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彦回到学校之后,也没过多少天,就已经放假了。

    学校虽然放假了,但是周彦却一点都没有闲下来,钢琴少年乐团即将开启新一轮的巡演,这段时间在加强排练。

    周彦自己也没有偷懒,几乎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去跟他们一起合练。

    虽然周彦很忙,但是只要有时间,他还是会练习乐器。

    即便无法保证练习强度,但只要每天能够碰到乐器,对状态的保持都是有很大好处的。

    而且周彦自己每天都去排练,也给乐团的学生们起到了一个榜样作用,看到周彦都还如此坚持,他们自然也就不好意思有懈怠。

    七月二号下午,周彦刚刚跟乐团合练完,回到办公室就看到了余桦跟史铁笙。

    因为来的次数太多,所以余桦现在已经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每次过来,不管周彦在不在,他都把这里当成他自己家一样。

    周彦见到这俩人的时候,他俩已经自己泡好了茶,正围着茶几聊天。

    见到周彦回来,余桦笑道:“要不要来杯茶?”

    如此作态,不知情的还以为他才是这间办公室的主人,而周彦才是客人。

    周彦早已习以为常,他摆摆手,回到办公桌后坐好,笑眯眯地问道,“今天怎么过来了?”

    “今天太热,你这里有空调。”

    这年头空调已经不是什么希奇玩意,进入到九十年代之后,国内家电市场发展很快,像燕京这样的城市,也是最早一批开始普及家用空调的,许多家庭都在这几年装了空调。

    但是大部分人家里面,还是没有空调,即便有,也不一定舍得开,毕竟电费可不便宜。

    工作室这里,在空调使用方面并不吝啬。

    说起来,他们工作室每个月电费都要交不少钱,特别是到夏天,因为他们这里用电比居民用电还要贵不少,不过周彦从来不会在这上面省钱。天气热了,该开还是开。

    周彦开玩笑道,“回头记得把茶水费跟空调费给结一下。”

    余桦一脸光棍地说道,“我们没钱。”

    “没关系,回头我直接从你们版税里面扣就行,应该是够了。”

    他们三个的合集《周彦余桦史铁笙》销量虽然没有大爆,但是在霓虹卖得还不错,这么长时间,还时常有些版税进账。

    而合集的版税会先打到周氏娱乐的账上,然后再由周氏娱乐分别打给他们,所以周彦是可以把他们的钱扣下来的。

    余桦耸肩道,“无所谓,回头我写篇小说就叫《勃拉姆斯与葛朗台》,专门控诉你这个周扒皮,我想这篇小说肯定有很多杂志愿意刊登,或许一些小报也会抢着给钱,足以抵消你扣下的版税了。”

    史铁笙朝余桦竖了竖大拇指,“要不说,还是你点子足。”

    周彦笑着摇头,“你是一点亏都不能吃,还是高抬贵笔吧,你的版税我可一毛钱都不敢少你的。不过说起版税,我倒还有件事情要跟你们说。”

    “什么事?”

    “集英社邀请我们去霓虹办签售会,时间随我们定,我的想法是,趁着乐团去霓虹巡演,你们俩跟我一起顺道办个签售。”周彦笑着把情况给他们说明,随后又补充道,“集英社诚意挺足的。”

    他说的含蓄,但意思很明显,集英社这次给的“红包”挺大的。

    两人被周彦说得有些心动,倒是不在于红包大小,关键是能够出国办签售,是一件很吸引人的事情。

    《周彦余桦史铁笙》在霓虹卖得不错,也听说有不少霓虹读者都挺喜欢他们,所以他们也挺想去霓虹感受一下。

    出国办了签售,那可就摇身一变,成了“国际大作家”。

    不过史铁笙却微笑着摇头,“你们去吧,我还是不去了。”

    他没说原因,但是周彦跟余桦都知道,他应该是顾及自己的腿。

    毕竟是坐在轮椅上,而且身体还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去哪儿都不方便,之前余桦他们带着他在国内转转倒还罢了,这要是出国,将会遇到很多问题。

    余桦拍了拍他肩膀,笑呵呵地说道,“怕什么,大不了到时候我跟周彦一起把你扛上飞机,我们现在可是一个组合,这组合要是缺了你,那可不行。”

    周彦也帮腔道,“他说的没错,集英社这次邀请的是我们三个,要少一个人,红包可会大打折扣,你不在意你自己的腰包,也要在意一下我们的腰包。”

