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遇的生活里充斥着很多没必要的繁忙。
他年纪轻轻学业有成,事业有为,家庭和睦,无论如何,他都很幸福。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总有一抹伤痛停留在他的过往。
他洋装遗忘,不想让别人担心。
没有人敢提起那个名字,没有人敢承认她的身份,没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想念她。
哪怕她是救了一条人命的英雄,在他极致的失控下,都不曾有人敢。
婚后一年,他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孩。
她很乖,除了落地那一刻的哭喊,此后便不再无理哭闹,从不打搅左遇与他妻子的睡眠。
孩子很聪明,两岁就能背下很多诗,惹的左家亲戚老人合不拢嘴。
渐渐的,左遇似乎从那段阴影中走了出来。他不再痴迷于工作,家里的装修风格换成了暖色调,脸上多了笑容,下班时间提前了许多,总是准时出现在女儿学校的门口。
对了,他给女儿取名左笙。
幼儿园的小朋友羡慕笙笙有一个如此帅气又高大的爸爸,每天都给他们送好吃的,目光中带着期望。
他忽而就想起在一个平静的午后,他和明雾一起从图书馆出来,一个孩子摔倒在他们面前嚎啕大哭,任由明雾怎么哄都哄不好。
最后是左遇摸着他的头,说坚强的孩子会靠自己站起来。
那时候的少女看着他,似在打趣:“左遇,你以后肯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父亲。”
现在,她的话成了真,他无比爱他的女儿。
同时,他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丈夫。
结婚多年,他从不让妻子做家务,也不让妻子劳神费心地培养孩子。
每当妻子喜欢的明星开了演唱会,哪怕是要跨越半个地球,他也会辞去一身的工作,陪她享受片刻的欢乐。
所以哪怕已经年仅三十,他的妻子依旧是那副年轻模样,漂亮的同时拥有着常人难以媲美的欢乐。
没人知道,这一切都是明雾教给他的。
上学时的他虽说健谈,但很少读懂别人的潜台词,不少次惹哭明雾后,他用自己所有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个最好看的笔袋。
少女破涕为笑,说他傻。
他告诉她,女孩子是要被珍视的宝物,要用最大的诚意付出,也要好好守护。
他还记得明雾考试超过他的那一天,少女扬着笑容站在阳光下,手里举着成绩单,兴喜若狂地指着自己的名字:“我是第一!”
是啊,无论做什么,她都是第一。
妻子被他保护的很好,少女的天真与烂漫在她身上从未消散,时而带着孩子一起孩子气地逗弄他,一年半载地举家旅游一次。
家里被打造成了一个小天地,带着世间所有的美好与温暖,等待着辛苦工作一天的他。
左夫人很高兴看到儿子这样,虽然还是会想起明雾,但更多时候,她都是在祈祷那个孩子的下辈子能好过点。
高中那会,左遇有段时间被学校要求封闭式训练,就为不久后的竞赛可以夺冠。
是明雾不论风雨险阻,每天放学都来老宅陪伴二老,给他们分享左遇在学校的新鲜事。
有时候是他考试又考第一被放到展板展示试卷,有时候是他拒绝了学妹的表白但作为补偿送给人家一份三年高考五年模拟试卷。
左夫人也从没有儿子陪伴的孤独中走了出来,和左先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听那个跟向日葵一样的女生来找他们聊天。
明雾与他们似乎没有代沟,什么话题都能聊上号。
上涨的放假晚、暴跌的股票、未来的餐饮、城市规划……
她身上不同于同龄人的成熟更使她在任何场合游刃自如。
左笙小朋友遗传了母亲的颜值和父亲的气质,综合了二人的智商,在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一片天。
左遇从不要求她学才艺,但只要是她喜欢的,就会给到最好。
但在宠溺的同时会给她底线的约束以及道理的管教。
用明雾的话来说,是公主也要有自己的原则。
从不过度奢侈,也不极度节俭。
朋友们不止一次感叹这孩子的厉害之处。
他们想念明雾,也希望左遇可以过得好。
他们知道那个从不焦躁的姑娘心中的骄傲,也知道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她坚韧的内心。
