家。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当时的小程祈觉得,给人收尸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而这两个老头,或许是想要赖上他。
但那两个老头在听到小程祈的问,瞬间就愣住了。
脸上表情也很奇怪,像是哭,又像是愤,还像是哀戚和沉重。
而小程祈因为怕老头情绪太激动,导致自己当真被赖上收尸。
就打破气氛,很不耐烦地又重新问了一遍,到底从哪儿来。
他们说,从喜欢向日葵的国家来。
小程祈说,不知道。
他们又说,从插赤旗的地方来。
小程祈拧了拧眉,继续说不知道。
最后,他们才说,从唱喀秋莎的地方来。
听到喀秋莎。
小程祈蹙起好看的眉,想了想说,那他知道了。
毕竟,村里那个程老头,老唱那首歌,用来哄蠢小孩的糖吃。
唱得很难听。
就这样,程祈过上了,帮他们采买食物,而他们,则会给程祈一些华国币当作跑路费的小学生活。
长脸老头有一杆很漂亮的枪和很多徽章。没事就喜欢拿来臭摆弄。但却从来都只会给小程祈看,而不会让他有上手的机会。
圆脸老头,则喜欢做吃的,还喜欢喝酒。所以他每次,都能把小程祈辛辛苦苦搬上山的东西,几顿就给折腾完了。
再后来,可能是他们觉得自己真的快要老了。
长脸老头就开始整日拽着小程祈学枪,还说学好了就把那堆破铜烂铁都送给他。
圆脸老头说,他会的,小程祈在这儿学不了。就非要拉着男孩学做饭。
还说,他也有一堆徽章,也可以送给男孩,不比长脸老头的差。
再后来,就是十二岁的程祈,在林场遇到了一个弓拉得很差的大小姐。
至于故事的最后,就是十四岁的程祈,给两个老头收了尸。
他们说体谅程祈现在还去不了华国西边,就让程祈勉强给他们葬在山里。
葬在东北的山里。
十四岁的程祈,虽然觉得两人毛病忒多,烦。
但到底是废着力气,还掏出奖学金给买了棺材。最后干脆挖了一个大坑,把两人都埋了进去。
反正他是去不起殡仪馆请人。
至于那个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唢呐,程祈因为还是嫌不干净,就没给两人吹。
毕竟,外国人好像也不听唢呐,那他吹了也白吹。
就是如果他能早点想到的话,那也不用浪费钱了。
毕竟钱这个东西,无论是对七岁,十四岁还是二十岁的程祈而言,都很重要。
七岁的程祈,虽然只能买食堂低价窗口的菜,但并不想因为偷猎而被拎去教育,所以他需要精打细算地攒饭钱。
十四岁的程祈,是要攒钱去京市找人。
而二十岁的程祈,则是想站到她的身边。
因为,姜家的大小姐,那个老人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孙女。
和他,本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现在这仅有的交集,只是他无赖似的,强求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