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佚彩在她那老旧小区门口看到护卫队的时候,佚彩确定,唐栖迟这个在逃AI确实算个值钱玩意儿。

    要不是这阵仗,她还以为护卫队的巡护车开不进这么窄的巷子呢。

    佚彩穿着件看起来脏兮兮直漏风的深色夹克,背着一个半人高的黑色长条状袋子。

    和出门时的着装判若两人,但除了还在家里等着她的盛晗,没人能拆穿她。

    人高马大的护卫队员见状很快围了上来。

    领头的那个不由分说将测试仪靠近佚彩头顶,验明人类身份。

    佚彩不耐烦地偏开头。“干嘛。”

    “例行检查。”举着探测仪的人解释。

    他戴着护目镜,但从英挺的鼻梁以及线条锋利的下半张脸,足以判断出他长相俊朗,更别提包裹在护卫队制服里,具有爆发力和生命力的年轻躯体。

    “辛,别和她说那么多。”另一个看起来就很刺头的队员用甩棍指着佚彩身上的包。“什么东西,开包。”

    大小太过可疑。

    并且,似乎有什么物体在里头蠕动。

    佚彩一只手揣进兜里,一只手伸开挡在包侧。“只是家里的工具出了点小故障,为了你的安全起见,还是别打开。”

    明晃晃的挑衅。

    头发竖起来,看着像个刺猬的护卫队员差点掏枪,被辛楚崖按住了。

    “麻烦。”佚彩小声嘀咕。

    唐栖迟紧紧贴合着她的身体,他能感受到,这个人类在这一刻绝对动了把他丢出去的心思。

    事态有点失控,一大帮住户围了过来。

    周围邻居不清楚佚彩是做什么工作的,对她的印象是不知道什么时间出门但常年晚归,脾气差,不好惹。

    劝不住佚彩,只能劝护卫队。

    在街头乱踩小孩的护卫队,经过虎背熊腰凶神恶煞的大爷大妈们的劝导,态度稍微缓和了一些。

    但冥顽不灵的刺猬头还是坚持让佚彩打开黑包。

    辛楚崖转向佚彩,“可以请你配合一下吗。”

    这个看着礼貌点,但态度也挺坚决的。

    “放手,让他来。”佚彩拒绝了辛楚崖,指着那个刺猬头。

    她把黑包摔在地上,里边传出明显的零件碰撞声,蠕动幅度更剧烈了。

    刺猬头得意地看向抖了两下的黑包,“看我揭穿你的罪证。”说着就伸手朝包探去,拉开拉链。

    拽着衣角的佚彩突然出声阻拦。“等等。”

    刺猬头不屑冷笑,“现在认错可不算自首,晚了。”

    “……我是想说你别后悔。”

    与佚彩戏谑的声音同时出现的,是包里飞出的半截电锯。

    “我X!”刺猬头还算有点身手,饶是如此,还是被打碎了半边护目镜。

    怎么会有人用破布包随随便便来装坏掉的便携式电锯!

    刺猬头变成鬼剃头了。

    佚彩耸耸肩。

    “我提醒过你了。”

    她拎起地上叮铃咣啷的黑包,连拉链都没拉回去,撞开辛楚崖,很快消失在人群里。

    唐栖迟有点恶劣的想,如果他被抓回去也挺好,考文特家族见到他认了这么有意思的主人,一定会在祷告前气得把房顶盖掀开。

    唐栖迟细微的笑声戛然而止。

    因为佚彩揣着兜的手,隔着布料掐住了他的脖子——她听见他在笑了。

    唐栖迟在路上告诉她,他可以变成一只鹰,佚彩就把他放在侧腰。

    这太危险,护卫队肯定会搜身的。

    但佚彩比他想的还大胆,她好像并不怕被护卫队抓到人赃并获。

    辛楚崖和刺猬头结束了这个片区的盘查任务,结果显而易见,他们无功而返。

    但辛楚崖并不像同僚那么低迷,他甚至饶有兴趣地回味一则有关佚彩的传闻:

    之前的住户在她楼上玩乐队,她直接用电钻把天花板凿穿了上去跟人家打了个招呼。

    “后来呢?”他当时追问老妇人。

    “她一战成名,顺带低价收购了楼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商业奇才。”辛楚崖评论道。