她死在坏人的刀刃下,但她永远活在他们心里。
始终空缺的名额,是所有人的遗憾。
左遇三十岁这年,妻子提议全家去一趟雾凇岛。
她并不知晓明雾,她只是喜欢那儿的风景罢了。
左遇依了她。
自驾的路途是那么漫长,朋友们临行前的欲言又止他读得懂,但,他不能读懂。
满天冰霜,是雪的世界,阳光肆无忌惮地照耀在雪上,好像她从不熄灭的烟火,生生不息的照耀。
他们借宿在一家民宿,老板娘是个很热心的中年妇女,身材臃肿,说这不算流利的普通话去,勉勉强强让人听懂。
民宿门口有一个小信箱,听老板娘说,里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信封,都是来自于一个女孩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已经几年没来过了。
左遇想到了什么。
左笙在外头玩,不小心撞到信箱,老旧的箱门被撞开,她隔着厚厚的手套揉了揉脑袋,看着被信塞满的信箱,有些惊奇,也有些犹豫。
她迈着小短腿,对着门边的左遇可爱地喊了声“爸爸”。
左遇弯下腰,笑着揉揉她的脑袋:“怎么了笙笙?”
左笙指指信箱,“好多信。”
左遇一愣,走过去查看,手一碰到信箱,里面的??受不了震荡,一溜烟全掉了出来。
“笙笙!进来喝点水!”妻子在屋里头唤着女儿的名字。
左遇给了她安抚的神色,温声道:“去吧,别让妈妈等急了。”
她这才屁颠屁颠地离开。
左遇去捡信,拿了三封却发现书名与给予人的名字都是样的。
to Y
——wuuu
老板娘不知何时走了出来,走到他身边,叹了口气:“你就是左遇吧。”
他有些懵。
“小雾写给信的人。”
“小雾那孩子,从高一到高三,年年都会来,但她不住这,送了封信就走。她告诉我,如果以后这里来了个和她一样大的叫左遇的人,请务必让他看到这些信。”
“我知道你已经成家,现在很幸福。我也知道小雾那孩子回不来了,不可能再给你送信了。但对不起孩子,出于我的私心,我还是想让你知道这些信的存在。”
“原谅我的自私,我很喜欢你的妻子,她很善良,一直在跟我聊天,讲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你的女儿也很可爱,很有礼貌,很惹人喜爱。孩子,现在的你过得好幸福。”
小雾看见了,肯定会高兴的。
“这些信,如果你不想看见,我会把它们烧掉。”
左遇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卸下伪装,不再掩藏自己还记得她的事情,“谢谢您,但我想,这些信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
她盛大的青春,不只是苦瓜,更是笑脸。
“这次我来雾凇岛,其实更多的是想看看这儿的美景,我知道这里是她最爱的地方,我来了,也算替她来一次了。”
“谢谢您愿意存留这些信那么多年,可人都是要往前走的,我也一度无法忘怀,所以我选择记住。”
“也祝您,生活愉快。”
老板娘明白了他的意思,转身回了屋。
寒气中,独留他一人。
其实,他曾看到过她给他写信的那张纸。
少女酣睡,纸张就这么被风吹到他桌前,上面的内容被他看见。
——
西红柿同学。
我是你的同桌,明雾。
当然了,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同桌。
我们两个厮杀排名,试图将对方用分数狠狠踩在脚下,但和你杀了这么久,也出了点感情。
哎呀不骗你了,其实感情出现的更早。
还记得你的网友“苦瓜”吗?你总说我不开心的时候像苦瓜,可是你不知道,我就是苦瓜。
那个一心赴死的苦瓜。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是希望,然后你告诉我,下次吃冰淇淋吃到隐藏口味是希望。
挺抽象的。
但我很喜欢。
后来的接触中我才发现,你没有那么开朗,你很沉稳,但不太懂人的心思。
每次被你气哭我都觉得好没面子,但是,能让你成长,让学习到一些,我也觉得挺值的。
还记得我问你你梦想中的大学吗?你反问想考什么。
讲实话,我还挺感动的。
毕竟高中同桌延伸成大学同学也不错。
言归正传!其实,我对你,是有那么一丁点好感的。
毕竟你帅啊,颜值在那了,是个人都会心动的吧。
但更多的,我很欣赏你内在的灵魂。
你很会协调,不用主观意识判断一件事,很理性,从不感情用事。
其实我特别特别羡慕你这一点。
因为我做不来。
还有,你为什么叫西红柿啊。
是因为喜欢吃吗?
