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拐进邮局旁的一条小路,路口有个酒吧,那大概就是他们的目的地。辛迪抬头看着这家又小又诡异的店,阿不福思则是看着她,长长的脚印从他们脚底蔓延到来处。

    破破烂烂的木头招牌悬挂在门上锈迹斑斑的支架上(嗯…可以搬来个支架换一下),上面画着一个被砍下来的野猪头(画得真不怎么样),额,血迹浸透了包裹着它的白布。门正锁着,事实上客人都被阿不福思走之前赶走了。

    “请开门吧,尊贵的酒吧老板。”辛迪行了个绅士礼。

    “哼。”阿不福思上前一挥魔杖,看不出来什么心情。

    猪头酒吧一片漆黑,辛迪以为自己瞎了,阿不福思开口:“Lumos”,魔杖尖端发出光亮。

    进去之后辛迪立即明白了阿不福思身上羊味儿的来源,她进去左翻右找,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阿不福思不耐烦地问:“你在干什么?”

    “找羊——或者羊肉。”辛迪回答。

    “你—有—什—么—毛病?!”阿不福思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恼羞成怒。

    恶趣味满足了,她将两只手撇在身体两边,抬起头叫:“啊呜———很明显,我是一只嗅觉灵敏的小狼。”

    阿不福思举起魔杖一脸凶神恶煞,她立刻放下架势参观起来,然后不幸地发现这里真像个流浪汉或者什么蜘蛛家族的大本营。屋里黑漆漆一片,窗户上的污垢不知道积累了几个世纪,说不上阴森恐怖,但她实在想不到除了蝙蝠和蜘蛛还会有谁来这消遣。只有地板还算软,她使劲踩了踩………等等……

    她惊恐地开口:“地板上是什么?”

    “几百年前的污垢吧,我想。”阿不福思平静地说。

    “天呐阿不福思,你怎么没说过—你过得竟然是这样的生活?!原来平常见面为了不让我担心,你还特意收拾了吗?”辛迪大叫一声,挤出眼泪,一把拉住他的手(他竟然挣不开)。

    阿不福思不去看那双含泪的眼睛,有些不知所措:“我…我”,他总不能说自己等着她的奚落和挑剔吧!

    可怜的阿不福思,辛迪心想,她真切地感动和心疼自己的好友,但是还有更深一层的揶揄意味他并没有发觉。每当这种时候—阿不思傻傻地相信了她的话的时候—她总会感到一种愧疚,然而又总是忍不住下次继续这么做。欺负朋友总是很有有意思的,尤其是阿不这种傻傻的朋友。

    阿不福思想要拿一些喝的东西来安慰她,他翻出了布满灰尘的黄油啤酒、度数很高的酒精饮料、脏兮兮的杯子,这才感受到对朋友招待不周的尴尬感。

    看看辛迪吧!她正扫视着脏得不敢把屁股搁上去的椅子、一动不动。这都怪她!谁知道她耍把戏今天要来,他都拒绝过了!

    这时反而辛迪更泰然自若了,她张开双手振臂高呼:“你猜怎么着阿不福思?我们是朋友,我应该来帮你!”

    她又陷入那种找到一件事情就开干的狂热状态,在屋里踱来踱去,酒吧的门牌正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既然我都来霍格莫德了,那我可以提前买魔杖练习魔法,你可以教我一些家务魔法——或者我看书练一练,然后我就能来帮你打理我们的酒店了!(阿不福思心里一阵翻腾)我还有两周的假期时间,这足够了,而且以后的假期我也都可以来这里,反正我在家里也无事可做……”

    “这绝对不行!我不同意!”阿不福思大吼。

    辛迪完全没听见,戴安娜曾经说过她“犟得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她猛地蹿到阿不福思面前,眼神殷切:“你喜欢什么风格的?三把扫帚那样明亮的(阿不福思嗤了一声),英伦严肃风格?搞怪小丑呢?或者像原本这样阴森恐怖的?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尖叫棚屋的设计,或者我回去把恐怖片的房子画下来……”

    阿不福思的话被堵了个严严实实,辛迪说的“我们”让他心里十分慰帖。他别别扭扭的四处躲辛迪的脸,嘟嘟囔囔:“哦,不行,就是不行。”

    辛迪转了转眼睛,软软地恳求道:“求你了阿不福思,戴安娜每天都上班,学校也没有开学,我每天一个人待在漆黑的屋子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能可怜地等着周六能和你说说话。我只是想和朋友在一起,你难道忍心看着我这样吗?我只是个害怕孤独的小女孩呀。”

    阿不福思嗯嗯啊啊地就是不答应,抬脚就跑去了楼上:“我去给你找喝的!”

    辛迪哭笑不得。

    辛迪软磨硬泡一下午也没有让阿不福思松口,但他同意以后每周六可以带她来猪头酒吧玩儿了(她可以自己去逛霍格莫德),这真是太令人开心了!辛迪给了阿不福思一个大大的拥抱,差点把他扑倒。

    “阿不万岁!”

    “牛奶…!小心牛奶!”