    “哎呀,周彦富得流油,腰包自然不用你操心,但我的腰包你可要注意点,现在海这小子大了,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不赚钱不行啊。”

    史铁笙沉默半晌,最终点头道,“好,那到时候要辛苦你们了。”

    他当然也想去霓虹看看,但主要还是因为他对余桦跟周彦十分信任,也因为他们的关系,能让他愿意去麻烦周彦跟余桦。

    周彦笑道,“你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说实话,去一趟霓虹,可要比你们之前去沈阳要方便多了。”

    以前余桦他们带史铁笙去沈阳,可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不管是时间还是乘坐环境,肯定都比不上坐飞机去霓虹。

    听周彦这么一说,余桦脑子也转了过来,“周彦说的对啊,去一趟霓虹不比去沈阳快嘛,几个小时就能到了。”

    史铁笙轻轻点头,“嗯。”

    “既然你们都没问题,那我就去回复集英社,然后让人给你们办手续。”

    随后周彦又看向余桦,“还有件事情,高丽的绿林出版社想要出版高丽文版的《许三观卖血记》,我听说是他们本国的一个研究中国文学的教授对你的作品非常感兴趣,所以才托绿林出版社联系,绿林出版社找到了周氏。”

    “高丽?许三观卖血记?”余桦有些疑惑。

    他有疑惑很正常,因为他之前跟高丽那边一点联系都没有,而且《许三观卖血记》才刚刚发表,在国内连单行本都没有出。

    现在忽然有高丽的出版社想要把这本书翻译成高丽文版,带去高丽,他肯定会疑惑。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余桦又问。

    他唯一能想到的可能,就是周彦在中间做了什么。

    虽然没听说周彦在高丽发展很好,但周彦现在毕竟在整个亚洲都很出名,自然能做到一些别人做不到的,比如帮他联系一家出版社。

    周彦笑呵呵地说道,“我就算操作,也是把你的小说给操作到霓虹,毕竟霓虹我熟一点,你也熟一点。”

    余桦跟霓虹的联系肯定比高丽多,在《周彦余桦史铁笙》出版之前,余桦的小说就已经在霓虹出现过。

    早前霓虹的一个汉学家饭冢容教授,翻译了他的短篇小说《十八岁远行》,并且发表在了霓虹文杂志《现代中国小说》中。

    虽然那篇小说没有翻起任何浪花,但确实是余桦的小说第一次出现在霓虹,后来饭冢容来燕京,还跟余桦见过面。() ()

    上次集英社要出版《周彦余桦史铁笙》,余桦还推荐过饭冢容来翻译,但是最终这个建议没有被采纳。

    听周彦这么说,余桦笑道,“你倒是不贪功,那这次绿林出版社来找我,你觉得该怎么办?”

    “当然是答应了,不管怎么样,总是能赚点版税的。”

    “这书在高丽能有市场么?”余桦不确信道。

    周彦撇嘴道,“有没有市场,是你需要关心的么?我发现,自从小说销量变高,你开始有偶像包袱了啊。”

    “呵,偶像包袱,这词倒有意思。不过你说得对,书受不受欢迎,我都不吃亏。那这事……”

    “你要同意,我就让周氏去帮你操作,别的你就别操心了。”

    余桦开怀笑道,“说实话,你对我们好得太过分,有时候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图我们什么。”

    周彦忍不住翻起白眼,“图你什么,图你天天来蹭我吃蹭我喝?”

    “你这话说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虽然余桦这么说,但是周彦却没有在他脸上看到半分不好意思。

    周彦笑着摇摇头,也没再说什么。

    《许三观卖血记》要在高丽发表的事情,跟他确实没什么关系,是绿林出版社那边主动联系的。

    而绿林出版社之所以会联系他们,确实也是因为高丽本国的一个汉学教授,听说是个女教授,具体叫什么周彦也不知道。

    不过绿林出版社对这本书似乎也不是很看好,所以首印肯定不会很多,能谈到个七八千册就算不错了。

    对此周彦的态度是,有总比没有强,只要余桦的小说能在高丽出现,总是有希望扎根的。

    在周彦办公室坐了一会儿后,余桦就推着史铁笙去了排练室。

    他们这么喜欢来工作室,当然不只是为了蹭茶蹭空调,主要还是要去听音乐。

    余桦跟史铁笙是钢琴少年乐团的忠实听众,钢琴少年乐团演奏的所有曲目他们都听过,而且是很多遍。

    平时乐团排练,他们会跟着听,一听听半天是常态,有时候会赖着一天都不走。

    ……

    余桦他们走了没一会儿,行政部的主管韩真拿着一张纸敲响了周彦办公室的门。

    “老板,MCA-VICTOR那边把《雪之华》的歌词发来了。”

    “哦?”

