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什么也没发现。

    毕竟这位女士从不写日记,斯柔想起她,时隔多年仍觉得她音容笑貌仍在眼前。

    “我才懒得写日记。”肖晨微说,彼时她正靠着摇椅在织毛衣——问就是爱好,魔法师如果除了魔法没点别的爱好能无聊死,“我自己又不看,放在那丢了还容易被别人看——诶诶诶你那是怎么回事,不会是等着看我的日记吧?跟你讲吧,不可能的!”

    世界上有极爱写日记记录的人,也有极其不爱写日记的人——肖晨微显然是后者。

    不过与此相对的是,她是个很愿意做笔记的人,特别是在如何辨识药草上。

    “那不会忘掉吗?”斯柔问,“您教我学习知识要善于做笔记。”

    “不。”肖晨微斩钉截铁地否认,“那不一样,记忆是我自己的,知识是我学习的。”

    好吧。

    斯柔也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差别。学会了滚瓜烂熟的知识难道就不是自己的了吗?难不成已经烂熟于心的止血草的样子再见到还能认不出来?倒是几十年没见的人容易认不出来吧。

    斯柔把老师的这点小矛盾归于小别扭。

    老师已经年纪大了,她不能惹她生气,还要哄得她高高兴兴的——毕竟那是全世界最好的老师。

    斯柔又回忆了一遍,实在是觉得她没有什么能和魔法沾上边的东西——她就觉得那封信是恶作剧嘛,说不定是寄错人了。

    斯柔自我欺骗,毕竟一封写明姓名和地址就差实地指认一下的信件寄错人的概率可太低了。

    但她能怎么办呢?

    她只能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了。反正信里又没说什么不好的影响,她该开店就开店呗。

    所以斯柔愉快地下楼开店了。

    虽然一夜未睡,但她还是有些兴奋——毕竟那封信让她有种要成为主角拯救世界的感觉,现在发现自己拯救世界的概率太小了,还是得回归现实做做小生意养活自己。

    做做漂亮衣服,看看漂亮姑娘。

    几乎是在上午九点,立马就有客人来了。

    是一个有这棕褐色长发的女孩。斯柔认识她,她就在坎特斯本地的魔法学院就读,读四年级。

    大陆的孩子们九岁参加魔法检测,拥有天赋的孩子进入魔法预备役学院,三年后毕业,十二岁进入魔法学院,八年制二十岁毕业。

    在人类逐渐延长的平均寿命下,这其实是个很快的流程,更别说他们是魔法师。

    但是魔法的晦涩并不是靠这几年就能学通的,毕业后优秀的学生还会寻找强大的魔法师做老师以谋求更大的发展。当然如果对自己有自信也可以一个人踏上旅途。

    充满魔法的世界万事皆有可能。

    北域十六城,城城都有魔法学院,只是相对而言的师资有差别。比如主城里维斯城有精灵魔导师常驻,为新生讲授基础课程——这是非常罕见的,对于魔法的基本应用上,精灵族确实更有天赋。

    西部的锦宁城则是在魔法阵一学上颇有成就,毕竟锦宁城就是一个魔法阵全覆盖的城市。

    各有千秋但是由于主城的优势,里维斯魔法学院更出名一些,斯柔的邻居莉莉就是千里迢迢去了那里学习。但坎特斯本地的魔法学院并不差,而且由于极北之域的原因,他们的实践机会还非常多。

    与其说这里的学生想在魔法一道上走得更远,不如说他们其实是想更快地有实力进入极北之域去赚大钱。

    没错,赚大钱。

    虽然大家学魔法多少有点功利的建功立业的目的,但坎特斯魔法学院的学生绝对是最不避讳的那些。

    一个优秀的魔法师魔咒的杀伤力可并不低,再说了魔药,魔法阵……哪个不要钱?做好哪个都可以大富吧!

    斯柔知道,这位女孩就怀抱着这样大富大贵的梦想。

    她十分欣赏她,毕竟谁不爱大富大贵呢?特别是在这个女孩十分努力的前提下。

    女孩叫常思文,坎特斯魔法学院四年级生,现年十六岁。

    “老板老板。”常思文跑得很着急,她身后背了个包,包上还带了血迹,很好,一看就是能文能武的好学生。

    “你看这个。”常思文急匆匆地把包打开,拉拉链的动作很急但是很小心地不牵扯到包里的东西。

    斯柔探头一看,是一只血肉模糊的小狐狸。

    ……很好,能文能武几天不见已经能独立打狐狸了,此子必成大器!

