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脩当然没被她威胁到,反倒是痛心疾首的嚷嚷起来:“你这话真是白瞎了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是来看你,你这是什么话?”

    而后,大概是蔺央的眼神有些刺人,赵脩下意识看了他一眼,有些不明所以,压下了脸上对霍缨的吊儿郎当,转头对他客气道:“难得今天五公子也在,不过我今天也不是单纯来蹭饭的,我有正经事要和你家阿姐谈一谈。”

    霍缨没吭声,她想说的就是这个,如今的信阳侯府是什么地方?说的好听点叫众矢之的,难听点就是猫嫌狗不待见,外面四处纷争,人人自危,自己人也是私底下偷偷联系,这个时候敢明目张胆来见她的,不是乱臣贼子,就是——

    赵脩将一碗酒一饮而尽,不动声色地从怀中摸出一个木匣子,十分郑重地交给了霍缨。

    霍缨见状一抬手,将左右的下人屏退,蔺央下意识也想起身,被霍缨按住肩膀:“你可以留下。”

    赵脩没吭声,只是看着霍缨,看着她缓缓打开了那木匣子,匣子里放着一根精美细致的银簪子,看起来不知藏了多少年了,匣子都有些腐化,然而簪子依旧完好无损,熠熠生辉。

    蔺央不认识这东西,可是霍缨认得,这正是当年信阳侯夫人的贴身之物,信阳侯夫人与郡主私交甚好,算是闺中密友,北上行军之前,曾亲手将这个匣子交给郡主。

    如今的郡马都尉赵丰乃是皇贵妃的亲哥哥,曾经是老侯爷的旧部,卸甲之后在宫中任禁军统领,迎娶郡主之后便一路平步青云,然而他曾经也是老侯爷的亲信,两人在沙场出生入死,过了命的交情。

    老侯爷死后,他的旧部一部分被杀,一部分四处零落,只有仅存的少数人还在为霍缨效力,赵丰若是不主动联系她,她其实已经不想去打扰对方了。

    然而今天,赵脩却带来了这个代表曾经故人至交身份的簪子,霍缨顿时屏住了呼吸,有些愣神。

    “我今天来找你,放出去的说法是请你有机会来参加我的订亲宴。”赵脩朝她笑了笑,“是朝中一位大人的千金,但实际上,我是替我爹和郡主来告诉你,你是信阳侯,是霍大帅,只要我们赵家一息尚存,就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他们虽然势单力薄,可赵家毕竟世代簪缨,也并非可欺之辈。

    霍缨手背上缓缓暴出青筋,她闭了闭眼。

    原本她已经做好了孤家寡人的准备,这种情况下,自保永远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可是先有钟老先生,后有周覃江和赵丰……

    这个天下,仍然有大义千秋之人,在乱世出一份力,扶大厦之将倾。

    霍缨沉默半晌,收起了那个匣子,拱手,深深地对赵脩行了一礼。

    “劳驾子庸兄,替我多谢郡主,多谢赵统领,霍某人只要活着一天,大梁江山就不会落入乱臣贼子之手。”

    赵脩摆摆手,恢复了平日那种散漫自由的纨绔子弟架势,随手夹了个蒸饺,吹了吹,一口吞了,品了一下,眉头一皱:“你这口味真不怎么样。”

    蔺央在旁边目睹了这么一出,有些震惊,他插不上话,只能看着霍缨和赵脩你一言我一语,闲聊的时候顺带着提了几句当前的对策。

    赵脩不方便多待,蹭了顿饭就走了,有那个信物在,基本上只要霍缨不造反,身后就还有这么一面盾牌,皇贵妃乃是江南世家大族,再不济,还能给她留江南这么一条退路。

    其实当初霍缨就想过,若将来真的山河清平,不必打仗也不必玩弄权术,那便带着蔺央离开京城,到江南大地落脚。

    老侯爷生前旧部众多,别说外人了,自己人都不一定能一清二楚,包括霍缨在内,这些旧部曾经在何处,如今是生是死是何官职,她也不完全知道。

    蔺央一声不吭地看完了这场“旧友摊牌”一时有些震撼,也插不上什么话,只能看着霍缨起身送客。

    他这一顿饭吃的五味杂陈,虽然这两天没怎么出过侯府,却在这一刻隐隐嗅到了风雨欲来的味道,霍缨迫切想前往南疆,身却已在局中,无人敢随便站队的时候,竟然是郡主先站在了她这一边。

    想来当年的凤屠军,应该就是凭借这样的心力,成了西南一种威慑蛮族全境的传奇。

    霍缨送走了赵脩,回来示意王翁把东西收下去,此时侯府下人已经开始准备年夜饭,四处走来走去,时不时询问霍缨两句,气氛还算热闹,这片平日安静的宅子也比平日里更加有烟火气。

    蔺央的视线始终追随在霍缨身上,神色有些复杂,他隐约感觉到霍缨迫不及待让他去丘山学宫,就是想让他置身事外的意思,不只是为了把他摘出去安安稳稳,更是为了自己能放开手脚。

    理智上,蔺央当然明白自己现在还做不了什么,留在京城也不过是为霍缨徒增一个后顾之忧,弊大于利,可是情感上,他又怎么能忍心看着霍缨一个人留在这片孤立无援的虎狼之地?

