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开庭之日到来。
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大津公司强盗杀人案件正式开始第一次公审。
首先,由检方宣读起诉书。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开口道:“被告井上隆志,男……,案件事实与理由如下,被告井上隆志,在案发当晚八点半左右,入侵了杯户町丁目号野本大厦二楼的大津房屋中介,破坏了社长办公室后进入。”
“正当被告正准备物色窃取财务的时候,被该公司的社长大津敏之,在返回公司的时候意外撞见,并以身上所持的凶器威胁被害人,之后又将社长室内的保险箱撬开。”
“不仅如此,甚至还以社长室内的烟灰缸,连续三次敲击被害人头部,致使被害人不治身亡,最后更是将保险箱内的万现金全数盗走,其手段非常残忍,因此,检方根据刑法第条,请求庭上判处被告无期徒刑。”
九条检察官说完,坐了下来。
审判长微微点头,看向被告方向:“被告对检方提出的指控是否认可,或提出反对意见。”
被告井上隆志满脸写着不忿:“我当时去只是想偷东西,根本就没想杀人!”
“辩护方有什么异议吗?”审判长看向妃英理。
妃英理朝审判长微微点头致意,开口道:“本方对于检方指控的强盗杀人罪行不予认可,根据我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大津敏之社长并非被告所杀!”
妃英理话音方落,旁听席立刻传来一阵喧嚣。
旁听人员对于这次案件多少都有一些了解,在他们看来,妃英理即使是辩护,应该也只是向意外致人死亡的方向去和检方争论,结果妃英理上来就直接否定了被告的杀人事实。
审判长闻言也是脸色微变,询问道:“辩方是否有证据支撑自己的辩护意见?”
“是!”妃英理点点头:“我方申请传唤野本大厦管理员秋山拓也上庭作证。”
“准许。”审判长点点头。
片刻,秋山来到了证人席。
在宣读证人须知后,妃英理开始对证人进行提问。“请问证人,你当时在社长办公室门外,看到了什么?”
秋山回道:“我看到有人在袭击社长。”
“请问那个人是被告吗?”妃英理指了指井上隆志。
秋山看了一眼被告,摇了摇头:“不,事实上,我并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脸,当时因为里面没有开灯,所以我只是透过外面的灯光照射在墙上的人影,才知道有人在打人。”
“也就是说,你并不确定打人的人是被告了?”妃英理最后问道。
“嗯……”秋山犹豫着点点头。
“我问完了。”妃英理朝审判长点头致意,坐回了位置上。
旁听席再次传来窃窃私语之声,看到影子和看到凶手确实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九条检察官的神情倒还算淡定,虽然对于妃英理的辩护策略感到惊讶,但听到这份证言后,她心中微微松了口气。
“哼!如果只是这样,想要翻盘可没那么容易!”
这时,耳边传来审判长的询问:“检方是否要对证人进行询问?”() ()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我想请问证人,你当时是否听到了社长倒地的声音?”
“对,当时我和有马先生都听到了。”秋山点头。
九条检察官转头看向审判长:“检方申请被害人的女婿——有马雅彦出庭作证。”
有马雅彦到庭。
“请问有马先生,当时你和管理员是否都听到了社长倒下的声音?”九条检察官问道。
“对。”有马雅彦回道。
“那么,当时你使用身体撞开办公室的门冲进去的对吧?”九条检察官又问。
有马雅彦点头:“嗯,因为办公室的钥匙只有社长才有,所以我们只能撞门进去。”
“那当时保险柜是什么状态?”
“保险柜已经被打开,里面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九条检察官看向审判长:“我问完了。”
“下面请辩方进行交叉询问。”审判长看向妃英理。
妃英理开口道:“请问有马先生,据我所知,当时是你请求管理员打开大津公司办公区的门,你当时为什么要去找社长?”
“因为社长之前在我家餐厅吃饭的时候,把老花镜忘在了那里,所以我才去公司打算把眼睛还给他。”
“那么那副眼镜现在在哪里?”
“已经被警方当做证物收走了。”
“我问完了。”妃英理道。
“双方是否还有证人需要传唤?”审判长问道。
九条检察官沉默了一阵,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
她的预测中,妃英理应该会从杀人动机这方面入手,因此,她特意调查了被告和被害人的联系。
最后还真让她找到了线索。
被告的女儿远藤纪子疑似与死者存在暧昧关系,并且死者似乎对远藤纪子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因此,被告完全有可能因此怀恨在心。
如果妃英理从杀人动机入手,她也能反驳,甚至现在远藤纪子就在旁听席,她完全可以将其作为临时证人传唤。
不过,现在妃英理的策略完全不是这样,那远藤纪子自然也没有上庭的必要了。
审判长确认了双方都没有新的证人后,开口道:“那么,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辩护方发表辩论意见。”
妃英理站起身:“首先,我方认为,当时管理员秋山和有马先生看到的人影并非被告,被告当时已经逃离了现场。”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反问道:“那么,如果那个人影不是被告,那又是谁?被告确实入侵了社长办公室,也确实用烟灰缸敲击了死者头部,死者的致命伤确系烟灰缸造成,并且保险柜的转轮上还留下了被告的指纹。”
“如果当时的人影不是被告,又是谁?”
