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
她几乎天天生活在你的周围,可你却从未认认真真地仔细看过她,等某一天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时,左近的一切已经变得模糊起来,像极了虚化的背景,只为衬托出她与世无双的绝美。你相信吗?即使翻尽脑汁也无法描绘出她那令人惊艳容颜之万一,即使在穿插的无尽人群中,你也能一眼发现她的存在。有些人确实不需要任何姿态,也能成为你眼中那抹不去的一笔惊鸿。
皎皎如月,何时可掇?
月明星稀,月明。。。
怪不得满天星耀,月光独美,星汉灿烂也不及残月惹目。怪不得,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骚客,独慕明月,赞星者廖廖!可如此佳人,我既不识?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六宫粉黛无颜色啊,无颜色。
“喂喂,看着月亮发什么呆?”
眼睛女不满地推了推满脑搜刮存储,几近词穷的颜华,她甚至语气里带着嫉妒。
“抄写过几篇破情书,真当自己是诗人啦!不明白这破月亮有何可看的。”你为什么那么爆,能不能别说话,能不能再让我多掉掉书袋形容一下你隔壁那无法忘怀的绝世容颜?
“我是汪琴,你不认识我?”有若天籁,人间几闻此声?怎会有如此动人的音魄?等等为什么你不说本地方言,却说普通话?
忘情?忘情?不敢忘情!颜华已然成了花痴!
“你是颜华?我听过你,你给我写过不少信呢。”汪琴笑了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似乎满天神佛往她身上布撒了无数光彩,使入夜的操场变得燥动起来。
你是电光,你是热度源,你是我眼里圣物!
她还是说着普通话,有点奇怪,虽然学校提倡普通话,可是地处南方的小县城,外来人员并不多,同学互相间飙国语的还真少之又少。难道她是外地人?我就说嘛,小小县城养得了如哥般的才子,何来有幸成此佳人之故乡?
“我?你?信?”所谓才子,在美人面前皆是无状的,何也?要不正忙着翻书袋,要不正专注于描线条。
“装的好,不是你写的也是你抄的。”
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竟会如此之大,星月星月,怎会联系在一起?同样是女生,声音差这么远呢?印象里眼睛女最后的卡哇伊已不复存在。你那乡音别飙了,土味十足,为什么之前本少不觉?
等等,我就买纸才认识你的,前后不过几次,略有交情不说,又没得罪过你,你的语气能不能先改改,我欠你什么了吗?听着就来气。
汪琴又笑了。
啊,是美目盼兮,是巧笑倩兮!诗经里蒹葭苍苍,真懂女人!
“你的字写的好,画也…你不认识我?”
倒不至于不认识。
看来才子的确是名声在外,简在她心。无奈好学生颜华乃书痴一个,无暇顾及其他,是个多情的却连初恋都没有真正意义谈过的嫩雏。他懵懵懂懂经年,果真荒废的不仅仅是学业。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求学太苦,愿做纨绔。颜华终于明白古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愿当纨绔,不好诗书啦。所谓纨绔之下,日常里关照美女也就顺理成章的多啦,人生该有此间乐。
“闻其名,不识真身也…”后面那句,唐突佳人,小生有礼,挂在嘴边被颜华果断刹车,压制住惯性没说出来。
开玩笑,校花的名头谁人不知?我又不是榆木脑袋。只不过你不站在我面前亲自告诉我你的姓名,我怎么知道你就是汪琴,汪琴就是你!听说初中的时候,红烧在食堂打架就是为了她。
她是专程来认识我的呢?还是找我算总账来的?为何还带上眼镜妹妹?到底算什么意思?
“哦~是萍萍带我来…找你有点事。”她指了指眼镜女。平平?这名字很贴切啊,比红烧还红烧!
红烧啊,本少终于明白你当初为什么要在食堂为校花打架了,若换作是我…我…应该不会吧。你简直是我辈之人生楷模,眼光犀利!