难怪很奇怪。
你问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哪,我说是雾凇岛。
但充其量我也只听说过那里而已。
没过去。
真的!
周杰伦的一句歌词不是叫“雪地里相爱他们说零下已结晶的誓言不会坏”嘛。
我觉得那是个告白的好地方。
所以我打算将我所有的心事与喜欢藏在那个漫天冰雪的地方。
这样哪怕我那天不在了,我的感情依然在啊。
像精灵一样,永远永远地守护着你。
先说这么多吧,我困了。
那么,晚安啦。
小小少年。
——wuuu
总说来日方长,可他知道,那天后的十几天里,她便不再有来日。
大好前景毁于一旦,刀刺入骨的那一刻是何等疼痛他无从得知,但他知道,她一定不后悔。
可是,明雾。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苦瓜。
高一到高三,三年里,我一直都喜欢你。
你不知道,每次把你惹哭后,我都急得不得了。
我恨自己的嘴笨,恨自己的呆若木鸡。
我真的,特别想和你在一起。
哪怕山崩地裂也无所谓。
……
他一人站在檐下,黑色风衣裹着清瘦的身躯。
他现在,是一个人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
在无数次的相处中,他爱上了他的妻子。
但他知道,这与喜欢明雾是不一样的感受。
他的笨拙给了喜欢,成熟给了爱。
于明雾,是他青涩序章中最耀眼的一笔。可他的妻子,是他往后余生永远闪烁的星。
明雾,你听到了吗,他们对你的思念。
你也听到了吗,我的释怀。
放心吧,你爱的人现在的生活都好起来了,他们不再日益消沉,带着你的那份,一起活了下去。
我爱我的家人。
也无比感谢你的出现。
对不起,我曾信誓旦旦地说要一辈子陪着你。
可我,不会忘记。
哪怕这份感情不是喜欢,而是对旧事的怀念,我也依旧会和那些爱你人一起记得。
风声吹过,十八岁的少女奋不顾身地守护住一个人生尚未开启的孩子。
她颤抖着身体,无比疼痛。
可她同时又有些高兴。
如果说这一生都没有做出太大贡献,那在死前救下一个人,也算值了。
她好希望,她的死能给大家换来幸福。
在无数个静谧的午后,在鼾声微微响起的教室里,她扎着高马尾,穿着妈妈洗的干净的校服,趴在桌子上,写下自己的大学梦想。
又在无人注意的时候,在草稿纸上偷偷画下他的长相。
更在所有人将他围在中心的时候,心里悄溜溜地吃醋。
她的一切是那么的光明而正大,却也在不为人知的角落笑着掩藏心绪。
她不是圣人,她也有感情。
高中生涯被太阳照耀,她在操场上狂奔,在拉拉队中给左遇呐喊助威,在摇着风扇的教室里奋笔疾书,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掐自己的大腿。
这些画面在她死前尤为清晰。
明雾还记得,自己写过一段话。
——
你会在人声鼎沸的地方用力地拥抱幸福,让我在阴暗的土里腐朽吧。
——
但后来被她揉成纸团扔进垃圾桶里。
其实有些事情,也不是那么重要。
或许,大家都往前走,是好事。
他年纪轻轻学业有成,事业有为,家庭和睦,无论如何,他都很幸福。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总有一抹伤痛停留在他的过往。
他洋装遗忘,不想让别人担心。
没有人敢提起那个名字,没有人敢承认她的身份,没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想念她。
哪怕她是救了一条人命的英雄,在他极致的失控下,都不曾有人敢。
婚后一年,他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孩。
她很乖,除了落地那一刻的哭喊,此后便不再无理哭闹,从不打搅左遇与他妻子的睡眠。
孩子很聪明,两岁就能背下很多诗,惹的左家亲戚老人合不拢嘴。
