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酒忽然问道:“你就跟我道歉吗?”
刘惕愣了一下,然后他很快反应过来,“还有宋今朝,我会向他郑重道歉的!”
......
萧书雪站在边上没等一会,丁酒就跟那人说完话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封米色的信。
她挑眉,“怎么,是情书啊?”
萧书雪还不知道早上发生的事情,丁酒简略的和她说了一遍,刚听到开头,她的眉毛就皱了起来。
等到听完事件的前后缘由,萧书雪的脸色已经变得很差了。
“你就不该和宋今朝走太近,前几天我就想说了,他本来也就不搭理你,这件事情又是因他而起......”
丁酒并不意外萧书雪说的话,她明白对方也是为自己着想,但还是忍不住为宋今朝辩解了句,“萧雪,宋今朝不奇怪的,他是个挺好的人,只是不善于表达,我们不能只看人的表面。”
萧书雪有些无奈,“丁酒,作为朋友我真的不建议你和他继续接触,我初中的时候和他是一个班的,也许他以前确实是个耀眼的少年天才,但就他现在的状态而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宋今朝’了。”
听见这番话,丁酒睁大了眼:
“萧雪,你初中跟他是一个班的?”
“对。”
“那你能跟我说说,他那时候是什么样的人吗?”
“......我们不是要去吃米线吗?”
“哎呀,边走边说啦。”
“......”
去米线店的路程不近不远,但从萧书雪口中听到宋今朝那段鲜活的初中,丁酒还是感到十分惊讶。
“他以前是个特别厉害的人,在校的学习成绩特好,全部科目里,最出色的就是他的作文。”
“你知道那个很出名的报刊吗,当初每期的文章头版都是他的,真的让人不得不服气。”
“没看过的人真的无法理解,我都不知道一个人能把蝴蝶掉进泥地里写成‘花贼与它一贯爱惜的春离了别’这种水平的字眼,在打开百度前我甚至不知道花贼是什么,他当时才读初一啊。”
“......我们都以为他会在作家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你说他文科这么聪明了,理科应该会差点吧,可他偏偏还参加过很多奥数比赛、物理竞赛,在学习成绩这点上真的是没法说。”
萧书雪本来想说些宋今朝其实没那么好的话,但说着说着,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极其优秀。
“老师同学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特别开朗,很爱笑,还喜欢运动,甚至拿过当年省级青少年网球比赛的亚军......”
“用一句天才来形容他真的不为过。”
丁酒慢慢张大了嘴,对萧书雪描述的人产生了极其陌生的感觉。
她没忍住问了个埋在心底很久的问题,“他成绩这么好,为什么来了六中啊?”
听见这个问题,萧书雪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的一句话把丁酒哽住了。
“他中考只参加了四科。”
这句话宛如惊雷一样落地,丁酒好半天都没找回自己的声音。
快走到米线店了,萧书雪尽量长话短说,“中考前一年他休学了,然后直接参加的中考,我们都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来了。”
虽然萧书雪说的很简单,但丁酒无法想象那样一个天才少年,到底要发生什么重大变故才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真的只是被霸凌至此吗?
想起上辈子这个人沉在无人问津的冬日湖泊里,整整半个月才被发现,丁酒痛心到无法形容。
跟成绩普通的她不同,萧书雪当初能和宋今朝在一个班级里,自己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大家都有自己的苦衷吧。
跟他们对比过后,丁酒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分割感。
明明本来过得还行的日子,忽然瞥见别人灿烂的一角过往,就觉得眼前的场景黯然失色。
丁酒有落差感,但也只是一瞬间。
旁人的生活看起来再光鲜亮丽,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付出和汗水,用一句话就带过那些伤痛和荣耀,那未免太过轻率。
而且她现在还年轻,有着无数改变未来的机会,这辈子只要再努力一些,没准就能有和这些人比肩的机会了。
中午的时间比较紧张,进了米线店后,两人就没再闲聊,而是静静的等待着两碗米线。
“哈哈哈哈......”
等待的过程中,隔壁桌传来一阵笑声,萧书雪忍不住皱了皱眉。
丁酒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好像是她们班级的男生,没等她细听,隔壁桌又爆发了一阵刺耳的笑声。
萧书雪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丁酒意识到不对想去拉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她直接掀开了隔壁的帘子,漂亮的眉毛皱在一起,“能不能安静点。”
丁酒慢两秒从帘子后钻出来,场面却不同她想的那般僵结,氛围反而还挺融洽。
坐在中间的男生笑嘻嘻地道,“知道知道,我们不会再吵了。”
在看见丁酒的脸后,他还问了句,“班长,你们也来吃米线?你们那桌我请客咯。”
萧书雪的脸上有嫌弃闪过,她的声音拔凉拔凉的。
“谁要你请,当我没钱吗?”
