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步跑回藏獒的位置,大家伙正在躺地上痛苦挣扎哀嚎。张塞连忙打开小葫芦,卧槽,忘了问用量了!事出紧急,不容多想,从小葫芦里倒出四粒药丸,想都没想都塞进了狗嘴里。
藏獒似乎也知道那是救命药,一点没费劲儿就都咽下去了,也没要点水往下顺顺。吃完了药,藏獒马上就平静了下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张塞心想:“奶奶的,不会药死了吧。”
在狗爪子上摸了一把,脉搏平稳,再看那几个伤口,血也止住了。
那狗抬起大头,在自己爪子上舔舔,又在张塞脸上舔了舔。这是在向张塞示好。藏獒可是只认主人的狗,主人以外的人它不攻击就不错了,这舔人示好,说明它把张塞也当成了主人,至少是可以信赖的朋友。
张塞被舔了一口,顿时愣住了,“我靠,太他妈臭了,哦哦哦哦,干呕了好几下也没吐出来。你这个臭家伙,回头刷刷牙好不好!”
藏獒白了张塞一眼,似乎是听懂了,趴在地上哼哼了两声。
“你这态度有问题,我跟你说,”张塞开启了训狗模式……
几分钟后,就在藏獒耳朵快出老茧时,宋总带着全副武装的派出所民警赶来。
百米开外的树影下,一对猫眼般的黄光闪了两下,随即没入到了公园最黑暗处。张塞也同时感觉到那股危险气息越来越远。要不是要保护藏獒,张塞就追上去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奶奶的,藏獒还需要保护,上哪儿说理去!”
远远看到藏獒趴在地上,宋总总算松了口气,跟身边众人说道:“大家都别过去,我去看看能不能把狗绳拴上,把它牵回家,免得伤人。”然后又大声喊道:“张塞,你快过来,别被咬到。”
张塞见来人了,对宋总说道:“我没事,大家都不要过来,我试着把藏獒带回去。”于是搂着藏獒安抚了一下,“哥们儿,别急眼啊,都是好人,谁都不许咬啊。”
藏獒就像听懂了一样,晃晃悠悠站起来,用大脑袋在张塞腿上蹭了蹭。跟在张塞后面往别墅走去。
宋总和民警都跌落一地眼镜。一位中年民警问道:“宋总,那小伙儿是你家人?那狗咋那么听话呢?”
宋总摇摇头,“不是,那是我外甥。”
中年民警腹诽道:“切,外甥还不算自家人啊!”
好在是大半夜,这一路也没遇见什么人。张塞领着藏獒溜溜达达往别墅走去。
民警一直紧握着防爆叉,催泪喷雾器等警用器材,防止藏獒暴起伤人。
一路无话,回到别墅,藏獒听话的回到了狗舍,宋总谢过了民警,送走了众人,就跟张塞一起到犬舍看藏獒的伤势。
藏獒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宋总一眼就看出那是动物咬的。不过见藏獒的精神头儿挺好,也就放下心来。
出了犬舍,张塞详细跟宋总说了今晚的遭遇,又拿出那个小葫芦,里面还有一粒。都给了宋总。“宋总,您见多识广,那是什么人啊?”
宋总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一会儿才说道:“那家伙可能不是人!”
张塞大惊失色道:“啊?!我,我,见鬼了吗?”
