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之神[娱乐圈]作者:三春景。“朽木不可雕也,当花瓶都太木讷,导演是瞎吗?怎么让她演这个角色?”程程单纯热爱着表演,想要做演员。但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热爱的想要的不是一定会落到你手上就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样,她缺乏天赋。“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一点点天赋好吗?一点点就可以了,哪怕是给予那些天才之后剩下的一点点渣滓”女主小姐最终也没有等到上天给予的天赋,但她得到了别的。她的渴望足够强的话,她就像《土拨鼠之日》里的男主角一样,可以不断回档某一天。一个角色普通演员可以准备多久?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自己可以一直准备,直到自己变成她。进击的演员!百炼终成钢。年代电影白月光美人,热血桀骜真弹琴神配乐的乐队青春剧,音乐市场极端萎靡时的救世主天王,飒爽有力的打戏和飘逸仙气的威亚,逍遥大道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大女主仙侠,不想黑红不想撕逼不想打脸、只想口碑佛系隐身、有观众缘和明星气的传统作派。参加个晚会,模仿中森明菜的神级现场,都爽的不要不要的。当前娱乐圈,我们最想看到的场景(以前有现在无,外娱有内娱无),现实有这种明星你绝对会粉《高考之后》招生宣讲会,民办野鸡学校,为了招生去小地方搞宣传那种野鸡学校,学校根本不负责,就为了收学费,毕业是没出路的。以前还能骗一些人,现在人也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就学精了,只能去乡镇搞这种招生宣讲会。一个招生老师,一个母亲,一个父亲,两个学生,一次招生宣讲会结束之后,母亲带着女儿,父亲带着儿子留了下来,想要咨询更多。父亲认为这种野鸡学校不靠谱,是不愿意来的,但儿子已经不想复读了,只想随便找个学校读书,然后有个出路就是。母亲和女儿则不同,她们心底里宁愿相信这样的学校是个希望。五个人整理了一下各自角色,两个男生很快决定了谁是父亲,谁是儿子。招生老师在良心和金钱之间挣扎,孩子的期望、厌烦,家长的态度,程程扮演的是一个家庭贫困的农村女孩儿,高考成绩只有三百分出头,这个成绩根本报不上正经学校。父母对此的态度是,可以出去进厂打工,但如果她想再试试,家里也能咬牙供她复读一年。但她不想进厂,也不想复读,对前来招生的学校有想法。她的人生经历和这个角色差距太大了。她外公外婆都是大学老师,高级知识分子,爸爸妈妈经商。虽然爸爸妈妈意外早逝,但她的物质生活一直很充裕。她辛苦奋斗,是为了理想,是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这个农村女孩儿同,她也是想抓住理想。父亲没文化,年轻是常常外出的农民工,不过这两年身体不好,就只在家里务农了,另外农闲时还去镇上的砖厂打零工。母亲既要务农、包揽家务,还要承接村里一些承包户摘桔子、采棉花、洒农药等活儿承包户在农忙时都是要请人的,不然光靠自家人可忙不过来。而女孩儿本身呢,在条件不好的农村读小学,中学是在最近的镇子上读的。她不是那种心思不在书本上的学生,但在学校的成绩也就是不上不下。而镇上的中学,哪怕是成绩最好的学生,一般也就能上比较好的二本。程程其实觉得余静娅很没用。明明父母那么辛苦,自己也知道读书才是她这样的孩子的出路,却没有真正用功改变命运本来就不是简单的事!一边喊着改变命运,一边又不努力,这算什么?文科生,三百分出头?这够干什么!了解后才知道她有多天真一个小孩子,从小接触到的教育资源就不同,慢慢积累起来,差距就会越来越大!余静娅这样在小镇里读中学的考生,最好也就是二本。而大城市里的中学,哪怕不是重点中学,只要是像样一点的学校,学生上二本也就是普遍水准吧《蝴蝶》农村出身的中学女生怎么一步步堕落的父母外出务工,无人管教的女孩子,天不怕地不怕,比起怎么学也学不进去的书本,外面的世界看起来要有吸引力的多。于是,某个上课的日子,下午的课不上了,约上一个女同学,一起跑了,跑出了学校在的小镇。一张火车票,一个同乡过年时留下的地址,就是她们的目的地,也是堕落的预演。被骗、被摧残,最后毁灭《静夜思》世纪之交时一个诗人的挣扎。九十年代中早期,就是文艺、诗歌这些东西的回光返照了,那之后就一路下坡。身处在那个变化的时代,诗人的故事是很丰富、很戏剧的。“没关系,穷就穷吧,所有伟大的诗人都会受穷”主角作为一个诗人,已经被时代抛弃了。他可以选择及时抽身而退,去找一份普通的工作,回归普通人的生活,成为大众意义上对社会有贡献的一份子。但在找到工作后,他又忽然后悔了。在最后关头,他决定穷就穷吧,他还是想做一个诗人,以诗人的方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故事最后似乎是悲剧,因为主角成为了邻居亲戚眼里的不事生产者,是没用的人,即使是父母也嫌弃他。主角已经与自己和解了。他选择的路完全是自己选的,选择之前他也很清楚这条路是什么样的。其实世界上能与自己和解的人很少,主角已经比很多人幸福了世俗意义里,他的人生是悲剧,充满了失败。但生活是自己的,在主角自己眼里,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时常会与这个世界有一次小小的争吵。非常诗人化了《东京物语》平山老夫妻二人去到东京探望儿女们,中间经历了种种在最后,妻子富子在回到老家后匆匆去世,之前的那次旅行,见过了所有儿女,竟成了永别。京子这个角色是电影里平山夫妻的小女儿,还在上学,跟随老夫妻生活,和其他的哥哥姐姐们不同。纪子是京子的二嫂,不过京子的二哥早就去世了,所以纪子现在也是一个人生活。哥哥姐姐们都在母亲的葬礼后立刻离开了,他们还要工作,不能停留。而纪子却多留了一天,这个时候她也要走了这一幕中,京子在做去学校的准备,纪子走进房间,递给京子要去学校带的饭盒。两人自然而然发生了一场对话。京子向纪子抱怨哥哥姐姐们实在太自私了,他们过去很少关心爸爸妈妈,现在妈妈去世了,他们也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姐姐甚至在昨天晚上,刚刚结束葬礼的当天,就问她要妈妈的和服做纪念。说是做纪念,其实只是想分东西。和服又是非常贵的东西,女人们准备一套像样的,是为了在一些比较庄重的场合使用。拿走和服,其实和拿走母亲的贵重首饰一样。京子在抱怨了之后,纪子却很能体谅他人,向京子解释:这不是自私,至少不是单纯的自私。而是孩子长大之后就是会离开父母,组建自己的家庭,拥有自己的生活,大家渐行渐远更像是一种必然。“是吗?可是我不想变成那样。那样的话。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太没意思了。”纪子:“是。可是大家不都变成了那样吗?渐渐地变成那样。|那嫂子也会变吗?”程程的眼神里有迷茫,也有不可置信,更有一种很难察觉的接受《春蚕》一名支教女老师深入贫困山区,之后发生的种种故事。小珍和村子里的同龄人一样,她每天翻山越岭去上学,田地里劳作,偶尔幻想城市是什么样,也完全是课本里提到的只言片语。不过,也不能说小珍和她之前观察的小镇少女毫无干系了。本质上来说,她们都有对未来的迷茫,而且都很难意识到这种迷茫。而且小镇少女的那种平凡感,在小珍身上一样也是有的。不过,相比较完全平凡的小镇少女,小珍需要于平凡中见不平凡。生活在艰难的环境中,她得有一股劲儿。就像生长在贫瘠土地上的草木,和普通土地上,甚至温室里的花草,那是不一样的《谈情说爱》不是那种小情小爱,是强烈的迷醉感、欣快感,与诞生于南美的魔幻现实主义相呼应。唱的时候脚下踢踏,下半身的舞步既随意,又有标准的南美味儿,那种和狂欢、艺术、黑色幽默等等元素掺杂起来的味儿《一见钟情》“有一种爱叫做一见钟情,突如其来,清醒而笃定”音乐市场极端萎靡时的救世主天王, 内敛创作疯子创作型歌手夏喻,第一张专辑就卖了五十万张。沟通音乐成灵感。某地的民歌重新编曲做的。唱大山风景、唱民风民俗的,有着特殊的民族味道。但经过重新编排之后,要更有力量一些,因为那部电影就是女主角走出大山的励志故事。程程来演唱,力量没有那样强了,却又多了一种更有韧性的感觉,像是生命力过于强烈的勃勃生机,本身就像是强韧的藤蔓,伸出手去拽住听者的呼吸,是要叫人窒息的《致命游戏》关卫民,他的日常琐碎而普通,但观众就是觉得他身上会有故事发生事实也是这样,很快他就被牵扯进了接连不断的意外中。暗暗的,有一个人在针对他,要报复他,这个过程中,关卫民被玩弄于股掌之中,困兽犹斗。表演很好,节奏出色,动作片的质感扎实,悬疑感也塑造出来了。前半段,随着关卫民这个主角不断被折磨、打压,代入他视角的观众已经感觉拉满了!全靠几个动作场面里关卫民的反击,这才没有突破阈值。但到了中段,反派必须要出现了,被打压到最低谷之后,关卫民也必须正式开始大反攻了。安思北上线,他与关卫民的对峙终于开启。反派安思北亦正亦邪,让人觉得他的罪恶一定是情有可原的。