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归要带走的东西其实并不多,离开几个月,其实最担心的是他屋里的医书古籍受潮落尘。
里面将近五分之一的手抄本被他重新整理了一遍,还有一部分没有动,这些都是他一点一点从民间搜集回来的。
有没落的医学家族流传下来的《疑难杂病论方》、有《伤寒病论述》、《黄氏医源》等等。这些东西都是民间的中医,道医留下来的宝贝,是中医的经验之谈。
年代久远的,有上百年的,纸张磨损的厉害,一翻就碎,需要一点点修复着来整理。
近十年的也有很多,像是黄纪元从医多年留下了很多看诊记录,需要整理,本来以为要压箱底蒙尘,到后来到何云归这里,算是找到了归宿。
宋丽华看着满屋子书架上的陈书,一脸的欣慰,她觉得自己也算对得起老何家,给了他们一个传承家族中医的后代。
近些年,何云归手里的钱,全部用来收购这些“中医药文书”了,他求学以来,没有老老实实回家继承医馆,就是为了不闭门造车,让中医传承下去。
所以他博士毕业以后,在中医研究院参与药草种植、配方研究,然后在医院坐诊,后来又去中医大授课,忙的乐在其中。
宋丽华觉得何云归,生来是完成何家中医传承的使命,嘴上不着急他的婚姻状况,怕他被世俗带上枷锁,尊重他的一切选择,但是看到他突然开窍,找了女朋友有可能还会结婚,觉得肯定是出现了奇迹。
看吧,连何云归的父母都觉得,这个孩子与众不同的不同于寻常,也不拿他当寻常人看。
后来,合欢去工作,遇到了很多人,他们想找中医调理身体,发现合欢这个人脉,从而对何云归很感兴趣,随之看见很多医学著作上都有他的署名,看见他发表了上百篇中医学论文,都叹为观止。
何云归调理过的案例遍布全国各地,很多人慕名来挂他的门诊,找他的联系方式,合欢看着他为患者开方把脉的时候,觉得他特别帅。
合欢工作后,有时遇见何云归来接她,碰到同事,大家都觉得活的专家在现实生活中挺难遇到的,想趁机薅个羊毛的时候。
合欢替他说,“我家大夫会很多东西,他不止会把脉抓药,炖的汤老香了,还会打麻将哦!”
她不想让他被世俗的枷锁困住,只想他是个平常幸福的人。
然后大家看着面前手指修长细软,面向十分高深莫测的何云归,都难以想象,他在家里洗手作羹汤居家好男人模样。
合欢是第一次来何云归的私人住处,她觉得挺奇怪的,刚进来就觉得这里的气息熟络的好像,她来过了好多次一样。
她看了一眼何云归眼里稍纵即逝的意外,然后何云归看着那张银行卡,淡淡道,“我不需要,我这里的钱足够了。”
宋丽华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合欢,想到什么,没再说什么把卡收进了包里。
随即,她抿了一口面前杯子里的水,他们之间的交流从来都是简单明了,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从来都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需求,然后尊重对方,这种默契自然而然刻进了他们的生活里。
白瑾夏是典型的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孩,行为表达方式都很注重自我,可爱的自然大方,合欢总觉得这样一个在外人眼里人畜无害的女孩身上,有着很大的能量磁场。
很快,白瑾夏眼睛眨巴眨巴新奇地看着合欢,又看了一眼何云归,转头对宋丽华说,“小姨,我就说哥哥肯定不会孤独终老的,是不是我赢了,你带我去吃A市那家最正宗的西餐!”
宋丽华无奈地笑笑,把水杯放在桌子上,然后把手上的一只白玉镯取了下来,顺势戴在了合欢手腕,刚好和香珠在一只手腕。
看着那串香珠,宋丽华眼神一亮,抬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何云归。
“欢欢呐,第一次见面,阿姨没有带什么东西,这个手镯跟了我很多年,算是见面礼,你看多好看!”
合欢在宋丽华的热情里,险些没有招架得住,总觉得太顺利了一些,显得有些不够戏剧性。
她看了一眼手上的镯子,总觉得发展太快,缓缓道,“阿姨,这个……”
“收着吧…”何云归打断了她后面的话,一脸惬意道,“妈的心意!”
白瑾夏打趣,“戴上可就是我哥哥的人喽!”