妃英理微微一笑:“关于人影的问题,我方请求当庭播放一段录像进行说明。”
“准许!”审判长道。
接着,法庭工作人员将一份录像带放入了法庭的放映机中。
这是妃英理在开庭前就已经提交的证据,并不是她当场提供。
很快,放映机中出现了画面。
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大津公司强盗杀人案件正式开始第一次公审。
首先,由检方宣读起诉书。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开口道:“被告井上隆志,男……,案件事实与理由如下,被告井上隆志,在案发当晚八点半左右,入侵了杯户町丁目号野本大厦二楼的大津房屋中介,破坏了社长办公室后进入。”
“正当被告正准备物色窃取财务的时候,被该公司的社长大津敏之,在返回公司的时候意外撞见,并以身上所持的凶器威胁被害人,之后又将社长室内的保险箱撬开。”
“不仅如此,甚至还以社长室内的烟灰缸,连续三次敲击被害人头部,致使被害人不治身亡,最后更是将保险箱内的万现金全数盗走,其手段非常残忍,因此,检方根据刑法第条,请求庭上判处被告无期徒刑。”
九条检察官说完,坐了下来。
审判长微微点头,看向被告方向:“被告对检方提出的指控是否认可,或提出反对意见。”
被告井上隆志满脸写着不忿:“我当时去只是想偷东西,根本就没想杀人!”
“辩护方有什么异议吗?”审判长看向妃英理。
妃英理朝审判长微微点头致意,开口道:“本方对于检方指控的强盗杀人罪行不予认可,根据我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大津敏之社长并非被告所杀!”
妃英理话音方落,旁听席立刻传来一阵喧嚣。
旁听人员对于这次案件多少都有一些了解,在他们看来,妃英理即使是辩护,应该也只是向意外致人死亡的方向去和检方争论,结果妃英理上来就直接否定了被告的杀人事实。
审判长闻言也是脸色微变,询问道:“辩方是否有证据支撑自己的辩护意见?”
“是!”妃英理点点头:“我方申请传唤野本大厦管理员秋山拓也上庭作证。”
“准许。”审判长点点头。
片刻,秋山来到了证人席。
在宣读证人须知后,妃英理开始对证人进行提问。“请问证人,你当时在社长办公室门外,看到了什么?”
秋山回道:“我看到有人在袭击社长。”
“请问那个人是被告吗?”妃英理指了指井上隆志。
秋山看了一眼被告,摇了摇头:“不,事实上,我并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脸,当时因为里面没有开灯,所以我只是透过外面的灯光照射在墙上的人影,才知道有人在打人。”
“也就是说,你并不确定打人的人是被告了?”妃英理最后问道。
“嗯……”秋山犹豫着点点头。
“我问完了。”妃英理朝审判长点头致意,坐回了位置上。
旁听席再次传来窃窃私语之声,看到影子和看到凶手确实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九条检察官的神情倒还算淡定,虽然对于妃英理的辩护策略感到惊讶,但听到这份证言后,她心中微微松了口气。
“哼!如果只是这样,想要翻盘可没那么容易!”
这时,耳边传来审判长的询问:“检方是否要对证人进行询问?”() ()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我想请问证人,你当时是否听到了社长倒地的声音?”
“对,当时我和有马先生都听到了。”秋山点头。
九条检察官转头看向审判长:“检方申请被害人的女婿——有马雅彦出庭作证。”
有马雅彦到庭。
“请问有马先生,当时你和管理员是否都听到了社长倒下的声音?”九条检察官问道。
“对。”有马雅彦回道。
“那么,当时你使用身体撞开办公室的门冲进去的对吧?”九条检察官又问。
有马雅彦点头:“嗯,因为办公室的钥匙只有社长才有,所以我们只能撞门进去。”
“那当时保险柜是什么状态?”
“保险柜已经被打开,里面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九条检察官看向审判长:“我问完了。”
“下面请辩方进行交叉询问。”审判长看向妃英理。
妃英理开口道:“请问有马先生,据我所知,当时是你请求管理员打开大津公司办公区的门,你当时为什么要去找社长?”
“因为社长之前在我家餐厅吃饭的时候,把老花镜忘在了那里,所以我才去公司打算把眼睛还给他。”
“那么那副眼镜现在在哪里?”
“已经被警方当做证物收走了。”
“我问完了。”妃英理道。
“双方是否还有证人需要传唤?”审判长问道。
九条检察官沉默了一阵,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
她的预测中,妃英理应该会从杀人动机这方面入手,因此,她特意调查了被告和被害人的联系。
最后还真让她找到了线索。
被告的女儿远藤纪子疑似与死者存在暧昧关系,并且死者似乎对远藤纪子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因此,被告完全有可能因此怀恨在心。
如果妃英理从杀人动机入手,她也能反驳,甚至现在远藤纪子就在旁听席,她完全可以将其作为临时证人传唤。
不过,现在妃英理的策略完全不是这样,那远藤纪子自然也没有上庭的必要了。
审判长确认了双方都没有新的证人后,开口道:“那么,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辩护方发表辩论意见。”
妃英理站起身:“首先,我方认为,当时管理员秋山和有马先生看到的人影并非被告,被告当时已经逃离了现场。”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反问道:“那么,如果那个人影不是被告,那又是谁?被告确实入侵了社长办公室,也确实用烟灰缸敲击了死者头部,死者的致命伤确系烟灰缸造成,并且保险柜的转轮上还留下了被告的指纹。”
“如果当时的人影不是被告,又是谁?”
妃英理微微一笑:“关于人影的问题,我方请求当庭播放一段录像进行说明。”
“准许!”审判长道。
接着,法庭工作人员将一份录像带放入了法庭的放映机中。
这是妃英理在开庭前就已经提交的证据,并不是她当场提供。
很快,放映机中出现了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