而且那种疯批气场拉到满之后,剧情推进到现在,最大的问题也就出现了。安思北要搞关卫民,到底图什么呢?他不为钱、不为权的,却非要这么折磨关卫民,难道真的是变态,没有理由的?田月月上线了,关于她的记忆不是一次放完的,而是分了几次。初登场,是安思北提醒关卫民:“还记得月月吗?我是为她来的。”关卫民瞳孔缩了缩,先是震惊,然后却不是恐惧害怕之类的情绪,而是面部肌肉松弛、眼神迷离,这是一个陷入到幻梦中的表情。一个穿着深蓝色体操服、雪白紧身裤袜的少女,拿着铃鼓跳《艾斯梅达拉》。那一天,有阳光穿过窗户,跳芭蕾的少女沉浸在舞蹈的感情中,假设自己是艾斯梅达拉,肆无忌惮地挥洒着美丽。不自觉地,影厅里响起一阵低低的赞叹。以偷窥视角看这一幕的。少女额头沁出汗珠,一些碎发也濡湿了,凌乱地粘在脸颊上。明明是没有任何□□意味的场景,就是让人觉得香艳,又香又艳。关卫民视角里出现的田月月纯粹就是美,美的倾国倾城,让他年少时的犯浑也显得可以理解了。而在安思北的回忆里登场,田月月除了美之外,还更有一种青春娇媚,不再那么不真实,缺点有了,但她也更有魅力了。她本身当然是很可爱、很有魅力的女孩子,但在安思北这里,她更有魅力了。永远不能回头的时光,再也不会回来的人,还有他的爱,一切的一切,让她的魅力年复一年,越来越惊人。安思北的回忆里出场的田月月,穿着那个年代的枣红色松花针毛衣,黑色踩脚健美裤,弹力很好的健美裤将臀部、大腿、膝盖、小腿紧紧包裹住,流畅优美的线条,将青春少女紧绷而富有弹性的□□,用这种直接的方式呈现。蓬松的头发用蓝色的大肠发圈松松扎着,满脸都是胶原蛋白有野生眉毛,能看到皮肤的纹路,一切真实到仿佛真的有一个田月月迎面走来。当被她如春水般的眼睛看一眼,生命力便澎湃到无处安放了。电影最后一个高潮,关卫民终于正面对上了安思北,质问他到底想做什么。安思北想了想,就笑了:“我想要时光倒流,想要人死复生,但都不可能,你说对吗?”这个时候,田月月最后一次出场,在安思北的回忆与想象中安思北并没有见证田月月的死亡,所以田月月投水自杀的场面只能是想象的。穿着他送的红裙子,他爱的姑娘慢慢走向湖心,当湖水慢慢要淹没她的口鼻的时候,她忽然低低出声:“思北。”大声一些:“思北!”再大声一些:“思北,你怎么不来”这一声像是要泣血,故事里的人心碎,故事外的人也要心碎。女孩儿沉入湖水里,红裙裙摆散开,让她整个人都看不太清了,像是一团火,又像是一滴血从人的伤口中汩汩流出,在水中凝而不散。安思北的冷静与癫狂,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自然,他一直以来都饱受折磨,生不如死,对于他来说,死反而是简单的事。他恨关卫民,其实也恨自己,恨自己没有在月月最需要自己的时候陪她、保护她那么凉的水,她该多冷,多害怕。事实上,安思北甚至有点儿恨田月月,她的选择让他成了现在的样子只不过他也爱她,和爱相比,恨少的可怜,根本不值一提。安思北的绝望与痛苦,在这一场戏里是压制住了乔迪扮演的关卫民的。安思北是恨,是痛,是破碎,关卫民是遍体鳞伤,是疲于奔命,是反戈一击,两个男人对峙着,要为这个复仇故事划上句点。最后当然是反派死掉,主角逃出生天,一切好像就这样结束了。但当关卫民走出来,身后废墟爆炸,他却没有胜利的喜悦。不只是因为这一场报复中,他的亲人朋友因他出事,还因为他知道这个结局其实没有出乎安思北的预料。一个本来正义的人,这样伤害无辜,与自己本性背道而驰他早就已经杀死自己了,不然根本做不到这些。安思北就连自己要去死都尽在预料中,唯一的意外大概是关卫民竟然没死。不过他也没有真的很遗憾说到底,摧毁甚至杀死关卫民只不过是手段,他最深的动机还是发泄自己无处倾泻的痛恨、懊悔,以及得到过,却已失去的不甘心这些东西和爱一起,日日夜夜煎熬着他。我足够迷人,她得一下能迷住关卫民才行。另外,安思北能对她念念不忘,为她完成由善到恶的转变,最后自我毁灭也得来一场彻底的复仇,整个故事都是靠她推动的。这魅力不能差。田月月只存在于回忆中,她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太多事她不懂了。她没有弄懂自己的爱,也没有弄懂别人对她的爱。一个学着芭蕾舞的天才少女,她与安思北是青梅竹马,他们暧昧着而又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田月月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考进芭蕾舞团,成为一名真正的芭蕾舞者。至于关卫民,他是高干子弟少年时代非常混账不学好的那种高干子弟。那年头,高干子弟也没什么钱权,但犯浑是第一名。安思北参军入伍那一年,关卫民在舞蹈教室外偷看,看到了一个人、没有伴奏,就那样跳舞的田月月,被纯粹的美丽征服。他想和这姑娘好上,但这姑娘根本不理他。再之后,关卫民追求田月月不得,又看到了放假探亲的安思北与田月月出双入对,然后就爆发,犯浑了。他用芭蕾舞团的入团名额诱惑田月月,田月月拒绝了,虽然她很想成为真正的芭蕾舞演员,但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经过这样一遭,她反而更恐惧关卫民了。田月月小时候,爸妈就卷入了一场风波中,他们被一名官员拿捏,最后死的不明不白。这给田月月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她一直很畏惧握有权力的人。田月月面对关卫民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在关卫民的母亲为了儿子找到田月月强迫威胁她时,她的恐惧达到顶峰。她不愿意,但又害怕关卫民家里打击报复,不只是报复她,还有可能报复安思北。恐惧和无望之下,她最后的选择是自杀。这样一个角色,她会成为关卫民洗心革面的转折,会成为安思北黑化的原因,最终导致十五年后,一场复仇。回忆篇讲清楚为什么安思北要在关卫民毫无防备地情况下,将他拖入无间地狱。没有直接杀了他,而要玩弄他,让他不断参与到残酷游戏里。变态总得有个理由,田月月小时候的经历让她对强权有阴影,当关卫民的妈妈威胁田月月后,因为害怕,也因为她要保护安思北,她决定去死。投水死的。投水而死是凄美的意向,偏僻的湖边,穿挂颈红裙的年轻女孩儿这条裙子是安思北去年买来送她的,但因为实在是太扎眼了,怕被人说骚,她想穿,但一直没穿。她现在决定要去死了,一点儿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了,所以她穿上了最想穿的红裙。程程是慢慢走进冰凉的湖水里的,现在是冬天,冷的够呛,但程程一点儿没表现出来。这个时候她需要做出的其实不是真实的表演,而是一场艺术化的死亡。在慢慢走向湖底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了期末大戏时她鸣凤。鸣凤也是投水而死的。鸣凤其实和田月月有相似之处,她们都受到了强迫,都因为不愿意,选择了干干净净地去死。她们的区别是,鸣凤要更加卑微,这和她丫鬟的身份有关,她始终想的是,爱一个人是要为一个人铺路的,只要那个人能平平顺顺的就好。所以她没有想过真的和觉慧在一起,哪怕没有人强迫她去做妾,她也不会嫁给觉慧,她觉得觉慧应该娶一个更好的女子。这个女子读过书,知书达理,和觉慧身份相当,嫁给他不会给他带来一点儿麻烦,还能帮到他,让他得到所有亲友的祝福。田月月内心深处却深知安思北爱自己,他们在一起也没有任何问题。不过她保护安思北的心,和鸣凤想要为觉慧铺路的心是一样的。本来程程应该就这样静静地走下去,直到湖水淹没她才对。但她想到了鸣凤,忽然低低地喊:“思北。”大声一些:“思北。”高声喊道:“思北|你怎么不来”如诉如泣,像是彻夜歌唱的鸟儿,要呕出鲜血。安思北人在军营,当然来不了,他如果在田月月身边,故事就不会是这个故事了。笃定自己是被爱着的,这很简单,这也很难。水中的程程在镜头里呈现出微妙的样子,像是能看清脸的,又像是看不清的。只能看到红色的裙子纠缠包裹住她,像是一团血,落在水里也不散去。这个镜头没有喊停,程程就放任自己的身体沉在水底。她本身是很会游泳的,毕竟游泳的锻炼效果很好。她对水并不害怕,这场戏在入水这个阶段,不至于因为过于恐惧而影响到表演。现在她整个人沉在水中了,她也只是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在导演不喊停之前,任由身体往下沉。这其实是不真实的,真实的投水应该会出于求生本能挣扎,绝对不会这么平静,这么漂亮。告诉控制欲强顶级画面摄影师自己轮回秘密,他拍视频告白让我相信他爱我《夏了夏天》热血桀骜真弹琴神配乐的乐队青春剧,我苹果头,妆容很简单,呈现在镜头前就很有乖乖女的感觉。再加上校服,就是个学生了。这是艾米这个角色日常的样子,艾米曾经是叛逆少女,后来因为家庭变故,就浪子回头了。为了能让女儿好好学习,告别过去的影响,艾妈妈就给艾米转学了,这也是艾米在林星和小杰的学校出现的原因。学校里的同学都认为这个新同学是个乖乖女,甚至有些内向怕生。林星来找艾米,想要让她加入乐队,然后就被同学们起哄了,以为林星是在追艾米。夏喻男主角林星想要邀请小杰加入自己的乐队,一个弹贝斯,一个打鼓小杰架子鼓打的很好,也很爱乐队,但他非常高冷,不能说你让我加入我就加入,当然就拒绝了。