合欢看了白瑾夏一眼,把手收了回来,何云归却接道,“好了,她是顾合欢,不是谁的人……”
何云归总有办法,在合欢毫无防备的时候,从她心里在她加盖的城楼里翻墙而入。
最终合欢盛情难却,收了见面礼,白瑾夏不满道,“哥哥,你也太不解风情了……”
何云归没回答,他看了一眼合欢,两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宋丽华点了点头,然后看向白瑾夏,“夏夏,我们该回去了,明天下午还要给学生排练……”
宋丽华创办了民族舞剧院,收了很多名学生,她忙得与何云归很少碰面,不过与何空青却是每周三次在一起吃晚饭,或者见一面,多年形成了规矩,两人都在自己热爱的职业里扎根忙碌。
尽管两人的职业看样子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但是却十分有共同语言,何空青年轻的时候本来是个挺古板又老派的人,但是奈何不了宋丽华热情似火,百炼钢遇到绕指柔,外加上宋丽华喜欢有学术气息才华的男生,她也给何空青枯燥的学术生活注入了色彩,两人互相欣赏着,就这样的情感,二人相携走过了大半辈子。
何云归可能大概跟着祖父生活的比较久,接触的夫妻模式比较传统,有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挺加入不到这个家庭的。
他小时候逢年过节,看着别人一家闹闹腾腾的场景,说实话是有些羡慕的,人们总是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产生觊觎。
等到送走两人以后,何云归才算舒了一口气,他关了门,转瞬间屋子里静的可怕。
合欢的心扑通扑通跳的很快,何云归的眼神在周围转了一圈,两人突然尴尬了起来。
合欢转了转手上的白玉手镯,试探着开口,“要收什么东西?”
何云归看了一下挂钟,“很晚了……”
他说完合欢顿了一下,他才又问,“你饿不饿?”
这是什么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不过合欢发现他有些局促的样子,还挺有意思。
“不饿,和昭昭吃过了!”
何云归呼出了一口气,突然想到什么,“你记住房子密码434826。”
他说完合欢盯着他,一脸疑惑,很快他补充,“我走了,你来看家。”
合欢继续看着他,终于忍不住了问,“何先生,你未免对我太过放心了……”
这房子的价格没有八位数,也有七位数,更何况这还有一屋子他收藏的宝贝。
不过显然何云归对于合欢的话,十分不解,他不觉得自己有哪些不妥的地方。
他问,“不放心什么…”
合欢看着他脸上带着茫然的表情,笑笑,“没什么,我好像来过这里一样,这里的气息很熟悉…”
“是吗?”
何云归不解,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走到书架将几本中医理论书拿出来,放在了背包里,有几本还是全英文的翻译。
合欢回,“有点像水云镇的味道。”
后来合欢回想起两人第一次独处的场景,她问,“咱俩第一次独处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何云归认真地回忆,想了很久回答,“在想一般情侣确定关系后,下一步应该如何发展,毕竟我是一个成年男人!”
合欢看着他狡黠的眼神,双手环抱做防御状,愤愤道,“我就知道天下的男人都一个样……”
何云归好笑地看着她,开始自顾自的解上衣的扣子,然后将无名指的戒指拧了下来,丢到沙发旁的茶几上,缓缓道,“那真是诬赖我了,不过现在我是那样想的……”
合欢吞咽着口水,看着面前“身段颇好”的男人,好风光一览无余,缓缓道,“作为已婚人士,我确实应该有权利要求你配合我行使相应的权益……”
何云归看着面前的人,一脸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情,突然笑出了声,俯身吻了一下她,温热的气息从她的脖颈,转移在她耳边缓缓道,“你想要我怎么配合你……”
何云归的声音很温和,在此等场合说出来十分令人羞耻,这一声说出来,合欢差点没有命,脸刷的一下子红了起来,没办法她总是试图占上风的时候,被他反撩,男人好像天生会哄女人开心。
两人身经百战,了解对方的喜好,成为最亲密无间的人,合欢也记不得多少次,被他一句话哄的晕头转向,然后被吃干抹净,最后醉倒在他的温柔乡。
然后事后醒来,听他说,“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何云归谈恋爱不是很有天赋,他笨拙又真诚,刚谈恋爱的时候,两人都挺手足无措的。
那天晚上十一点,两人还在相视无言,合欢坐在沙发上,右手不停地盘着左手上的香珠,终于在喝了第二杯水的时候,她忍不住了。
何云归正在归整他的书架,回头看了一眼蹑手蹑脚的合欢,他叫住了她,“困吗?”
合欢一下子定在看那里,回头看了他一眼,“还好!”
