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综武当神捕正文卷第章什么,令狐冲杀了田伯光?秋凤梧不是话多的人!

    秋凤梧更不是有问必答的人。

    可他对于沈炼等人的问题,不仅是有问必答,而且主动做出补充,言语间抬高家传剑法,稍稍压低孔雀翎。

    为什么要这样呢?

    他已经与沈玉门达成同盟,和沈炼天然就是盟友,何必要如此客气?

    对沈炼客气也就罢了,他和令狐冲岳灵珊没有半点交情,和华山派没什么故旧恩怨,为何同样是这么客气?

    因为孔雀山庄遭遇最大的危机。

    孔雀翎丢了!

    所有江湖人都明白,武器利害不代表武者厉害,但孔雀翎的名声,实在是太广太大,是孔雀山庄的根本。

    如果让人得知,孔雀山庄已经没有孔雀翎,昔年被孔雀翎击杀的那些人的后辈子侄,怕是要结伴来翻旧账。

    我三姑奶奶的邻居的二大爷的三表哥的儿媳妇的大表姐,在三十年前被孔雀翎杀了,秋凤梧,你给个说法!

    听起来似乎很没有道理,实际上更加没有道理,强词夺理都算不上。

    那又如何?

    这些人是来落井下石的,他们本就不是来讲理的,能找个理由,是因为沈玉门的面子,否则直接就是围攻。

    孔雀翎遗失这件事,暂时只有秋凤梧父子知道,他们都装作不知道。

    积极结交各大势力,充分展示家传剑法,有朝一日事情暴露出去,就算没有孔雀翎,也能凭剑法守住家业。

    孔雀翎是被谁盗走的?

    楚留香?白展堂?司空摘星?

    不可能!

    孔雀翎遗失的时候,这三位神偷都刚刚出道,江湖有名的盗贼,唯有范良极成名已久,并且行事百无禁忌。

    难道此事是范良极所为?

    也不是!

    按照范良极的性格,如果他盗走了孔雀翎,肯定会大张旗鼓的宣扬。

    谁盗走的孔雀翎?

    为何这么多年从未使用过?

    没有人能解答秋凤梧的问题,他只能装作孔雀翎并未遗失,努力练剑,期盼能够把家传剑法练得登峰造极。

    众人各怀心思,赶赴衡阳。

    ……

    有沈玉门慷慨解囊,众人全都骑骏马赶路,就连上官雪儿也不例外。

    枪法和骑术有些关联,某些招式要在马上施展,骑马很有好处,只不过上官雪儿年纪小、个子矮,只能骑乘温顺的小马驹,不能骑高头大马。

    上官雪儿好奇的问道:“师父,我听说宝马需要从小培养,让马随着主人一同长大,如此才能人马合一。”

    沈炼笑道:“有这个说法。”

    “我的马是宝马良驹么?”

    “当然是,这匹马有部分汗血宝马的血统,等到成长起来,高大威武,速度奇快,性如烈火,最爱驰骋。”

    “比起师父的月牙儿呢?”

    “各有所长吧!越是宝马良驹,就越难伺候,你要亲自喂食、刷毛,要小心它感染虫病,必须精心照料。”

    骑兵为什么贵?

    因为养马实在是太贵了!

    不仅吃得多,而且必须吃得好,否则就会掉膘,掉膘就会减损战力。

    骑兵并非是一人一马,很多时候都是一人双马,蒙元标配一人三马。

    马贵。

    人更贵!

    最简单的例子,飞机贵还是飞行员贵?培养飞行员要付出多少资源?

    骑兵的花销,可想而知。

    上官雪儿这匹马,是沈玉门高价收购的良驹,带有汗血马的血统,成年后迅捷如风,但成长过程中,需要请驯马高手饲养、培育、训练,如此方才能够成为良驹,否则就是浪费宝物。

    举个例子,江湖第一枪法高手,邪异门主厉若海,有一匹“蹄踏燕”。

    就连厉若海这等高傲人物,每天也要亲自去喂马,给马洗澡、刷毛。

    沈炼的月牙儿是蒙古马,这种马最大的好处,就是没那么精贵,适应各种恶劣环境,耐力极强,最能吃苦。

    如果比纵横驰骋,蹄踏燕能把月牙儿甩的看不着影子,但长途奔袭,乃至于在恶劣环境中生存,蹄踏燕很快就会变得瘦弱,月牙儿却能精力充沛。

    蹄踏燕契合厉若海的性格!