男生笑了,“哪里敢,萧富婆。”
“这家米线店你爸开的?”
他点头,“对啊,所以今天开业我带朋友来捧个场,不用跟我客气。”
“楚林晚,叔叔知道你这么败家吗?”
“害,就两碗米线而已,我爸不至于这么小气,更何况是请你们......”
一边说着,楚林晚笑嘻嘻地递了盘小菜给萧书雪,“等会吃米线加点这个,我感觉味道不错。”
一听楚林晚这个刁嘴都说味道不错,萧书雪就毫不客气地拿了过来,有小菜在前,她的语气缓和不少,“钱我会付的,你们别再吵我跟丁酒吃饭,不然我就让叔叔骂你。”
“成。”
见楚林晚在嘴上做了个拉链的动作,萧书雪这才拉着丁酒回了座位。
自从刚才掀开帘子听到两个人的对话,丁酒整个人还是魔幻的。
萧书雪见她有点呆呆的,不免有些好笑道,“咋了?被吓傻啦。”
丁酒摇摇头,“就是感觉特别奇妙,富婆竟在我身边。”
而且没想到班上的楚林晚也是个富二代.....丁酒有种全世界都在脱贫但是没带她的感觉。
难怪上辈子自己和萧书雪没有交集,家世背景完全不同的两个阶级怎么可能有交集,这辈子能相遇才真是一个奇迹啊。
丁酒感叹命运的奇妙。
说话间,两人的米线已经做好了,有位服务员端了餐盘放到她们的面前。
萧书雪一边往丁酒的盘子里倒小菜,一边道,“你尝尝这个小菜,楚林晚那刁嘴都说好吃的,那确实值得一尝。”
“你怎么这样说他呀?”听见萧书雪这么形容楚林晚,丁酒忍不住笑了。
萧书雪冷笑了一声,“我跟他是青梅竹马,小时候我们住的房子就是面对面的,经常串门吃饭,因为他爸爸做的饭不太好吃,然后我妈做饭又比较好吃,他一天到晚来我家蹭饭,蹭的时间久了,嘴就越来越刁......”
“发展到后来,我家一研究什么新菜色,他马上就能闻着味过来,我妈每天到饭点就问:小楚今天来不来吃饭呀?整得好像楚林晚是她亲儿子一样......”
萧书雪虽然说的是埋怨的话,但语气还是十分欢快的,丁酒能感觉到她提起小时候时眉眼里浓浓的幸福味道。
“真好,我之前也特别想要一个青梅竹马!可惜我只有一个亲弟弟,不过现在我觉得我弟对我也是很好的,比那些成天打架的姐弟好多了,他平时还挺让着我。”
丁酒喝了一口米线的汤,满足地喟叹,“这米线真的很好吃。”
听着她的话,萧书雪也跟着笑了,“那你这弟弟还不错,不像我和楚林晚小时候天天打架......”
突然讨论起小时候的趣事总是没完没了的,两个女孩一边说一边笑,中午的时间很快走过大半。
还是丁酒注意到快上课了,催促着萧书雪该回教室了。
下午是两节体育课,她们决定直接去操场,这样比较节省时间。
午后正是燥热的时候,丁酒和萧书雪在小卖部一人买了杯柠檬水解暑。
陆陆续续的有班上的人来到操场,因为太热了,所以大家都坐在小卖部门前的树下乘凉。
丁酒看见穿着长袖外套的宋今朝时都替他热起来了,34℃的天也就他还能和个没事人一样穿着外套。
在大太阳的照射下,宋今朝的唇色还是惨白无比,丁酒有点害怕等会跑步的时候宋今朝会因为太过闷热而晕倒,
楚林晚一个大老爷们,他根本无法理解宋今朝在34℃的天里还穿着长袖外套防晒的行为。
连班上最爱美的女生都只是穿了个冰袖,不至于像他一样,裹着一个秋季外套就算了,还把拉链拉到最上面,生怕闷不死自己一样。
但他是体委,有义务提醒一下同学,不然因为这个到时候晕倒了,老师还得说他。
刘惕愣了一下,然后他很快反应过来,“还有宋今朝,我会向他郑重道歉的!”