林星不肯放弃,最后小杰只能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指着教室里一个明显是乖乖女样子的女生说:“要我加入乐队也可以,但我要她做乐队的吉他手。”他给出的理由是,他最喜欢的乐队就是女吉他手,所以没有女吉他手他就不加入了。他喜欢乐队有女吉他手是真的,但随便指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同学,就有变相拒绝林星的意思了。小杰指的女同学,正是转学到新学校的艾米。艾米缓缓转头,与林星有一个对视,林星纠缠艾米,想要艾米做乐队的女吉他手。虽然小杰只是随口说的,但林星为了让小杰加入,也只能硬着头皮缠着艾米。他的计划是,招艾米入队。至于她不会吉他,不懂音乐,那不是问题。到时候小杰入队了,她就可以离队。他也是用这一条说服艾米的,承诺绝对不会耽误艾米太多时间,骗到小杰就收手。对此,前叛逆少女根本懒得理他。一开始还披着乖乖女的皮,不好展现真我。后面把她弄烦,终于在其他同学都不在时暴露了,直接对他抬了抬下巴:“你要组乐队,关我什么事?”林星有点被叛逆少女的气势飒到,小声说:“你不是不忙吗,不会浪费多少时间的|我有空,关你什么事?”聊爆了,没法往下聊了。元旦那一天,已经高二的学生们也没有放假。不过他们晚自习没上,大家在教室里开元旦晚会过节元旦晚会时有个小抓马,大家玩击鼓传花,花传到一个人手上停住了,这个人就要表演一个才艺。在某些人的刻意控场下,花被传到了一个男生手上。这个男生平常特别沉默寡言,身上总是脏脏的,属于被排挤欺负的对象。几个特别坏的男生把花传到他手上,就是为了戏弄他,看他出丑。艾前不良少女米,看了就来气!便替这个同学出头,站了出来:“人家不会表演,我做黑骑士,替他表演!”然后就借了一把吉他,solo了一段,非常华丽被别班的林星看到,心理活动大约是这就是我想要的吉他手,于是假戏真做的剧情上演,开始真心实意地想要艾米加入自己的乐队。林星就真要拉拢艾米了,艾米加入乐队。艾米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语文老师,父亲则是十年前就离家出走的混账男人。艾米曾经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管束那么严格,不允许自己做这个,不允许自己做那个,包括她最喜欢的音乐,母亲更是沾都不许她沾,她只能自己偷偷去学。这就导致了艾米十三四岁青春期时的极端叛逆,她将攒零花钱买的吉他从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弹吉他、和母亲争吵,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深更半夜出门,然后彻夜不归。她和自己认识的玩音乐的朋友到处赶场,也不谈钱不钱的,就是享受用音乐抓住自我的过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与力量的年纪里,拼命地发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妈妈恨过爸爸吗?|恨过,又爱又恨有的时候恨的厉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乐,只想着他自己,但后来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疯狂爱上他时,他的样子吗?”正是因为父亲奔赴向了音乐,母亲才只能牢牢抱住艾米,当艾米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极高的天赋之后。母亲并没有一般家长的喜悦,他感受到的只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她的女儿真像他,真是太像他了。这一路是和解之路,当母亲决定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自己的路时。艾米看到了母亲一丝不苟的发髻里的白发,看到了母亲眼睛里的疲惫与爱她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可恶,决定好好做个乖乖女,让母亲放心。再后来,就是母亲暂时去乡村支教,自己转学,认识林星和小杰新的青春篇章开始。至于艾米为什么会加入乐队表面上是她成绩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哪怕是三流大学,也是不太可能的。于是林星开条件,她加入乐队,他给她补课,保证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学霸)。实际上,未尝没有艾米心中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原因。这样的艾米,到底会是什么样的?校庆晚会上,林星、艾米和小杰的三人乐队热潮将会第一次演出。学生们冷漠又无聊,反衬出热潮乐队的成功在他们表演的时候,这些学生们是从冷漠,慢慢转为热情的。夏喻林星有点儿紧张,作为主唱停了一两秒,没有给队友们开始的信号。程程艾米看向她,难得在不是乖乖女状态下笑了一下,凑近麦克风,又看向他:“上吧,英雄!”在队友的支持中,夏喻获得了力量,于是前奏奏起,吉他、贝斯、架子鼓相互配合,是喧嚣而清亮,具有穿透力的乐声。夏喻作词作曲,可以说是杰作,所以哪怕是没有传唱开的未公布作品,也在第一时间抓住了听众的耳朵。林星开口唱了第一句:“我不知去向何方,但我已在路上!”这首歌名叫《我》,应该是整部最像自白书的歌了,类似于画家的自画像。不管好不好,总得有那么一个。这首歌在热潮乐队初舞台亮相,也很合适,这是一切的开始,一切的开始应该就是我本身。从夏喻唱出第一声开始,就有石破天惊的感觉这不像是电视剧拍摄现场,而更像是演唱会现场。“我说新时代要开始,然后新时代来到!”程程明明没有开口唱歌,却和他保持了势均力敌,一起在画面上拉扯观众的注意力。艾米,嘴唇紧抿,眼睛亮的惊人,她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热烈。这种热烈并不是从疯狂的喊叫、大的肢体动作中体现的,相反,一点儿也不外放,一切都很收敛。仿佛是雪崩之前,断崖上鼓起的雪包,一点点声音就足够带来一场声势浩大的崩塌世界真安静,安静地沉重,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是引而不发的力量。她收敛着的热烈,力量是一点儿也不弱的。这个时候的艾米甚至比夏喻更符合音乐人为音乐、为舞台痴恋的形象,热烈、尊严、折磨,还有不顾一切。夏喻这个时候还能和程程势均力敌,这已经是他原本歌手身份加成,现在又有主唱身份加成的结果了!如果不是这样,单论演技,他是要被程程按在地上锤的。夏喻属于是讨巧了,他唱的时候是林星,更是夏喻,他在音乐上投射的感情和专注让这一段戏具备了感染力,显得极其真挚有力。就像一个优秀的歌手,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一首歌,谁又能说现场不让人感动,没有激情与张力呢?程程不同,她是在表演。这个时候的程程想到了回档中去天空音乐节那一次那一次,她在舞台上表演,好像伸手就抓住了青春。下一刻,她就知道自己成了,自己能走出这次回档了,“我要光耀这大地三十年不见颓势,直到老去。不是输给了谁。而是岁月如歌,终有结束!”艾米的吉他弹奏简直是在炫技,与此同时她还在最后给林星和声。最后的最后,仿佛是有意,也仿佛是无意,林星看向了艾米,仿佛是要确认什么。而艾米,自顾自弹奏,自顾自和声。主角三人组。小杰背后背着一个军鼓包,前面是一个镲片包(他们是小乐队,不可能有演出就托运全套的乐器,就只能自己人肉运输乐器。吉他、贝斯还好,鼓手是真的虐,大多数时候只能用主办方提供的架子鼓。小杰有自己的坚持,一套鼓里别的也就算了,军鼓和镲片一定要用自己的),吉他包和贝斯包也挂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小杰的人设是表面高冷,实际上成团以后却是团欺。外表高冷,熟了之后就很好说话,清秀小酷哥一枚,还要兼任艾米和林星艰难期的心灵导师,到他们走出艰难期之后深藏功与名。这一方面是小杰有容易心软的一面,另一方面和林星、艾米的属性有关,林星是天然,艾米是傲娇。遇上这两个人,小杰完全被克制了。“我说你们”小杰想让林星和艾米做个人,然而两个人回头看他,纯纯的眼神茫然。夏喻,或者说林星,难得露出了全部的眼睛,甚至额头。因为他正背着崴了脚,走不了道的艾米。艾米在他背上的时候拿发圈把盖住他眼睛的头发全给扎了起来,她早看这个不顺眼了。林星和夏喻一样,是不太喜欢和人有眼神上的直接交流的,刘海很长,而且不喜欢别人碰他的刘海。但在这个剧情里,这三人在演出后,真正亲密无间的剧情里,程程扮演的艾米很自然的就这样做了。“算了”小杰沉默了一秒钟,心软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将剩下半截话全给吃了。