    月牙儿契合沈炼的性格。

    至于上官雪儿,打不过,那就赶紧骑马跑路,肯定要养一匹速度快的,对方若是敢追,就用回马枪捅死他。

    华山朝阳峰比较清苦,走水路肯定要租船,陆路基本上都是靠双腿,就连岳灵珊,平素也没有太多骑马机会。

    如今能骑到高头大马,岳灵珊非常高兴,欢快的在丛林中驰骋,岳不群并不管束,只是让令狐冲看顾一二。

    令狐冲倒是没有这么兴奋。

    背靠朱月明这位好大哥,令狐冲享受过无数宝物,见识早已不同寻常。

    岳灵珊欢快的骑马,被丛林中一个三十来岁,鞋拔子脸,腰间别着歪把子弯刀的家伙看到,此人原本在树杈上打瞌睡,被马蹄声吵醒,正要发怒,却发现是个活泼娇俏、清秀可人的美人。

    “不错,田大爷艳福不浅!”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江湖有名的采花恶贼,“万里独行”田伯光。

    田伯光轻功高明,还有一手快刀功夫,从不招惹名门大派,因此过得颇为潇洒,甚至让他潇洒到了今日。

    “小美人,过来玩玩啊!”

    田伯光得意的大笑,左手扔出套索卷向岳灵珊,想把岳灵珊掳走。

    岳灵珊武功远比不得田伯光,但她最近和上官雪儿玩的非常欢快,学到了很多离经叛道的奇葩救命手段。

    眼看套索袭来,岳灵珊一个倒纵向着后面飞掠,用力一踢马屁股,骏马受到刺激,猛地抬起前蹄,壮硕庞大的身子高高扬起,恰好挡住了套索。

    岳灵珊在地上打了个滚,从怀中掏出上官雪儿送的百宝囊,也不管里面是什么东西,直接就给扔了出去。

    “砰!”

    火药引爆,白雾弥漫。

    田伯光担心有毒,后撤数步,他的轻功颇为不俗,一退便是三四丈。

    岳灵珊轻轻按动手腕,她的手腕藏着木婉清同款手弩,这是上官雪儿送的保命底牌,自动装填,能射五次。

    射出弩箭之后,岳灵珊向着来时的方向跑去,田伯光飞速追逐,两个起掠便靠近三丈,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

    “小美人,别跑了,和田大爷玩个好玩的游戏,保管你享乐无边!”

    眼见田伯光靠近,岳灵珊反手再次射出一发箭矢,田伯光轻松避过。

    “小美人是只小野猫,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越挣扎我越欢快!”

    “那你肯定也很喜欢我!”

    令狐冲骑马赶来,挥手把岳灵珊拦在身后,拔剑出鞘,直指田伯光。

    田伯光冷笑道:“你这小子敢坏田大爷的好事!也罢,老子抓了你,不怕小美人不从,我就喜欢这戏码!”

    令狐冲勃然大怒:“我觉得你更喜欢这个,给我去阴曹地府赎罪!”

    “嗤!”

    宝剑破空而起。

    田伯光不屑的冷笑,令狐冲剑法虽然不俗,速度比他慢的太多,他决定先擒下令狐冲,以令狐冲为威胁,逼迫岳灵珊就范,那种感觉,最是畅快。

    弯刀出鞘,刀气似狂风扫落叶,卷向令狐冲胸腹,令狐冲宝剑回旋,轻巧刺向田伯光腋下,田伯光慌忙退避。

    令狐冲牢记朱月明的叮嘱。

    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敌人,直接用独孤九剑砍他,狮子搏兔亦尽全力,对敌之时若有犹豫,必然会被敌人偷袭。

    跟随朱月明这段时间,令狐冲对战过诸多江洋大盗,独孤九剑用的已经颇为纯熟,江湖人多以刀剑为兵刃,令狐冲最熟悉的就是破刀式破剑式。

    不等田伯光避开剑气,令狐冲下一剑飞刺而来,刺向田伯光的心口。

    田伯光出刀虽快,但无论他如何挥刀劈斩,都会发现剑尖近在眼前,就好似他主动撞上令狐冲的剑尖,想要靠轻功逃离,却无法脱离剑气范围。

    先前令狐冲那招乃是示敌以弱,以此诱敌,免得田伯光逃遁,如今两人贴身近战,田伯光脚步刚刚移动,剑锋便随之而至,要切断他的双腿。

    “我杀了你这小白脸!”

