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高瘦男子见她这幅模样,有些惊讶的挑挑眉,随后伸出手,一朵莲花盏从他手掌中飘出,悬浮在空中缓缓转动。
一瓣瓣莲花如同琉璃一般晶莹剔透,唯有尖尖上沁了几丝粉色,如梦似幻。
中间没有本该在此摇曳的莲蕊,而是蓄了一寸来深的血红色的液体。
不知是不是错觉,柳春衣总感觉那液体好像有生命一般,在莲花盏里面蠕动攀爬。
可仔细看去,又风平浪静,液体还静静的躺在莲花盏里,只让她以为是自己眼花。
“这是我在忘川分流上布置炼魂大阵,将里面的凶煞恶鬼炼化了九年才得的一盏血髓露。”
有些温润的声音渐渐变得尖细:“此物对鬼物最补,可壮其神魂,不知老板,可否相换?”
“老白你这可就不仗义了!”
朱老三一副气的跳脚的样子:“你不是向来不重口舌之欲的吗?我之前从黄泉里捞出的那些噬脸鱼你都不要,怎么现在又跟我抢这个?好哇,连血髓露都舍得拿出来,我之前缠了你大半个月你都没舍得给我尝一口!”
老白转头看了他一眼,随后又缓缓转回来,盯着那转动的莲花盏,眼神平静没有一点波动。
看着他这油盐不进的样子,朱老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死后没什么爱好,唯有一个吃字。
想那孟婆的边角汤,黄泉的噬脸鱼,莲花台的白莲子,只要是吃的,再难他都会尽全力谋划一口。
老白和他这么多年交情了,居然还和他抢,最重要的是那血髓露珍贵至极,他身上还没有什么能比得上的东西。
看着那半块窝窝头,朱老三就像在看什么绝世珍宝一样。
阴间的东西向来都是阴冷、血腥挂钩,阳间的美食啊~
口中不自觉的吞咽一口唾沫,朱老三更是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翻找着身上,妄想能翻出一样可以将红髓露比下的东西。
突然,他盯着柳春衣眼珠一转,好似想起了什么。
下一秒,柳春衣察觉鼻尖传来淡淡的血腥味,余光中,朱老三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旁。
地书契在她手中发热,散发出点点金光,过了一会,没感受到危险,又消失不见。
“老板。”
朱老三殷勤的靠过来,神神秘秘的说道:“我看你在这儿开店,那在阳间也是在顾家村这一块吧?老朱我知道一棵三百年老参的位置,跟你换这块窝窝头怎么样?”
“三百年?!”
柳春衣惊呼出声,猛然转头,亮晶晶的眸子震惊的盯着朱老三。
有戏!
朱老三一喜,肯定的点头:“三百!”
“您拿好。”
柳春衣将那半个窝窝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朱老三手里,其速度之快,连有着两百多年修为的朱老三都没反应过来。
等看清手里面多出的东西,一双眼睛又睁得老大,脸上充满了震惊。
显然,他没想到真的有人会抛弃血髓露而选择人参。
“老板你可真是个实诚人。”
朱老三嘿嘿一笑,将嘴向外张开,直到血盆大口占据了大半张脸才停下。
柳春衣眼力极好,虽然店内光线暗淡,却还是能看清那满口的锋利獠牙。
他将窝窝头向嘴里一抛,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咀嚼,窝窝头两下便没了踪影。
意犹未尽的舔舔嘴角,满脸怀念:“好吃,真好吃,可惜老朱我当初死得早,没吃上什么好东西。”
一旁,老白默默收起莲花盏,脸上还是淡淡的神情,转身出门去:“该走了,百鬼坡的□□要蔓延开了。”
一句话,立马将陷入回忆的朱老三拉回了现实。
“来了来了。”
他刚想快步追出去,一股金光便凭空出现在他面前。
朱老三讪讪笑了两声,挪步回到柳春衣旁边耳语几句才又大步向外面走去。
这一次没有金光拦路,他几步就追上了离去的老白。
两人的背影渐行渐远,柳春衣也凭着直觉念头一动,下一秒,天地倾覆,混沌朦胧感袭来。
等眼前画面再次清晰,她整个人已经回到了破旧的茅草屋中。
房门外阴阳怪气的债主还在喋喋不休,不远处桌子上王梅菊给她倒的热水还飘絮着几缕雾气,一切都不曾变化。
唯有衣摆不小心沾上的朱老三被打时溅落的几点血污,才能向她证明刚才的经历都是真实,而不是自己的幻觉。
“是真的。”
一想到朱老三和她说的三百年老参,柳春衣激动得原地一跳,小脸上充满了惊喜之色。
“发了!发了!”