也对,可怜的红烧…其实并非那么可怜,至少那些所谓的黑历史有那么一丝丝光彩啊。
“红烧,红烧他…嗯!”
颜华吃惊的望着汪琴,该不是你会读心术吧?本少刚想到“幸福”的他,你怎么就知道啦?
汪琴被颜华灼热的注目礼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望着萍萍:“还是你来说吧。”
才子发现萍萍从玻璃人瞬间升级变成了个热心人。
她们怎会认识?
原来萍萍与他们同岁,没上过高中。初中毕业读了三年师范中专,今年恰好最后一个学期,她业已毕业,在找单位实习,这期间比较空闲,便到她阿姨的文具店帮忙。她挺喜欢与中学生打交道,又特别憧憬自己缺少的高中生活,呆在店里时间比较长。
汪大美女呢,在校是公认的校花,经常会收到各种情书。她很久前就已发现一些信件内的结构组成和字迹大致相同,并且用的都是些五颜六色的布纹字,偶尔一次巧合到文具店里看到有那种纸张出售,经过询问后,通过萍萍了解到颜少爷买的比较多,加上他常以才子自居,汪琴很容易就能打听到颜华好帮人抄信,她收到的许多信件里倒有不少出自于他笔下。
九十年代末的中学不像现今,高中女孩还是矜持得多。在当时比较封闭的教学体制下,师长们很坚决的反对痴男怨女这类破事,把它视为中学时代的洪荒猛兽。所谓伟大的爱情事业在中学大多数都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地下运动而已!
所以,汪琴找个外人来寻颜华,是经过考虑的。当时环境下,初次见不熟悉的异性,或基本的恋爱情节里,女孩都或多或少带着一两盏电灯泡,与视力无关,只是因为顾及男女大防和未成年人的谨慎或者说有廉耻之心作祟。
真是如此,这难道是校花要找个陪同来寻他的原因吗?
幸福来的太突然啦,本少真金不怕火炼,终于乌云散尽,福光普照啦?居然是校花,这运气岂不羡煞旁人。
萍萍不紧不慢的介绍她们如何成为朋友的过往,好吧,这世间,美女的同性朋友本来就不太多,所谓同性相斥是也。按照当时流行的组合确实是良莠搭配,好嘛,眼镜女也算是生得其所,此生无憾啦!
颜华从未如今天般讨厌眼镜女,虽然她也不是那么的“莠”,但在校花面前如何良的起来呢?不是有句老话叫什么,人比人气死人!太贴切啦。
快说重点吧,本少急的很,早点完成时代赋予你的特殊使命,留点时间给我们自己交流好不好,打住打住,你的任务已超额完成了!拜托,萍萍姑娘,你何必非要这么投入?
颜华不耐烦地听着萍萍诉说,渐渐地却越来发不对劲了。
“小琴是红烧的表妹。”表妹?她竟然是红烧的表妹?哎,流言确不可信,以为红烧很早就开始追汪琴,两人却是亲戚关系,并非如传的那样。
“红烧他们三个出了点事,已被通缉,学校,家里都不敢回,说是打死了人,所以…”
已经听说了,跟宝林餐馆有关?老板娘?没错!
红烧大哥啊,本少不扶墙就服你,你不仅仅是想学曹丞相,更是做了回吴三桂!色字头上一把刀,古人诚不欺我也!
“我也说不太清楚,反正他们做了坏事了,一直躲着,最近住在,住在小琴租的房里,小琴这段时间也没回去,和我一起住文具店。”
汪琴和红烧是亲戚关系,学校里还真没几人知晓。警察在找他们,她不回去起码少了份暴露三人行踪的危险。可警察真的没调查过汪琴?