    可是现在……看见老侯爷那么多的旧部或许也都在暗中蛰伏,等着为霍家最后尽一次力,他心里又无端点起了一把火,火焰灼灼燃烧,行将烧成一片燎原之势。

    他心想:将来,十年……不,五年后,我再回到这里的时候,也一定能成为阿姐的助力,凤屠军不会只有她一个人挑大梁。

    “想什么呢?”霍缨手里拿着那个木匣子把玩,笑眯眯地顺势手贱地揉搓了一把蔺央的头发,“我和郡主虽然已经很久没见面,但是娘亲还在的时候,她可喜欢我了。”

    那个时候她也曾是蜜罐里的小千金,不必硬挺着腰板。

    蔺央抬头看着她,问道:“外面到底是不是出事了,你在谋划什么?我记得郡主是不喜欢管这些事的,赵统领真的是老侯爷旧部吗?”

    霍缨挑了挑眉,轻轻一弹他的脑门:“这还能有假?谁人不知我信阳侯府满门忠烈,都是为先帝出生入死打江山的,如今忠良有难,谁不愿意出手相助。”

    蔺央倔强又沉默地、用一双模糊艰涩的眼睛勾勒着那人瘦削挺拔的身形,半晌后却只能无声地低下头去。

    他如今十四五岁就已经心细如发,不是看不出来霍缨有时候也在逞强,但现在他也确实没有立场多说什么,后就听见霍缨满不在乎道:“你年纪轻轻别跟七老八十一样操心这操心那的,小心张白头发。”

    蔺央无奈地想,还不是为了你。

    傍晚时分,侯府挂上了红灯笼,今夜没有宵禁,京城上下都热闹得很,戌时之后长安街上还有灯会,冷风夹杂着几片雪花,仍然遮不住人间温热,只是不知道这是大梁还能安稳度过的第几个年关。

    一桌子热气腾腾的酒菜端上来之后,钟老先生的马车也已经到了侯府门外,霍缨客客气气把人迎了进来,让老先生坐上首,随着外面不知哪个卖艺的一声呦呵,这年节也就开始了。

    钟老先生大名钟明武,是前朝三甲状元登科,后辞官云游,在民间设立书院,推行寒门子弟向学,大儒名声闻名天下,可谓是无数学子的榜样,蔺央平日喜欢读书,当然也知道这个人。

    只是知道是一回事,想不想见是另一回事,但他知礼数,还是老老实实行了礼,乖巧道:“见过钟先生。”

    钟明武很欣赏这个少年,笑着摸了摸胡子:“我听侯爷说小公子从小就爱读诗书,老朽别的不会,也只爱教书,我看过你写的诗题的字,我看在这方面,可比你家侯爷强多了。”

    霍缨正准备喝口茶润润肺,闻言差点一口茶喷出来,咳嗽了一顿才把气顺过来:“老先生说的是,我毕竟是一个只会打仗的粗人,所以您看他够不够格上学宫?”

    三个人一同走进蔺央的书房,钟老先生拿起桌子上一副没写完的字,写的正是“兰台赋”,讲的是大将军浴血边关,然而君王无能残害忠良,蔺央见他看的是这个,悄悄垂下眼,瞥了一下霍缨。

    蔺央年纪轻轻,写字却已有力透纸背入木三分之势,下笔颇为潇洒,铁画银钩,的确很值得赞赏。

    “他自然够格,在我那里闭关个三五年,探花郎应该不是问题。”老先生笑了笑,说的有板有眼,语气也相当认真,“只是他这眼睛,恐怕要好好医治,侯爷,我认得一位靠得住的江湖郎中,不知侯爷可信得过我呢?”

    这话一出,即便是钟老先生担保,霍缨也得再掂量掂量,她想了想,试探地问道:“不知先生可否透露一下那人来历?”

    钟老先生缓缓道:“此人说起来也和侯爷有些渊源,西南起战事时,他曾做过不收银钱为百姓和士兵医治的义举,后来不留姓名地离去,一时传为佳话,正是西南世家江家的江承云。”

    “江先生?”霍缨愣了一下,“我记得他,当年我爹在西南就提过此人,后来我想去拜会,却听说他已经不在南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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