渐渐的,左遇似乎从那段阴影中走了出来。他不再痴迷于工作,家里的装修风格换成了暖色调,脸上多了笑容,下班时间提前了许多,总是准时出现在女儿学校的门口。
对了,他给女儿取名左笙。
幼儿园的小朋友羡慕笙笙有一个如此帅气又高大的爸爸,每天都给他们送好吃的,目光中带着期望。
他忽而就想起在一个平静的午后,他和明雾一起从图书馆出来,一个孩子摔倒在他们面前嚎啕大哭,任由明雾怎么哄都哄不好。
最后是左遇摸着他的头,说坚强的孩子会靠自己站起来。
那时候的少女看着他,似在打趣:“左遇,你以后肯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父亲。”
现在,她的话成了真,他无比爱他的女儿。
同时,他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丈夫。
结婚多年,他从不让妻子做家务,也不让妻子劳神费心地培养孩子。
每当妻子喜欢的明星开了演唱会,哪怕是要跨越半个地球,他也会辞去一身的工作,陪她享受片刻的欢乐。
所以哪怕已经年仅三十,他的妻子依旧是那副年轻模样,漂亮的同时拥有着常人难以媲美的欢乐。
没人知道,这一切都是明雾教给他的。
上学时的他虽说健谈,但很少读懂别人的潜台词,不少次惹哭明雾后,他用自己所有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个最好看的笔袋。
少女破涕为笑,说他傻。
他告诉她,女孩子是要被珍视的宝物,要用最大的诚意付出,也要好好守护。
他还记得明雾考试超过他的那一天,少女扬着笑容站在阳光下,手里举着成绩单,兴喜若狂地指着自己的名字:“我是第一!”
是啊,无论做什么,她都是第一。
妻子被他保护的很好,少女的天真与烂漫在她身上从未消散,时而带着孩子一起孩子气地逗弄他,一年半载地举家旅游一次。
家里被打造成了一个小天地,带着世间所有的美好与温暖,等待着辛苦工作一天的他。
左夫人很高兴看到儿子这样,虽然还是会想起明雾,但更多时候,她都是在祈祷那个孩子的下辈子能好过点。
高中那会,左遇有段时间被学校要求封闭式训练,就为不久后的竞赛可以夺冠。
是明雾不论风雨险阻,每天放学都来老宅陪伴二老,给他们分享左遇在学校的新鲜事。
有时候是他考试又考第一被放到展板展示试卷,有时候是他拒绝了学妹的表白但作为补偿送给人家一份三年高考五年模拟试卷。
左夫人也从没有儿子陪伴的孤独中走了出来,和左先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听那个跟向日葵一样的女生来找他们聊天。
明雾与他们似乎没有代沟,什么话题都能聊上号。
上涨的放假晚、暴跌的股票、未来的餐饮、城市规划……
她身上不同于同龄人的成熟更使她在任何场合游刃自如。
左笙小朋友遗传了母亲的颜值和父亲的气质,综合了二人的智商,在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一片天。
左遇从不要求她学才艺,但只要是她喜欢的,就会给到最好。
但在宠溺的同时会给她底线的约束以及道理的管教。
用明雾的话来说,是公主也要有自己的原则。
从不过度奢侈,也不极度节俭。
朋友们不止一次感叹这孩子的厉害之处。
他们想念明雾,也希望左遇可以过得好。
他们知道那个从不焦躁的姑娘心中的骄傲,也知道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她坚韧的内心。
她死在坏人的刀刃下,但她永远活在他们心里。
始终空缺的名额,是所有人的遗憾。
左遇三十岁这年,妻子提议全家去一趟雾凇岛。
她并不知晓明雾,她只是喜欢那儿的风景罢了。
左遇依了她。
自驾的路途是那么漫长,朋友们临行前的欲言又止他读得懂,但,他不能读懂。
满天冰霜,是雪的世界,阳光肆无忌惮地照耀在雪上,好像她从不熄灭的烟火,生生不息的照耀。
他们借宿在一家民宿,老板娘是个很热心的中年妇女,身材臃肿,说这不算流利的普通话去,勉勉强强让人听懂。