昏黄的路灯灯光下,三个少男少女,影子拉得老长。其中一个少男全身重担,另一个男孩儿倒是只背了一个女孩儿,但他看着就很瘦很没力气的样子,让人担心。再加上一个受了伤,舞台妆脱了,头发也由精致变得乱糟糟的女孩儿都很狼狈。然而在盛夏的热潮里,他们又一点儿不觉得糟糕。镜头推近到程程的脸,这下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斑驳的粉底痕迹,有些糊了的眼线以如今偶像剧的标准来说,这些细节简直就是灾难。但就是这些灾难的细节,加在一起却是完美。皮肤的纹路、丘壑,脱掉的妆,配合艾米有些倔强的乐队er表情,以及此时此刻,忽然有些温情的眼神,就合适到了极点。艾米像是捉弄一样,双手放在了林星的眼睛上:“不用怕,往前走,对,是这个方向你相信我,按我说的走就好了!”精致版苹果头,戴了一个黑色鸟笼面纱,一朵紫白色的纱堆花把面纱压在头上,散下来的面纱大约遮到嘴唇。黑色的羽毛裙,另外还有一件羽毛外套。露肩,黑色羽毛和雪白的肩膀,在后台,有人对热潮乐队大放厥词,说他们的东西太商业化了,是在献媚粉丝!根本不是玩乐队的样子。“怎么说呢,我觉得你需要看看脑子。”小杰嫩嫩的冷脸挺有气势,也是挺能唬住外人的,丝毫看不出他的团欺本质。林星拨了拨遮住眼睛的头发,又吹了吹过长的额发,发出无聊地练声声,非常诚恳地接了一句:“回去再学学音乐,上几堂正规的音乐课虽然谁都能做音乐,音乐是自由的,但果然还是要有专业的部分。”林星真的很天然,他的诚恳是真的,话都是心里话,所以听起来就格外嘲讽。艾米则送上最后一击:“还真就我之下皆傻逼,我之上皆装逼呗所以自己又装逼,又傻逼。”夏喻捂嘴:“噗嗤”本来找事儿的就这么走了,没想夏喻笑场了不过顾功成也没喊停,觉得这个气氛下,林星笑一下也挺合适的。这一截拍完了,才轮到今天的重头戏,舞台场面。程程着拍的时候,在一边脱了羽毛外套,弄了弄自己的吉他现在是夏天,又是室外戏,穿个羽毛外套还是挺热的。程程决定复读。虽然她有林星这个大学霸给补习,成绩提高了很多,好歹达上二本线了,但最后她还是决定复读。正是因为打算复读,林星和小杰计划的暑假里,边自驾游,边搞露天演出的计划就没法参加了。林星和小杰把程程从补习班里叫了出来,问她怎么想的。林星和小杰要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了,艾米也可以去那座城市,但现在她要复读,一切就不同了,热潮乐队说不定就要散了。“我的话想上音乐学院。”艾米有点不自在,但还是说出来了。她到底还是喜欢音乐的,她其实不是因为林星答应给她补习,才加入乐队的,那只不过是她用来说服自己的一个理由而已真要说起来,为了排练和演出,她耽误了多少学习时间?再说补习,那么多老师可以请,就非得找林星?讲真的,这个时候她这么说其实有点儿自打脸,因为她一向都嘴硬自己根本不想搞什么乐队,完全是在和林星做交易以艾米的性格,决定复读并且考音乐学院本身,已经是难得的坦诚了。原本觉得自己是有点儿被背叛了的小伙伴,一下就心平气顺了。再看看艾米,林星笑了起来,小杰也难得弯了弯嘴角。“那计划就推后一年吧”终于确定了,热潮还有足够多的时间,一切的一切都不用着急了,可以慢慢来。“那今晚的演出”林星想起了什么。“会去的、会去的,烦死了,你比我奶奶还啰嗦!”艾米做了一个驱赶的动作,然后就回补习班了。盛夏阳光下,两个少年都高高瘦瘦的。他们站在补习班外看了一会儿,然后买了两支冰淇淋,骑上自行车走了。阳光透过马路旁的大树,一个一个的小光斑洒落在他们身上,青春的气息明明白白。为了做宣传,最后一场舞台戏联系了今年在京城举办的大河音乐节,想要在音乐节结束之后,借人家的场地、人家的观众把戏给拍了。大河音乐节是国内三大音乐节之一,夏喻会在大河音乐节结束的当晚,借用音乐节的地方拍戏,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留下来充个群演,还能领小礼物这个消息,在大河音乐节售票的时候,就以半公开的方式宣传开了。别看玩乐队的都讲究远离商业化,讲究个性,好像很看不起主流音乐人,其实不是那么回事,乐队人对主流音乐圈子的态度是非常复杂的乐队本身都这样,来参加音乐节的听众就更是这样了。后台“夏喻这都拍上电视剧了,这是要往影视界发展。”熟人调侃了一句。“也没有,阿琛推荐的,项目恰好合适,而且”最后一点儿夏喻没有说清楚,不过熟人也没有追问。程程这个时候也在,不过她已经沉浸到艾米这个角色身上了,所以不随便和人说话的,就坐在一边,低头弄自己的吉他。熟人看了看夏喻,又看了看包帅和程程,说:“你们乐队叫什么来着?行不行?|热潮,热潮乐队!”夏喻回答的飞快:“总比你们行的!|你确定?该不会还要后期重新找乐队录音吧?”夏喻看了看程程,然后就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包帅。包帅刚刚正和自己特别喜欢的一个乐队要签名,回来就被夏喻这么看,他也很懵!“怎么了|你让他丢脸了。”程程,或者说艾米,不咸不淡地刀了他一句。“嗯?”包帅更懵了。程程也不解释,吉他调整好之后,她试了几个音,弹了一小段,然后就到此为止了。这倒是让夏喻的熟人多看了她好几眼:“这位美女不错,是专业的你们不是找演员拍戏,直接找了个女吉他手?”到他们这份上,看一个吉他手怎么调弦,就知道他的水准了!“不是,是演员。”程程抬头,眼神是艾米一样的冷淡,就是大众眼中乐队圈子里的那种高冷但其实这种高冷在乐队圈子里也只有少数人才有。一件婚纱,还带头纱呢。婚纱裙是短款的,至少前面是长度到膝盖,就是后摆很长,都拖地了但不管怎么说,真的很漂亮,抹胸的款式,可以露出非常漂亮的肩膀和手臂。嗯,小腿也很漂亮。艾米的所有演出服其实都是母亲年轻时候的衣服,有的直接就穿了,有的经过了一些修改。艾米的妈妈当年也是非常时髦爱美的女孩了。妈妈不希望艾米像爸爸一样痴,但艾米偏偏就是像爸爸了,她穿上年轻时妈妈的衣服去登台表演,其实是有一种与母亲对话的隐喻在里面的。这件婚纱也是母亲穿过的,母亲那个年代的婚纱都是大裙摆的,哪里有短款呢?但艾米爸爸和艾米妈妈都是弄潮儿,很叛逆的,就买了长婚纱,然后改成了这个样子。最后一场演出,伴随着这场演出,也会全剧终。这个时候让艾米穿婚纱,首先是这很美,然后就是有象征意义,象征艾米这个角色终于过了自己那一关,选择了与舞台结合。CP党也可以理解为CP发糖林星和小杰还穿了正装呢,忽略掉小杰的话,林星和艾米同框,就是婚礼现场了。虽然这部剧从头到尾都没有谈恋爱的情节,甚至没有说主角团内部有谁爱上了谁。但大家还是知道观众喜欢看什么的,打打擦边球也行。但也就是擦边球了,主创团队都很清楚这部剧的基调,是青春,是乐队,是知音羁绊,如果加入爱情的话,观众的注意力立刻就会跑偏了。艾米本身是偏冷感的,穿上婚纱也不会变温柔。加上这一次的妆,都是增加明艳度的那种两者配合,就是又美又艳,冲击力十足。别说是表演了,程程站在那里,就有了一幅画一样的美感。“接下来是热潮乐队!《天神》”之前已经有人在舞台上协调过了,请观众们到时候喊热潮林星艾米小杰这些,不要喊夏喻什么的。当然,最后还是有人喊了夏喻,不过不算多,后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一场舞台戏了,也是最后一首歌,是中二到爆表的《天神》。夏喻写的这些乐队曲目里,大多数都挺中二的,但要程程来说,最中二的还是这首《天神》编曲特别宏大,唱的也很严肃,但中心思想还不是中二那一套吗?不过,不得不说,年轻人的青春,中二是必然的!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还会化作激情、热血,有了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吉他、贝斯、架子鼓,凑出漂亮的前奏,这让在后台看着的夏喻熟人还轻轻了一声。对身边的乐队队友说:“这很可以就是鼓手差了。|对,有点儿业余啧,可惜了。”说话的人本身就是个鼓手,就特别可惜。然后就听到了一段女声。艾米看了看小杰,又看了看林星,以一句朗诵为一首歌开场:“我们正如天国之神,为万众仰望!”手指横扫过琴弦,乐声更加激烈。林星,也就是夏喻,才开口唱道:“我住在高远的神国,要饮无根的冰霜雨露,要食洁净的风花雪月”程程看向夏喻,指尖飞快地弹奏,她在尽力跟上他、配合他她很清楚这个人的才华,懂他的音乐。相对的,他也完全懂她。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直到找到彼此,这才算是圆满了林星与艾米,虽然没有直说,但他们对音乐,对乐队的坚持,确实是有一部分源自于对方的。事实上,乐队本来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是因人成事的。如果不是有那么一两个灵魂人物拽着,好多半路上就散了。夏喻唱到大河日夜奔流不息,大山至今高耸入云,这是《天神》的高潮部分,他也看向了程程这首歌说是中二,其实也很孤独,孤独本来就是中二岁月里的永恒主题,一点儿问题也没有。这首歌里的我,本质上是一个极端孤独者,在精神上孤独,在行为上孤独,在音乐追求上也孤独。也正是因为这么孤独,所以《天神》才会这么中二,甚至自诩为神。程程也完全理解这个,所以她配合夏喻,流淌自指尖的音乐也有了孤独的气质。