“没有…我想姑姑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傻。”姑姑是指红烧的母亲,她应该不会透露俩人的关系吧。
“你姑姑可真有见识!”颜华表示怀疑。
“可是,红烧他们为什么托你找我?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没道理啊,此事于我何干?拜托,我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代笔枪手,跟他三人,跟你这个校花都不是很熟。
“我也几天没回了,你能不能陪…我去看看他们…嗯,他提了几个人,可我只听说过你的名字。”汪琴连忙解释起来。
这还真是方便,原来他不过是个路人丁,缘由是龙套甲乙丙情况不明才会被选中的!
悲催啊,颜华梦中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已经腹死胎中,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事不便太多人晓得…你答应吗?”汪琴很难为情的看着一脸生无可恋的颜华。
哎,美目又顾兮,我见犹怜!
可我真是普普通通,就一个杀猪的,哦,不,一个死跑龙套的,我不喜陋,也未尝苦其心志,只不过帮红烧抄过几篇无关紧要的情书,真的算不上伤筋动骨,偶尔还受其恩惠,更没挨过饿,怎么就突然要天降大任了,你们是认真的吗?
“好!那我该做点什么?”颜华真不敢相信这句话出自他口。
这转眼间就直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啦?
“明天中午,带你先去一次,以后…再说吧。我替他们谢谢你,你…不错,果然有君子之风。”
不错?错的离谱!本少定是得了失心疯。所谓君子好逑,君子不器,君子怀德,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就是不知像哪个君子?还有,汪大美女你能不能别表哥表哥叫换,直接唤红烧来的自然多了。
耶,奇怪?怎么本少会有成为段誉的既视感?或许…当个段太子也算不错,起码这王姑娘,哦,不,汪姑娘毕竟是朵如玉花沾露的山茶。
此时此刻,颜华盯着眼前这份水色容光,嫣然心动矣!仲夏的夜里弱带湿气的暖风吹动了汪琴的长发,却缠绕住了他的心神,情丝暗结,只怕是慧剑难断!
“喂,颜大公子,你不是想做段誉吧,还以为你会耍凌波微步呢!”
太煞风景啊,萍萍姐你就当多会儿背景岂不是顶好!
她几乎天天生活在你的周围,可你却从未认认真真地仔细看过她,等某一天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时,左近的一切已经变得模糊起来,像极了虚化的背景,只为衬托出她与世无双的绝美。你相信吗?即使翻尽脑汁也无法描绘出她那令人惊艳容颜之万一,即使在穿插的无尽人群中,你也能一眼发现她的存在。有些人确实不需要任何姿态,也能成为你眼中那抹不去的一笔惊鸿。
皎皎如月,何时可掇?
月明星稀,月明。。。
怪不得满天星耀,月光独美,星汉灿烂也不及残月惹目。怪不得,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骚客,独慕明月,赞星者廖廖!可如此佳人,我既不识?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六宫粉黛无颜色啊,无颜色。
“喂喂,看着月亮发什么呆?”
眼睛女不满地推了推满脑搜刮存储,几近词穷的颜华,她甚至语气里带着嫉妒。
“抄写过几篇破情书,真当自己是诗人啦!不明白这破月亮有何可看的。”你为什么那么爆,能不能别说话,能不能再让我多掉掉书袋形容一下你隔壁那无法忘怀的绝世容颜?
“我是汪琴,你不认识我?”有若天籁,人间几闻此声?怎会有如此动人的音魄?等等为什么你不说本地方言,却说普通话?
忘情?忘情?不敢忘情!颜华已然成了花痴!
“你是颜华?我听过你,你给我写过不少信呢。”汪琴笑了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似乎满天神佛往她身上布撒了无数光彩,使入夜的操场变得燥动起来。
你是电光,你是热度源,你是我眼里圣物!
她还是说着普通话,有点奇怪,虽然学校提倡普通话,可是地处南方的小县城,外来人员并不多,同学互相间飙国语的还真少之又少。难道她是外地人?我就说嘛,小小县城养得了如哥般的才子,何来有幸成此佳人之故乡?