民宿门口有一个小信箱,听老板娘说,里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信封,都是来自于一个女孩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已经几年没来过了。
左遇想到了什么。
左笙在外头玩,不小心撞到信箱,老旧的箱门被撞开,她隔着厚厚的手套揉了揉脑袋,看着被信塞满的信箱,有些惊奇,也有些犹豫。
她迈着小短腿,对着门边的左遇可爱地喊了声“爸爸”。
左遇弯下腰,笑着揉揉她的脑袋:“怎么了笙笙?”
左笙指指信箱,“好多信。”
左遇一愣,走过去查看,手一碰到信箱,里面的??受不了震荡,一溜烟全掉了出来。
“笙笙!进来喝点水!”妻子在屋里头唤着女儿的名字。
左遇给了她安抚的神色,温声道:“去吧,别让妈妈等急了。”
她这才屁颠屁颠地离开。
左遇去捡信,拿了三封却发现书名与给予人的名字都是样的。
to Y
——wuuu
老板娘不知何时走了出来,走到他身边,叹了口气:“你就是左遇吧。”
他有些懵。
“小雾写给信的人。”
“小雾那孩子,从高一到高三,年年都会来,但她不住这,送了封信就走。她告诉我,如果以后这里来了个和她一样大的叫左遇的人,请务必让他看到这些信。”
“我知道你已经成家,现在很幸福。我也知道小雾那孩子回不来了,不可能再给你送信了。但对不起孩子,出于我的私心,我还是想让你知道这些信的存在。”
“原谅我的自私,我很喜欢你的妻子,她很善良,一直在跟我聊天,讲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你的女儿也很可爱,很有礼貌,很惹人喜爱。孩子,现在的你过得好幸福。”
小雾看见了,肯定会高兴的。
“这些信,如果你不想看见,我会把它们烧掉。”
左遇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卸下伪装,不再掩藏自己还记得她的事情,“谢谢您,但我想,这些信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
她盛大的青春,不只是苦瓜,更是笑脸。
“这次我来雾凇岛,其实更多的是想看看这儿的美景,我知道这里是她最爱的地方,我来了,也算替她来一次了。”
“谢谢您愿意存留这些信那么多年,可人都是要往前走的,我也一度无法忘怀,所以我选择记住。”
“也祝您,生活愉快。”
老板娘明白了他的意思,转身回了屋。
寒气中,独留他一人。
其实,他曾看到过她给他写信的那张纸。
少女酣睡,纸张就这么被风吹到他桌前,上面的内容被他看见。
——
西红柿同学。
我是你的同桌,明雾。
当然了,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同桌。
我们两个厮杀排名,试图将对方用分数狠狠踩在脚下,但和你杀了这么久,也出了点感情。
哎呀不骗你了,其实感情出现的更早。
还记得你的网友“苦瓜”吗?你总说我不开心的时候像苦瓜,可是你不知道,我就是苦瓜。
那个一心赴死的苦瓜。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是希望,然后你告诉我,下次吃冰淇淋吃到隐藏口味是希望。
挺抽象的。
但我很喜欢。
后来的接触中我才发现,你没有那么开朗,你很沉稳,但不太懂人的心思。
每次被你气哭我都觉得好没面子,但是,能让你成长,让学习到一些,我也觉得挺值的。
还记得我问你你梦想中的大学吗?你反问想考什么。
讲实话,我还挺感动的。
毕竟高中同桌延伸成大学同学也不错。
言归正传!其实,我对你,是有那么一丁点好感的。
毕竟你帅啊,颜值在那了,是个人都会心动的吧。
但更多的,我很欣赏你内在的灵魂。
你很会协调,不用主观意识判断一件事,很理性,从不感情用事。
其实我特别特别羡慕你这一点。
因为我做不来。
还有,你为什么叫西红柿啊。
是因为喜欢吃吗?