宋总摇摇头,微笑道:“不是鬼,是异类。眼睛闪红光,与蝙蝠为伍,传说中的吸血鬼就是如此。”() ()
“那不是电影吗?我也看过。还真有吸血鬼?”张塞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总缓缓说道:“有一次一位大老板跟我说过,我们常说的吸血鬼,其实就是血族,是一个与人类共同生活了千万年的种族。他们融入人类社会中,适应了人类的生活。但是由于吸血的习性难以根除,所以总会跟人类发生矛盾。他们伴生的就是蝙蝠。他们中位高权重,财大气粗的恶人会直接吸人血,没有多大能力的恶人会豢养蝙蝠,吸血之后再吐出来以为己用。也有很多人选择了跟人类通婚,因此大部分都被人类同化了,或者与人类相安无事。这次你遇到的人可能就是个血族,不过以他的能力未必能打开犬舍的锁。我问过家人,没人开过犬舍。警察也看了锁头,说是被破拆的,但是看不出使用工具的暴力痕迹。看来另有其人。”宋总说完,拿起那个小葫芦,“你看这葫芦,虽然是天然生长的,但已经被盘玩成紫金色,没个几百年绝对盘不出这效果。这葫芦算是古董了,人家就这么随便扔给你,看来这人经济实力很强。”
“啊,就这葫芦是古董?刚才我还以为是塑料的呢!”张塞不敢置信。
宋总拍拍张塞的肩膀,看招财童子般的眼神看着张塞,笑道:“你就偷着乐吧,这葫芦,多了不敢说,十几二十万差不多吧。不差钱你就别卖了,挂在家里聚福纳禄,好东西啊。今天多亏了你,藏獒事件处理得当,我得好好感谢你。”
张塞可不想要宋总的感谢,话说宋总这两个月可是没少照顾他,“宋总,您这么照顾我,做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你千万别客气。也是今天有这个机缘,见识了平时见不到的人和事。”
“就喜欢你小子这股劲儿,年后厂里要有些人事变动,你有个心理准备。到时候别给我掉链子。”
张塞一听,乐的嘴都咧到了耳根,看来这大叔是要提拔自己了。连忙道谢,然后告辞回家。
告辞了宋总,张塞脑袋里画出了一百个问号。“那门锁难道是被拽开的?坐在出租车上,张塞闭眼回忆着今晚发生的种种情况。门锁上的气味跟那个危险的气息可能是出自一人,这人到底要干什么?跛子是血族吗?那眼中的红光?赤眼族?难道就是白晶晶家族苦苦寻找的赤眼族?张塞顿感浑身血脉上涌,奶奶的,错过了一个亿啊!”
拿出手机给白晶晶发了一条短信,“你好晶晶,今晚我在江边公园发现了一个眼露红光的男人,四五十岁,跛足,让他给跑了。”
很快白晶晶就回了短信,“感谢你提供的消息,如果没事的话,明早江边公园见。”
张塞跟白晶晶算不上多好的朋友,不过他很同情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找不到同族,婚配竟然面临这么大的问题。虽然他也考虑过帮助滨江白家可能会有的好处,不过那都不重要。习武之人,当以侠义为先,钱财乃身外之物,越多越好!
“好的,”回了短信,张塞继续回忆今天的细节,以期对找到那个跛子有帮助。
今晚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借此,张塞跟宋总更加亲近,跟藏獒也成为了好朋友。至于宋总跟藏獒是不是好朋友,张赛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人家的感情亲如父子吧。
藏獒似乎也知道那是救命药,一点没费劲儿就都咽下去了,也没要点水往下顺顺。吃完了药,藏獒马上就平静了下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张塞心想:“奶奶的,不会药死了吧。”
在狗爪子上摸了一把,脉搏平稳,再看那几个伤口,血也止住了。
那狗抬起大头,在自己爪子上舔舔,又在张塞脸上舔了舔。这是在向张塞示好。藏獒可是只认主人的狗,主人以外的人它不攻击就不错了,这舔人示好,说明它把张塞也当成了主人,至少是可以信赖的朋友。
张塞被舔了一口,顿时愣住了,“我靠,太他妈臭了,哦哦哦哦,干呕了好几下也没吐出来。你这个臭家伙,回头刷刷牙好不好!”
藏獒白了张塞一眼,似乎是听懂了,趴在地上哼哼了两声。
“你这态度有问题,我跟你说,”张塞开启了训狗模式……
几分钟后,就在藏獒耳朵快出老茧时,宋总带着全副武装的派出所民警赶来。
百米开外的树影下,一对猫眼般的黄光闪了两下,随即没入到了公园最黑暗处。张塞也同时感觉到那股危险气息越来越远。要不是要保护藏獒,张塞就追上去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奶奶的,藏獒还需要保护,上哪儿说理去!”
远远看到藏獒趴在地上,宋总总算松了口气,跟身边众人说道:“大家都别过去,我去看看能不能把狗绳拴上,把它牵回家,免得伤人。”然后又大声喊道:“张塞,你快过来,别被咬到。”
张塞见来人了,对宋总说道:“我没事,大家都不要过来,我试着把藏獒带回去。”于是搂着藏獒安抚了一下,“哥们儿,别急眼啊,都是好人,谁都不许咬啊。”
藏獒就像听懂了一样,晃晃悠悠站起来,用大脑袋在张塞腿上蹭了蹭。跟在张塞后面往别墅走去。
宋总和民警都跌落一地眼镜。一位中年民警问道:“宋总,那小伙儿是你家人?那狗咋那么听话呢?”