与此同时,程程的神色冷淡又强烈,她的表情是冷漠的,但眼睛里又有一簇火苗,那强烈的情感是因为音乐。越冷漠,越强烈,台下的听众也真正被感染,气氛达到了最高。“我生来便是云顶,而非潜流”程程在自己的想象里,在歌声里,朝半空伸出手,似乎是想抓住什么,至于有没有抓住,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摄影师这个时候也准确捕捉到了她的表演嘴唇依旧紧紧抿着,是艾米表演时惯有的生人勿近。但她的眼睛,这一次却不是有距离感的那种,而是闪闪发光的,那是泪光。是为什么泪光闪烁,是为气氛感动,还是为这场之后,乐队要暂时告别而伤感,再或者是为了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这个镜头放在这里,就忽然有了让人潸然泪下的力量。热潮乐队的故事还能继续,林星、艾米和小杰也会继续上路,但十八岁的青春,就到此为止了。在最后最后的演出上,是狂躁,也是不安,再然后是不顾一切、不再回来。大结局的时候真的是声势浩大,当艾米说我的话想上音乐学院。,这表面上是拒绝林星和小杰的夏季巡回演出邀请,实际上却是承诺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会留住热潮,自己选择了音乐梦想。再到之后,艾米故意恶声恶气地赶走林星和小杰说“会去的、会去的,烦死了,你比我奶奶还啰嗦!”第一次见艾米这样虚张声势呢笑中带泪。看到两个少年目光随着少女移动,再到之后少年咬着冰棍,骑着自行车,穿梭在林荫道中,光斑洒在少年的身上,仿佛太阳的碎片。至于最后收尾的《天神》现场版就不要说了,虽然是已经在专辑里听过的歌,但一来,听专辑,和看了一部电视剧,陪伴着主角们成长之后,再以一首应景的歌收尾,感觉是不一样的,大家都有新的感受。二来,很多观众根本不是夏喻的粉丝,也没有听过《天神》,这个时候听真的有一种天神降临,石破天惊的感觉《天神》这首歌中二到了极点,但不可否认,青春总是有点儿中二的,热血起来就更加中二了!中二从不是让人不喜欢的元素,中二的不帅才是!中二的像《天神》这么帅,大家也只能说我永远喜欢中二了。不少人因为太喜欢了,导致了播放期间,专辑迎来了第二轮大卖!厂商根本没有出场这么多货,哪怕是夏喻的专辑,也不能这么不讲道理厂商只能紧急压制专辑。一边加班,一边快乐。夏喻要携《热潮》去《风云音乐》打歌,乐队表演形式,程程是吉他手《牵手》是一档室内游戏综艺,参与节目的男女艺人会根据游戏胜负,有选择CP的不同权力,程程和夏喻一起上《舞蹈时刻》明星舞蹈竞技综艺。去的那一轮,主题是双人舞,所以参与竞技的明星得邀请一个搭档,程程就是被邀请的搭档之一,程程和包帅,《热潮》专辑按照乐队专辑的套路做的,夏喻和其他人组了个限定乐队。鼓手原本就是圈内很有名气的人,只不过在大众那里有点儿陌生而已《我》“我不知去向何方,但我已在路上!我要光耀这大地三十年不见颓势,直到老去。不是输给了谁。而是岁月如歌,终有结束!”程程的吉他绚烂solo,同时和声哼唱,镜头也很懂地给到了她。镜头里的她,有一种被高热弄得神志不清的迷离与固执,被她的眼睛注视着,就让人觉得自己的皮肤也发热发痛了《蜀山》大IP游戏改编,女二号是拜火教圣女沈阿翘,特别清冷,特别仙女的一个角色。因为天赋强大,被拜火教特意养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单纯性格,如此才让拜火教好操纵。男女主角踏上成长之路后,打的第一个反派就是拜火教教主,打完了boss,就救出了圣女沈阿翘。再然后就就是沈阿翘入主角团了《诛元》女主傻白甜练武奇才,男主不会武功,但头脑智计出众,女主出身武林世家,是习武天才,但并不是老江湖,她甚至大字不识几个,这是她天真和傻气的原因。但她不是智障,所以得到提醒,明白自己遇到黑店后,她至少能照提示办事。飘逸仙气的威亚,飒爽有力的打戏和逍遥大道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大女主仙侠,没有夸张地咋咋呼呼,圣母心泛滥,知道自己脑子不够灵光,做事的时候就很听话。薛真真的性格非常割裂,在做正事的时候她心细如发,儿女情长的时候又心大如斗。高复乾本身是高冷人设,智谋无双的那种,是主角团的智商担当。他的父母原本也是江湖大侠,但后来被吴王(其实就是朱元璋)收服,成为了吴王的侍卫,最后为保护吴王而死。高复乾有这样的爹娘,本身却只会很粗浅的拳脚,因为他天生经脉不通,行不来内力大概是冥冥之中自有平衡,高复乾拥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好头脑。高复乾爱上薛真真是循序渐进的,这个过程也是他自身成长的过程。由高冷、不通人情,到温柔,都很自然,一点儿不牵强。薛真真这边就不一样了,编剧给了她一个迟钝buff。平常她傻归傻,但并不粗心,她要是粗心,很多任务交代给她也就完不成了。然而当高复乾开始对她不一般时,她的眼睛就像瞎了一样,什么都看不到了。哪怕高复乾的心意几乎明摆着了,只要他不说,她也能当他是单纯的好兄弟也不看看,少年少女,情窦初开,人家还对她那么特别,凭什么是好兄弟!一开始薛真真对高复乾就很自来熟(是傻白甜女主会有的套路剧情),确定是伙伴了之后更是单方面毫无保留。正是因为薛真真如此赤诚,才打动了高复乾,让他慢慢情根深种。但当高复乾经历了薛真真的迟钝大法,终于在一次剧情转折后捅破窗户纸后,薛真真因此纠结了一番,结果却是不拒绝、不负责。而且之后两人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不再如之前那样自然,薛真真变得冷淡了很多。如果是拒绝了高复乾,薛真真变得冷淡,就算有点儿OOC,不像是薛真真的性格,但那好歹是正常人会有的反应。可这不拒绝、不负责,然后就开始莫名冷处理(从剧情来看,甚至有些冷暴力的意思),这就真是把程程整不会了。薛真真和高复乾是并肩作战的伙伴时,她对他好的不得了,为他挡刀子可以,为他的计划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可以,她无条件信任他,相信他可以编织出天衣无缝。甚至于真的有意外,保不住她了,她也不怪他。这样的关系,他对她表明了爱意,她对他就算没有男女之情,也不该那样。程程第一次看到这一出的时候,还想着后面会不会解释一下薛真真为什么这样,或许薛真真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呢结果并没有。后来薛真真是慢慢被高复乾感动的,在经过一次生死攸关的任务后,她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是爱他的,于是男女主终于在一起。薛真真出身于武林世家,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只是不同于她是练武奇才,弟弟从小体弱,武功平平。她小的时候和弟弟一起习武,常常被父亲打扮成男孩子,装作弟弟去和世交家,以及大派弟子切磋。那个时候父母还存着希望,觉得弟弟只是小时体弱,长大之后就会好。让女儿代替,也是为了武林世家的面子。直到后来父母终于意识到,自家儿子天赋就是不行,不是长大了身体好一些了,就能改变的。这个时候就不再让薛真真装成弟弟出战了,当然,这也有年纪大了,女扮男装没那么容易的原因。薛真真离家出走的原因是家里给她定了一门亲事,未婚夫是另一武林世家家的孩子。薛真真不满意,所以逃婚,这才有了离家出走的事。很长时间里就是弟弟的替身,她不能像家中姐妹一样轻松,完全是为了给弟弟树立一个天才的名头,给家里挣面子。然后,在确定弟弟没希望之后,她也就被放弃了,家里给她定了一桩婚事,一桩和自己的姐妹们没什么不同的婚事,家里让薛真真学起女儿家的东西,做女红,读《烈女传》什么的,如果是这样,那她曾经辛苦练武,真的就一点儿意义也没有了。没有人认可她努力的结果,她的存在只是这个家族的女儿,在此之上她无论做了什么,都是无用。开始,薛真真武力无双,简直就像是个bug,很多时候高复乾的计谋出现不可抗因素影响,又或者有意外发生,薛真真都能凭借武力破局,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中盘以后,阴谋越深,局面越大,智计的作用越来越强,高复乾渐强!感情上也是如此,开始时是薛真真强势扯出了将自己困在壳里的高复乾,最后却是高复乾温暖治愈了薛真真。高复乾的表明心意,让薛真真想起了不好的事,有了不好的感觉。少女心,自己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自己,心里是很甜的。但这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所以还有些忐忑,不知道该怎么办,本能好像有点儿回避这个,所以假装不知道然后连自己也有些相信了。薛真真和高复乾他们遇到薛真真的未婚夫了。扫平南方大地,成为吴王的朱元璋准备对北方用兵。在用兵之前派遣了一些人深入元大都,用于探听情报什么的。表面上是的韩凤姐,过去就是间者,此次是派往元大都的人员之一。而他们这些人都是自己一个去的,除了少数人可以找人搭个伙儿,去元大都之后所需人手都得自己找。