难怪很奇怪。
你问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哪,我说是雾凇岛。
但充其量我也只听说过那里而已。
没过去。
真的!
周杰伦的一句歌词不是叫“雪地里相爱他们说零下已结晶的誓言不会坏”嘛。
我觉得那是个告白的好地方。
所以我打算将我所有的心事与喜欢藏在那个漫天冰雪的地方。
这样哪怕我那天不在了,我的感情依然在啊。
像精灵一样,永远永远地守护着你。
先说这么多吧,我困了。
那么,晚安啦。
小小少年。
——wuuu
总说来日方长,可他知道,那天后的十几天里,她便不再有来日。
大好前景毁于一旦,刀刺入骨的那一刻是何等疼痛他无从得知,但他知道,她一定不后悔。
可是,明雾。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苦瓜。
高一到高三,三年里,我一直都喜欢你。
你不知道,每次把你惹哭后,我都急得不得了。
我恨自己的嘴笨,恨自己的呆若木鸡。
我真的,特别想和你在一起。
哪怕山崩地裂也无所谓。
……
他一人站在檐下,黑色风衣裹着清瘦的身躯。
他现在,是一个人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
在无数次的相处中,他爱上了他的妻子。
但他知道,这与喜欢明雾是不一样的感受。
他的笨拙给了喜欢,成熟给了爱。
于明雾,是他青涩序章中最耀眼的一笔。可他的妻子,是他往后余生永远闪烁的星。
明雾,你听到了吗,他们对你的思念。
你也听到了吗,我的释怀。
放心吧,你爱的人现在的生活都好起来了,他们不再日益消沉,带着你的那份,一起活了下去。
我爱我的家人。
也无比感谢你的出现。
对不起,我曾信誓旦旦地说要一辈子陪着你。
可我,不会忘记。
哪怕这份感情不是喜欢,而是对旧事的怀念,我也依旧会和那些爱你人一起记得。
风声吹过,十八岁的少女奋不顾身地守护住一个人生尚未开启的孩子。
她颤抖着身体,无比疼痛。
可她同时又有些高兴。
如果说这一生都没有做出太大贡献,那在死前救下一个人,也算值了。
她好希望,她的死能给大家换来幸福。
在无数个静谧的午后,在鼾声微微响起的教室里,她扎着高马尾,穿着妈妈洗的干净的校服,趴在桌子上,写下自己的大学梦想。
又在无人注意的时候,在草稿纸上偷偷画下他的长相。
更在所有人将他围在中心的时候,心里悄溜溜地吃醋。
她的一切是那么的光明而正大,却也在不为人知的角落笑着掩藏心绪。
她不是圣人,她也有感情。
高中生涯被太阳照耀,她在操场上狂奔,在拉拉队中给左遇呐喊助威,在摇着风扇的教室里奋笔疾书,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掐自己的大腿。
这些画面在她死前尤为清晰。
明雾还记得,自己写过一段话。
——
你会在人声鼎沸的地方用力地拥抱幸福,让我在阴暗的土里腐朽吧。
——
但后来被她揉成纸团扔进垃圾桶里。
其实有些事情,也不是那么重要。
或许,大家都往前走,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