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溜起来的时候,那只鹅露出一种凌然赴死的慷慨来。

    这神情十分的坚定,坚定到上了酒宴餐盘,都还是如此地瞪着那小眼珠子。

    一边的江湖人见彭有期还在生气,麻溜的扯了一个鹅腿塞给了彭有期,说道:“小兄弟莫要生气,不必为了一个小贼的几番言论如此。江湖人,心胸海阔嘛!”

    食物是很好的安抚剂,鹅腿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确实一下子舒缓了他心中的闷气,他顿时觉得有些饿了。

    对于对方的好意,他领了。

    彭有期拿起那只鹅腿,咬了一口,感觉到肉汁顿时充盈在口齿中,香味是一回事,吃到嘴里的美味又是一回事,这种色香味的三重安抚之下,彭有期的心情舒畅了不少。

    他开始冷静的询问关于小贼的事情:“那家伙到底是谁?有人知道吗?”

    邻桌道:“还真是奇了怪了,没人认出来.....你说就这个身手,生的吧.....还人模狗样的.....按理来说不该在江湖上默默无闻成这样,可是问了一圈,没人知道是谁,就跟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

    彭有期冷笑:“石头里蹦出来,一出来就迫不及待的过来挑衅我?看来我一定是踩过那石头。”

    搞不好还让马在那石头上抹了马尿......彭有期腹黑的想。

    “不是还抓了一个?”

    “也没人认得,上官大侠也亲自去看了一眼,说内力气息有些眼熟,不过一切等婚宴结束再说——到底是上官大侠啊。”

    这句话很好的引来了同桌的符合,几个江湖人连连点头,都觉得只要上官米在场,没有什么事控不住的。

    何况今日是喜事,那么多江湖豪杰皆在场,量谁都惹不出什么花活来。

    “俗话说得好,玉帝遇喜都让三分道,这大喜日子来挑事,简直是要敌对整个江湖了。”

    末了还安慰彭有期:“小兄弟也莫要心事重重,上官大侠不会在意的。”

    他看彭有期还是心不在焉的,也不在劝慰,吃了两口菜,又喝了一杯酒,嘀咕道:“就是不知道那小贼逃去了哪里......”

    他倒是不怕那小贼只是个什么前锋军,这不坪村中全是江湖人,就连必经之路上也源源不断的有队伍前来,而且上官米一向与人为善,并没有的罪过什么厉害的人物,并不以为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倒是有些觉得,那小贼大概真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否则,怎么做得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事情呢.....

    ......

    木云乔当然是不怕上官米的。

    否则也不会胆大包天的来到了上官米和桃花扇的洞房里到处翻找。

    令他奇怪的是,辉光到了此处,就消散不见了。那么就证明那三只玄凤必然是落到了此处。

    辉光是不会消失的。但是它不见了。

    若是不见,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是玄凤没了,不管是被吞吃还是自我毁灭,总之就是没了,没有了牵扯的辉光会如同和风筝断了牵扯的线那样直接垂落,垂落在地上的辉光就会自觉消散,无处可循。

    第二,就是此处便是玄凤老巢,辉光并未消散,而是扩大了,扩大到此处皆是辉光,所以才会无法看到。

    而他最后看到辉光的地方,就是这片范围。

    这片地方还有哪里能够藏匿玄凤呢?三只鸽子那么大的鸟,总不会藏在新娘新郎的袖子里吧?

    于是开始翻腾。

    首先从洞房寻起。() ()

    翻了个几乎是底朝天的架势,但是没找到,连一根羽毛都没有。

    甚是奇怪,他记得那会儿见到桃花扇,她手上的喜扇是一把翠色的团扇,这种翠色在阳光下流光溢彩华丽非常,其中点缀了珍珠和宝石,若是用珍珠和宝石作为点缀,那么那团扇的翠色就不会是价格平常的绒花,而且绸缎虽然光华,却也做不到能够流光溢彩的程度。

    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团扇上的翠色为点翠,便是用翠鸟的羽毛做成的。

    若是如此,这洞房中,应该还有其他的羽毛做成的东西......

    结果没有。

    木云乔满腹疑窦,起身的时候撞倒了一叠请帖,他随意捡起一本,却发现古怪:这上头请帖内容字迹娟秀漂亮非常,看出来是一笔一划认真书写上的,应该是冯婉的手笔,但是这个请帖的样式和家族的图腾......怎么是个穆字?

    宣纸为底,朱砂纹章,烫金纹路,这一切都证明一件事情:这是世家家族请帖的规格。

    但是上官米,他属于白门,白门不可用到这个规格。

    他又不是穆胥。

    这个念头忽然闪过的时候,被木云乔一下子抓住。

    他再次打量这间洞房,这规格,这请帖,这布置,简直就和穆胥的那间一模一样......只是新郎换了罢了。

    就在木云乔觉察这一项异样时候,门口传出了动静。

    木云乔当即把自己藏在了屏风后。

    洞房的门开,随着一阵混合了酒香的胭脂香味传来的还有一道声音,是个机灵的小姑娘的嗓子:“婉姑娘慢些,当心脚下。”

    她仔细的搀扶着冯婉落座在梳妆台前,给她倒了一杯温茶。

    她体贴的送到了冯婉的唇边,喂她喝两口,笑看说道:“婉姑娘今儿真是高兴,喝的脸都红了。”

    冯婉两口温茶下肚,暂时的压住了微微上头的酒意,她从梳妆镜中看到了自己比抹了胭脂还要红的脸,这才后知后觉的感到了脸上一阵阵的发烫。

    她道:“小山,劳烦你,我想洗把脸。”

    那个叫小山的少女听了之后,立刻取了脸盆出去打水。

    留下冯婉一人坐在梳妆台前。

    盖头已经取了下来,她对着镜子细细的端详自己的脸,十七岁的少女,皮肤白皙、紧致,眉不画而黑,唇不点而红,眉梢眼角没有一丝的皱纹,即便是大笑大哭皆是好看的。

    她此时此刻的年纪,不必掩面痛哭,也不必捂嘴发笑,多么坦荡明艳的美丽。

    她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仔细的看过镜子里的自己了。

    年轻的时候,自诩美貌和青春,不顾风尘仆仆,不顾烈日霜雪,凭着一腔的执念上山下海,就是为了寻到他,完全忘记了一切,直到她九死一生的从九落山归来,有一日她无意中的瞥见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竟然生了白发。

    她那时候才二十四岁,就已经有了白发。

    她忘不掉自己当时是如何的崩溃、疯狂和歇斯底里。

    这些情绪是如此的外露和强烈,却依然挡不住她后知后觉涌上的恐惧。

    她是多么害怕啊,害怕这时候若是被上官看到,他该如何失望。

    她太害怕被上官失望了。

    她微微牵动了一丝嘴角,看到镜子中的自己露出一个笑来,年轻真好,哪怕是这样勉强又带着凄凉的笑,画面都是美的。

    就是应该这样,就是应该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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