韩凤姐在过去的江湖生涯中认识的人多,很快就定好了四个人选。高复乾和薛真真都是其中之一。薛真真他们在元大都的时候遇到未婚夫,是因为未婚夫家开大镖局的,人家事押镖来了元大都。未婚夫是喜欢薛真真的,他曾经被薛真真打败过,也发现了薛真真代替她弟弟的秘密,但他一直有保守这个秘密。向薛家提亲,是他向父母求来的他没有想到,薛真真会这样不满意,直接离家出走了。本来安排这个未婚夫出场,一个是一次任务需要帮手,就抓他帮忙了。另外一个,也是更重要的,是为了刺激高复乾。高复乾和薛真真会因为这个未婚夫发生一场点到为止的对话,高复乾急了,而薛真真若有所悟。高复乾对薛真真说他爱你。薛真真表现了相当程度的冷漠,只是以一个哦做回答。然后,薛真真说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说了她小时候学武的原因。很失落,失落于所有人都不够爱自己,但她又不能说恨谁,因为家人还是爱她的。只是说,世事难求全,人心有偏,她恰好不是那么被偏爱的一个。薛真真的委屈明明白白,失落也清清楚楚,她愿意爱人,也拥有爱人的能力但与之相反的是,她会逃避被爱。一开始是因为曾经的被爱并没有让她开心圆满,却反而让她受委屈了。再然后,她自己也渐渐认识到,爱的不确定,被爱是被别人掌控的,多少有无都是由别人决定的这让她不安了。于是她开始报复性地忽视被爱。主角团成员主角团共有五人,除了团队大脑男主高复乾,武力bug女主薛真真,领导兼情报专家韩凤姐(她是混在人员混杂的妓院里的),大夫徐景珍,表面是个游方大夫,混在下九流里,实际上医术高超,出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草谷。后勤角色,一方面提供医术支持,另一方面他大夫的身份,和韩凤姐的身份一样,都很方便探听隐秘消息。唐小手,他也是混江湖的,只不过不同于薛真真出自武林世家,徐景珍来自名门大派,他可以说是江湖里的底层。他的师傅是杂耍班子的班主,收养他之后就把他培养成了杂耍艺人。他手快眼明,是彩门里的天才,但他从小不学好,仗着手快而灵巧,偷了观众的钱(是想帮杂耍班子度过难关来着),因此被养父逐出了杂耍班子之后他浪迹江湖,卖艺为生。他加入主角团并不是因为他有多高的觉悟,想要恢复汉家天下。而是想做点儿让人称颂的侠义之事,证明给养父看。慢慢的,他也会有相应的使命感。韩凤姐受命成为间者,将往元大都而去,对于召集几个帮手之事,她早有打算!事实上,她首先想到的就是高复乾。高复乾的爹娘她都认识,并且曾经受到他们的关照。她也知道高复乾是何聪明,心里又有着怎样的抱负。他看起来是接受了自己不能练武的事实,安心做个读书人了,实际他心底里有父母的不安分。去战场上杀敌,他不能比普通士兵更有用,但他聪明的头脑,成为间者是能当大用的!韩凤姐受命之后,就是分成五条线,叙述主角五人团分别赶往元大都的故事了。主角五人团第二集就聚首了。薛真真这是赶往元大都的路上。薛真真戴着一顶帷帽,只隐隐约约看的到脸镜头从几个龙套进茶棚,转到了程程身上。龙套们说起一路上要小心,谨防遇到劫道的和黑店云云。而就在他们说这些的时候,一阵阵头脑发晕,就倒下去了,原来茶水里面都放了蒙汗药这大路边的茶棚是一家黑店!他们看中了这几个过路商人的财货,所以才动手至于薛真真,他们并没有用药。他们原本根本没打算劫她,他们这个茶棚为了长久经营,平常都是做普通茶棚的样子的,只有看到值得出手的目标才会动手。不过,现在程程见到了他们出手,肯定也不能留了。在黑店一伙儿看来,一个弱女子而已,也不用多费心,处置完了这些过路行商,再料理她也不迟。然而就在店小二伸手要碰她时,程程手中茶碗一泼,直接泼在了小二的脸上。黑店一伙儿察觉到这边的动静,立刻意识到这是遇到硬点子了,互相看了一眼,很快非常有默契地并肩子上了。显然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他们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什么人,首先应该是逃跑才对。薛真真随身并未带剑,带的就是一对匕首,但这个时候匕首也没有用到。面对一拥而上的黑店众,她一手抽出筷子筒里的几根筷子,投了出去程程倒是真为了这一幕练过飞镖,但筷子肯定是伤不了人的,也不可能钉在人身上,在这里,薛真真会和高复乾汇合他们本来就是要以兄妹的身份混进元大都的,所以元大都之外他们就得汇合。他们此前从未见过面,只不过是从韩凤姐那里得到了关于对方的体貌特征,以及接头暗号。在这家客店落脚时,薛真真见到了蒙元士兵欺压汉民,非常之残忍!性格嫉恶如仇的她立刻忍不住出手了,然而打死了两个蒙元士兵,剩下的都被她打跑之后,剩下的事就麻烦了。她没有想到这会给经营此处的汉民带来多大的麻烦。So,帅不过三秒。镜头一转,到了客店楼上,刚刚有人将一切都收入了眼底,他就是过来和薛真真接头的高复乾。见到薛真真的表现,他都不用接头暗号,就能确定她就是薛真真了。当然,两人还是接头了,就在薛真真为接下来的事头痛的时候,高复乾仿佛是从天而降,和她碰了接头暗号然后的事就很简单了,在高复乾的计策之下,非常完满地解决了客店事件的隐患。到此,高复乾和薛真真的人物塑造初步完成,高复乾的头脑与沉稳不用多说了,薛真真的武力值和可爱甜美特质也很清晰了。薛真真和高复乾抵达元大都,并和韩凤姐、唐小手汇合了在潜入元大都,韩凤姐是一位风韵犹存的老妓,唐小手是个小贩,高复乾和薛真真是来投亲,但亲戚找不到了的兄妹,徐景珍游医。都不是什么高贵人,都恰好落脚在了一个周围尽是鱼龙混杂的大杂院里。韩凤姐是这个大杂院的主人,用了毕生积蓄赎身后,剩下的钱买下这里,打算靠收租过日子,毕竟年纪大了,挣不到什么皮肉钱了。其他人则是囊中羞涩,只能租在此处的租户这里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了。徐景珍才进元大都就被抓了据说是某王府里的王妃病了,御医和城中名医看过了都不管用,所以王府里派人满大街抓大夫。徐景珍刚入城,城门口的士兵知道他是大夫,立刻就把他送到了王府。王府里徐景珍不好真的治好王妃,因为治好了,他立刻就会成为名医,和之前潜伏于暗处的策略不符。但如果治不好王妃,他们这些抓来的大夫,如果是有家有业的还好,如他这种没有根底的,很可能随便就投入大牢了。徐景珍本来想着还是治好人家吧,虽然成为名医和预想的潜伏方式不同,但也能多接触高层了,有弊也有利然而认真看过王妃之后他确定,这是病入膏肓了,他就算是神医,也救不活该死的人!这种情况下,薛真真人得想办法营救他。这就带来了一些动作戏,营救计划的制定者是高复乾和韩凤姐,执行者是唐小手和薛真真。唐小手救人,薛真真声东击西,假装是潜入王府的贼人。确定了任务之后,高复乾就开始制定计划。他发现这个任务真的很难,重点是非常危险,去执行任务的人稍有不慎,就会身死!面对本身不用负担这一重任,只是因为一腔侠义气就加入他们的薛真真,他有些迟疑了。他将所有的风险说的明明白白,让薛真真自己选要不要去。薛真真却丝毫没有犹豫,表情更像是跃跃欲试在程程的塑造里,薛真真本质是有叛逆的一面的,她其实和高复乾一样不安分,不安于安逸顺遂的人生,这也是她逃婚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薛真真本身就很喜欢危险,惯于与危险相伴。“瞧我的吧!”程程对危险视之如无物,乃至于安之若素的轻巧,点儿狂气。大型猫科动物,危险、轻巧、美丽、一击致命。高复乾在窗下读书写字,薛真真要出门买菜,徐景珍就写了个条子给她,让她捎带些东西回来。然而薛真真不识字,徐景珍匆匆忙忙跑到前头去看病人后,薛真真只能去问高复乾这些是什么。高复乾一个一个说,薛真真就一个一个认认真真记下来。此时韩凤姐从自己的屋子里走出来,泼掉洗脸的残水,就笑说:“高公子不妨教教真真读写”这样说着,压低了声音:“如今咱们在大都从事,多有探听情报、传递文字的,若是真真能识字,有时也要方便许多。”高复乾虽然高冷,但他也是很负责的人,韩凤姐说的建议有道理,他当然愿意接受。就这样,高复乾教导薛真真就成了日常之一,也因为教读写这件事本身,两人有了更多的发糖日常。高复乾教薛真真徐景珍的条子上写的什么后,让她重复一遍。薛真真果然一个一个去念,然后念到第三个就不记得了,转头看高复乾明明是傻白甜女主的标准笨蛋样,程程在镜头里却是天真可爱。大大的晾布场,数排架子,架子上全是成匹的各种颜色布料。在这其中穿梭,是很多电视剧都会有的场景,不单单是武打戏。晾晒的布料天然就是遮蔽物,方便躲猫猫,武打戏在这里拍可以拍的很好看。敌人在女主薛真真的追杀下躲进了郊外染坊,薛真真紧追而入考虑到敌人不止一个,薛真真是真的厉害了,堪称一个人包围所有人。在这种迷宫一样的场景中,完全就是近在咫尺的周旋,有的时候与敌人也就是一层布的距离,特别惊险。看着程程和几个武行扮演的反派对打,各种武器换着来,每一样都是行云流水一样。薛真真是听了高复乾的安排去冒险锄奸的。这一杀,不仅杀了投靠蒙元的奸人,还在几个漏网之鱼往外跑时追了上去,这才有了染坊大战。薛真真因为追杀浪费了时间,迟迟未归时,高复乾第一次因为薛真真紧张。此时薛真真裹了一件大大的薄披风,利落地翻墙飞入,扔下披风开开心心说:“我回来!”薛真真脸上有一道飞溅上的血迹,本来应该是有点儿残忍的,但在程程不谙世事的天真笑意里,残忍被冲淡了,只剩下了一点儿凉意一闪而过。