    ————————————

    夜晚,木星耀眼地盖过了火星,辛迪放下望远镜,细数从霍格莫德带回的有趣玩意儿:几盒会跳的巧克力蛙(阿不说可以收集画片)、一把滋滋蜜蜂糖、一支糖羽毛笔、没剩几颗的巧克力球、几颗吹宝超级泡泡糖(泡泡能吹得满屋都是,铃兰花香味儿的)、一包胡椒小顽童(这个不能在家里尝试)。

    她再次在心里感叹蜂蜜公爵店老板真大方,然后把所有糖果通通藏进一个盒子里藏在床下,抽屉和书包不行,戴安娜会翻她的房间。

    “辛迪,我回来了。”戴安娜在楼下喊她。

    “来了妈妈。”辛迪检查好糖果之后下了楼。

    戴安娜将褪下的围巾袍子搁在衣架上,抱怨道:“我真不明白,哦!那个丽塔斯基特真难伺候!我真该把鞋子塞进她的嘴里!”

    自从一年前戴安娜重回魔法界生活,她找到了这份工作——给《预言家日报》的出名主编丽塔斯基特当助理。就是表面意思,给她端茶倒水、整理稿件,还要应付那些被惹到发怒的采访对象。

    在戴安娜嘴里,丽塔斯基特就是个十足的八婆、奇葩、工作狂,她甚至一再逼问戴安娜为何在这么大的年纪(实际上戴安娜才27岁)又重回魔法界。

    “哦~亲爱的,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为了小女孩儿们天真又愚蠢的爱情。这样的例子可太多了,结果往往都像你这样,灰溜溜地跑回魔法界,麻瓜懂得什么忠贞坚守的品德呢?几年没有用魔杖,希望你没有变成一个麻瓜。”那天晚上戴安娜模仿斯基特那副高傲又恶心的语调重复,简直要气炸了。

    “我也当过主编!”她强调。

    辛迪那时狠狠地掐自己的大腿以防自己突然笑出声来,事实上,忽略麻瓜的那部分,她觉得斯基特的话十分有道理。

    —————————————

    辛迪端出微波炉里的玉米排骨汤,翻出橱柜的厚切面包,摆放在餐桌上。作为一个生活了8年的麻瓜小孩儿,她对这些电器得心应手。而且她还没有习惯以巫师的方式解决问题(想也做不到,家里甚至没有儿童魔杖)。这一年的经验告诉她最好的做法就是闭嘴倾听、尽量表现的乖巧,以免迁怒。

    吃完后,戴安娜让盘子们自己洗澡,然后问:“今天都学了什么?”

    “额…”她完全忘记这回事了!戴安娜的脸色马上就要变得危险起来。

    “我看了《千种神奇药草及蕈类》…曼德拉草是一种长得像丑娃娃的药草,哭声可以致命。”辛迪吞了一下口水:“还有,我学了一个魔咒,荧光闪烁,可以使魔杖发光。”如果看见阿不施魔咒算学会的话。

    “Lumos”戴安娜一挥魔杖,向辛迪演示。

    辛迪眼巴巴地看着魔杖,不由自主地询问:“妈妈,我能有自己的魔杖吗?只看书我是学不会的。”这是她最常见的借口:为了学习。

    “不行,我平时不在家里,你不能用魔杖。”戴安娜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好吧…”

    “不过现在你可以用我的魔杖练习,半个时辰,练完马上睡觉。”戴安娜说。

    “好的妈妈!”辛迪说,马上接过魔杖,轻轻摩挲。

    “我知道你喜欢魔法,但是小学课程也不能落下,以后每天选一个科目练习,我会检查的。”戴安娜说。

    “…嗯。”辛迪说。

    ——————————

    啪,辛迪一下栽在床上,霍格莫德那些快乐的记忆像潮水一样飘远了。她有把握劝阿不同意去猪头酒吧帮忙的事情,他已经同意一半了,可是戴安娜是绝不会同意的。她不会放任辛迪离开自己的掌控,她一定会说“你的安全怎么办。”

    她真不明白!明明戴安娜也很喜欢魔法,魔法是多奇妙的事情啊!为什么不告诉她更多关于魔法的事情呢?她甚至只能从第一次见面的巫师那里去问,而她的妈妈却从不主动告诉她。难道真被那个斯基特说中了,戴安娜变成了一个精神麻瓜?辛迪阴暗地想。

    她决定不再想了,拿出了一只巧克力蛙,泄愤般地“啊呜”一口咬掉了蛙腿,卡片从包装里滑落。

    辛迪一下捞住了,画片上是一个戴着半月形眼镜的老爷爷,长着一个歪鼻子,白色的银发和胡须披散着,下边的名字是“阿不思邓布利多”…他和阿不是什么关系?

    哦!他正向着辛迪眨眼睛呢,她开始喜欢他了。

    她翻到画片背面:

    阿不思邓布利多现任霍格沃茨校长

    被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巫师

    邓布利多广为人知的贡献包括:

    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

    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

    与合作伙伴尼可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

    邓布利多教授爱好室内乐及十柱滚木球戏。

    阿不可没告诉她巫师的相片是会动的,这太有意思了。又一个邓布利多,她打定主意下次见面问问阿不。

    夜深了,可怜的麻瓜小孩该入睡了,辛迪合上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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