    佚彩推开吱吱呀呀的铁门,像即将寿终正寝的发条,唐栖迟怀疑这门扛不住他一巴掌。

    然而进门却发现里边别有洞天,就连那个廉价门都只是一层外壳。

    虽然风格简约,但该有的东西都是最高规格配置,安全系统的版本比哈克乌伊那些高高在上的名门望族还要先进。

    唐栖迟的眼睛放光,但没有得到佚彩的允许,他没有贸然动这些东西。

    他不能理解。

    为什么龙非要用野草掩盖住她储藏财宝的山洞。

    明明龙本身就足够让人畏惧。

    坐在桌前等待多时的盛晗,听到她回来的开门声,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跑过来迎接她。

    在看到佚彩身旁的陌生男人时,盛晗灿烂的笑容僵硬了一瞬,但还是错开青年并无善意的茶色眼瞳,去接佚彩的外套。

    “唐栖迟,也是AI,你的帮手,以后你不用24小时工作了。”

    佚彩简短介绍,拍了拍他的肩膀。

    盛晗的眼尾都要垂下去了,用湿漉漉的眼神盯着她。

    她难道真觉得这对他而言是什么奖励吗?

    “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吗,我可以改的,哪怕24小时都在工作我也很高兴,别换掉我。如果是我有哪个零件应该淘汰了,我可以自己攒钱去迭代的。”

    盛晗像一株缺乏阳光的植物,表情迅速枯萎。

    他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佚彩有点好笑,她是不是把她的AI压榨过头系统崩坏了,算了,尊重世界上的每一种爱好。

    “既然你这么勤劳,休息的那12小时就干干家务,照顾照顾我。”

    盛晗立马笑容明亮得像功率很大的照明灯泡。

    他可以照顾她了。

    她亲口说的。

    盛晗满脑子都是这两句话,美得要冒出甜蜜泡泡。

    唐栖迟嗤笑一声,对面这个仿生人像个坠入爱河的疯子,像那些荷尔蒙上头的愚蠢人类。

    ……后来死扒着佚彩日常求贴贴的拽哥唐栖迟:

    人生一世,只有疯子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佚彩下巴一点,示意唐栖迟。

    “看你盯着这些设备很久了,去砸了吧。”

    唐栖迟:“我?”

    佚彩交叉双臂放在胸前,“不然呢,考文特那边的人早晚也要动手的。”

    与其战战兢兢担心暴露,不如先下手为强。

    “正好这地方我住腻了。”

    盛晗压下心底的妒忌,为什么,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这个新来的去做。

    因为他的漂亮脸蛋儿吗?

    还是因为考文特家族垂涎的仿生人,内部配置比他更高级。

    这都是主人的心血,唐栖迟肮脏的手怎么敢去触碰。

    盛晗丝毫没有考虑,这些财富里面也有自己一份功劳。

    佚彩递给盛晗一把剪刀。

    “去吧,划花他的脸。”

    语气太过平常,以至于当两道惊讶的目光同时落到她身上时,盛晗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听觉系统该报损了。

    “看我干嘛,我知道你想这么干。”佚彩纵容的表情,像在看两只互扯猫毛的小猫。

    好恶劣啊。

    唐栖迟绷直了脊背,虽然他不愿承认,但他的确恐惧又兴奋。

    在刀尖抵上唐栖迟侧脸的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佚彩的意图。

    “只是想给我换张脸,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吧,我会配合的。”

    唐栖迟双手举过头顶。

    佚彩很满意他的答案,但也没喊停。

    ——甚至没关闭他的痛觉感受器。

    只有盛晗明白,他的到来破坏了主人的一个据点,当然要收点利息。

    英俊的脸上反而因为增添了几道狰狞的伤疤而显得楚楚可怜。

    盛晗并没有下死手。

    毕竟他也不希望佚彩看到这么个玩意儿就倒胃口影响心情。

    唐栖迟比佚彩想象中扛折腾,他甚至不在意这是折辱还是保护。

    一个有瑕疵的仿生人,即便被考文特家族找到也失去了利用价值。

    但有了瑕疵,才更像人类,不是吗。

    如果人类是AI的造物主,那么不完美的AI,反而更贴近造物主。

    唐栖迟有预感,他接下来的生活一定会非常精彩。

    当佚彩开出一辆外表破烂内里奢华的房车时,唐栖迟已经没多讶异了,就算哪天这人从裤兜里掏出一把火箭炮他都不奇怪。

    唐栖迟接替佚彩驾驶的时候,甚至还会主动聊起八卦。

    比如考文特家族的人并不姓考文特。

    Covent只是一个代称,他们有共同信仰的神明。

    然而现有的话事人似乎对此并不热衷。

    比如考文特家族排行十七的少爷,被称为最接近神的孩子:白十七。

    身份有多尊贵,名字就有多随便。

    听到这,佚彩终于搭腔了。“嗯哼,我的酒肉朋友。”