    周彦接过歌词看了看,大概是受到《雪之华》这个歌名影响,MCA-VICTOR找人写的这一版歌词,跟雪有很大关系。

    主题内容是“等待的爱情”,大概是描述女子在冬天等待一份遥遥无期的爱情,她爱着的那个人,迟迟没有出现。

    这个歌词,跟中岛美嘉的原版已经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不过周彦觉得词写得还凑合,关键他也不懂霓虹语,不知道这个歌词唱出来会是什么样。

    他对韩真说道,“你回电对方说,让中森明菜唱一个小样,然后送来给我听听。”

    韩真点头,“明白。”

    说完,韩真转身要走,周彦却又喊住了他,“等等。”

    韩真又转过头来,等着周彦指示。

    周彦沉吟片刻,随即说道:“你跟对方说,让中森明菜给我打个电话,在电话里面唱给我听吧。”

    录制小样,还是有些麻烦了。

    “什么时间给你打方便?”

    “今天晚上八点钟之前,或者明天上午也行,就打办公室这个号码。”

    “好的,明白了。”

    ……

    傍晚六点钟,周彦在食堂吃过饭,又回到办公室,没坐多久,就接到了中森明菜打来的电话。

    电话接通之后,中森明菜先用中文说了一句:“你好,周先生。”

    然后她又叽里呱啦说了一段霓虹语,紧接着对面又响起了另一道女声,用不是特别流利的汉语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唱《雪之华》给你听么?”

    这个女人,应该是中森明菜找的翻译。

    “你稍等一下。”

    周彦说完,就去把收录机拿了过来,按下收录机开关,又按下免提。

    “你可以唱了。”

    他说完之后,就听到对面中森明菜清了清嗓子就开始唱。

    因为唱的是霓虹语,周彦也听不懂。

    不过听不懂没关系,他主要听的是这些歌词的韵律,歌词除了要在字面上表达情绪之外,更主要的是,韵律要贴合旋律。

    贴合旋律,最直白的体现是押韵,但又不仅仅是押韵,还包含了很多东西,复杂的东西也没有,主要是靠听感。

    中森明菜不亏被称为昭和歌姬,她的唱功跟唱商完全没得说,而且她的音色多变,感染力很强。

    这个歌词她肯定也提前拿到,并且唱了不少遍,听着熟练度挺高的,不像是在唱一首新歌。

    周彦一边听,一边把自己觉得有问题的地方记下来。

    等到中森明菜唱完一遍之后,周彦开口说道,“有几个地方的歌词,我认为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第二句的……”

    周彦虽然不知道歌词,但能记得那一节哪一段有什么问题。

    问题倒也不多,即便不改也可以,歌词出来之后,中森明菜跟唱片公司肯定是研究过的,他们觉得没问题才会发给周彦。

    不过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周彦还是把这些问题提了出来。

    电话那头,中森明菜听着旁边翻译人员翻译着周彦提的问题,她一边记,一边暗自感叹,周彦也太苛刻了。

    她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作曲人,对歌词要求这么细致。

    现在她把问题记下来,回头还要去跟作词人沟通,不过她倒也不怕麻烦,也没有因此生周彦的气。

    不管怎么说,周彦细致一点,肯定对她会更好。

    等到把问题说完之后,周彦问了一句,“都记下了么?”

    语气像是老师布置完作业之后,在向学生们确认一样,虽然中森明菜听不懂中文,却也能够感受到周彦的语气。

    中森明菜也撇撇嘴,她在跟周彦对话的时候,竟然感觉一下子回到了学生时代,周彦身上的老师味道好重呀。

    “记下了。”

    “记下就好,改完了我们再聊吧,今天就先这样。”

    “好。”

    随后周彦也没有跟中森明菜多聊,直接把电话挂了。

    翻译听着电话里面的盲音,又看了看中森明菜,忍不住咋舌,周彦先生真是个高冷的家伙,这可是明菜啊,周彦先生挂电话的速度也太快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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