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

    程媛媛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为了赶回去参加父亲的葬礼。

    车厢寂静,没有一支音乐适合在此刻入耳,最爱的披头士也徒剩喧闹嘈杂。

    耳边的风夹杂着雨与缭乱的思绪一起飞往窗外,飞到好久以前的另一场春雨,往事如一颗火种般在脑海里乱窜。

    那一场雨曾把少女淋湿,父亲抬起宽厚的手掌,温和地抚顺媛媛被雨淋湿的发。那时候她下意识地闪躲,大概是没有料到,一个一向暴躁、浑身戾气的男人也会对女儿表露柔情。

    大部分时候媛媛对于父亲的印象,是家中怎么也扔不完的酒瓶,是一个醉汉锤在她身上无轻重的拳头。

    媛媛的后背至今留有一道伤疤,是父亲某次醉酒后拿酒瓶砸的,玻璃碎渣嵌进肉里,白色校衫一片血红,那晚无论她怎么浸泡搓揉都洗不掉。

    后来何执安总喜欢用手指来回摩擦那道伤疤,尽管眼中是关切心疼,他却从未开口问她伤是从哪里来。

    昏暗的夜,她当然知道他是在照顾自己的自尊,但同时,他们之间也好像要永永远远的隔着点什么,就像眼前的闪电从天际尽头划裂,他们的世界亦然。

    正想着,便接到何执安的电话,他安慰的浅淡又郑重:“媛媛,节哀。”

    那一刻,车正好驶过那张写着“漫淑镇”的蓝色路牌,视野中是大片金黄的油菜花,平整的金黄之上远远近近的竖着电线杆。电线上站着的鸟儿像是自己——看似择群而居,实则孤单到底。

    “执安,我不难过。”

    大风忽至,使得电线杆疯狂摇晃,鸟被吓得扇翅而逃。

    她忽然与十几岁的程媛媛感同身受,那个坚毅不懂得哭泣的女孩子,曾有过转瞬即逝的恶意。

    后背的血红与痛意蔓延时,媛媛想的是——这个男人为什么不去死?

    壹

    媛媛十几岁时,漫淑还是个没落破败的小村庄。村庄的道路也不像后来那般四通八达,而是土路,下雨时仿佛整个世界都是泥泞的。媛媛每天总是要走好远好远的路,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再归家。

    夕阳已沉落,随处捡起一根小树枝,媛媛坐在院落那张小小的木板凳上,翘开鞋上仍然湿润的泥巴。那些泥巴就好像这个家,一根木棒根本无法撬动这些迂腐糜烂的不堪。

    屋子里难得的沉静,大姐在里屋,前些日子她发病后大闹了一场,把家里能砸得东西都砸了,让这个本就狼藉的屋子雪上加霜。于是父亲一把将发病的大姐推进那个无人居住的小屋,随手拿起一旁自行车上的塑料锁往门上一扣,大姐便被长久的锁住了。

    刚开始的时候大姐还总吵吵嚷嚷的要出来,日子久了便就顺服于被锁住,那把并不结实的锁长长久久的困住了些什么。

    每到饭点,媛媛和三妹轮流为大姐送饭,饭菜从一扇小窗拿进拿出。媛媛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在养什么野兽,有时候会觉得自己亦是一只野兽,在等有一天兽性难抑,她大概也会被锁住。

    “姐,你不会变成那样的,”小妹千梦似是看出她眼中恐惧,手拽了拽媛媛的衣角,眼中不知是澄明还是隐晦的浑浊,“我们都不会变成那样。”

    一只粗而黑的手将空掉的饭碗从那扇小窗递出来,媛媛揉揉小妹软绵的黑发,笑得舒展,话语带着上扬的尾音:“那是当然。”

    自有记忆起,家族中诡异的病症就将母亲与大姐弄得人不人鬼不鬼,连带着整个家都变得令人心生厌恶。母亲和大姐发起病时六亲不认,像神识俱灭的怪物,喉咙中不停嘶吼,却又呜呜咽咽不知在吼些什么。

    媛媛有时看着她们,不可否认内心深处的恐惧——她是不是有一天也会变成这样?

    但此刻她只会揉揉小妹的头,告诉她自己不会变成那样,因为在命运弄人之前,她不信命运。

    月考的成绩今天刚发下来,这次考试的难度很大,老师们总说,高二是划开分水岭的时刻,成绩好的愈加浮游直上,成绩差的愈加一落千丈。

    而媛媛一直属于浮游直上的那类人,她是老师眼中不可多得的天生学习的料子,书本上任何文字,她只需扫一眼便能长久的记住。那张傲人的成绩单上列出的数字,绝非别人努力就能得到。

    这样一个天才少女,怎么可能与她那位痴傻的大姐相提并论?