......
萧书雪站在边上没等一会,丁酒就跟那人说完话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封米色的信。
她挑眉,“怎么,是情书啊?”
萧书雪还不知道早上发生的事情,丁酒简略的和她说了一遍,刚听到开头,她的眉毛就皱了起来。
等到听完事件的前后缘由,萧书雪的脸色已经变得很差了。
“你就不该和宋今朝走太近,前几天我就想说了,他本来也就不搭理你,这件事情又是因他而起......”
丁酒并不意外萧书雪说的话,她明白对方也是为自己着想,但还是忍不住为宋今朝辩解了句,“萧雪,宋今朝不奇怪的,他是个挺好的人,只是不善于表达,我们不能只看人的表面。”
萧书雪有些无奈,“丁酒,作为朋友我真的不建议你和他继续接触,我初中的时候和他是一个班的,也许他以前确实是个耀眼的少年天才,但就他现在的状态而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宋今朝’了。”
听见这番话,丁酒睁大了眼:
“萧雪,你初中跟他是一个班的?”
“对。”
“那你能跟我说说,他那时候是什么样的人吗?”
“......我们不是要去吃米线吗?”
“哎呀,边走边说啦。”
“......”
去米线店的路程不近不远,但从萧书雪口中听到宋今朝那段鲜活的初中,丁酒还是感到十分惊讶。
“他以前是个特别厉害的人,在校的学习成绩特好,全部科目里,最出色的就是他的作文。”
“你知道那个很出名的报刊吗,当初每期的文章头版都是他的,真的让人不得不服气。”
“没看过的人真的无法理解,我都不知道一个人能把蝴蝶掉进泥地里写成‘花贼与它一贯爱惜的春离了别’这种水平的字眼,在打开百度前我甚至不知道花贼是什么,他当时才读初一啊。”
“......我们都以为他会在作家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你说他文科这么聪明了,理科应该会差点吧,可他偏偏还参加过很多奥数比赛、物理竞赛,在学习成绩这点上真的是没法说。”
萧书雪本来想说些宋今朝其实没那么好的话,但说着说着,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极其优秀。
“老师同学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特别开朗,很爱笑,还喜欢运动,甚至拿过当年省级青少年网球比赛的亚军......”
“用一句天才来形容他真的不为过。”
丁酒慢慢张大了嘴,对萧书雪描述的人产生了极其陌生的感觉。
她没忍住问了个埋在心底很久的问题,“他成绩这么好,为什么来了六中啊?”
听见这个问题,萧书雪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的一句话把丁酒哽住了。
“他中考只参加了四科。”
这句话宛如惊雷一样落地,丁酒好半天都没找回自己的声音。
快走到米线店了,萧书雪尽量长话短说,“中考前一年他休学了,然后直接参加的中考,我们都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来了。”
虽然萧书雪说的很简单,但丁酒无法想象那样一个天才少年,到底要发生什么重大变故才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真的只是被霸凌至此吗?
想起上辈子这个人沉在无人问津的冬日湖泊里,整整半个月才被发现,丁酒痛心到无法形容。
跟成绩普通的她不同,萧书雪当初能和宋今朝在一个班级里,自己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大家都有自己的苦衷吧。
跟他们对比过后,丁酒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分割感。
明明本来过得还行的日子,忽然瞥见别人灿烂的一角过往,就觉得眼前的场景黯然失色。
丁酒有落差感,但也只是一瞬间。
旁人的生活看起来再光鲜亮丽,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付出和汗水,用一句话就带过那些伤痛和荣耀,那未免太过轻率。
而且她现在还年轻,有着无数改变未来的机会,这辈子只要再努力一些,没准就能有和这些人比肩的机会了。
中午的时间比较紧张,进了米线店后,两人就没再闲聊,而是静静的等待着两碗米线。
“哈哈哈哈......”
等待的过程中,隔壁桌传来一阵笑声,萧书雪忍不住皱了皱眉。
丁酒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好像是她们班级的男生,没等她细听,隔壁桌又爆发了一阵刺耳的笑声。
萧书雪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丁酒意识到不对想去拉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她直接掀开了隔壁的帘子,漂亮的眉毛皱在一起,“能不能安静点。”
丁酒慢两秒从帘子后钻出来,场面却不同她想的那般僵结,氛围反而还挺融洽。
坐在中间的男生笑嘻嘻地道,“知道知道,我们不会再吵了。”
在看见丁酒的脸后,他还问了句,“班长,你们也来吃米线?你们那桌我请客咯。”
萧书雪的脸上有嫌弃闪过,她的声音拔凉拔凉的。
“谁要你请,当我没钱吗?”