高复乾走过来,看到脱去披风后薛真腰腹处出洇开的大片血迹,神色先是紧张,然后是后怕他差一点儿、差一点儿送薛真真去死了!薛真真注意到高复乾一直看她,于是她也一直看高复乾,发现他看自己身上的血,连忙说:“不是我的血,我只受了点儿小伤这是别人的血。”薛真真就是爱高复乾的,她被他的智谋沉稳吸引,愿意做他的刀,去杀人,或者被杀。之后高复乾表白,她的不拒绝不负责,不是因为她年轻不懂怎么去爱人,有些失措。相反,她会爱人,她真正不能的是被爱。主角团要刺杀某个蒙元贵族,而这个蒙元贵族不是那么好刺杀的,他住在戒备森严的家里,周围又有大量护卫守着不过这个人有一个弱点,好美色,而且他偏好染指女尼据说此人极其信佛,扭曲。正好,韩凤姐打听到大都城中有一座观音庙要做庙会,得找人扮观音她就想到了让长相漂亮的薛真真扮观音,到时候传出美名去,吸引蒙元贵族的主意,让他主动将死神带到自己身边。薛真真扮好了观音,从房内款款而出,虽然步子还有些扭捏,但确实是漂亮。对此,同伴们都表现出了惊艳,其中高复乾表面不动神色,其实才是最心动的。观音刺杀后,就是高复乾对薛真真表明心意了。高复乾教薛真真稳重、端庄,不要笑总之就是要做出观音的样子来,顺顺利利选上观音,然后被蒙元贵族注意到。“好,不要笑。”薛真真听话,果然慢慢收敛起了笑。这个时候没有一句台词,但从她看着高复乾的样子,观众就是明白,她是在学高复乾的样子。于是如冰如雪,如玉如云,高远又慈悲,凛然又亲切。戏里的高复乾看着薛真真,情人眼中出西施,他不在意他人外貌的人,这个时候却因为薛真真的观音,先是出神,然后是躲闪,程程就像刚刚自己在戏里时一样,模仿高复乾的样子,做出个观音模样见众生,也见他。杨新泽看着程程出了一会儿神,然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一样,眼神迷惑、而后躲闪。薛真真又一次完成了非常难的任务,也受了伤,徐景珍为她处理伤势。这也推动感情线转折的情节,因为高复乾向薛真真表明心意之后,薛真真不答应、不负责,之后又疏远了他,高复乾也是有些芥蒂的。他搞不懂薛真真了,也有些伤心。薛真真受伤,让他有了理由来看她、关心她。杨新泽叹了一口气,想伸手摸摸程程的头,然后又收回了手:“我该拿你怎么办”此时正是安静的午后,只说了两人静默无语,程程不说话归不说话,眼睛却是会说话的。她的眼睛里闪过很多东西,是高兴,也是忧惧,看到她这一刻的反应,没人会怀疑她喜欢高复乾。但她不敢让高复乾喜欢自己。未婚夫出场的那一段,薛真真就吐露出了自己的少年经历,当时虽然没有明说,但在程程的表演之下,观众很能明白她是受到了家庭的伤害。她习惯于爱人,却害怕被爱,不够被爱的话就没有意义了。而被爱本身就是掌握在别人手中的东西,太让人不安了。程程追着敌人来到染坊,敌人有数名,她只有一个人,但因为她足够强,所以是她包围所有人!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戏,剧中薛真真依次使用匕首、剑、彩绸、棍,动作洒脱飘逸,同时又不失打击感,薛真真穿梭于晒布场晾晒着彩色布料地架子中,仿佛穿梭在一个彩色的、飘飘欲飞地迷宫。有的时候她和敌人近在咫尺,实在让人紧张。随着打戏烈度升级,也是剧中薛真真找到敌人们,她开始开大!原本硬桥硬马、拳拳到肉的打戏风格开始很自然地完成转换《明星运动会》春季运动会、夏季运动会。长跑、短跑、跳远,季节滑冰。主持人队、模特队、偶像队、歌手队、演员队、搞笑艺人队,今次学校对抗赛!华戏、沪戏、京舞、军艺、蜀音、沪音、粤艺,一共八所学校《灵珠》女主今生名叫陆玄,出身于一个小仙门。这个仙门说小,是没有在世间开山立派,但其实人家并不弱,走的是精英路线。女子门派,传人都是自己选的。陆玄是师父捡到的弃婴,见她修仙根骨出众,便干脆收为了弟子,传承衣钵。陆玄确实是不世天才,二十岁时就已经学到了师门的全部本事,修为也超过师父了。这种情况下,她决定出世历练。陆玄的性格是洒脱无拘束,而又自有傲骨的,她具有真正修仙人的那种自由自在。在她游历天下的路上她遇到了各种单元故事。单元故事又有一根主线串联主线就是点题的灵珠,这是一件威力强大的法宝,反派想要得到它促成阴谋,正派当然要和反派对抗。而这根主线又引出了陆玄的前世。陆玄的前世是龙女,一位非常善良美丽的龙族公主。她的母亲是鲛人,而鲛人在这个剧里是非常亲近人类的一族,住在近海,经常与住在海边的人类村落通婚。当时是暴君当道,要沿海百姓每年采珠上供,沿海百姓深受其害。一个有修仙者的世界,当权者都是修仙者,仙朝,皇族是修仙的,世家也都是修仙世家。他们已经修仙了,还要有世俗的权势,是为了借世俗的权势获得修仙的资材。皇帝要大量珍珠,并不是单单为了奢侈,而是为了找到灵珠。皇帝请了天下最灵验的卜师,也只占卜到将有异宝诞生,异宝是一颗珍珠然而宝物自晦,无缘之人是看不出宝物的宝贵之处的,只觉得是一颗普通的珍珠。皇帝决定收尽天下之珠!龙女敖纁继承了母亲的善良,与鲛人对人类的友好亲近,看到沿海有许多百姓因为暴君要求采珠上供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心中不忍,于是决心刺杀皇帝!龙女刺王,可歌可泣!在动手之前,敖纁就已经置生死于度外了!而就在她刺杀的时候,她听到了琴音,这是魏师道的琴音魏师道是修仙世家魏家的小字辈,虽然年轻,修行却深,是保护皇帝的世家高手之一。魏师道察觉到了杀意,以琴音之法御敌。已经不能接近暴君的敖纁只好离开,这就是两人缘分的开始。一刺不成,敖纁再刺暴君。这一次她扮成了献舞的舞姬,在暴君令魏师道奏琴时,敖纁翩翩登场这次刺王又被魏师道阻止,敖纁狼狈逃走。再之后,两人因缘巧合结识、相爱,然而敖纁为了天下百姓,依旧不愿意放弃刺王。于是就有了第三刺!这一次,刺杀成功魏师道因为敖纁,也了解到了世家之外黎民百姓的卑微与痛苦,也了解了敖纁为什么要杀皇帝。到了这个时候,他在感情上已经偏向了敖纁,他再阻止敖纁是因为皇族本身就是第一修仙世家,敖纁就算能杀了作为皇族代表的皇帝,也会被追杀到底,不能活下去了。敖纁避开了魏师道,第三次刺杀成功,与此同时,她自己也被一拥而上的高手抓住。敖纁与魏师道悲剧了,敖纁死时因为对魏师道的爱流下了一滴眼泪传说中鲛人为爱人流下的眼泪能变成珍珠。而敖纁流下的这一滴眼泪正是预言中的灵珠,后来引发了很多争斗,直到千年之后陆玄出世。朝颜因为入魔已深,承受不住魔气,看到姐妹们重获自由后就魂飞魄散而死了。最后的最后,陆玄以一滴仙露灌溉已经枯死的牵牛花,朝颜虽死,她的本体却得以重生。只不过这重生的只是花草,就算将来再修出一个女体,也不会是当初的朝颜了。“或许,她也是更愿意做花草,而不愿意做人的。”这是陆玄最后的叹息。第二个单元陆玄离开山野乡镇之地,来到相对繁华的一处府城。在这里,展现出中修仙世界的一角,就像利波特逛对角巷一样,陆玄逛一圈仙家坊市。展现修仙世界的神奇之外,捡漏、鉴宝会、扮猪吃老虎,修仙世家对寻常修仙者,也就是散修的压制、欺辱。陆玄在玩捡漏游戏的过程中,遇到一个中年散修,资质平平,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人很好,还提醒陆玄不要做的太显眼,引来有心人的觊觎。两人一起淘宝一回,解加深,陆玄还知道他这两年几次三番出入一个危险的灵境,就为给女儿寻一个筑基的机遇。如今机遇已经到手,正满心欢喜。几日之后陆玄巧合之下再听说那中年散修的消息,他人已经死,死的不明不白。陆玄心里知道这有蹊跷,便与正好也调查这几件事的千机楼真传弟子郭帆分别调查千机楼是专搞情报的组织,但本身也门派来着。千机楼的弟子修行,常常是在外行走,遇到不明真相的事调查一下,也算是这一门的职业习惯。郭帆也算是第二单元的重要角色,只不过不同于第一单元的朝颜,他在日后的海外篇还能和陆玄相见,完成再登场除郭帆之外,这一单元的重要角色,就是反派担当,杀中年散修的世家子弟。只为中年散修手上的一份资源,买不下来,就设计中年散修在灵境中遇险,要他的命!陆玄一点儿也不把世家子弟放在眼里,坚持杀人偿命,一剑斩那世家子弟。结束的时候,男主露一个脸。第三个单元就是打小的来老的,被杀的世家子弟背后是有世家存在的,当然要找陆玄的麻烦!恰好这个时候陆玄也准备闯个灵境(灵境,设定里是一些前辈大能的遗留,很危险,但也能有一些不同寻常的收获),世家之人就准备灵境之中杀人,简单方便,一顺手的事。这一单元就盗墓探险主题,在灵境里经历一道道危机,然后每次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最后有所得,he!其实直到第三个单元,男女主都没有遇上,但陆玄遇到男主的徒弟,男主的关门弟子庆云也进灵境,还和她临时组个队。第二单元末尾,男主出现,背景是弟子过来禀告说庆云的事,进入京师篇做铺垫。在灵境这边,陆玄和庆云正在搞事情,男主这边就交叉叙事,补足庆云。借男主说庆云,其实是一体两面、一吼二歌、一明一暗两条线!京师篇前两个故事,看起来是不相关的意外事件,实际都是反派们的阴谋,目标就是陆玄!在灵珠不知下落的当下,只有身为敖纁转世的陆玄才有可能感知到灵珠的所在。而在第三个单元里,他们终于决定一击出手!这是反派由暗转明的开始。反派的强大让人绝望,这还只是派出来的先锋呢在京师之中,爆发一场大战。幕后黑手派人牵制住可能会去帮助陆玄的人,其中最重要的男主。于是陆玄就在远超自己境界的对手的攻击下,爆发出无穷战力。陆玄能够在这种悬殊的局面中全身而退,中间是经历几番波折的敌人很强大,她这边也有底牌,底牌不管用,又再出底牌。