当初她生病,王梅菊借钱给她抓药,里面便有一味药材是参须。
单单是几根二十年人参的参须,就收了她们五百文。
她当时听了一耳朵,那药童抓药的时候抱怨,最近人参收得越来越少了,特别是上了年头的,以前百来两就可以收到百年老参,现在翻了一倍,二百两都收不到。
更何况她知道的那株老参还是三百年的,这什么概念?
到时候她能顿顿吃大肉包子,吃一个扔一个,吃两个扔一双。
一想到精细白面做的大肉包子,连续两个月都吃糠咽菜的柳春衣不由自主的分泌口水,恨不得现在就去将东西挖回来。
可惜想象很美好,现实却是很残酷。
顾家村在此地繁衍生息几百年,已经和自然保持了微妙的平衡。
白天不时有村民去后山砍柴和采野菜,夜晚则是野兽出来活动的时候。
窗外暖黄色的夕阳述说着夜色的靠近,要是她不想踩空掉下山崖、因为看不清结果撞蛇口上、遇到夜晚出来捕食的野兽,最好还是等明早再出发。
强行平复下心情,柳春衣喝完水便躺回床上,想要早早睡去。
今晚休息好了,明天才有力气去山里。
……
才入春的山里天气还在慢慢转暖,清晨草叶上的露珠带着丝丝冷冽。
昨晚才下了一场春雨,路上有些泥泞。山脚蜿蜒狭窄的小路上,出现一个背着破烂竹筐的人影,正是柳春衣。
三天前,当她清早顶着一个黑眼圈跟王梅菊说自己要去山上的时候,直接被王梅菊又给送回了房间休息。
这三天来,她时刻缠着王梅菊,巴巴的跟在她身后,证明自己身体已经好全,可以出门了。
就在昨天晚上,王梅菊才终于松口,同意她到后山山坡上采些野菜。
至于柳春衣的真正目的地,她根本不敢跟王梅菊说。
要是说了,别说身体好全,她就是当场表演一个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来证明自己,王梅菊也不会放她出来的。
“咦,春衣你终于出门了。”
不远处一道声音响起,柳春衣望去,只见路旁不远的山坡上,正有四五个人影距聚集在一起采野菜。
几人身着粗布麻衣,都磨损得有些破旧,唯有领头的女子一身七成新的细棉布衣裳,浑身上下皮肤没有一点被太阳晒过的痕迹,就是生在村里,也能看出是家里娇惯出来的。
柳春衣打量的目光一顿,本来因为人参高兴的嘴角慢慢下压,最后不开心的嘟了起来。
为首的那人她认出来了,原女主:沈云。
她不喜欢。
原书里,女主的人设可不是什么白莲花,而是一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盛世黑莲花,原主的悲惨遭遇或多或少都能跟她扯上关系,跟无辜二字毫无关系。
而且书中男主官至三品大员,一路上会卷入各种漩涡,女主自然是牵连一起。
柳春衣自知没有女主那聪明的脑子,只想安安生生的活下去,当然是要远离男女主的。
只是没想到运气这么差,一出门就碰到她了。
沈云柔柔一笑,将落下的碎发挽到耳后:“看到你病好了,真为你开心。”
旁边一个皮肤黑黄的女子不屑的撇撇嘴,语气刻薄:“还不是因为你家借了她钱买药,不然这条命怕是早没了,现在看到你了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是像她娘说都那样,是个没良心的。”
“就是,以为嫁个读书人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不会吧?柳春衣你真没这自知之明啊?”