    斯柔想了想她的十六岁,好吧,她也在极北之域独自跑上跑下了。仔细想其实能接受,毕竟这个世道太险恶了。

    “已经死了。”斯柔仔细看了看,“挺漂亮的银耳狐,你是想养吗?那挺遗憾的,救不回来了。”

    表面开服装店,其实什么都干的斯柔:干一行,爱一行。

    就像肖晨微在的时候,这家店受理极北之域遇到的一切难题,能解决就给钱,解决不了就另寻高明——斯柔继承了硬生生把做衣服的副业拉到了主业的位置,但原来的老业务她也是受理的。

    没办法,肖晨微生意好那是因为她德高望重能力强,但她还这么年轻真正的大生意都不放心她来做,只能做点小订单练练手,那还不如趁机发展发展她的副业呢。

    好看衣服谁不喜欢。

    就是这只狐狸。斯柔看着它,双耳出血,表情还挺痛苦,也不知道死前听到了什么。

    神奇的世界神奇的死法,说不定就是有人唱歌太难听……

    “不是不是。”常思文连忙摆手,“不救它,我是想处理它皮毛上的血。”

    斯柔一滞,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

    银耳狐做围脖好像销量很不错。

    常思文一脸希冀地看着斯柔:“怎么样,老板?你觉得还能洗干净吗?我还指着它卖钱呢,就是这个样子过去商家肯定要借机砍价,那样实在是太亏了,我就想着我先处理一下再卖。”

    斯柔一看,果然银耳狐白色的皮毛上有很大一块血污,位置还刚刚好在脊背的位置,的确是很影响利用。

    “你之前用的什么?”斯柔有点好笑,伸出手摸了一下银耳狐上的血迹,用手指捻了捻,“而且不怕我坑你啊?”

    毕竟她这做服装生意的,收个狐狸也可以嘛,它也会做围脖。

    “老板是好人。”常思文一脸真诚地恭维,大有一种十分信任的感觉,“老板一定不会骗我的吧?”

    真正的骗子才不会因为你说这些而放弃骗你呢!

    斯柔吃了一嘴软钉子,也不在意,还有些欣慰。

    人类支持魔法,也支持教育,所以魔法学院的学费是全免的,但是学习魔法除了学费之外开销也很大,想要学好不花钱是不可能的。

    那么学生就只有两条路,一条就是家里有钱支持,另一种就是自己想办法挣,常思文是后者,而且是做得很好的。

    “不骗你。”斯柔说,“你怎么打的它?按理来说银耳狐的血用水洗洗就行!现在看这痕迹留存时间也太长了。”

    “不是我打的。”常思文一脸诚恳,“那天我在极北之域摘药草,听见西边有动静,后来动静停了我去看就看见了它,但是它那会儿就已经没呼吸了。”

    捡漏捡到银耳狐,真是好运气。

    “没魔法痕迹吧?”斯柔说,“可别是别人设的套想套什么大型野兽就让你给钻进去了。”

    “没,我检查过了。就算是设的套肯定也找不到我头上。”常思文对此还是很自信的,“我学的最认真的一门课就是反魔法侦查,魔咒什么的都一般,但是看痕迹逃跑是一流的。”

    果然是当代优秀学子。

    “那你可以试试魔法。”斯柔说,“可能就是得魔法才生效,至于原因么,世界就是这么奇怪。”

    常思文泄了口气:“那得水系,唉这人可真不好找……老板,你真的不会魔法吗?你要是能处理就好了,我卖个好价钱咱们对半分。”

    “真不是。”斯柔斩钉截铁地说,“我要是有你瞧我不会去读魔法学院吗?现在会魔法待遇多好啊,城主府下辖哪个部分不得要点魔法天赋?”

    “可现在不是说什么很多优秀的魔法师没上过学吗?直接找魔法师做老师什么的。”斯柔总觉得常思文在暗示些什么,确实,她的老师肖晨微是魔法师,但是在肖晨微定居坎特斯城的这么多年她从未透露出她的魔法能力。在外人眼中,她只是一个拼搏累了决定养生的猎人罢了。

    普通人的猎人和魔法师做生意可是两个价钱。

    “魔法师要是烂大街了怎么会稀奇呢?”斯柔说,“要我是魔法师我就不会在这做这么点小本生意了,我处理处理材料挣点辛苦钱,我要是会魔法早就去做魔法阵了!”

    所以我真是个普通人。

    斯柔直觉她应该证明自己是个普通人——大概是常思文给她的感觉和从前不一样了。

    她是个十六岁正在读书的姑娘,再早熟也是天真烂漫的,可距离上次见面还没多久,这次见她却觉得她很成熟甚至觉得她老成的像三十多岁。

    成熟是好事,但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变得老成,那就很奇怪了。

    而且据她所知最近城内没什么大变故,她比常思文大十岁,却觉得眼前的人有些陌生。

    斯柔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她抓了抓脑袋,看着很沮丧地开口:“那好吧,我找找别的同学看看。”

    更奇怪了。

    斯柔有把握常思文一定有什么不对劲,因为她以前的口头禅可是什么“等我以后发财了让这些人都得求我办事!”

    她不喜欢她同届的同学,就算是找人,她嘴里冒出来的也应该是“师姐”。

    斯柔看着常思文远去的背影,又想起来昨天那封未知来历离奇烧毁的信件。

    这世界可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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