男生笑了,“哪里敢,萧富婆。”
“这家米线店你爸开的?”
他点头,“对啊,所以今天开业我带朋友来捧个场,不用跟我客气。”
“楚林晚,叔叔知道你这么败家吗?”
“害,就两碗米线而已,我爸不至于这么小气,更何况是请你们......”
一边说着,楚林晚笑嘻嘻地递了盘小菜给萧书雪,“等会吃米线加点这个,我感觉味道不错。”
一听楚林晚这个刁嘴都说味道不错,萧书雪就毫不客气地拿了过来,有小菜在前,她的语气缓和不少,“钱我会付的,你们别再吵我跟丁酒吃饭,不然我就让叔叔骂你。”
“成。”
见楚林晚在嘴上做了个拉链的动作,萧书雪这才拉着丁酒回了座位。
自从刚才掀开帘子听到两个人的对话,丁酒整个人还是魔幻的。
萧书雪见她有点呆呆的,不免有些好笑道,“咋了?被吓傻啦。”
丁酒摇摇头,“就是感觉特别奇妙,富婆竟在我身边。”
而且没想到班上的楚林晚也是个富二代.....丁酒有种全世界都在脱贫但是没带她的感觉。
难怪上辈子自己和萧书雪没有交集,家世背景完全不同的两个阶级怎么可能有交集,这辈子能相遇才真是一个奇迹啊。
丁酒感叹命运的奇妙。
说话间,两人的米线已经做好了,有位服务员端了餐盘放到她们的面前。
萧书雪一边往丁酒的盘子里倒小菜,一边道,“你尝尝这个小菜,楚林晚那刁嘴都说好吃的,那确实值得一尝。”
“你怎么这样说他呀?”听见萧书雪这么形容楚林晚,丁酒忍不住笑了。
萧书雪冷笑了一声,“我跟他是青梅竹马,小时候我们住的房子就是面对面的,经常串门吃饭,因为他爸爸做的饭不太好吃,然后我妈做饭又比较好吃,他一天到晚来我家蹭饭,蹭的时间久了,嘴就越来越刁......”
“发展到后来,我家一研究什么新菜色,他马上就能闻着味过来,我妈每天到饭点就问:小楚今天来不来吃饭呀?整得好像楚林晚是她亲儿子一样......”
萧书雪虽然说的是埋怨的话,但语气还是十分欢快的,丁酒能感觉到她提起小时候时眉眼里浓浓的幸福味道。
“真好,我之前也特别想要一个青梅竹马!可惜我只有一个亲弟弟,不过现在我觉得我弟对我也是很好的,比那些成天打架的姐弟好多了,他平时还挺让着我。”
丁酒喝了一口米线的汤,满足地喟叹,“这米线真的很好吃。”
听着她的话,萧书雪也跟着笑了,“那你这弟弟还不错,不像我和楚林晚小时候天天打架......”
突然讨论起小时候的趣事总是没完没了的,两个女孩一边说一边笑,中午的时间很快走过大半。
还是丁酒注意到快上课了,催促着萧书雪该回教室了。
下午是两节体育课,她们决定直接去操场,这样比较节省时间。
午后正是燥热的时候,丁酒和萧书雪在小卖部一人买了杯柠檬水解暑。
陆陆续续的有班上的人来到操场,因为太热了,所以大家都坐在小卖部门前的树下乘凉。
丁酒看见穿着长袖外套的宋今朝时都替他热起来了,34℃的天也就他还能和个没事人一样穿着外套。
在大太阳的照射下,宋今朝的唇色还是惨白无比,丁酒有点害怕等会跑步的时候宋今朝会因为太过闷热而晕倒,
楚林晚一个大老爷们,他根本无法理解宋今朝在34℃的天里还穿着长袖外套防晒的行为。
连班上最爱美的女生都只是穿了个冰袖,不至于像他一样,裹着一个秋季外套就算了,还把拉链拉到最上面,生怕闷不死自己一样。
但他是体委,有义务提醒一下同学,不然因为这个到时候晕倒了,老师还得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