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熹微,从还未散尽的雾中穿过,落到大地上。

    蒋家马场里,此刻闹哄哄的,不见平时有序的场景,反而像是菜市场。一群工人打扮的人脸上均带着怒色,瞪着正在驱逐他们的人,嘴里愤愤不平地喊着骂着。

    “凭什么赶我们走,我们工作都做好了。”

    “是的,是蒋家把我们招进来的,来到之后我们也一直恪守本分,战战兢兢地做着工作,现在说辞退我们就辞退我们,没有这样的道理!”

    几个高大健硕的小厮,看着企图涌上来的人群丝毫不惧,扬了扬手里的棍子,冷笑道:“道理?老子手里的棍子就是道理!”

    粗壮的手臂一抡,棍子直直指向这群想要闹事的人,逼得他们连忙后退。

    “要同我手里的棍子讲讲道理吗?”振臂一挥,一臂粗的棍子被高高扬起,眼见就要重重落下,人们纷纷四散开,小厮计谋得逞一般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还是走吧,蒋家一群野蛮人,说不通的。”

    看着他们脸上的狞笑,人群中有人怕了,此话一出,大家都不敢再坚持了。

    “走吧,走吧,不跟这些人计较,回去继续做点手工活也能养活自己不是。”

    “对的,蒋老板都入狱了,蒋家也要倒了,就让他们耍耍最后的威风吧。”

    这群人临走了还要嘴硬几句,引得小厮提棍就上,这些人撒腿狂奔起来,场面看起来很是好笑。

    “我呸!这都什么人啊,不识好歹。”小厮恶狠狠地啐了一口。

    这群人本来就是蒋老板为了个人恩怨招进来的,马场本就不缺人,这群人进来后工作没做多少,马场每月的支出倒是噌噌噌上涨,早就该被赶走了。

    被赶走的这群人此时正垂头丧气地走在路上,冬日的清晨,寒风呼呼地吹,刮到人脸上生疼。呼吸间一团团白气冒出,模糊了他们的面容。

    有人一跺脚,悔恨地感叹:“都是报应啊,当初见钱眼开离开沈家来了蒋家,现在好了,被人赶出来了!”

    农闲的日子里,农家人都是自己做点竹编,绣些花样子拿出去卖,手艺好的人赚得也可以,但这个进账跟在马场干活比不了啊,在沈家的时候还包一顿午食,待遇算是很好的了。

    现在被蒋家赶出来后,几人都悔不当初,白白丢了这份好活计。

    “不若我们再去问一问沈家吧,想必还是缺人的?”

    了解一点信息的人立马反驳:“想什么呢,人家现在可不缺人,多的是人赶着去沈家做活。”

    听闻在沈家做工还可以学到不少技术,本来做着兽医活的人都主动去马场做个挑水喂食的,只希望沈老板教学的时候能在一旁学一点东西。

    “也不是全然没有可能,这事去找沈姐儿定然不行,沈嫂子平日里最是心软,我们求一求她,看在街坊邻居的情谊上,可能就让我们回去了。”

    “可别了,还街坊邻居的情谊,当初我们走的时候可没有考虑街坊邻居的情谊。”

    “话不是这样说的,反正我觉得可以一试。”

    人群中形成了两种看法,一部分人决心回家,不愿去丢这个脸,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试一试也无妨,何况沈嫂子向来是心软的,你劝一句,他求一句,说不得就答应了。

    就这样,一小部分人直奔沈家而去。

    到达目的地后,见沈奚不在家,一群人脸上浮现出兴奋之色。

    此时沈家里只有沈母和沈妍,两人正在为摆摊做最后的检查工作。

    门正好是敞开的,沈母余光瞥见这群人往里走,正惊讶时就发现这几人脸很熟悉——这是之前马场的员工。

    一想到这些人在沈家需要他们的时候,收了旁人的钱财离沈家而去,沈母就没有什么好脸色给他们。

    她沉下脸,冷冷道:“你们来干什么?这大清早的不用干活?蒋家现在是请你们去游玩的?”

    冷冰冰的三连问,兜头一盆冷水泼下,将几人燃起的一点点希望扑灭了。

    最前头的一个人扯了个讨好地笑容,“沈嫂子,这是在做甚?”

    不待沈母开口,沈妍便出声刺回去,“没长眼睛吗?看不出来?”