“我?你?信?”所谓才子,在美人面前皆是无状的,何也?要不正忙着翻书袋,要不正专注于描线条。
“装的好,不是你写的也是你抄的。”
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竟会如此之大,星月星月,怎会联系在一起?同样是女生,声音差这么远呢?印象里眼睛女最后的卡哇伊已不复存在。你那乡音别飙了,土味十足,为什么之前本少不觉?
等等,我就买纸才认识你的,前后不过几次,略有交情不说,又没得罪过你,你的语气能不能先改改,我欠你什么了吗?听着就来气。
汪琴又笑了。
啊,是美目盼兮,是巧笑倩兮!诗经里蒹葭苍苍,真懂女人!
“你的字写的好,画也…你不认识我?”
倒不至于不认识。
看来才子的确是名声在外,简在她心。无奈好学生颜华乃书痴一个,无暇顾及其他,是个多情的却连初恋都没有真正意义谈过的嫩雏。他懵懵懂懂经年,果真荒废的不仅仅是学业。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求学太苦,愿做纨绔。颜华终于明白古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愿当纨绔,不好诗书啦。所谓纨绔之下,日常里关照美女也就顺理成章的多啦,人生该有此间乐。
“闻其名,不识真身也…”后面那句,唐突佳人,小生有礼,挂在嘴边被颜华果断刹车,压制住惯性没说出来。
开玩笑,校花的名头谁人不知?我又不是榆木脑袋。只不过你不站在我面前亲自告诉我你的姓名,我怎么知道你就是汪琴,汪琴就是你!听说初中的时候,红烧在食堂打架就是为了她。
她是专程来认识我的呢?还是找我算总账来的?为何还带上眼镜妹妹?到底算什么意思?
“哦~是萍萍带我来…找你有点事。”她指了指眼镜女。平平?这名字很贴切啊,比红烧还红烧!
红烧啊,本少终于明白你当初为什么要在食堂为校花打架了,若换作是我…我…应该不会吧。你简直是我辈之人生楷模,眼光犀利!
也对,可怜的红烧…其实并非那么可怜,至少那些所谓的黑历史有那么一丝丝光彩啊。
“红烧,红烧他…嗯!”
颜华吃惊的望着汪琴,该不是你会读心术吧?本少刚想到“幸福”的他,你怎么就知道啦?
汪琴被颜华灼热的注目礼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望着萍萍:“还是你来说吧。”
才子发现萍萍从玻璃人瞬间升级变成了个热心人。
她们怎会认识?
原来萍萍与他们同岁,没上过高中。初中毕业读了三年师范中专,今年恰好最后一个学期,她业已毕业,在找单位实习,这期间比较空闲,便到她阿姨的文具店帮忙。她挺喜欢与中学生打交道,又特别憧憬自己缺少的高中生活,呆在店里时间比较长。
汪大美女呢,在校是公认的校花,经常会收到各种情书。她很久前就已发现一些信件内的结构组成和字迹大致相同,并且用的都是些五颜六色的布纹字,偶尔一次巧合到文具店里看到有那种纸张出售,经过询问后,通过萍萍了解到颜少爷买的比较多,加上他常以才子自居,汪琴很容易就能打听到颜华好帮人抄信,她收到的许多信件里倒有不少出自于他笔下。
九十年代末的中学不像现今,高中女孩还是矜持得多。在当时比较封闭的教学体制下,师长们很坚决的反对痴男怨女这类破事,把它视为中学时代的洪荒猛兽。所谓伟大的爱情事业在中学大多数都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地下运动而已!
所以,汪琴找个外人来寻颜华,是经过考虑的。当时环境下,初次见不熟悉的异性,或基本的恋爱情节里,女孩都或多或少带着一两盏电灯泡,与视力无关,只是因为顾及男女大防和未成年人的谨慎或者说有廉耻之心作祟。
真是如此,这难道是校花要找个陪同来寻他的原因吗?
