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基觉得,不把这个胜利之剑的事情讲完,他的人生就是不完整的。
趁着蔡根重新坐了下来,赶紧讲,挑干货讲。
“上回书说到,哎呀,说到哪来着, 我咋忘了呢。
对,对了,我设计了几百年的局,终于从阿萨神族手里夺取了胜利之剑。
胜利之剑对于诸神黄昏的重要性,我就不再赘述了。
这么重要的东西,阿萨神族肯定当个宝儿似的, 很是金贵,保护的很好, 即使我身份特殊, 作为奥丁的把兄弟,看一眼都费劲。
逼得我没着没落的,最后,把魔掌伸向了奥丁的傻儿子,富饶之神弗雷。”
蔡根听到这,打断了洛基。
“落鸡,不对啊,按照神王奥丁的血统基因,不能生出地主家的傻儿子,你说这不合理,绝对在忽悠人,我要退票。”
有了蔡根带头,众人纷纷表示不合理,一直要求退票。
洛基都快哭了,你们买票了吗就要求退票,还想咋欺负人啊。
“大哥,稍安勿躁, 你说要加快进度, 我省略了一段隐情,这一点我道歉。
现在就把这段给补上,马上马上哈。
富饶之神弗雷,原本智商也是在线的,不说最聪明吧,也算基准之上。
但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奥丁那么多儿子,其实也就弗雷算稍微正常点,脾气好,性格好,很是温顺,轻易不发脾气,这也是我选择他下手的原因。
有事没事,我就请弗雷喝酒,并且在酒里一次一次给他下药。”
石火珠这时提出了反对意见。
“落鸡,你这一点又不合理。
作为欧北众神,自身对毒药就有免疫力, 而且你下毒, 富饶之神不可能发现不了, 你怎么可能多次投毒呢?”
洛基脑门子上见汗了,这群都是什么人啊。
详细了讲,说墨迹。
大概的讲,说不合理。
真是差一句都不行啊。
“那个,我这里忽略了,我是下药,不是下毒。
说起来,这个药啊,并没有毒性,只是能够让人的情感更加丰富一些罢了。
说白了,就是对爱情很敏感,对于特殊的人,有特殊的吸引力,而且是无法自拔的那种吸引力。
打个比方,有点像你们老家那边的情蛊,对,差不多。
而且,我是给他下了好几百次药,并不是一次性的下药,吃药的周期好几百年。
走的是小雨润物细无声的路线,量变促成质变。
对身体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危害,完全是精神层面的侵蚀,所以弗雷一直没有发现。
我下的药也很特殊,并不是会让弗雷更加博爱,或者见谁都爱,而是一种叫做只爱莉莎的药剂。
你们想一想,一个人,吃了一种药,只爱一个人,而且吃了好几百年,那效果绝对深入骨髓啊。
只是,弗雷这几百年,一直不知道自己深爱的莉莎是什么人,是哪一个,从来没见过。”
蔡根在旁边听得毛骨悚然啊。
洛基这个手段,实在太毒了,而且还那么有耐心,谁架住他惦记了啊。
大伙听到之后,也觉得阴风阵阵,那个弗雷被洛基盯上,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洛基看着众人向自己投来忌惮的目光,全当是赞赏,很满意,也只有自己能办成这件事。
“在我细心的铺垫了几百年之后,终于让我的小莉莎登场了。
但是,我并没有选择让莉莎直接出现在弗雷面前,那样太直接,也不唯美,还显得有点刻意。
我让莉莎弗雷邂逅。
对,就是那种不期而遇,又转瞬即逝。
慢慢的诱发弗雷体内药物的效果。
不断的积累,不断的萌生冲动,再毁灭,再萌生,循环往复。
具体邂逅了少次,我也不记得了,起码有几千次吧。
最后弗雷已经被折磨的实在受不了,我才让莉莎跟他说了一句话。
对,就这一句话,就像是火星掉在油库里,弗雷的爱情火焰,瞬间就爆炸了,把弗雷的理智全都炸细碎。”
蔡根越听越心寒啊,洛基这招实在太损了。
别说是弗雷,几千次邂逅,石头都动情了吧,何况还有药物控制。
洛基真是钓了一手好鱼啊,真可怕。
“弗雷的爱情火焰燃烧起来之后,就找到我,让我帮他想办法。
这里我要介绍一下背景。
