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乖,你真乖,胡子一大把样子像小孩。说你乖,你不乖,推你倒下,你又站起来。
——不倒翁
1.
在玩具库存总量最为丰富,但生日蜡烛却怎样也突破不了两位数时,有个家伙,小孩子们肯定不会陌生。
那是一个拥有梨形身材,腿短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没有脖子,没有下巴,没有法令纹的趴趴鼻老翁。长相不好看也就算了,作为玩具却不能自动自主自觉地去哄小主人开心。要是没人搭理它,它就可以不吃不喝不哭不闹不打把势,如此沉默到天荒地老。
我在此,并不是想声讨一个玩具的虚晃度日,只是想介绍一下我自己——程双双,一个25岁过了快一年,眼瞅着就要奔30的新新剩女,就是这样一个拥有着不倒翁特性的——悲惨剩女。
我长相普通,圆脸,脸上有点儿不知道算是婴儿肥还是算单纯肥的肉肉。鼻子不大,嘴也不大,唯一大的是眼睛。所以我照镜子时,只会框住自己的眼睛,从这个视角出发,去幻想着镜子里的女人有多么漂亮、美丽、纯粹!毕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既然我的窗户是落地玻璃,可想而知,我的心灵怎么着也得是个五十多平的大偏单!
不知道是从哪年开始流传一句“爱笑的女孩儿运气不会太差”。我想这句话,大概不全。因为我也爱笑,特爱傻笑。
我嘲笑过自己的青春,傻笑着过完了我最好的时光,留下的,却是一句——“你居然也是我们班的?”
2.
翻开小学、初中、高中乃至大学的毕业合照,我似乎成功拍摄出了一部长残纪录片。我的艺术照也截止到了小学二三年级的那版,之后,我再没踏进过照相馆半步,除了拍一寸证件照。
我不爱照相。
不对,我爱照相,可我不喜欢照得不好看的我。
因为我脸大,很容易就被照得不好看。
所以,我就不爱照相了。
我也不爱与陌生人接触,因为我怕被拒绝。
但我很羡慕朋友多的人。
我越怕,圈子就越小,环境就越闭塞,我就越内敛。于是,我把自己要长成美女的梦想,变更成为,要长成有涵养的气质女性。
3.
我就是一个不倒翁。我不敢主动伸手,去拥抱一个陌生人。因为我怕被推开,我会在内心假设对方的各种想法,想得太多了,对方也早就走远了。
我心防重,门槛高,剪头发只认一家店面,剪了七八年,才刚刚可以和理发师勉强开一两个小玩笑。
我给自己的这个毛病,起了个很社会的名字,叫——陌生人交流障碍症。我没有百度查过,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说法。
但我很害怕周转环境,害怕要重新适应,所以哪怕这家理发店搬家了,每次去剪头发要坐地铁一个小时,我都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就像我和他,虽然只在一起短短的一学年。但我却单身至今,不嫁他人。
主要是,我现在也找不到他人可嫁……
手指划过高一军训大合照,眼睛却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人群中最亮的一颗星。
他好看,哪怕在这种最容易照残的合照里,都这么好看。他笑起来好看,不笑也好看,站姿好看,坐姿也好看,身材好看,学习也好看,他就是这么一个怎么看都好看的人。
我和他,初中同班,高中也同班,但他高一结束就走了。远飞他乡,飞往大洋彼岸,神秘的澳大利亚去了。
说起来,我和他真正接触,也只有高一这短短的一个学年。
记得高中开学的自我介绍,只有我和他是同一所初中考来的,所以一下课,他就热情满满地跑过来问我初中几班。
那是我第一次被他搭讪,梦里的阳光男神顷刻间披云而下,就这么近距离地站在了我面前。
我说,我是初中一班的,咱俩同班。
他诧异,嘴巴张得特别大,夸张地说,你居然也是我们班的?我怎么都没印象呢?
我笑笑,大概也只能笑笑了,说可能我没什么存在感吧。而且我一直坐第一排,平时也接触不太到后几排的同学。
而且我成绩中游,不好不坏,要不是中考当天踩了狗屎运——前一天背的作文居然中奖了,我大概也没可能跟你考到同一所学校。当然后面这些话,都是我脑补的,是无声的。
他听完,也跟着我傻笑起来。虽然同样是傻笑,但他却那么好看。
他站我面前,个子很高,像棵树一样,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几乎都被他给遮挡了,光影只能从他身侧倾泻,像是天然滤镜,给他镀了一层耀眼的光边。
“真好看。”我居然不自觉就说了出来。
“什么真好看?”