旁边的几人也纷纷开口嘲讽,柳春衣身体里残留的记忆争先恐后的涌出,过往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那是满心的不甘与怨恨。
书中,顾家村是一个宗族村落,只有寥寥几家是外来落户。
柳家和沈家刚好都是外来户,可两家的情况却是两个极端。
沈家老夫妻两人只有一个儿子,自家儿媳又争气,一进门就连生两个大胖孙子,后来又生下沈云儿女双全。
柳家夫妻两人却有三个儿子,都说爹爱长子,娘宠幺儿,柳春衣父亲则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
沈云母亲一进门连抱两个儿子,在家腰板挺得直直的,又是盼了数年才盼到沈云这个女儿,打从生下来就将人放在手心娇惯着。
柳春衣母亲生下柳春衣后就多年无所出,日日被骂不下蛋的母鸡,家中什么脏活累活都扔给她做。平日受了什么气都不敢反击回去,只会全撒在柳春衣身上。
沈云从小被全家宠着长大,同龄的女孩大多浑身破旧,讲究点的人家只能说是衣裳新了几分。
却没有一人同她一般,未嫁时头上绑的是崭新的红绳,出嫁后也是盘桃木簪子。
在村里长大却从未下过田地,连摘野菜的活计对她来说都是打发时间的消遣方式。
柳春衣呢?
她娘认为自己在家里低人一等全是因为她是个赔钱货,对她从小到大都是非打即骂,四岁就拖着有大半个她大的背篓到山脚割猪草,冬天到河边搓洗全家人的衣服,最后通红的小手上满是冻疮。
后来她娘终于生了个儿子,她以为自己的苦日子终于可以结束了,至少会比以前好一点点。
却没想到,只是在那个家里,欺负她的人再多一个罢了。
书中,和女主今后精彩的人生相比,她只是简单几篇话就略过的背景板。
可当世界真实存在,那略过的寥寥几篇,就是一个小女孩凄凉悲惨的一生。
一瓣瓣莲花如同琉璃一般晶莹剔透,唯有尖尖上沁了几丝粉色,如梦似幻。
中间没有本该在此摇曳的莲蕊,而是蓄了一寸来深的血红色的液体。
不知是不是错觉,柳春衣总感觉那液体好像有生命一般,在莲花盏里面蠕动攀爬。
可仔细看去,又风平浪静,液体还静静的躺在莲花盏里,只让她以为是自己眼花。
“这是我在忘川分流上布置炼魂大阵,将里面的凶煞恶鬼炼化了九年才得的一盏血髓露。”
有些温润的声音渐渐变得尖细:“此物对鬼物最补,可壮其神魂,不知老板,可否相换?”
“老白你这可就不仗义了!”
朱老三一副气的跳脚的样子:“你不是向来不重口舌之欲的吗?我之前从黄泉里捞出的那些噬脸鱼你都不要,怎么现在又跟我抢这个?好哇,连血髓露都舍得拿出来,我之前缠了你大半个月你都没舍得给我尝一口!”
老白转头看了他一眼,随后又缓缓转回来,盯着那转动的莲花盏,眼神平静没有一点波动。
看着他这油盐不进的样子,朱老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死后没什么爱好,唯有一个吃字。
想那孟婆的边角汤,黄泉的噬脸鱼,莲花台的白莲子,只要是吃的,再难他都会尽全力谋划一口。
老白和他这么多年交情了,居然还和他抢,最重要的是那血髓露珍贵至极,他身上还没有什么能比得上的东西。
看着那半块窝窝头,朱老三就像在看什么绝世珍宝一样。
阴间的东西向来都是阴冷、血腥挂钩,阳间的美食啊~
口中不自觉的吞咽一口唾沫,朱老三更是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翻找着身上,妄想能翻出一样可以将红髓露比下的东西。
突然,他盯着柳春衣眼珠一转,好似想起了什么。
下一秒,柳春衣察觉鼻尖传来淡淡的血腥味,余光中,朱老三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旁。
地书契在她手中发热,散发出点点金光,过了一会,没感受到危险,又消失不见。
“老板。”
朱老三殷勤的靠过来,神神秘秘的说道:“我看你在这儿开店,那在阳间也是在顾家村这一块吧?老朱我知道一棵三百年老参的位置,跟你换这块窝窝头怎么样?”