莉莎是华纳神族的人,与阿萨神族理论上来说是敌对关系,当初奥丁统治九大世界,没少杀华纳神族的人。
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虽然臣服了,平时交往也不多。
弗雷更是不敢去华纳海姆,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地方。
弗雷不敢去,没办法,但是知道我无所不能啊。
求到我以后啊,我就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一半了。”
剧情虽然有点狗血,但是在逻辑层面没啥漏洞。
而且这个计谋,也算不上太高明,只是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罢了。
虽然不够高明,但是蔡根自认为,自己还是做不到。
这一点不服洛基不行啊。
“咱们再来说说,莉莎的事情。
在给弗雷下药的第一天,莉莎也被下药了。
不过,莉莎的药名字叫,只爱洛基。
莉莎这边就不用需要小火慢炖了,我们经常在一起。
而且,我也非常喜欢莉莎,作为我的红颜知己,相当称职。
莉莎可以为我做任何事,甚至去死。
这一点,我很欣慰,真的有点舍不得她。
其实按照莉莎的血统,在华纳神族地位也不低,我的小秘密如果让华纳神族的人知道,也是个大麻烦。
就这样,我让莉莎和弗雷见面了。
弗雷直接就崩溃了,爱得死去活来,非要娶莉莎。
然后莉莎在我的授意下,让弗雷拿胜利之剑当定情信物。
拿不来胜利之剑,说啥都白扯。
弗雷真是他爹奥丁的好小子,当天就把胜利之剑给偷出来了。
那效率,超乎我的意外。
我等了几百年,一朝得手,还有点不敢相信呢。
之后的事情,我就不详细说了,那是我的一段伤心事。
我拿到胜利之剑后,让莉莎藏了起来,所以后来诸神黄昏的时候,阿萨神族失去了对抗炎之魔剑的胜利之剑,彻底失败了。
刚才看到雷神托尔的灵魂在这里,可能就是在找胜利之剑。
估计他对阿萨神族的失败还不肯接受,希望找到胜利之剑,来个大翻盘吧,可惜被大礼包给送走了。
好了,这就是胜利之剑的故事。”
段晓红突然提问了。
“那个,弗雷后来怎么样了?”
洛基很无所谓的回答道。
“哎,一个死人,谁关心他啊。
据说因为偷了胜利之剑,被奥丁给打死了。
死的时候,还说为了爱情,死不足惜呢。
那个药效,真的没话说。”
也不知道段晓红是否满意这个结果,反正不说话了。
神王家里无亲情,谁不是一样呢。
趁着蔡根重新坐了下来,赶紧讲,挑干货讲。
“上回书说到,哎呀,说到哪来着, 我咋忘了呢。
对,对了,我设计了几百年的局,终于从阿萨神族手里夺取了胜利之剑。
胜利之剑对于诸神黄昏的重要性,我就不再赘述了。
这么重要的东西,阿萨神族肯定当个宝儿似的, 很是金贵,保护的很好, 即使我身份特殊, 作为奥丁的把兄弟,看一眼都费劲。
逼得我没着没落的,最后,把魔掌伸向了奥丁的傻儿子,富饶之神弗雷。”
蔡根听到这,打断了洛基。
“落鸡,不对啊,按照神王奥丁的血统基因,不能生出地主家的傻儿子,你说这不合理,绝对在忽悠人,我要退票。”
有了蔡根带头,众人纷纷表示不合理,一直要求退票。
洛基都快哭了,你们买票了吗就要求退票,还想咋欺负人啊。
“大哥,稍安勿躁, 你说要加快进度, 我省略了一段隐情,这一点我道歉。
现在就把这段给补上,马上马上哈。
富饶之神弗雷,原本智商也是在线的,不说最聪明吧,也算基准之上。
但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奥丁那么多儿子,其实也就弗雷算稍微正常点,脾气好,性格好,很是温顺,轻易不发脾气,这也是我选择他下手的原因。
有事没事,我就请弗雷喝酒,并且在酒里一次一次给他下药。”
石火珠这时提出了反对意见。
“落鸡,你这一点又不合理。
作为欧北众神,自身对毒药就有免疫力, 而且你下毒, 富饶之神不可能发现不了, 你怎么可能多次投毒呢?”