我突然静音了,意识突然回归了,我居然傻缺到把脑补的话给说出来了。
“我,是说,咱们新校服真好看。”我翻了翻校服领口,有点尴尬慌神。
“还可以吧。高中变成黑白色了,总比初中那个紫不拉几的强多了。”
“是啊。是啊。”我抬眼看他,正巧他也低头看我。眼神交汇的那一刻,我笑着让眼球绕着空气转了一周又一周,无处落脚。
“老同学,以后就请多多关照了。毕竟咱俩同过班,交情肯定比别人要铁得多!以后互相帮助。哦对了,我留个电话,方便吗?”
这就是我唯一一次被异性搭讪并成功被要到电话的经历了,至今历历在目。
4.
手机嗡嗡的在地板上震动着,我从初中照片里抬起了头。
“喂,叔?”我看见屏幕上闪烁着大叔两个字,她并不是我叔,而是我高中同学,就坐我正后面第二排。
“亲,你手机又静音了是不是?都给你打仨电话了!”
“你也知道我就这个臭毛病。怎么叔?什么事儿?”我确实有手机静音这个毛病,手机常年不开铃声,玩游戏也常年静音,当然音乐类游戏还是会开声音的。
“出来,大悦城。高中同学聚会。不许不行。”大叔略带威胁的语气,后面没说的半句,大概可以意会为——不行就绝交。
我拿开手机,看了眼屏幕,问:“现在?”现在已经傍晚了,我缅怀青春居然缅怀到太阳落山,真是岁月匆匆啊。
“你群消息也都静音了是吧??快点吧,现在,Bali,出门打车,我现在在排队呢,大桌还得等23桌。这家馆子也忒火了。”
“什么馆子啊?”我问。
“成双成对。”大叔回。
5.
高一时,他对我说,你名字可真好听。
“为什么?”我问。
“你看啊,你姓程,叫双双。乘就已经是倍数了,双双又是double。看来你是生活在了一个指数的空间里。程双双,那就是六次方啊,sixth power。”
“我爸妈数学一般,估计没想这么远。”我摆摆手,解释说,“我爸姓程,我妈名字里带了一个程字,所以结合在一起,就起了这个名字。”
“啊——寓意着,成双成对啊!结二人之长,孕育出一个带着祝福而来的下一代。”他大概解释上瘾了,给我带了很多高帽子。
“那样的话,他俩可能功力不到家,我没能达成所愿。”我是开着玩笑,但折射进他满是认真的眼睛里就略显滑稽。
“你很好啊,从你的名字里就能感受出,你的父母嫁给了爱情。你的家庭这么幸福,干嘛还要在我面前自嘲。炫耀吗?”
这是我头一次听到他说话里夹杂一些反讽的尖锐。也不能算尖锐吧。大概就是平时太阳光的他,偶尔站在阴影里,让我有点手足无措。
其实这都是视觉盲点造成的。站在灯下,就以为这个世界是明亮的。站在树下,就以为此时此刻是不晒的。站在他面前,就以为他的天地,都是完美无缺的。
6.
等我收拾利索,打车到了大悦城,大叔发微信告我,让我在外面水铺买几杯奶茶,说这家馆子除了酒水就只有酸梅汤和冰镇可乐了。她最爱的蜜桃奶绿,让我务必带给她。
成双成对在大悦城五楼,我索性坐了直梯,打算去五楼买喝的。
就在电梯快关上那一刻,我隐约看到电梯外面走来一人,头顶带光。但架不住电梯门合上太早,他搭不上来。
电梯上来很慢,周末晚上的商场,人来人往,直梯几乎每层都停。
我随意找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水铺,买了几杯奶茶,买了几杯鲜果饮,拎满袋子去找大叔汇合。
成双成对这家馆子,我在路上搜了一下,时下排名第一的融合菜馆,是从北京开过来的分店,果然是从首都来的,拥挤程度都如出一辙,让我们这些小地方的人无比恐慌。
刚过了拐弯路口,我就看到了前面黑压压排队的人群。大屏幕滚动着餐馆的宣传菜单,一幅幅令人食指大动的菜品介绍,摆明了就是要圈住那些恐惧排队但更恐惧吃不到美食的馋虫。
“大叔!”我一眼就看到了穿着粉粉嫩嫩,站在排号机前的大叔。
“啊——”就在大叔要回头时,餐馆大屏幕出现了C129号桌请您就餐的字样。
“啊,到号了,终于到号了。”大叔喜悦至极,回头望我时,大叫出声,“啊——”
“寻常!”大叔一伸手,朝我身后喊去。
7.