    她的未来理应是明媚的、无限的、崇高的,如同永不落败的春日。

    贰

    学校最近来了些在校大学生,这些学生都来自国内极好的大学,据说是因为教育部领办的“春雨计划”才来到这里,学校为此办了场浓重的欢迎仪式。那天周一,升旗仪式过后,师生们因为这场欢迎仪式滞留操场。

    媛媛站在后排,春日早上的清寒还未散去,看什么都隔着一层薄薄的雾气。

    隔着那层雾气,她看着台上的那一群人,那些人身上有一种傲然昂首的书卷气,叫人觉得遥远。

    尤其是那个领头发言的男生,举着话筒的手指节分明,说话的神态儒雅得体,如果把他比作一株需要阳光才能茁壮成长的植物,那么他大概生来就沐浴在阳光房里。

    媛媛从很早之前就知道自己想要成为哪一类人,大概就像台上站着的那个人一样——不会为什么自卑,当众发言时磊磊落落,也不惧怕生命中会忽然卷起什么不测,因为她的人生不是一只窄小的木船,只需风就能倾覆。

    许多年后媛媛回头看才发现,原来何执安一出现就在她的人生里扮演了指南针的角色。

    那感觉就像一种朝圣般的指引,他们不曾相识,可只需一眼她便知晓,他是指南针上不可或缺的方向,他是她的北方。

    欢迎仪式占用了一整节课,听老师说,这些大学生要在这里待两个月,高二和高三每个班级都会分配到一人,他们负责教同学们英语。

    那个年代,乡镇里的英语老师常年稀缺,媛媛只在录音机里听过标准的英式口语,老师们念英文时或多或少会有些口音。

    媛媛也理所当然的认为,那样好听的英文只在录音机里。

    直到何执安站在他们的班级讲台上,读出泰戈尔的那一句诗:“I have had my invitation to this world\'s festival, and thus my life has been blessed.”

    后来他又读了一遍,但第二次,他把主语换成了“你”——

    你接到这世界节日的请柬,你的生命受了祝福。

    媛媛望着他,又好像望的不是他,而是一座围墙高起的庙宇,庙宇中装的都是经书与祝福。

    媛媛不否认,她对讲台上这个陌生男生有天然的好感,所以当何执安询问有谁愿意做他的课代表时,媛媛史无前例的举了手。

    她成绩好,本来在班级上是被推选为班干部的,但媛媛都主动请辞了。媛媛认为自己的事情尚且一堆乱麻,怎么有暇顾及其他?何况,她不愿因此与谁产生交集,也不愿因此多了什么朋友。

    她从来没有朋友,那是一种不适合她的羁绊。

    同学们都诧异地看着将手高高举起的媛媛,她眼神里的目的毫无掩饰,举起的那只手仿佛一面旗帜被空旷包围,直到何执安望向她,微笑地告诉她一句“就你了”,她才从无限空旷与静谧中突围。

    这是何执安第一次遇见的程媛媛,她的眼中盛满果敢与清冷,他隐隐觉得媛媛与别人都不一样,同时心中也暗暗希望她不要与别人那么不一样。

    “如果一个人与众不同,他就注定了要孤独,人们会对他很坏。”

    这是何执安在书中读到的,他将这句话写在一本精美的笔记本的扉页上送给媛媛。那时候已经春末,傍晚的风却异常的大,她站在黑夜即将落幕的学校长廊上,目光静静的落在那行字上。

    苍劲有力的字体如同镌刻在心,媛媛第一次感到灵魂被击穿的共振。

    “执安,”她叫住他。

    同学们都叫他“小何老师”,只有媛媛,一直只叫他“执安”。

    “你知道吗?”媛媛背对着他,夕阳沉落,风仿佛要将她的影子都吹倒,“我像一只独自看夕阳的狗。”

    夕阳、晚霞和风都是美丽的,只有那只土黄色的狗,与画面格格不入,它望着天边所有的美好,然后低头,垂着尾巴走回自己的窝。

    而今天,有一只蝴蝶停留在那只狗的鼻尖。

    五彩斑斓的翅膀是她此生未见的迤逦。

    有一瞬间,媛媛觉得这枚指南针叫她不再想仅仅是远观,还想将他放入口袋。

    “那你要做一只快乐的小狗。”他揉揉她的脑袋,果真像安抚宠物,只是更多一些温柔。

    媛媛笑了。

    她放弃了将指南针装入口袋的的想法,这种想法在执安的温柔面前,是一种亵渎。

    与其如此,不如如他所说,只做一只快乐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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