幸福来的太突然啦,本少真金不怕火炼,终于乌云散尽,福光普照啦?居然是校花,这运气岂不羡煞旁人。
萍萍不紧不慢的介绍她们如何成为朋友的过往,好吧,这世间,美女的同性朋友本来就不太多,所谓同性相斥是也。按照当时流行的组合确实是良莠搭配,好嘛,眼镜女也算是生得其所,此生无憾啦!
颜华从未如今天般讨厌眼镜女,虽然她也不是那么的“莠”,但在校花面前如何良的起来呢?不是有句老话叫什么,人比人气死人!太贴切啦。
快说重点吧,本少急的很,早点完成时代赋予你的特殊使命,留点时间给我们自己交流好不好,打住打住,你的任务已超额完成了!拜托,萍萍姑娘,你何必非要这么投入?
颜华不耐烦地听着萍萍诉说,渐渐地却越来发不对劲了。
“小琴是红烧的表妹。”表妹?她竟然是红烧的表妹?哎,流言确不可信,以为红烧很早就开始追汪琴,两人却是亲戚关系,并非如传的那样。
“红烧他们三个出了点事,已被通缉,学校,家里都不敢回,说是打死了人,所以…”
已经听说了,跟宝林餐馆有关?老板娘?没错!
红烧大哥啊,本少不扶墙就服你,你不仅仅是想学曹丞相,更是做了回吴三桂!色字头上一把刀,古人诚不欺我也!
“我也说不太清楚,反正他们做了坏事了,一直躲着,最近住在,住在小琴租的房里,小琴这段时间也没回去,和我一起住文具店。”
汪琴和红烧是亲戚关系,学校里还真没几人知晓。警察在找他们,她不回去起码少了份暴露三人行踪的危险。可警察真的没调查过汪琴?
“没有…我想姑姑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傻。”姑姑是指红烧的母亲,她应该不会透露俩人的关系吧。
“你姑姑可真有见识!”颜华表示怀疑。
“可是,红烧他们为什么托你找我?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没道理啊,此事于我何干?拜托,我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代笔枪手,跟他三人,跟你这个校花都不是很熟。
“我也几天没回了,你能不能陪…我去看看他们…嗯,他提了几个人,可我只听说过你的名字。”汪琴连忙解释起来。
这还真是方便,原来他不过是个路人丁,缘由是龙套甲乙丙情况不明才会被选中的!
悲催啊,颜华梦中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已经腹死胎中,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事不便太多人晓得…你答应吗?”汪琴很难为情的看着一脸生无可恋的颜华。
哎,美目又顾兮,我见犹怜!
可我真是普普通通,就一个杀猪的,哦,不,一个死跑龙套的,我不喜陋,也未尝苦其心志,只不过帮红烧抄过几篇无关紧要的情书,真的算不上伤筋动骨,偶尔还受其恩惠,更没挨过饿,怎么就突然要天降大任了,你们是认真的吗?
“好!那我该做点什么?”颜华真不敢相信这句话出自他口。
这转眼间就直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啦?
“明天中午,带你先去一次,以后…再说吧。我替他们谢谢你,你…不错,果然有君子之风。”
不错?错的离谱!本少定是得了失心疯。所谓君子好逑,君子不器,君子怀德,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就是不知像哪个君子?还有,汪大美女你能不能别表哥表哥叫换,直接唤红烧来的自然多了。
耶,奇怪?怎么本少会有成为段誉的既视感?或许…当个段太子也算不错,起码这王姑娘,哦,不,汪姑娘毕竟是朵如玉花沾露的山茶。
此时此刻,颜华盯着眼前这份水色容光,嫣然心动矣!仲夏的夜里弱带湿气的暖风吹动了汪琴的长发,却缠绕住了他的心神,情丝暗结,只怕是慧剑难断!
“喂,颜大公子,你不是想做段誉吧,还以为你会耍凌波微步呢!”
太煞风景啊,萍萍姐你就当多会儿背景岂不是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