他叫寻常。初中时,我还很是好奇这个名字,难不成他家父母希望自己未来的孩子是个寻常百姓?但偏偏这个寻常百姓却拥有龙凤之姿。
后来通过乡下的表姑,我学到了一个新知识,叫“贱名好养活”。表姑告我,你看乡下的孩子,都叫什么狗蛋,二虎的,名字普通一点,鬼神就少降些灾难给你。只要孩子顺顺利利健健康康的长大,其他的都不是什么大事了。起名字千万别起太大,太大的名字压在身上,会吸取孩子的精力,有些人瘦弱降不住名字,反倒会引来灾祸。
我总结下来,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名字起太大,老天就觉得你是未来要成大事的,所以提前会派出很多关卡来考验你,九九八十一难嘛,总能磨练出新一代铁人!相反来说,名字简单的人,太没存在感,老天就没空管你,放任自由了。
我猜想,他父母在名字上让他一帆风顺了。但我名字也挺简单的,怎么没见我乘风破浪呢?
等后来上了高中,关系熟络一些,有一天我就问他,你的名字有什么说法吗?
“难道你没有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吗?”
我疑惑,“看过啊,那个不是初中必读的课外读物吗?但就你这名字长度,不太像从这本书里出来的。”
“里面最有名的话,怎么说来着?”他闭了几秒钟的眼睛,沉思回答,“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等待着他的继续解答。
“我爸妈是想让我记住当下,哪怕是件寻常小事。不要等错过了,才开始后悔当初的任意而为。就,咱们这学期发的语文选修古诗词里,纳兰容若不是有首词,最后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为了他那句,当时只道是寻常,我从今往后疯狂迷恋上了纳兰容若这个词人,这都是后话。
可当他说哪怕是件寻常小事也要记下时,我特想问一声,为什么初中三年,你没能记住我这个人呢?
8·
我曾幻想过无数个和他重逢的场面,却没有一个是现在这样的。
我左右手拎满了装水的兜子,撑开两个小臂,像把打开的雨伞,立在黑压压的人群中间,遗世独立。
寻常站在人群外围,身上穿着宽松帅气的白T,还有一条浅色直筒的牛仔裤。不要问我白T有什么帅气不帅气的区别。
区别很大!主要看穿着的对象是不是帅气。
岁月到底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让他变得更成熟,更稳重,更迷人了。
曾经的寻常是个好看的小男生,现在的寻常就变成了一个帅气的大男人!
“嗨!小双!”寻常一手插兜,一手朝我打招呼,露出了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没有阳光照射,我也能自动的在他身后滤化出光影效果。
“嗨!寻常。”我也想抬起手,但水杯的重量提醒了我这个动作的不可完成性,我转而微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一直就在中国,大学以侨胞的身份考去了首都。上个月刚研究生毕业。”
我看着他的笑容,此刻觉得异常耀眼,就像白炽灯光晃了我的视网膜,我只觉得眼睛酸酸胀胀的,不太舒服。但我又不能闭眼,因为寻常站在对面冲我微笑,我找不到闭眼的理由。
我一直就在中国。
耳朵里“嗡”的声音越来越大,我想我犯耳鸣了。这样真不好。我会听不见别人跟我说的话了,这样,会显得我很没有礼貌。
我一直就在中国。
我可以忍住眼睛的不舒服,耳朵的不适应,但我怎么也忍不住心里的苦闷,就是氧气不再供应的憋屈,我加速了喘息的频率也得不到任何缓解。
心,真的痛了。
我一直以为是大洋的距离,隔断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原来,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距离,有的仅仅是那一学年的寻常小事。
——不倒翁
1.