“三百年?!”
柳春衣惊呼出声,猛然转头,亮晶晶的眸子震惊的盯着朱老三。
有戏!
朱老三一喜,肯定的点头:“三百!”
“您拿好。”
柳春衣将那半个窝窝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朱老三手里,其速度之快,连有着两百多年修为的朱老三都没反应过来。
等看清手里面多出的东西,一双眼睛又睁得老大,脸上充满了震惊。
显然,他没想到真的有人会抛弃血髓露而选择人参。
“老板你可真是个实诚人。”
朱老三嘿嘿一笑,将嘴向外张开,直到血盆大口占据了大半张脸才停下。
柳春衣眼力极好,虽然店内光线暗淡,却还是能看清那满口的锋利獠牙。
他将窝窝头向嘴里一抛,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咀嚼,窝窝头两下便没了踪影。
意犹未尽的舔舔嘴角,满脸怀念:“好吃,真好吃,可惜老朱我当初死得早,没吃上什么好东西。”
一旁,老白默默收起莲花盏,脸上还是淡淡的神情,转身出门去:“该走了,百鬼坡的□□要蔓延开了。”
一句话,立马将陷入回忆的朱老三拉回了现实。
“来了来了。”
他刚想快步追出去,一股金光便凭空出现在他面前。
朱老三讪讪笑了两声,挪步回到柳春衣旁边耳语几句才又大步向外面走去。
这一次没有金光拦路,他几步就追上了离去的老白。
两人的背影渐行渐远,柳春衣也凭着直觉念头一动,下一秒,天地倾覆,混沌朦胧感袭来。
等眼前画面再次清晰,她整个人已经回到了破旧的茅草屋中。
房门外阴阳怪气的债主还在喋喋不休,不远处桌子上王梅菊给她倒的热水还飘絮着几缕雾气,一切都不曾变化。
唯有衣摆不小心沾上的朱老三被打时溅落的几点血污,才能向她证明刚才的经历都是真实,而不是自己的幻觉。
“是真的。”
一想到朱老三和她说的三百年老参,柳春衣激动得原地一跳,小脸上充满了惊喜之色。
“发了!发了!”
当初她生病,王梅菊借钱给她抓药,里面便有一味药材是参须。
单单是几根二十年人参的参须,就收了她们五百文。
她当时听了一耳朵,那药童抓药的时候抱怨,最近人参收得越来越少了,特别是上了年头的,以前百来两就可以收到百年老参,现在翻了一倍,二百两都收不到。
更何况她知道的那株老参还是三百年的,这什么概念?