洛基脑门子上见汗了,这群都是什么人啊。
详细了讲,说墨迹。
大概的讲,说不合理。
真是差一句都不行啊。
“那个,我这里忽略了,我是下药,不是下毒。
说起来,这个药啊,并没有毒性,只是能够让人的情感更加丰富一些罢了。
说白了,就是对爱情很敏感,对于特殊的人,有特殊的吸引力,而且是无法自拔的那种吸引力。
打个比方,有点像你们老家那边的情蛊,对,差不多。
而且,我是给他下了好几百次药,并不是一次性的下药,吃药的周期好几百年。
走的是小雨润物细无声的路线,量变促成质变。
对身体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危害,完全是精神层面的侵蚀,所以弗雷一直没有发现。
我下的药也很特殊,并不是会让弗雷更加博爱,或者见谁都爱,而是一种叫做只爱莉莎的药剂。
你们想一想,一个人,吃了一种药,只爱一个人,而且吃了好几百年,那效果绝对深入骨髓啊。
只是,弗雷这几百年,一直不知道自己深爱的莉莎是什么人,是哪一个,从来没见过。”
蔡根在旁边听得毛骨悚然啊。
洛基这个手段,实在太毒了,而且还那么有耐心,谁架住他惦记了啊。
大伙听到之后,也觉得阴风阵阵,那个弗雷被洛基盯上,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洛基看着众人向自己投来忌惮的目光,全当是赞赏,很满意,也只有自己能办成这件事。
“在我细心的铺垫了几百年之后,终于让我的小莉莎登场了。
但是,我并没有选择让莉莎直接出现在弗雷面前,那样太直接,也不唯美,还显得有点刻意。
我让莉莎弗雷邂逅。
对,就是那种不期而遇,又转瞬即逝。
慢慢的诱发弗雷体内药物的效果。
不断的积累,不断的萌生冲动,再毁灭,再萌生,循环往复。
具体邂逅了少次,我也不记得了,起码有几千次吧。
最后弗雷已经被折磨的实在受不了,我才让莉莎跟他说了一句话。
对,就这一句话,就像是火星掉在油库里,弗雷的爱情火焰,瞬间就爆炸了,把弗雷的理智全都炸细碎。”
蔡根越听越心寒啊,洛基这招实在太损了。
别说是弗雷,几千次邂逅,石头都动情了吧,何况还有药物控制。
洛基真是钓了一手好鱼啊,真可怕。
“弗雷的爱情火焰燃烧起来之后,就找到我,让我帮他想办法。
这里我要介绍一下背景。
莉莎是华纳神族的人,与阿萨神族理论上来说是敌对关系,当初奥丁统治九大世界,没少杀华纳神族的人。
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虽然臣服了,平时交往也不多。
弗雷更是不敢去华纳海姆,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地方。
弗雷不敢去,没办法,但是知道我无所不能啊。
求到我以后啊,我就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一半了。”
剧情虽然有点狗血,但是在逻辑层面没啥漏洞。
而且这个计谋,也算不上太高明,只是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罢了。
虽然不够高明,但是蔡根自认为,自己还是做不到。
这一点不服洛基不行啊。
“咱们再来说说,莉莎的事情。
在给弗雷下药的第一天,莉莎也被下药了。
不过,莉莎的药名字叫,只爱洛基。
莉莎这边就不用需要小火慢炖了,我们经常在一起。
而且,我也非常喜欢莉莎,作为我的红颜知己,相当称职。
莉莎可以为我做任何事,甚至去死。
这一点,我很欣慰,真的有点舍不得她。
其实按照莉莎的血统,在华纳神族地位也不低,我的小秘密如果让华纳神族的人知道,也是个大麻烦。
就这样,我让莉莎和弗雷见面了。
弗雷直接就崩溃了,爱得死去活来,非要娶莉莎。
然后莉莎在我的授意下,让弗雷拿胜利之剑当定情信物。
拿不来胜利之剑,说啥都白扯。
弗雷真是他爹奥丁的好小子,当天就把胜利之剑给偷出来了。
那效率,超乎我的意外。
我等了几百年,一朝得手,还有点不敢相信呢。
之后的事情,我就不详细说了,那是我的一段伤心事。
我拿到胜利之剑后,让莉莎藏了起来,所以后来诸神黄昏的时候,阿萨神族失去了对抗炎之魔剑的胜利之剑,彻底失败了。
刚才看到雷神托尔的灵魂在这里,可能就是在找胜利之剑。
估计他对阿萨神族的失败还不肯接受,希望找到胜利之剑,来个大翻盘吧,可惜被大礼包给送走了。
好了,这就是胜利之剑的故事。”
段晓红突然提问了。
“那个,弗雷后来怎么样了?”
洛基很无所谓的回答道。
“哎,一个死人,谁关心他啊。
据说因为偷了胜利之剑,被奥丁给打死了。
死的时候,还说为了爱情,死不足惜呢。
那个药效,真的没话说。”
也不知道段晓红是否满意这个结果,反正不说话了。
神王家里无亲情,谁不是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