在玩具库存总量最为丰富,但生日蜡烛却怎样也突破不了两位数时,有个家伙,小孩子们肯定不会陌生。
那是一个拥有梨形身材,腿短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没有脖子,没有下巴,没有法令纹的趴趴鼻老翁。长相不好看也就算了,作为玩具却不能自动自主自觉地去哄小主人开心。要是没人搭理它,它就可以不吃不喝不哭不闹不打把势,如此沉默到天荒地老。
我在此,并不是想声讨一个玩具的虚晃度日,只是想介绍一下我自己——程双双,一个25岁过了快一年,眼瞅着就要奔30的新新剩女,就是这样一个拥有着不倒翁特性的——悲惨剩女。
我长相普通,圆脸,脸上有点儿不知道算是婴儿肥还是算单纯肥的肉肉。鼻子不大,嘴也不大,唯一大的是眼睛。所以我照镜子时,只会框住自己的眼睛,从这个视角出发,去幻想着镜子里的女人有多么漂亮、美丽、纯粹!毕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既然我的窗户是落地玻璃,可想而知,我的心灵怎么着也得是个五十多平的大偏单!
不知道是从哪年开始流传一句“爱笑的女孩儿运气不会太差”。我想这句话,大概不全。因为我也爱笑,特爱傻笑。
我嘲笑过自己的青春,傻笑着过完了我最好的时光,留下的,却是一句——“你居然也是我们班的?”
2.
翻开小学、初中、高中乃至大学的毕业合照,我似乎成功拍摄出了一部长残纪录片。我的艺术照也截止到了小学二三年级的那版,之后,我再没踏进过照相馆半步,除了拍一寸证件照。
我不爱照相。
不对,我爱照相,可我不喜欢照得不好看的我。
因为我脸大,很容易就被照得不好看。
所以,我就不爱照相了。
我也不爱与陌生人接触,因为我怕被拒绝。
但我很羡慕朋友多的人。
我越怕,圈子就越小,环境就越闭塞,我就越内敛。于是,我把自己要长成美女的梦想,变更成为,要长成有涵养的气质女性。
3.
我就是一个不倒翁。我不敢主动伸手,去拥抱一个陌生人。因为我怕被推开,我会在内心假设对方的各种想法,想得太多了,对方也早就走远了。
我心防重,门槛高,剪头发只认一家店面,剪了七八年,才刚刚可以和理发师勉强开一两个小玩笑。
我给自己的这个毛病,起了个很社会的名字,叫——陌生人交流障碍症。我没有百度查过,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说法。
但我很害怕周转环境,害怕要重新适应,所以哪怕这家理发店搬家了,每次去剪头发要坐地铁一个小时,我都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就像我和他,虽然只在一起短短的一学年。但我却单身至今,不嫁他人。
主要是,我现在也找不到他人可嫁……
手指划过高一军训大合照,眼睛却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人群中最亮的一颗星。
他好看,哪怕在这种最容易照残的合照里,都这么好看。他笑起来好看,不笑也好看,站姿好看,坐姿也好看,身材好看,学习也好看,他就是这么一个怎么看都好看的人。
我和他,初中同班,高中也同班,但他高一结束就走了。远飞他乡,飞往大洋彼岸,神秘的澳大利亚去了。
说起来,我和他真正接触,也只有高一这短短的一个学年。
记得高中开学的自我介绍,只有我和他是同一所初中考来的,所以一下课,他就热情满满地跑过来问我初中几班。
那是我第一次被他搭讪,梦里的阳光男神顷刻间披云而下,就这么近距离地站在了我面前。
我说,我是初中一班的,咱俩同班。
他诧异,嘴巴张得特别大,夸张地说,你居然也是我们班的?我怎么都没印象呢?
我笑笑,大概也只能笑笑了,说可能我没什么存在感吧。而且我一直坐第一排,平时也接触不太到后几排的同学。
而且我成绩中游,不好不坏,要不是中考当天踩了狗屎运——前一天背的作文居然中奖了,我大概也没可能跟你考到同一所学校。当然后面这些话,都是我脑补的,是无声的。
他听完,也跟着我傻笑起来。虽然同样是傻笑,但他却那么好看。
他站我面前,个子很高,像棵树一样,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几乎都被他给遮挡了,光影只能从他身侧倾泻,像是天然滤镜,给他镀了一层耀眼的光边。
“真好看。”我居然不自觉就说了出来。
“什么真好看?”