“今晚你睡房间,我在客厅。”他沉默了一下,突然想到什么,笑道,“明天就要走了,想和你多待一会儿,这种感觉很奇怪,看不见你,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里面将近五分之一的手抄本被他重新整理了一遍,还有一部分没有动,这些都是他一点一点从民间搜集回来的。
有没落的医学家族流传下来的《疑难杂病论方》、有《伤寒病论述》、《黄氏医源》等等。这些东西都是民间的中医,道医留下来的宝贝,是中医的经验之谈。
年代久远的,有上百年的,纸张磨损的厉害,一翻就碎,需要一点点修复着来整理。
近十年的也有很多,像是黄纪元从医多年留下了很多看诊记录,需要整理,本来以为要压箱底蒙尘,到后来到何云归这里,算是找到了归宿。
宋丽华看着满屋子书架上的陈书,一脸的欣慰,她觉得自己也算对得起老何家,给了他们一个传承家族中医的后代。
近些年,何云归手里的钱,全部用来收购这些“中医药文书”了,他求学以来,没有老老实实回家继承医馆,就是为了不闭门造车,让中医传承下去。
所以他博士毕业以后,在中医研究院参与药草种植、配方研究,然后在医院坐诊,后来又去中医大授课,忙的乐在其中。
宋丽华觉得何云归,生来是完成何家中医传承的使命,嘴上不着急他的婚姻状况,怕他被世俗带上枷锁,尊重他的一切选择,但是看到他突然开窍,找了女朋友有可能还会结婚,觉得肯定是出现了奇迹。
看吧,连何云归的父母都觉得,这个孩子与众不同的不同于寻常,也不拿他当寻常人看。
后来,合欢去工作,遇到了很多人,他们想找中医调理身体,发现合欢这个人脉,从而对何云归很感兴趣,随之看见很多医学著作上都有他的署名,看见他发表了上百篇中医学论文,都叹为观止。
何云归调理过的案例遍布全国各地,很多人慕名来挂他的门诊,找他的联系方式,合欢看着他为患者开方把脉的时候,觉得他特别帅。
合欢工作后,有时遇见何云归来接她,碰到同事,大家都觉得活的专家在现实生活中挺难遇到的,想趁机薅个羊毛的时候。
合欢替他说,“我家大夫会很多东西,他不止会把脉抓药,炖的汤老香了,还会打麻将哦!”
她不想让他被世俗的枷锁困住,只想他是个平常幸福的人。
然后大家看着面前手指修长细软,面向十分高深莫测的何云归,都难以想象,他在家里洗手作羹汤居家好男人模样。
合欢是第一次来何云归的私人住处,她觉得挺奇怪的,刚进来就觉得这里的气息熟络的好像,她来过了好多次一样。
她看了一眼何云归眼里稍纵即逝的意外,然后何云归看着那张银行卡,淡淡道,“我不需要,我这里的钱足够了。”
宋丽华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合欢,想到什么,没再说什么把卡收进了包里。
随即,她抿了一口面前杯子里的水,他们之间的交流从来都是简单明了,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从来都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需求,然后尊重对方,这种默契自然而然刻进了他们的生活里。
白瑾夏是典型的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孩,行为表达方式都很注重自我,可爱的自然大方,合欢总觉得这样一个在外人眼里人畜无害的女孩身上,有着很大的能量磁场。
很快,白瑾夏眼睛眨巴眨巴新奇地看着合欢,又看了一眼何云归,转头对宋丽华说,“小姨,我就说哥哥肯定不会孤独终老的,是不是我赢了,你带我去吃A市那家最正宗的西餐!”
宋丽华无奈地笑笑,把水杯放在桌子上,然后把手上的一只白玉镯取了下来,顺势戴在了合欢手腕,刚好和香珠在一只手腕。
看着那串香珠,宋丽华眼神一亮,抬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何云归。
“欢欢呐,第一次见面,阿姨没有带什么东西,这个手镯跟了我很多年,算是见面礼,你看多好看!”
合欢在宋丽华的热情里,险些没有招架得住,总觉得太顺利了一些,显得有些不够戏剧性。
她看了一眼手上的镯子,总觉得发展太快,缓缓道,“阿姨,这个……”
“收着吧…”何云归打断了她后面的话,一脸惬意道,“妈的心意!”
白瑾夏打趣,“戴上可就是我哥哥的人喽!”