    这人被小辈一顶,脸上更加挂不住了,刚想仗着长辈的身份回讽几句,就被沈母强硬打断了。

    “老张,我知道你们今日来是要做什么,你们的遭遇我也能猜到几分,只是这不都是自己选的吗?赖得了谁呢?你们走吧,我是决计不会给你们说话然后让我家奚儿添堵的,你们自行离开还能保留几分体面。”

    “妍儿,走吧,再不出发就要迟了。”沈母招呼着沈妍,两人挑着担子就往外走,也不理会他们什么表情,“老张,我们先走了,你们走的时候记得给带上门。”

    这几人哪里还待得下去,赶忙就跑在沈母和沈妍前头出了门。

    站在门外的几人看着沈母和沈妍迈着矫健的步伐走远,背影消失在拐角处,希望彻底破灭了,这是他们自己选的路,苦果也要自己咽。

    正在谈生意的沈奚对家里发生的事情也全然无知,沈母也不会告诉她,当初选择离开的几人再不会出现在她的世界里,她一直在往前走,无暇回头看。

    邺城自建的马匹交易集会里,商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本来这只是一个不成组织规模的小集市,也只有私人个数的买卖,大庄生意都要去到其他城的更大的交易集会里进行。

    新政颁布后,加上商会的发展,邺城这个小集会也慢慢发展了起来,吸引来了不少的外地生意人,邺城的马户做买卖生意也不用再跑远了。

    沈奚同步清竹介绍的人就约了在这里见面,沈奚检查过马儿的状态后就吩咐蒋仲交了钱。

    蓝眼睛鹰钩鼻的胡商点明了银票,乐呵呵地点头,“沈老板以后有机会再合作!”

    “合作愉快。”沈奚笑着回,看见他背后还有一大批的矮脚马,顺口问了一句,“您等下还有生意?”

    “是的。”胡商点点头,也是一笔大单,矮脚马一般都是贫穷人家买来用做苦力的,因此数量也不会很多,像这样多的数量的单子其实不多见,近期就只有沈奚和另一位人。

    两人又客套地寒暄了几句,沈奚去了提前占好的摊位,她今日除了买马也卖马,事情都提前安排下去了。

    胡商则去找了另外交易的人,两人约的是一个茶楼。二楼的高度,推开窗,放眼望去,可以看见整个集市的情况。

    丰新觉喝着茶,漫不经心地同胡商闲聊着,视线往外落,看的正是沈奚的摊位,她的摊位前询问的人很多,明艳的少女正对着人群介绍着。

    胡商顺着丰新觉的视线看去,主动开口问:“丰老板,您也认识沈老板?”

    丰新觉摇了摇头,笑着回:“不认识,只是看着脸生,加上一个年轻小姑娘将生意做得这般好,引得我多看了几眼。”

    胡商点头,他也是认可沈奚的,便就着这个话题说了起来,“我以为您认识,近几个月我的两个大单,一单是您,一单就是沈老板了。”

    “哦?”丰新觉起了兴趣,追问,“她买来是做什么用途?”

    距离虽然远,但丰新觉一眼看过去,就能看出来沈奚摊位卖的马十分的优质,并不需要大量购买品质更弱的矮脚马。

    除非……她也是用来配种的。

    “沈老板是拿来配种的。”胡商同步清竹相熟,再加上沈奚并未隐瞒,因此他知道一些内情。

    配种?更有趣了。

    丰新觉靠在杯壁上的指尖轻敲起来,目光落到跟在沈奚身旁的蒋仲身上时,眼里的情绪更加浓烈了。

    沈奚这次带来的马品种好,经过她的科学养殖,品质也是一等的,因此根本不愁卖,散卖了几匹后不一会儿就有人包圆了。

    沈奚数了数银票,一张,两张,足足五百两,她小心地把银票揣进怀里。

    激动,兴奋,开心,这是她养马以后的第一桶金啊,终于不是只花钱了。

    “今天请大家吃大餐啊。”

    身边的工人也开心,齐声应好。

    傍晚,夕阳西下,日光斜斜地照射着,天边霞光灿烂,将云染处各种绚丽色彩。

    扶家军营地外。

    丰新觉已经换了一身打扮,身后有人牵着一大群马,马蹄踏地,扬起一阵灰尘。

    守门的士兵看见丰新觉后,立刻移开了路障,恭敬地将他迎了进来。

    丰新觉径直走进,一路直奔军营马厩里,马匹们正悠闲地进食着,如果是对军营中马事熟悉的人,一定可以看出来,现在马厩里的幼马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

    丰新觉一脸担忧地走近,伸手摸了摸神情有些恹恹的孕马,双眸闪过几分落寞。

    他招了招手,喊来了一个人,低声吩咐说:“去查一查养马的沈家,信息直接跟我汇报。”

    那人点头就要离去,丰新觉又喊住了他,思忖片刻,道:“把事情跟将军也汇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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