宋总摇摇头,“不是,那是我外甥。”
中年民警腹诽道:“切,外甥还不算自家人啊!”
好在是大半夜,这一路也没遇见什么人。张塞领着藏獒溜溜达达往别墅走去。
民警一直紧握着防爆叉,催泪喷雾器等警用器材,防止藏獒暴起伤人。
一路无话,回到别墅,藏獒听话的回到了狗舍,宋总谢过了民警,送走了众人,就跟张塞一起到犬舍看藏獒的伤势。
藏獒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宋总一眼就看出那是动物咬的。不过见藏獒的精神头儿挺好,也就放下心来。
出了犬舍,张塞详细跟宋总说了今晚的遭遇,又拿出那个小葫芦,里面还有一粒。都给了宋总。“宋总,您见多识广,那是什么人啊?”
宋总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一会儿才说道:“那家伙可能不是人!”
张塞大惊失色道:“啊?!我,我,见鬼了吗?”
宋总摇摇头,微笑道:“不是鬼,是异类。眼睛闪红光,与蝙蝠为伍,传说中的吸血鬼就是如此。”() ()
“那不是电影吗?我也看过。还真有吸血鬼?”张塞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总缓缓说道:“有一次一位大老板跟我说过,我们常说的吸血鬼,其实就是血族,是一个与人类共同生活了千万年的种族。他们融入人类社会中,适应了人类的生活。但是由于吸血的习性难以根除,所以总会跟人类发生矛盾。他们伴生的就是蝙蝠。他们中位高权重,财大气粗的恶人会直接吸人血,没有多大能力的恶人会豢养蝙蝠,吸血之后再吐出来以为己用。也有很多人选择了跟人类通婚,因此大部分都被人类同化了,或者与人类相安无事。这次你遇到的人可能就是个血族,不过以他的能力未必能打开犬舍的锁。我问过家人,没人开过犬舍。警察也看了锁头,说是被破拆的,但是看不出使用工具的暴力痕迹。看来另有其人。”宋总说完,拿起那个小葫芦,“你看这葫芦,虽然是天然生长的,但已经被盘玩成紫金色,没个几百年绝对盘不出这效果。这葫芦算是古董了,人家就这么随便扔给你,看来这人经济实力很强。”
“啊,就这葫芦是古董?刚才我还以为是塑料的呢!”张塞不敢置信。
宋总拍拍张塞的肩膀,看招财童子般的眼神看着张塞,笑道:“你就偷着乐吧,这葫芦,多了不敢说,十几二十万差不多吧。不差钱你就别卖了,挂在家里聚福纳禄,好东西啊。今天多亏了你,藏獒事件处理得当,我得好好感谢你。”
张塞可不想要宋总的感谢,话说宋总这两个月可是没少照顾他,“宋总,您这么照顾我,做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你千万别客气。也是今天有这个机缘,见识了平时见不到的人和事。”
“就喜欢你小子这股劲儿,年后厂里要有些人事变动,你有个心理准备。到时候别给我掉链子。”
张塞一听,乐的嘴都咧到了耳根,看来这大叔是要提拔自己了。连忙道谢,然后告辞回家。
告辞了宋总,张塞脑袋里画出了一百个问号。“那门锁难道是被拽开的?坐在出租车上,张塞闭眼回忆着今晚发生的种种情况。门锁上的气味跟那个危险的气息可能是出自一人,这人到底要干什么?跛子是血族吗?那眼中的红光?赤眼族?难道就是白晶晶家族苦苦寻找的赤眼族?张塞顿感浑身血脉上涌,奶奶的,错过了一个亿啊!”
拿出手机给白晶晶发了一条短信,“你好晶晶,今晚我在江边公园发现了一个眼露红光的男人,四五十岁,跛足,让他给跑了。”
很快白晶晶就回了短信,“感谢你提供的消息,如果没事的话,明早江边公园见。”
张塞跟白晶晶算不上多好的朋友,不过他很同情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找不到同族,婚配竟然面临这么大的问题。虽然他也考虑过帮助滨江白家可能会有的好处,不过那都不重要。习武之人,当以侠义为先,钱财乃身外之物,越多越好!
“好的,”回了短信,张塞继续回忆今天的细节,以期对找到那个跛子有帮助。
今晚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借此,张塞跟宋总更加亲近,跟藏獒也成为了好朋友。至于宋总跟藏獒是不是好朋友,张赛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人家的感情亲如父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