合欢看了白瑾夏一眼,把手收了回来,何云归却接道,“好了,她是顾合欢,不是谁的人……”
何云归总有办法,在合欢毫无防备的时候,从她心里在她加盖的城楼里翻墙而入。
最终合欢盛情难却,收了见面礼,白瑾夏不满道,“哥哥,你也太不解风情了……”
何云归没回答,他看了一眼合欢,两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宋丽华点了点头,然后看向白瑾夏,“夏夏,我们该回去了,明天下午还要给学生排练……”
宋丽华创办了民族舞剧院,收了很多名学生,她忙得与何云归很少碰面,不过与何空青却是每周三次在一起吃晚饭,或者见一面,多年形成了规矩,两人都在自己热爱的职业里扎根忙碌。
尽管两人的职业看样子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但是却十分有共同语言,何空青年轻的时候本来是个挺古板又老派的人,但是奈何不了宋丽华热情似火,百炼钢遇到绕指柔,外加上宋丽华喜欢有学术气息才华的男生,她也给何空青枯燥的学术生活注入了色彩,两人互相欣赏着,就这样的情感,二人相携走过了大半辈子。
何云归可能大概跟着祖父生活的比较久,接触的夫妻模式比较传统,有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挺加入不到这个家庭的。
他小时候逢年过节,看着别人一家闹闹腾腾的场景,说实话是有些羡慕的,人们总是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产生觊觎。
等到送走两人以后,何云归才算舒了一口气,他关了门,转瞬间屋子里静的可怕。
合欢的心扑通扑通跳的很快,何云归的眼神在周围转了一圈,两人突然尴尬了起来。
合欢转了转手上的白玉手镯,试探着开口,“要收什么东西?”
何云归看了一下挂钟,“很晚了……”
他说完合欢顿了一下,他才又问,“你饿不饿?”
这是什么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不过合欢发现他有些局促的样子,还挺有意思。
“不饿,和昭昭吃过了!”
何云归呼出了一口气,突然想到什么,“你记住房子密码434826。”
他说完合欢盯着他,一脸疑惑,很快他补充,“我走了,你来看家。”
合欢继续看着他,终于忍不住了问,“何先生,你未免对我太过放心了……”
这房子的价格没有八位数,也有七位数,更何况这还有一屋子他收藏的宝贝。
不过显然何云归对于合欢的话,十分不解,他不觉得自己有哪些不妥的地方。
他问,“不放心什么…”
合欢看着他脸上带着茫然的表情,笑笑,“没什么,我好像来过这里一样,这里的气息很熟悉…”
“是吗?”
何云归不解,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走到书架将几本中医理论书拿出来,放在了背包里,有几本还是全英文的翻译。
合欢回,“有点像水云镇的味道。”
后来合欢回想起两人第一次独处的场景,她问,“咱俩第一次独处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何云归认真地回忆,想了很久回答,“在想一般情侣确定关系后,下一步应该如何发展,毕竟我是一个成年男人!”
合欢看着他狡黠的眼神,双手环抱做防御状,愤愤道,“我就知道天下的男人都一个样……”
何云归好笑地看着她,开始自顾自的解上衣的扣子,然后将无名指的戒指拧了下来,丢到沙发旁的茶几上,缓缓道,“那真是诬赖我了,不过现在我是那样想的……”
合欢吞咽着口水,看着面前“身段颇好”的男人,好风光一览无余,缓缓道,“作为已婚人士,我确实应该有权利要求你配合我行使相应的权益……”
何云归看着面前的人,一脸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情,突然笑出了声,俯身吻了一下她,温热的气息从她的脖颈,转移在她耳边缓缓道,“你想要我怎么配合你……”
何云归的声音很温和,在此等场合说出来十分令人羞耻,这一声说出来,合欢差点没有命,脸刷的一下子红了起来,没办法她总是试图占上风的时候,被他反撩,男人好像天生会哄女人开心。
两人身经百战,了解对方的喜好,成为最亲密无间的人,合欢也记不得多少次,被他一句话哄的晕头转向,然后被吃干抹净,最后醉倒在他的温柔乡。
然后事后醒来,听他说,“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何云归谈恋爱不是很有天赋,他笨拙又真诚,刚谈恋爱的时候,两人都挺手足无措的。
那天晚上十一点,两人还在相视无言,合欢坐在沙发上,右手不停地盘着左手上的香珠,终于在喝了第二杯水的时候,她忍不住了。
何云归正在归整他的书架,回头看了一眼蹑手蹑脚的合欢,他叫住了她,“困吗?”
合欢一下子定在看那里,回头看了他一眼,“还好!”
“今晚你睡房间,我在客厅。”他沉默了一下,突然想到什么,笑道,“明天就要走了,想和你多待一会儿,这种感觉很奇怪,看不见你,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