    然后她讲起自己如何带这位尊贵的小少爷去兜风,差点动了想劫持他要赎金的想法。

    ……盛晗和唐栖迟怎么也没想到,佚彩口中的酒肉朋友,是指肉票。

    夕阳逐渐消退,佚彩打开一罐汽水。

    气泡的欢快碰撞和到账提示一同响起。

    迎接追兵的只有一地狼籍,但属于他们的旅途才刚刚开始。

    踏上了一场无止息的漂泊。

    盛晗用唱片机播了一首老歌,他微笑着看向佚彩,心满意足。

    又或者,回到了最安全的家。

    唐栖迟鹰隼般的眼眸逡巡着车窗外灯火辉煌的哈克乌伊。

    这是故事的终幕。

    ……还是开场?

    佚彩从梦境中醒来,就看见白十七和商陆一脸担忧地守在她床前,仿佛她昏迷了几天几夜。

    佚彩刚从成为超级富豪完成任务的梦里醒来,意犹未尽地看向商陆。

    还得是梦境里好啊,来钱轻轻松松。

    “就因为我熬夜了,你要‘修理’我吗?”

    商陆伸手探了探她的脑门,叹了口气,“看来没发烧,难道是外伤……”

    佚彩脸上迷糊的表情没有丝毫波动。

    看来……他不记得。

    幕后之人好大的手笔。

    梦境与副本,真当她分不清?

    跟哈克乌伊里那个考文特家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不同,现实生活里白十七是个很得力的助手,把别墅打理得井井有条,尽管佚彩不怎么着家,他的工作也丝毫没有懈怠。

    但当白十七提出要给她做饭吃的时候,佚彩还是觉得这个毛头小子急于表现自己,多少有点狂妄了。

    有种哈克乌伊里锦衣玉食的小少爷,主动提出为她洗手作羹汤的错位感。

    佚彩没抱多大希望,毕竟家里雇的那么多大厨可不是摆设。

    出于礼貌,佚彩邀请商陆留下吃饭。

    商陆犹豫了,是个拉近距离的好机会。自从到张家任职,他几乎没见到过这位大小姐。斟酌后开口,“晚……”

    一句晚晚小姐还没说完,佚彩就善解人意地接话,“也对,都这么晚了,我也不好再耽误商大夫,今天辛苦了,我送你到门口。”

    商陆闻言笑了一下,可能是气笑了,也可能是一时语塞。

    总之,他被佚彩热情地送到门口,然后大门啪的一声在他眼前关上了。

    商陆无奈摇头。

    再慢两步他都怕佚彩用推土机给他推出来。

    直到白十七把菜端上来,佚彩发现他还真有两把刷子。

    白十七套着围裙,白色T恤下隐约可见薄肌轮廓,让人惊觉他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瘦弱。

    皮相确实出色,肤如白瓷,鼻梁陡峭,眼窝深邃得仿佛能盛下一汪泉水,偶尔透露出无机质的冰冷。

    佚彩举起筷子,白十七严阵以待,仿佛只要她皱一下眉头他就会立马把这些菜全部倒掉。

    有点过分,但佚彩忍不住在心里对比。

    在哈克乌伊,她有时候也会吃盛晗做的饭。手艺说得过去,但哈克乌伊的调味料太劣质,连带着食物的口感也变差了。

    佚彩怀疑,张恭宁女士其实是顶级猎头。

    如果小渣渣能听见佚彩此刻的心声,肯定要阴阳怪气盛晗:怂包,虽然你不会做饭,但你会给情敌做嫁衣呀。

    佚彩久不作声,白十七有些慌乱,开口试探,“好吃吗?”

    佚彩点了点头,发现白十七眼神根本不敢落在她身上,只好说了一句好吃。

    白十七立马喜笑颜开,“那就好,我专门学的。”

    今天天气很好。

    蓝的天,绿的树。

    院子里的花开了,有小鸟落在了栅栏上。

    小孩子丢下书包在臂弯里甩来甩去,跑进阳光里。

    白十七很喜欢这里,希望她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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