我突然静音了,意识突然回归了,我居然傻缺到把脑补的话给说出来了。
“我,是说,咱们新校服真好看。”我翻了翻校服领口,有点尴尬慌神。
“还可以吧。高中变成黑白色了,总比初中那个紫不拉几的强多了。”
“是啊。是啊。”我抬眼看他,正巧他也低头看我。眼神交汇的那一刻,我笑着让眼球绕着空气转了一周又一周,无处落脚。
“老同学,以后就请多多关照了。毕竟咱俩同过班,交情肯定比别人要铁得多!以后互相帮助。哦对了,我留个电话,方便吗?”
这就是我唯一一次被异性搭讪并成功被要到电话的经历了,至今历历在目。
4.
手机嗡嗡的在地板上震动着,我从初中照片里抬起了头。
“喂,叔?”我看见屏幕上闪烁着大叔两个字,她并不是我叔,而是我高中同学,就坐我正后面第二排。
“亲,你手机又静音了是不是?都给你打仨电话了!”
“你也知道我就这个臭毛病。怎么叔?什么事儿?”我确实有手机静音这个毛病,手机常年不开铃声,玩游戏也常年静音,当然音乐类游戏还是会开声音的。
“出来,大悦城。高中同学聚会。不许不行。”大叔略带威胁的语气,后面没说的半句,大概可以意会为——不行就绝交。
我拿开手机,看了眼屏幕,问:“现在?”现在已经傍晚了,我缅怀青春居然缅怀到太阳落山,真是岁月匆匆啊。
“你群消息也都静音了是吧??快点吧,现在,Bali,出门打车,我现在在排队呢,大桌还得等23桌。这家馆子也忒火了。”
“什么馆子啊?”我问。
“成双成对。”大叔回。
5.
高一时,他对我说,你名字可真好听。
“为什么?”我问。
“你看啊,你姓程,叫双双。乘就已经是倍数了,双双又是double。看来你是生活在了一个指数的空间里。程双双,那就是六次方啊,sixth power。”
“我爸妈数学一般,估计没想这么远。”我摆摆手,解释说,“我爸姓程,我妈名字里带了一个程字,所以结合在一起,就起了这个名字。”
“啊——寓意着,成双成对啊!结二人之长,孕育出一个带着祝福而来的下一代。”他大概解释上瘾了,给我带了很多高帽子。
“那样的话,他俩可能功力不到家,我没能达成所愿。”我是开着玩笑,但折射进他满是认真的眼睛里就略显滑稽。
“你很好啊,从你的名字里就能感受出,你的父母嫁给了爱情。你的家庭这么幸福,干嘛还要在我面前自嘲。炫耀吗?”
这是我头一次听到他说话里夹杂一些反讽的尖锐。也不能算尖锐吧。大概就是平时太阳光的他,偶尔站在阴影里,让我有点手足无措。
其实这都是视觉盲点造成的。站在灯下,就以为这个世界是明亮的。站在树下,就以为此时此刻是不晒的。站在他面前,就以为他的天地,都是完美无缺的。
6.
等我收拾利索,打车到了大悦城,大叔发微信告我,让我在外面水铺买几杯奶茶,说这家馆子除了酒水就只有酸梅汤和冰镇可乐了。她最爱的蜜桃奶绿,让我务必带给她。
成双成对在大悦城五楼,我索性坐了直梯,打算去五楼买喝的。
就在电梯快关上那一刻,我隐约看到电梯外面走来一人,头顶带光。但架不住电梯门合上太早,他搭不上来。
电梯上来很慢,周末晚上的商场,人来人往,直梯几乎每层都停。
我随意找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水铺,买了几杯奶茶,买了几杯鲜果饮,拎满袋子去找大叔汇合。
成双成对这家馆子,我在路上搜了一下,时下排名第一的融合菜馆,是从北京开过来的分店,果然是从首都来的,拥挤程度都如出一辙,让我们这些小地方的人无比恐慌。
刚过了拐弯路口,我就看到了前面黑压压排队的人群。大屏幕滚动着餐馆的宣传菜单,一幅幅令人食指大动的菜品介绍,摆明了就是要圈住那些恐惧排队但更恐惧吃不到美食的馋虫。
“大叔!”我一眼就看到了穿着粉粉嫩嫩,站在排号机前的大叔。
“啊——”就在大叔要回头时,餐馆大屏幕出现了C129号桌请您就餐的字样。
“啊,到号了,终于到号了。”大叔喜悦至极,回头望我时,大叫出声,“啊——”
“寻常!”大叔一伸手,朝我身后喊去。
7.