    田伯光疯狂的乱劈乱斩,令狐冲脑海却异常清明,牢记朱月明叮嘱,敌人看似疯狂,实则可能是故意示弱。

    ——在击倒敌人之前,必须维持全力出手的姿态,不能有丝毫松懈!

    田伯光真疯也好,假疯也罢,令狐冲只顾进攻,独孤九剑全力施展,只见剑光闪烁,刺穿刀气,在田伯光惊骇的目光中,剑锋划过了他的咽喉。

    “锵!”

    宝剑收回剑鞘!

    “砰!”

    田伯光死尸倒地!

    这仍旧是朱月明的叮嘱。

    “令狐老弟,江湖规矩,和公门律法不同,但有那么几种人,遇到之后务必要斩杀,尤其是采花恶贼。”

    “这些人只会恃强凌弱,为一己私欲侵害无辜女子,被侵害的女子,要么悬梁自尽,要么出家为尼,有些甚至流落烟花柳巷,可谓惨不堪言。”

    “这些人惯会演戏,故意做出讲义气守诺言的姿态,实则装模作样,欺你年轻,哄骗于你,博取好处。”

    “你看这本《忠义水浒传》,里面的菜园子张青,便是个中好手。”

    “什么狗屁讲义气,什么他妈的狗屁三不杀,不过是在瞎胡扯蛋。”

    令狐冲原本还有些不理解,但眼见岳灵珊被追逐,幻想着若是岳灵珊惨遭凌辱,顿时生出无名之火,只觉得朱月明教导的道理,实乃正义公理。

    这种人不杀,还有什么人该杀?

    岳灵珊虽然受到惊吓,但并没有太过惊慌,小声问道:“大师兄,这家伙是什么人?我没有得罪过他。”

    令狐冲道:“歪把子弯刀,此人应该就是‘万里独行’田伯光,如今他只能去阴曹地府里孤道独行了!”

    “啊?他就是田伯光?”

    岳灵珊惊恐的拍了拍胸口。

    不知道名字的时候,岳灵珊并不觉得恐惧,得知田伯光名号,顿时觉得惊恐不已,恐惧之后便是愤怒,岳灵珊快步走过去,狠狠踢了尸体几脚。

    令狐冲笑道:“小师妹,别把他给踢坏了,这家伙的悬赏是很高的。”

    令狐冲曾经不怎么在乎钱,但自从岳松涛暴雷,莲花峰差点破产,再加上朱月明的指点,才知道钱财的珍贵。

    按照令狐冲以前的性格,应该找地方安葬田伯光,现在当然是换悬赏。

    这家伙的尸体值一万五千两!

    人总是需要成长的。

    很多道理必须经历过才会懂。

    岳不群并不是很擅长教徒弟,风清扬也不会教这些,朱月明却是这方面的好手,他虽然利用过令狐冲,但教导令狐冲的道理,足够他受用终生。

    沈炼等人赶到之后,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尸体,心中暗暗感叹。

    有个好大哥真的很重要。

    向问天会教你如何是非不分。

    朱月明会教你如何名扬江湖。

    众人带着田伯光的尸体,去附近的府衙兑换了悬赏,原本不应该在附近的府衙兑换,但有沈炼的面子,当然是特事特办,痛快的给了悬赏金。

    击杀田伯光之后,沿途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众人安全的到了衡阳。

    诸多武林宗派纷纷松了口气。

    沈炼从他们家门口过,却没有发生流血杀戮,当真是祖宗显灵,祖先堂里烧高香,坟里出现白屎壳郎……

    ……

    衡阳,别称雁城,属于衡州,隶属湖广行省,南岳衡山便位于此地。

    此时已经是秋天,正好可以看到衡阳一处奇景——雁回祝融。

    这本是衡山剑法中的一招,也对应着秋天特色有的景色,北雁南飞。

    范仲淹曾经写过:

    ——衡阳雁去无留意!

    描写的便是秋天时节,大雁飞往南方过冬,衡阳是重要的栖息地。

    除了奇景之外,正好还能喝到衡山特产的云雾茶,吃到秋雁鹅菌。

    之所以是“秋雁鹅菌”,是因为这种蘑菇生长于春秋两季,只在三月份和八月份生长,如今正好能吃秋菌。

    另外一种比较好吃的食物,名字叫做观音笋,二月份才会生长,衡阳酒家会晾晒笋干,但却没有新鲜的笋。

    时令鲜果,当然是猕猴桃。

    衡山特产一种非常优质的猕猴桃。

    沈炼到达刘正风家中时,刘家招待客人的果品,便是以猕猴桃为主。

    可惜,没能看到刘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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