她出三次底牌,一次比一次强横,虽然没有打倒敌人,但也让她伤到敌人。而就在清楚知道,自己现阶段不是对手的时候,陆玄又拿出一张底牌,这张底牌是之前就早有铺垫的只不过这张底牌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用来逃命的。大道五十,天衍四九,自有遁去的那个一。好不容易从京师险境中脱离,决定去海外。一方面消化在京师所得,提升自己的修为,另一方面也是躲风头除此之外,还因为她觉得灵珠应该在海外。虽然她对自己的上辈子并不感兴趣,但确实如幕后黑手所说,她对灵珠是有感应的。灵珠不能让魔道得到,她这边抢先一步得到,炼化灵珠,用于自己修行,就很有必要。敖莹和敖辛烈是姐弟,姐弟关系是非常暴力的那种重点是,敖辛烈的爹,这一代的北海龙王,当年是爱着敖纁的。所以见到陆玄,北海龙王是有所偏坦的,在人族修士与龙族不太和睦的背景下,他的做法就有些古怪。敖辛烈以为自己是要多一个小妈,谈不上愤怒,毕竟龙性淫,龙王、龙太子们都有着许多侍妾,甚至侍妾都尤嫌不足,还要在外面鬼混敖辛烈真正不爽,还是因为准小妈对他没有相当的尊重,然后再他挑衅陆玄的时候,被对方按着打。打完之后,老爹根本不帮自己,还让他认错!敖辛烈性情暴烈,哪里受得这个,转头就和陆玄杠上。至于说敖莹,她秉持着臭弟弟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的原则,和陆玄一开始关系就比较好。而随着两人越来越熟,也经历一些冒险,最后是关系越来越好。敖辛烈从来都没有发现自己暗恋陆玄,顶级直男,喜欢而不自知。不懂爱的小朋友,死傲娇一个。前篇京师篇海外篇鬼国篇。鬼国篇是的结局篇,一方面,陆玄在海外篇里已经找到的灵珠,最后关头被反派夺走。为追回灵珠,陆玄、男主、庆云、郭帆一起来到鬼国,同时敖辛烈和敖莹也被长辈派来鬼国,看看有没有机会搞走灵珠。另一方面经过京师篇和海外篇之后,陆玄已经完全清楚自己上辈子的事,也知道自己这辈子既定的命运她要么眼睁睁地看着魔道使用灵珠,为祸人间,要么自己炼化灵珠!这颗灵珠是注定要成为新一任后土娘娘本命灵宝的存在,只有她能炼化说的更明白一些,她就是天道选中的后土娘娘。陆玄拒绝这个成为后土娘娘这样天地间有数的强大神明,她立刻就能获得修仙者梦寐以求的长生久视、无可比拟的力量。但代价就是,她再也没有自由。后土娘娘,或者说世界里的所有神明,都是不自由的,这也是故事里几乎没有神明出现的原因一旦成神,就会成为天道的一部分,规范三界六道的运行。这个时候,他们会丧失本我,成神的那个人更像拥有本人全部记忆的另一个人。这很正常,蜕变成神,生命的本质都发生变化,人怎么可能不变。最后的最后,最危急的时刻,要么眼睁睁地看着反派使用灵珠,完成对三界六道地算计,要么就是陆玄赶紧炼化灵珠相比起反派,她这个天命所归的灵珠主人,当然对灵珠更有吸引力。如果她下定决心的话,是能争过反派的。最后陆玄炼化灵珠,但她并没有顺从既定的命运。炼化灵珠的同时,她选择模仿斩三尸成圣的手段。只不过她斩去的不是带来愚笨、妄想、情欲的三尸虫,而是她的仙缘、神通、道行这些东西。在天道的眼里,这些才是她成为命定后土娘娘的原因。而对于陆玄本人来说,她就是她,本质之外,不值一提斩出的那些,成为后土娘娘。至于陆玄本人,她消解一次天地大劫,也拒绝既定的命运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从法力层面来说,她成为一个凡人。不只是如此,她也没有曾经的天资聪颖。但她并不在意,陆玄就是陆玄,不是说没有曾经的惊艳天赋,她就不是陆玄。而且修仙之路就是这样,逆天而为,什么都可能发生事实上,她还觉得能重走修行路,还挺有意思的!修行之事号称起手不悔,没有回头路可走。哪怕中间有什么纰漏,也是没有弥补的可能的。男主想要陆玄留在京中,他刻意成为她的师父,教导她,也保护如今没有自保之力的她。庆云也想她留下,他要再次堂堂正正地追求她做道侣。就连敖辛烈,也非常傲娇地邀请她。结果,陆玄谁都没理会,笑着就入山。山下的世界她见的够多,十年一梦,她又回到最初这诗意的说法。事实就是,她得抓紧时间修炼!没有那么好的天赋,现在这个年纪又要重头筑基,她想想就头秃,可没有表现的那么轻松。真说起来,陆玄可一直是认真修仙的那种现在大概就是优生一夜之间忘记全部的书本,要重头学起,根本顾不上其他《月儿高》女主。输给爱情,凄美又决绝,破碎到接近极限,偏偏又平淡到无计可施。“月下一场细雪落下,洁白又璀璨。我不禁抬头看着你,目眩而神迷而你,若无其事的样子叫我不安”慢慢唱着,在毛织上衣上半部厚重的堆积下,她的肩膀和脖子真的显得纤细过头!程程对露出的脖子、肩膀化妆也很克制有的人会抹很厚很白的粉,程程没有。她更多是让肤质显得更有透气感,另外也就是消除一些小小的瑕疵而已。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直播的镜头下,她的皮肤呈现出无比真实的感觉。让人相信美人如玉是真的,像一块白玉,像一块玻璃之外,又好像感受到真实皮肤的柔软,看到皮肤的纹路、毛孔、细腻的光泽。少女的眼睛她不是哭,也不是欲泣不泣,相反,她眼窝干燥。但看到她的眼睛的一瞬间,没人会怀疑她的伤心。在眼睛流泪之前,心已经将泪流干。间奏响起,少女轻轻咬一下嘴唇,忽然就有一种难言的伤感包围观者。随着镜头绕着那位少女,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纤细的脖子、伶仃地锁骨、洁白的肩膀、光洁的蝴蝶骨。她真的太消瘦太单薄,仿佛看一眼都让人感同身受地难过。后颈细小的绒发都看的清清楚楚,并没有被化妆师刮掉,或者被粉底液盖住。太过于真实,而真实是有力量的《周虹》女主开局死,女主结过几次婚,每一任丈夫都死,虽然经过调查他们的死亡都和女主无关,但女主确实获得遗产。会是蜘蛛寡妇那种角色,谋杀自己的丈夫,获得财产吗?所以她的死亡,是天理昭昭,恶事做多遭报应,还是有人来报仇?女主出身于内地一个比较落后的小镇,家里颇为重男轻女。但这种重男轻女还不至于残酷,毕竟小镇不是深山老林。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女主,可以接受教育,也不会被卖给人做老婆。女主的学习成绩不算好,但也不是很差,总的来说她挺认真的,但所在的乡镇学校远比不上大城市里的学校。再加上本身也不是很有天分,又或者极端努力的那种人,最后高考就没什么可说的。以她的分数,就只能读三本里都很一般的学校而已,父母并不想花这笔钱。所以高中毕业之后,她就离开校园,参加工作以她的学历和头脑,做不什么好工作,只能在本地小城商业街的服装店里做导购而已。不过女主长得漂亮,十分贫困的地方,被卖做老婆,价格也会高一些。生活在大城市,那她漂亮的长相也能给她带来很多机会。生活的小镇,美貌当然也让她得到不少长辈的称赞,但总的来说,对她的生活影响不大特别是她青春期的时候,越来越漂亮的时候,她有想要打扮自己的想法和热情,结果却被老师和母亲批评,甚至于羞辱。在这种不是很开放的小地方,小姑娘爱漂亮有的时候是一件很羞耻的事。越是漂亮,越是容易被羞辱。她稍稍打扮一下,就会被重男轻女,且就是不爱她的母亲说是在发骚。在学校里,她的漂亮引来男同学的暗恋,收到对他们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仿佛烫手山芋一样的情书,甚至光明正大的追求老师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批评追她的男生,同时也骂她。老师并没有母亲那样直接、口吐脏话,但本质是差不多的,仿佛她真的坏女孩,一个、一个婊子。这些经历,给女主的人生蒙上一层阴影,她对自己的漂亮并没有那么接受,更谈不上使用自己这个优点。然而,女主真正的悲剧开端,是她的美貌引来小流氓的垂涎她被□□。在小地方,这种事情是藏不住的,立刻就成为所有亲朋好友的谈资熟人社会里,女主再也没有立足之地。女主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崩溃,最终选择离开家乡,一个人去大城市这个时候的她,对自己的美貌甚至有排斥和恐惧。在大城市重新开始的女主,难得平静地度过一段时间,这个时候她依旧在服装店做导购。就是这个时候,她遇到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追求她,对她无微不至,让她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有依靠。就是这个时候男人的老婆找到她工作的地方,带着自己的姐妹兄弟羞辱她、打骂她,这个时候她才知道男人是有老婆的。虽然最后警察过来,处置闹事的人,但女主羞愧的无地自容,而且再也呆不下去,很快就辞职。好在

章节目录

剧中剧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主角控智性恋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主角控智性恋并收藏剧中剧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