他叫寻常。初中时,我还很是好奇这个名字,难不成他家父母希望自己未来的孩子是个寻常百姓?但偏偏这个寻常百姓却拥有龙凤之姿。
后来通过乡下的表姑,我学到了一个新知识,叫“贱名好养活”。表姑告我,你看乡下的孩子,都叫什么狗蛋,二虎的,名字普通一点,鬼神就少降些灾难给你。只要孩子顺顺利利健健康康的长大,其他的都不是什么大事了。起名字千万别起太大,太大的名字压在身上,会吸取孩子的精力,有些人瘦弱降不住名字,反倒会引来灾祸。
我总结下来,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名字起太大,老天就觉得你是未来要成大事的,所以提前会派出很多关卡来考验你,九九八十一难嘛,总能磨练出新一代铁人!相反来说,名字简单的人,太没存在感,老天就没空管你,放任自由了。
我猜想,他父母在名字上让他一帆风顺了。但我名字也挺简单的,怎么没见我乘风破浪呢?
等后来上了高中,关系熟络一些,有一天我就问他,你的名字有什么说法吗?
“难道你没有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吗?”
我疑惑,“看过啊,那个不是初中必读的课外读物吗?但就你这名字长度,不太像从这本书里出来的。”
“里面最有名的话,怎么说来着?”他闭了几秒钟的眼睛,沉思回答,“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等待着他的继续解答。
“我爸妈是想让我记住当下,哪怕是件寻常小事。不要等错过了,才开始后悔当初的任意而为。就,咱们这学期发的语文选修古诗词里,纳兰容若不是有首词,最后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为了他那句,当时只道是寻常,我从今往后疯狂迷恋上了纳兰容若这个词人,这都是后话。
可当他说哪怕是件寻常小事也要记下时,我特想问一声,为什么初中三年,你没能记住我这个人呢?
8·
我曾幻想过无数个和他重逢的场面,却没有一个是现在这样的。
我左右手拎满了装水的兜子,撑开两个小臂,像把打开的雨伞,立在黑压压的人群中间,遗世独立。
寻常站在人群外围,身上穿着宽松帅气的白T,还有一条浅色直筒的牛仔裤。不要问我白T有什么帅气不帅气的区别。
区别很大!主要看穿着的对象是不是帅气。
岁月到底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让他变得更成熟,更稳重,更迷人了。
曾经的寻常是个好看的小男生,现在的寻常就变成了一个帅气的大男人!
“嗨!小双!”寻常一手插兜,一手朝我打招呼,露出了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没有阳光照射,我也能自动的在他身后滤化出光影效果。
“嗨!寻常。”我也想抬起手,但水杯的重量提醒了我这个动作的不可完成性,我转而微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一直就在中国,大学以侨胞的身份考去了首都。上个月刚研究生毕业。”
我看着他的笑容,此刻觉得异常耀眼,就像白炽灯光晃了我的视网膜,我只觉得眼睛酸酸胀胀的,不太舒服。但我又不能闭眼,因为寻常站在对面冲我微笑,我找不到闭眼的理由。
我一直就在中国。
耳朵里“嗡”的声音越来越大,我想我犯耳鸣了。这样真不好。我会听不见别人跟我说的话了,这样,会显得我很没有礼貌。
我一直就在中国。
我可以忍住眼睛的不舒服,耳朵的不适应,但我怎么也忍不住心里的苦闷,就是氧气不再供应的憋屈,我加速了喘息的频率也得不到任何缓解。
心,真的痛了。
我一直以为是大洋的距离,隔断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原来,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距离,有的仅仅是那一学年的寻常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