到时候她能顿顿吃大肉包子,吃一个扔一个,吃两个扔一双。
一想到精细白面做的大肉包子,连续两个月都吃糠咽菜的柳春衣不由自主的分泌口水,恨不得现在就去将东西挖回来。
可惜想象很美好,现实却是很残酷。
顾家村在此地繁衍生息几百年,已经和自然保持了微妙的平衡。
白天不时有村民去后山砍柴和采野菜,夜晚则是野兽出来活动的时候。
窗外暖黄色的夕阳述说着夜色的靠近,要是她不想踩空掉下山崖、因为看不清结果撞蛇口上、遇到夜晚出来捕食的野兽,最好还是等明早再出发。
强行平复下心情,柳春衣喝完水便躺回床上,想要早早睡去。
今晚休息好了,明天才有力气去山里。
……
才入春的山里天气还在慢慢转暖,清晨草叶上的露珠带着丝丝冷冽。
昨晚才下了一场春雨,路上有些泥泞。山脚蜿蜒狭窄的小路上,出现一个背着破烂竹筐的人影,正是柳春衣。
三天前,当她清早顶着一个黑眼圈跟王梅菊说自己要去山上的时候,直接被王梅菊又给送回了房间休息。
这三天来,她时刻缠着王梅菊,巴巴的跟在她身后,证明自己身体已经好全,可以出门了。
就在昨天晚上,王梅菊才终于松口,同意她到后山山坡上采些野菜。
至于柳春衣的真正目的地,她根本不敢跟王梅菊说。
要是说了,别说身体好全,她就是当场表演一个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来证明自己,王梅菊也不会放她出来的。
“咦,春衣你终于出门了。”
不远处一道声音响起,柳春衣望去,只见路旁不远的山坡上,正有四五个人影距聚集在一起采野菜。
几人身着粗布麻衣,都磨损得有些破旧,唯有领头的女子一身七成新的细棉布衣裳,浑身上下皮肤没有一点被太阳晒过的痕迹,就是生在村里,也能看出是家里娇惯出来的。
柳春衣打量的目光一顿,本来因为人参高兴的嘴角慢慢下压,最后不开心的嘟了起来。
为首的那人她认出来了,原女主:沈云。
她不喜欢。
原书里,女主的人设可不是什么白莲花,而是一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盛世黑莲花,原主的悲惨遭遇或多或少都能跟她扯上关系,跟无辜二字毫无关系。
而且书中男主官至三品大员,一路上会卷入各种漩涡,女主自然是牵连一起。
柳春衣自知没有女主那聪明的脑子,只想安安生生的活下去,当然是要远离男女主的。
只是没想到运气这么差,一出门就碰到她了。
沈云柔柔一笑,将落下的碎发挽到耳后:“看到你病好了,真为你开心。”
旁边一个皮肤黑黄的女子不屑的撇撇嘴,语气刻薄:“还不是因为你家借了她钱买药,不然这条命怕是早没了,现在看到你了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是像她娘说都那样,是个没良心的。”
“就是,以为嫁个读书人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不会吧?柳春衣你真没这自知之明啊?”
旁边的几人也纷纷开口嘲讽,柳春衣身体里残留的记忆争先恐后的涌出,过往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那是满心的不甘与怨恨。
书中,顾家村是一个宗族村落,只有寥寥几家是外来落户。
柳家和沈家刚好都是外来户,可两家的情况却是两个极端。
沈家老夫妻两人只有一个儿子,自家儿媳又争气,一进门就连生两个大胖孙子,后来又生下沈云儿女双全。
柳家夫妻两人却有三个儿子,都说爹爱长子,娘宠幺儿,柳春衣父亲则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
沈云母亲一进门连抱两个儿子,在家腰板挺得直直的,又是盼了数年才盼到沈云这个女儿,打从生下来就将人放在手心娇惯着。
柳春衣母亲生下柳春衣后就多年无所出,日日被骂不下蛋的母鸡,家中什么脏活累活都扔给她做。平日受了什么气都不敢反击回去,只会全撒在柳春衣身上。
沈云从小被全家宠着长大,同龄的女孩大多浑身破旧,讲究点的人家只能说是衣裳新了几分。
却没有一人同她一般,未嫁时头上绑的是崭新的红绳,出嫁后也是盘桃木簪子。
在村里长大却从未下过田地,连摘野菜的活计对她来说都是打发时间的消遣方式。
柳春衣呢?
她娘认为自己在家里低人一等全是因为她是个赔钱货,对她从小到大都是非打即骂,四岁就拖着有大半个她大的背篓到山脚割猪草,冬天到河边搓洗全家人的衣服,最后通红的小手上满是冻疮。
后来她娘终于生了个儿子,她以为自己的苦日子终于可以结束了,至少会比以前好一点点。
却没想到,只是在那个家里,欺负她的人再多一个罢了。
书中,和女主今后精彩的人生相比,她只是简单几篇话就略过的背景板。
可当世界真实存在,那略过的寥寥几篇,就是一个小女孩凄凉悲惨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